透视之眼全文阅读 第228分节

第两千三百零八章 习惯成自然

    秋风扫落的叶子盖了薄薄一层,山洞外的几具熊尸已经开始腐烂,散发出阵阵刺鼻的恶臭,黄浊的尸水不断从尸体口鼻中流出,很快被泥土吸尽。

    沉寂了许久的洞口走出来一个瘦老头,他望了一眼地上的熊尸,闪身跃入林中,过了约一刻钟光景便折了回来,他手上拎着两只洗剥干净的肥硕山鸡。

    瘦老头就是王巢,因为担心主人他并没有等血影遁产生的副作用完全恢复就醒了过来,这几天他都会去山里打些野物回来给主人滋补身体,主人身受重伤,这些天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他根本不敢贸然带主人长途跋涉,只能先调理一段时间再做打算。

    老旱魃不敢离开太远,每次都只在周边打些野物就折了回来,洞门前的毒阵可以抵御一般风险,但终究还是有弱点的,他不敢有半点马虎,好在这几天没有强敌来犯,偶有几只讨便宜的野兽都成了送上门的口粮。

    山洞里干燥通风,徐青躺在几张拼接的兽皮上,身上的战斗服已经洗净,虽然有几个破洞总比光着强,半圣武者有着强大的恢复能力,他身体上外伤已经结痂,数处断骨也被王巢用木片驳接好,但对于严重的内伤老旱魃没辙,只有等伤势稳定再带去请一位前辈替他疗伤。

    王巢走进洞来取了个铁锅,直接用手把山鸡身上的肉撕下来放进锅内,又取来两个装满山泉水的瓶子倒了些水进去,端着锅子走出了山洞,这些东西是前些时候从几个来山上打猎的倒霉蛋身上顺的,锅碗瓢盆一套齐全,正好能派上用场。

    约么过了两小时光景,王巢端着锅子走了进来,他从山洞旮旯里取出一个金属碗盛了一碗鸡汤走到昏睡的主人身旁坐下,单臂扶起主人,把碗边凑到他唇边,低声说道:“主人,喝点汤吧,放凉的,不烫嘴……”

    徐青半眯着眼睛慢慢张开了嘴,任凭王巢把碗里的鸡汤缓缓灌进嘴里,他可以听到声音,却没办法回答,这些天多亏了老旱魃悉心照顾,他每天都处在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中,有话堵在嗓子里也说不出来。

    一碗鸡汤很快被徐青喝进了肚子里,王巢脸上露出一抹喜色,低声说道:“主人,你气色看起来好多了,我想带你去见前辈,他老人家应该有办法治好你的伤,你同意的话就眨眨眼睛。”

    徐青口不能言,醒来的这段时间能保持意识清晰,这几天王巢不止一次提起那位前辈,他能感觉到老旱魃对那位前辈有种发自内心的敬意,心头暗暗拿定了主意,照这样半死不活的下去也不是办法,索性去见识一下那位让老旱魃钦佩有加的前辈到底是什么人物……想到这里,他眼皮眨了两下。

    王巢脸上的喜色更浓了,他放下手中的碗颤声说道:“主人,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那我现在就去准备东西,咱们今天就走,我相信前辈一定有办法治好你的。”

    话音刚落,老旱魃伸手把徐青放下,跑到山洞另一边取来了一个特大号藤条背筐和一个大背包,用兽皮把背筐垫底,抱起徐青放进筐子,前胸挂包,后背驮人,手上还拄着一根红木拐杖,行囊准备停当,即刻动身出发。

    江城市,天鸿集团总裁办公室,秦冰收到了一个匿名包裹,就放在她办公桌上,她略犹豫了一下伸手从抽屉里取出一把裁纸刀划开了包裹。

    包裹内有两个叠放的大纸盒,秦冰放下裁纸刀伸手打开上面的盒子,当她看清楚盒子里的东西,脸上的表情倏然一变。

    盒子里装的东西并不陌生,是一株美轮美奂的小翡翠树,它的名字叫活玉琼枝,秦冰捧起翡翠树,仔细端详了一会,心里莫名一阵狂悸,活玉琼枝是小叔子的东西,怎么会被人用快递寄到公司?难道是他寄来的?

    带着疑问秦冰放下活玉琼枝取出手机拨起了一个很熟悉号码,可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电子合成声音,电话关机。以前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她心中涌起了一丝不安,继续打开第二个纸箱,里面装的都是小叔子的东西,一串珠子、两只怪怪模样的手套、一部手机、几个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小瓶子……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

    秦冰拿起信封拆开,捏出信纸展开来凑到面前,上面熟悉的字迹让她悸动不已的心渐渐平复了下来,她可以肯定这字迹是小叔子亲笔。

    嫂子,我要出国执行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具体内容不便细说,这次任务时间可能要长一些,不必担心挂念,我会照顾好自己,你也要保重身体,一些物品不方便带出国就托人寄回,请帮我保存,谢谢!(青子)

    寥寥数语,简单明了。秦冰反复看着信上的内容,眉头微微蹙起,信上的字迹是徐青的,但其中好像又透着一丝不对,有种异样的感觉在她心头萦绕。

    “不对,这封信不是青子写的,绝对不是!”秦冰眼中闪过一抹亮光,把手中的信纸撂在了桌上,刚平复下去的心情又开始乱了起来。

    这封信是徐青的字迹没错,或者说模仿水平极高,就连秦冰也没有看出其中的破绽,但她为什么会断定这封信是假的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徐青以前有给她写过信,但署名从来不会用两个字,这是一种习惯,他习惯了用一个‘青’字署名。

    盒子里的东西都是小叔子的不假,但信绝不是出自他的手笔,确定了这一点的秦冰忽觉得一阵头痛,赶紧伸手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那朵百合花贴在额头,丝丝凉意从百合花表面渗入脑中,头痛顿觉舒缓了许多。

    秦冰发现自己现在对百合花有了一种依赖xing,每次头痛发作她都会用百合花祛除痛感,不否认百合花是个非常神奇的物件,除了能用它祛除头痛外还可以在关键时刻形成一个保护罩,但用的次数多了也会上瘾。

    以前秦冰只有在头痛时用百合花祛痛,可现在她已经习惯性的把百合花带在身边,甚至连睡觉也要放在枕头底下,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种习惯。

第两千三百零九章 再世为人

    生命就像一条未知路,坎坷崎岖上下坡,只要有信念在心中指引,就不会迷失方向。

    再世为人的王巢格外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主仆情义,他能感觉到主人把自己真正当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没有歧视和奴役,细碎点滴或许在主人看来只是不经意为之,却让老旱魃暖心不已。

    王巢脑海中只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主人把他当人,他就要用做人的方式来报答主人,人活着,要有信义。纵然前路崎岖难测,老旱魃何惧之有?

