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神调查员全文阅读 第5分节
第二十九章 活着更难
孟星魂看着跪在地上磕头的铁成钢,冷声道:“我不是星君下凡,我也不是来救你的,更不是来替你们兄弟伸冤。”
铁成钢愣在那里。
孟星魂从多功能腰带里取出一张纸,扫了一眼上面的记录的内容,道:“枉你们兄弟七人叫“七勇士”,但你们们对“勇敢”这两个字的意思并不能全部了解。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你们认为这就是勇敢?却不知道这种勇敢是多么愚蠢!”
铁成钢脸憋得通红,他瞪着眼睛怒道:“别人怕鬼神,我却不怕,哪怕你是地府的鬼差,我也要问一句,你凭什么污蔑我们兄弟!”
孟星魂道:“你们帮万景山庄段四爷争夺水源介入械斗,万景山庄周边大大小小三十多个村庄,哪个村没有被你们打死丈夫和父亲的孤儿寡母?”
铁成钢脸色大变,惊恐地看向黑甲武士。
孟星魂又道:“你们兄弟七人,其中四个人的妻子是抢来的,四个女孩子中有三个被当面打死了心上人!现在你那些弟妹们,别说是伤心流泪,怕是已经开心地得跳起舞来了吧?”
铁成钢冷汗顺着鬓角流下。
孟星魂接着道:“你们仗着武力过人,人多势众,横行乡里,哪个人敢非议一句,就要打上门去,当着那人妻子孩子老父老母的面打落牙齿打断腿。七勇士不过是你们美化自己的称呼,是江湖人的称呼,你可知在百姓口中你们七兄弟叫做‘七恶霸’来的?”
铁成钢高昂的头颅垂了下去,他低声道:“我……我却没有为恶……”
孟星魂道:“你是孤儿,从小受尽苦楚,吃百家饭长大,心中还尚存一丝良知,但你也眼睁睁看着兄弟为恶,碍于情面不肯阻止,包庇恶徒,助纣为虐!还巴望着给恶徒伸冤正名,你以为瞒过了凡间舆论,阎罗殿里生死簿上不会记录他们罪行么?他们的罪名你也要算上一半!”
铁成钢面若死灰,喃喃道:“那就将我随那黄山三友一同拘走吧。”
孟星魂再次取出小黑匣子,对准铁成钢问道:“今后你还敢为恶么,还敢包庇恶徒么?”
铁成钢摇头道:“小人今天才知道天理昭昭,天网恢恢,人在做,天在看!死也不敢了!”
小黑匣子没有发出尖锐的鸣叫。
孟星魂道:“那我便放了你,你好自为之,回乡之后做个好人,让‘七恶霸’变为‘一善人’,好好弥补你兄弟的罪过!”
铁成钢重重地磕了一头,却是一脸倔强地再次昂起头道:“他们再恶,也是我的兄弟,我的兄弟惨遭杀害,而且还蒙冤名,我却逃了,就象是一条狗似就逃了。“
铁成钢接着道:“我逃,并不是怕死,是打算为他们将冤名洗刷,但现在已没有洗刷冤名的必要了,此事传扬开,七勇士就算没血洗万景山庄,也不过是七个横行乡里的恶霸,我已没有再活下去的理由……”
他并没有说完这句,就已抽出柄刀。薄面锋利的刀割断了他自已的咽喉!
