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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刺客和老贼
李巧摇头道:“青唐没有那么好打,瞎毡这人虽然毛病多多,却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瞎毡的毛病就在于不能服众,而青唐的吐蕃人这些年更是谁都不服谁,当年角厮罗还有大智慧可以让所有人站在一面旗子底下战斗。
他战死之后,青唐就没人才了。
即便是这样,烂船还有三斤铁钉,等瞎毡把这些底蕴消耗干净之后,青唐也就被大宋和西夏给瓜分了。“
孟元直长叹一声道:“想当年角厮罗是何等的英雄,杀的西夏人狼狈逃窜,三年不敢屯兵卓啰城,现在倒好,他死之后,也就到了破鼓万人捶的地步了。
你说,我们什么去青唐大捞一笔?”
李巧笑道:“还不到时候,源哥儿想要邈川,宗哥这两座城池,目的是控制青海,他想要那里出产的青盐。”
孟元直哈哈笑道:“大王想要的地方必有足够的产出来养活当地百姓,没用的地方就算是白给他他都不要。”
李巧似乎想起了什么摇摇头,又不言语了。
孟元直碰碰他的胳膊道:“想起什么就说,你和源哥儿是兄弟,我老孟也一样是你兄弟,没什么不能说的。”
李巧皱皱眉头道:“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们好像从来都没有为钱发愁过。
就这一条,多少英雄豪杰都做不到。
其实不仅仅是现在,早在东京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我带着火儿,水儿他们活命的时候,整天破衣烂衫的吃不饱穿不暖。
可是,自从源哥儿加入进来之后,我从来没有为钱的事情担心过,他似乎总能弄来钱。
我们哈密,说白了,就是在靠钱来支撑的,如果没钱,就没有哈密的现在。”
孟元直端着酒杯的手僵住了,过了一会才把酒倒嘴里,苦笑道:“跟着他我从来都没有考虑过钱的事情,我们好像从来都没有想过钱的事情。
玛瑙滩就不说了,那地方就是我们哈密用来捡钱的地方,你没去过玛瑙滩,可是我去过,方圆十里之内全是密密匝匝的玛瑙,想捡多少就捡多少。
魔鬼之地的浓烟冒了好几百年,第一个想进去,并且能进去的就是源哥儿,然后他就发财了。
还有黄金谷,许东升和我玩命的和野人死磕,最后也就得到几百斤黄金,在他们之前还有穆辛,穆辛杀光了那个富裕的野人部落,除了粮食和牲畜之外什么都没有捞到。
源哥儿没要黄金,他最后得到了一个诺大的金矿,一年产上千斤金子的金矿啊。
这些事情不能细想,细想起来,我和许东升都想用脑袋撞墙。”
李巧端起酒杯和孟元直狠狠地撞一下杯子道:“因此啊,源哥儿不当王,天理难容。”
孟元直点点头道:“天生的,人啊,一个人就有一个人的命,天生富贵命的人,撒泡尿都能滋出黄金来,天生穷命,抱着金疙瘩也会当成泥疙瘩给丢掉。
哈哈哈,你看着,婉婉这一次一定会生一个儿子出来的,这个孩子比源哥儿的运气还要好。
源哥儿好歹是吃尽了苦头才有今时今日的地位,这孩子一出世就注定是天下之主。”
李巧冷笑道:“即便不是,我们也要把这孩子扶上去,扶不上去就背着这孩子杀上去。
这孩子上去了,我们也就有好日子过。”
孟元直感慨的道:“你守着砂岩山,我回清香城去,我要亲眼看着这孩子出世,我要看看这孩子出世的时候会不会有漫天祥云,会不会天落香花……”
狼穴里有一座巨大的天井,每到中午的时候,就有阳光从天井里落下来。
以前的时候,这片天井是狼穴里面的人晒太阳缓口气的地方。
自从太后和王后到来之后,这里就成了王后和太后的专门歇息地。
赵婉不喜欢晒太阳,她总害怕把自己晒成黑炭,被王柔花骂了一顿之后,她用两层纱幕遮住一半阳光,这才懒洋洋的躺在锦榻上晒太阳。
怀孕不到三个月,她的肚皮依旧瘪瘪的,可是,孕妇的所有反应她一样都不拖欠。
闻不得油烟味,见不得血腥气,走两步就腰疼,睡的时间长了就来脾气……
最要命的是见不得丑人,拉赫曼和铁三百见她一次就会要了她的命,回来就说孩子要是长成拉赫曼和铁三百的样子她就自杀。
铁心源的脸皮抽搐着道:“我儿子要是长成别人的模样,该自杀的是我!”
王渐在一边怒道:“好时候就不要说晦气话,孩子出世之后你们爱死不死。”
铁心源瞅瞅偷笑的赵婉,看看翻着白眼的母亲,决定不留在这片阳光下受气。
一片云正在审讯那五个阿拉穆特来的刺客呢,也不知道他们招了没有。
原本审讯这些人的是尉迟文,这家伙在用了山羊****脚底板这一个大招之后,那些刺客依旧一言不发。
在被一片云讽刺了无数次之后,尉迟文忍不住说了一句你行你上啊。
然后,一片云就接替尉迟文帮着他来审讯那些刺客了。
落在一片云这个大盗祖宗手里,注定没有好下场,这点觉悟铁心源还是有的。
等他真正见到那几个刺客的时候,铁心源才发现地狱真的不仅仅只有十八层。
铁心源知道一个剥人皮的法子,就是把人埋在沙土里只露出脑袋,然后在脑袋上开一个口子,最后把水银灌进去,这时候受刑的人就会奇痒难当,在沙土里挣扎啊挣扎的,最后波的一声从沙土里钻出来,却把一张完整的人皮留在沙土里……
一片云不是这样剥人皮的,他用一把小刀和一把小夹子,在刺客的腿上绣花。
从脚趾头上开始慢慢的绣花……铁心源来的时候,那个最强壮的刺客一条腿上已经没有皮了,暗红色的肌肉组织和黄色的油脂就露在外面,旁边还放着一块湿布,每次一片云干完活之后都会用这片沾满盐水的湿布盖在刺客的腿上保持肌肉的湿润。
壮汉明显已经疯掉了,只要看到有人靠近,就会啊,啊的叫个不停。
只要铁心源进来,尉迟文就会把一片云重新关进监牢里,他见到铁心源见来了,就嘿嘿的笑个不停。
铁心源见一片云如此的得意,就问尉迟文:“他是不是已经招了。”
尉迟文摇头道:“招了的不是这个叫达斡尔的壮汉,而是另外两个刺客。
达斡尔想要招供,一片云不听,整天就在达斡尔的腿上剥皮,我这几天胃口一点都不好。”
地牢里面血腥气很重,再加上一个半疯的一片云总是得意的大喊大叫,铁心源在地牢里待不住,就让尉迟文拿着口供来到了铁一的房间。
铁一的身体不好,到了冬天就怕冷的厉害,因此,他的房间里总有一个巨大的铁炉子烧的通红。
铁心源进来的时候铁一正在喝参汤,他没有虚不受补的问题,所以,每天都要喝上一碗参汤,才有充足的精神干活,据铁心源所知,王渐就是这么干的。
铁一见尉迟文手里抱的是口供,就在沙盘上写道:“阿拉穆特的雄鹰,不会屈服的。”
铁心源道:“酷刑之下很难保守秘密。”
铁一拿指头点点自己的脑袋在沙盘上写道:“永远都不要相信阿拉穆特人的话,不论他们说的多么真实,最后还是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从迷雾中看到正确的方向。”
铁心源点点头,就坐在炉子边上翻看刺客的口供,口供里面说的非常清楚,他们是受了穆辛的委托来杀哈密王的,这是一次非常普通的任务。
铁心源觉得不对劲,清香城虽然门禁森严,可是对远方来的商队,只要在城外停留观察十五天之后都会允许他们进城。
他们可以伪装成商队进城这没有任何的问题,没有必要混在马希姆的商队里进城,这样反而容易暴露身份。
传说中阿拉穆特来的刺客手段极为高明,他们能够轻易地来到皇帝的床榻边上,从容的留下一封信之后再悄然离开,这五个刺客虽然很厉害,却远远达不到传说中的程度。
如果刺客真的很厉害,各个如同孟元直一样厉的话,铁心源觉得自己可能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如果阿拉穆特的刺客只有目前的这种水平,铁心源以为自己就可以藐视阿拉穆特山。
当日捉拿刺客的时候,王渐想要捉活的,因此,巧哥儿设计的机关全部都关闭了,这才让刺客大摇大摆的来到自己的卧室里。
如果那些机关全部开启,不论是翻板,还是活动墙,亦或是地矛,弩箭都能轻易地杀死这些人。
铁心源合上口供,对尉迟文道:“既然其中一个疯了,那么,我需要剩下四个人的全部口供,你最好能交叉对比,相互盘问,如果这四个人的口供有一个人的口供和别人的不同,那就要接着询问。
直到四份口供严丝合缝的合上,没有任何问题才算是一份完整的口供,你,明白吗?”
尉迟文点头道:“我让一片云加快审讯速度。”
铁心源笑道:“小心,别让一片云骗了你,那是一个老贼,永远都不要相信他。”(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谁都别信谁
马希姆再一次来到饭堂领取饭食。
今天的饭食是疙瘩汤,就是把面粉加水弄出糊糊之后,再随便搅把两下,直接倒进开水锅里,加一点肉汤和碎菜叶子,最后撒一把盐巴就完事的简单饭食。
掌勺的老魏人不错,没有故意给稠给稀,到了马西姆的时候,硕大的铜马勺在巨大的锅里搅合一下,然后就装了满满一马勺的疙瘩汤倒进马西姆的大碗里。
马希姆笑呵呵的谢过了老魏,就从旁边的柳条笸箩里取了一块馕饼,从硕大的木桶里加了一点盐菜,就端着自己今日的饭食去了太阳底下。
靠在墙根上吃饭的人很多,马希姆并不算显眼,大家照例骂骂咧咧的开始了一天中的第一顿饭。
“****的回鹘人怎么吃饭就没个饥饱呢?
大王弄回来那么多的粮食,商队们也没日没夜的在运粮食,官府粮仓里的粮食多的都快要撑破仓库了,我们每天还是吃两顿饭。
为什么官府还是喊着粮食不够吃?还要我们大家再省省,再省下去老子干脆把嘴扎住算了。”
一个上了点年级的老清香谷人不爱听了,放下饭碗骂道:“****的你才吃了几天饱饭?
还一天三顿,三年前,你他娘的在冬天只能****!这么快就忘了饿肚子的事情?
