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阳武神全文阅读 第58分节

五百六十六章 角力

    “巴拉巴拉,傻大个,谢了,按说,以你的本事,绝对可以自领一队的,嗯,不过你脑子笨,领队肯定倒霉,还是跟我,嗯,咱们一起组队,保管让你吃饱睡好,嗯,巴拉巴拉……”

    忽的,粉红兔子跳上前来,巴拉巴拉说了一通后,掏出个红萝卜,朝他递来,“巴拉巴拉,这是最好吃的萝卜,我只有最后一根了,给你,以后你就是本巴拉大王的铁杆心腹了,巴拉巴拉……”

    傻大个也不客气,接过,塞进嘴巴,嘎嘣嘎嘣,吞下肚去,“多谢巴拉大王,对了,巴拉大王,那狐狸和狼,对咱们不好,要不要……”又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巴拉巴拉,蠢货……”

    粉红兔子在他头上重重敲了一记,“奸狐狸和老贼狼,岂是这么容易对付的,两个老东西,贼坏贼坏,咱们得罪了他们,他们不来惹咱们,咱们就烧高香了,怎么还敢主动寻死,巴拉巴拉。”

    “咱们不惹他们,他们就不惹咱们了?”傻大个挠挠脑袋,似乎想不明白。

    粉红兔子哑然,黏住头顶上的花朵,怔怔半晌,憋出一句,“巴拉巴拉,躲一时,是一时,能本巴拉大王修为大涨,迟早要让这些老贼好看,巴拉巴拉。”

    话至此处,她又神秘兮兮地靠近许易,压低声道,“傻大个,本巴拉大王告诉你个秘密,这虎尊郡,两百年前,叫兔尊郡,哼哼,总有一天,本巴拉大王要夺回领地。将来封你个大大的官作,给你一百个小队,让你天天吃好喝好。巴拉巴拉……”

    看粉红兔子,连续遭遇大妖针对。傻大个早就猜到必有隐情,没想到其中还藏着如此狗血的一段秘辛。

    看着粉红兔子一脸“不知道我如此有来头吧”和“跟我混肯定有前途”的傲娇表情,傻大个堆出满脸欢喜,连连拍胸脯,表示身为巴拉大王的心腹,万分荣幸。

    一人一妖正诉着“衷肠”,一道湛蓝的灯光,投了过来。<>正照在他们身上。

    送目看去,却是场中的一只蓝光鸡,腾空而起,将目光投了过来。

    蓝光鸡飞不速,力不足,防御弱,唯独双目如电,能照远明,适才巨象和犀牛妖角力之际,便有两只蓝光鸡缀在半空。充当着灯光。

    “灯光”才打来,一道雄壮的身影,便行了过来。却是一头挂着白牌的纯白老虎,一人高,丈许长的身量,极具压迫感。

    那猛虎并未近前,而是站在距离傻大个和粉红兔子最近的一簇篝火旁,朗声道,“兔妞,你冰霜兔小队,已近乎全军覆没。毫无实力可言,有什么资格再在此占据一处洞府。那里才是你的归宿。”虎爪指向西南方的木棚。

    那处,是众多才入蒙昧初期的小妖杂役的居所。

    粉红兔子双目胀红。心中悲愤,却自知胳膊扭不过大腿,这欺负是挨定了,又怕在自己新收的心腹面前丢脸,悄声冲许易道,“巴拉巴拉,倒霉真是喝凉水都塞牙,这臭屁老虎是虎灵的族人,整日里跟着骚狐狸和老贼狼身边溜须,肯定是骚狐狸使得坏,奶奶的,这破山洞,咱们还不稀得住,巴拉巴拉。”

    她这边安抚傻大个,那厢的白虎也图穷匕首见,“牛妞,你不是真想去住那杂役棚吧,嘿嘿,那可是天大的笑话,咱们虎尊郡可没出过这等战兵。”

    满场俱是哄笑。

    “给你两条路,一呢,乖乖让出洞府,老老实实去干杂役,以你的姿,实力,嘿嘿,肯定在杂役这行,大有作为啊,二呢,证明你们小队的实力,有资格继续占据洞府,听说你新收了个了不得的手下,力气大的惊人,那好,现在弟兄们都在,正缺乐子,让你的手下上来,和咱们虎尊郡的几位有名的力士较量一番,若能胜出,便允许你继续赖在石洞里,两条路,你自己选。”

    乌溜溜的粉眼睛,在傻大个身上扫了一圈,又朝场中瞄了瞄,灯火重重,哪里又看得清楚。<>

    饶是她心智不佳,也能猜到这白虎上前叫号,还点明了要傻大个登场,定然是那骚狐狸的手段。

    以骚狐狸阴险,傻大个若出场,肯定没好结果,虎尊郡有的是力拔山岚的力士,傻大个虽有些不凡,怎么也不可能力压群雄。

    可若是不应,离开洞府事小,脱去战兵的身份,她宁愿去死。

    “万一傻大个能赢呢,万一,万一呢……”

    粉红兔子心如乱麻,到得后来,目光已不敢往傻大个身上瞟。

    她这厢心如猫爪,那边的白虎却等得不耐烦了,“兔妞,还磨蹭什么,不敢上场,就赶紧滚蛋,别让弟兄们空等,我就数三个数,一,二……”

    粉红兔子仰天长啸,“巴拉巴拉,少说废话,我来应战,巴拉巴拉!”浑身的软毛都立了起来,结成花朵的耳朵,也竖得笔直。

    她有了决断,硬推傻大个上场,是逼他送死,与其如此,不如脱去战兵身份,而相比脱去战兵身份,不如轰轰烈烈战死,自己绝不能给伟大的冰霜兔家族丢脸。

    她方要上前,身前多出一根粗壮的臂膀,阻住了去路。

    粉红兔子诧异地看着傻大个,傻大个憨憨地挠着后脑勺,嘿嘿道,“打架我喜欢,巴拉大王,让我下场玩会儿,我不行,大王再上。”他心中竟有些感动了,他原以为粉红兔子无奈之下,会让自己上场,没想到她竟宁肯战死,也不出此言。

    纵使他在人界,也没有这样的朋友。

    粉红兔子重重一点头,看着他道,“打不赢就跑!”

    傻大个点点头,大步向前,行到老虎身边,猛地一挥手,抓住老虎的背脊,顺手一丢,身躯庞大的老虎,便被他扔出十余丈,重重砸在地上,“奉俺家大王之命,陪你们玩玩,谁先来。<>”

    粉红兔子,当下的形势十分糟糕,若仅靠示弱,恐怕即将到来的麻烦会源源不断,不如大战一场,让那些魑魅魍魉收收心思。(未完待续。)

五百五十七章 巨角青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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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死!”

    “活腻了!”

    “小辈,我吃了你!”

    无数大妖顿时将他围拢,显然,那白虎在虎尊郡不是一般的存在。

    “都给老子让开!”

    一声虎吼,白虎挤入了人群,嘴角还溢着血渍,怨毒地盯着傻大个,朗声道,“今次角力,乃公平之战,生死勿论。”

    群妖角力,不过是嬉戏,也是妖群中常见的娱乐,损伤常有,却从不曾分过生死。

    白虎此言一出,任谁都知道白虎少爷,对这有几分斤两的愣头青,动了杀机。

    “少说废话,先前不是你和俺家大王叫阵么,就你先来,俺来试试你的斤两。”

    傻大个昂首而立,指着满面杀机的白虎少爷,粗声粗气地道。

    “夯货!”

    白虎怒声嘶吼,他简直要气晕了,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才开化的蛮子,连上下尊卑都分不清么?

    “你不敢?”

    傻大个认真地盯着白虎,粗声道,“那你先前叫那么大声做什么,俺还以为声音大的,本事都大呢,还是俺家巴拉大王深藏,嗯,深藏那啥。”

    白虎气得眼睛都朦胧了,嘶声戾吼,“谁来出战。”

    “我来!”

    “不过是一只才开化的灰猿,焉敢嚣张。<>”

    “老子要活撕了他。”

    “…………”

    尽管傻大个先前擒拿白虎,展现了不凡的身手,可白虎本身的实力,在场中本就算不得出类拔萃,更何况约定的是角力,单论气力,自然身大力不亏,论身形,傻大个的体型,高度算是颇为显眼的,但厚度,宽度,一言蔽之,论体积,在场间根本就排不上号。

    “都给老子闭嘴!”