这转变实在太快,孟星魂也是始料未及,错愕当场。
耳机里传来阿福的冷笑:“看到了么,有些人死都不怕,却怕活着。很多时候死比活着容易,人都喜欢选容易做的事情,哪怕他是个勇士,胆子出了名的大也是一样。”
孟星魂道:“为什么?他说不再为恶明明是实话,我也放过了他……”
阿福道:“人是复杂的生物,亲情和道义之间的抉择本来就是无解难题,何况他早就已经作出了选择。有人活着为了财富,有人活着为了女人,有人活着为了家庭,他活着为了兄弟,哪怕兄弟们都成了恶鬼,也要去地狱找兄弟们团聚。”
“再说了,回到乡里一世为善,顶着兄弟造的恶业和乡民的骂名默默一辈子做好事,到死才有扭转旁人观念的可能。他见你如神明般洞若观火,也不敢阳奉阴违,这么活太憋屈了、太辛苦了,太不像个勇士了。他的战友又不叫雷锋,怎么可能用一辈子时间办这么难的事情?还是一刀抹了脖子比较简单吧。”
孟星魂沉默了。
阿福却还接着说道:“铁成钢在整个武林中,已经算上得上是良善之辈,比九成九的江湖人心里那点良知都多。将所有江湖人抓起来,全部宰了,兴许有无辜的,隔着一个宰一个,还有漏网的,这就是流星世界的江湖人。”
孟星魂道:“江湖中总还是会有好人吧……就如武林正道领袖少林武当。”
阿福冷笑道:“那你要去问少室山下的佃户了,问问他们‘好妻种好田、孬妻种孬田、无妻便无田’这样的诽谤之言是怎么流传出来的。阶级压迫可无关信仰,黄山三友也是出家人,在黄山上修身养性了一辈子,还不是杀人放火金腰带?”
阿福叹口气道:“这真是一个让人绝望的世界啊!我走过这么多地方,也就只有那个拿着大剑的独臂武士所在的世界比这里更绝望了吧。那个世界至少有个剑斩妖魔的独臂武士,这个世界除了一个不太情愿做蝙蝠侠的杀手之外,什么都没有。”
孟星魂忍不住道:“不是还有老伯么?听江湖传言,老伯就如万家生佛一般……”
“呵呵。”
阿福冷笑一声道:“你可知什么叫‘大佬洗白’么?老伯他老了,快要杀不动了,所以要立规矩,想从棋子变成棋手,成为藏在幕后的大人物。你可知老伯年轻的时候在干什么?他杀过的人比你见过的人都多,要不然寸土寸金的苏州城里那几十个花园是怎么来的,里面的花开得那么艳丽,是花肥上得足啊,你现在去挖,能挖出多少骷髅来。难道这些血污,等人老了,开始念旧心软了之后,洗一洗就能洗掉么?阿卡姆疯人院可还留着他的床位等他来养老呢。”
孟星魂无言以对,他的肩膀愈发沉重,重到他快承受不住。
黄山三友这样的闲云野鹤世外高人,很多少年剑士心目中的偶像,竟然干出杀人放火的恶事,而被他们嫁祸的“七勇士”也不是什么好人,平日坏事做尽,被人嫁祸简直是活该遭报应,二者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就连名声极好,最喜欢交朋友,被百姓称颂为万家生佛的老伯孙玉伯,也是个杀人盈野的刽子手。
孟星魂忽然明白了,他自小孤苦悲惨的命运并不是偶然,武林中尽是这种人,除非你生在武林世家,只要是生在平头百姓人家的孩子,一世的苦难早已注定。
但武林世家的子弟又好到哪里去?万景山庄段四爷的孙子孙女不也被人一剑戳死,放火烧成了灰?
真是个绝望的武林!这里是永远封冻的冰原,不可能迎来蝴蝶起舞的一片春光!
一个人无论多么强大,也不可能将整个武林的罪恶背负在肩头,何况孟星魂根本就不是一个阿福般强大的人。
“你怕了?”
孟星魂没有回答,默默点了点头。
“你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比死可怕的事情很多……”
“比如?”
“比如活着……”
“啊哈哈哈……”
耳机中传来阿福歇斯底里的笑声,仿佛他听见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但孟星魂觉得这一点都不好笑。 第三十章 阿卡姆疯人院
走在漆黑的走廊中,孟星魂越发确定阿卡姆疯人院根本就是不是一家医馆。
哪里的医馆有如此多的铁栅栏,灯光又如此昏暗,气氛如此阴冷?这就是一座地牢,一座天下间最为森严的地牢。
这还是他头一次走进阿卡姆疯人院,将黄山三友送来之后,阿福就问他想不想去看看徐青松和江氏兄弟治疗进展,孟星魂答应了,跟在阿福身后走进了阿卡姆的铁门。
阿福带着他来到一间病室门口,这间病室有一块巨大的透明水晶板子,能透过板子看到房间内的情况。
孟星魂看到江风就在站在水晶板子后面,双眼呆滞,口角流涎,用头不断地轻轻撞击板子,他似乎已经撞了很长时间,额头上肿起大包,但他还是固执的继续撞个不停。
阿福走过去,站在江风面前,隔着水晶板子与他对视,江风好像什么都没看到,双眼依旧呆滞无神。
阿福伸出手拍拍水晶板子道:“这是单向玻璃,里面的人看不到外面,从里面看就是一块镜子而已。”
孟星魂越看江风越觉得不对劲,这个人好像魂丢了,就剩下身子如行尸走肉,于是问道:“他怎么了?”
