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世界大抽奖全文阅读 第82分节

第一章 寻秦记

    战国时期,礼坏乐崩,周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蔚蓝的天空一眼望不到边际,没有一丝毫云彩,柔和不显炽烈的阳光温和的洒落。

    天空中的鸟儿们尽情伸展着自己的翅膀,享受着属于他们的天空。

    下方是一片郁郁青青的树林,树林之间,一条蜿蜒的小路蔓延到远方。一个黑色的身影,踩踏着泥泞的小路,一步一摇的蹒跚前行。

    这是一个貌似二十五六的年轻人,虽说人高马大,却相貌俊逸,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读书人的气度。青年身上穿着一件红黑色运动外套,身下是一条深蓝色牛仔裤,脚上穿着黑色大头皮鞋,手里拿着一把军工铲,背上还背着一个大背包。看他的样子,行走在泥泞中也不知走了多远,鞋子上已经满是泥泞,身上泥点也是不少。

    不知走了多久,青年满眼疲惫的看着眼前的道路,泥泞的小道中间有着一些杂草,两边是经常过车而压出来的车辙。

    若不是看到这些车辙,知道顺着这条路可以走出去,或许能见着人烟,他早就坚持不下去了。这片林子在他眼中实在是大的太过出奇了些,他已经行走了接近一个白天的时间。

    几番扫视,他发现了路边有块稍微大些的石头,面上颇有些平整,这时小路上满是泥泞,但是石头上已经被今天出来一天的太阳晒干了,正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他小心的将身子挪到石头旁,先将身上的背包放了下来,然后才坐了上去。

    从背包里拿出一些饼干,又拉开背包旁边的拉链,取出一瓶矿泉水来,饼干就着矿泉水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这些饼干平日里吃一点,口味还不错,但是拿来当饭吃,这样大量吃进,只吃得中午那一顿,他就觉吃不下,但是这时候,他背包内能吃的就这饼干,还有一些巧克力之类,也只得将就了。

    他叹了口气,口中喃喃:“我到底来到了什么地方?”

    他叫左小右,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大龄横漂,他记得自己是跟着一个在深山小村拍戏的剧组返回城里的半路上遇到了大雨,不得不和剧组人员在郊外的树下避雨。

    中国的小学生都知道,下雨的时候一定不能在树下避雨,左小右没听小学老师的话,本以为运气没那么差,但上苍和他开了个玩笑,一道闪电正中这棵大树,然后他光荣了。

    只是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没在地狱或天堂,而是出现在了一片幽深的、充满原始风光的丛林中。他身上的衣服装备都还在,那个装了很多东西的背包给了他不少安全感。

    因为是去深山的小村拍反应现实中穷苦老百姓的剧情,所以左小右准备了不少吃的喝的,同时为了体验在深山野外的原始生存,他特意买了一把多功能军工铲。表面看只是一把铁锹,实际上却功能繁多,劈砍刨锯无所不能,有了它,野外生存就有了保障。

    多亏了这把军工铲,十几个小时前他遇到了一只老虎,那老虎很大,色彩斑斓,十分凶猛。当时那只老虎饥肠辘辘,遇到左小右这个猎物,毫不犹豫的扑过来。要不是带了军工铲,他恐怕早变成猛虎的粪便了。

    不过左小右总觉得那只老虎的速度有点缓慢,在二十米开外扑过来,以老虎的速度,应该一两秒就会扑到他身上,但他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打开背包,从背包里拿出军工铲,展开,装上加长杆,然后狠狠一记劈砍,砍断了老虎的脖子。

    当时害怕的无暇去想,现在吃着饼干,喝着矿泉水,细细想来,却觉得不太对劲儿。

    还有,他已经持续不断的走了将近十个小时,以他对自己体质的了解,自己不可能坚持这么久的,但现在吃了点东西,喝点水,却感觉体力和精力在快速恢复,短短十几分钟就没有了疲劳感,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想象的。

    难道是穿越福利?

    但眼下左小右没时间去想那些,看着即将落山的太阳,他要面对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今晚难道要在森林里过夜?”

    这片森林有很多野生动物,肉食性的当然也不少,除了那只老虎,沿途他还遇到过一些花豹、狐狸之类的野兽,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过夜,安全性完全无法保障。

    “必须尽快找到出口。”左小右不敢再休息,立即背上背包,紧握军工铲,沿着车轱辘的印记快步前行。

    皇天不负有心人,走了一个多小时,眼看太阳已经落山,天色昏沉之际,左小右终于看到了一个岔道口。

    左小右心中一喜,先前走在山林里,连续走个几十里地都是山野无人的区域,等到走到岔路口时,树木已经稀疏了许多,视野也变得开阔,透过树木的间隙,他远远的就看到岔路的一端,有着大队的人马赶着车往这边过来。

    看着那队人马,左小右心中先是一喜,紧接着又觉不对,万一这些人对他有敌意怎么办?一边想着,左小右心中警惕,又紧了紧手里的军工铲。

    这是一个足足有着几百号人的大车队,车队处于队伍的中央,前后左右都有着手持兵刃、长弓的护卫,护卫约莫有六十来人,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倒是颇类古人。

    车队的后方,是大量的马匹,被人赶着跟随着车队前进。

    那些护卫们,身上大多穿着简单的皮甲,他们的武器主要是剑,看那制式,却并非铁器,铸造工艺似乎也不太高,剑身既短,整柄剑粗又笨,看起来就是一柄长些的匕首,又或是破甲锥。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护卫拿得这样的武器,在队伍的前面,左小右看到一个腰悬长剑的人,这人脸目狠悍,腰上悬着的长剑剑刃极宽极厚,剑身长过其他护卫短刃数倍,这样的武器,只是一看,左小右就知这人武力不可小觑。

    那样厚重的剑身,没有一定力气可不能当兵器使。

    左小右的目光停留在那柄长剑上,总觉着那柄剑有些面熟。不片刻,突然想到了一种古代文物。

    “青铜剑?原来是青铜剑,青铜剑限于材质的原因,想要做长,必然要做的厚重,否则必定不奈劈砍。”

    难道我真的穿越到了古代?左小右心里一沉。看这些人的装扮,还有那只有在古装剧才能看到的马车,这里很可能是春秋战国时期,最多也不会超过汉代,因为青铜器在汉代已经很少见了。

    那车队越行越近,左小右站在岔路口中间静静的等着,那车队的人也看到了他,顿时有着一队人携带着短刃长弓赶了过来。

    “前面是什么人?为何拦在路中间?”

    车队的护卫在约莫三十米的距离停了下来,许是看他一人,身上穿着也不同寻常,不似歹人,便停下来喝问。

    左小右听着声音,来人的口音非常奇怪,不是北方语系,和南方的很多地方话也不太相同,总之左小右听不懂。

    “我是一个迷失道路的旅人,想随诸位车队一段,不知能否行个方便?”

    这回轮到护卫懵逼了:你说的虾米?

    就在双方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一个华服高冠的男子从后方走了过来,对护卫们说了一些话,车队的一行护卫立即往后散去,回到了各自岗位上去。

    华服高冠男子上前几步,对左小右抱拳,然后指了指自己,说出了两个音节,左小右跟着念了一遍,虽然有点拗口,但总算念对了。男子高兴地点点头,然后指着左小右,露出疑惑的表情。

    “左小右。”左小右明白了,立即指着自己,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祖小鱼。”

    “……”左小右干咳一声,“不是祖小鱼,是左小右。左……小……右……”

    为了方便交流,左小右蹲下来,随手捡了一块小石子,在地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看到左小右会写字,高冠男子眼睛一亮,也蹲下来,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左小右一看,是两个古代的篆体字,虽然有点难以辨认,但稍微猜一猜,还是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两个字应该是……

    “陶方。”

    听到左小右念出自己名字的发音,高冠男子眼睛更亮,跟着念了一遍:“陶方。”

    左小右点点头,指着他:“陶方。”然后指着自己,再指指地上自己的名字:“左小右。”

    “陶方,左小右,陶方,左小右。”陶方十分确认,这是自己从没听过的一种语言,但偏偏两人写的文字虽然有不同之处,但仔细看,却还是有点相似,只是陶方写的字要更复杂,而左小右写的要更简洁。

    为了和左小右进行更多交流,陶方就这样蹲在地上写起了字,左小右连比划带猜,倒是看懂了这句话。

    “本人陶方,乃乌氏倮大爷手下十二仆头之一,先生囗音穿着奇怪,不知是何方人士。”

    左小右愣了下,看看陶方,看看乌氏倮,脑子里渐渐出现了一部小说的名字——寻秦记。

    左小右不动声色的写下一段话:“我来自万里之外的北美大陆,我的族人是一千年前的殷商后裔,因为长辈一直在诉说故土的美丽,我就打造了一艘大船,漂洋过海而来,但是还未靠岸,就遇到了风浪,大船沉没。我驾驶着直升机逃离大海,飞到了这里,但因为能量耗尽,直升机坠毁在山林中,我步行一天一夜,终于走出山林,遇到了你们。”

    当左小右这番话的意思被陶方得知之后,绝对比被雷劈了还要震撼。

    殷商后裔?大船在海上沉没?用直升机飞过来?

    陶方眼睛亮的如同灯泡,连忙写字,又是连猜带比划,让左小右明白了他的意思:“不想先生竟是殷商后裔,只是不知这直升机是何物?如何能飞?”

    左小右明白之后,立即在地上画了个直升机的大概图案,然后以连环画的方式讲述了直升机能飞的模糊原理,看的陶方双目精光连闪,完全不弱于黑夜中的野狼。

    此时天已经黑了,车队无法前行,便就此扎营。陶方令人取来最好的食物,左小右看着眼前的糙米饭和不干不净的肉汤,实在难以下咽。

    从背包里拿出两包方便面,和陶方借了一口青铜锅,还有一些清水。虽然都是野外的溪水,但这个时代几乎没有污染,水质非常的好,非常干净。

    烧火热水,把方便面放进去,调料包和菜包、酱包也都放进去,没多久,方便面独有的香气飘散开来,引得周围护卫和女奴频频吸鼻子,满脸陶醉。

    陶方从头看到尾,完全无法淡定。

    别的不说,只说那方便面的包装,就让陶方一激灵。好漂亮的包装,非金非玉,非丝非绸,却如此柔软。且上面还有十分漂亮的画面,是一碗有很多肉的面汤,仿佛一碗肉面汤封印在了这包装上一般。

    同事陶方还注意到这包装的左上角有一个白白胖胖的人,旁边还写着三个字,也不知道是什么?

    “左先生,请问这上面三个字是什么?”陶方指着那白胖子问道。

    “康师傅。”

    虽然国内有很多种品牌的方便面,但左小右最喜欢吃的还是康师傅,不但菜包和酱包给的多,味道好,而且没水的时候干吃也不错,绝对是出门旅行,杀人灭口,必备食物。

    “陶兄,请。”左小右把方便面分成两份,其中一份给了陶方。

    “这……如何使得,太珍贵了,陶方受之有愧。”陶方受宠若惊的连连推拒,但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左小右又哪能自己吃,连劝三次,陶方终于答应下来:“多谢左先生。”

    陶方迫不及待的端着装满面条和面汤的陶碗,用敬酒的方式敬了左小右一碗:“左先生请。”

    “陶兄请。”

    当面条送入口中,陶方彻底爆发了。

    “呼噜噜——”

    “好吃!好吃啊!”

    “呼噜噜——”

    “此面只应天上有,好面、好汤水。”

    “陶方有生之年能吃到如此好面,死而无憾。”

    “呜呜,死而无憾。”

    左小右:“……”

第二章 侍女芳芳

    一碗面吃完,无比满足的陶方继续和左小右畅聊。左小右发现自己学习语言的能力比以前提升了很多倍,短短几个小时,就已经可以毫无障碍的和陶方进行言语上的交流。

    只是这个时期七国还没有统一,秦始皇也没有统一文字,陶方写的字虽然被他破译了很多,但陶方掌握的只是赵国的文字书写方式,但出了赵国,别的地方还会有新的书写方式。

    亲自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左小右才发现这个时代的不便,不但每个地方的人说的语言都有比较大的不同,就连文字都不同。

    还好这个时代有比较‘国际’的‘雅言’,雅言也是这个时代各国交流时所说的语言,在意义上相当于现代的普通话。只可惜其音系为上古音系,现代已经没有方言可完整对应,这一点从他自己和陶方的交流就看的出来。

    还是统一好,难怪秦始皇会成为千古一帝,别的不说,只看他统一了文字、钱币、度量衡等等丰功伟绩,就配得上这一称号。

    至于说秦始皇残暴?那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那个人吃人的黑暗时代,你不吃人就会被别人吃掉。只是‘残暴’一点,总比吃人强。

    天色渐渐深了,左小右还没觉得怎样,陶方却有点撑不住了:“左先生,夜色已深,明日还要赶路,左先生早些歇息吧!”