    白虎爆吼一声,止住喧腾,“老犀你来,胜了,老子赏你一株灵果,若能杀了这夯货,老子赐你三株。”

    一头身长三丈,高足近丈,厚足八尺的巨角青犀,闻言,激动得仰天嘶吼。

    灵药对妖族而言,同样珍贵,但被统治阶层牢牢掌握,唯有晋升黑牌大妖,才有分润的权力。

    这白虎仗着和虎灵大人是近亲,才有分润,旁的白牌妖物,就没这等福利了。

    一听白虎许下这等重赏,何止巨角青犀激动,众妖何尝不妒忌得发狂。

    奈何,但论角力,连体重超过万斤是巨象,都不似这力大无穷的巨角青犀的对手,便再是妒忌,谁也无法和这巨角青犀相争。

    “巴拉巴拉,傻大个……”

    粉红兔子方要叫停,便见傻大个冲他作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后边的话便被堵住了。

    白虎冷冷一笑,“想要认输,晚了,乖乖准备皮鼓吧!”

    傻大个瞪着白虎,指着巨犀道,“再敢对巴拉大王不敬,俺料理了这头牛,就来收拾你!”

    白虎正待发怒,被他双目间的滔天死气一慑,竟歪过头去。<>

    巨角青犀勃然大怒,仰天嘶嚎一声,“给老子散开,老子要把这蠢货碾成肉泥。”

    很快,一目望不到边的宽阔场地,被尽数清空,遍地的篝火,也被朝两边挪移,数千大妖小妖,围拢四方,这罕见的生死之斗,被群妖视作漫长生命里,难得的乐子。

    “有头无脑,身体再是强壮,也不过是夯货,这蠢货死定了。”

    老狼嘿然一笑,盯着下面的热闹,悠然开口。

    此刻,他和火红狐狸已置身于高处的一块巨岩上,铺开了酒肉果脯,如看戏一般,享受着悠闲。

    火红狐狸冷哼一声,“这夯货本事绝对不小,到现在为之,我还没弄清楚他是那个族群的,至少绝非凡物,弄不少就是一只天妖。”

    “天妖!”

    老狼惊得站了起来,急促道,“若真是天妖,那胡兄您该赶紧阻止这场战斗,毕竟天妖难得,培养出来,也能增强我虎尊郡的实力啊。”

    火红狐狸捻一颗葡萄入口,冷哼道,“和那兔妞混在一起,已经被污染了,越有本事,为祸越大,趁早终结了才是,且看吧,好戏要开场了。”

    宽阔的场地,俱是堪比精铁的红铜石板铺成,铺建之时,耗费近千妖族中力士的数月之力。

    场地上,傻大个和巨角青犀,相隔近百丈,傻大个一步未动,俱是巨角青犀为聚势,挪出的距离。

    “蠢货,现在跪地求饶,给白虎公子磕头赔罪,老子就饶了你。”

    巨角青犀四蹄不住地在地上摩擦,粗大的鼻孔喷出阵阵白眼,显然是在聚力,粗比人腰的巨角在汹汹火焰下,泛着森冷的寒光。<>

    “老牛,有什么本事就使出来吧,俺困了。”

    傻大个打了个哈欠。

    “去死!”

    巨角青犀的四蹄终于迈动,沉重的体重配上风驰电掣的速度,整块大地,在这一刻都震动了。

    排山倒海的无敌气势,好似一座青色的山脉,在这一瞬间碾压而来。

    傻大个微微弯躬身,脸上的轻狂顿去,双目死死锁在那势若奔雷的巨角青犀庞大的身影上,心中无惊无怖。

    他气海虽竭,却领略了诸圆之妙,以力卸力的本事超凡脱俗,若真全力施展,漫说这具妖体,便是原来的人躯,催动《霸力诀》第三层,亦有九牛之力,再佐以藏锋式,这排山倒海的力道也能尽数卸下。

    然而,他想试试这具妖体潜力的极限。

    轰,轰,轰,巨角青犀越奔越急,庞大的身体简直要化作一道流光,巨大的声势,让周遭的妖群都忍不住一退再退,粉红兔子一颗心砰砰乱跳,都要跳出腔子了。

    巨角青犀转瞬奔过了半程,傻大个始终纹丝不动,粉红兔子心急如焚,尖声吼叫,让他快逃。

    却被周遭巨大的嘲笑声淹没。

    “这蠢货怎么还不动,莫非当自己是巨山,哈哈,”

    “屁的巨山,这夯货肯定是吓傻了,老牛别的不行,单论角力,我敢说,便是虎灵大人上来,也敌不过老牛。”

    “我猜这夯货一会儿,肯定会碎成三瓣,哈哈,好血腥,我喜欢。”

    “我赌一条人腿,肯定会裂成三瓣以上。”

    “……”

    眼见两妖便要相撞,粉红兔子浑身巨颤,吓得闭上了眼睛。(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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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五十八章 妖躯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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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孽龙江滔滔江水,从会阴山顶,奔流而下,无休无止地从许家村绕过。

    时值八月,秋杀未起,凉意已生。

    一株斑驳的老梧桐下,一堆村民,男男女女和十几个小孩,围着一个书生,聚精会神地听他说话。

    那书生十**岁,挺鼻俊目,满脸蜡黄,像染病容,罩着一件浆洗得发白的麻衣,风一吹,麻衣贴紧身子,体格倒是不弱。

    只见他将手中的两片黄梨木碰了一下,发出得得连声,起唇展喉,声音清朗。

    “却说那狐仙一缕香魂随风散,与那金榜题名的张生,阴阳两隔,沦为永憾。张生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念及恩情,遂熄青云之志,辞官归隐,在狐丘边结庐而居,参生悟死,了却残生……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一曲词罢,满场无声。

    方才,这书生说的是个狐仙和书生的故事,一人一妖,相知相恋,最终天人永隔。

    最后以这一曲应景的唱词收尾,原本已十分感人的故事,待这番唱词一出,已惹得满场潸然下泪。

    便是那不识****的孩童,也听得呆住了。

    梨板再度得得两声,书生长身而起。端着一只残破的木碗,向着满座的观众挨个儿行去。

    没多会儿。碗中便聚齐满满一碗铜钱,铜钱堆里。隐隐还露出几个银角子。<>

    广安府地华天宝,物阜民丰,虽是乡野村民,囊中也并不羞涩。

    书生的故事,是乡间难得的精彩娱乐,心神随着故事动摇之际,对这书生自也生出钦佩、感激,出手之时,自也大方。

    收拾好所得。书生团团一鞠,定下了下次开坛的地点,便自去了。

    这书生出自附近许家村,名唤许易,今年十八岁。早些时候,名迹不彰,最近两年,却靠着满嘴的好故事,在十里八乡。名声鹊起。

    许易快步而行,堪堪将午,已到许家村口。

    金色的阳光下,苍郁的会阴山如巨大的龙脊。向着远方布展延伸,龙脊最低处,七八十幢歪歪斜斜的木屋。如棋子散落在山脚,绵延十数里。

    许易的那间矮小木屋。就在山脚最角落处,因着年深日久。木屋不仅陈旧,还有些歪斜。

    木屋虽破,却是家乡!

    见之,心安。

    “汪汪!”

    许易离着木屋还有百丈,一条老黄狗远远叫着撒着欢的跑了过来,到得近前,两只前掌直往许易肩头搭来。

    这条老黄狗在许家待了近二十年,早已化作许家的一份子,许易父母已亡,又无兄姊,某种程度老黄狗也是上他唯一的家人。

    每日,只要他远行归来,老黄狗必定远远来迎。

    许易拍拍已遍布皱褶的狗头,心中一阵温暖。

    一人一狗在山道上缓行,山道紧窄,荆棘遍布,仅容一人通行,每每许易想让开道路,都被老黄狗拿尾巴扫了,将他赶到窄窄的小道上,自己在一边的荆棘中穿行,好似慈祥的长辈关爱着晚辈!