    王巢骨子里存着一股强者的傲气,他没有带主人去找那个金发碧眼的小异族帮忙,而是循着记忆中的路径昼伏夜行来到了华印边境一个叫列那城的小镇,这里北面是巍峨的喀喇昆仑山脉,与华夏昆仑山是两座不同的山脉,但彼此间又有一条大河分隔,老旱魃若干年前就来过这里,现在只是沿着记忆中的路径再走一遍,希望能找到那位曾经救过他前辈为主人疗伤。

    列那城居民主要以藏民为主,信奉藏传佛教,也有不少穆斯林在此定居,这里佛寺众多,就连拉萨的布达拉宫也是仿照这里的一座大寺庙所建,佛寺晨钟醒早,清真寺祈祷歌声,在这里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悠扬的钟声预示着新一天的来临,列那城最早起来聆听钟声的是一群群大小毛驴儿,它们三五成群擦肩磨腚凑在一块,大街小巷充斥着一股驴粪和腥臊味道,无人理会驱赶,放任它们自由溜达。

    一位佝偻着脊背的老人拄着拐杖缓步前行,别看他老态龙钟的模样,脊背上还挎着个大号藤条背筐,看上去沉甸甸的颇有些份量。

    呱唧!老人脚下踩着一团新鲜驴粪蛋儿小滑出一步,背筐中传来一阵低咳,老人立刻停步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旧地图抖开看了几眼,转过头来低声唤道:“主人,我们到了喀喇昆仑山下的列那城,要不咱们今天就在这里找户人家住下,顺便准备点吃食和水。”

    咳咳!背筐里传出两声低咳,算是回答了老人的问题,这段时间徐青的内伤反复发作,值得庆幸的是喉咙恢复了一些知觉,现在已经可以用咳嗽跟王巢做简单的交流。

    王巢磨蹭了一下脚底的驴粪,拄着拐杖继续前行,这些日子他走了很多路,为了给主人寻找吃喝不得不经常跟各种人打交道,他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装扮成一个带着病人求医的聋哑老头,跟人交流都是用简单的手势,加上主人口袋里金钱富余,一路上还算顺利。

    做人难,学做人更难,这些日子王巢深刻体会到了这点,为了能尽快赶到前辈隐居地求医他学会了容忍谦让,学会了看地图,学会了用手语跟人交流,学会了购物,甚至还学会了讨价还价……难怪俗语有云,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从来英雄出炼狱,自古富贵入凡尘,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是不错的。

    前面有间两层小旅馆半掩着门,王巢加快步子走到了木门前,用手中的拐杖头把门推开一些,以便能让大背筐顺利进去,就是这一推门,耳边突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兽吼,一条黑色藏狮犬从门内冲了出来,双爪一抬扑向老旱魃肩头。

    王巢脚下一滑往后退开两尺,藏狮犬双爪扑了个空,这毛耷脸的畜生前爪按地猛的往前一窜,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他脚踝,迫得他再次滑步疾退数尺,心里腾起一股怒火,但很快又咬着牙强忍了下来,一边故作狼狈躲闪藏狮扑咬,一边啊啊声放声惊叫起来。

    藏狮犬是藏族人所崇拜的圣物,纯种藏狮在藏区声望远在藏獒之上,这种古代流传至今的大型猛犬相传是佛主圆寂后所化,可驱逐虎豹威震邪魔,护佑一方生灵。王巢是旱魃之身,有灵性的犬类都会敬而远之,也有几种不晓厉害的灵性猛犬见到他本能的上前撕咬,一路走来受狗气的事儿时有发生。

    “奇哈,回来!”一声轻叱从木门内传出,凶猛绝伦的黑藏狮顿时停住了扑咬,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紧盯着王巢,过了数秒才不甘心的低吼一声掉头走进了小旅馆大门。

    王巢暗叫一声晦气,紧了紧背筐带子准备离开,就在这时旅馆内传出一个低低的女声:“远方来的客人,奇哈没咬到您吧?”

    王巢眉头微挑,女人用的是华语和英语,听声音能分辨出女人年纪不大,犹豫了一下,终于决定不再装聋作哑,既然对方懂华语直接交流可以更方便些。

    “没咬到,就是被它吓了一跳,这种猛犬怎么不用链子拴住呢?这样搞法客人都不敢进去住宿了。”王巢淡淡的回了一句,眯眼望着对面的木门,按理说里面的年轻女人应该会出来赔礼道歉才对。

    “不好意思,我腿脚不方便,请您进来坐坐,我可以为您办理住宿,保证奇哈不会咬到您。”女声低低响起,言语中似乎带着一丝歉意。

    王巢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看了一眼,还有一小叠美金,用来住宿购买食物足够了,他把钱包揣进口袋背着藤筐快步走进了旅馆大门。

    旅馆内亮着一盏节能灯,或许是用久的关系,灯泡上附着了一层油膜,灯光也变得昏暗朦胧,借着灯光看去,在斜对面有张木制柜桌,比普通的收银台要略矮几分,桌后坐着一个头上扎满小辫的少女,约么二十出头的年纪,皮肤不同于藏民的高原红,透着一种病态的苍白,那条藏狮犬就匍匐在柜桌旁,并没有用铁链拴,但已经规矩了许多,偏着头用一双深琥珀色的眼珠子盯着老旱魃,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低声咆哮,仿佛在做出某种警告。

    少女皱了皱眉头,低叱道:“奇哈,这是我们的客人,要是你再不听话待会我叫小喇嘛把你带回寺去用大铁链子拴起来。”

    呜呜——藏狮犬好像听懂了少女的话似的低呜了两声,把大脑袋埋进了双爪中间,这畜生居然摆出一副眼不见为净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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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一十章 密宗摸骨

    藏狮犬卖了乖,少女禁不住莞尔一笑,伸手从柜桌下拿出一条焦黄的烤羊腿丢到了藏狮身旁,这家伙闻到肉香立刻偏头咬起羊腿用大爪子摁住啃了起来。

    少女转头望了一眼王巢,脸上浮起歉意的笑容,低声说道:“老人家,刚才奇哈吓着您了,对不起。”

    王巢瞥了一眼地上啃羊腿的藏狮,用沙哑的声音问道:“姑娘,你是华人么?”

    少女点头道:“是的,不过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您准备住宿么?”

    王巢点头道:“是的,准备住两天,对了,这家旅馆有食物吗?我想在这里吃住,最迟后天就走。”他看到一旁还摆着几张方桌椅子,寻思着应该有吃食,他可以半年不吃饿不死,但主人重伤的身体必须补充营养。

    少女微笑道:“有的,不过要等我阿爹回来,他早上去寺里看藏戏去了,您可以先办个住宿,然后把重的东西放进房间。”

    王巢下巴小幅往下一按道:“可以,我要一间干净的双人房,房间里有热水淋浴吧?”

    少女打量了一下对面的王巢,明亮的眸子里闪过一抹诧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说道:“双人房有的,热水淋浴整个列那城的旅馆都没有,水是很宝贵的,只有每天早上送水车来才有水供应,您要是想洗澡的话明早可以供应半桶。”

    王巢点头道:“行,半桶就半桶吧,我住下了,先把住宿费交了,食物可以另计,用美金结算可以吗?”

    少女笑了笑道:“可以,我现在就为您办住宿。”说完很麻利的取过一个小本登记住宿,手续很简单,价格也便宜公道。

    王巢付过款,少女取出两片贴着门牌数字的钥匙递了过来,就在这时,身后背筐里传出两声轻咳,少女本能的把拿着钥匙的手往回一缩,用诧异的眼神望着老旱魃。

    王巢反手把搭在背筐上的麻布揭开,半仰在框边的徐青露出头来,老旱魃低声叹了口气说道:“这是我侄子,他从山上摔下来受了伤,跑了很多地方都不能治愈,我想带他去大城市医院治疗。”

    少女打量了一下满脸病容的徐青,脸上露出一抹释然之色,低声说道:“其实不用去大城市的,南面大山上的卓浦法王就可以治疗各种内外伤,但他有个规矩,每隔两年才会救治一批受伤的病人,后天就是他开山门的日子,只要赶在第一抹阳光照在大托寺门前的时候到达就有可能得到卓浦法王的治疗,到时候什么伤都能治好了。”

    王巢双眼一亮道:“还有这种事情?你说的大托寺在哪里?”

    少女眼睛始终没离开徐青的脸,很肯定的说道:“是的,大托寺在东面的大山上,听阿爹说那里属于红教密宗,我也是要请卓浦法王治疗脚伤的,不过每次求法王治病的人很多,法王就想到了一个摸骨珠的办法,我前几次都在摸骨珠的时候猜错才失去了治疗的机会,希望这次能摸中一颗就好了。”

    王巢眉头一拧,沉声问道:“骨珠?就是那种用人头骨磨成的珠子么?”