    “也好。”左小右点点头,站起来,正要从背包里拿帐篷,却见陶方一声呼喝,让人腾出一辆马车。很快,五个相貌不差的少女被从马车上赶下来,一个个分到其他马车上,接着,又有人扛着兽皮铺到马车原本的座位上。

    “左先生,请。”安排好了之后,陶方走到左小右面前,邀请他上车。

    “陶兄太客气了。”左小右没想到陶方这样礼遇,但仔细想想,却在情理之中。

    春秋战国时期,七国争雄,各国对人才都无比看重,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有一技之长,在各国都可混得下去。就说战国四君子,哪位门下不是养士三千?即便是鸡鸣狗盗之徒也能在这些人手底下吃上一碗饱饭。

    他说自己是殷商后裔,来自海外,还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世界给陶方知晓,那可是乖乖不得了。在陶方心里,他绝对和大才画上了等号,甚至是大于号,这样的人才通常都是各国君王以及贵族的座上宾客,陶方又怎会不尽力巴结。

    如此,左小右上得马车,在两个清秀少女的服侍下洗了洗脸和手脚,就连袜子都帮他洗干净了,不过看那两个少女看着袜子时的好奇目光,他就知道这个时期的人还没有见过这样的袜子。

    “袜子”一词最早见于《中华古今注》,曰:“三代及周著角韈,以带系于踝。”“三代”是指我国最早有记载的夏、商、周时期,距今已有三四千年历史。“角韈”应该是用兽皮制作的原始袜子,所以写作“韈”。后来,随着纺织品的出现,袜子又由兽布发展到用布、麻、丝绸制作,“韈”也相应地改为“袜”,最后步步简化为今天我们所说的“袜”。“袜”字的嬗变过程,其实蕴含了中华文明历史的发展进程。

    古代袜子的形制大约可以分为有筒袜、系带袜、裤袜、分趾袜、光头袜和无底袜等六种。其中有筒袜的袜筒长短不一,有的长至腹部,有的仅至踝间。系带袜为的是穿着时不易脱落。分趾袜是将拇趾与另外四趾分开,形如丫状。光头袜和无底袜多用于古代缠足的妇女,俗称半袜。

    夏商周时期的袜子呈三角形,属于系带袜,只能套在脚上,然后再用绳子系在踝关节上。这种袜子一直延续到汉代,《韩非子》中曾记述:“文王伐崇,至凤黄(凰)墟,手解,因自结。”意即为周文王征讨崇国,在凤凰墟自己手扎袜带。直到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三角袜才开始被一种新型的袜子代替。

    左小右这双袜子只是现代普通的袜子,五块钱一双,十块钱三双,但在这个时代,那绝对是超越帝王的享受。而且弹力十足,让这两个少女十分的羡慕。

    但左小右这次出门只带了两双袜子,在这个没有袜子的时代,他只能学习雷锋好榜样,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自己都不够用,又哪会拿出一双送人。

    趁着两个少女服侍他的功夫,他倒也有时间想想往后的事情。先前在森林里转悠了大半天都不见人烟,还遇到老虎,差点变成粪便,他的心情就一直比较糟糕,但得知这里可能是寻秦的世界,又得到陶方礼遇,可以到邯郸去,他的心思就活泛起来。

    能随陶方去得邯郸,若是能见得赵国上层人士,他一背包的东西就有了用武之地。他背包里除了饼干、方便面之外,还有一些从山里人家得来的少量种子。这些种子有玉米、土豆、地瓜、西红柿、黄瓜、辣椒,还有葡萄、西瓜、草莓等高产或好种的农作物,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书籍。不多,也就六本,都是他在剧组拍摄期间闲着无聊打发时间的。

    在这六本书里面,两本是小说,一本《西游记》,一本《红楼梦》;一本是美食类的《好评餐厅菜,在家也能做》,一本是医学类的《治病不求人》;一本是有关农业的《农村实用技术》,还有一本是装逼专用的《唐诗宋词精选》。

    基本上来说,只凭这几本书,他就能在这个时代舒舒服服的活下去。不管是做厨师、做农民、做医生还是做个文青装逼犯,哪怕做个说书先生,也能混的相当不错,发家致富只等闲。

    只是这么一想,左小右就觉得自己前途一片光明。除此之外,这里可是寻秦记的世界,在所有武侠小说当中,黄老板的美女素来是各家之最,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大唐双龙传当中的一堆美女,妖精绾绾、仙子师妃暄、邪王之女石青璇、高丽罗刹女某某某……那些都是让无数宅男魂牵梦绕的顶级美女,不知带走了多少撸管男的亿万子孙。

    当然寻秦记世界的美女也不少,顶级的纪嫣然、寡妇清自不用说,就说稍微差一点点的李嫣嫣、凤菲、乌廷芳、赵倩、善柔等等,那也是万里挑一,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当然还有很多很多,都是无数宅男可萌而不可求的女神。

    左小右是个正常的男人,而且是个爱看书的男人。一般爱看书的男人都喜欢胡思乱想,节操满地。想到自己有可能和这个时代最顶级的大美人发生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左小右就期待万分。

    就在左小右发散思维的时候,陶方又回来了,不过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上车之后,紧接着后面还有一位身姿极佳,面容靓丽的少女跟上了车来。

    “左先生,你独自一人来到此地,旅途难免孤单寂寞,生活多有不便之处。”陶方一上得车来,便将少女引到左小右跟前。

    “芳芳,从今日起,你便是左先生的侍女,这一路上好生侍候先生,不得怠慢。”陶方一声吩咐,那少女低着头,一边大眼偷看左小右,见是一位年轻俊逸的男子,脸上就是一喜。

    作为被买来的女奴,她不知道未来会被送给哪位贵人,虽然以她的美貌,肯定不愁吃穿,但她若是跟了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又或又丑又难看的人,那可是不美。此时一看,是个这样的男子,心中顿时愿意极了。

    左小右刚才还在想着寻秦世界的美女,却不想陶方眨眼之间就将一位美女送到了他的跟前,他定睛朝那少女一看,但见这少女十五六岁年纪,一双瓜子般的脸庞,五官精致,无有瑕疵,胸前一对饱满,犹若山峰一样坚挺,身子随意移动一下,几乎裂衣欲出。

    只是这一看,不及深入,就让他眼前一亮,心跳加速,他在现代不过是一个死跑龙套的横漂,虽然也在银幕上或横店见过不少美女明星,但是哪曾如此接近过一个美人?

    尤其这陶方还说,这位少女竟是赠与他作侍女,日后便是他的人了。他看过寻秦记,对于历史也是颇为知晓,知道古代女性毫无地位,在寻秦的世界中,更是处于战国之记,若非贵女出身,女人不过是任由赏玩,可以随意赠送的玩物。

    陶方将这位美女赠送于他,那他对这少女予取予求也是可以。想到这一点,他就有些血脉膨胀的感觉,只恨不得陶方快快离去,好腾挪出一个私人空间,将这少女细细把玩,将那自东瀛动作片中学来的本事诸般用上。

    不过内心的龌龊并没有流于表面。虽说眼前的美少女的确很漂亮,但放在现代也只是班花,最多不过系花级别,还不至于让他惊艳到勃然色变。

    在陶方眼中,这美人当前,可以任由赏玩,便是他也抑制不住的心动。这芳芳可是他这次买来的最美丽的女奴之一,若是到了邯郸,便是给那些贵族做妾也是绰绰有余,在这样的荒郊野外,晚上睡觉的时候,能有如此美人陪伴,是个男人都忍不住,但是左小右除却刚开始眼前一亮,紧接着却也不过是寻常视之。

    这样的人,若非不是见惯了这类美人,那便是心性自控极佳,在陶方看来,不管左小右是哪种情况,都在他心里更重了一层:此人绝非池中之物。

    “陶兄有心了。”三两句就忽悠的陶方送上美人,左小右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巧克力,道:“此乃巧克力,是一种极为甜美的食品,还请陶兄收下。”

    “哎呀!这万万使不得,陶方……陶方……愧领了。”只看到这巧克力的包装,就让陶方心痒难耐,嘴上虽然推据,手里可一点没客气,当即收下这块巧克力,红光满面道:“天色已深,左先生好生歇息。芳芳,一定要服侍好左先生,知道吗?”

    “是。”芳芳应了一声,声音清脆甜美,让左小右心花怒放。

    不要以为光是脸蛋漂亮就可以了,其实能为美女加分的选项还有很多,身材是一项,气质是一项,才华是一项,体香是一项,就连声音也是一项。

    不可否认,声音好听的美女,肯定比粗嗓门的美女更让男人喜欢。至少左小右就喜欢声音甜美的女孩,因为关上灯以后什么也看不到,这时候如果有一个甜美的声音发出销~魂的声音,绝对会让他血脉喷张。

    相反,如果正奋斗的时候突然传出一声粗嗓门,就算不吓成阳痿,也绝对会兴致大减。看来这陶方的确很用心,他很满意。

    陶方离开之后,马车里就只剩下他和芳芳两个人。

    “你叫芳芳?”左小右坐在厚实的兽皮上,向跪在旁边的少女问道。

    先前与陶方谈话,他尚且要顾忌一下颜面,不可放肆,此时孤男寡女共处一帐,当前美女任由赏玩,心中不由食指大动,目光灼灼的看着这位少女。

    先前不及细看,这时候再看,这少女却又是别有一番风味,虽说只有十五六岁年纪,但身子却已经完全长开,尤其是胸前那对坚挺,虽然也就是刚刚超过掌握,但是粗衣素布紧缚之下,却仿佛呼之欲出,格外诱人。

    这时,她正跪坐在左小右身前,低着头,满脸通红,不敢看他。听得左小右问起,芳芳当即应了声是。

    “过来。”见着这美丽少女娇羞模样,左小右不由呼吸加快,将手往前一伸,芳芳一听,身子微颤,似是有些恐惧害怕,美目不时偷看,与左小右眼睛一触,又似有着期盼。

    左小右并非初哥,他也曾和几个女人有过关系,但像此等少女般娇羞的眼神却是生平仅见,忍不住抬手抓住少女粉白如藕的玉臂一拉。

    “啊!”少女一声尖叫,整个人都被他拉到了怀中。

第三章 有药吗?

    左小右一声轻笑,却并不着急,只将少女笼在怀中,一双大手在她身上轻轻抚摸着。只这温柔的抚摸,便让这少女软到在他怀中,仿佛浑身骨头都软化了一般,一双美目水汪汪的。

    左小右一看,就知这少女怕是没被男人碰过,若非是如此,与男子接触惯了,哪会这般娇羞,不敢乱动。

    左小右以前有过关系的女人,还没有一个是处女,而且没有一个比她漂亮。

    “芳芳,你是如何流落到这车队的?”

    “是奴家舅舅将芳芳卖给陶爷的。”听左小右问起,躺在王离怀中的少女小声回答着。

    “竟还有这等事,你舅舅将你这般卖人?”这等事情,古代并不少见,父母卖女儿,无父无母,靠亲戚抚养的孩子被卖掉,故事里经常有,可是眼前却是真的出现在眼前。

    “舅舅也是为了芳芳好,听说陶爷四处搜罗美人,只要足够美貌,都是献给那些权贵人家,虽然是作妾,可是也可保穿金戴银,衣食无忧。”

    芳芳说道:“芳芳日后也是要嫁出去的,还未必能嫁得好人家,若是嫁得不好,一个人要服侍一家十几个男人都说不定,而且如今世道很乱,平民之家一不小心就家庭破败,到时候生存都是艰难呢!”

    “所以,知道陶爷过来后,舅舅与芳芳商议了,将芳芳卖给陶爷,这样舅舅既能得到一笔大钱,芳芳也可衣食无忧,远比家中过得更好呢!”芳芳水汪汪的大眼睛,紧紧看着左小右,没有丝毫隐瞒,将事情尽与他说了。

    “原来如此。”左小右心下感叹,这少女放在现代,这等想法和美貌资本,绝对是个给有钱人家当小三的好材料,不过对他而言,既说不上对,也说不上错,只是个人的选择了。

    “想衣食无忧,那就好好伺候我。”左小右将她拦腰抱起,好生放在兽皮之上,三两下就将少女身上衣衫尽去,露出无比白皙美好的身躯,然后扑了上去。

    大被掀起一阵狂风,马车里原来还点着得烛火瞬间被扑灭,下一刻,一阵如泣似诉的呻吟传出,被浪随即翻滚起来,随即,喘气声、呻吟声,种种声响渐渐响成一片,奏成了一曲歌颂男女之爱的交响乐。

    这时,黑夜才刚刚开始,在这几千年前的异时空中,尝到甜头的左小右已经有些乐不思蜀,一个书中未出场的少女都如此动人,那才貌双全的纪嫣然等人又该是何等风情?

    来到寻秦世界的第一个晚上,左小右就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一夜春风,天渐渐亮了起来,点滴的微光顺着车窗缝隙钻了进来,左小右躺在厚实的兽皮上,芳芳如同小猫一般,娇小的身子趴在他身上,埋首在他怀中。

    左小右睁开眼睛,看着趴在自己身上的初春少女,不禁微微一笑,拢了拢她的秀发。

    “先生。”感受到左小右的动静,身上的少女也醒了过来,慌慌张张的从他身上下来,左小右看着她脸上依稀有着泪痕,心下升起一股怜惜。

    这样的少女,若是放在现代的地球,怕还是在读高中呢,被家人朋友呵护在掌心当珠宝一样,哪会经历这等被人贱卖糟蹋的事情?

    “天还早,你再睡会儿吧!”说着,左小右掀开身上的被子,就准备起身,却被一只小手抓着了腰身。

    “先生,奴婢服侍你穿衣洗漱。”左小右回过头去,正瞧见芳芳刚被自己占有的美妙身躯坐了起来,被子滑落到她腰际。

    只见她将无限美好的上身尽情的向他展露,秀美的脸上带着一丝娇羞。

    左小右微微一笑,轻声问道:“还痛吗?”

    回想着昨夜的疯狂,这才想起她才初经人事,翻开被子一看,身下的兽皮上却是落红阵阵,到这时候已经干涸。

    “先生,已经不痛了,先生若是还想,芳芳愿意服侍先生。”芳芳怯生生的说着,满脸通红,既有些渴望,美目间又有些畏惧,昨天晚上,那真是痛苦也快乐着。

    “不用了,你且好好休息一阵。”左小右将身子略微清理就站起身来,将昨夜随意丢弃的衣物一件件穿起来。穿好衣服,从背包里拿出牙刷和牙膏,就准备出帐篷。就在这时,他看了看芳芳。

    原来他穿好衣服的时候,芳芳无声无息得也跟着起了身,此时已经站了起来,只是初承雨露,却是站得不怎么稳。

    “先生,芳芳服侍你洗漱。”

    这回左小右没再说什么,两人来到小河边,左小右用河水漱口刷牙之后,让芳芳用自己的牙刷也刷了一下牙,在这个没有牙刷的时代,除了少数上层人士会对口腔进行清理,像她这样出身的,哪会清理呢?不清理牙齿,再怎么美丽的女人也会有些口齿问题吧!

    古人说美人要笑不露齿,想必古时候的美人从小不刷牙,都有一嘴不怎么好看的牙齿,所以才不愿被人看到,笑不露齿也成了美人遮掩缺陷的方法。

    有时候左小右读小说时,说有穿越者跑到古代,碰到一个美女,美女如何吐气如兰,这简直是太蛋疼了,不刷牙的美女能吐气如兰?那真是天赋异禀。

    至于古代为何会有吐气如兰这个词的出现,想来定是存在对比,某个读书人平时接触到的女子都不刷牙,等到哪天碰到一个清理过牙齿的贵女,那贵女口中的气息不臭,或许还有些清理物的清香,对比就出来了,当真是吐气如兰。

    “左先生,昨天晚上可过的闲适?”就在芳芳刷牙的时候,陶方也来到了河边,笑着对左小右说道,话语之间显然意有所指,不过话刚说完,目光就落在左小右手上的牙膏上。

    “先生,这是何物?”他微微疑惑,又见着芳芳拿着奇怪的毛刷将满口刷的一嘴白沫,心里更加疑惑。

    “牙膏。”左小右微微一笑,把牙膏、牙刷的作用说了一遍,道:“此地的人都不刷牙吗?”

    “这……只有显贵之人才会清洗吧!”陶方只知道乌家大爷乌氏倮以及几位小爷会弄些精盐和柳枝清理口齿,却不如左小右这般使用牙膏和牙刷。而且这牙膏的包装十分精美,就连牙刷看起来也相当精致漂亮,想来能卖很多钱。

    听了陶方的解释,左小右道:“看来我神州故土的发展有些落后啊!”