    行至家中,已过正午,忙碌一上午,许易已然腹中火烧,麻利地从角落的破缸中拣出数块六七斤重的腌得猩红的肉块,折身出来,捅开木屋边上矮棚里前后架了两口黑锅的土灶台,点着火,前锅放肉,后锅下米。<>

    盖上锅盖后,许易折回房间,取来一本《南华集》,便在灶前坐了,边轻抚老黄狗的颈间的软皮,边安静观书。

    青山郁郁,山风徐来,温柔可亲,许易心中一片安然。

    一炷香左右的功夫,肉香、米香从锅盖缝隙溜出,卷着袅袅炊烟飘向远方。

    许易放下书本,正要起身揭开锅盖,眼皮一跳,猛地扑住老黄狗压倒在地。

    他方倒下,便听砰的一声巨响,灶台好像挨了发炮弹,猛地垮塌,土石飞溅,烟尘滚滚。

    接着便听一道粗犷的声音喊道,“三十斤的磨石,掷出三十丈外,一击而中,公子当真神力,看来离突破锻体后期,已经不远了。”

    许易爬起身来,循声看去,眼角猛地收冷,抓起老黄狗扔进屋去,反手将门关上,自己稳稳立在亭间。

    “好香啊!嘿嘿,都说你许易近来生发了,看来所言非虚啊,你这天天喝酒吃肉的,把我都比下去了,实在让人羡慕啊。”

    说话的是个华服公子,身后跟着两名彪形大汉,一个满脸络腮胡,甚至威猛,一个铁塔似的身子,鹰鼻深目,只看外形,便知皆是熊虎之士。

    “周公子说笑了,我不过仗着口舌之利,编些个无稽之谈,混些营生,焉敢和贵人相提并论。”

    许易平静地说道。

    “跟我们公子相比?你也配!”

    络腮胡子大步上前,在许易身前半步之地停下,伸手在他半边脸颊不轻不重地拍着,冷笑道,“小子,我们的来意,想必你清楚,用不着我们公子再废话吧,痛快把事情办了吧!”

    “周公子放心,地契已经递上去了,衙门正在审核。<>这样吧,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在此间恭候,你派人来取!”

    许易冷峻依然。

    周公子哈哈一笑,道,“算你识相!明日我恰好入会阴山围猎,你小子到路边等着吧,希望你不要叫我失望,否则后果你清楚。对了,听说你最近也在习练拳脚,想必有所成就,不如和我这手下比划比划,好指点指点他!”

    不待许易答话,络腮胡子哈哈一笑,抓住许易的领口,将他提了起来,“对对,可得请你****的好好指点指点你爷爷!”

    喝声未落,铁锤一般的拳头已砸到许易肩头,砰的一声闷响,许易如断了线的风筝飞出三丈多远方才落地,立时面如金纸,嘴角已溢出血迹。

    “哈哈,公子,就他?蝼蚁一般的东西,也配修习武道!我一根指头就摁死他了!”

    络腮胡子仰天狂笑。

    周公子轻蔑地看了许易一眼,转头就走,远远地飘来他的声音,“有你这样驴粪一般的子孙,

五百五十九章 愿望

    白虎呆滞地脸上毫无神采,看向傻大个的目光,比如蛇蝎,在这个实力为王的妖群,连带着对粉红兔子这得志小人,也生出了畏惧,连连道,“你心腹胜了,你心腹胜了,那洞府合该你住,合该你住……”

    粉红兔子志得意满,跳下白虎背来,正要寻傻大个,却见傻大个已冲破包围圈,朝洞府行去。

    兴冲冲地窜到近前,却见傻大个倚在墙边闭上了眼睛,粉红兔子一堆话堵在腔子里,这才想起自己这心腹才不过白牌的修为,纵然天赋异禀,和老牛来了那样一场大战,恐怕也受创不轻。

    要不,打了这么一场大大的胜仗,傻大个怎么不在妖群中耀武扬威呢,就是大吼三声,也是威风呀。

    一念及此,粉红兔子行到近前,轻声道,“巴拉巴拉,你将养将养,我去赊几颗药来,等着我啊,巴拉巴拉……”

    红粉兔子蹦跳着去了,傻大个睁开眼来。

    他并未受伤,只不过血气震动非小,有些许不适。

    这具妖体的恐怖,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料,适才,巨角青犀二次袭来,威势绝伦,比之一座小山垮塌的威能,丝毫不弱。

    而他一拳挥出,聚集了何止二十万斤的力道,如此一拳挥出,便是一座小山,也得打塌了。

    若换作人体,先不说还未聚齐这些力道,筋络就先崩散了,便是这排山倒海的反震之力,也绝非他能承受的。

    换作这具妖体,硬受了如此恐怖的力道,也不过眼花耳热,双臂久久麻痹。脚底磨穿,并未造成巨大创伤。

    他闭目不语,是在沉思。他陡然发现自己陷入一个巨大的无解的泥悼中了。

    粉红兔子,

    他怎么也没想到化妖之旅。<>竟会和这兔子产生如此深的纠葛。

    他不是多情之辈,却最是念恩,粉红兔子虽是妖物,待他比至爱亲朋也不差了,宁肯舍身相护,放到何处,也是极大的恩情。

    这种麻烦的纠葛,他不管也可以。若论究竟,一人一妖算是互救,说不上谁欠谁的。

    可情分这东西,却不是理智足以衡量的。

    盘算良久,他忽然发现自己竟不能做出任何能让良心安然的选择。

    一走了之?粉红兔子必定被老虎,老狼,狐狸,折腾掉小命。

    带粉红兔子走?试练牌中条例分明,且其禁制尽皆验证,除非他带粉红兔子的尸体离开。

    话说回来。粉红兔子未必乐意离开此界,去往她最厌恶的卑鄙人族聚集的所在。

    去留两难,许易很纠结。

    纠结了近半柱香。他终于咬着腮帮子下定了决心,正待起身,粉红兔子跳了过来,递过一颗蓝色的果实,“巴拉巴拉,蓝浆果,受伤了用这个最有效,赶紧吃了,是本大王从老灰熊那儿。好说歹说才借来的,换作平日。老灰熊定是舍不得,嘿嘿。如今连他也知道本大王实力非同小可,啧啧,才一说,他便乖乖肯了,下回出征,咱们收拾个把人族,弄回个亮镯子,像这蓝浆果,能换十颗,到时候,还老灰熊两颗,让他也沾沾本大王的光,巴拉巴拉……”

    “俺没事,还给老灰熊吧。”

    傻大个拍拍胸膛,咚咚作响。

    粉红兔子擂了他一拳,喜道,“巴拉巴拉,这样你都没事,哈哈,看来我巴拉小队终于要名震虎尊郡啦,不过这蓝浆果,好容易要来,咱们自己先留着,算我给你存的,猎杀个把人,肯定能赚回来,来,吃,吃饱了好生歇着,巴拉巴拉。<>”

    说着,她递过一条烤的金黄的黄羊腿。

    来此多时,终于见着能下肚的食物,傻大个也不客气,接过羊腿,一通猛啃,粉红兔子见他果真无事,彻底放下心来,又跑进场地,三番五次,取了不少熟肉,果酒。

    许是傻大个展现了过人的实力,彻底震撼全场,粉红兔子这般折腾,竟也未受丝毫阻碍。

    此番经历,又大涨了粉红兔子的志气,在傻大个耳边巴拉个没完。

    一会儿说,此次人族入侵,若立下战功,肯定能升作中队长,待再过几年,修为增进,大比之后,定能充任大队长,到时候,便能分润灵果,好好修炼冰霜诀,肯定能晋升黑牌,终有一日,能杀死虎灵,血洗冰霜兔一族的耻辱。

    一会儿又宽慰傻大个,大肆开着空头支票,酒肉几何的承诺,舍下一堆,更许诺,待她成为大队长后,定然帮傻大个搜罗猿族美人,总之,跟着他巴拉大王混,前途一片光明。

    傻大个听得头晕眼花,念头一动,说道,“敢问大王,生平有何愿望。”