    老旱魃对骨珠略有所知,那是一种藏传密宗所用的法器,骨珠是用修持有成的喇嘛眉心骨或头顶骨打磨而成,一串骨珠共计一百零八颗,其中暗蕴生死无常之意,提醒死亡随时会到来,要精勤修持,方能超脱生死,获自在永生。

    少女咬了咬唇,低声讲出了大托寺卓浦法王为人治病的规矩。

    原来这位卓浦法王每两年会用密宗法术选择性的替七位莫名而来的病人治疗伤病,治疗不问病人出处,也不问身患何种疾病,只要能在大托寺山门开时到达寺门前的都有获得治疗法王治疗的机会。

    因为每次慕名前来求医的病人实在太多,寺里的喇嘛会用一种相对公平的法子选出七位有缘的病人进寺内接受治疗,这种法子叫摸骨珠,说起来跟抽签有些相似。

    当第一抹阳光照在大托寺门前时山门便会打开,到时候会出来一个戴红帽的喇嘛,他手上捧着一个大箱子,箱子顶端有一个仅容得下一只手伸入的圆孔,他们会让寺门前等待的所有病人在箱子里抓一样东西。

    箱子里装的东西是各种打磨光滑的小骨片,大小跟骨珠一般无二,制作的材料多为牛骨、马骨、羊骨之类,其中也有七颗骨珠隐藏其中,如果病人摸到真正的骨珠就可以进寺接受卓普法师的秘法治疗,摸错了就只能等两年后再来。

    眼前的少女叫央金,她从小就患上了恶性骨瘤,双腿已经失去了行走的能力,她的阿爹就是听传闻卓浦法王能用密宗法术治疗各种疾患,这才带她来到这里求医。

    摸骨珠有个规矩,必须由求医的患者亲自动手去摸,几百人中选出七位患者治疗也需要一定的运气,央金似乎运气不佳,从四岁开始到现在十八岁,骨珠摸六次,但没有一次成功,再过两天又到了摸骨珠的日子,她能介绍徐青去治疗无异于把自己摸到骨珠的希望又缩减了一分,但由此也能看出她心存善念。

    王巢听完了央金的讲述心中腾起了一丝希望,如果那位密宗法王真能治疗主人的伤倒可以试上一试,即便是不能完全治好缓和一下伤情也行。

    想到这里,王巢脸上浮起一抹激动的表情,颤声说道:“这真是个好消息,如果真能治好他的伤我一定会好好感谢你,谢谢。”

    央金把手中的钥匙递到王巢面前,甜笑着说道:“不用谢,那明天晚上我会让阿爹通知你们一起去大托寺等,治病的人很多,大托寺离这里有很远一段路要走,每次去都会提前出发,要不然耽误了时间就得再等两年。”

    王巢点头道:“好,我们不会离开旅馆的,就在这里等消息,再次谢谢了。”

    央金点头道:“不用客气,您还是先回房间吧,等阿爹回来我会让他去您房间,到时候要吃什么再给您准备。”

    王巢点头应了一声,接过钥匙躬身向一侧的木楼梯走去,能得到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对他来说的确是一桩意外之喜,去大托寺摸一回骨珠碰碰运气无妨。

第两千三百一十一章 九眼天珠

    小旅馆房间收拾得干净利索,桌上摆着两个暖水瓶和一个半尺高的装饰石雕瓶,只有一张双人木床,一台不带遥控的彩色电视机,最有特色的是墙上挂着的羚羊头骨和弓形皮酒囊,让房间内充斥着一种藏边文化气息。

    王巢卸下背筐,把徐青从里面抱出来放到床上,用枕头做了个垫背让他半躺着,又开始忙活起来,他可以三年五载不洗澡,但每天给主人擦拭身子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有时候他会为自己能这般细心暗暗窃喜,偶尔,他还能看到主人感动的眼泪……

    返身取来一条毛巾和一个搪瓷水盆,用暖水瓶倒上热水,王巢开始为主人擦拭日渐消瘦脸颊,嘴里不忘低声碎念:“主人,你还是瘦了,过会等丫头阿爹回来给你做羊肉汤,你也要多吃点东西,你不是常说,人是铁来饭是钢,一日不吃饿得慌……”

    徐青半睁着眼睛望着老旱魃,不知觉眼眶一阵发涩,两颗泪珠顺着鼻沟流了下来,他不能说话,但心里明白,这段时间多亏了老旱魃一路照顾,如果有朝一日康复一定要尽全力让他做人,做一个有合法身份的正常人。

    徐青忽觉得有些口苦舌燥,视线略转投向桌上的暖水瓶,眨动了两下眼皮。

    王巢会意一笑,转身走到桌旁伸手一把抓起石雕瓶,转身冲徐青遥遥一晃道:“主人,你是看上这玩意了?”

    徐青翻了个白眼,眼皮忍不住又眨了一眨,视线再投向王巢手中的石雕瓶时眼前浮现出了一副画面,他看到瓶底有一个夹层,里面藏着一个布满花纹的圆柱形小玩意,表面的花纹好似一双瞪圆了眼睛,成双相连,最吸引人的是它表面附着有一层金灿灿的气劲,是纯粹的金黄色。

    徐青浑身一颤,双眼蓦然瞪得溜圆,自从受伤后双眼的异能也突然消失无踪,今天它竟然又回来了,透视之眼的出现让他沉寂许久的心脏咚咚声剧烈跳动起来,内心刹那间被一种难以言状的欣喜充满,僵硬的右手不自禁抬起,微曲的食指虚点对面的石雕瓶。

    王巢神情一滞,石雕瓶脱手落下,他呆呆望着对面那条微微颤抖的手臂,眼神在惊与喜之间转换,蓦地,他一个箭步冲到了床前,伸手一把紧握主人的手掌,颤声说道:“主人,你的手……能动了……它真的能动了。”

    徐青嘴唇张翕了几下,从齿缝中艰难蹦出几个字来:“瓶子……底……夹层。”

    王巢眼中闪过一抹诧异,转身快步走到石雕瓶旁弯腰捡起瓶子折转回来,五指扣住瓶底运劲欲拧,耳边传来两声咳嗽。

    “用剑,小心点。”徐青现在说话异常艰难,但相比前些日子口不能言的状态已经是个极大的飞跃,伤情好转让他颓废的精神为之一振。

    “好!”王巢应了一声,拎着石雕瓶走到床边,从脏兮兮的大背包里取出龙渊剑小心从瓶底剔开一个拇指大的口子,一道璀璨的金光从裂口处绽开,老旱魃双手与金光触碰,蓦然发出一声痛叫撂下石瓶跳到一旁,甩动不休的手掌好似被强酸泼过,嗤嗤声冒出缕缕焦烟。

    徐青心头一震,目光紧盯着面前的石雕瓶,条条金黄色气劲仿若扭动的金蛇般飘起,在空中略一停顿蜿蜒投向他双眼。

    随着金气投入眼中,久违的清凉感瞬间充斥满两颗眼球,徐青只觉浑身毛孔倏然一紧,爽得他激灵灵打了个冷颤,竟有了尿完抖鸟的感觉,然而从石雕瓶底部源源不断涌出的金气却让他很快再次重颤了第二次,第三次,抖不停……

    跳到一旁的王巢双手焦烟袅袅,痛得他龇牙咧嘴,一双眼睛盯着浑身颤抖的主人,脸上现出一抹浓浓的担忧之色,瓶底射出的金光能对他造成一定的伤害,可主人在颤抖中微笑,随着投入双眼的金气越来越多,他眉心的皮肤隐隐透出一团淡淡的金色光晕,老旱魃心头暗叹,神奇的主人啊,你到底有多少秘密?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最后一缕金气拖着穗尾没入徐青眼中,瓶底也不再有金气涌出,他长舒了一口浊气偏转视线望着王巢,脸上浮起一抹担忧之色,低声问道:“你没事吧?”