咱们的族群在扩大,这是好事,人多了才没有人敢打我们的主意。
以后不要一句一个回鹘人的叫唤,来到了哈密,就是我哈密族的人。
今年没准备所以粮食才不够吃,把今年咬牙撑过去,到了明年,我们哈密族就是另外一个样子。”
被训斥的清香谷人哼哼两声,不敢多说话,低着头飞快的吃饭。
他发现周围的清香谷人都不怀好意的看着他,在清香谷说大王的不是,会招来群殴的。
马希姆静静的吃饭,心里却非常的吃惊,塔利班的统治这才开始几年啊,就被百姓们这样维护。
要是再过几年,塔利班绝对会成为哈密的圣王。
一个穿着一身黑羊皮的家伙若无其事的蹲在马西姆的身边,趁着别人把注意力放在那个喜欢埋怨的家伙身上,轻声道:“公主要见你。”
马希姆吃了一口饭若无其事的道:“还是别见了,只要见我,就会被塔利班抓住。”
“我看过了,没人理睬你。”
马希姆笑道:“但愿你的嘴巴很严不会把公主说出来。”
“你害怕什么?我都说了没人盯着你,我已经在一边查看了三天。”
马希姆转过头朝黑羊皮笑道:“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说,你吃完饭就会被塔利班捉走。”
黑羊皮脸色一变,起身就走。
马希姆吃完饭看着远去的黑羊皮摇摇头自言自语的道:“这里是塔利班的城,你们怎么敢这么大意。”
黑羊皮匆匆的离开墙角,饭碗都不要了,只可惜他刚刚走出饭堂,就被四个大汉迎头拦住,一条长长的锁链兜头落下,才落在脖子上,就被人用力的拉紧。
他双手抓着锁链,阻止锁链勒进肉里去,膝盖弯处却挨了重重两脚。
膝盖重重的跪在地上,一只大脚凶狠的踩在他的后脖颈处,锁链深深地镶嵌进肉里,为了能多呼吸一口空气,他努力的张大了嘴巴,不由自主的伸出了舌头……
捕快捉人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甚至连吃饭的人都没有惊动,昏过去的黑羊皮被大汉们丢上一辆马车,很快,这个原本就没人的巷子里重新恢复了平静。
阿伊莎坐在大火炉旁边,听着城头的钟楼传来了一声悠扬的钟声。
就叹了一口气对守在火炉边上的迪伊思道:“迪伊思,卡许尔这里不能停留了,我们换地方。”
迪伊思动作很快,不一会就收拾了一个包袱,随着阿伊莎从后门下了楼。
后面是一条阴暗的小街道,总有包着头脸的舞姬轻盈的从街道上穿过。
一身玫红色长袍的阿伊莎如同那些舞姬一样,轻轻地哼着动人的曲子,踩着轻盈的舞步向前走。
一队彪悍的捕快从阿伊莎的身边经过,瞅了一眼美丽的阿伊莎和老迈的迪伊思,就继续向阿伊莎来的地方狂奔。
阿伊莎笑的极为开心,迪伊思看的出来,她是真的在笑,哪怕刚才经历了一场险境,她脸上的笑容依旧是由心而发的,她喜欢这种危险的游戏。
“迪伊思,快走啊,我们今晚去唱歌,去跳舞,去名震清香城!”
蝴蝶一般的阿伊莎穿过阴暗的街道,路上的行人都在看她,他就像是一缕阳光,让冬日里阴冷的街巷变得暖和。
“这是谁家的舞姬?你看她的腰身就像轻摇的杨柳,笑声如同银铃一般清脆,这让我想起了汴京河上那些醉酒的歌姬,笑的如此的活泼。
唉,你等等我……”
苏轼不知道自己嘴里在胡说些什么,脚步踉跄着去追阿伊莎,不用去特意去找,随风而来的幽香就足够引路了。
敲着手鼓的和拉尔将手鼓敲得如同大雨落地,他很担心那个柔软娇嫩的腰肢会随着鼓点折断。
雨住云收,阿伊莎倒仰着跪倒在桌子上,长长的褐色头发从桌面上垂下来,诡异的如同一只女妖,白皙的肚皮如同波浪般起伏不定,这让她那对茁壮的****显得更加雄伟。
阿伊莎单手扶着桌面,身体猛地旋转起来,如同一朵被风吹落的栀子花,裙摆飞扬,她收起双腿,盘坐在桌子上,一手撑着下巴,娇媚的看着和拉尔道:“我想加入你的舞姬团。”
和拉尔刚要拍手欢迎,却想起一个致命的问题,苦笑道:“美丽的精灵儿,和拉尔从未像现在这样希望您能够加入和拉尔舞姬团。
可是,伟大的清香城主早就有规定,舞姬团里的每一个人都要在官府的文书里登记,任何违抗伟大的清香城城主旨意的人,都会被送去遥远的菖蒲海服苦役。
在确定不了您的身份之前,和拉尔不敢对您有任何的许诺。”
阿伊莎面纱上面的那对大眼睛变得凄苦起来,蕴含着大滴的泪水道:“我只是一个可怜的流浪舞姬,如何会知道伟大的城主会有这样的要求。
尊敬的和拉尔,我只想在清香城里赚一点钱,然后带着我的老奶奶回到故乡,难道这样卑微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满足吗?”
和拉尔咬着牙道:“美丽的精灵儿,你的话让我的心都要碎了,和拉尔可以给您发出邀请,但是,去官府登记的事情需要你亲自去办理,这是和拉尔唯一能够为您做的事情。”
阿伊莎暗中叹了一口气,她没有想到铁心源会对这座城市控制的如此严密,正准备另外想办法的时候,一枚硕大的银锭从天降,咚的一声落在巨大的桌面上。
阿伊莎吓了一跳,抬头看二楼的看台,只见一个醉的都站不稳的胖子冲着她露出自以为最迷人的微笑。
“美丽的精灵儿,你为什么不再跳一曲胡旋舞呢?如果你跳的足够好,我会亲自去官府那里为你办理登记表。
像你这样的精灵儿如果不能出现在清香城最奢华的舞台上,是清香城的损失。”
喝醉酒的苏轼勉强让自己保持一点清醒,他也不愿意彻底的从迷醉的状态中醒来,生怕这只是好梦一场……
阿伊莎非常喜欢这个从天而降的胖子,张开自己白皙的双臂,抖动一下就匍匐在桌面上向苏轼施礼。
和拉尔更是欢喜,大叫一声,再一次拍响了手里的手鼓,悠扬的胡笳,和清脆的铜铃也在同一时间响起,六个穿着灯笼裤的年轻汉子,踩着重重的脚步声,跨步踢踏着在阿伊莎的周围献媚……
长笛响起,阿伊莎如梦初醒……
观阿伊莎歌舞苏轼如饮琼浆,乐淘淘找到清香城兵备道,笔走龙蛇之后,阿伊莎就从清香城里彻底的消失了,从此,城里多了一位叫做精灵儿的美艳舞姬。
无论如何,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每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一片云就会告诉那四个阿拉穆特来的人他们应该晨祷了。
每天这个时候,阴暗的地牢里就会响起高亢的祈祷声:“啊——啊——我寻求你那照明万物的容光。
光明神圣的神啊!无始无终的神啊!
神啊!求你赦宥我那撕破无罪帷幕的罪恶。
神啊!求你赦宥为我召来刑罚的罪恶。
神啊!求你赦宥我那可改变我恩惠的罪恶。
神啊!求你赦宥我那阻碍我祈祷的罪恶。”
对于这些人要祈祷的事情,铁心源并没有阻拦,阻拦一个人的信仰是可笑的,他们即便是不能大声吟诵,这样不妨碍他们在心里为自己的神颂歌。
一片云告诉这些人每天准确的时间,却是心藏歹意的,他希望这些阿拉穆特来的人能够继续坚强的和铁心源作对,从而让他能把剥人皮这个歹毒的游戏长久的继续下去。
神的力量可以麻醉刺客的大脑,可以让他们暂时沐浴在神的光辉里,忘记身处的环境,忘记自己曾经遭受过的虐待,让他们觉得哪怕在这个地狱里,还有神未曾忘记自己……(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孟开山的生意
苏轼彻底的爱上了哈密这个地方。
十天前他还在抱怨哈密的风沙和寒冷,以及没有多少变化的食物。
十天后,苏轼觉得哈密的风沙中都带着一股栀子花的清香,清冽而悠长。
到现在,他都没有见过阿伊莎面纱下的容貌,这反而让苏轼起了好奇之心,他在等待,等待有一天阿伊莎亲自摘下面纱让他看个清楚明白。
每日里总有干不完的文案,所以很少有时间去作诗,今天案牍之事作罢,见墨池中还有一点残墨,遂提笔写道:“天山月冷,残红暖心。”
写完这两句之后,却不知该如何写下面的句子,脑海中尽是精灵儿那双柔媚的双眼,遂丢下毛笔,打开一个木头匣子,取出两锭银子揣怀里,长吸一口气就出了公廨,径直朝飞瀑边上的瓦市子走去。
瓦市子里有一座名叫汴京的茶楼,开茶楼的是一个叫孟开山的宋人,他原本是一个行商,走到哈密之后遇到了强盗,随从死伤惨重,货物也全部丢失。
不得已才求救于哈密王,十天之后,哈密王手下的将军拿回来了他的货物,同时,也带回来了马贼的首级。
货物失而复得,随从却死伤殆尽,孟开山自己也瘸了一条腿,想要回家,终究不敢独自上路。
就变卖了自己的货物,在清香城里开了这家名叫汴京的茶楼。
原本开这座茶楼,只是找一个法子安慰一下自己而已,全部照搬了他在东京见过的樊楼模样,谁知道,茶楼一开,生意竟然兴盛至极,就连哈密国的太后,王后也经常来到这里喝杯茶,与亲近的哈密臣属家眷一起听听曲子,看看歌舞,这让孟开山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
开业一年多,获利颇丰,甚至超过了他冒死行商所得,于是,孟开山就决定将根基扎在哈密,准备等哈密度过眼前的粮荒之后,就雇佣那些雇佣兵将自己在东京的家眷接过来,一起在哈密过活。
苏轼孟开山自然是认识的,不等苏轼发问就笑道:“官人来的正是时候,再过一柱香的时间,就到精灵儿献舞的时刻了,您的座位小人依旧给您留着,依旧还是喝小龙团?”
“有心了,再给我加两样干果,炒制的山核桃味道不错,另外啊,腌制的无花果也不错,多上一盘填填肚子。”
孟开山笑道:“咱清香城哪样都好,就是这粮食是一个大问题,害得官人要用干果来填肚皮,真是罪过,如果官人不嫌弃,小店还有一些小馄饨,官人来一碗去去寒气如何?”