    他先前下定的决心,便是帮助这粉红兔子扫平敌人后,便假装在一场大战中,身死坠入悬崖。

    如此既能尽可能保护粉红兔子的安全,又能不陷粉红兔子于险地。

    虽说不上是最佳的选择,却已是最不坏的选择了。

    此刻,乍然听到粉红兔子畅谈人生,他便想着能帮再帮一把,全了她心愿便是。

    粉红兔子往嘴里丢一颗葡萄,站起身来,摆弄身姿,举目作踌躇状,“巴拉巴拉,你是我第一心腹,本巴拉大王也就不瞒你了,本大王这些年忍辱负重,隐气吞声,就是要慢慢积蓄势力,有朝一日灭掉虎灵,报我冰霜兔一族的血仇,巴拉巴拉。<>”

    “呃,这个俺听大王你说过了。”

    老虎,狐狸,老狼,这帮红粉兔子的敌人,早就上了他的死亡名单。

    他对粉红兔子有情义,对寻常妖孽,杀之绝不会丝毫手软。

    粉红兔子罕见地一红脸,悄声道,“巴拉巴拉,实话跟你说吧,我最大的愿望,却是死后能埋在我们金凋领的领山,历来只有金雕领诸郡中的杰出妖灵,才可以葬在妖领山顶,那是我们妖族的无上荣耀,巴拉巴拉。”

    话到后来,粉红兔子竟现出满脸迷醉,似沉浸入了自我的强意淫中去了。

    “为什么不葬在火云山顶呢。”

    傻大个来此界时间虽不长,混迹群妖之中,对此间的势力构架,已有了模糊的认识。(未完待续。)

五百七十章 好运

    此界颇广,整个妖族族群,已被统一,分作八领,两百多郡,每郡皆由实力强横的积年黑牌大妖统领,而每数十郡归为一领,由紫牌大妖统领,紫牌大妖的实力,已是气海巅峰,若在大越界内,必也能叱咤万方。…,

    八领皆归火云洞的妖尊统领。

    据传,妖尊已经三百年未曾露面了,偶尔通过神通搬下法旨,令群妖领命。

    此次,人族入群,妖尊便以神通,直接送命令入各妖心灵,端的是神通广大。

    铛,粉红兔子在他脑袋上擂了一记,”巴拉巴拉,果然是才开化的蛮子,火云山的名号也是你能提的,记住,那是我妖族的圣山,妖尊的仙府,岂是我等凡俗能够惦记的,亏得你跟了本大王,换作那些家伙,就你这句话,你这条小命就完了,以后不会说话就少说,巴拉巴拉……”

    许易恭敬受教,闭口不言。

    又将息了两柱香的光景,号角再起,粉红兔子一股脑儿跳了起来,欣喜道,“巴拉巴拉,机会来了,巴拉巴拉。”

    此界雾气蒙蒙,不辨风云,更难见日月,故无有日夜之分。

    而妖类体魄强健,食饱便可出战,适逢人族入侵,万里妖界内,战火蜂起。

    各妖族小队,亦是轮换出战,好比粉红兔子率领的小队,战罢即返,返则食,食则再战,如此循环,要么战死,要么直到人族灭迹。

    妖族轻生敢死,对人族的仇恨镌刻进了血脉,故而,诸妖奋勇,闻战争先。

    此前。粉红兔子为稳固战兵的身份,渴求战斗,如今,他新收了强大腹心,自然巴不得沙场扬威。

    傻大个无奈,只有跟随。再赴沙场。<>

    …………

    林风畅晚,吹得篝火飘出细长的暗影,本就隐隐绰绰的石壁,越发昏暗了。

    傻大个隐在黑暗处,念头一动,手中多了个一指高的漏斗,此物正似记录时间的沙漏,不过却远较沙漏来地精细,水晶制的器身。不足指甲盖宽,上面刻着十二个刻度线,内里盛放的乃是比沙子更细密十倍的软水,正是出行前,傻大个特意备下,以计算时间的。

    他目力极强,光线再暗,亦能视物。在水漏上扫了一眼,念头一动。便将此物收进须弥环中。

    “入此间已八个时辰了,奇哉怪也。”

    他思绪里充满了疑惑,所疑者非是别的,正是他深为忌惮的诸多感魂期的老怪物。

    初入神殿,他意味求快,便是怕被诸多老怪物赶来。

    待入得此猎妖谷。他知晓事情急不得了,已做好了感魂老祖入侵的心理准备。

    惜乎八个时辰过去了,纵使远在十万里之遥,也该赶到了,可直到现在。他依旧不曾寻觅到丝毫感魂老祖入境的消息。

    他如今混入妖界,消息纵使谈不上灵通,但亦有粉红兔子这个大喇叭,若真有感魂老祖至此。

    以感魂老祖的手段,此界妖物,必定折损巨大,纵使紫牌大妖,也决计不能幸免。

    毕竟,按照此界的束缚,紫牌和金牌大妖,被锁在各自的封域内,若是感魂老祖至此,逐个击破,哪里还有其他试炼者的汤喝。

    始终不曾窥见感魂老祖入侵,他放下心来,也暗暗和自己所思考的道理互相映衬,自觉无差。

    说穿了,此界是试练所在,若真能让感魂老祖进来,对脱凡境的弟子,怕就失去了试练的意义。<>

    想通此点,他略略放心,不过,已打定主意,待了了粉红兔子的后患,下回再出任务,便是脱身之时。

    他正做着盘算,粉红兔子跳了回来,手中拎着远比她身体庞大的熟肉、果酒,颠颠儿蹿了过来,“巴拉巴拉,接着接着,啧啧,新烤的香肉,十年陈的果子酒,怎么样,跟着本巴拉大王,亏不了你吧,对了,那个银镯子成色不错,换了十二颗蓝浆果,还了大灰熊两颗,算上先前借了没用的,还有十一颗,哈哈,咱们发财啦,巴拉巴拉……”

    原来,自傻大个显露本事后,粉红兔子已经领着他出了三次任务了。

    傻大个的身份尴尬,根本没办法杀人,粉红兔子本事太过稀松,遇上结伙的武者,也根本干不过。

    这家伙战斗力不行,却极是好战,若非傻大个左右周全,关键时刻屡屡救驾,这巴拉大王早就吹灯拔蜡了。

    第三次出战,傻大个见她被重压压得情绪低落至极,便全力放开感知,终于引着他混入了一场混战。

    傻大个杀人不成,欺负妖的本事还是有的,最终靠着蛮力,从一个倒霉鬼的尸首上,夺下一枚须弥环,交给了粉红兔子。

    粉红兔子那个兴奋呀,一路上,恨不能是飘着回来的,脚底板根本就难着地。

    到得地头,举着须弥环,满营地炫耀,倒也让她赚了好大的声势。

    毕竟,先前的人族和妖族的大战,越发激烈,白牌小妖能得获须弥环,实在是凤毛麟角。

    趁着傻大个安歇之际,粉红兔子炫耀足够后,便将这须弥环兑了,仗着傻大个的煞气,巴拉大王女士水涨船高,大咧咧混进大队长们的篝火架前,硬是厚脸皮地要回了烤肉果酒。<>

    趁着傻大个胡吃海塞之际,粉红兔子那对粉色眼珠子在眶里提溜一转,笑嘻嘻道,“巴拉巴拉,傻大个,这蓝浆果,你说怎么分才好呀,照本大王说,这果子又不能当饭吃,本身就是药,受伤了才管用,放你那儿一时半会儿,你也用不着,就你这毛躁脾气,弄不好就得丢了,不如放在本大王这儿如何,你死我六,可有意见,巴拉巴拉。”

    边笑嘻嘻地说话,边死命往傻大个面前递酒递肉,势要让傻大个被自己这浓浓的热情冲得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俺听大王的。”

    傻大个逮着香醇的果酒猛灌,至于那些料理不得法估计也不甚清洁的烤肉,他尝过一次后,就敬谢不敏了。

    谈妥了分润之规,粉红兔子大喜过望,心中又忍不住有些愧疚,便连连拍着傻大个的肩头,正要再展望一番美好的未来,给自己这铁杆心腹增加一把信心,便见大灰熊急冲冲地奔到近前,喊道,“兔妞,你走运了,上面要提你当中队长,马上又要分兵给你了,啧啧,你那死鬼老娘不死,而今见了,不知该有多高兴。”

    ps:前面章节数错了几章,这章算强行修正。

五百七十一章 诱捕

    粉红兔子瞬间就红了眼,一蹦老高,蹿到近前,扳住大灰熊肩头,兴奋道,“当真,你可别骗我。”