    王巢上前两步,苦着脸摇头道:“老仆并无大碍,瓶底一定藏着佛门至宝,只有那东西才能伤到我,待会用短剑剥掉一层死皮就好。”

    老旱魃经历过悠长岁月才有了今日,其间不知有多少除魔卫道之士绞尽脑汁想将他消灭,遇到真正能克制他的东西自然要格外留意上心,被金光灼伤之后立刻就联想到佛门至宝,只有那些敲烂木鱼的秃驴才能修持出消厄驱邪的金光。

    徐青抬起右指了指瓶底,低声说道:“里面的东西应该已经不能伤你了,可以用剑把它挑出来。”

    “主人,你可以说话了,哈哈!只要你能好起来就是废掉我两只手都行啊!”王巢突然发现主人说话已经不像刚才一样沙哑无力,连吐词也变得清晰了许多,这一发现真让他喜不自胜,抑制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徐青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低声说道:“前段时间喉咙里好像被棉絮堵了,除了咳嗽根本发不出声来,看来还真是多亏了瓶底的物件,我现在感觉精神好多了,就是浑身使不上力气。”

    王巢笑道:“一定会好的,我先把瓶底的玩意掏出来瞧瞧。”说完伸手拿起龙渊剑顺着不久前切开的小口剖开,里面的布满花纹的圆柱形小玩意落在了床单上。

    “是九眼天珠!难怪能烙掉我一层皮。”王巢看清楚小玩意的模样蓦然发出一声惊呼,脸上的表情倏然大变,眼中闪动一抹深深的忌惮。

    徐青低声问道:“九眼天珠是什么东西?你以前见过么?”

    王巢咽了口吐沫,低声说道:“何止见过,多年前我还险些死在持有九眼天珠的秃驴手上,多亏前辈出手救了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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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一十二章 萨满玉牌

    九眼天珠是藏传佛教至尊无上圣物,相传真正的九眼天珠存世仅有两颗,其中一颗佩戴在大昭寺释迦摩尼十二岁等身像之上,而另一颗却不知所踪,相传这两颗九眼天珠是由十八位修为高深的喇嘛开光加持,佩戴直至往生,佩戴天珠者可不堕地狱,不避邪魔,离苦得乐,遇厄呈祥。

    记得王巢神智初醒时就曾经来过藏边之地游历,险些被一群红袍喇嘛诛杀,当时为首的老喇嘛所用的便是九眼天珠,老喇嘛手握九眼天珠成拳,每一拳下去都能让老旱魃痛彻骨髓,受了百来拳终于倒地不起。

    就在性命交关的节骨眼上那位前辈飞身扑到,当时的情景王巢仍历历在目,前辈一声怒吼便让红袍喇嘛们大乱,冲上前挥爪像拍红头苍蝇似的一拍一个准,那位手握九眼天珠的老喇嘛略废了一些工夫,前辈用了十招才把他拍飞,老喇嘛胸前扎了几个血窟窿,带着一群红袍喇嘛狼狈逃走……

    王巢每次谈起那位前辈脸上就会很自然的浮现出一派无限崇敬的表情,这也让徐青更好奇那位前辈到底是何许人物,是什么僵尸王?还是隐居在深山大泽里的古武强者?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未知,经历了一番生死,他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对未知的东西心存敬畏或许才能行有所止。

    讲完了关于九眼天珠的一段往事,王巢似乎已经不再畏惧这件佛门至宝,他用剑尖挑起天珠凑近鼻尖闻了闻,展臂送到徐青右手,低声说道:“主人,虽然我不知道这颗天珠是怎么到了石雕瓶里,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颗天珠就是老喇嘛用过的东西,还残留着一股老秃驴油腻味道。”

    徐青用手指捏起天珠仔细端详了片刻,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这颗天珠是老喇嘛用过的东西?”

    王巢反转剑尖开始不紧不慢剔除另一只手上焦黑的皮肤,就像刮灶火熏过的腊肉皮一般,发出咔咔声轻响,嘴里低声答道:“这个简单,老喇嘛身上有股特别的油腻味,这颗天珠被他摸个几百年早沾上了味道,那股味儿在我脑袋里存了几百年,决计是不会错的。”

    徐青说道:“行了,弄完了把石雕瓶放回去,我有些累了,先眯一会。”说完把天珠放入口袋,自顾自闭上双眼,他并没有休息,而是准备尝试用异能内视,这次受伤虽然严重,但其中也透着蹊跷,就在成功逃脱后不久,他发现丹田被彻底封死,神智偶尔清醒那会他不止一次尝试过调用丹田中的内劲,可惜连一丝半缕气感也无,静下来仔细一想,这是件很反常的事情,现在趁着异能恢复赶紧一探究竟。

    透视之眼是改变徐青一生命运的异能,自从成为古武者以后他渐渐变得更倾向于使用武力解决问题,异能在很多时候都能成鸡肋,每当性命攸关时异能又能助他绝处逢生,或许透视之眼看不透人心,却能让他看到希望。

    心如止水,意随念动,徐青用透视之眼仔细查看丹田,他要找到内劲消失的真正原因只有从丹田着手。丹田上有一个指洞,是梅千雪最后一爪造成的伤害,丹田上破了个洞会加速内劲的流失不假,但这不是内劲消失的原因。

    视线转移到内丹,徐青心脏狂跳了几下,他看到内丹表面多了一块菱形晶体,这东西是天魁白猿给他的东西,也是雪獒所说的未成形圣境种子,只要导入丹田与本身内丹融合就能增加破境的成功率。

    菱形晶体一端已经嵌入内丹,但奇怪的是两者之间好像融合成了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徐青心头一阵愕然,原本内丹已经有了四肢健全的小人雏形,菱形晶体融合的部位正好是小人儿第五肢所在的位置,还是个四十五度上翘,内丹也成了纯爷们!

    徐青略一分析,心中便有了初步答案,梅千雪致命双爪被梦幻之眸中途打断,扣在腹部的那只利爪却鬼使神差的把藏在自己腰间的菱形晶体生生扣入了丹田,至于怎么会融合在人形内丹第五肢位置就不得而知了,或许只是巧合吧。

    未成形的圣境种子与半圣境内丹离奇融合,估么着内劲完全消失应该和内丹第五肢有关。徐青就是知道了原因也没辙,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继续内视更是触目惊心,大小内伤不下数十处,浑身经脉断了几十处,剩下的也好像严重堵塞老旧的水管,仅有右臂部位还算通畅,普通人要是受了这种程度的内伤只怕早就见了阎王,能活到现在已经是诡异中的奇迹……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把徐青恍惚的神识拉了回来,半睁开眼睑,王巢已经上前打开了房门,门口站着一个面带微笑的中年男人,他身旁还站着一个身穿露肩红袍的年轻喇嘛。

    中年男人吸了吸鼻子,微笑着问道:“远方来的客人,您需要用餐吗?”男人应该就是旅馆老板,也是楼下央金的阿爹,虽然是一身藏民装束,但华语说得非常流利。

    王巢双手背负,点头说道:“是的,有菜谱吗?如果方便的话我想麻烦你把吃食送到房间,这里有病人,行动不方便。”

    男人笑着说得:“送餐没问题,菜谱我随身带着。”说完略顿了一顿,张口报出了一连串菜名。

    王巢随口点了几个听着还不错的菜,双手始终负在背后,他注意到门的红袍喇嘛正斜眼朝房间里瞟,最后目光聚焦在了书桌上摆放的石雕瓶表面。

    男人重新报了一遍菜名确认无误后笑着离开,王巢很清楚的看到红袍喇嘛眼中一抹精光瞬闪即逝,他好像也确认了一些东西。

    房门关上,王巢快行几步来到了床边,徐青已经睁开了双眼,刚才他用透视之眼在门口的两人身上扫描了一遍,结果在红袍喇嘛口袋里发现了一件东西,是一块两面浮雕的羊脂白玉牌,一面刻着‘嘎哒梅林’,另一面雕刻着一个被两片叶形火托住的变形‘圣’字,想来这个红袍喇嘛跟圣萨满嘎哒梅林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第两千三百一十三章 萨满传人是喇嘛