苏轼吧嗒一下嘴巴笑道:“全国上下都把嘴巴扎起来过苦日子,你这里竟然有馄饨,难得啊,给我来两碗,今天公廨里的饭食就是喂猪的做的,黏黏糊糊的看一眼就吃不下去。”
“哈哈哈。”孟开山见苏轼说的有趣,陪着笑了一阵,就把苏轼迎上楼,安排胡姬给苏轼烹茶,上饭,他自己来到后台招过舞姬团的老板和拉尔道:“苏相公又来了,是专门来看精灵儿的,一会安排精灵儿多跳两曲。”
和拉尔笑道:“这是自然,苏相公可是精灵儿的恩人,可惜啊,精灵儿这孩子还是有些倔强,不肯陪苏相公喝杯酒,否则……”
孟开山摆手道:“你知道什么啊,苏相公即便在我大宋,那也是一等一的风流人物,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
你们胡姬里头好不容易出了精灵儿这么一个洁身自好的,苏相公也就对她多了几分怜惜。
别毁了这份好感,只要精灵儿能跳一场好舞,唱一首出彩的曲子,苏相公的赏赐就少不了。”
阿伊莎听和拉尔说苏轼来了,就暗笑一声,觉得今天应该给这个色眯眯的家伙一定好处才行。
总是这样挑逗这个呆头鹅是不行的,时间长了这个家伙不耐烦就糟糕了。
自己想要在清香城里平平安安的混下去,少了苏轼的帮助可不成。
阿伊莎不用露脸,只需要露出自己纤细的腰肢和丰隆的臀部就足以让汴京楼上的客人们疯狂了。
再加上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蛇舞,更是让和拉尔不敢出去收钱。
铜钱如同雨点般的从二楼丢下来,中间还夹杂着一些银锭,苏轼丢出来的五两一锭的银子更是将收钱的柳条筐砸了一个大洞。
阿伊莎的装扮非常的惹火,一条抹胸,一条绣着花的紧身绸裤,一双鞋尖上翘的胡靴将她美妙的身姿勾勒出一种立体的美感。
苏轼眼看着阿伊莎婷婷袅袅的从楼下走上来,在所有客人牙痛般的吸气声中,一边旋转,一边抖动双臂向苏轼敬献了一杯酒。
苏轼笑吟吟的从阿伊莎手中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立刻就引来孟开山这些好事之徒的轰天叫好。
苏轼探出手很想一把搂住阿伊莎的纤腰,阿伊莎却蛇一样的扭动一下身体,让苏轼捉了一个空。
然后就如同受惊的小鹿一般下了二楼,匆匆的进入了一楼狭窄的戏台小门。
“这就是一个磨人的小妖精。”孟开山低低的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就笑吟吟的来到苏轼身边道:“总会有机会的。”
苏轼把玩着阿伊莎送来的酒杯笑道:“西域女子也有这样的风情很难得了。”
孟开山道:“恨不能身在汴京,精灵儿这样的女子定能引得五陵少年争缠头。”
苏轼摇头道:“京中多恶霸,她要是去了汴京,钱自然会赚很多,最后,一群恶狗相争,精灵儿连骨头都剩不下。
不说别人,就夏悚,韩琦,文彦博这些色中饿鬼就放她不过,恐怕论到最后,他们会把精灵儿分解成艳尸来满足他们的颜面。”
孟开山嘿嘿笑道:“左右不过一个胡姬罢了,长得美艳一些,能去东京也是她的福气。”
苏轼瞅瞅孟开山道:“你今天怎么总是提起东京?哦,你想把家眷接过来是吗?
这事你不用找我,直接去哈密找那些雇佣兵就是了,听说,现在军营里连西夏雇佣兵都有,你只要雇佣上十几个西夏雇佣兵,把你家眷接过来不成问题,还不用走战乱的青唐,直接从西夏入境就没问题。”
“可靠吗?”
苏轼点点头道:“可靠,我也没有弄明白,那些如狼似虎的西夏人为什么进了哈密之后一个个就成了谦谦君子,干活比谁都卖力,只要受雇佣出战,凶猛的如同饿狼。
这段时间他们接了不少活计,最出名的一次,八个西夏雇佣兵护送一个商队去海盐丘,八个人干翻了一支五十多人的马贼团,战死了四个,剩下的四个伤兵硬是坚持着把商队送到地方上,这股子狠劲咱们宋人的雇佣兵可没有。
这一下子就把口碑给做起来了,现在,找西夏人当护卫的商队很多,没听说有劫货跑人的。
你要是担心就去找一个叫做洪老七的宋人,他现在专门给雇佣兵拉线找活干,要他作保,一定会把你的家人平安接过来的。”
孟开山咬咬牙道:“如果小人从东京顺便运送一趟货物您看能不能从西夏走过来?”
苏轼道:“什么货物?”
孟开山笑道:“小人打算把这座茶楼改成酒楼。”
苏轼撇撇嘴道:“死了这条心吧,现在粮食都不够用,谁会允许你拿粮食酿酒。
在哈密,粮食就是一条死人线,谁触碰谁死,大王不止一次的说了,商业可以兴隆,买卖可以兴旺,唯独粮食不能乱,一乱,就会有百姓饿死。
所以啊,老孟,粮食的主意不能打,真的会死人的。”
孟开山笑道:“相公,您比谁都清楚,咱们哈密原本是不缺粮食的,就是因为涌进来的流民太多,我们的粮食才不够吃。
咱们哈密周边多得是肥美的土地,只要明年开春,咱们大规模的种植粮食,粮食也就不成问题了。
老汉经商多年,见过这种事态。
现在是粮食不够用,大王和左相大人他们一个个都忧心如焚,生怕粮食出问题。
因此啊,来年开春,种植粮食一定是官府的头等大事,这官府啊,总是矫枉过正,今年缺粮食,到了明年,全国上下都要种粮食。
我听说太后的花园里都不再种植花木,改种菜蔬和粮食了。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不信您看着到了明年这时候,粮食一定会多的吃不完。
这时候咱们跟官府商量,买一些吃不完的粮食来酿酒,这就没问题了。”
苏轼诧异的瞅了孟开山一眼道:“没看出来啊,你这家伙还有这眼光。
你说的没错,明年咱们哈密官府的重心就是种植粮食,明年种植粮食的田亩要比今年多出两百七十万亩,也就是说,大雪山,巴里坤湖,胡杨地,哈密河两岸,要派出一百万人去种粮,你说的情形有八成可能会出现。”
孟开山笑道:“所以说嘛,小人准备从东京请一些酿酒师傅,采买一些精致的酒具,碗碟,如果有愿意来哈密的出彩歌姬也请一些过来,这样,咱这汴京酒楼,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汴京酒楼。
让您在哈密就能享受东京能享受到的一切。”(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士大夫的忧愁
跟着欧阳修学习了这么久,苏轼知道孟开山现在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哈密国从铁心源独自掏钱建设已经发展到了有人愿意在这里掏钱建设了。
这是两种不同的境界。
世界上的利益一个人吃不完,即便是皇帝也吃不完所有的利益,这时候就要明白什么是分享。
赵宋皇家和士大夫共天下这就是一种分享,因为懂得分享,坐江山的风险就小了很多。
其实很多皇帝都明白只要自己愿意分享天下的利益,分享的群体越是强大,江山就越是稳当。
汉武帝不明白这个道理,过于贪婪,好好地平灭匈奴的红利被他一个人给独吞了,这才造就西汉末期的国运衰落,当没有分享到战争红利的百姓开始口出怨言的时候,倔强如汉武帝者,也只有留下遗诏,三十年不动刀兵。
为了一匹天马就远征大宛国这是蠢货才会干的事情,汉武帝就这么干了,而且,这样的事情他干了不止一次。
唐太宗说的很明白,君为舟民为水,他是这样做了,可惜他不争气的子孙很快就把这句话给忘记了。
当利益下不到底层的时候,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在哈密,谁是底层?
孟开山这样的人就是底层,就是哈密国最中坚的力量。
至于那些回鹘人,他们的民智还没有开化,属于弱者,需要官府继续大量的投入。
铁心源的目的就是要把宋人和汉人打造成自己国内的中坚力量,因此,财富向他们倾斜是可以预期的。
每一个国王都需要一批绝对的忠诚者和拥护者,在哈密,宋人和汉人就是铁心源选定的受益阶层。
保持每一个族群都有上升的空间这非常的重要,宋人汉人的心思活络,他们可以在商业,文官体系里发挥重要的作用,而那些西域人和回鹘人,上进的唯一途径就是军事。
铁心源在分化宋人汉人,以及西域人回鹘人的时候,突然发现,当初自己最憎恶的文官压制武将的做法要在哈密重新露面了。
到了这个时候,铁心源忽然发现,自己之所以在大宋会倒霉,不是没有原因的。
立场不同,看法就不同,当自己站在和赵祯同样的高度上,他就发现留给自己的选择其实并不多。
大宋已经是封建王朝的最顶峰时期,他已经尝试过所有能尝试的治国可能,到现在他们依旧处在一个摸索阶段。
铁心源唯一比这些人高明的地方就是他已经知道了这些人摸索的结果,和后果。
因此,铁心源决定多给自己拉一些政治上的盟友,他决定将帝国的利益下沉。
也就是历史上常说的藏富于民。
这是一场仁政,可是想要开展起来,却总有数不尽的麻烦,比如现在正风风火火的建立起来的雇佣兵制度。
洪老七他们的洗脑工作进行的不错,不论是西夏人,还是青唐人,亦或是宋人,汉人,以及野蛮人,只要他们遵循客人至上的理念,佣兵们都会主动接纳他们。
这个群体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滚雪球一般的足足有一万多人。
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可怕的后果,那些雇佣兵们完成了哈密军队需要完成的事情。
不论是作战,还是剿匪,亦或是平灭民乱,这些雇佣兵们都非常的好使。
他们对合约的遵守程度在很多时候让铁心源感到汗颜。
正在清理哈密国乱成一团麻的军事指挥系统的王大用自然也看到了雇佣兵这个群体。
这是一个强大的军事群体,而且非常的强大,哈密王在暗中控制雇佣兵的事情,王大用心知肚明。
当他看到在册的雇佣兵已经达到了一万六千人的时候,还是被这个数字震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冬日来临,欧阳修的官邸从哈密搬回了清香城,这是哈密王的恩典,他不希望欧阳修继续留在条件很差的新城哈密过冬。
王大用来找欧阳修的时候,欧阳修正在暖房里和苏轼闲谈,说话的重点就是哈密国准备将重心从高屋建瓴的层面向下沉的事情。
听仆役说王大用求见,连忙邀请王大用进暖房叙话。
哈密官员穿的青衫如今穿在王大用的身上同样好看,他进了暖房,见欧阳修一身燕居服饰,也就懒洋洋的靠在一****榻上道:“相国可知哈密国雇佣兵人数已经多达壹万六千之众?”
正在烹茶的苏轼给王大用献上一杯热茶,欧阳修等王大用喝完茶水之后才道:“端之可有什么想法?”
王大用点头道:“一万六千悍卒,哈密用得,我大宋自然也能用得。”
欧阳修笑道:“不急,不急,雇佣兵如今刚刚草创,还远没有达到可以收放自如的地步。
哈密之地环境恶劣,这时候用雇佣兵也是不得已而为罢了,我大宋断然没有哈密这样急迫。
饥不择食对我大宋来说是有害处的。”
王大用有些急躁的道:“这一点老夫也清楚,只是青唐之战如今依旧处在胶着状态之中,而哈密国的大军已经撤回国内,老夫非常担心没藏讹庞会坐收渔翁之利。”
欧阳修笑道:“端之以为朝中兖兖诸公就没有应对之策吗?”