阿福笑道:“他接受了一项治疗,这项治疗唤作‘额叶切除术’,发明这项治疗方法的人当年可得过世上最优秀神医的大奖呢,这种治疗可以让疯子立刻康复。”
孟星魂疑道:“世上最优秀的神医的本事就是把疯子治成傻子?那个大奖也够荒诞的!”
阿福耸耸肩道:“当个善良的傻子不好吗?”
说罢他敲了敲水晶板,江风左右看看,挠了挠头,接着呲着白牙露出了纯真而灿烂的笑容,笑得像个孩子。
阿福指着江风的笑脸道:“你看他现在是不是可爱多了?”
孟星魂叹口气,道:“确实没那一夜面目可憎了。”
阿福叹口气道:“这也是无奈之举,通过精神分析法给这位患者进行犯罪侧写,结论是他的恶念已无法通过其他方法消除了,属于疯病晚期,也只有用额叶切除的办法来彻底切除他脑子里产生恶念的区域。”
阿福说到这里,瞟了孟星魂一眼,接着道:“这对他来说也是件好事,少爷将他获得乐趣的小宝贝给切了,若是阿福不把他脑子里负责产生欲望的块区域也割掉,他今后的欲念无法实现产生的烦恼只会让他更加疯狂。”
看过了江风,阿福带着孟星魂继续沿着走廊前进,不多久就来到另外一间病室。
隔着水晶板子,孟星魂看到江平被绑在一张铁椅子上,四肢都被铁环扣住,就连脑袋都被铁架子夹住一动也动不了。
他的眼皮被钩子钩起来,逼着他将眼睛瞪大。
在他眼前放着一块闪着光的屏幕,屏幕上每隔很短时间就会切换画面。
江平死命挣扎,但他就连舌头都动不了——在他嘴里有个套马的口嚼子。他只能咬着那嚼子发出呜呜的悲鸣声。
阿福道:“这一位患者脑子里脏东西有些多,于是便安排了这种治疗方案,可以将脑子里的脏东西洗出去,简称‘洗脑’。”
脑子里的东西还能洗出去?孟星魂略一想,也似乎能理解,他曾经受过拷问训练,能练到在受刑前立刻晕过去,就算被人灌得烂醉,也不会口吐真言。
能办到这一点,靠的就是一种向脑子里灌输念头的刺客秘传法门。
阿福道:“当这位患者完成洗脑疗程之后,一旦想到邪恶和暴力的事情就会倍感恶心,恨不能把肠子都吐出来,只有日行一善才能稍稍缓解痛苦,将来他一定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二人继续前进,来到另外一处病室,这处病室里摆着一张铁床,徐青松就被捆在床上,他身上贴了很多红红绿绿的线,头也罩在一个大铁头罩里。
每隔一段时间,铁头罩上就会闪烁电光,徐青松便随着电光的嗡嗡声打摆子。
阿福道:“徐堡主这个人有瘾,截断这种瘾头最好的办法便是电疗了,电一电神清气爽嘛。”
孟星魂问道:“徐堡主有什么瘾?我未见他酗酒和抽大烟啊。”
阿福道:“他当个小村长操着皇帝的心,摆出天老爷的派头,这不是官瘾么?”