    大灰熊不客气地将他爪子打掉,“老子可没那个闲工夫和你逗,赶紧去吧,别让上面等急了,你个小兔崽子也是好运,怎么就捡了这么个傻大个,啧啧。”

    不待大灰熊话说完,粉红兔子一道烟去了。

    粉红兔子兴冲冲地奔到虎尊峰脚下的掌兵殿,掌兵副使老贼狼去已在里间等他。

    灯火昏暗的掌兵殿宛若一个择妖而噬的洞窟,若在往常,粉红兔子是决计不敢单枪匹马闯来。

    而如今,她心气极高,新收了傻大个这铁杆心腹,战场上又立新功,便是那虎灵嫉恨于己,料来也不敢将自己这虎尊郡的新晋大名妖如何。

    一口气冲到殿台前,红粉兔子高昂着脑袋,问道,“巴拉巴拉,老贼狼,现在知道本大王的厉害了吧,赶紧宣告吧,本大王还等着带兵出征呢,巴拉巴拉。”

    老贼狼哈哈一笑,指着粉红兔子,笑得前仰后合,脚下一滑,要跌下台来,正朝粉红兔子压来,粉红兔子方要抬手去扶,一道黑幕兜头罩来,瞬间将她罩了进去,却是个五彩蚕丝编成的袋子。

    老贼狼麻利地收紧袋口,粉红兔子在袋中拼命地冲突,破口大骂,转瞬,便没了动静。

    原来,此物换作捕妖袋,乃冰蚕丝炼制而成,不仅极坚极韧,袋子的内衬,混炼了迷迭香,任你什么大妖。一旦被捕入,暴动之下,气血浮躁。必被这迷迭香侵蚀。

    老贼狼踢了踢袋子,冷哼道。“用此物来捕你,简直是大材小用,你个小兔崽子,这回就是蹦上天,这条小命,也别想再捡回去。”

    话罢,前爪一扬,将这捕妖袋背上肩头。

    四蹄翻飞,朝虎尊峰顶疾驰而来。

    半柱香后,捕妖袋重重掼在地上,解了开来,一只火红的爪子,将粉红兔子提了出来,架上了一处器械。

    这器械酷似人类刑讯的刑具,粉红兔子才架上去,四肢和头颅便被牢牢固定住,嘴巴也被罩住。嘴罩极大,显然是为方便她说话,留下了缝隙。但又为防止她喷射冰霜,故此将嘴巴罩住。

    一看便知,此器械似乎是专为粉红兔子打造的。

    一瓢冰水泼在粉红兔子脸上,刺棱棱,粉红兔子打个寒颤,醒转过来,才弄清自己的状况,便尖声利啸起来。

    尖叫声,刺得室内的三妖。几乎要忍不住捂耳朵。

    老贼狼豁然轰出一拳,打在粉红兔子肚皮上。尖叫声立止,惨呼声又起。

    “叫什么叫。看清楚你眼前站着的是谁,小兔崽子,你闯了大祸知不知道。”

    火红狐狸建尖利的声音,彻底将粉红兔子弄清醒了,朦胧的视线,闯入一只巨大纯白的影子,这影子和她铭刻在记忆深处的身影,赫然重合了,竟是虎灵。

    粉红兔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在这种状况下,和虎灵见面了,不对,自己是被虎灵抓来的。

    这虎灵要干什么,莫非是见自己实力大涨,想要下黑手,先解决了自己。

    一念至此,她心中没由来一阵惶恐,和人族拼杀,她是半点也不惜命,只觉倘若战死,便是无上荣光。

    可稀里糊涂,死在这臭老虎手下,却是她万万不愿的。

    火红狐狸见她恢复了冷静,冷哼一声,道,“小兔妞,你可知道你犯了何等罪孽?你又可知虎灵大人纡尊降贵,将你请来做什么?”

    粉红兔子轻呸一声,冷道,“巴拉巴拉,要杀就杀,废什么话,我若是不回去,我的铁杆心腹,肯定会为本大王报仇的,老贼狼,骚狐狸,你们就等死吧,巴拉巴拉……”

    其实,她也想痛斥一把虎灵,奈何实在鼓不起勇气,便在心中替自己宽解,大傻个的本事不错,恐怕还不是臭老虎的对手,暂且先饶臭老虎一命。

    火红狐狸伸出爪子在火红兔子的皮毛上抚了抚,“小土妞,别瞎想,没谁想要你的小命,就算想要你的小命,也没这么麻烦,你不会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妖了吧,乖乖合作,会有你好处的。”

    粉红兔子强忍着剧烈的恶心,说道,“巴拉巴拉,有屁快放,巴拉巴拉。”

    骚狐狸虽然可恶,但说的这番话,她却听进了心里,的确,以虎灵的地位,真要想杀自己,根本就不会如此麻烦,那么问题来了,这帮家伙把自己弄来,又说这么一番话,到底是做什么呢。

    “对,不管做什么,总不会有好事,不过,不管他们说什么,本大王可暂且应下,等寻了本大王的铁杆心腹,再一起商量,天大地大,还能没了自己的容身之处?”

    粉红兔子暗暗做好了计较。

    忽的,火红狐狸骤然变了面目,尖细的嘴脸狰狞得似要炸裂,用尖利地嗓子吼道,“小兔妞,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就成了我妖族的千古罪孽,知道你收的那傻大个是什么么,他是人族,人族!!!”

    一句句话,如电闪雷鸣,劈在粉红兔子头上,她瞪圆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火红狐狸,心中诧道,这骚狐狸的脑袋被大石头压了吧,不会以为这种水平的谎话,就能骗到本大王吧。

    念头到此,她又生出愤怒来,以为骚狐狸完全蔑视了她伟大的巴拉大王的智慧。

    “怎么,你不信?”

    火红狐狸从粉红兔子震惊的眼神中,捕捉到了一丝讥讽。

    “巴拉巴拉,信,我当然信,本大王早就怀疑这家伙了,没想到先被你们发现了,看本大王回去,怎么惩治这卑鄙无耻的人族,巴拉巴拉。”

    粉红兔子义正词严的表态。

    话音方落,肚子上又挨了一拳,“小兔崽子,以为我等可欺么?”

    老贼狼自觉是被粉红兔子侮辱了,气得鼻中白烟直冒。

    的确,这粉红兔子答应得太爽利了,分明就是不信火红狐狸之言,明明不信,却偏要出此大言,不是欺骗又是什么。(未完待续。)

五百七十二章 信任

    欺骗也就罢了,你这兔子认真一些,装得像些也行,如此作为,岂非蔑视到了骨子里。

    粉红兔子痛呼才毕,便又破口大骂开了,“巴拉巴拉,老贼狼,骚狐狸,臭老虎,要杀就杀,本大王早就活得不耐烦了,编这种谎话,来骗你祖宗,去你娘的乌龟蛋,巴拉巴拉……”

    老贼狼大怒,还待出手,却被火红狐狸喝止。

    忽的,火红狐狸掌中现出三个晶莹剔透的枣子大小的圆球来。

    “巴拉巴拉,光影球,你要做什么,巴拉巴拉。”

    粉红兔子认出了晶莹圆球,此物乃是冰魄蚌孕育白哉乃成,有储存画面之功,固唤作光影球。

    火红狐狸捻起一颗,滴入血液,光影球上,蓝光一转,渐渐浮现出一副活动地,连续的画面来。

    灰蒙蒙的雾林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快速穿梭,越过平原,跨过山岗,急速前去,赫然正是傻大个和粉红兔子。