王大用叹息一声道:“自然是有的,我只是担心这次北伐会功败垂成。”
“输不了,这一次朝廷几十万大军抱成一团正缓缓西进,虽说进展缓慢,可是富弼的大军在这段时间里已经向西挺进了两百里。
前进了两百里,我大宋的边境就很自然的向西推进了两百里,这两百里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只要我大宋不着急,慢慢的向西推进,迟早会得到河湟,没藏讹庞留在卓啰城在等什么?不就是在等我大宋分兵好突然袭击我们吗?
只要不给他这个机会,他就只能继续留在卓啰城。眼看着我们蚕食掉青唐。”
王大用苦笑道:“没藏讹庞是吃定了我大宋会朝令夕改,就留在卓啰城等我们犯错。
原以为哈密三十万人入侵西夏,没藏讹庞无论如何都会挪一下屁股,没想到他一眼就看穿哈密大军就是一个花架子,指派了甘肃军司的两万多人驱赶哈密,他自己一动不动。
猛虎在侧,终究不是好事。”
欧阳修笑道:“端之看的很清楚,既然已经智珠在握,为何还会忧心忡忡?”
王大用有些尴尬的道:“我大宋作战很多时候都是先胜后败……”
欧阳修报以苦笑道:“吃了这么多年的亏,现在应该长记性了吧?”
苏轼给两位长辈上茶之后笑道:“您两位如今都是哈密的属官,怎么还在操万里之外的心?“
王大用叹息一声道:“故国明月,岂是万里长路所能隔绝的,子瞻,拿些酒来,天寒地冻的我与永叔兄共谋一醉也是一桩乐事。”
欧阳修并不阻止,苏轼很快就搬来两坛子酒,从酒坛上的红纸蒙皮能看的出来,这些酒竟然是酒劲很大的梨花白。
先生喝酒,身边不能没有人伺候,苏轼想起精灵儿的模样,暗自叹了口气,就打起精神为两位先生烫酒,顺便听一些大逆不道的废话。
十二月了,铁心源看完粮食存量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冬日里的粮食消耗并没有一个很大的增长量。
只比秋日里多了半成而已,如果能够继续维持这个供应量,这个灾年就算是过去了。
合上文书,铁心源回头看看早就睡熟了的赵婉,这婆娘怀孕之后,对自己痴缠的厉害,即便是批阅公文也要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才成。
火墙散发的热量猛烈,山洞里有些闷热,赵婉踢开了被子,大半个身体露在外面。
铁心源叹息一声,上前给赵婉盖好被子,让坐在门外打盹的水珠儿把火墙的风门关闭一半,免得烧的太热,赵婉再踢被子。
对面的铁一房间依旧亮着,还有低低的说话声传出来,仔细一听才知道是王渐,铁一听不懂汉话,王渐也不会说波斯话,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沟通的。
推门进去,屋子里却酒香扑鼻,不大的铁炉子上炖着一锅羊肉,铁一和王渐两人一边吃肉,一边喝酒,王渐鸡同鸭讲的说的很热闹。
天下太监果然是一家。
铁心源心中暗自腹诽一句,找来一双干净的筷子,也不说话,就开始捞肉吃。
“官家可没有你这幅肠胃,当年陈州饥荒的时候,官家一夜起来好几次,夜晚饥饿,想要一碗羊肉汤,觉得太麻烦都暗自忍耐着。”
王渐这家伙总是拿赵祯和铁心源作比较,如果按照他说的,铁心源处处都没有一个做帝王的样子。
像铁心源这样的帝王统治下的百姓早就该全部饿死了,现在还能吃个半饱纯粹是傻儿子天照顾的原因。
铁心源吞下去一块肉之后不耐烦的道:“我要是把皇帝当得像岳父那么凄惨,我宁愿不当。
在照顾好百姓之前,我是一定要先照顾好我自己的,我过的快活了,就有好心情让所有人跟着我一起快活。”(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少年男女
“这话要是让朝臣听见,又是一场弹劾啊,昏君才这样说话。”
“不会,铁一就在这,听见了又怎么样?孟元直?那家伙听到我这样说,一定会赞成我的主张。
国相听见了倒是有些麻烦,不过不要紧,反正他早就看我不顺眼了,再多一桩不要紧。“
铁一虽然不会说汉话,却还是能听一个大概的,见铁心源说的有趣,张着嘴无声的笑,等着从王渐嘴里说出更加有趣的话语。
王渐放下手里的筷子道:“说句大实话,您活成什么样子,老奴才不管呢,我是害怕你带坏了小王子,那孩子天生就要担当大任,有一点点错处,你信不信那群朝臣会用唾沫淹死你?”
“我以后能揍那个小子不?”
“登基之前您自然有管教的权力,登基之后您要是再动手,那就是欺君!
带御器械们会在第一时间砍掉您的脑袋。”
和一个一本正经的人说笑是一件最无聊的事情,一锅羊肉很快就吃完了。
铁心源准备洗洗睡了,王渐却依旧守在门口,那里有一张简单的床铺,看样子他准备睡在这个简陋的小床上。
“回屋睡吧,我把机关开起来就是了。”
王渐摇摇头道:“奴婢就这命,以前陛下安歇以后,我就会靠在软凳上将就一宿,后来年纪大了,靠着睡坚持不住,陛下就赏赐了老奴一张小床。
大王回去安寝吧,我有一张小床就足够了。<>”
铁心源已经劝过王渐无数次了,现在渐渐地变成了一种客套,王渐再一次拒绝之后,铁心源就进了房间。
赵婉的睡相向来不好,盖好的被子掉在了地上,她自己抱着一个枕头躺在床上瑟瑟发抖。
铁心源将被子给她盖上,却不小心惊醒了她,赵婉揉着惺忪的睡眼朝铁心源伸出手,这是渴了。
倒了温吞水给赵婉,眼看着她一口气喝了满满一杯,这毛病就改不掉,睡觉的时候喝太多的水,天亮的时候眼睛一定会浮肿。
桌案上的文书已经处理完毕了,赵婉已经喝过水继续睡觉了,狼穴里面的狗也已经放出来了,这里安全了,可以睡了。
铁心源吹熄了蜡烛,躺在柔软的床上,看着漆黑的屋顶喃喃自语道:“一切平安……”
今年是黑风暴过后的第三年,十二月的时候,没有见到黑风暴,只有一场不算大的沙尘暴肆虐了哈密两天之后就远去了。
看样子,今年不会再有黑风暴了,或者说,这是黑风暴在蓄积力量,准备来年发威。
说起来很奇怪,有时候大自然发威并非是在惩罚人类,他在肆虐的同时也会带来好处,比如说肥沃的黑土。
听说遥远的尼罗河泛滥也是如此,泛滥一次就给尼罗河两岸带来丰收。
塔里木河的泛滥同样如此,它没有耐性总是在一条河道上奔流,也就是因为他经常性的泛滥,让沙漠里多了很多美丽的绿洲。
过年吃顿饺子,这是铁心源家的规矩,现在变成全哈密的习惯了。
二十八这天,王柔花就带着肚皮已经鼓起来的赵婉包饺子,这个活计要干整整三天。<>
大宋皇家给朝臣的礼物是温泉汤的青菜和大批的金银绸缎,更早一点的唐朝给大臣们送的是丰盛的食物。
王柔花有钱,却不打算送金银绸缎,她准备给每一个朝臣送五十个饺子。
铁心源想在饺子里包一些金钱,被王柔花骂了一顿,只好作罢。
包饺子是王柔花和铁心源的拿手好戏,赵婉就差点,包饺子弄得满脸面粉,包出来的饺子却难看的要命。
张嬷嬷和水珠儿,以及尉迟灼灼也在包饺子,尉迟灼灼的手很巧,不一会她面前的盖帘上就放满了造型别致的饺子,每一个都是馅大皮薄,看着都有食欲。
赵婉很无理的把自己包的怪物饺子拿给了尉迟灼灼,告诉她这是赏赐给她的。
然后就把尉迟灼灼包好的饺子端回来,冒充是自己包的,然后就一脸坏笑的看丈夫。
包了半天的饺子,铁心源有些厌烦了,想要溜走,却被王柔花用严厉的目光给逼回来了。
“臣子们辛苦一年了,这时候正是以心换心的好时候,走人情比你的政事重要。”
王柔花骂完了儿子却对赵婉一脸和气的道:“有身孕的时候不耐久坐,你快去暖房里看看成熟的瓜果有多少,够不够给朝臣们当礼物的。”
赵婉得意的朝丈夫挤挤眼睛,然后就带着水珠儿挎着篮子出了门,直奔温泉边上的瓜地。
没了赵婉捣乱,包饺子的速度反倒快了起来,至少,尉迟灼灼的一双白皙的小手上下翻飞,不一会面前就摆了好多饺子。<>
明明被赵婉欺负了,尉迟灼灼一点都不生气,今天包的饺子是国礼,外面会包饺子的妇人多了去了,能亲自制作国礼的有几个?
既然太后特意把自己喊过来干活,就说明自己就是皇家的一份子,和赵婉生气,只会让太后恼怒,聪明的尉迟灼灼才不会在这件事上犯傻。
赵婉赏赐的怪物饺子尉迟灼灼一定会自己吃掉的,如果能当着赵婉的面吃掉最好。
皇家在包饺子,清香城里的人终于可以回家吃饭了,年关到来的时候,大王给每一个人赏赐了五斤白面,两斤蜡羊肉,一家还赏赐了一斤胡麻油,允许各家各户自己开火做饭,至于想吃食堂的人,食堂依旧开着,过年三天的饭食要比平日里丰盛好多。
哈密国缺少的只是粮食而已,其余的货物堆积如山,清香城里的商贩们,趁着年底的好时候,疯狂的向来往的行人售卖自己的货物。
尤其是那些被商贾们雇佣来的胡姬,一个个才寒冷的冬日里,穿着少的可怜的衣服,操着各种怪腔怪调售卖货物。
阿伊莎坐在窗前,羡慕的看着街道上往来的行人,微微的叹了口气。
他来到哈密已经两个月了,她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清香城。
这座城池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一座城池。
比清香城大的城市阿伊莎见过,巴格达就是这样的城市,两座城市相比起来,阿伊莎更喜欢清香城的精致。
这里的人也显得更加的精致,即便是最粗俗的西域人也没有到处乱扔东西的习惯。
哪怕是喜欢制造垃圾的商贩,即便是生意再忙碌,也必然会有一个伙计时时刻刻的在清理货物的残渣。
每天清晨,人们第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清扫自己家门前的空地,这个举动让阿伊莎非常的喜欢。
这让她不用太在意就可以穿自己喜爱的拖地长裙。
真正让她喜欢上这个城市的原因是——自由。
在这里她不用活的小心翼翼,不用整日里戴上面具讨好那些猥琐的老人,以及心怀鬼胎的少年。
更不用接受父亲一次又一次的命令。
在这里只要每天跳两曲舞蹈,就能有很多钱送过来,这些钱足够她和迪伊思两人吃穿了。
剩下的大量空余时间,阿伊莎可以像现在这样抱着膝盖瞅着脚下繁华的街道,看各种各样的人,
如果实在是厌烦了,这里竟然能够找到很多自己以前想看却从没看过的书。
就在昨天,她受苏轼那个呆头鹅的启发,竟然开始作诗了,虽然连她自己都知道诗歌写的不好,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才是一个少女应该做的事情。
迪伊思很喜欢吃腊羊肉,只可惜,她嘴里的牙齿不多,只能含着腊羊肉慢慢的让它融化在嘴里。
看得出来,她也很满足,哈密王的赏赐让所有人都喜欢,阿伊莎甚至在窃喜,嘲笑哈密王的愚蠢,连自己这样的敌人都能收到新年礼物。
不过,这种美妙的心态没有维持多久,她就看到了一张极为熟悉的脸庞。
阿丹就站在人群里,他高大的身形让他无论站在那里都如同一只骄傲的鹤。
刚才明明非常和谐舒适的街道,因为他这块石头的存在,人流只好绕开中间的顽石向两边流淌。
阿丹看起来有些沧桑,他身上的衣衫沾满了尘土,即便是那柄心爱的弯刀也没有了往日的奢华,刀柄处的宝石被他卸下来了。
阿伊莎忽然发现,阿丹呆傻的时候样子不是很丑,至少牙齿很白。
于是,阿伊莎就推开了窗户,笑着朝迷茫的阿丹招招手。
阿丹似乎感觉到了阿伊莎的目光,第一时间就看到了站在窗前的阿伊莎,他的嘴巴张的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阿伊莎穿着舞娘才穿的纱衣,很美丽,却也危险,阿伊莎在窗口摇摇欲坠,这让他非常的担心。
阿丹两只粗壮的胳膊向两边一分,人群自然就露出一条缝隙,他快速地逆着人流前进,就像一尾逆水而上的鱼。
即便如此,阿丹来到来到阿伊莎的窗前,也费了不少功夫,看到阿伊莎的喜悦,让他忘记了刚才那些冒犯他的脏话,这一刻他的眼中只有阿伊莎。
他仰着头先是嘿嘿傻笑一阵,然后呲着白牙用自以为最潇洒的姿势笑道:“我终于找到你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舒适的生活是猛士的大敌
阿丹走进阿伊莎的房间,坐在地板上上下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阿伊莎,见她过的很好,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你怎么来了?”