    早穿棉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列城昼夜温差很适合这句俗语,白天穿短袖出汗,夜晚气温直接降到了零下,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堪称最能适应环境的人类。

    王巢在主人的授意下趁旅馆老板送餐上门的档口旁敲侧击的询问了一下桌上石雕瓶的来历,老板的回答让主仆二人颇觉意外,这瓶子是大托寺喇嘛雕刻的,据说是开光加持过的东西,前来寺中进香膜拜的信徒也络绎不绝,这种石雕瓶很久以前就是大托寺里售出的物品,一直以来销量平平,自从卓浦法王治病救人的名声传开,去过大托寺的人几乎人手一件,几件,甚至更多。

    旅馆老板是大托寺的常客,这种石雕瓶隔一月左右就会带回来一个石雕瓶,他突发奇想把瓶子当成了旅馆房间中的摆设,倒也别致有趣。

    王巢当即提出要购下房间里的石雕瓶做个纪念,老板居然很爽快的表示奉送,老旱魃在徐青的授意下付了一百美金买下了房间里的石雕瓶,老板推脱不过乐呵呵的收入袋中,不多时就送来了暖烘烘的牛粪炉子,烧牦牛粪取暖是藏民延续了千百年的传统,晾干的牛粪饼子已经没有了臭味,也算是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

    王巢在炉子边铺了几张兽皮打地铺,其实老旱魃最喜欢这种冰凉的地面,但为了做个纯粹的人才决定嗅着牛屎燃烧的芬芳酣然入睡。

    徐青躺在床上久久难眠,知道了自己的伤情后他并不认为王巢口中所说的那位前辈能治伤,未成形的圣境种子跟他自身内丹鬼神神差的融合到了一块,这才是导致内劲消息的直接原因,记得雪山神獒曾经说过,首先要把这颗圣境种子放入丹田内温养,机缘一到才会跟本身内丹融合,这个过程短则十天半个月,长则三年五载,现在圣境种子并不能算跟内丹融合,撑死了算个粘合,最离奇的是粘合的位置恰巧是第五肢所在,即便是治疗好了其它内伤也不可能恢复内劲。

    没有内劲还能做什么?徐青不止一次扪心自问,他内心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挣扎,他想为惨死在龙风扬手上的仇童两位供奉报仇,也想为所有被龙门杀死的特战队精英们讨回公道,但没有了内劲他还能做什么?难道用透视之眼面对龙门四位半圣?

    失去力量心中难免会有些失落感,但也给了徐青更多自省的时间,他躺在床上不停思考,想了很多很多,记得在面临死亡的那一刻他心中是那么的不舍,每一个浮现在脑海中的影子都是他难以割舍的,虽然有的人已经永远离开……

    能力越大所背负的责任也就越大,既然上天给了他活下来的机会就应该好好珍惜,仇恨这东西不能忘记,但不能为让仇恨占据内心,没有了内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让徐青彻底冷静了下来,他打定了主意,即便是没有内劲也要振作精神面对以后的生活,当务之急是要治好身上的其它内伤,至少能恢复行动能力,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去做,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去做。

    喀嚓!门口传来一声轻响,徐青目光一闪循声望了过去,他看到从房门夹缝中伸进来一叶薄如蝉翼的小刀,刀刃小幅挑动着木门闩。

    呼!睡在火炉旁的王巢一跃而起,刚才那声轻响已经让他惊醒,转头望一眼半躺在床头的主人,发现他打了个噤声的手势,用手指指了指头顶。

    王巢抬头一看才发现房顶是木质结构,有几条碗口粗的大梁撑住屋顶,主人手指的方向就是其中一根大梁,老旱魃立刻会意,腾身一跃悄无声息的攀上了大梁,就像一只蛰伏等待老鼠出洞的大猫。

    徐青虚指大梁的食指收了回来,对王巢竖起了拇指,随后慢慢闭上了眼睛,既然有客夜半到访,那就先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来意再做决定。

    门闩很快被薄刀挑开,发出的声响细不可闻,木门被人慢慢拉开,一条人影从闪了进来,这人用一块黑布蒙着脸,却没有遮住他的光头,分明就是白天跟旅馆老板一起来的红袍喇嘛。

    红袍喇嘛进门立刻瞟了一眼大床,看到床上躺着一个熟睡的年轻人,房间里并没有看到那个瘦老人的踪影,牛粪炉子旁垫着几张兽皮,分明是有人睡过。

    红袍喇嘛站在门口略一犹豫收起了薄刀,一个箭步冲到了桌旁,单手往前一探抓向石雕瓶。

    “嘎哒梅林跟你什么关系?”一个淡淡的声音突然传入红袍喇嘛耳中,惊得他浑身一颤,伸出的手掌僵在了半空,紧接着脑后传来一声风响,喇嘛神情骤变旋身猛转过来,瘦老人不知何时站到了身后,正咧嘴对他怪笑,露出一口黄橙橙的大牙,右爪闪电般斜上探出,不偏不倚扣住了喇嘛脖子,顺手一巴掌拍掉他脸上的黑布。

    “小秃驴,没听到我主人问你话吗?”王巢对喇嘛有种挥之不去的恶感,说话时五指倏然缩紧,捏得小喇嘛直翻白眼,有话也说不出来。

    这一切都被徐青看在眼内,苦笑着说道:“你都快把他掐死了,有话也说不出来啊!”

    王巢这才怪笑着松开了五指,不过仍保持着虚扣的姿势停在红袍喇嘛脖颈部位,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掐断这根小脖子。

    红袍喇嘛干咳了两声,一脸惊愕的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圣萨满嘎哒梅林?”

    啪!王巢掌接连拍到红袍喇嘛脑门上,边拍边骂道:“小秃驴,有你提问的份吗?不打不开窍,叫你不开窍……”老旱魃巴掌连拍,可怜的红袍喇嘛脑门上立刻多了几排交错的红指印。

    徐青哭笑不得,又不好大声斥责王巢,只能压低了声音说道:“把人带到床边来,我有话要问。”

    王巢听到主人的话停下了巴掌,伸手拎住红袍喇嘛的脖领把他牵到了主人床边,还不忘推搡一把恶狠狠的警告道:“你小子最好别耍花样,否则我随时可以捏断你的脖子。”他没有危言耸听,他至少有九成把握做到。

    红袍喇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故作镇定的说道:“我是圣萨满嘎哒梅林的传人,你们最好是放开我!”啪!一记响亮的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抽得他张口发出一声痛叫。

第两千三百一十四章 前往大托寺

    一个红袍喇嘛居然说自己是圣萨满的传人,如果被当地人听到肯定会笑掉大牙,两个教派就像驴胯下跟马胯下的关系,压根就扯不到一块,但徐青对两个教派都不熟悉,他没理由不相信红袍喇嘛所说的,被厉害的人逮住一般会抬出自以为更厉害的人来撑场面,华夏混子们较劲时就经常玩这手花活儿。

    徐青用右手撑起身子,闪了一眼红袍喇嘛,低声问道:“嘎哒梅林传人为什么来我房间?你到底想找什么?”