    这话说的陶方十分尴尬,左小右是千年前的殷商后裔,一千年前也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但千年之后,远渡重洋的殷商后裔却搞出了无比先进和璀璨的文明和生活习惯,但他们这些原住民的后裔却十分落后,这让他多少为祖先的‘不思进取’感到无奈。

    不过转念又想,若是能将这样一位人物介绍与乌家大爷认识,这人又能得大王赏识的话,那他在乌家中的地位也会高些。

    紧接着,他又想:仅仅是这人随身所用之物,就是这等宝物,他那背包里岂不是还有更多价值连城的珍宝?

    就在陶方胡思乱想的时候,左小右却感觉到了一股充满敌意的目光,扭头顺着来人的目光一看,却瞧着是商队的那位护卫队长,那人看他回望,当即将目光转开,不敢与他对视。

    “陶兄,不知那位护卫头领姓甚名谁?”

    陶方扭头看过去,那护卫队长立即对他行了一礼,陶方点点头,道:“他叫窦良,是我自武士行馆中寻来的用剑好手,能以一当十,身手不凡,怎么,先生问他有事?”

    左小右看着陶方,小说当中,他在碰到项少龙时对窦良已经有了防备,这时候这般说话,显然还未生疑。

    “只是好奇罢了。”左小右摇摇头,没多说什么。

    “芳芳,带着牙膏、牙刷,回车中去休息吧!”见芳芳已经洗刷完毕,左小右开口说道。

    “嗯。”左小右如此疼惜自己,芳芳满心欢喜,高高兴兴的回了车里休息。

    陶方的目光落在芳芳手中的牙膏和牙刷上:“这丫头倒是跟了个好主人,先生连那等宝贵的用具都肯给她使用。”

    左小右淡淡一笑,没说什么,他可不会让陶方用自己的牙刷刷牙。

    陶方也没指望左小右会给他什么好处,但芳芳一走,他却面露轻浮之色,笑道:“先生,我这一路搜罗美人,像芳芳这等的少见,但是略逊一筹的也是不少。昨日听闻先生大展雄风,一个芳芳服侍先生却是太少,若先生不嫌弃,不如去后边女帐中再挑选几位?”

    左小右笑着摇摇头:“多谢陶兄好意,在下并非色中饿鬼,有芳芳足矣。”

    “哈哈,先生果然是正人君子。”正说着,一个护卫模样的人飞快的跑过来,对着陶方耳语了几句,陶方忽然眉头一皱。

    “李善,你先去好生盯着,有事再来回报。”陶方略微思索,将来人谴开,又疑惑的看着左小右:“先生刚才忽然问起窦良,可是看出了什么?”

    左小右看陶方这番动作,就知他或许对窦良产生了怀疑,先前他不便说,这时却是刚好。“看倒是没看出什么,只是觉得他目光淫邪,似是心术不正。”

    陶方一听,笑了笑:“我曾听闻这世上有一门观人之术,以往只道是传说,不过是见得人多了,往往可以第一面就看出一个人的大概,却不想先生就有,一眼就看出窦良心术不正。”

    “如此说来,那窦良莫非?”

    “不过是些许麻烦,先生无须忧虑。”陶方将手一摆,忽然脸上有些不好意思的神情:“先生,有件事,不知是否可与先生讲。”

    “陶兄但说无妨。”左小右心说,这陶方已经对窦良产生怀疑,看来离项少龙出场也为时不远。只是项少龙出现后,他该如何行事?又如何处置与项少龙的关系?到时项少龙问起他如何过来,又该如何说?

    “先生,昨夜也非是陶方有意偷听,实是先生雄风太胜,陶方想问问先生,于男女之事上是否有什么秘方?”

    “呃……”听了窦良的话,左小右不禁有些尴尬,说来也是,荒郊野外的,马车也不隔音,昨夜玩的尽兴,却是让这营地的人听了床去。

    左小右干咳一声,道:“秘方也非是没有,只是荒郊野外,药物不全。待到了邯郸之后,在下再为陶兄配置一些药物,保管陶兄大展雄风。”

    左小右虽然不懂威哥的配方,但他在网上也查过不少有关壮阳的消息,而且他曾经和一些站街女有过感情,那些站街女为了让他有个好体格,可是借着职务之便弄了不少滋阴补肾的配方,左小右用了以后也确实有效,只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似乎身体又得到了优化,昨晚真是把芳芳杀了个丢盔弃甲,足足折腾了一个时辰才结束。

    在战国时代,医药学还不够发达,那些权贵之人虽然妻妾无数,但终归是普通人身体,尤其上了年纪后,更是有心无力,若是他把自己知道的一些配方拿出来贩卖,绝对能大赚一笔。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在这个时代好好的经营下去,既然要经营,没有钱怎么行呢!

    好,到了邯郸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制作一些虎狼之药,赚到第一桶金。

    听到去了邯郸才有药物,陶方微微有些失望。

    这世上对于有权和钱的人,要女人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他们接触女人往往是十三四岁,这世上娱乐也不多,他们对于男女之乐自是乐此不疲,难以节制,这样往往人不过二三十,身体就往往开始衰退,在那等事上精力不济,想要重振雄风的人可不是小数。

    陶方经常到处购买女奴,虽然那些处子会带回去买个好价钱,但那些不是处子却美貌的女奴,却可以随他玩弄。时间久了,陶方的身子也有点虚了。昨天晚上听到左小右竟然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可是让陶方咋舌不已。

    男人也有虚荣心,男人的虚荣心除了外在的财富、权势之外,就是床上那点事,为什么夜御十女这种下流的事会被男人追捧?还不是因为那彰显了男人的雄风吗!

    眼前有个会配置药物的左小右在,陶方恨不能立即吃上一丸,再拽上三四个女奴重振雄风。但车队回邯郸还需要一个多月,未来这段时间怕是很难熬了。

第四章 项少龙

    与陶方说了几句,陶方又说起这周围有个集市,一些养马的白夷人经常会到这个集市来贩马,可以去看看,另外也可给车队补充一些食物,邀请他晚些时候一同去看看,随即便去安排这商队诸般事情。

    集市,白夷人……

    左小右若有所思。

    这个时代,寻常人并未有一日三餐的习惯,多半是一天两顿饭,所以早晚两顿的时间也与现代有些不同。天色放亮,众人就已经起身,车队的人飞快的拆除帐篷,装上大车。

    这些人的动作无比熟练,动作飞快,很快,车队就再次开始起行,没有一个人吃早饭,左小右只能忍着饥饿,在马车里和芳芳亲亲我我。

    约莫行了半个小时左右,林子越来越稀疏,出了林子,周边就隐约可以看到一些人烟了,道路两旁依稀可以看到一些麦田。

    只是这里的麦田稀稀拉拉,东一片西一片,也没什么章程,田里的麦子也不密集,一看收成就不是很好。

    这个时代的农业技术果然落后的可怕,想到自己背包中那些高产种子,左小右就若有所思。

    车队越是往前,道路越是好走,周围也开始有了人烟,路上更是有着许多人,或挑或扛,带着自己的物品,去往那集市。

    这古代,生产力不发达,金融业也搞不起来,平常人家交易,通常是以物易物,易物的地方就是集市。看着这两千多年前的景象,左小右只有一个感受——穷苦。

    虽然只有短短一天,但他却开始想念现代的食物、公交车、手机、电脑。虽然现代生活的不算富裕,但再怎样却也比这个时代强的多,如果说有什么比现代好,也只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不值钱,凡事有点本事的男人,身边就不缺美女和财富。

    “希望早点到邯郸,做个大贵族、大地主,最好……能帮助赵国一统六国。”左小右的老家就属于这个时期的赵国,而且是赵国的最东部,与齐国交界,属于一望无际的平原,兵家必争之地。还好赵国和齐国的关系不错,面对强秦的压力,其他六国很少打仗,基本在抱团取暖,而且总在想办法联合起来一起攻打秦国。

    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是地道的赵国人,左小右并不认为天下必须由秦国统一,只要发展的好,国君自强,赵国凭什么不能代替强秦,一统天下呢?

    在左小右陷入深思的时候,车队在一个岔路口停了下来,今天可能会在这停留一日,车队要选个好地方重新按下营寨。这里人烟密集,不比山林,因此很快就找到了地方,车队中众人熟练开始搭建帐篷。

    “先生,我们一同去集市看看?”陶方将车队安置好,亲自带着几个护卫过来邀请。

    “芳芳,你行动不便,今天就在车上休息吧!”左小右和芳芳说了声,带上背包走出马车,看到陶方为首,窦良和陶方的亲信李善都在旁边。

    招呼一声,众人一起朝着集市走去。

    时值正午,行人越发多了起来,摩肩接踵,好不热闹。想来也是,古代交通不便,只有集市的时候才会有周围十里八乡,甚至更远的人过来赶集,购买自己需要的物资,人多也是理所当然。

    这样的景象让左小右想起了自己小的时候,他的老家属于小城镇,周边的乡村经常会有集市。因为乡村道路狭窄,所以集市上人员拥塞,若是有人赶车过去,那车辆估计是寸步难行,非得一步步挪出去。但集市上的东西非常齐全,且非常便宜实惠,左小右小时候很喜欢跟着小伙伴去赶集,现在的场景,和他小时候赶集的景象实在是太像了。

    只可惜陶方、左小右一行人的穿着很不一般,旁边又有着甲带剑的武士,行人看到后自动让出一条路来,让左小右少了一些‘家乡的感觉’。

    这个集市看起来并不大,也就是个人口稍微集中的大村落,看这村落的建筑,多是些以土为砖,晒干了然后又合着泥水垒砌的土砖屋,还有的就是树杆搭个架子,然后以茅草覆盖的茅屋。最好的房屋则是石制,大块的片石合着泥水砌筑出来,想来当是这一片生活最好的人家。

    “陶爷,看,白夷人贩马的部落。”李善指着远处一群穿着与大部分人截然不同的人,那里他们圈着一大群马匹,只看那马匹,就比车队中拉车的马好出不止一筹,甚至陶方购买的马种中也少有比的过那群马的。

    “白夷人?”陶方看到那些人,略感讶异:“没想到白夷人会在此处。”

    左小右朝那边看去,发现这是一群穿着与常人不同,且皮肤也非常白皙的人种。

    白人!?

    左小右惊奇不已,没想到在这个时代,居然能看到白人。白夷人……莫非就是因为他们皮肤白皙,又是夷狄,所以得名白夷?

    左小右仔细想了想有关中国古代的人种历史,发现这个时代的神州大地,白人数量竟然不少。

    东汉末年,北方草原上继匈奴之后,崛起的鲜卑就是白色人种,金大侠《天龙八部》一书中有位以己之道还施彼身的姑苏慕容复,就是鲜卑后裔,五胡乱华时,这个民族还在中原建了国呢!

    而后世在天气预报中经常可以听到的西伯利亚,也有鲜卑利亚的称呼。

    说起来,这个时代连秦朝都没建立,当然不可能有汉人的自我称为,白夷人基本属于这个时代的少数民族,和中原也有贸易上的往来,当然,这个时期的匈奴很猖獗,经常南下烧杀抢掠,和和北方几国结下了不小的仇怨,赵国如此,秦国也如此。

    三十年后,秦始皇统一中国,却依旧屡屡受到匈奴的骚扰,为了防备这些草原狼族,秦始皇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修筑了名震两千多年的万里长城。但悲哀的是,长城明明就是为了抵御匈奴入侵的城墙,到了后世反而被某些人吹嘘成了民族脊梁。

    真是好笑,难道民族的脊梁就是只守不攻吗?乃至有些了解内情的人非常气愤,甚至改了一句太祖的话,加以讥讽,这句话就是——不拆长城非好汉。

    中国的脊梁如果就是这样只守不攻,实在悲哀。

    走近白夷人的马群,陶方发挥了他走南闯北的生意人能力,与白夷人打起交道,很快就谈在一块。左小右对此不感兴趣,四下打量着这些白夷人,发现这白夷少女非常大胆,频繁的对他抛媚眼……

    想来也是,寻秦一书中,白夷女人十分豪放,见着了优秀的基因携带体,那是晚上都会跟踪,然后来当采精大盗的。主角项少龙就被白夷少女跟踪采精。

    对这些没有文字、文化的夷狄来说,活下去就是硬道理,礼义廉耻是什么?几毛钱一斤?

    这些白夷少女们一个个衣着暴露,露出白花花的小腿和粉臂,甚至连胸前的酥胸都露出了部分,白花花的恍人眼睛,看得这当地的男人不住的将目光往她们身上看去,不过却没人敢惹事。

    这白夷人身为少数民族,却是十分团结,也是极厉害,外人若是胆敢招惹,那绝对是捅马蜂窝,找死了才去干,这些本地人都知道,所以不敢去碰。

    但这些少女频频的对左小右抛媚眼,实在是左小右够高,身体也够强壮,相貌也相当漂亮,携带的基因绝对是上上等,完全达到被采精的标准,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左小右一眼,就再也忘不掉他的容颜。

    左小右很无奈,他发现自己穿越之后,不但身体被强化了,连模样都变了。现实中他长的只是过得去,属于比较有安全感的,但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却发现自己难以置信的变成了一个大帅哥,甚至比自己本来的年龄年轻了好几岁,一度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魂穿?

    可是身上的衣服还有包裹等等物品又都是他现实中所拥有的,套句小岳岳的话:“我的天呐!太神奇了。”

    “打架了,打架了。”就在这时,集市一阵混乱,左小右举目望去,只见远处的泥路上,大群赶集的行人躲避着将空间让了出来,把现场围成一个大圈,圈内,一位身材奇高,体型健壮的短发男子将一位娇小少妇护在身后,手上一柄柴刀直指着对面二十几个人。

    以一人对二十几人,偏偏那男子还无所畏惧,仿佛是他占了上风一样。就在这时,两个拿着长剑一般的武器,左右就朝他劈杀了过去,旁边围观的群众一声低喝,似是在为那壮汉叹息。

    当——

    只见那壮汉如同猛虎下山一样,挥舞着柴刀一刀将一柄剑荡开,左手一拳崩在其中一人面门,动作也不停,身体一旋,又是一脚闪电般踢在另一人的下阴处。

    一瞬间,两个人一个牙齿混合着鼻血漫天飞舞倒在地上,另外一人捂着裤裆不断在地上滚动着,看得让人裤裆里凉飕飕的。蛋疼。

    看到那壮汉退回一个娇美村妇身旁,左小右眼中闪过一道精光:项少龙,果然遇到你了!

    项少龙退回美蚕娘处,柴刀前指,摆出战斗的姿态,向脸露惊容的众人喝道:“来吧!”