阿伊莎给阿丹倒了一杯他最喜欢喝的甜茶,疲惫的阿丹端起杯子一口就喝完了茶水,意犹未尽的看着阿伊莎希望能够再来一杯。
阿伊莎继续往阿丹的茶杯里放了糖块,然后又是一杯红色的茶水倒了进去。
这一次,阿丹喝的很仔细,嗅了茶香,然后慢慢的啜饮一口,朝阿伊莎笑了一下,闭着眼睛享受这难得的下午茶。
“你可以多喝,这里的茶叶很多,糖块也很多。”阿伊莎有些心酸,阿丹是一个尊贵的王子,如今连喝一杯茶都成了享受。
他的衣衫破旧,鞋子上甚至还有一个破洞,能看到他那只被冻伤的脚。
“你一个人在外面太危险,我是来保护你的。”不知为何,阿丹的笑容有些苦涩。
阿伊莎不动声色的帮阿丹又倒了一杯茶道:“你怎么只有一个人?”
阿丹大笑道:“我听说你去了清香城,我就一个人追来了。”
“天山路已经被哈密王封锁了,你是怎么过来的,你,你不会是从大患鬼魅碛走过来的吧?
什么样的事情让你如此的着急?”
阿丹端着茶杯的手微微抖动起来,强颜欢笑道:“我只是太想你了。”
阿伊莎猛地跳起来,一拳头砸在阿丹的脑门上吼叫道:“你的老师要杀我是不是?这让你难做了是不是?所以你就抛弃了自己的军队,一个人穿过大患鬼魅碛来到哈密保护我是不是?
是不是只有这样你的心才会安?
你这个混球!”
阿丹低着头任由阿伊莎的拳头落在他的头上,肩膀上,胸口上……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你,如果不是忠诚的阿布达告诉我老师把达斡尔他们派出来了,我还不知道老师不但想杀哈密王,连你他都想杀。”
阿伊莎凄苦的摇摇头道:“我的父亲亲手把我送到你老师的面前,就是想用我的生命来平息你老师的怒火。
阿丹,你不该来清香城的,而是应该赶回巴格达去,我的父亲和公正之王,准备抢夺你的王国。”
阿丹笑道:“我母亲跟我说了,老师也跟我说了,我应该回到巴格达去,可是我还是想来清香城。
我派副将带着人马回去了。
阿伊莎,在我心里,你比一个国家更加的重要。”
即便平日里再不喜欢阿丹的阿伊莎,到了这个时候也只能紧紧的抱着阿丹的脑袋,这是天神赐予她最珍贵的宝贝。
铁心源的生活有些无聊。
包了三天饺子之后,就重新回到了无所事事的状态,冬日里的哈密国,大部分的事情都被寒冬给冻住了,想要办点什么事情,只能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
明天就是除夕,清香城在今日日落之前就要关闭城门,等到城门打开的时候,应该是已经过完元夕了。
进入寒冬之后,这片大地上就不再有战事了,冬日里的寒风就是哈密最好的守卫者。
喀喇汗能在冬日里向回鹘王发送突然袭击,这是一种极为疯狂的举动。
即便是能征善战的喀喇汗部族,在过去的那个寒冬里,非战斗减员也达到了恐怖的三成。
这种未伤人先伤己的法子用一次都嫌多,如何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
冬日里的大患鬼魅碛,是死神的世界。
怀孕的赵婉恶趣味横生,她整天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各种巧遇尉迟灼灼。
微微耸起的肚皮成了她炫耀的终极武器。
她知道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何等的荣耀,就下意识的认为别人也该知道自己的重要性。
孕妇之心不可以常理来测度。
尉迟灼灼觉得自己夸赞铁心源未来的孩子夸赞的嘴巴都酸了,而赵婉依旧不愿意放过她。
“灼灼妹子,你看我画的这个花样怎么样?”
“王后画的花样,自然是好的,您看这个虎头像是活过来一般。”
“唔,这是孩子的虎头帽,哎呀呀,这几天孩子顽皮的紧,总是拿脚踢我,干点活计都安定不下来,不如就请灼灼妹子帮我把这个虎头帽绣出来如何?”
“王后有令,灼灼焉敢不从,灼灼一定把这个虎头帽绣出来,就是针线没有王后好,还请见谅。”
“不要紧,就是睡觉的时候戴的,不见人……”
尉迟灼灼走了,赵婉见铁心源一直看着尉迟灼灼的背影,就懒洋洋的靠在锦榻上道:“怎么?心疼了?”
铁心源回过头看着妻子道:“你什么时候学会的女红?另外,除了母亲给孩子做的东西,别人做的你会用在孩子身上?
让尉迟灼灼绣帽子这个理由实在是有些无理啊。”
赵婉满意的抚摸着自己的大肚皮道:“女人怀孕了,总是金贵些,您就容我嚣张几天。”
铁心源笑道:“没说不让你嚣张,全哈密国由你折腾,折腾散架了也不要紧,只要你高兴。”
赵婉哈哈笑道:“瞧您说的,好像妾身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女人似得。”
“有没有祸国殃民我不知道,这些天你把我糟蹋的够呛,我就不明白了,你怀孕,我们应该不能同房,你干嘛整天拉着我受罪?
昨天晚上,你竟然把腿搁在我脖子上,害得我做了一夜的噩梦,早上起来喉咙都不舒服。”
“阿娘说怀孕的女人睡觉的时候应该把脚垫高,要不然会抽筋。”
铁心源没话说了,上前用食指按着赵婉的鼻子道:“惹不起我躲得起,我去别的地方睡觉你睡不着,算了,今晚我和王渐一起睡小床。给你的床上放一摞子枕头,只求你把我从你的腿下解脱出来。”
赵婉干笑道:“再坚持几天,就要生了。”
夫妻二人正在调笑,水珠儿忽然跑进来道:“胡老三说大青马就要生了。”
铁心源蹭的一声就站了起来,披上裘衣就匆匆的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嘱咐赵婉不准过去。
大青马果然要生了,一双大眼睛里水汪汪的,按照胡老三的说法,生产已经开始了。
枣红马似乎也有了感应,站在暖房的门口,警惕的瞅着外面。
在荒原上,母马生产的时候,就是一大圈公马在外围保护的,即便是来了狼群,这些公马也会和狼群死战到底。
大青马低头吃两口草料,然后就不安的在暖房里踱步,不大功夫就站在马厩里一动不动。
胡老三跑到大青马屁股后面看一眼道:“开始生了。”
铁心源安抚着焦躁不安的枣红马,这时候这个家伙像足了一个等待妻子生产的男人。
大青马用了一个时辰才生下一匹小马驹,胡老三很兴奋,因为这是一匹公马,毛皮黏糊糊的看不清楚,大青马正在****儿子,希望它能早点站起来。
马驹子很快就站起来了,适应了一会之后,就能磕磕绊绊的走路了,不过吗,这家伙在学会走路之后,第一个动作就是准确的找到大青马的**吃奶。
枣红马也凑过去,嗅嗅自己的儿子,然后就自顾自的走开了,找了一个草堆躺了下去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模样。
小马驹子现在还看不出毛色,也看不出神骏不神骏,眯着眼睛用力的在母亲肚皮下面拱。
“看这吃奶的生猛劲,一定是一匹好马。”
胡老三这段时间照顾大青马比照顾老子娘还要上心,如果大青马生不出好马驹子,他就会伤心死。
“枣红马恢复的怎样了?”
“头上裂开的骨头已经长好了,肚子里面的内伤也好了,现在一点问题都没有。”
铁心源瞅瞅懒洋洋的枣红马道:“既然如此,它现在为什么还是这幅懒惰的样子?”
胡老三苦笑道:“您把它照顾的太好了,所以啊,这家伙就不愿意跑路了,您看看,这家伙下巴上全是肉,脖子上也是,马背下面抓一把抓不到肋骨,您要是再这么宠下去,它就真的废了。”
铁心源轻轻地挠着枣红马的下巴,枣红马就把脑袋扬的高高的,眯缝着仅剩的一只眼睛,很享受。
“既然这样,我就把枣红马交给你,慢慢的把它给训出来,我要它当我的坐骑。”
胡老三把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您的坐骑就需要您自己来训练,枣红马从来都没有背过鞍鞯,更没有上过肚带和口嚼子,更重要的是它不明白缰绳发出的命令。
每个骑士的习惯都不同,既然枣红马要跟随大王上战场,人马的配合就非常的重要,您还要培养您和枣红马之间的默契。
这些事小的帮不上您的忙。“
铁心源拍着枣红马的脑袋道:“如此说来,需要我亲自来训练枣红马?”
胡老三笑道:“您也不能把自己的坐骑交给别人来训练,他是您的伙伴,要是多加一个人进来,是不合适的,更是骑士的大忌!”