    红袍喇嘛浑身一震,紧咬牙关闭口不答,身后的老旱魃抬手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记,冷冷的说道:“管你什么梅林竹林,今天你要是不把话讲清楚就别想离开,老子有的是办法修理你。”

    红袍喇嘛咬了咬牙,视线不经意瞟向房门,他知道今天要倒霉了,但他始终不愿透露摸进房间的真实目地。

    徐青微微一笑道:“王巢,带他过去把门外的东西拿进来,那东西放外面给人看到不好。”

    王巢应了一声,提溜着红袍喇嘛脖子像走向门口,很快从门外取回了一个沉甸甸的麻布袋折转回来,袋口朝下往地上一倒,咕咚咚咚——从麻袋里滚出数十个石雕瓶,一切答案已经揭晓,这位圣萨满传人居然是个溜门窃物的好手,看样子他已经把旅馆房间里的石雕瓶捞了个差不离,其目的只有一个,为了瓶中藏的九眼天珠。

    红袍喇嘛低头望着地上的石雕瓶,神色一派黯然,人赃俱获他已经无话可说,索性闭上眼睛喃喃碎念,也不晓得是哪门子贝叶经文。

    徐青皱了皱眉头,低声说道:“没想到堂堂圣萨满传人居然是个惯偷,看来你是对房间里的石雕瓶有兴趣,不过很遗憾,这里的瓶子我们已经出钱买下了。”

    红袍喇嘛闻言突然抬起头来,双眼直视徐青,沉声说道:“你准备后天一早去大托寺治病吧?我可以用一个秘密换取自由,这个秘密关系到你的病。”

    “哦?”徐青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他看到红袍喇嘛清澈的眸子里闪动着两点毅光,红袍喇嘛情愿用其它秘密换取自由也不愿透露石雕瓶的秘密,不知道有多少可信度。

    思忖间,徐青看到王巢又挥起了巴掌,忙不迭低咳两声,用眼神止住了他接下来的动作,偏头对红袍喇嘛说道:“难不成卓浦法王治病还有什么特别的门槛么?说吧,只要是真有价值我就放了你,地上的石雕瓶也可以拿走。”

    红袍喇嘛眼中闪过一抹亮光,低头望了一眼地上的石雕瓶说道:“传闻大托寺卓浦法王能医治各种伤病,只要摸中骨珠就能获得治疗的资格,而且每隔两年才有七个治疗名额,据我所知其中至少有四个是内定的,诀窍就在那个装着骨珠的箱子里。”

    徐青并不关心这些,他所关心的是卓浦法王到底有没有真材实料,这年月救人的不多,坑人的不少,连寺庙都玩上了潜规则,试问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看来你对大托寺的情况很熟嘛,说吧,到底有什么法子可以让我得到一个治疗名额,还有那个卓浦法王真能治疗各种伤病吗?”徐青直截了当道出了心中的疑问,如果卓浦法王是个沽名钓誉的货色他也懒得浪费时间,大不了明天一早启程找王巢的前辈去。

    红袍喇嘛略犹豫了片刻,压低了声音说道:“其实……我就是大托寺的喇嘛,卓浦法王治病用的是密宗大手印,对内外伤治愈率极高,治愈疾病是没有悬念的,但绝对不是包治百病,其目地是为了弘扬密宗教义,要得到一个治疗的名额奥秘全在箱盖顶部的四个角落里,你可以从那里找到骨珠,它们是用树胶粘上的,很容易就能取下来。”

    一旁的王巢嗤笑道:“我当世上真有什么悲天悯人的好光头,原来这群秃驴也是玩的沽名钓誉的把戏,想来四个内定名额都是有人花大价钱买的吧!”

    红袍喇嘛点头道:“那是自然,卓浦法王每次用大手印替人治病都要耗费大量心神,他并不知道寺里的喇嘛会趁机敛财,法王除大手印外还修炼了一门亦正亦邪的奇功,治病救人是他维持心境宁和的办法。”

    卓浦法王修炼了一门密宗奇功,整个人好像精神分裂了似的,有时法王是和颜悦色的慈祥长者,但有时也会变成阴狠毒辣的煞星,红袍喇嘛进入大托寺的目地就是为了搞清楚卓浦法王精神分裂的周期和一些很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他是不会轻易向外人透露的,可以说他就是圣萨满派来窃取情报的卧底。

    徐青低声问道:“卓浦法王修炼什么奇功我没兴趣知道,只要他能治伤就好,其他事我不想搀和,也没能力搀和,你走吧,记得带上你的东西,不送!”

    红袍喇嘛呆了几秒迅速做出了反应,他用极快的速度弯腰捡起麻布袋,把滚落一地的石雕瓶装进了袋子,做完这一切他拎着袋子快步离开,那模样好像生怕有人反悔似的。

    王巢嘴角掀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又被他强行憋了回去,他心里明白,主人这样做一定有自己的道理。

    嗒!房间门关上,徐青一脸疲惫的躺了下去,低声说道:“你也睡吧,时候不早了。”话音刚落,人已经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伤病在身的人容易疲惫嗜睡,徐青也不例外,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他让王巢向旅馆老板要来了一根细红绳,把九眼天珠串起来戴在了脖子上,这物件顶端有个小孔,用来穿红绳最好不过,这东西挂在脖子上有趋邪避凶的作用,他觉得这东西随身戴着远比揣进口袋里更实用。

    吃过晚饭,旅馆老板就过来通知主仆二人准备动身前往大托寺,去寺庙的交通工具已经准备好了,是两头健壮的毛驴,别看这东西平时在城里四处溜达无人管束,真要是走起远路来它们才是最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平日里任这些驴日的自由散漫些无伤大雅。

第两千三百一十五章 挠裆大胖

    列那城西头的老房子屋檐角投下碎散清冷余辉,毛驴走路脖铃儿叮当,即便是黑夜中也不会迷失方向,有人说列那城的毛驴不拉磨,因为它们很聪明,在和同伴一起出行时要是发现有掉队的同伴其余几只毛驴就会凑到一起晃动脖子摇铃,直到同伴归队或主人挥鞭呵斥才会挪步,骑着列那城毛驴出行也不用怕迷路,不管走出去多远,它们都能找到回城的路。

    大托寺建在一座高耸平顶大山上,山路陡峭难行,山下有寺里临时搭建的帐篷和牲口棚,毛驴和沉重的行李可以暂时寄存在其内,但需要支付一笔费用,美其名曰,润掌费。

    卓浦法王用大手印为病患治疗各种疾病,寺里的喇嘛巧立名目赚取钱财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要拜佛先添油,心诚则灵,不如万金,看来这世上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连快餐也无。

    经过一路的攀谈主仆两跟央金父女熟识了,央金父亲姓罗,单名一个索字,但他为了在列那城开旅馆方便把名和姓掉了个头,索罗,很不错的名字。

    四人骑着两头大毛驴来到平顶山下,放眼望去,不远处的临时帐篷错落有致,足足有数十座之多,在山脚下围了个半圈,每一个帐篷前都可见火光点点,灯影闪动,这都是来大托寺治病和陪同的人们,粗略估计一下,这里至少聚集了上千人。

    七个治病的名额引来上千人争夺,大家为的都是两个字‘健康’,有的东西只有在失去时才会变得弥足珍贵,健康也是一样,金钱、名利、地位,这些都不如健康重要,因为当人没有了健康,那些毕生追求得来的东西都会化作易碎的泡沫。

    大托寺的那喇嘛们借机敛财也无可厚非,这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两天头毛驴的过夜费加上寄存行李的费用相当于买下一头毛驴的价钱,喇嘛们付出的仅仅是一把喂驴的干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七个获得健康的名额再多钱也只能乖乖的往外掏,赶过去找了个空敞的帐篷寄存好了行李和毛驴,索罗用一根扁担挑上两个大筐,一头装着女儿央金,另一头装着过夜的帐篷,王巢用大背筐装着徐青,四人戴着准备好的带电池灯的矿工帽准备沿路上山。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嘈杂声,转头望去只见一队膀大腰粗的大胡子兵抬着大担架跑了过来,前方有几名荷枪实弹的大兵开路,见到挡在前面的不分青红皂白就用皮鞋枪托招呼,他们身后紧跟着两名军官打扮的男人,手上各拎着一个黑sè大皮箱,担架上仰面朝天躺着一个大胖子,用一条厚毛毯盖住身体只露出头脸,抬他就用了八名大胡子兵,看来担架上躺的胖子来头不小。

    大胖子并没有睡着,可以看到他脸颊上的肥肉在不停抖动,好像在承受着某种难耐的痛苦,毛毯被大肚皮撑起一个倒扣锅拱圆,可以清楚的看到他肚皮下方有一处毯子在剧烈颤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货在挠裆。

    男人多了三两三,挠挠裤裆很正常,每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偶尔挠裆,像胖子这样鸡扒窝似的挠法就不正常了,一边挠嘴里还一边哼哼唧唧的叫唤,活像一头在土墙上磨蹭背脊的肥猪。

    徐青也看到了这队嚣张跋扈的大胡子兵和明目张胆挠裆的大胖子,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这是什么人?”