探视完了这三位患者,孟星魂跟在阿福身后走向了阿卡姆疯人院顶楼的阳台。
来到阳台上,天色已不再一片漆黑,远处天光渐明,四周虽然昏暗发青,却已能稍稍看清晨雾中的山林。
这一夜就要过去了。
阿福站在阳台边上,转过身来面对着孟星魂,伸手遥指东方道:“公子请看。”
但见夜幕自东方悄然隐退,晨曦初露,渐渐霞光瑰丽,云源奔涌。
瞬间,一轮火球喷薄而出,继而光芒四射,云海也被染成了赤红朝霞,整个世界骤然大放光明。
孟星魂还是头一次登华山观日出,顿时浑身一震,身子一轻,体内那小宇宙的力量也如被朝阳唤醒,蠢蠢欲动,振奋激昂的情绪从心底涌出,将昨夜压在心头那沉甸甸的巨石缓缓推开。
待云雾散尽,看尽苍松翠柏,峰峦奇秀,远处茫茫苍原,黄河涌流,则更觉清丽悦目,美妙神奇。
阿福笑道:“公子现在还怕么?”
孟星魂赧然摇头。
阿福道:“该怕的是被关在疯人院里治疗的疯子,还有那些预定了床位尚未入住的病患。”
孟星魂道:“但我打不过整个江湖……”
阿福摆手道:“公子不需要打败整个江湖。”
孟星魂道:“可是江湖中人沆瀣一气,简直就没一个好人!”
阿福道:“好人自然是有的,只是不在江湖之中。”
孟星魂道:“百姓中的好人不懂武功,也不敢反抗,更无力帮我。”
阿福道:“看来,少爷需要听阿福讲一个‘V’字蒙面侠的故事了。”
孟星魂道:“那是个什么故事?”
阿福笑道:“那是一个蒙面侠客独自对抗全天下的故事。”
孟星魂问道:“那他赢了么?”
阿福答道:“赢了。”
孟星魂问道:“他为何能赢?”
阿福答道:“因为他蒙着面,从不以真面目示人。”
孟星魂不解道:“为何蒙面就能赢过全天下?”
阿福道:“他救过的一女孩子被官府抓到,总捕头逼问那姑娘,V字蒙面侠到底是谁,那姑娘答道:‘他是我的父亲,他是我的母亲,他是我的哥哥,是你是我是他,是我们每一个人。’,那总捕头闻言吓得当场变了脸色。”
孟星魂若有所悟,道:“如果每一个人都可能是蝙蝠侠,那么就是天下人一起来对抗这令人绝望的江湖……”
阿福欣慰地笑道:“少爷聪慧,你只需要让恶人畏惧,使百姓觉醒懂得反抗,如果天下的恶人都畏你如虎,天下人都站在你身后,甚至都想成为你,你又怕什么呢?”
孟星魂也笑了:“该怕的是恶人们!”
阿福点头道:“那记得下次不要随便把头盔摘下来了哟。”
…… 第三十一章 孙小蝶
罗锋走在一座城里。
这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小桥、流水、人家,园林和花园甲天下。这座城市富庶,历史悠久,气候宜人,文化底蕴深厚,一方精致的水土往往会养育出精致的美人,所以这座城里的女孩子也都很漂亮,皮肤白嫩嫩的,身材颀长,性格温婉,连说起话来都软软糯糯。
罗锋今日便要艳遇一座城,邂逅一个人。
那人是个女人,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纯情的少女往往对有故事的男人感兴趣,但纯情的少男就未必对有故事的女人感兴趣了。
罗锋自然不会是纯情少男,任何一个男人在诸天万界走过,除非他脑子有问题或者下面有问题,是绝对不可能纯情得了的。
所以,他对有故事的女人很感兴趣。
甩开小孟孤身一人跑来苏州城,罗锋是来找小孟未来的老婆,要与小孟未来的老婆深入交流一番,这种事若是小孟在场就会显得很尴尬。
其实也不一定,小孟说不定会选择原谅她呀。
在某个以流星世界为背景的3D动作格斗游戏里,小孟的头发是绿油油的,不止头发绿油油,身上的褂子和裤子都是绿油油的,不知小孟有没有感受到制作组深深的恶意。
蝙蝠侠走在路上遇到个单亲妈妈,与单亲妈妈一夜风流之后突然疯狂地爱上了她,索性改名接盘侠,要给她的儿子当爹,然后带着单亲妈妈跑去海边隐居从此不问世事……
这像话么?