    奔行到后来,傻大个忽的抄起粉红兔子,抗在肩上飞奔,速度惊人。

    不多时,傻大个和粉红兔子,遭遇了二十余位人族小队,两妖夺路而逃,领头的红脸大汉,大手一挥,阵中跃入数人,架着机关鸟,火速朝两妖围来。

    那傻大个的惊人速度再度展现,兜头前行,诡诈的一幕发生了,围猎数人连连攻击,只要击中,必然金光一闪,便即消失。

    粉红兔子盯着画面,也看呆了,不惊反喜,暗道,莫非这才是傻大个的天赋神通。

    彼时奔逃。她被傻大个护佑在前,目力不及,根本看不见身后诸人的攻击。只道是傻大个速度极快,这才带着自己逃过一劫。<>此时从这光影画面中,才窥到全貌。

    光影画面在数人尽数消失后,便即中断,火红狐狸冷哼一声,再度滴血入第二粒光影珠,再度有画面浮现。

    画面中的内容,正是粉红兔子和傻大个的又一次出征。

    其中场面,和第一次无甚不同。依旧是遭遇了大队人族,不敌奔逃,傻大个再度凭借莫名的本领,护佑粉红兔子逃脱。

    画面亦在二妖逃脱后断绝,火红狐狸再度滴血入最后一颗光影珠子。

    此番场面的核心,正在于混战中,傻大个和群妖相争,手段犀利,最终夺得一枚须弥环,归于粉红兔子。

    若是傻大个在此。非惊骇至极不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他和巨角青犀角力后的三次出征。皆被密切关注,还存了留影,妖族之智竟至于斯。

    关注傻大个的,正是火红狐狸。

    数个时辰前,他归拢粉红兔子失败,反受了傻大个的折辱,尤其是身为狐狸,最忌讳被嫌骚气,傻大个之言。算是触了他的逆鳞。

    火红狐狸战斗力不佳,却因狐族天赋智力极佳。数十年前,便归在虎灵身侧赞画。在这虎尊郡中地位极高,怎肯受此屈辱。

    当下,便攒动白虎公子,前来挑衅,要诓傻大个下场,令其横死,以泄心头之恨。

    未料那傻大个豪勇无敌,战而胜之,弄了他个老大没脸。

    而也正是傻大个展现的手段,让他起了疑心。

    当然,彼时,他纵有通天之智,也绝不会怀疑傻大个非是妖族。

    只是觉得傻大个所具有的勇武,根本就非是寻常白牌小妖能有的,他亦只当傻大个是哪个不知名的天妖,抑或着天妖中的上三品。<>

    巨力,便是傻大个的天赋神通。

    回归洞府后,火红狐狸遍查典籍,也决然未见傻大个这般形状的妖物,纵使傻大个最像的苍猿,长臂猿两族,也决无此等形貌。

    然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万妖无状,*籍所能尽述,火红狐狸依旧未疑傻大个的身份。

    不过既然成了对手,弄清对手的本事,自然非常必要。

    起了监视之心,火红狐狸便派遣了行动最速的长嘴流鹰,于高空悬光影珠,将傻大个和粉红兔子动向,尽数收入眼中。

    不料,此招误打误撞,瞒过了傻大个的精妙感知,最终将傻大个几次交战中的表现,尽数查明。

    待窥完三个光影珠,火红狐狸惊出了一声冷汗,纵使他想破头颅,也决然想不到这傻大个竟是人族化来的。

    的确,有了那道道流光般消失的人族身影,要确准傻大个的身份,实在不难,毕竟人族妖族交锋,短短一日之内,已逾百起,人族不敌时,捏碎试练牌凭空消失的模样,和众人攻击傻大个时小时的场面,一般无二。

    且交战至今,妖族生俘人族的战例,已超过了一掌之数,经严刑拷掠,试练牌中的内容,已为妖族所知,且传于诸位大妖之间。

    火红狐狸猜到,那些人族之所以消失,恐怕也必是因为不知这傻大个根脚,贸然攻击,触发了禁制。

    这点,也可以从傻大个三次出征,从来不与人族交锋中,可以窥出一二。

    不然,以傻大个的本事,焉能屡战无功,甚至第三次抢得须弥环,也非是和人族征战得来,而是与群妖大战抢夺而来。<>

    如此种种破绽,火红狐狸再猜不出傻大个的身份,简直枉成智者。

    却说,最后一幅画面消失,火红狐狸冷哼一声,“怎么,看完这些画面,小兔妞,你还有何话可说?”

    粉红兔子先是满眼茫然,继而恢复清明,怒道,“巴拉巴拉,万没想到傻大个竟是如此阴险,险些为其所骗,本大王非活剐了他不可,巴拉巴拉。”

    口上如此应道,心中却想,“你们******当本大王是傻瓜么,傻大个是妖族,这种笑话都编得出来,三颗破珠子里的画面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你们这些坏东西不怀好意,坚实本大王和傻大个,至于卑鄙的人族攻击傻大个会消失,这有什么,证明本大王心腹手段犀利,天赋神通了得。”

    “别以为本大王不知道你们这些龌龊卑鄙的家伙,对本大王收了个得力心腹,而心生嫉妒,想剪除本大王的羽翼,明着不敢来,就想下暗手,嘿嘿,真当本大王脑子不好使么,本大王虽只是白牌修为,可我伟大的冰霜兔家族也是天妖出身,岂敢小看我冰霜兔的智慧,你们敢来诓我,老子先应下,看你们有什么阴谋诡计。”(未完待续。)

五百七十三章 如我所料

    火红狐狸哪知道这粉红兔子对他们三位的成见之深,已经到了事实摆在面前,仍要往反方向上思考,听粉红兔子如此表态,还以为她已醒悟,当下,故作怒容,恐吓道,“小兔妞,别以为你怒骂几声,幡然悔悟,就能揭过此事,私通人族,罪不容诛,必受千刀万剐而死,岂是你三言两语便能抵消的。”

    粉红兔子面现振恐,哀求道,“巴拉巴拉,我是真不知道,呜呜,卑鄙的人族,本大王被你害惨了,巴拉巴拉……”竟悲戚起来。

    火红狐狸,老贼狼相视一眼,皆面有喜色,一切皆如二妖预料。

    火红狐狸冷道,“不念你是被蒙在鼓里,此刻岂能容你说话,也罢,看在你诚心悔过的份上,便许你将功赎罪。”

    话至此处,老贼狼打开禁锢,放粉红兔子下来,伸手递过一个淡蓝色石瓶。

    火红狐狸道,“此瓶中盛着无根紫水,无色无味,你拿去悄悄注入那人的酒水之中,便为奇功一件,不但削减你勾结人族之罪孽,事成之后,还拔擢你为中队长,赐百二十亲卫。”

    火红狐狸费尽心机,先出示证据,又或诈或恐,恩威并施于粉红兔子,所为者,便在于此。

    当然,以妖族的实力,火红狐狸绝不会认为留不下傻大个,只是傻大个本事已露,若是明捕,妖族必有死伤,不如胁迫粉红兔子暗下杀手,当能灭敌于无声无息。

    至于粉红兔子是否会配合,火红狐狸毫不担心的,不提他这番煞费苦心,单是以妖族对人族镌刻血脉的仇恨,只要揭穿了那傻大个的伪装。不怕粉红兔子有二心。

    然则,他唯独没想到的是,粉红兔子对他们仇恨深刻。对他们的戒备已到了你说什么我偏不信什么的地步,且粉红兔子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凡是敌人要消灭的,就是自己要保护的。

    此刻,火红狐狸图穷匕见,听在粉红兔子耳中,却有一种“果然被我料中”的得意。<>

    她早打定主意虚与委蛇,待得脱身,便和傻大个远走高飞,在她看来。以她巴拉小队如今的实力,到哪里混不上一口饱饭,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留待有用之身,终有杀回虎尊郡报仇之日。

    当下,她故作后怕状,“巴拉巴拉,若非胡大人戳破,险些被卑鄙的人类所骗。好啊,想我巴拉小队全军覆没,定是这该死的卑鄙人类的奸计。胡大人放心,我定要其不得好死。”说话儿,接过老贼狼手中的石瓶,又觍颜道,“不知胡大人所说的中队长……巴拉巴拉。”

    火红狐狸心中冷笑,沉声道,“本座的承诺,何时有不兑现的,速去办事吧。”

    粉红兔子应了。便有随侍的小妖,领她出去。

    粉红兔子方去。火红狐狸冲正堂高卧的巨型白虎,伏首道。“如此处置,不知虎灵大人可还满意。”