    众人跃跃欲试,始终没有人敢带头扑出,这般敏捷狠辣的打法,他们连想都没有想过。

    项少龙一声长笑,猛虎般扑了出去,柴刀挥劈下,与那二十多人战作一团。

    他迅速移动,教敌人不能形成合围之势,不片刻他们倒满一地,不是给他的铁拳击中要害,便是中了他的脚踢膝撞。

    群众不住为他喝采打气,显是平日受够了这群流氓的气。

    项少龙成为最後的胜利者时,检起了其中最像样的一把铁剑,系在腰间。

    “好一位猛士!”陶方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显然是动了招揽之心。

    左小右微微一笑:“陶兄,不若过去看看。”

    “哈哈,还是左先生知我心意。”陶方立即迈开大步,和左小右一起朝项少龙走去。

    此时群众都已经拥了过去,拿起棍或锄头一类东西,往这群躺在地上的恶汉招呼,看来在公愤下没有一个人能活命。

    美蚕娘扑了出来,把他搂个结实,欢呼道:“老天爷!你真是勇武!奴家以後都不怕恶人了。”

    项少龙哈哈一笑,搂着她就要离去。就在此时,陶方大呼一声:“壮士请留步。”

    项少龙搂着美蚕娘一个旋身,看到迈步走来的陶方和左小右,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激动之色。

    “这位壮……”

    “兄弟,你也是现代来的吧!你的时光机器呢?快!快带我回去!我真是受够这个鬼地方了,我要回家洗个澡,喝杯咖啡,然后找个女人风流一夜。”

    项少龙完全没有理会一脸笑容的陶方,而是扑到左小右身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诉说着这个时代的各种苦逼之处,要左小右立即带他离开这鬼地方。

    陶方:“……”

    “……”左小右干咳一声,道:“这位兄弟莫非也是从美洲大陆回到神州的殷商后裔?”

    “啥?”项少龙正懵逼,见左小右偷偷对他使眼色,顿时会意的连连点头:“没错没错,我正是从美洲过来的殷商后裔,兄弟,我可等到你了!快带哥哥回去吧!”

    “还不知大哥贵姓大名?”左小右微笑道。

    “什么贵姓大名啊!我叫项少龙,兄弟你呢?”

    “左小右。”左小右和项少龙用的是现代的普通话,让陶方、美蚕娘等人听的云里雾里,左小右对项少龙使了个眼色,道:“既然你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那我们就应该结成统一战线。我目前没有回去的条件,有些事要从长计议。昨天我遇到这支马队,正打算跟他们去邯郸,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去邯郸?哈哈哈,我就是要去邯郸!”虽然暂时回不去让项少龙有点气馁,但得知自己可以跟着车队去邯郸,项少龙大笑三声,道:“兄弟,看来你是个用脑子的人,以后哥哥这两百来斤就交给你了。”

第五章 结拜

    因为项少龙和左小右来自同一个地方,在左小右做了说明之后,陶方只能感叹美洲的殷商后裔个个都是天之骄子。左小右就不说了,这项少龙亦是勇武无双,若是到了邯郸,肯定能闯出偌大名声。不过他陶方想必也能借此水涨船高,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既然遇到了项少龙,陶方自然要好好招待一番,众人一起回了车队大帐,吃饱喝足,说起去邯郸的事,项少龙就说要带美蚕娘一起去,陶方很痛快的答应下来。

    不过项少龙的突然加入,却引来了窦良的不满,不但放了狠话,还色眯眯的打量着美蚕娘,引得项少龙怒目而视,要不是初来乍到,不想惹事,早就动起手来了。

    但左小右却一拳砸中窦良的鼻梁,打的窦良鼻梁垮塌,血流如注,双手捂着脸,在地上不停地翻滚,惨嚎连连。

    “先生——”陶方一惊,项少龙也非常吃惊,没想到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左小右居然招呼都不打就敢出手,出手还这么狠。看那窦良的样子,估计未来几个月都别想好好吃饭了。

    “美蚕娘是我兄弟的女人,这窦良却如此嚣张,分明不把我看在眼里,也没把陶兄看在眼里。”左小右看着陶方:“陶兄,莫要嫌我交浅言深,这窦良实非善类,我怕他早晚给车队带来麻烦。”

    陶方看着在地上惨嚎的窦良,叹了口气,叫李善和另一个保镖把窦良架走,然后对左小右道:“左先生,陶某有事相商。”

    左小右点点头,知道陶方是要对付窦良了,便先把项少龙和美蚕娘安顿好,便和陶方一起去处置窦良。

    帐篷里,美蚕娘垂着头,没有作声,但显然满怀心事。

    项少龙把她搂入怀里,柔声道:“不用怕那窦良,我兄弟已经去教训他了,就算我兄弟不教训,我也饶不了他。我项少龙从不害怕恶人。”

    美蚕娘低声道:“城市的人都很奸诈,奴家怕不习惯那种生活。”

    项少龙心想现代人要比你们古代人坏上百倍,口中惟有安慰道:“有我保护你,怕什么呢?”

    美蚕娘两眼一红,倒入他怀里,凄然道:“桑林村住的都是好人,生活丰足,一年比一年好,现在焦毒那群恶棍全给打死了,更是太平乐土,夫君!不若我们回到那里居住,快快乐乐直至老死,而奴家则为你生儿育女,不是更好吗?”

    项少龙心中暗叹,惯於花天酒地的自己,怎会习惯那种生活,柔声道:“不若这样吧!我去向我那兄弟借一百个铜钱,那足够你两年生活费了,而我则到邯郸闯天下,一有成就便回来接你,那不是两全其美吗?”

    美蚕娘一颤道:“那不是要和你分开吗?”

    项少龙道:“快则几个月,迟则一两年,我定会回来的。别忘记我是老天爷派来,所以绝不会死掉的。”

    美蚕娘痛哭起来,弄得项少龙手足无措时,她却猛下决心,含泪答应了项少龙。

    想起离别在即,两人就在帐内疯狂的欢好起来,直至晚膳时刻,才出帐和左小右共进晚餐,提起借钱的事,左小右二话不说,去找陶方借了二百个铜钱交给他。

    项少龙拍拍左小右肩膀,看四下无人,便小声问道:“兄弟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难道也是坐了马所长的时空机器?马所长不是说只让我在这呆十秒钟给就回去,现在已经过了一天多,怎么我还在这里?”

    左小右摇摇头:“项兄,你怕是回不去了,马所长在将你送过来之后,整个时空机器爆炸,参加实验的人员唯有项兄穿梭时空到达这个时代活了下来。”

    “什么?”听了左小右的话,项少龙如遭雷击,半天没醒过神来:“我回不去了?”过了一会,他眼中又浮现出一股希望:“那你是怎么过来的?马所长的时空机器不是没了么?”

    “的确是没了。”左小右点点头,道:“项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之所以知道你,是因为你是一本我们那个世界小说中的主人公,那本小说的名字叫寻秦记,讲述的就是你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艰难求存的故事。所以对你来说,你是回到了过去,但对我来说,只是进入了这部小说的世界,所以我就算有办法带你回去,也肯定不是你熟悉的那个世界,更何况我自己也不知道回去的办法,我们两个其实是难兄难弟。”

    轰隆——

    左小右的话犹如一道惊雷,炸的项少龙脑袋嗡嗡作响,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你说……我是一本小说的男主角?”

    左小右点头。

    项少龙沉默许久,问道:“我未来的命运是怎样的?”

    “我说了你会信吗?”左小右淡淡一笑:“更何况随着我的出现,你的命运一定会改变,至少不会被命运牵着鼻子走。”顿了顿:“其实美蚕娘不想和你一起走是正确选择,如果她真的和你去了邯郸,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死于非命。”

    “什么!?”项少龙惊呼一声:“兄弟,你没骗我?”

    左小右叹了口气,讲了一段项少龙前往邯郸途中遇到灰胡,然后和车队失散,遇到元宗,学到墨子剑法,得到矩子令,以及到了邯郸后,和几个女人的情感纠葛,以及那几个女人的悲惨下场,虽然只是寥寥数言,却让项少龙听的冷汗直流,愤怒不已。

    “好可恶的赵穆!好可恶的连晋!好可恶的乌廷威!”项少龙恨的咬牙切齿。

    左小右拍拍项少龙肩膀,道:“事情还没发生,但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兄弟你说。”现在项少龙对左小右多了许多信任,说的话基本相信。

    “你大概对美蚕娘说了一两年就会去接她对吧!”左小右问道。

    项少龙点了点头。

    “但你并没有遵守承诺,美蚕娘等了你几年之后,以为你死在了外面,就嫁给了一个猎户,所以如果美蚕娘离开你,恐怕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

    这番话让项少龙呆了片刻,看着手里的大钱,有些苦涩的道:“我该怎么办?”

    “美蚕娘是个村妇,难登大雅之堂,你的性子又闲不住,所以你们注定不会在一起。其实这样也好,你给了她这些钱,能让她过得舒舒服服,而你自己也不会受到束缚,对彼此都是好事一件。”左小右道。

    项少龙苦笑:“是啊!兄弟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好受多了。”

    左小右道:“不用悲观,我来了,你的命运一定会改变,到时候封侯拜将,有了一定实力,你再多给美蚕娘一些钱就是了。或者那时候美蚕娘还没再嫁,你就把她接过来,买个大房子给她住,就近照顾她也好。”

    项少龙点点头,用力拍拍左小右肩膀:“兄弟,哥哥以后跟你干了。你可一定要照顾哥哥我,我要求不高,有个三妻四妾,百十亩良田,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就行。”

    左小右轻笑一声:“我可不会让你轻松,你是特种兵出身,这一身本事要是不用在战场上,那才真是暴殄天物。”顿了顿:“知道赵国最出名的大将军是谁吗?”

    “知道,廉颇。”项少龙道:“哥哥我也是读过书的,负荆请罪、廉颇老矣,这些历史典故我都知道。”

    “呵呵,现在廉颇还活着。你说廉颇要是看到你这么一个虎背熊腰的好汉,会干看着不管吗?”左小右笑道。

    项少龙眼中精光闪烁,哈哈大笑:“好!既然来到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哥哥我也不能认怂!”拍拍左小右肩膀:“兄弟,以后你在朝中,我在军中,咱们兄弟一定要让这个世界见识到现代人的厉害。”

    左小右摇摇头:“项兄,我的心有点大,虽然进入朝堂是肯定的,但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还有项兄的帮助,最终成为一统天下的那个君王!”

    说到这,左小右双目灼灼的望着他:“项兄,二十年后,帮我带军击破匈奴如何?”

    项少龙又蒙了,苦笑道:“信息量有点大,你让我缓缓。”

    左小右轻笑一声:“项兄不用给自己太大压力,我说的只是最顺利的方案,如果未来发展和我预想的不一样,当个爵爷也不错。只是秦国的律法严苛,如果让秦国一统天下,真会死很多人,但如果我们取了天下,凭我们领先这个时代两千多年的见识,还怕不能把国家发展强大,让百姓富足,国家强盛吗!”

    左小右一番话的确打动了项少龙,也激发了项少龙的雄心壮志:“好!如果天命真的在我们头上,到时候你做千古一帝,我做千古一帅,我们兄弟联手,把这个世界全打趴!”

    左小右看着项少龙,道:“项兄,我们不如效仿古人,结为兄弟如何?”

    “有何不可!”项少龙哈哈大笑,去把钱交给美蚕娘之后,就找到陶方,帮忙摆了香案,歃血为盟,在一段‘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声中,两人就此结为异性兄弟,项少龙二十岁,是二弟,左小右三十岁,是大哥。

    这个结果让两人都沉默了。

    左小右是个八零后,他知道项少龙是个七零后,所以本能的认为项少龙要比他大,但他忘了,黄易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是九十年代,主角项少龙在书里的年龄也只有二十岁。只是项少龙部队出身,长得又高大,晒得黑黝黝的,有点显老。

    而左小右虽然三十岁了,但他穿越之后看起来却年轻了不少,白白嫩嫩的,说他十八岁也有人信。项少龙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年纪比左小右大,这才会自称哥哥,没想到自己这个‘哥哥’却比左小右这个‘弟弟’小了十岁。

    不说两人,就连陶方都有点尴尬。打个哈哈:“二位先生能在万里之外重逢,又结为异性兄弟,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项少龙干笑两声,道:“没想到大哥比我想象的年纪还要大很多。”

    “我也没想到二弟才二十岁。”左小右轻笑一声,道:“不过也好,你性子鲁莽,真要是当了大哥,还指不定闯出什么祸来,有我在上面压着,你以后也能收敛一点,少惹点事。”

    “大哥这可是冤枉我了,我可从来不主动惹事。”项少龙辩解道。

    “是啊!但遇到事也不会退让,上去就是干,结果小事变大事,大事变祸事。我只希望自己能爬得够高,能帮你把屁股擦干净了。”

    “嘿嘿,这还不错,有点大哥的样子。”项少龙觉得自己这个大哥好像没拜错,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危险的时代,总算多了个能让他安心的人。

    因为就要和美蚕娘分开了,项少龙当晚没有离开帐篷,和美蚕娘抵死缠绵,直到第二天才依依惜别。美蚕娘回了桑林村,项少龙则跟着车队踏上了前往邯郸的道路。

    不过走了没多久,项少龙发现一件事:“大哥,那窦良哪去了?”

    昨天光顾着跟美蚕娘快活,却忘了跟左小右发生冲突的窦良,今天没在车队里看到保镖头子窦良,项少龙很是好奇。

    “死了。”左小右淡淡的道。

    “死了!?”项少龙十分惊诧,皱皱眉:“大哥,那窦良虽然可恶,但也罪不至死……”

    “并不是。”左小右摇摇头:“窦良是和马贼有了勾结,就是我昨天和你说过的灰胡。”

    听到灰胡两个字,项少龙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顿了顿:“这么说,我们很快就会遇到灰胡,大哥做好准备了吗?”

    “说来倒也简单。”左小右掏出了自己的军工铲,道:“那灰胡有八百马贼,看起来是挺多,但也不过是一些普通人。二弟你是特种兵,一定很擅长偷袭暗杀。”

    项少龙愣了下:“大哥你要偷袭灰胡?”

    “不错。”左小右点点头:“我已经和陶方商量好了,因为今天会下雨,我们可以休息一下,养精蓄锐,等雨停了,我们就骑马前往打石谷,来个先下手为强。”

第六章 杀神

    和左小右说的一样,车队走了不到两小时,老天爷下起大雨来。

    百多名武士戴起竹笠蓑衣,护着十二辆马车,赶着近二百头骏马,浩浩荡荡在官道上冒雨前进。

    项少龙看着雨幕,想起左小右的计划,不禁苦笑:自己这个大哥还真是不可貌相,明明斯斯文文的,却杀伐果决,比他这个当过特种兵的还狠辣。看着手里的瑞士军刀,项少龙熟练潇洒的刷了几个刀花,自己这个大哥运气可比自己好多了,带了一大包的好东西过来,相比起自己的空空如也,项少龙羡慕万分:大哥以后一定会飞黄腾达,自己可要抱紧这条大腿。

    直至黄昏,雨才停下,大队人马停了下来,起营生火。那些马车里钻了六十多名年轻女子出来,都是绮年玉貌,其中有几个特别标致的,姿色比得上美蚕娘。

    她们虽神态疲倦,但大都神情愉快,一点不似被买回来的女奴。还帮手做饭,和众武士有说有笑,看得项少龙大惑不解。

    众女这时才发觉多了项少龙这英伟的男子,俏目媚眼纷纷向他抛来,可惜他此刻因为马上就要和左小右去执行刺杀任务,而无暇理会,平白错失了一场桃花运。

    雨后的荒原一片葱翠,空气清新。

    左小右神清气爽的从马车里走出来,背着背包,和陶方要了两匹快马,和项少龙一起朝着打石谷而去。

    但两人没走出多远,就被一个穿着袒臂小衣,短裙下露出一双浑圆大腿的白夷少女拦了下来,原来是那天在市集见过最美的白夷少女。

    她兴奋地来到左小右身前,仰头看着他道:“人家跟了你两天两夜了。”一手拉起他,紧张地道:“快逃!”