铁心源长吸一口气道:“既然如此,我就亲自来训练枣红马,我们也需要一起成长。”(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天山上的经幡
第一零一章天山上的经幡
野马的世界是戈壁,是草原,是空旷的天地,不是温暖干净的暖房。
这个道理铁心源是知道的,甚至比别人有着更深的认识。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铁心源自认自己已经吃了很多苦,他就下意识的想给和自己很像的枣红马一个舒适的环境。
这个想法很明显是错误的,差点将一匹绝世神驹给毁掉,一匹马如果不能奔跑,活着也就等于死了。
这个道理在铁心源牵着枣红马来到后山草原上的时候就已经知道。
冰天雪地里,别处的青草早就枯黄不说,还被厚厚的冰雪压在下面,牛羊想要吃点草,就必须用嘴巴拱开冰雪……
后山草原不必这样,因为是专门给战马留出来的冬季牧场,这里一层薄薄的冰雪,枯黄的牧草骄傲的从冰雪里顽强的钻来,被山风吹得沙沙作响。
枣红马来到这个广阔的天地之后,他没有选择奔跑,而是低下头贪婪的吃着干草。
奔跑对它来说遥远的像是另外一辈子的事情。
它自己不想奔跑,谁都没有办法,铁心源只好卸掉好不容易才给枣红马配上的鞍鞯和笼头,在枣红马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就扛着鞍鞯回去了。
枣红马一直在低头吃草,似乎已经忘记了铁心源的存在。
铁心源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陪枣红马,再说了,他也不愿意强迫枣红马,如果说这个世界上铁心源还有朋友的话,那么,枣红马就是。
和人相处的越久,铁心源就更加喜欢铁狐狸和枣红马。
无论如何没这样能过的简单一些。
大雷音寺就矗立在冰湖边上,白雪覆盖了那座浓妆艳抹的寺庙,橙黄色的寺庙围墙是这个白色世界里唯一的一抹亮色。
扛着鞍鞯的铁心源路过大雷音寺终于还是走了进去。
这个地方他仅仅来过一次,那一次就让他非常的伤心,这座寺庙是整个哈密最豪奢的地方。
鎏金的转经筒只要轻轻地扒拉一下,转经筒上挂着的铜铃就会发出类似六字真言的韵律,就连铁心源这种对宗教嗤之以鼻的人来说,听到真言都会愣一下,就别提那些本来就相信高天上有神灵的百姓。
大雷音寺里的苯教僧众都认识铁心源,不过,没有人过来招呼他,更没有人帮他扛着鞍鞯。
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或者说,佛祖座下众生平等,一个哈密王和一头驴子没有区别。
低沉的诵经声,随着酥油灯冒出来的青烟,袅袅的在天山上徘徊。
寺庙是极为奢华美丽的,寺庙里的僧人虽然衣衫褴褛,却精神饱满。
仁宝上师正在组织僧侣辨经,他们一会儿猛烈的向对手发动语言攻势,一会儿又平和的和对手击掌,好像刚才那个一心想要把对手辨臭,辨死的是另外一个人。
诺大的一个寺庙里只有一个闲人,那就是撒迦活佛。
萨迦活佛见铁心源来了,那张嘴巴从一进来就喋喋不休,这让铁心源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很想用木棒或者别的东西塞进他的嘴里让他安静下来。
最终他没有这样做,而是给撒迦活佛空空的茶碗里添满了茶水道:“哈密国现在需要的是安定,而不是大兴土木,去岁的时候,哈密国库里的银钱已经用的差不多了,不论是天山城还是哈密城,亦或胡杨地,我们都倾尽了所有。
您现在想要驱使百姓去修建寺庙我不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时机。“
撒迦笑道:“老僧只想给那些百姓一口饭吃而已。”
铁心源强忍着怒火道:“这一年从回鹘过来的人已经精疲力竭了,如果在冬天里继续强行驱使,死伤的就不是一个两个人。”
“老僧记得去年秋日的时候大王还说回鹘人太多了。”
“此一时,彼一时,那时候的回鹘人野性难驯,过多的回鹘人只会给哈密国带来麻烦,我自然不希望回鹘人过多。
现在不同了,如今,我哈密国内已经没有回鹘人了,有的只是哈密人。”
撒迦叹了口气道:“三年前,老僧初来清香谷的时候大王曾经说过,只要是哈密的土地,就会有我苯教的殿堂。”
铁心源点头道:“我从未忘记这句话,以后也不会忘记,为了哈密国的将来,我已经放缓了扩张的势头。
如今正是固本培元的好时候,本王建议,活佛也停下自己的脚步,巩固我们现有的。“
撒迦有些悲伤地道:“三百年以来,我苯教只能行走在黑暗中,如今能见到光明,你叫我如何忍耐。
佛祖说心静如水之下,万年也不过是一瞬,可惜老僧没有万年时光,大王也不能真正的万万岁,用最短的时间干最多的事情才是我们的追求。
冬日里修建寺庙,定会死伤惨重,这个道理老僧如何会不知道,最重的活计由我苯教僧众来完成……“
铁心源猛地站起身,俯身看着撒迦道:“大雷音寺的修建,三百僧众死于非命。
他们本不应该死掉的,只要你稍微放缓修建的速度,稍微降低一点修建的难度,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红砂岩暗城我本来打算用十年时间来完成,你倒好,为了安置那具枯骨王座,竟然派了六百四十四名僧众不眠不休的劳作。
最后活着从暗城里面走出来的僧众有多少?不足两百人!
尉迟文将文书给我递上来的时候,我后悔的捶着胸口痛不欲生,死去的那些人都是我哈密难得的精英,明明可以帮我教化百姓,教育百姓,却死在无聊的佛像上,活佛,你觉得值不值?
佛祖说我们的身体是臭皮囊,可我不这样看,不论是苯教的僧众,还是回鹘人,现在都是我的子民,我不打算将他们当牲口使唤,你也不能!”
撒迦吃惊的道:“我们是你的子民?”
铁心源笑道:“哈密之地一草一木都是我的,你们又何能例外?”
撒迦嘿嘿笑道:“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这是汉家佛门出的一句揭语,没想到却被大王给推翻了。”
铁心源背着手在大厅上走了两步之后道:“你知道佛门最自大的地方是什么吗?”
撒迦双手合十道:“愿闻其详!”
铁心源冷笑道:“你们拜佛拜的以为自己是佛了,打着慈悲的幌子,却干着阎王的勾当。”
撒迦笑道:“如果老僧一意孤行呢?”
铁心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来到火炉边上做好,用指头轻轻地扣着桌子道:“你要是一意孤行,我自然还是会帮你,这毕竟是我们以前说好了的。
你们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对我不离不弃,我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背弃你们。
只是,人情这东西就像是一块磨刀石,你要是总这样野蛮的在上面磨刀,我担心有一天磨刀石会断掉。
另外,活佛,你们真的那么着急吗?“
撒迦笑道:“自然没有那么着急,我只是想知道在你哈密国已经要强大起来的时候,你将会如何面对我苯教。”
铁心源皱眉道:“从一开始我就是这样的想法,现在依旧还是,在我能看得到的未来,我好像也没有改变的必要。
倒是你们越发的急促了。
你今天来只想探探我的口风,这样的事情不用你们来探,我会直接表现出来。
哈密国刚刚崛起,这时候,最要不得的就是阴谋诡计,即便是告诉你最坏的结果,也比骗你要好一万倍。
大雷音寺已经修建好了,红砂岩的暗城也已经修建好了,大雪山城上的天坛也已经修建好了,你苯教和我哈密国一样都将迎来一场巨大的变革。
不要多想,按照以前的方向前进没有错。“
撒迦叹息一声道:“经幡已经飘扬在天山上,天山上的玛尼堆已经有一万零八块石头,僧人们剃掉了头发,发誓要弘扬佛法,为此不惜接受世间最残酷的刑法。
已经有六十二个年轻的弟子向青唐走去了,他们发誓要在有生之年修建六十二座寺庙,否则绝不回到哈密崇拜大雷音寺祖庭。”
铁心源咬着牙道:“青唐现在战火连天,勇猛的战士在青唐都活的猪狗不如,他们这是要去找死吗?”
“危机,危险中还有机会。
我们的机会就来自于危险,没有危险的地方,对我们来说才是最危险的。”
铁心源仿佛又有了和枣红马在一起的感觉……
虽然他们完全不同,一个认命,一个死活不认命。
这没有多大的关系,至少,对铁心源来说是一样——满世界就没有一个听话的!