    虎灵虎目微阖,沉声道,“不费一兵一卒,便能诱而捕之,自然是好办法,只是这长毛长嘴的家伙,是否真是人族,本尊依旧难以确信。”

    老贼狼道,“不管是否人族,喝了那无根紫水,自当束手就擒,届时,一验便知,大人又何忧之有。”

    巨虎轻轻甩动虎尾,“本尊所忧者,若那长毛长嘴的家伙是妖非人,当是妖中俊杰,以他如今的战力计,当有成就王者的可能,无根紫水太过霸道,一旦饮用,便是妖族俊杰亦成废物,岂不可惜。”

    虎尊郡在此妖界二百多郡中,并不显赫,实力位在中下,倘使真出一个具有冲击一领之尊王者之位的后起之秀,无疑,对提升虎尊郡的影响和实力,有天大好处。

    和火红狐狸的确信不同,巨虎亦不认为就凭三颗光影珠中所呈,就能断定妖群中某妖乃是人族,这也太过骇人听闻。<>

    若人族真有了随时化妖的本事,这人族和妖族间的大战,不战亦知胜负谁属了。

    火红狐狸素有智谋,知晓虎灵心思,说道,“大人担忧有礼,然胡某敢以项上头颅作保,那长毛长脸的家伙,定是人族无疑。试想,若我妖群之中,果有此异类,为何早不显现,独独在这人族入侵之际,暴露于外。更何况,人族奸狡,又最善外门邪道之术,弄出以人化妖的怪诞之药,也非不可能,毕竟,我等于此界,数百年不曾得见人族,焉知卑鄙的人族又生发了何等诡诈的丹术。”

    “如此种种,再佐以光影珠中的异常,那长毛长脸家伙的身份已呼之欲出。”

    巨虎缓缓点头,“你说的这些,本尊都考虑到了,也深以为然,若非如此,也不会许你行此策,只是本尊心中仍有诸多疑问,若那长毛长脸的家伙真是人族,潜入妖群,所为者何?若是借妖类身份,猎我妖族,缘何不见其出手?只见他时时从那小兔崽子出战,且多方护佑这兔崽子,其目的又何在?”

    火红狐狸哑然。

    这也是他万万想不通的地方,纵使他有通天的智慧,也决计不会想到人族会和妖族产生袍泽相护的情义来。

    顿顿半晌,他也只有自承,此事他也不明,只待擒下那长毛长嘴的家伙,一切因果自然明了。

    老贼狼道,“此是正理,只是,若那小兔妞关键时刻,下不去手,或者反出此间,再生变故,该当如何?”

    火红狐狸阴阴一笑,“我又岂会不防,郎兄放心,这小兔崽子的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中,若她识相,我便让她少受些苦楚,直接送往大王处,反正大王最爱食兔,若不识相,必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好狠的胡大人,啊哈哈……”

    老贼狼仰天长笑。<>

    笑声未落,轰的一声巨响,半边墙室爆裂开来。

    ……………………

    大灰熊初召粉红兔子之际,傻大个并未关注,而是默默想着心思。

    粉红兔子久去不归,他才觉不对味,便寻了大灰熊问究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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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七十四章 虎尊峰

    待听说了是上面因为粉红兔子的战功,有意拔擢,故而请去封赏。,

    傻大个虽不知妖族功名如何分取,却不似粉红兔子那般以强自恃,盲目自信。

    在他看来,粉红兔子能在虎尊郡混迹这许久,不过是老狼,狐狸,老虎这些上层的大妖,并不将之放在眼里,或者说作一个笑话,令其存在,也许更存了以之侮辱前朝政权罢了。

    如今,粉红兔子得了他这个强力心腹,又立了所谓的战功,火红狐狸那帮恶势力防备还来不及,如何会给其加官进爵。

    粉红兔子虽智力不差,却到底不通政治。

    弄清缘由后,许易立时意识到大事不妙,问清了掌兵殿的所在,假言前去相迎粉红兔子,急速掠去。

    到得近前,却见门禁森严,两队妖兵环卫游弋不绝。

    他并不贸然突入,而是将感知力全面放开,死死锁定掌兵殿。

    他如今的感知力,既精且远,掌兵殿距离他只有十余丈,而其感知力已足有三十丈。

    感知扫描一遍,并不见粉红兔子踪迹,他暗叫不好,一时间,却无从寻找。

    沉思片刻,便有了定计。

    他本来便打算今次就替粉红兔子除了各方后患,借着下次出兵之际,假死离去。

    如今,粉红兔子下落不明,左右要费心寻找,不如就此发动杀机。

    念头一起,他的视线便攀上了眼前的山峰,虎尊峰。

    绕过赏宫殿。许易并不沿山道而上,而是飞身直插后山。到得地头,举目上望。

    但见虎尊峰如剑戟插天,险峻非常。

    乍见山峰陡峭,险峻,他不忧反息,他不从正道,而选择背后潜跃,本就存了暗袭的打算。

    此处越是险峻,防御必然越是薄弱。

    仰观片刻山势,选准方向。傻大个奋力一跃,已至十丈之高,大手一抓,便握住早看准的一处突起,臂上用力,身形顿时再拔高数丈,大手砍劈,堪比刀斧,立时潜入崖壁。再一借力,身形再度拔起。

    如是反复,不过数十息,许易已攀到百丈开外。天风猎猎,吹得四崖上的巨木,不住摆伏。

    忽的。眉峰一跳,傻大个大手连续在壁上借力。不再上拔,改而横跨。横掠十余丈,隐身于突出崖壁外苍岩上的葱茏巨木之后,屏神敛息。

    他方隐匿,五只寻常人类大小的山鹰组成的巡逻小队,自高空掠来,自上而下,反复俯冲四次,见无甚异处,方才离去。

    傻大个没料到此间戒备如此森严,暗道一声侥幸,加快动作,不过半盏茶,便攀上了近八百丈高的虎尊峰封顶。

    说来也是不巧,他方攀沿而上,粉红兔子侥幸脱身,自虎尊殿出,疾驰下山,往寻傻大个去了。

    眼见大手已攀上顶崖,傻大个并不急进,感知全面往崖岸上放出,便窥出究竟,当即跃上岸来,屏声敛息,伏在一处挡风巨石之后,送目远眺。

    崖顶宽阔无垠,被削作平台,前方数百丈外,一座巍峨宫室矗立,宽阔的平台,大部分被辟作了校场,少部分列为坟场,散散落落,立了不少坟茔,料来俱是虎尊郡历代黑牌大妖。

    灰蒙蒙的天气,越到高处,没了树木植被映照,浩浩一片,也觉昏暗,纵使宫室之前,堆起数十座篝火,也不过映衬得各处鬼影重重,越发混沌。

    此刻的崖顶,颇是热闹,数百号白牌小妖,散落各处,不管飞禽,抑或走兽,均外罩白袍,颇有正规军队的味道。

    只不过,各妖行迹散漫,或四处游走,或啸聚一处喧哗,更多的是散在各处篝火堆边,炙烤着生肉。

    傻大个的注意力,最终却在左近的一处木棚汇聚,那是一处后勤物资集散地,七八个白袍猿类妖物,在其中操持,或分派着果酒,或摆布着瓜果,显然这类工作,也唯有双臂高度解放的妖物最能胜任。

    窥视片刻,傻大个并不妄动,待一醉酒狼妖,踉跄从他躲避的挡风巨石边行经之际,瞅准机会,立时发动。

    双臂霍然伸出,一手捂住狼嘴,另一手扳住狼颈,双手交错发力,巨力之下,连金铁也得断折,咔嚓一声,狼妖脖颈碎裂,无声而亡。

    傻大个取了狼妖披风,将狼尸收进须弥环中,披上披风,以手触摸,才知非是布匹所制,而是某种植物茎叶所成,这才消了心中疑惑。

    披上披风,他转出挡风石,迈步朝木棚行去,行到近前,大咧咧道,“给我准备两篮子果酒,内殿的弟兄们还嫌不够。”