    左小右:“……”

    没想到自己的出现,让原本向项少龙取经的白夷少女变了目标。也是,除了个头,项少龙样样不如他,白夷少女会选择他很正常。

    项少龙却酸溜溜的:“大哥真是好艳福。”

    左小右无奈道:“我们还有任务要执行。”反手把白夷少女拉入怀里,一手搂紧她的腰,吻在她唇上。白夷女热烈反应着,还搂着他粗壮的脖子,没有半点畏羞。

    “这是有任务要执行的样子吗?”项少龙更郁闷了,道:“大哥你且在此地打个野炮,我去前面等你。”说完打马向前,心里还是一个劲儿的羡慕左小右的艳福。

    白夷女离开了他的嘴,俏脸泛起动人的艳红,急促道:“我叫秀夷,和我回白夷山吧!若你随那些赵人到邯郸去,定被灰胡那群马贼杀死。”

    “你怎么知道?”左小右抚摸着她丰满的身体,只觉手感好极了。

    白夷女秀夷放缓速度,一字一字地道:“几天前,我们族内的人收到消息,灰胡子和他的八百马贼,准备在打石谷伏击赵人,抢他们的女人和马匹,你若跟去,定会给杀死的,他们比焦毒那些人厉害多了。”

    果然如此。

    左小右两手不规矩地爱抚着她的胸臀,笑道:“放心吧!我自有方法应付他们。”

    秀夷郇郇娇笑,用高耸的胸脯挤紧了他,丰臀还要命的扭磨了两下,含笑道:“我也知你不会弃友逃生,人家不迫你了。可是秀夷告诉了你这麽有用的情报,你要怎样酬谢人家呢?”

    “你想要什么?”左小右微笑道。

    秀夷脱出他的怀抱,在他眼前转了一个圈,娇笑道:“人人都说我生得美,你同意吗?人家还不知你叫什么名字哩!”

    左小右眼中满是欣赏之色,道:“我叫左小右!”

    秀夷喃喃念了几遍,忽然宽衣解带,露出使任何男人目为之眩的雪白娇躯,含笑道:“这样是否更美呢?族中的男人都爱看我的身体。”

    左小右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少女,深吸一囗气,道:“过来!”

    秀夷扑入他怀里,一边为他脱衣,一边呻吟着道:“从来都只是男人求我,今次却是我求你。来吧!情郎!我已两天没有回家,你再不出来人家要入营找你了。”

    左小右微微一笑,合身压了过去……

    风雨过后,左小右穿好衣服,对秀夷道:“我还有任务要去执行,你一个人能走吗?”

    秀夷此时身体软绵绵的躺在地上,脸上满是春意,闻言突然流下眼泪:“情郎,以后还能再见吗?”

    左小右摇摇头:“你我并非同族,你们族人不会答应,我也不会去争取他们的认同。有这一次就足够了,更何况你们白夷没有男女大防,我和你终究只能一夕之欢,无法长久。”

    说完,左小右跨到马上,道:“此次一别,也许再无相见之期,秀夷,多保重。”

    抱了抱拳,左小右打马朝项少龙的方向追了过去。

    秀夷满眼泪水:“再见了,我的情郎。”

    ……

    天黑前,左小右追上了项少龙。

    “大哥,少数民族的妞儿爽不爽?”项少龙酸溜溜的问道。

    左小右哈哈一笑:“等咱们兄弟发达了,还愁没有女人吗?到时候恐怕愁的就是女人太多,不知道晚上睡哪屋了。”

    项少龙听了有趣,不禁嘿嘿直乐,但想起正事,还是问道:“大哥,等宰了灰胡,你说我要不要脱离车队,去找找元宗,学了墨家剑法?”

    左小右略作思索,道:“也好,这毕竟是你的机缘,而且这个时代的剑法比你在部队里学到的精妙得多,到时候我们一起参详参详,就算用不到,至少也能提升自保之力。”

    “好。”项少龙点点头,道:“大哥,我和那元宗是在哪里相识的?”

    “武安……”

    打石谷的黎明静悄悄,负责巡逻守夜的马匪根本就没有巡逻,找个舒服的地方在睡觉,整个营寨完全就是不设防。

    灰胡作为知名的马匪,率领着八百马匪四处抢夺货物、女人,每次都是无往而不利,早就让这些马匪养成了骄傲自大的习惯。

    老子不去抢别人就不错了,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抢老子?

    但今天,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人真的来了。

    黑夜中,项少龙在观察了现场的状况之后,立即用瑞士军刀解决了负责守夜的马匪,之后左小右和项少龙一起静悄悄的钻入了马匪的营寨。

    黎明前是人睡眠最深的时候,所有马匪都睡得十分深沉,两人钻入营帐之后,立即展开了割喉行动。但八百马匪说多不多,说少爷不算少,两人在刺杀,速度自然不如战场砍杀来的迅捷,而且随着死亡人数越来越多,营寨中的血腥气越来越重。这些马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油条,很快就有一个马匪发现了不对劲儿,睁开了眼睛。

    而左小右终究是第一次杀人,手脚不是很利索,在杀一个马匪的时候,没有把对方口鼻捂严实,结果让这个马匪惨叫一声,立即惊醒了其他马匪,然后越来越多的马匪惊醒过来,整个营寨都炸开了。

    还好左小右和项少龙早就做好了第二准备方案,在刺杀马匪的过程中,项少龙已经缴获了两把大砍刀,见马匪清醒过来,立即挥舞着双刀,对着刚刚跑出营帐的马匪砍杀起来。

    另一边,左小右挥舞着他的‘神兵利器’兵工铲,形如鬼魅,钻入马匪从中,杀的比项少龙还要凶狠、快速。

    左小右现在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仿佛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慢速播放,明明马匪的攻击十分凶狠毒辣,角度也非常刁钻,但左小右总能依靠着更高的速度躲过马匪的攻击,然后利用军工铲的劈砍功能让一个个马匪人头落地。

    第一次的杀人,却让左小右没有任何不适,仿佛他已经习惯了杀戮,这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战场之上没有时间让他过多思索,正如‘十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刺杀的过程中只死了一百多个马匪,剩下的近七百马匪竟是硬生生被左小右和项少龙联合斩杀。项少龙虽然是特种兵出身,但他杀人的数量和左小右完全无法相比。

    当两人会和之后,项少龙看着如同魔神一般砍瓜切菜的左小右,整个人都傻了:卧槽!我大哥竟然这么猛!?

    项少龙只感觉左小右身影一闪,然后就有一个马匪人头落地,速度快若闪电,他都不知道左小右是怎么动的手。完全违背了物理常识啊喂!

    马匪虽然凶狠,但毕竟是人,遇到左小右这样一个怪物,还活着的马匪吓的裤子都湿了,有心逃跑,但左小右的速度实在太快了,他们根本没有逃跑的时间,就被左小右斩于马下。

    左小右的速度快到了什么地步?在空旷的山谷中,每分钟一百余人的死亡,这就是左小右的杀人速度,五分钟之内,八百马匪无一幸免,就连灰胡也被左小右一铁锹砍掉了脑袋,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如此厉害的人?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又会对付他们这些不入流的马匪?难道天底下的高手都闲着没事了吗!

    杀戮结束了,项少龙看着全身被血液染红,血腥气冲天,宛若地狱修罗般矗立在死人堆中的左小右,不禁心里发寒:我这是拜了一个什么样的大哥啊?不是说好了由我进入军中吗!为什么我感觉大哥比我更适合上战场呢!

    “大哥,你没事吧!”见左小右一直站在那,一动不动,项少龙有点不放心的问道。

    左小右眼珠动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没事。”顿了顿:“二弟,这里有不少好马,这些马匪身上也一定有不少钱财,把尸体身上的钱财搜罗一下,我去清洗一下。”

    “好。”项少龙虽然身上也有不少血,但比起左小右全身是血就是小巫见大巫,目送左小右去了山谷附近一处小溪边清洗身体,他丢掉手里倦了刃的砍刀,开始打扫战场。

    此时左小右脱掉身上的衣服,在溪水中清洗身体,顺便把衣服洗干净。摸着身上的血水和白色的脑浆,左小右深吸一口气,眼神有些迷茫:为什么一点感觉也没有?

    明明杀了那么多人,却没有杀人的真实感,之前的感觉就像在玩三国无双,就算杀上一千人、一万人,感觉也只是人太多,杀不胜杀,烦人。那种恶心、想吐的感觉,完全没有。

    “难道我天生就是个杀人魔?”想到这种可能,左小右连连摇头,他不相信自己是这样的人,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冷血动物,之前的状况其实连他自己都有点害怕,在那个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头脑无比冷静,每一个动作都仿佛练习了亿万次的、最完美的选择,而且他觉得自己的动作完全跟不上自己的大脑思维,这表明,他的身体素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之前杀完最后一个人,之所以站在战场中央很久都一动不动,就是因为当时感觉到了一种如释重负后的疲惫感,缓了一分多钟才有了一丝力气,此时借助着清洗身体的时间,体力也在快速恢复,当洗去身上的污秽,衣服也清洗干净的时候,他的体力已经完全恢复,精力也较为饱满,这让他对自己的体质感到惊喜:这穿越福利真是好极了。

    左小右光着屁股走到一棵树下,从树枝上把自己的背包取下来。之前进入敌营的时候就提前把背包藏在了这,这是个正确的选择,不然背包也肯定血淋淋的了。

    取了一套新衣服换上,湿衣服暂时搭在树枝上晒着,左小右走到死人堆里,问道:“怎么样?收益如何?”

    “大哥,咱们这次发了。”项少龙兴奋的指着不远处的一堆钱袋子,道:“我这才搜了一半,就已经这么多了。大哥,咱们别打天下了,拿着这些钱找个地方买片大宅子和田地,过一辈子员外日子得了。”

    “没出息。”左小右笑骂一声:“现在天下大乱,哪有地方让你安心过一辈子。老老实实的跟着大哥打天下,以后要什么有什么。再说一世人两兄弟,你不帮我谁帮我?”

第七章 乌廷芳

    战场打扫完毕之后,左小右和项少龙看着小山一样的钱袋子,眼睛里都在冒光。

    “我看有三万多铜钱。”项少龙流着口水:“还有几百匹健马。大哥,这些钱和马匹足够咱们兄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了。”

    “瞧你那点出息。”左小右笑骂道:“到时候先还了陶方那两百个铜钱,这些钱就算做咱们兄弟的发展资金。那些马也能卖不少钱,有了这些钱,我们先在邯郸买一片地皮,盖一座庄园,再招点人手,先把高产的农作物种出来,解决吃饭问题,然后买一些孤儿孤女,从小教他们各种知识,十年之后,我们就有了打天下的资本。就算打不下来,也能依靠我们自身的实力,在这乱世之中博得一世富贵,不是比你那战战兢兢的隐居强多了。”

    项少龙挠挠头,干笑道:“还是大哥想的周全,我最怕的就是这些费脑子的事,以后还要大哥多提点我。”

    “放心。”左小右道:“虽然咱们兄弟不是同一个时空的人,但至少都是来自后世的人,要想在这个时代好好活下去,你我兄弟相互扶持是应该的。”顿了顿,笑道:“我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我看过寻秦记,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只要我不负你,你一定不会负我,所以我帮你才能帮的心安理得,你帮我也不会引来我的猜忌。说到底……”

    左小右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不管做什么,情报很重要。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项少龙苦笑:“大哥,你这种人不去搞阴谋诡计都可惜了。”

    “哪那么多废话!”左小右瞪他一眼,数了几百个铜钱递给她:“赶紧去洗一洗,睡一觉,然后骑马去武安,到了武安,找一间破落偏僻的土地庙,元宗是个穿着麻布葛衣的中年人,赤脚行走,个头不比你矮多少,面容古朴,眼睛很有神,全身没什么配饰,有点像出家人的苦行僧,相信你见到之后就能认出来。”

    项少龙点点头,问道:“那我见到他之后说点什么?”

    “就说要去邯郸探亲,但迷路了,跟他问问路。”顿了顿:“其它的顺其自然就好,不该说的别说,元宗对你有眼缘,只要你别做太出格的事,表现点英雄气概,他应该就会教你墨子剑法,矩子令也会交给你,而墨家剑法的杀招就在矩子令里,你可以自己参研参研,等到了邯郸也能给我点指点。”

    “好。”项少龙记住了左小右叮嘱,去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血,睡了一觉之后,就和左小右依依惜别,打马朝武安而去。

    幸好来之前左小右问过陶方去武安的方向,项少龙虽然只知道个大概方向,但沿途只要找人问路,应该能很快到达武安。和原著中的落魄不同,现在的项少龙可是带了几百个铜钱的,沿途不会饿着他,相信能平平安安抵达武安。

    项少龙离开后的第二天,陶方的车队到了,当陶方看到遍地的死尸,以及数百皮健马,还有一身血衣的左小右时,整个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只是他,车队里的武士们都被眼前的阵势吓到了,不敢相信这么多人都是左小右和项少龙两个人杀的。

    “陶兄,左某等候多时了。”左小右驱马上前,下马后对陶方抱拳道。

    “左先生,这些……莫非?”陶方指着满地死尸,说话发颤。

    左小右淡淡一笑:“不过八百马匪罢了,何足道哉。”抬手指着不远处一块岩石上的人头,道:“此乃灰胡人头,陶兄可认得?”