从撒迦活佛刚开始提出冬天找人修建寺庙的时候,铁心源就在非常小心的应对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把所有的话都说的很死,最后甚至不惜威胁他。
谁知道最后还是中计了,人家没想着冬天施工,只要求铁心源能够照顾一下那六十二个脑子不对头的家伙。
或者说,希望铁心源能够背下修建六十二座寺庙的艰巨任务。
因为,不论是撒迦还是铁心源都清楚地知道,这群人能够活着回来十个就算是佛祖保佑了。 第一零二章互换
如果有可能的话,铁心源一点都不喜欢和老家伙们打交道,因为他们不但有唾面自干的修养,还有利用自己老迈的身躯拉下脸装孙子的自觉,更有老谋深算的铺垫和计划。天』籁小说Ww『W.『⒉
除过这三样之外,他们还会利用自己在悠长生命历程中积累的经验不择手段的达到自己的目的。
铁心源的身躯从未衰老过,所以,他的心依旧年轻,年轻人爆裂的性格和中年人该有的沉稳他一样都不缺。
即便是如此,在和老鬼们打交道的时候,他还是经常性的处于劣势。
往撒迦活佛嘴里塞东西的想法终究只是想法而已。
哈密如今就是一辆从高山上冲下来的战车,不论是军事,还是民生,都是在向前冲锋,包括宗教也是如此,撒迦想要搭乘哈密这列快车是有道理的。
如果不能在最初的时候趁着烈火燃烧的时候猛烈的向火堆里浇油,等到火焰熄灭的时候,再想形成燎原之火就非常的困难和缓慢了。
铁心源自然是喜欢看到军事,民生猛烈的展,却不是很喜欢猛烈展的宗教。
因此,国王和教宗之间的矛盾是天生的。
没有哪一个国王喜欢和别人共享自己的权力。
从大雷音寺出来的时候,有人正在敲钟,钟声悠扬,在山谷间回荡,不论是近处碧蓝的湖泊,还是远处的雪山,都沐浴在钟声里,显然,他们都被这一阵阵平和的钟声给欺骗了。
宗教的本质就是残酷,和钟声一样,听起来很美,实际上他在杀死或者在控制人们的思维。<>
他们很想把一群人变成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样板,在这种情况之下,统治一个人就等于统治了全部。
铁心源的脑袋里不知道装的是什么,撒迦活佛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苦心经营的佛教文化对他似乎没有任何的影响力。
相处了三年,他已经很明白铁心源的弱点所在,原本只有他母亲王柔花一个,现在多了一个赵婉,以后还会多一个或者几个孩子。
对于铁心源,撒迦活佛是绝望的,因此,他总是邀请王柔花来到大雷音寺来感受佛法的佛法的感召。
至于赵婉,正在怀孕期间,铁心源不允许她乱跑,等到孩子降生之后,撒迦认为赵婉也应该来寺庙。
铁心源对萨迦活佛的心思自然是一无所知,一身轻松的离开了大雷音寺,站在寺庙门口享受天山绝美的冬日风光。
枣红马在追杀一只长着硕大头角的盘羊,看架势是不死不休的场面。
问过尉迟家的妇人才知道,原本好好吃草的枣红马不知怎么的就招惹了一群盘羊,被一只足足有一百五十斤重的老盘羊狠狠地在屁股上顶了一下……
这事铁心源不想管,他甚至在想着如何让更多的盘羊对枣红马的屁股感兴趣,这样一来,枣红马不想跑起来都不成,时间长了,说不定那个跑起来快逾闪电的马王又会回到人世间。
面对萨迦活佛,铁心源能用的招数不多,好在拖延还是能办到的,这是官府最大的本事,铁心源不可能不用。
西域风云变幻的厉害,城头的大王旗总是胡乱变换,今天苯教是一坨马粪,明天说不定就成了香饽饽。
当马粪看的时候不妨保持现状,当香饽饽的时候再大力展,这是符合哈密现在状况的。<>
就像枣红马一样,你要他奔跑的时候他就是不跑,等自己的屁股被人家威胁之后,就会主动跑。
枣红马的性情依旧暴烈,不善奔跑的盘羊终究还是被它给追上了,看着它抬起前蹄重重的踩在盘羊的背上,铁心源就觉得今晚吃羊肉也不错。
报仇归来的枣红马懒洋洋的来到铁心源的身边,可能刚才剧烈的运动让它感到疲惫,就卧倒在地上,喘着粗气等待胡老三给它送食物过来。
铁心源问妇人们要来了一块棉布,找了一根细绳子绑在枣红马的尾巴根上,正舒适的用马尾巴拍打着自己屁股的枣红马忽然觉得又有东西在骚扰自己的屁股,转过头依稀看见一个蓝色的影子。
刚刚被盘羊骚扰完,枣红马非常的敏感,猛地站起身,用力的上蹿下跳,那个蓝色的影子依旧没有被甩掉。
身为一匹马,枣红马在本能的驱使下,再一次开始奔跑,这一次,度比追杀盘羊的时候还要快。
连接蓝布的不过是一根细细的线绳而已,当枣红马狂奔起来的时候,蓝布就像一个小型的降落伞完全张开,兜着风让枣红马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左转,右转,盘旋,昂嘶,跳跃,飞驰,当枣红马将度提升到极限的时候,细细的线绳终于拉不住兜满风的蓝布从中间断开……
疲惫的枣红马四条腿抖动着来到铁心源的身边,这一次它非常的警觉,没有再躺下来,而是站在铁心源的身边警惕的瞅着面前的草原。
枣红马汗流浃背,刚才那一番剧烈的运动让它产生了大量的热,汗水顺着脊背流下来最后汇集到肚皮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流。<>
“以后每天都这样训练一次枣红马……”
铁心源一边帮着枣红马擦汗,一边对目瞪口呆的胡老三吩咐道。
胡老三找来枣红马裹肚子的厚棉衣,小心的给枣红马裹上,然后就斜着眼睛牵着枣红马离开了铁心源,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对枣红马说着什么。
铁心源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他不在乎,枣红马重新有机会当马王比什么都重要。
国王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就是当好一个一本正经的骗子。
政治家吗,骗人还叫事情吗?不骗才不正常。
站在狼穴的口子上,看着脚下那座繁华的城市,铁心源的心里升起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看了一会,觉得脚背很暖和,低头看时才现铁狐狸不知什么卧在脚下,还是老习惯,喜欢趴在别人脚上睡觉。
不知不觉,铁狐狸已经渡过了自己的第十九个年头,一片黑色的毛从他的头顶一直延伸到尾巴尖。
撒迦不止一次的说过,铁狐狸就是一头灵兽,既然银狐的毛开始变黑,那么,再过两年,这头白色的狐狸就会变成一头黑狐狸。
铁心源心里并不是这样想的,他觉得铁狐狸和自己一样又重活了一次。
不论撒迦的话还是铁心源的想法都是极其不靠谱的,按照母亲王柔花的说法,祸害总是比别人长寿些。
让铁狐狸趴在自己的脖子上,铁心源立刻就多了一条温暖的围脖。
年关刚过,街市上稍微有些冷清,好多店铺的门虽然开着,店铺里的人却没有几个来做生意的。
大多数围在火炉边上喝茶闲谈。
日昌升绸缎庄的掌柜柳河抱着一杯热茶贪婪的喝完最后一口,把茶杯里的茶底子倒进炉子下面的热灰里,听到刺啦一声,看着一股白烟冒起,他才满意的放下手里的茶杯。
店铺里的生意冷清他不在乎,年关的时候已经把该做的生意全部做完了,现在生意冷清,自己和伙计们也能歇口气,人不是大牲口不能一年到头的忙碌。
对面的店铺里的胡姬已经冲着自己招手好几天了。
柳河知道那个婆娘想做自己的生意,瞟了一眼,不为所动。
伙计的眼神却亮的厉害,这家伙口袋里还有一百六十个红铜钱……
柳河一巴掌拍在伙计的脖子上用回鹘话骂道:“才的工钱,好好地装在口袋里,少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事情。
伙计是个回鹘漂亮小伙子,被掌柜的拍了一巴掌之后,缩缩脖子道:“我就是看看。”
柳河骂道:“不争气的家伙,想我当年给人家当伙计的时候哪里有一百六十个红铜钱,就连铁钱都不见一个,白白的给掌柜的干了三年活才有工钱。
你他娘的当了半年伙计就拿一百六十个钱……“
伙计嘟囔道:“这是官府规定的,三个月的时候您就该给我钱。”
柳河嘿嘿一笑道:“小子,在这里学了半年,你懂个屁啊,会量布还是会挑花色?还是会给人搭配颜色?
师傅要教你的东西还多着呢,也就是哈密这里找不到机灵的伙计,要是有,你早被老子一脚踢跑了。”
伙计笑道:“宋人和汉人聪明些,大王却不许你们雇佣他们,你只能从我们回鹘人里面挑选。
我就是村子里最聪明的小伙子,你不用我用谁?”
柳河有些失神,叹口气道:“也不知道大王是怎么想的,非要把你们给塞进店铺里当伙计。那些会读书识字的汉家小伙子多好啊……”
说着话就朝对面的胡姬招招手,冻得半死的胡姬赶紧进来,僵硬的媚笑着想要靠近掌柜的。
柳河丢过来一件皮袄给胡姬,没好气的道:“先把身子暖和了,别没挣到钱,反倒搭上一条命。”
胡姬接过皮袄披在身上,抖抖索索的将手放在火炉上烘烤。
柳河来到哈密已经两年了,知道这些胡姬过的是什么日子,别看站在外面的时候光鲜亮丽,其实啊,饿肚子是家常便饭。
一群没人要的女人,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光跳舞唱歌是吃不饱肚子的。
回鹘伙计羡慕的看着掌柜的和胡姬说说笑笑的上了阁楼,吞咽了一口口水,摸摸怀里硬硬的铜钱,终于绝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心思。
只有多攒钱,才有机会在这座城里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掌柜的就是从身无分文干起来的,伙计觉得自己也应该能成。(未完待续。) 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骄傲
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骄傲
清香城最珍贵的地方不是有一座美丽而坚固的城池,更不是有一个所有人口中都赞美的大王。
欧阳修认为,这个城池最大的魅力在于他有无数的可能,今天的乞丐会变成富翁,今天的胆小鬼会变成极为强悍的战事,今天还在街头依靠出卖皮肉过活的舞姬,明天有可能会变成光芒四射的舞蹈之王。
精灵儿的成功就给这个传说做了最好的注脚。
一曲舞倾人城,一展歌喉倾人国!
王大用在看了精灵儿的舞蹈,听了她的一首歌之后,做了这样的评价。
阿伊莎似乎陶醉在自己的舞蹈里,除了跳舞之外,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
虽然每日里只在汴京这座茶楼里跳一曲舞,十天才一展歌喉,即便这样,想要在汴京茶楼订一个座位,也需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
清香城非常的安全,没有人强迫阿伊莎干什么,酷爱舞蹈的清香城贵人泽玛,甚至放下话来,不许任何人去打搅清香城的精灵儿。
有了泽玛的保护,阿丹的事情并不多,甚至说没有任何的用处,甚至还需要阿伊莎来养活。
重逢的喜悦很快就消散了,这是一个常理。
少年人的热情来的快,去的也迅速,平淡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如同死一样可怕。
阿丹的刀法很好,他如今对付的正是一堆松木柈子,一柄斧头在他的手里如同一柄长刀,起落之间,小腿粗的松木柈子就裂成两半。
他已经劈了很久的柴火……
“阿丹,你如果不喜欢留在这里,不如快点去巴格达吧,那里更需要你。”
阿伊莎没有感觉到这句话有多么的伤人,初见时的感动渐渐褪去之后,她又成了那个骄傲的公主。
阿丹手里的斧头劈歪了,松木柈子被斧头击打的飞了起来,阿丹探手捉住松木柈子,重新放在木头桩子上,顺手劈成两半。
阿伊莎见阿丹不理睬自己,跺跺脚就上了楼。
正在劈柴的阿丹停了一会,然后继续劈柴,只是手上的力道大了很多,每一斧头下去,斧头都会深深地斩进木头桩子……
佝偻着后背的迪伊思看到了这一幕,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天,阿丹不止一次的请求阿伊莎随自己回去,要她莫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公主,而非一个下贱的舞姬。
酒楼上掉下来如雨般的钱币,对一个舞姬来说是莫大的荣耀,但是,对一个公主来说,每一枚钱币都代表着一次最深重的羞辱。
就是这句话惹怒了阿伊莎……
两个固执而又骄傲的人在一起,就注定了不会平安,
天色刚刚亮的时候,阿丹背起自己的破旧的背包,提上自己已经没有宝石的长刀,披上自己已经有些破旧的披风,赤着脚走出自己的房门。
他的动作很轻,即便是很重也吵不醒此时正在沉睡的阿伊莎。
屋檐下的松木柈子很多,磊得整整齐齐,最上面一根柴火因为迪伊思的不小心弄得向外长出来一些,阿丹随手把这根柴火码整齐。
然后就拉开了大门。
拉开大门之后他有些愣住了,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袄蜷缩在门外,黑色的头巾上满是霜花,似乎等了自己一夜。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这是留给采花人的考验。
如果采花人能够忍受玫瑰尖刺带来的伤痛,最终还是能够得到玫瑰。
如果因为尖刺伤了你,你就放手,你就会失去这朵最美丽的玫瑰。”
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脸上游动,等到迪伊思安静下来之后阿丹才笑道:“我从来都没有放弃。”
迪伊思笑道:“这才是好孩子,进屋去吧,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加了胡萝卜和葱头,羊肉焖的金黄,你一定会喜欢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整天劈柴,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
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
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亲口告诉她,她说错了,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
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
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边,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头晕,扶着门框无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铁青的面庞摇摇头道:“阿丹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骄傲而勇猛,他怎么可能用自己心爱的女人给别人跳舞换来的钱买的靴子。
这是一件比光着脚更让他难堪的事情。”
“蠢货!”回过气来的阿伊莎咆哮了起来。
转身就出了房门,提着裙子沿着街道向佣兵营狂奔。
迪伊思摇摇头就回到了饭厅,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肉粥,快活的吃下去之后拍拍肚皮道:“早知道舍不得他,还舍得伤害他,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天快黑的时候,阿伊莎疲惫的走进院子,被迪伊思搀扶着躺在床上,嘴里依旧喃喃自语道:“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
迪伊思用热毛巾擦拭着阿伊莎脸上的灰尘道:“追什么啊,一个大男子走路像风一样,我们怎么追的上他。”
阿伊莎猛地支起身体指着黑山的方向道:“他签署了最苛刻的佣兵文书,不是黑山的一窝蜂死掉,就是他死掉,那个该死的掮客还借给了他一张弓,三壶箭,两匹马……这个蠢货是一个人去剿匪的。”
迪伊思有些担心,不过,她还是硬着心肠道:“死了也好,这样就没人来烦你了。”
阿伊莎颓废的倒在床上,高耸的胸脯起伏的厉害,长久之后才小声的问迪伊思:“我跳舞真的错了?”