辛辛苦苦将孟星魂调教出来,惨绿少年终于要成为蝙蝠侠走上对抗邪恶之路,然而在这座城里走个路遇到个漂亮女人就被人把魂勾走,睡了一觉就打定主意不当蝙蝠侠跑去玩老婆孩子热炕头。
这种事罗锋决不能接受!
就好像高老大知道孟星魂与小蝶相爱之后嫉妒如狂一样,罗锋也快要被这段莫名其妙男女主角相爱隐居的剧情线逼得发狂。
他要去会会那个敢跟他抢男人的小婊砸!
不过,小蝶已经没法跟罗锋抢男人了,坐在饭铺里看斜对面灯火辉煌酒楼的人现在是罗锋,孟星魂还在千里之外的韦恩庄园里,在终结者机器人的监督下苦练天马流星拳。
这时正有一群人嬉笑着从酒楼中走出来,有男有女,大多数都是很年轻,很快乐,看他们的衣着,就知道必定是富家子弟。
他们的笑声很响,说话的声音也很响。
“今天谁喝的酒最多?”
“当然是小蝶。”
小蝶是个穿着大红披风的女孩子。这时有个少年又冲入酒楼,提着个酒樽出来,送到小蝶面前。
小蝶没有说话,也没有拒绝。
她只是微微笑着,拿过酒樽,立刻就一饮而尽。
酒量这么好的女孩子并不多,罗锋也喝酒,未免多瞧了她一眼。
看着她绝美的俏脸,独特而又充满诱惑力的风姿,罗锋哼起了歌:“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这改变孟星魂命运的一瞥,被罗锋给抢了。
他倒是没急着给剧情女主角打分,而是十分紧张地打开了显示屏。
“剧情世界剧情线进展度:25%
剧情世界世界线扰乱度:60%
主神警觉度:56%(击杀两名轮回者10%,一名D级剧情人物1%,直接对剧情主角施加影响30%,对剧情女主角施加影响10%,对剧情主要配角施加影响5%)”
警觉度立刻飙升了20%,已经达到了危险线,接下来搅乱剧情可不能太随性,哪怕再杀一两个配角主神就要开启举世皆敌模式了。
不过罗锋也松了口气,孟星魂邂逅小蝶并相爱是流星蝴蝶剑剧情的另外一条主线,重要度跟孟星魂被逼着杀孙玉伯几乎相同,还略有超出。
这个剧情世界的结局便是孟星魂快乐地接盘,和小蝶母子俩过上了平静美满的隐居生活。
光给孟星魂编织一个未来是不行的,必须给小蝶母子安排一个未来,这个世界的剧情线进展才能提升至100%开启脱离通道。
罗锋直接斩断了二人的姻缘,冒的风险绝对不小,有可能剧情线进展卡住,也有可能主神警觉度飙升突破70%。
至于剩下那些角色,别人的死活罗锋不屑搭理,就没一个好人,自相残杀死光光才好,就算没死绝,阿卡姆疯人院的空床位多着呢,足够他们安度晚年了。
也许可以给小蝶和叶翔牵个线,毕竟小蝶的孩子很可能是叶翔的。
总不能这个盘由罗锋来接吧?
不过,罗锋却不打算给小蝶叶翔二人牵线,小蝶配不上已被罗锋改造过的小孟,叶翔同样也配不上小蝶。
还是让剧情人物们放开那个女孩,让罗锋亲自来吧。
等罗锋查看完显示屏,再抬起头来,发现小蝶已经走了,只有一个黑披风少年在痴痴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
很久很久以后,他忽然又冲进了这饭铺,大声道:“老板给我来壶酒,用大壶。”
这少年忽然向罗锋招了招手,道:“一个人喝酒真无聊,你陪我喝一杯好不好?我请你。”
罗锋笑嘻嘻地走过去,道:“好呀,不过你为什么要喝酒呢?。”
少年忽然长长叹了口气,苦笑道“你若遇见一个像那么样的女孩子你也会喝酒的。
罗锋道:“哦?”
少年道:“我说的女孩子,就是刚才穿红披风的那位,你看见了没有?”