    陶方当然认识灰胡,当看到灰胡那颗狰狞的死人头时,对左小右已经不能用敬畏来形容了,那绝对是惊为天人,恨不能把这尊大神请家里供上,好保佑他未来升官发财。

    “先生真神人也!”陶方走南闯北这些年,从未遇到过如此武勇之人,而且此人不止武勇,一身的才华也是一等一的好,陶方能结实这样的人,正如天上一块金砖掉下来,正砸在他脑袋上,惊喜来的太突然,他都懵着了。

    “左先生,怎么不见项二爷?”干了大事,身份地位立马不一样了,这都叫起项二爷来了,却也展露出了陶方会做人的一面。

    “当时有马贼要逃跑,我二弟去追,至今未归。”左小右面露担忧之色:“希望他能平安无事。”

    “项二爷福大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

    表示了一番关心之后,陶方主动和左小右谈起了这些马匹的生意,左小右说他到了邯郸以后想买块地,盖一片庄园,可以跑马种田,希望陶方帮忙。

    这么一说,陶方自然就明白了,不但没压价,还给了左小右一个高价,并且拍着胸口保证:“先生放心,到了邯郸之后,陶方一定帮先生办妥此事。”

    “多谢陶兄。”左小右微微一笑,再次加入陶方的车队,前往邯郸。

    沿途再也无事,左小右基本上把精力放到了芳芳身上。这芳芳好歹也是系花级别,虽然没有任何属性,但当个小三绰绰有余。以后那些美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遇到,短期内只能由芳芳负责他的生理需求了。

    芳芳高兴地不得了,其实从一开始知道左小右要去杀灰胡的时候,她原本对左小右活着回来不抱任何希望,但当左小右真的杀掉了八百灰胡,成为英雄的时候,芳芳就知道自己被天大的馅饼砸中了。跟着这样的男人,这辈子都有了保障,所以前往邯郸的途中,芳芳使出了浑身解数,只希望左小右能够满意,让她未来的生活过得更好。

    经过一个月时间,左小右终于来到了邯郸,看着这座古代的雄城,左小右啧啧称奇。他在横店也见过仿照春秋时期的城墙建筑,当然那漂亮多了,这里的城墙却没那么漂亮,但却充满了一种厚重感。这是真正的御敌于外的国门,赵国的都城,站在城门前,左小右就像个刚进城的土包子,看什么都新鲜。

    陶方是乌氏倮手下的十二仆头之一,所以来了邯郸,第一件事就是去乌家交差。左小右人生地不熟,而且芳芳也是陶方送她的礼物,于情于理他都要去乌家拜访一下,于是左小右就暂时跟着陶方去了乌家。

    乌氏大宅是城北最宏伟的府第,不过若称它为城堡更妥当点。四周围以高墙厚壁,又引水成护河,唯一来往的通道是座大吊桥,附近全是园林,不见民居,气势磅礴,胜比王侯。

    一路驰来,左小右才首次留心到城内的行人景物,玉宇琼楼,若非女多男少之象,真不觉这繁华的大都会曾历经战火,还给魏人占据了整整两年之久。

    据陶方说,全城不计军队,有近十万户,每户有十多人至数百人不等,照此计算,这大城市竟超过了一百万人了。

    城内遍布牧场、农田和仓库,可以想像若给敌人围城,城内仍能自给自足一段长时间。

    左小右随着陶方,通过吊桥由侧门进入乌氏城府的广阔天地里。

    进入正门後,是个广大可容数千人一起操练的庞大练武场,一座气象万千的巨宅矗立对着正门的另一端,左右两旁宅舍连绵,看来一天时间亦怕不够观遍这些地方。

    这时练武场上正有数百人分作几批在练习剑术、骑术和射箭,更有人穿上新造的甲胄,任人用各种武器攻打,试验其坚实的程度,膨膨作响。不过最热闹还是箭靶场,近百武士在旁围观,不时爆出连珠弹发的喝采声。

    陶方的表情忽地不自然起来。

    左小右不由自主行近了点,只见射箭者是个头戴红缨冠,身穿黄色底绣上龙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英伟青年。

    个头和左小右相若,体形却比他厚了一圈,虎背熊腰,充满了男性的魅力。两眼更是精光闪闪,额头高广平阔,眼正鼻直,两唇紧合成线,有着说不出的傲气和自负。

    如此俊俏风流的人物,完全可以在现代做个实力派的偶像明星。

    只见他把箭架在特别巨型的强弓上,拉弓的手还捏着另两枝箭,沉腰坐马。

    弓弦倏地急响三下。

    三枝劲箭一枝追着一枝,流星般电射而去,第一枝正中二百步外箭靶的红心,接着后两枝先後破空而至,硬生生入前一箭翎尾处,连成一串。

    众观者看得如痴如醉,轰然叫好。

    左小右亦看得啧啧称奇,如此神乎其技的箭术,他只在小说里见过,没想到现在竟然能亲眼见到这样的神技。

    陶方在他耳旁道:“这‘红缨公子’连晋是我的死对头武黑招揽回来的,无论剑术、骑射均为我府之冠。”说到这,陶方突然笑道:“但左先生在此,那连晋却是不够看了。”

    “原来他就是连晋。”左小右眼睛一眯,心里开始冒坏水:“这小子要是来挑衅,我是不是该一铁锹弄死他?”

    虽说连晋的齐射之术的确很厉害,他自愧不如,但要说杀人,可不是会骑射就行的。

    就在此时,围观者里飘出一朵白云,一位姿容身段比芳芳高了太多,秀美无伦的白衣女郎,兴奋地奔到连晋身旁,亲热地和他说话。连晋忙把手上大弓交给旁人,彬彬有礼应对着,风度之佳,确可迷倒任何美女。

    左小右看着这个少女,呼吸顿止,心说:“这就是乌廷芳吧!果然国色天香,倾国倾城,若是放在现代,也肯定是最顶尖的美人。乌廷芳就已经如此美了,那纪嫣然岂不是美的不像人?”

    见左小右盯着乌廷芳看,陶方面含笑意,道:“这是主人最疼爱的孙女乌廷芳小姐,对连晋颇有点意思,不过主人似乎想把她嫁入王室,连晋正为此烦恼。但如果左先生有意,未尝没机会一亲芳泽。”

    左小右淡淡一笑:“陶兄说笑了。”

    “并非说笑。”陶方摇摇头,道:“不过此时并非说此事的时候,左先生先随陶方去见主人吧!”

    左小右点点头,心说也不急于一时,便和陶方离开人堆,朝大宅举步走去。

    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大喝:“陶公请慢走一步!”

    两人转身。

    就见那连晋排众而来,后面跟着的是绝色美女乌廷芳。

    左小右的眼光不由落到乌廷芳的俏脸上,和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心儿一阵狂跳。天哪!近看的她更是人比花娇,媚艳无匹。

    刚才远看只着重在她的胸腰腿等部位,已觉她胜过芳芳数筹,近看更不得了,掩藏不住的灵秀之气扑面迫来,教人呼吸顿止。

    左小右在现代终归只是个横漂,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绝世美女,一时间不禁目瞪口呆,整个人都被乌廷芳吸引了。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美纯出於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缀着明珠的武士服,脚踏着小蛮靴,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乌廷芳见他目不转睛看着自己,却并没有不悦之色,反而芳心暗喜。

    和项少龙不同,项少龙虽然身材好,个子高,但那张脸实在一般般,在这个看脸的世界,完全引不起乌廷芳的好感,所以被盯着看只会生出恶感,但左小右却在穿越之后,变成个十成十的大帅哥。帅到什么地步?如果和连晋相比,那连晋就是芳芳,左小右就是乌廷芳。

    就是这么大差距。

    所以被这样一个绝世美男目不转睛的看着,乌廷芳又怎会生出恶感呢!那真是羞喜交加,一双秋波亦是不由自主的送了过去。

    左小右一震醒来,见乌廷芳似乎对自己有点意思,不由得眨眨眼睛,逗的乌廷芳娇靥泛红,螓首低垂,望着自己的足尖。

    连晋看到这一幕,肺都要气炸了,恶狠狠地打量着左小右,恨不能一剑杀了他。

    陶方是老狐狸,看到连晋吃瘪,心里别提多爽了。但表面上的和气总要维护,连忙为两人引见。

第八章 各有收获

    “左小右?”乌廷芳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但听到左小右是来自美洲大陆的殷商后裔,顿时兴致勃勃的问道:“左先生,美洲大陆是什么样子?离此地多远?还有,那飞机真的能飞吗?是什么样子的?”

    左小右微微一笑:“这就说来话长了,等我见过乌大爷之后,再一一回答廷芳小姐可好?”

    “好啊!”乌廷芳迫不及待的道:“那我带你们去见爷爷。”

    “且慢!”被无视的连晋非常不爽,微往乌廷芳靠近,以示和这美女亲热的关系,冷笑道:“左兄只和自己结义兄弟二人就全诛八百马贼,连晋十分佩服,只是此事不知真假,左兄可否和在下切磋一番?也好让在下见识一下左兄的厉害。”

    “你要和我切磋?”左小右看着他,淡淡的道:“抱歉,在下只会杀人,不会切磋。若是连兄死了,我又如何向乌大爷交代?”

    此言一出,连晋面色一变。

    乌廷芳听得他们似要较量剑术,本来脸露兴奋之色,闻得他如此说,也觉得很危险,便道:“左先生说的对,刀剑无眼,要是连晋大哥死了,那就不美了。”

    一番话说得连晋惊怒交加:我会死?才怪!

    “正如廷芳小姐所言,刀剑无眼,生死各安天命。”连晋冷笑道:“只是在下若是失手杀了左兄,又当如何?”

    左小右眼睛一眯,淡淡的道:“正如连兄所言:生死各安天命。”

    “好!”连晋道:“诸位且腾出地方,连晋要领教一下左兄的厉害!”

    “左先生,这……”见左小右和连晋成心要分个生死,陶方期待中也带着一丝忧虑。

    “无妨。”左小右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军工铲,“小小连晋,插标卖首耳。”

    此话透露出了无穷霸气,让陶方大是安心,乌廷芳却芳心怦怦直跳。在这个时代,强大的男人总是能让女人产生安全感,乌廷芳之所以喜欢连晋,也是因为连晋的武艺了得,后来喜欢上项少龙,则是因为项少龙不但有不低于连晋的武艺,更有连晋所没有的泡妞三十六计。一个现代男人和一个古代男人在硬件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去追求一个女人,古代男人绝对是全灭的下场。

    现如今项少龙虽然换成了左小右,却是猛虎换成了恐龙,连晋这条豺狗只会死得更惨。

    连晋从兵器架上拿了一把青铜剑,看着左小右那一米多长的兵工铲,眼中闪过一丝惊奇之色:“左兄的兵器倒是别致。”

    左小右淡淡的道:“连兄年纪轻轻,可否有什么遗言要交代?”

    “哼!”连晋面色一冷:“左兄似乎更需要交代遗言。”

    两人四目相对,左小右懒得再废话,双手握住兵工铲的手柄,做出要劈砍的姿势。连晋不敢大意,虽然他没有亲眼看到左小右杀马贼,也不太相信两个人就能傻掉八百马贼这种事,但左小右身材高大,气息沉稳,想必不会比陶方‘吹嘘’的差太多。

    “出招吧!”连晋抽出短剑,严阵以待。

    左小右全身力量汇聚在脚尖,用力一个蹬地,就见左小右的身体如出膛炮弹一般冲向连晋,连晋只看到一道幻影,心中惊骇万分,正待举剑刺过去,却见人影一闪,脖子一凉,然后他就看到自己飞了起来,但他却非常奇怪,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依旧在地面上,只是脖子上自己的人头不见了。

    “我……死了?……”下一刻,连晋陷入了永久的黑暗之中。

    现场惊呼连连,看着连晋倒下的尸体,还有数米外的那颗头颅,所有人都感到一阵惊恐,与此同时,看向左小右的目光中更多了无数的崇敬。

    这个世界的人命并不值钱,一场战争下来,动不动就要死个几千上万人,尤其是赵国,前些年的长平之战,杀神白起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万,共计杀掉赵军四十五万,从此导致赵国元气大伤,一蹶不振,就连燕国都欺负到头上,幸好赵国还有老廉颇在,打了燕国一个灰头土脸,现在正想着法的跟赵国求和。

    不过以赵国目前的状况,没有十几二十年是不可能恢复元气的,除非左小右能取得赵王信任,以举国之力推广高产粮食的种植,还有培育一大批医疗技术人员,提升新生儿的成活率,这样才有可能缩短个三五年时间。

    连晋是陶方死对头武黑招揽来的高手,看到连晋被左小右瞬杀,激动的满脸潮红,兴奋不已。乌廷芳虽然有些不忍连晋被杀,但亲眼看到左小右的勇武强大,几乎在转眼间就忘记了连晋,将所有心神都投在了左小右身上。

    看到众人的反应,左小右心中轻叹:乱世人命如草芥,便是连晋也不例外。

    因为速度太快,左小右兵工铲上甚至没有留下丝毫血迹。左小右将兵工铲折叠起来,重新塞进背包里,微笑道:“劳烦廷芳小姐带我们去见一见乌大爷吧!”

    乌廷芳娇靥艳若桃李,一双眸子水润润的,看的左小右心动不已,这乌廷芳实在是个妖精,身材好到爆炸也就算了,这张脸也是精致的难以置信,让左小右联想到了郑爽。

    果然,黄易小说里的女主颜值高的不可思议,绝不是金大侠、古龙小说里的女主可比。

    左小右愈发期待起纪嫣然的美貌,不会真是仙女下凡吧?

    沿途,乌廷芳叽叽喳喳的围着左小右问东问西,问的最多的当然是两个人全灭八百马贼的惊世之举,左小右微笑着随意讲述了几句,虽然只说了个大概,并未细说,却也让乌廷芳惊呼连连,更增崇拜,那双眼睛媚的几乎能滴出水来。

    左小右也是被乌廷芳的美貌、体香等等撩的火烧火燎,要不是陶方就在一边,也许他早就忍不住把乌廷芳就地正法了。

    其实左小右自己也有些奇怪,好想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原本性情沉稳、内敛的他变得越来越张扬了,欲望也在不断地膨胀,越来越不想以前的他。

    “也许这就是穿越后的副作用吧!”左小右只能这样想了。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来到了偏厅,左小右也在这里见到乌氏这没有王侯之名,却有王侯之实,操控着赵国经济命脉,以畜牧起家的超级大富豪。

    说老实话,左小右在后世可没见过比乌氏更有钱的人。在后世,任何一个国家对个人财富都有着相当严苛的管控,任何一个政府都不会容许自己通知下出现可以颠覆他们统治的资本家,所以后世就算再有钱的人,个人财产最多也就几百亿美金,如果再多的话,就要进入政府的‘黑名单’了,所以后世的富豪就算再有钱,也不敢显露出来,可是这个时代,乌氏却可以占据这么一大片的地盘,个人财富无法计数,比后世那些所谓的大家族阔的多了。

    看那乌氏,只是头顶的高冠便嵌着两排十二颗大小相若的紫色宝玉,闪闪生辉。这大腹贾身材肥大,像座肉山般横卧席上,挨在正为他采耳的美女怀内,另有四女则细心为他修磨指脚甲,那种派头排场,纵使帝皇恐怕亦只如是。

    身上的黄色绵袍缠绕着一颗颗光彩夺目的明珠,奢华贵气,系腰的带子光芒闪烁,金箔银片,互相辉映。卧处是高上三层的平台,台阶下十八名武士分列两旁,胆小者只看这等声势,已够心寒胆丧。

    陶方跪下叩礼时,左小右却只是躬身一礼。他并不是乌家的下人,没必要跪拜。

    “爷爷。”乌廷芳看着乌氏如此骚包的样子,皱皱鼻子,道:“左大哥来了,你怎么还躺着啊!”