    他先前潜伏于此,已探得明白,内堂已驻有少量妖物,木棚也曾派出人手朝内送酒,意态甚是殷勤,料来内堂的妖物地位非低。

    果然,他喝声落定,棚内诸妖并未起疑,急急送上两个篮框,内种排满了盛满果酒的石瓶。

    他大咧咧接过,举步朝宫室行去,远远瞧见拱卫宫室的两妖,一个伴生蛇蝎,一个七彩鬼脸蛛妖,当先便将两个石瓶抛了过去。

    两妖本有心走个查验口令的过场,实在承平太久,此间数百年未遇外敌入侵,见他识相,又早馋了,见石瓶抛来,各自接住,啄靠,痛饮起来。

    眼见傻大个便要入内,却被七彩鬼脸蛛妖叫住,傻大个以为行藏将露,生了强攻之心,却听那蛛妖道,“兄弟,也太小气,屋里头那些醉鬼,早喝饱了,你管他们作甚,我们兄弟二人新换防到此,还正渴着呢,无论如何,得夺留下两瓶。

    ”

    傻大个故作不允,待二妖再劝,这才故作不忍,又留下四瓶酒,慨然举步入内。

    内堂甚是宽敞,也仅仅是宽敞,粗石巨木堆砌,丝毫不见华美。

    见他入内,内堂散落各处的妖物,各自呼喝不停,招呼上酒,傻大个四散抛飞着酒瓶,感知探出,疾步前行,却因宫室实在太大,始终不曾窥探到粉红兔子的踪迹,心下正焦躁,一六蹄牛妖在西面一侧行囊,高声呼喊,索酒甚急。

五百七十五章 瞬杀

    他窥见那处甚是偏僻,疾步上前,送过一瓶,劈头盖脸道,“虎灵大人现在何处?”

    那牛妖一时不察,伸蹄开瓶,脱口道,“西边,西边。”话方出口,便觉不对,“你小小杂役,分酒就是,打听虎灵大人下落作甚。”话至此处,抬起头,猛见傻大个脖颈处的白牌,讶道,“不对,你既是白牌,如何成了杂役,莫非是新……”

    牛妖话至此处,许易悍然出手,赤红小剑直入牛头,瞬息莫顶,那牛妖哼也未哼一声,便没了声息,转瞬便被傻大个收进须弥环中,他也顾不得清理此间血迹,快步朝西边行去。

    说来也是他事急失察,忘了查验木棚中伺酒众妖,脖颈之间所挂何牌,险些露了行藏。

    然此间妖物不曾细查,实在是承平太久,皆失了警兆之心,更间酒酣耳热,篝火重重,谁又顾得上分辨牌色,即便是看清了牌色,又有谁会往深了想。

    即便此刻,牛妖察觉有异,也丝毫未意识到外敌入侵,只以为是虎灵大人新收的禁卫,特地召酒入内侍奉。

    只不过许易不敢弄险,先行下手罢了。

    灭杀掉牛妖,他脚步陡然加快,感知全力外放,一路向西行出百丈,终于透过一面墙壁,感知到了强大的气息。

    绕行一圈,却始终不得其门而入,便知此为密室,无主难入。

    他寻粉红兔子甚急,又存灭杀虎灵等诸妖之心,既然撞上。迟早要惊动众妖,便也顾不得暴露行藏。双臂奋起神力,霸力诀。藏锋式催动,连画三圆,双拳轰出,尺厚的红铜墙壁,应声而破。

    他感知精妙,虽不见曾入内,便已将室内三妖的位置,窥察得明白,一击得手。再不留情。

    借着破壁而入的声威,趁三妖措手不及,傻大个瞬间出手擒住老贼狼,双臂一错,双拳相交,老贼狼头颅爆碎。<>

    可怜老贼狼身为灰黑牌大妖,满身狼毫皆为破敌利器,一朝奋威,满身狼毫可化作杀器。如暴雨交淋,毙强敌之命。

    可恨傻大个下手太快,他甚至未回过神来,便丢了性命。

    格毙老贼狼。傻大个手上也只是缓了刹那,一招毙命,他甚至不急着收取狼尸。便直扑白色巨虎。

    至此,白色巨虎和火红狐狸。尽皆回过神来,待看清傻大个形貌。哪里还会迟疑。

    火红狐狸纵声尖啸,招兵四方,屁股猛地对准傻大个,顿时一股白烟喷了出来。

    好在傻大个听过粉红兔子编排过这骚狐狸,知晓他有臭屁神功,毙命于无形,见他转身,傻大个便知不好,立时屏住了呼吸,身形毫无凝滞,已扑倒白虎身前三丈之处。

    “好个卑鄙的人族,找死!”

    巨虎怒吼一声,满室起一阵狂风,小山般的虎躯,一跃而起,正对傻大个扑来。

    “大人远攻,此贼不可近战!”

    火红狐狸大急,惊声呼喝。

    他万没想到,白色巨虎在听了他和老贼狼讲述此贼和巨角青犀的角力后,还采取这般战法。

    殊不知,即便他此刻惊呼出声,白色巨虎也丝毫未生悔意。

    的确,尽管火红狐狸口中,傻大个是何等巨力,何等勇猛,可白色巨虎身为黑牌大妖,一郡之尊,天然有股强大的自信。

    何况巨虎一族,天生力猛,此刻,见得傻大个身量不过如此,巨虎如何会惧近战。<>

    更何况,他有虎鞭,虎爪,利牙,皆是近战利器,这卑鄙的人类再是巨力,混战一团,他也有信心瞬间将之撕成碎片。

    却说,火红狐狸呼声未落,巨虎蓄足猛力,将许易扑倒,四爪尽皆按上了傻大个之身,虎口张开,一道道肉眼能看得见的气旋化作,尖锐的锋刃,汇成暴雨,瞬间朝傻大个周身笼罩。

    此正为虎灵的必杀决计,虎啸刃,纯以虎啸之气,化作远超金石的利刃,黑牌以下妖物,中者必破,便是黑牌大妖,亦不敢轻授。

    扑倒许易刹那,四只锋利霸道的虎掌加身,口中虎啸刃爆发而出之际,虎灵已彻底放下心来,如此近的距离,便是妖尊也别想避开虎啸刃的攻击,这卑鄙的人类,便将化作一摊碎肉。

    念头方起,怪异顿生,先接触这卑鄙人类的四只虎掌,不像是按倒了人类,倒像是扑在庚精之铁上,无论如何巨力,虎爪也只能撕破皮肤,难进分毫。

    再下一瞬,虎灵甚至来不及查验虎啸刃的攻击效果,心头猛地一痛,随即,便觉得生命和力量在飞速的流失,再下一刻,便听见火红狐狸声嘶力竭的呼啸,随后,意识便永远的消逝。

    傻大个顶着一张满是斑驳血痕的伤面,将白色巨虎的尸身从身体上掀了下去,手中的赤色小剑,赫然挑着一颗破裂的心脏。

    火红狐狸如见鬼魅,凄声厉嚎,他方要闪身去捉,却见那火红狐狸,四蹄腾空,肋下伸出一对粉嫩肉翅,双翅一展,瞬息自厅内消失,论遁速,竟远胜鹰雁。

    说来话长,此番攻击至此,不过十数息,自火红狐狸惊声呼喊,不过五息之数,所有的妖兵此刻怕是才回过神来。

    傻大个扯掉虎灵脖颈处的墨黑色的妖牌,换掉自己脖颈处的白牌,又取出一块灰黑色的妖牌,挂在巨虎脖颈处,以血染透,赤红夹着灰黑,极是驳杂,短时间内,绝难看出虎灵的妖牌已被调换。<>

    随即,他双目四扫,窥到正中的石案上,摆着十数个须弥环,心中大喜。

    此刻,他最缺的便是存储空间,当下连同狼尸和十余须弥环尽数收了,提起巨虎的尸体,大步行出外去,正迎着数百奔腾如龙的妖兵。

    不待众妖兵停步,便听他朗声喝道,“虎灵密谋反叛我金雕领,袁某以奉金雕大王之命诛杀,你们敢以下犯上么?”

    他形近苍猿,故假托“袁”姓,正合了妖类自拟姓氏的惯例。

    众妖听他怒喝,再见他脖挂墨黑妖牌,单手提着虎灵大人的尸首,鲜血几乎铺满了厅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