    索罗用嘴朝担架方向努了努,压低了声音说道:“躺在担架上的是陆军中校撒卡西帕瓦尔,列那城驻军最高长官沙鲁帕瓦尔的独子,他的病整个列城的人都知道,好像是跟女人有关。”

    徐青听到跟女人有关大体上猜到了是什么病,除了相思病就是见不得光的脏病,挠裆的大胖子显然不会是前者。联想到大几百斤的大胖子跟女人那啥时的情景就感觉头皮一阵发麻,就这吨位压下去无异于被大水牛踩了,试问有几个女人受得了?

    就在这时一个开路的胡子兵已经走到了王巢面前,挥手就是一巴掌抽了过来,嘴里兀自骂道:“滚开,不想死的滚开。”

    王巢侧身避过巴掌退开两步,胡子兵一掌抡空转了个半圈,瞪着牛眼恶狠狠的剜了老旱魃一眼,喃喃骂道:“老东西,躲得倒快,滚远些。”

    王巢低头又退了两步,一口利齿咬得咯咯作响,要不是为了给主人治伤他早就一爪把胡子兵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了,现在只能咬后牙槽忍着。

    徐青抬起右掌在王巢肩膀上拍了拍,低声说道:“退一步海阔天空,淡定。”

    王巢点头笑道:“主人说得对,一路都淡定过来了,不差这一时半会。”自从知道卓浦法王可以治疗内伤他兴奋了一夜,自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耽误了主人疗伤。

    徐青微微一笑不再说话,他看到从一个帐篷里走出来四位手拎大灯的红袍喇嘛,快步走到两名紧跟担架的军官跟前,军官把手中的黑皮箱递给喇嘛,两名喇嘛接过箱子打开一条窄缝瞄了一眼,脸上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这一切瞒不过徐青的眼睛,他很清楚的看到其中一只箱子里整齐摆放着一叠叠崭新的美钞,另一只箱子里全都是黄灿灿的小金砖,看来这位得了脏病的胖中校是个不差钱的主儿,以前就听说阿三国贪官横行,今晚算是亲眼见识到了一次,潜规则这东西还真是无处不在。

    两名红袍喇嘛拎着箱子离开,剩下的两名喇嘛脸上绽开了烂熟狗头般的笑容,躬着身子合十双掌拜了拜财神菩萨,拎着大灯开始在前引路。

    两名喇嘛手中的大灯也不晓得是哪国产的好东西,能照得身周数米亮堂堂,只等胡子兵和喇嘛从身旁走过,徐青伸手在王巢肩膀上轻轻一拍,低声说道:“跟着他们后面走,有免费领路人不用白不用。”

    王巢会意一笑道:“古人能凿壁偷光,咱们也跟着这挠裤裆的大胖沾点光,走了!”索罗也不是笨人,呵呵一笑紧跟着大胡子兵朝不远处的山路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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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一十六章 摸骨开始

    有了胡子兵和掌灯喇嘛在前面带路,索罗和王巢也乐得紧随其后,就是这帮训练有素的胡子兵步伐太快,索罗起初跟起来还不觉得吃力,但随着山势越发陡峭速度也开始慢了下来,距离渐渐拉开。

    “呼!老爷子脚力真好,您只管先跟上去,我实在跟不上了,带着央金慢慢走……”索罗苦笑着摇头,表示体力到了极限,来的胡子兵都是训练有素的jīng兵,普通人很难跟上他们的步伐,可这位姓王的老爷子体力好得惊人,走了一路面不改sè气不喘,真是让人佩服。

    徐青轻拍了一下王巢肩膀,低声说道:“去,帮他把担子挑着。”凭老旱魃的身子骨就是再压个千八百斤的顶多约等于沾了根稻草,还是不带穗子的那种。

    “好!”王巢点头应了一声,上前两步伸手一把接过索罗的担子挑在肩头,央金坐着的那头在背后,正好能让她陪主人聊天解闷,口中低声说道:“跟紧咯!”

    话音即落,人已经健步如飞跟上了前面的领路人。索罗站在原地呆了呆,拔腿跑了过去。

    大托寺所在的平顶山说高不高,上山的路异常陡峭难行,如果没有熟悉的人带路至少要摸爬三五个小时,有喇嘛带路只要一小时就到。

    传说平顶山很久以前是有顶的,毗卢遮那佛坐莲翔空至此,山顶有一株成jīng的白椰苯花枝繁叶茂,一根斜伸出的花枝触碰到了佛座莲台,毗卢遮那佛心头忽有所感,停下莲台双掌结印凌空拍向山巅,只听得一阵轰隆雷鸣,佛掌印把山巅拍成了齑粉,花jīng无处藏身皈依佛门,从此便留下了这座平顶山,也成了密宗大托寺的根基。

    平顶山周边的山峰均是白雪皑皑,唯有这里绿草茵茵,四季如chūn,山zhōng yāng的大托寺青砖绿瓦,朱门斑驳,寺旁的空地上已经搭好了上百个大小不一的帐篷,这些人都是先一步上山等rì出的,只希望早早占了位置能讨个好兆头。

    一队胡子兵可不管先来后到,他们冲上前掀翻了几个搭好的帐篷,硬生生占了个正对寺门的好位置,几个军用帐篷很快搭好,呈圆圈形围着一堆新升起的篝火。

    索罗是这里的常客,他领着王巢来到了一个近山边的位置,这里离寺门已经很远了,在这里搭帐篷根本不用担心会有人来搀上一脚。

    徐青觉得索罗的行为有些难以理解,按常理帐篷离寺门近才有更多希望摸到骨珠,可他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之呢?

    索罗很快搭好了两个帐篷,同样在帐篷前生起了一堆篝火,架上几根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粗树枝,从随身的背包里取出整块的羊肉和各种调料小包鼓捣起了烤肉。

    徐青坐在篝火旁,眼望着烤到嗤嗤冒油的羊肉出神,身旁坐着央金,她正用一双明亮忽闪的大眼睛打量着身边的年轻人,他很帅气,也很神秘,伤病的折磨让他眉心凝着一抹不散的郁结,略显苍白的俊逸脸庞上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沧桑,他到底是什么人?有着一段怎样的经历?少女的心中充满疑问,却又难以启齿发问,他只是过客,能跟他多呆一刻也是好的……

    王巢望了一眼远处的寺门,沉声问道:“我们为什么不去离寺门近一些的地方搭帐篷?”他提出的疑问就是徐青心中所想的,离寺门更近明早就能先一步摸到箱子里的骨珠,机会无疑也多更大一些。

    索罗不紧不慢的翻转烤羊肉,撮指捏了点细盐粉均匀洒在冒油的肉块上,低声说道:“很简单,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带央金来这里摸骨珠了,几乎每年都一样,抱箱子的喇嘛出寺门都会往前走上一段,大概走到人最少的位置才开始摸骨珠,我们隔得远一些机会反而会更大。”

    王巢朝寺门前的胡子兵努了努嘴道:“往年有这些家伙么?刚才在山下很多人都看到这帮家伙下了窝子,那皮箱里面装的玩意估摸着不是黄的就是花的,用来买一个名额只怕都够了。”

    索罗从调料包里捏了点黑乎乎的粉末撒在羊肉上,苦笑道:“每年都有暗中花钱买名额的,总会剩下几个,希望今年央金能摸到一颗骨珠就好了,当然还有你们,趁着时间还早,吃饱了就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会叫你们起来。”

    王巢说道:“这山上山下聚集了上千人,要抽中七颗骨珠中的一颗很难,依我看只能碰运气。”