    “……”乌氏没有回答,只是有些无奈的坐起来,挥退侍女,细长的眼瞪了开来,射出两道凌厉的目光,落在左小右身上,打量了好一会儿,冷哼道“好一个左小右,刚来我乌家就杀了连晋,你可是不把我乌家放在眼里?”

    陶方待要进言,左小右却抬手拦住他,淡淡一笑:“连晋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终是卫国人,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下帮乌大爷除了这个没有忠心可言的外族人,又有何不可?”

    乌氏冷笑道:“这么说,我还要谢谢你杀了连晋?”

    “不必谢,就当欠我个人情好了。”左小右淡淡的道。

    陶方顿时满头大汗,乌廷芳也呆呆傻傻的,不敢相信左小右敢这样和她爷爷逗闷子。

    乌氏也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抬手指着左小右:“好一个殷商后裔,好一个诛杀八百马贼的英雄豪杰。”

    “乌大爷过奖了。”左小右抱拳:“不过是落魄归国的异乡游子罢了。”

    “好一个异乡游子。”乌氏看着他,询问道:“左小右,你可知道你祖先未去美洲以前,所在何处?”

    左小右摇摇头:“千年时间,沧海桑田,又哪还知道家乡的位置。我只是听爷爷说,我们左家在北地平原,四季分明,有一条河流。”

    “原来如此。”左小右提供的消息比较少,但北地平原,四季分明,和赵国境内的一些地方比较相符,不觉对左小右也多了一丝善意:“你说的倒是与我赵国境内一些地方相符,也许你祖先就在我赵国境内。”

    左小右点点头:“也许吧!”顿了顿:“乌大爷,在下远从美洲而来,如今孤身一人,索性杀了八百马贼,又得了些钱财,想要在邯郸买些土地田宅。我与陶兄相处融洽,不知乌大爷可否借陶兄与我,为我置办这些家宅田产?”

    “有何不可。”乌氏哈哈一笑,道:“不过有个办法可以让你以最快的速度置办产业,不知愿不愿听?”

    “愿闻其详。”左小右抱拳道。

    “不急。”乌氏笑道:“你这孩子远道而来,我自要尽一番地主之谊。酒席已经备好,且吃过酒席再说。”

    “全凭乌大爷安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乌氏终于说出了他的办法:“随我去见大王。”

    ……

    就在左小右这边顺利的和赵王相见的时候,项少龙也在武安的一座破土地庙里见到了元宗。

    第一次见到元宗,只见对方身形高大,差点有他的高度,容貌古朴,神色平静,一对眼却是闪闪有神,除了束发的巾外,身上全无配饰,颇有点出家人苦行僧的模样。和左小右所形容的分毫不差。

    两人互相打量。

    元宗悠然来到项少龙前,蹲下来道:“这位兄台来自何方?”

    项少龙牢记左小右的吩咐,不该说的话不说,其他的一切随意,便道:“鄙人本是到邯郸去探亲,迷失了路,才走到这里来,若大爷肯告诉鄙人到邯郸如何走法,实感激不尽。”这时他的声气说话,均已学得七、八成这个时代那种方言与谈话的方式了。

    元宗微微一笑道:“我并不是甚麽大爷,只不过见你体格魁梧,一表人材,虽落泊至此,两眼仍有不屈傲气,才出言相询。告诉我,你有什么才能?”

    项少龙摇摇头:“我什么都不懂,只有一身牛力,不怕做粗活和打架。”

    元宗微笑道:“你懂使剑吗?”

    项少龙当然点头。

    元宗淡淡道:“随我来!”推开庙的后门,没于门后。

    项少龙追了过去,里面别有洞天,是个荒芜了的后院,四周围着高墙,中间还有个乾涸了的小池,另一端是间小石屋。

    元宗拿着一对木剑由屋内走出来,抛了一把给项少龙。

    项少龙接剑吓了一跳,竟比普通的青铜剑还要重了几倍,木体黝黑,不知是什么木制成的。

    元宗看出他的讶异,道:“这是千年花榴木制成的重剑,好!攻我两剑看看。”

    项少龙拿剑舞了两下,摇头道:“不!我怕伤了你。”

    元宗眼中射出赞赏之色,笑道:“假若你的剑能碰到本人的衣服,我立即奉上到邯郸去的地势详图兼盘川衣服。”

    好大的口气!

    虽然左小右说过元宗是个高手,但毕竟没亲眼所见,项少龙还是不愿相信元宗能厉害到哪去,再厉害还能比左小右厉害不成?想到左小右那鬼神一般的速度,他就不寒而栗。

    脑海中闪过诸般念头,表面却哈哈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倏地上前,到了元宗五步许处,使了个假身,先往左方一晃,才往右移,一剑横扫过去,以硬攻硬,要凭膂力震开对方木剑。

    岂知元宗一动不动,手腕一摇,木剑后发先至,斜劈在他剑上,接着剑尖斜指,似欲标刺项少龙脸门。

    项少龙大吃一惊退了一步,对方剑术之妙,竟使自己有力难施,心中不忿,一声大喝,猛虎般扑去,一连七剑,狂风扫落叶般迎头照脸,忽上忽下,横扫直砍,往他攻去。

    元宗嘴角含笑,凝立不动,可是无论他由那一角度劈去,总能恰到好处地把他的剑挡开,而接着的剑势又偏能将他迫退,不用和他硬拚斗力。虽只守不攻,却是无懈可击。

    噗噗之声不绝于耳。

    劈到第七十二剑时,项少龙终於力竭,退后喘气,不能置信地看着眼前此君。

    元宗也有些惊讶:“原来你真不懂击剑之术,只是仗着力大身巧,不过普通剑士遇上了你,必感难以招架。”

    项少龙服了:这元宗果然和大哥说的一般厉害。

    之后发生的事便如同原著中一般,项少龙跟随元宗学习墨子剑法三个月,后遇到仇家追杀,便得了地形图和矩子令,骑马直奔邯郸。

第九章 大地主种田记

    当项少龙来到邯郸的时候,左小右已经在这里度过了四个月之久,在乌家的帮助下,左小右在靠近乌家的地方买下了一座大宅院,并圈了十几亩地,挖了一个两千多平米的人工湖,引水灌入,不但平时可以赏景钓鱼,还可以当做灌溉农田的水源。

    其它地方,有三亩地开垦为农田,另外还借助这个时代能工巧匠的技术,盖了两个简易的大棚,有了大棚,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新鲜的果蔬,这也是左小右打算用来种植自己那些种子的地方。现在已经到了秋天,要想种植农作物,只能借助大棚的力量。

    整个庄园都是以左小右的意见整理、修建而成,左小右一脑袋稀奇古怪的想法,让无数人感到稀奇,但他自编的殷商后裔的身份帮了他,自从那次乌氏带着他去见了赵王,又在赵王面前装了个大逼,他就得到了悠闲调用能工巧匠的权力。

    过去四个月,左小右种的一些短季作物已经收了一茬或几茬,这些东西左小右通过请赵王和乌氏等赵国权贵前来参观和试吃之后,都被左小右的这些种子征服了。

    赵王和那些真正爱国的人更是把左小右当成了上天赐给赵国的宝物,对左小右可谓层层布防,严密保护。虽说左小右可以在邯郸城内肆意走动,但说难听点就是被软禁了。左小右自己也不介意,反正他本来就没有离开邯郸的打算,有了一堆的人手,反而对他进行各方面的推广,增强赵国国力,以及自身的名望大有好处。

    最近左小右中指的土豆和地瓜等高产作物就要到收获的时候了,相信到时候赵王看到产量,他怎么也会跟大熊猫的待遇差不多了。

    因为左小右的作用愈发的凸现出来,赵王和邯郸的权贵们对左小右都是无比的看重,或荣宠、或拉拢、或巴结,总之各种好东西送了一堆,别的不说,光是美女就送了好几百。

    这些美女的级别都不下于芳芳,但她们在左小右的庄园中只不过是丫鬟下人或歌舞伎的身份,只有更上一个等级的才被左小右收入了后~宫。

    这其中就包括了舒儿、素女这两个命苦的女人,当然还有更重量级的,比如乌廷芳就被乌氏送给左小右结亲,赵王更狠,把赵倩公主嫁给了他。

    对,就是那个原本要被嫁到魏国,由项少龙护送的那个公主。原著中,赵倩在项少龙代表秦出使六国的时候,吕不韦派人冒充燕人将其乱箭射死,命运十分悲惨,如今赵王为了拉拢左小右,把赵倩许配给了他,间接改变了赵倩悲惨的命运。左小右觉得自己是做了善事,欣然将赵倩收入房中。

    对了,巨鹿侯赵穆也送了一堆双胞胎给他,田贞和天凤。对,就是赵穆想收买项少龙祭出的越国双胞胎姐妹,姿色只比乌廷芳差半筹,但其双胞胎的属性却可以完美抹消这半筹差距,甚至犹有过之,左小右试过之后十分喜爱,便将她们收入房中。

    不过田贞和田凤都还是处子之身,和项少龙那时候已经被赵穆调教过之后完全不同,这也许是因为他早项少龙来了几个月,赵穆还来不及下手,以及左小右愈发被赵王看重,给赵穆造成的压力所致。这倒是便宜了左小右,不然他也不可能把这两姐妹收入房中,最多让她们做一对禁脔。

    当项少龙到来的时候,看到左小右过得风流快活,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大哥,你在这风流快活,可怜小弟却在外风餐露宿,吃尽了苦头。”当天晚宴,项少龙洗去风尘,一边喝着美酒,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抱怨着。

    左小右轻笑一声:“你只是看到我在风流快活,却没看到我这几个月和那些赵国权贵进行了多少场看不见的唇枪舌剑。换了是你,只怕早被人卖了,又哪会置下这么一片家业。”

    “倒也是。”项少龙美美的啃着烤羊腿,道:“大哥,现在咱们有这么大一片家业,以后我们就能在家里享福了吧?”

    “想当米虫可没那么容易。”左小右道:“不过你在外受了几个月的苦,我这大哥也不好对你太过严苛,你就在家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等廉颇从战场上回来,我会请他来家里做客,到时候你好好表现,争取被廉颇看上,然后在军队里好好搏几个军功。”

    项少龙脸色一苦:“大哥,我想当米虫。”

    “你才二十岁,当什么米虫?”左小右没好气的道:“去军队里奋斗二十年,二十年后,我保你荣华富贵,妻妾成群。”

    项少龙对荣华富贵不怎么看重,但妻妾成群这四个字却让他流了口水:“现在妻妾成群行不行?”

    左小右笑骂几句,拍拍手,就见两个无比美丽的女子款款而来,一左一右坐在了项少龙两侧:“贱妾舒儿(素女),拜见二爷。”

    项少龙看到这两个美貌女子,顿时惊艳无比:“免礼免礼。”扭头看着左小右:“大哥,这是?”

    “舒儿是燕国有名的美女,陶方的主人乌氏把她送给了我,而素女是青楼出身,还没接过客,也是乌氏送给我的。但我知道二弟你孤身一人,于心不忍,就一直把她们给你留着,这几个月就等你回来了。”左小右微笑道。

    项少龙感动万分:“大哥,你……你对小弟太好了。”

    “你我兄弟,说的这么生分作甚?”左小右微微一笑,道:“舒儿、素女,我这二弟可是猛将之才,未来定是赵国第一大将,你们跟了他,未来有你们的荣华富贵。”

    舒儿和素女其实见到项少龙之后是有些失望的,原因就是项少龙从容貌上来说比左小右差的有点多,而且看起来有点粗鲁,完全没有左小右那温润如玉的气质。但考虑到项少龙是左小右的结拜兄弟,而且她们跟了项少龙,就是正室夫人,可比给别人做妾强的多。更何况项少龙一身阳刚之气,长的其实也算不错,慢慢的也让两女对项少龙多了几分接受。

    “好了。”酒足饭饱,左小右道:“二弟辛苦数月,今晚就好好享受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好。”身边坐着两个大美女,项少龙早就忍不住了,在丫鬟的引路下,项少龙搂着舒儿和素女纤细的腰肢步入客房,很快客房内就响起了阵阵令人耳红心跳的声音……

    第二天再次看到项少龙,真叫一个神清气爽,一副身在云端的满足感。

    “一晚上给两个女人***感觉怎么样?”左小右笑道。

    项少龙嘿嘿笑道:“有点麻烦,但心理满足感大于生理满足感。”

    左小右点点头,很多男人喜欢处女,其实只是单纯的心理需求罢了,如果是生理的满足感,小处女肯定比不过老司机,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男人家里有个贤惠的老婆,却依旧会出去拈花惹草的原因。并非生理上得不到满足,而是心理上没了新鲜感。

    这种男人不见得就是渣男,也许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发生了一些特定的事。其实女人也是一样,就算有了丈夫,也未见得就会守身如玉,如果意志力、道德感都不达标,很可能在特定的环境下做出背叛的事。

    没有谁是高尚的,之所以没发生,也许只是没有遇到特定的环境,如果真的在特定环境下还能守身如玉,这样的男女十不存一。

    “矩子令里的杀招取出来了吧?”左小右问道。

    “还没有。”项少龙摇摇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现在还在打基础,冒然去看杀招,得不偿失。”

    左小右含笑点头:“等下教教我墨子剑法。”

    “好。”项少龙嘿嘿笑道:“大哥,我学了墨子剑法,战斗力比以前强多了,你要是不小心可是会吃亏的。”

    “一试便知。”

    饭后,两人来到一块专门用来练武的地方,项少龙为左小右讲述了一番墨子剑法的由来和招数,以及这些招数发力的技巧等等,最后左小右亲手打开了矩子令,取出了墨子剑法的三大杀招,也就是所谓的墨式三大补遗,有了这三大补遗,才是完整的墨子剑法。

    看完了上面的招数和诀窍后,左小右一边琢磨一边和项少龙试招,一开始项少龙还凭借着领先四个月的修炼占据上风,但短短一个上午之后,看到左小右愈发凌厉的见着,项少龙就冷汗直流,再这么下去,用不了三天,左小右就要在招式熟练度上压制他了。

    “大哥真是个变态。”尽管项少龙已经是万中无一的天才,却也被左小右的妖孽打击得够呛。

    三天后。

    “不行了不行了。”项少龙累得跟孙子似的,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大喘气,左小右依旧龙精虎猛的拿着木剑耍了几个剑花:“二弟,你晚上少操劳点,我看你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项少龙很无语,那跟我晚上操劳有啥关系,还不是你太变态了。

    三天啊!才三天就把墨子剑法练的炉火纯青,项少龙第一天还能占点上风,第二天就打成平手,第三天就被压制,到了现在,更是完全被左小右当成了试招对象,憋屈的被围攻了半个小时,项少龙这特种兵的体格也熬不住了,一屁股坐地上,整个人都瘫了。

    “感觉身体被掏空,我累得像条狗……”

    左小右仿佛从项少龙身上听到了这首悲伤的歌。

    这墨子剑法的确名不虚传,左小右练了之后,感觉战斗力至少提升了两三倍。以前他只是仗着速度快,有兵工铲这件神兵利器的加成,才能轻轻松松屠了八百马贼,但如果是他现在的状态遇到当初的自己,不说一挑十,一挑三肯定没什么问题。

    有技术和没技术的结果就是不同,左小右深深地体会到了拥有一身高超剑术的好处。

    “要是遇到曹秋道那个老家伙,要收拾他也是轻而易举吧!”