迪伊思笑道:“刚开始没错,我们需要一个身份来保护我们,达到目的之后就不必跳了。
你沉迷跳舞之后不断地让那些肮脏的男人对着你的身躯流口水那才是错误。”
阿伊莎想了一会对迪伊思道:“那就不跳了,不管怎么说,阿丹还是比跳舞重要一些。”
迪伊思笑道:“我已经对和拉尔说了,你的腿很痛,无论如何也要休息半年时间。”
阿伊莎呆呆的道:“半年之后,我们也要回河中了,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应该已经达到目的了。”
迪伊思笑道:“你回去之后怎么办?听说你父亲要把你嫁给雄鹰山大典的胜出者。”
阿伊莎冷笑道:“让我光着脚丫子在他们的乐园里装扮天使?你知道他们看我的样子让我多么的恶心!”(未完待续。) 第一零四章男人啊,男人
第一零四章男人啊,男人
黑山一窝蜂强盗狡猾至极。
他?32?就像幽灵一样在哈密的大地上流窜,没人见过他们的模样,甚至连他们的人数都不知道。
每次作案的时候都快捷的像风一样,大风过处人畜不留。
铁三百和拉赫曼寻找这群强盗已经一个月了,一窝蜂强盗的巢穴找到了六七个,每一次都功亏一篑,强盗提前离开了,最近的一次拉赫曼发现火坑里的灰都是热的,一窝蜂离开了最多一个时辰。
可就是这样,铁三百和拉赫曼带着武士搜寻了两天也没有找到这群强盗。
上报欧阳修之后,欧阳修认为这伙强盗有内应,官府继续搜寻意义不大。
只有找到内应之后,官府继续出动军队剿匪才有意义。
阿丹来到佣兵营地的时候,直接问洪老七要悬赏额度最高的任务。
洪老七自然就把排行第一的一窝蜂强盗的案子交给了他,既然官府已经暂时停止了追缴,如果佣兵们能够完成任务,五百两银子的奖赏还是有的。
洪老七以前见过阿丹,也见识过阿丹的身手,见阿丹似乎非常缺钱,为了增加阿丹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借给了他战马和弓箭。
黑山其实是一片丘陵地带的总称。
整片丘陵的颜色是黑色的,铁心源以为这里有煤,派人仔细查看之后才知道这里的黑色土壤和石头都是天生的,与煤炭无关。
铁心源总是觉得一个地方的土壤和石头颜色诡异,这片土地下面一定会有什么宝贝藏在下面,就禁止百姓向这一带开发。
因此,黑山一带只有牧人带着牛羊出没,很少有外人进入这里。
宝贝没有见着,强盗反而出来了,这让铁心源非常的恼火。
孟元直认为他可以带着两个儿子去黑山狩猎,被铁心源严词拒绝。
黑山虽然还有麻烦,还不到动用孟元直这个级数的哈密官员的时候。
冬日里的黑山荒草萋萋,哨子风从山顶掠过,半人高的茅草悉悉索索的作响,似乎每一个草坷垃后面都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强盗。
阿丹自然不会去关注那些荒草,在这样的天气里,藏身荒草并不能持久,荒草间满是白色的硬雪,那是白雪即将融成冰的状态,有些白,又有些青,最重要的是它们很硬,将一颗颗荒草冻结成一片。
这里的荒原和故乡的荒原相差不大,结冰的荒草从里面连狼这样的生物都不敢藏进去,何况是人。
牵着两匹马上了丘陵,山谷之间杂乱无章的微风变得凛冽起来,顺着皮袄的缝隙直接透过皮肉,不一会,阿丹就觉得全身冷得厉害。
天空晴朗朗的,白色的太阳就挂在天上,却带不来丝毫的温暖。
阿丹首先舍弃了那些迎风坡,在迎风坡上驻扎,即便是可以烤火,寒风一样会带走所有的热量。
所谓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事情不是开玩笑的,冻的受不了的阿丹很快就从丘陵上下来了,沿着一条干涸的小河道向黑山深处走去。
一个人在办大事情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时间长了之后就被会大事情推着我们前进。
到了最后大事情办不成纯属正常,办成了才是妖孽。
阿丹早就后悔了……
觉得自己一怒之下离开阿伊莎是一个很蠢的决定,要不然,自己现在正烤着火和阿伊莎说笑。
不过,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已经出来了,再回去就太难堪了,一想到阿伊莎那张似笑非笑的脸,阿丹的脚步就更加坚定了几分。
乌鸦这种鸟满世界都有,当它站在一棵枯树上朝阿丹哇哇大叫的时候,阿丹熟练地取下弓箭,一箭就把那只乌鸦给射了下来。
这是一只极为肥硕的乌鸦,哈密之地这几年死掉的人很多,旷野里总有扑倒的尸体,仅仅是大患鬼魅碛里,就有十几万具尸体。
乌鸦肉不能吃,这东西专门吃腐肉,很脏。
当然,如果是在大患鬼魅碛里的时候,阿丹一定会把乌鸦烤着吃掉,尽管教义规定了乌鸦不在******的食谱上,阿丹还是在大患鬼魅碛里吃掉了好几只乌鸦。
现在,背囊里还有食物,用不着忍着呕吐的吃乌鸦肉。
他割开了乌鸦的肚子,发现这只乌鸦吃的很饱,就连食管里都塞满了肉糜。
他不想去追究这些肉糜到底是什么肉,他只想知道,这只乌鸦是从哪里吃的这样饱的。
冬日里的白日很短,阿丹走了不到十里地太阳就已经落山了,天空显现出一种颓废的青色,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逐渐变黑。
河道里尽是黑色的细沙,走起来很舒坦,然而,天要黑了,他即便再有心力,也只能选择就地宿营。
一个背风的小山坳很适合宿营。
地上的黑沙地非常的松软,他用借来的铲子很轻易的就在沙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坑是如此的巨大,甚至容得下他和两匹马。
西域的战马非常的温顺,还知道怎样能够避开冬日的寒风。
坑刚刚挖好,两匹马就顺着斜坡下了大坑,温顺的卧在阿丹铺好的干草上,任由阿丹在大坑口子蒙上一层油布。
天彻底黑下来之后,阿丹才开始生火。
篝火燃烧起来之后,大坑里一会就暖和起来了。
水囊里的水已经结冰了,阿丹小心的把水囊埋在火堆边上,取出一块馕饼,一块干肉用树枝子穿了,发那个在火上烤。
烤食物的时候,他总觉得阿伊莎就坐在他的对面,隔着火堆看的不是很清楚。
气氛明明很诡异,他却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温情,直到馕饼已经被烤糊,并且着火,他才苦笑一声,丢掉手里的馕饼,重新烤了一块。
两匹战马嚼着豆子,吃的香甜,阿丹吃完简单的晚饭之后,就从沙土里拉出水囊,给一个不大的铜盆倒了一些温水,伺候两匹马喝了水之后,这才一头倒在两匹马中间,看着头顶不断闪烁的寒星,再一次开始发傻。
重聚是欢喜的,不过,这是以分别为代价的。
“如果我是一个乞丐,阿伊莎说不定就不和我吵架了。”
阿丹对着星空说完这句话,就把老羊皮袄往上拉一拉,闭上眼睛,倾听着北风的呼啸睡着了。
铁心源还没睡,地牢里已经成了屠宰场……
一片云真的剥下来了一张人皮,就绷在铁栅栏上每日孜孜不倦的照顾着,生怕老鼠把他的艺术给吃掉。
这是他的新玩具。
口供早就出来了,一片云仔细的问过八十遍,不可能有任何的出入。
长长的几十页口供,唯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穆辛,或者说是四个字智慧之王。
另外,一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进入了铁心源的视线。
看完口供之后,铁心源就把口供给烧掉了,顺便把一片云的新玩具也给烧掉了。
尽管一片云在怒吼,在哭泣,在咒骂,在哀求,他还是无情的让武士们烧掉了达斡尔的人皮。
其余的三个刺客也疯掉了,铁心源不打算杀死他们三个人,而是准备将来送给穆辛。
穆辛想要杀自己,这是不可饶恕的,至于他是不是想要利用阿伊莎来达到什么目的,铁心源不关心,喀喇汗国以西的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回到自己房间之前,铁心源好好地洗了一个澡,地牢里的气味非常的难闻,三个疯子或者四个疯子住的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好环境。
洗干净了身体之后,罪孽似乎也就没有了,铁心源换上最温柔地笑容来到赵婉的身边,帮她揉搓有些浮肿的双脚。
“孩子今天踢了我两脚,想要早点出来呢。”
“很有力气啊,一定是一个男孩子。”
“夫君,您说我会不会一次生两个啊?阿娘也说我的肚皮大的吓人。”
“要是能生两个好了,一个姓铁,一个姓赵多好啊。”
铁心源抬起头看着一脸温柔的赵婉笑道:“警告你一下,如果生了闺女出来,你要是敢给我闺女半点脸色看,小心我收拾你。”
赵婉撇撇嘴道:“张嬷嬷说我肚皮尖尖的一定是男胎,再说我一直都喜欢吃酸的,怎么可能是闺女?”
铁心源笑道:“我只是警告你一下,没别的意思,不论是儿子还是闺女,只要争气,哈密王位给谁都行,我可不像你爹爹那么小气。”
赵婉叹口气道:“我爹爹有他的难处,再说,我一个女儿家要皇位做什么,武则天的样子摆在前面,弄得母亲不是母亲,儿子不是儿子的,我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
女儿家嫁一个好夫君,比当皇帝好的太多了,皇帝也不过是能指挥天下人,我只要能指挥动水珠儿就成了,不,还有那个该死的尉迟灼灼!”
和孕妇没办法讲道理,这时候她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携儿子以令哈密王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老婆儿子比这个捡来的哈密国重要一万倍。
“水珠儿你支使的还少了?那个可怜的丫头睡在门外边口水流的一尺长。
至于尉迟灼灼,你最近的针线活很多啊?”
赵婉骄傲的仰起头道:“明天还有孩子的虎头披风没塞棉花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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