    索罗叹了口气道:“碰运气的不止我们,来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来碰运气,来,先填饱肚子,有人说吃饱了运气会好些。”说完从袖口抽出一柄短刀,从烤好的羊肉上切下来一块递到女儿面前。

    央金伸手接过烤肉直接递给了望着篝火发呆的徐青,低声说道:“来吧,尝尝我阿爹的烤肉,很美味的。”

    “哦!”徐青猛回过神,伸手接过央金递来的烤肉凑到嘴边啃了起来,索罗烤肉绝对是超一流的东西,咬一口肥而不腻,嚼一嚼齿颊留香。

    夜悄然过去,清晨的一抹余辉投shè在大托寺门口,紧闭的寺门吱呀一声打开,门外等待的人们立刻停下了喧闹,大家屏着呼吸静静等待,一时间空气好像已经凝固。

    但凡来过几次大托寺的人们都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即将来临,最好的办法就是静观其变,以前有几个不晓厉害的家伙在寺门打开时大声吵闹,结果抱箱子的喇嘛直到最后也没有给那两个家伙机会,直接把他们排除在外,对于门外苦等的人来说无疑是最重的惩罚。

    一群红袍喇嘛从寺门内走了出来,他们笔直前行,把所有挡在面前的帐篷什么的一律拆除,红袍喇嘛们这样做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反感,他们无论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这里是大托寺的地盘。

    清理完路障的红袍喇嘛们很自然的排成两列,一位手捧大木箱的老喇嘛从寺门内走了出来,别看他模样老态龙钟,走起路来昂首阔步,连下巴也呈四十五度斜挑向渐渐放晴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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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一十七章 老喇嘛的怀疑

    抱着大木箱的老喇嘛很傲气,看人都不带正眼,他好像要印证索罗的推测似的迈着悠晃步儿往前走,不少病患按捺不住疾病的折磨发出痛苦的哼唧声,只求能让这位报晓雄鸡般骄傲的喇嘛驻足看上一眼,但对方根本无动于衷,只顾抱着装满骨珠的箱子缓步前行,抱着一堆死人死禽兽的骨头俨然成了主宰人生死的判官。

    徐青坐在篝火旁静静望着这一幕,视线转移到了老喇嘛手中的木箱上,里面装着许多打磨好的骨珠,洁白的、微黄的、蜡黄的、甚至还有带着血痂的……寺门前上千人,病患其实并不多,大多都是陪人,有亲戚、有朋友、甚至还有前妻、后妈、大姨夫……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基本上囊括了绝大多数现有的社会关系,能在这时候陪在身边的都是好人。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古人的话犹在耳边,过个几百几千年才会发现,做人的道理一直没变。有人为了一个不知真假的治病名额不远万里来到这片寒苦之地,为的只有两个字,希望。

    徐青视线在木箱四个顶角内扫了一扫,果然发现每个顶角内都沾着一颗骨珠,四颗骨珠打磨得圆滑无比,上面附着有一层蜡黄包浆,一看就知道是经常被人盘玩的老物件,用人的眉心骨做的玩意,想想都有些慎得慌,不过可以断定这四颗骨珠都是真品。

    老喇嘛闲庭信步走到了离徐青等人不远的位置停住,眼角的余光扫过央金脸庞,唇角的皱纹皮竟然牵动了两下,顿一顿步子径直朝篝火堆走了过来。

    “让我们先抽!”身后传来一声低喝让老喇嘛再次停住了脚步,脸上现出一丝不悦之sè,循着喝声转头望去,他看到了一个身穿军装的大胡子男人,皱了皱眉头低声说道:“谁先谁后由我做主,再喧哗你可以带人走了。”

    老喇嘛的强势明显有些出人意料之外,军装男人神情一滞站在原地,竟不知道该怎么回话了,好在他身旁的另一位军装暗暗伸手拉了他一把,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大胡子双手合十对老喇嘛躬了躬身子,脸上满是尴尬之sè。

    就在老喇嘛转头的瞬间,徐青对央金招了招手,做了个耳语的手势。

    聪明的央金立刻会意,把头偏过去凑上了耳朵,徐青立刻在她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就这这时老喇嘛回过头来,抱着大木箱缓步走了过来。

    老喇嘛抱着箱子走到篝火堆旁,低头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央金,又偏头望了一眼站在火堆旁的索罗。

    索罗也是个聪明人,见到老喇嘛到来早早就半躬身静立等待,不等喇嘛视线投到他身上就已经双掌合十无限虔诚的拜了下去,口中喃喃念诵不停。

    王巢也跟着站起身来,双掌合十低头对老喇嘛拜了一拜,低头含糊念了些什么,离得最近的徐青听得真切,老旱魃居然在反复念诵‘阿弥陀佛’。

    念佛不分宗派,只要心中有佛不管念阿弥陀佛也好,莲花生大士也好、金刚佛陀也行,都是十方三世诸佛的总体,展开来都是一个,不管和尚喇嘛都能接受,因为本质上并无区别。

    老喇嘛似乎很满意两人的虔诚,绷紧的脸皮上展开一抹淡淡的笑容,转头对身后的喇嘛们说道:“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徐青神情一愕,在他印象中这词儿经常听到,好像是什么地名或酒店名,眼前的老喇嘛猛不丁来上一句让他云里雾里。

    身旁的央金好像看出了他眼中的疑惑,压低了声音说道:“香格里拉在藏语里解释为梦开始的地方,他手中的箱子装着这里所有人康复的梦想,我们这里是第一个开始摸骨珠的,所以才被称作梦开始的地方。”

    徐青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央金说道:“你先来!”老喇嘛双手平托木箱向前伸出,刚展开的脸皮又绷了起来。

    索罗连忙躬身上前扶起女儿,对一旁的王巢低声说道:“你也可以把人搀过来,很快的。”说完扶着女儿走到了木箱前,父女俩很有默契的把头略低过老喇嘛手中的箱子,央金口中喃念了几声佛号,把手伸进了木箱上的圆孔。

    哗啦!央金小手在箱子里翻动了几下,抿唇皱眉好像在尽力摸索,大约过了十秒左右才把小手从箱口抬起,拇指和食指间捏着一颗蜡黄sè骨珠。

    老喇嘛眼中闪过一抹亮光,微笑道:“小姑娘变成了大姑娘,今年终于得偿如愿了。”

    话音刚落,一名带高帽的红袍喇嘛上前两步站到了央金身旁,可以看到他胸口有个标记,一号。

    央金用小手攥紧了骨珠紧紧贴在胸口,两汪泪水瞬间盈满了眼眶,这些年她做梦都在想着能摸到一颗骨珠,那样就能凭自己的力量重新站起来,今天终于等到了,浅浅的眼眶包容不住喜悦的泪水,顺着脸颊默默的流淌。

    流泪的不止是央金,还有索罗,女儿摸到一颗骨珠让他流下了欣喜的泪水,这些年他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摸骨珠上,今天终于摸到了一颗,整整十二年啊,皇天不负有心人啊!

    父女俩相拥而泣,脸贴着脸,心连着心,这对相依为命的父女泪水融到了一处,彼此难分,十二年的苦苦等待终于有了善果,怎能让他们不喜极而泣?

    有人欢喜,也有人叹气,人都是自私的,央金摸到了一颗骨珠就等于拿走了一个治疗的名额,一旁焦急等待的病患和陪人们隐隐有些失落,好在还有六个名额,还有希望。

    老喇嘛好像见惯了这种场面,端着木箱淡淡的说道:“摸到了骨珠的退到一边等着,下一个。”

    索罗这才从巨大的惊喜中醒过神来,抱着女儿侧身退后两步,王巢搀扶着徐青走到了木箱前,徐青正准备伸手去抓一颗骨珠,箱子却被老喇嘛往上抬起了几分,让他伸出的手僵在了半空。

    老喇嘛皱着眉头用一双橙黄的眼珠子打量着王巢的老脸,眼中闪动着两点灼灼jīng芒,冷冷的问道:“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