    左小右觉得自己已经是天下第一了。

    “快起来,今天要收土豆跟地瓜,赵王他们会过来。”左小右踢了下躺尸的项少龙:“去收拾收拾,今天去露个脸。”

    “我觉得今天可以跟大哥一块装个逼。”项少龙嘿嘿一笑:“在这个时代,土豆和地瓜的亩产量绝对能让那些权贵们掉一地眼珠子。”

    左小右哈哈一笑:“不必装,我们的逼格已经突破天际了。”

    正如两人所说的那样,当赵王等一众王卿权贵来到左小右的庄园,在大棚里称了一下土豆和地瓜的亩产量之后,所有人的眼珠子都掉下来了。

    一分地土豆产量——720斤。

    一分地地瓜产量——930斤。

    一亩=十分地,换算成亩产量,土豆是7200斤,地瓜是9300斤。而这个时代的粮食亩产多少斤?

    有关战国前期粮食亩产的典型资料,主要有以下几条:

    (1)《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这言:“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这是指亩产粟1.5石。

    (2)《管子·轻重甲》说:“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锺。”这是说亩产粟0.2锺,1锺等于10釜,1釜也就是1石。因此,0.2锺也就是亩产粟2石。

    (3)《管子·轻重乙》河:“河淤诸侯,亩锺之国也”。这就是说,经过淤灌的肥沃土壤,产量较高,亩产1锺,即亩产10石。五倍于《管子·轻重甲》之数。

    (4)《史记·河渠书》说:“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西。”漳水溉邺后,亩产多少?《论衡·率性篇》说:“魏之行田百亩,邺独二百,西门豹灌以漳水,则亩收一锺。”亩产1锺,也是10石。

    (5)《史记·河渠书》说:秦开郑国渠,“灌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锺”。也是亩产10石。上述五条材料中的前两条,说的是一般情况,所谓“百亩”,是方百步为亩的周亩。

    战国时1周亩折合今市亩为0.328市亩。班固所说的“石”,应当是汉大石,1石合0.333市石,折成今量,1市亩产粟1.524市石,1市石粟重135市斤,即当时亩产粟205.8市斤。

    在这个时代,粟的产量只有二百斤出头,其他农作物也不会差多少,但左小右的土豆和地瓜,竟然种出了7200斤和9300斤的亩产量,一口气把粮食产量提升了三四十倍。

    赵王激动地全身发抖……

第十章 制药、造纸

    最近几天,邯郸城出了一件大事,从海外归来的左小右种植出了亩产量超过七千斤的土豆和亩产量超过九千斤的地瓜,功大于天,被赵王直接封了公爵,封地是靠近燕国的一块原野,这是左小右要求的,据说是左小右祖上居住的地方。

    因为这片原野并没有城镇,只有几个小村,所以这里被赵王命名为‘回乡’,意指‘游子回乡之地’,所以左小右的头衔就是回乡公。

    虽说是个公爵,但因为那里太荒凉,所以需要加派人力物力进行城镇的修建。可那个地方属于边界前线,一旦发生战争,肯定是首当其冲,所以在左小右的建议之下,那个地方暂时放着,等以后再没有边界战争隐患的时候,再去修建城池。

    这话听在普通老百姓耳朵里,那就是空口大白话,遥遥无期的事儿,但听在一些王公贵族耳朵里,却有着别样的意味。

    没有战争隐患?除非燕国和赵国之间决出胜负,成为一个国家,那意味着什么?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段日子左小右也是比较忙碌,自从被封了回乡公之后,他的庄园就变成了回乡公府,堂上堂下吹嘘祝贺、请客送礼的人排成了长龙,让左小右这段日子收了不少好东西,尤其是好几株千年野山参,被左小右当成宝贝一样,泡酒的泡酒,制药的制药。

    当初左小右答应过给陶方弄点滋阴补肾的药丸,只是一直忙碌,一时忘了这茬,陶方也没有提起过,想必是觉得身份差异太大,不好开口。但左小右得到这些名贵药材之后,就想起了当初的事,于是弄了点参须,配合其它的药材,制作了几千颗滋阴补肾丸。

    左小右亲自试过之后,发现药效比他在现代用的好得多,不得不感慨这个时代的药材药性太好了,完全不是现代那些人工种植的药材可比。

    项少龙这家伙自从回到邯郸之后,每天都要搂着素女和舒儿啪啪啪,饶是铁打的身子也经不住这么乱来,渐渐地项少龙也有点力不从心,但自从服用了滋阴补肾丸之后,短短十天,项少龙就再次变得龙精虎猛,更胜往昔。

    有了两兄弟亲自的实验成果,左小右就放心的给陶方送去了十颗滋阴补肾丸,说了用法和用量后,陶方一试之下,发现自己果然雄风再振,不禁喜出望外,只可惜左小右说了,制作药丸不易,不可能经常给他提供,但如果他有好的药材,倒是可以免费给他炼制一些。

    陶方好不容易再振雄风,当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于是经常会借着外出收购美女、马匹的时间,在当地收购左小右指定的名贵药材。

    除了套房之外,左小右也把一百颗滋阴补肾丸送进了王宫。赵王这些年身子早被掏空了,空有无数佳丽却无法尽兴,让赵王很是无奈,但服用了左小右送来的滋阴补肾丸之后,赵王的身体经过一个月调理,终于恢复正常,又可以夜御十女,无比尽兴。

    对赵王来说,这辈子无非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这两个追求,但小JJ不给力,就断了一臂,左小右的药丸等于重新帮赵王续上了断臂,赵王对左小右自是更加荣宠,各种金银财宝、绫罗美人不停地赏赐,看的巨鹿侯赵穆羡慕嫉妒恨,偏偏左小右的爵位比他还高了一个等级,让他如鲠在喉,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但左小右经常在家待着,很少出门,而且被大量军士保护着,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倒是赵穆自己遇到了一次刺杀,虽然活了下来,却受了重伤,差点小命不保。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左小右算算时间,感觉刺杀赵穆的十有八九是善柔。原著中,原本是项少龙乘坐赵穆的马车,帮赵穆挡了灾,但在这个时空,项少龙一直待在庄园里‘修身养性’。少了这个挡灾人,赵穆就只能直面善柔的刺杀。只可惜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善柔的刺杀还是失败了。万幸赵穆也受了重伤,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没有一年半年的修养是别想出来活动了。

    但赵穆毕竟是赵国的侯爷,却在都城邯郸遇刺重伤,那还得了?所以这段时间邯郸展开了较为紧密的严打,也不知道善柔能不能躲过这一劫?

    不过眼下有件事却需要左小右和项少龙去解决,那就是元宗活着来到了邯郸。这让左小右很是意外,原著中,元宗可是死了的,没想到在这个时空,元宗居然活了下来。不过元宗也受了不轻的伤,好在他来到邯郸后,打听到项少龙的消息后,就跑过来投奔项少龙。

    面对自己的老师,项少龙自作主张的把元宗收留下来,之后才通报了左小右。也许是学了墨子剑法,也许是元宗为人不错,左小右对他很是尊敬,得知消息后,甚至亲自来治疗元宗的伤势。

    元宗受伤虽然比较重,但都是皮外伤,左小右看过不少的医术,也掌握了不少的治疗皮外伤的药方,在他的精心照顾下,不到半个月,元宗就恢复的七七八八了,让元宗对他的医术十分惊讶和敬佩。

    这期间,元宗也说了自己受伤的原因,还是遭到了严平的追杀,只不过这次元宗命大,侥幸活了下来。原因倒是和项少龙有间接关系。因为项少龙不是历史上那样落魄的逃到武安,没有给元宗增添经济方面的负担,而且还带了不少的钱,所以顿顿都是大鱼大肉,给元宗补充了不少的营养,这才让元宗在遇到延平之后,有了更多的力气逃命。

    左小右没想到元宗居然是这样活下来的,不禁感慨老天饿不死瞎家雀,果然还是吃饱喝足命更大啊!

    既然元宗活了下来,那严平肯定是要除掉的,左小右对墨家的思想非常看重,而且墨家是历史上最早研究科学的学派,要不是汉朝来了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导致墨家没落,只怕中国早就进入科技时代了。

    当然墨家的‘兼爱非攻’思想有点太理想化,这种思想只有在天下太平、百姓富庶的时候才能推广,只要还有外敌存在,只要百姓还在贫穷状态,这种思想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不过元宗早就被项少龙说服,暂且放弃了兼爱非攻这种不切实际的思想,但墨家掌握的几何、物理、光学等科学技术还是被他保留了下来,这也让左小右非常兴奋。

    他想让赵国替代强秦,一统天下,墨家的力量必不可少。哪怕短期内无法进入工业时代,但凭借着墨家这一堆的人才,绝对可以让赵国在最短的时间内变得强盛起来。

    而如何将墨家人才纳入手中?当然要让元宗一统墨家,为我所用!

    所以严平就成了左小右的眼中钉,必须除之而后快。

    在元宗养伤的这段日子里,左小右以后世的各种科技常识和元宗交流,早已让元宗惊为天人,之后左小右就提出了工业1.0的构想,首先拿出来的东西就是蒸汽机……

    面对两千多年的碾压,元宗瞬间被左小右降服,于是在左小右提出整合整个墨家,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之后,进行工业化革命的想法后,元宗举双手双脚支持。但要整合墨家,首先就要除掉严平。

    “严平我来解决,元宗先生的任务就是拿着矩子令去接收墨家行会。先把赵国墨家的人力物力汇合起来,然后再将其他国家的墨家子弟逐渐召集过来,有了足够的人手,才能以最快的速度研究和发展工业能力。”

    听了左小右的想法,元宗犹豫片刻就答应下来。严平的思想本就和他不同,严平是想让墨家为权贵阶层效力,而他的想法则是平等互爱,没有高低贵贱之别。这一点左小右能赞同他,而且还有更好地未来发展蓝图,元宗不可能不支持。

    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调查严平的动向之后,元宗和左小右、项少龙掌握到了严平的作息规律。此时严平就住在赵国的墨家行会里,好像跟赵穆走得很近。

    既然和赵穆走得近,那就非死不可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左小右身着夜行衣,依靠着诡异的速度离开府邸,和早已在外接应的元宗与墨家行会不远处的一条胡同汇合。

    “左先生,那严平正在行会中,你要如何动手?”元宗压低声音问道。

    左小右用黑巾遮面,手握一把青铜短剑,道:“当然是杀进去!”

    “这……”元宗满脸忧虑。

    “放心。”左小右道:“在我眼里,严平不过土鸡瓦狗,行会那些人既然追随严平,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你只管在我杀掉严平之后出来收拾残局,如果还有人反抗,我会暗中铲除。”

    元宗对左小右的武力并不是很了解,但和项少龙闲谈的时候,项少龙却说他的大哥是个变态,天下无人能敌。元宗虽然不敢尽信,但项少龙并非口若悬河之人,现在左小右也说严平是土鸡瓦狗,他倒是要看看左小右到底有多厉害?

    “左先生多加小心。”

    “放心。”左小右握紧短剑,快步进入了墨家行会。

    “站住,什么人!?”左小右这一身黑衣蒙面的打扮,让墨家行会的人十分警惕,但左小右并不说话,提剑杀了过去。

    噗噗两声,两个年轻壮汉捂着脖子,横死当场。

    “有刺客!”墨家行会乱了。

    左小右却不作理会,缓缓的迈步走入墨家行会,见人就杀,没有一人能抵挡一招,杀的墨家行会众人惊骇交加,自然也惊动了严平。

    “你是什么人!?”严平看到自己行会的成员被杀了二十多人,惊怒交加,提着剑就跑过来喝问。

    左小右瞥了他一眼,淡淡的道:“你是严平?”

    “正是本巨子!”

    噗——

    一记飞剑刺中了严平的咽喉,并将脖子刺穿,左小右飞速上前,拔出短剑,继续杀人。而严平瞳孔渐渐失去聚焦,仰天而亡,死不瞑目。

    一夜过后,墨家行会血流成河,巨子元宗重新掌控了墨家行会。左小右并没有把所有墨家行会的人杀掉,毕竟其中有些人并不是严平的死忠派,所以在杀到一定程度之后,左小右就停了手,然后元宗登场,在现场许以名利之后,那些严平的死忠派被扒了出来。

    杀掉这些死忠派之后,原本有一百多人的墨家行会还剩下三十多人,可谓死伤惨重。不过能将墨家行会重新掌控在手中,什么都值了。

    虽说墨家行会死了不少人,但这个时代本就是人吃人的时代,死几个人根本不是大事,第二天官府见了,随意问了几句话之后,就不管不顾了。同宗的利益之争罢了,只要不是滥杀无辜,官府懒得去管。

    得到了元宗和整个墨家行会之后,左小右总算可以把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付诸行动了。墨家可都是一帮科技人才,在这个还没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虽然没有太多的社会地位,但却能够凭着手里的技艺过得不错,只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纸,很多墨家的技艺无法记录流传下去,左小右既然来了这个世界,自然不能让墨家的技术失传。

    于是这段时间左小右又在家里搞起了实验,造纸术在现代已经不是什么隐藏的秘密了,左小右在横店十几年,遇到过不少能人,其中就有会造纸术的。不过这位造纸的老兄造的是黄纸和红纸,对,就是纸钱和春联的材料,当然也会造白纸,有一年快过年了,左小右没多少活,就去他们家帮着卖纸钱和春联,顺便也学了造纸的技术。

    在现代的时候学了也用不上,但在这个时代,造纸术可是神术,人类的智慧结晶都是在有了纸张之后才得到了快速发展,之前的竹简、树叶、泥板啥的要么太笨重,要么难以保存,要么容易破碎,很难传承下去,只有在汉朝的蔡伦造纸之后,古人的智慧才得以大范围流传。

    左小右这次,就要做一次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