罗锋道:“刚才的女孩子很多。”
少年道:“但她却跟别人不同,有时她对我比火还热,有时却又冷得像冰。”
他忽然重重一敲桌子大声道:“遇见这么一个女人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
罗锋冷声道:“我要是你,就离她越远越好。”
那少年瞪大眼睛,怒道:“你凭什么要我离开她?”
他竟恼羞成怒,挥起拳头打向了罗锋的脸,罗锋伸出中指挡住了他的拳头,习惯性地对他晃了晃手指。
出手挡少年的拳头不是怕拳头打在脸上会疼,罗锋的脸皮太厚也太硬,怕这少年的嫩手砸上去会断。对于实力太过低微的人,罗锋都是抱着保护可爱小动物的心情,尽量避免不经意间伤害到他们。
罗锋叹口气道:“你的女神,也许是别的男人的婊子,那个男人会因为你把他的婊子当女神而揍你,以你这么弱的身子骨,那男人一拳就能打死你。”
少年不懂武功,根本不知道罗锋的厉害,犹自在叫着:“你敢说她是婊子,我才要揍你!”
罗锋耸耸肩,一指头点出,那少年就乖乖坐下,酒意上涌,趴在桌上沉醉不起。
走出门时候,还听到这少年在喃喃自语,道:“小蝶小蝶,你对我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你为什么总是要我受不了……” 第三十二章 诚意
水并没有凉,但夜色己笼罩大地,约会的时间已过了。
她并不着急,还是懒懒地躺在温水里。她知道约她的人定会等。
何况,他等不等都没有关系。
小蝶赤着娇美的身子,躺在浴桶中想着刚刚发生的事,她刚才在诗集中最喜欢的那首词的夹页里发现了一只蝴蝶书签,那是一只十分美丽的蝴蝶,却已经死了,干掉了。
为此她责问兰兰,为何要伤害这么美丽的一只小生命。
她总是不懂,人为什么要对蝴蝶这么残忍,人捕杀野兽,是因为野兽伤人。人奴役牛马,烹杀中羊,是因为这些家畜是人养育的。
可是蝴蝶,它是那么善良,那么无辜,它为了人间的美丽而传播花粉,却没有想要人对它报答。
人为什么还是偏要对它这么残忍?
兰兰的回答却让她陷入了深思。
兰兰说,我去捉它,只不过是因为它很美,很好看。
“美”难道也是种罪恶?
为什么越美丽的生命越容易受到伤害?
兰兰又说,我其实并不想伤害它。
你虽然不想伤害它,但它已死在你手上。
兰兰嘟起嘴,说,但现在它还都和活着时同样美,我若没有去捉它,它现在也许已经死在阴沟里,也许已被吃进了蜘蛛的肚子。
小蝶怔住了,她不能不承认兰兰的话也有道理,这蝴蝶虽已死了,但它的美丽已被保存,已被人欣赏。
它的生命已有了价值。
蝴蝶如此,人也一样。
一个人是死是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生命是否已有价值?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这首词便是那只蝴蝶的墓志铭,一首名传千古的好词,葬了一只朝生暮死的蝴蝶。
……
花公子穿着大红的斗篷站在树下,一弯新月桂上树梢。
夜空己深了,她为什么还不来?
花公子的确己等得快要疯了,恨不得立刻冲到她家里去问她。
可是他不敢。
他不敢做任何一件可能让她不高兴的事。
有时他也会替自己生气,气得要命,觉得自己本是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被她如此欺负。
他甚至诅过很多次咒,诅咒以后绝不再去找她。
可是他不能。
他的人就像是自已被一根看不到的绳子绑住,拉着他去找她。
只要一看到她,心里立刻充满柔情蜜意,怒气早已不见了。
黑暗中忽然走出来一条人影。花公子的心一跳:“她来了。”
不是。
这人的脚步踉跄,看来是个醉汉头上戴的帽子也歪下来了,遮住了大半个脸。远远就嗅到有一陈陈酒气。
花公子皱皱眉。他自己没有喝酒的时接,总是很讨厌喝醉了人。他自己喝醉了的时候.却认为自己豪爽而可爱。
他希望这醉汉快点走过去,这醉汉却偏偏向他走了过来,忽然道“你在等人?”
花公子昂起头根本不屑理睬。
醉汉喃喃道“我也等过人,但要是值得等的人,我才会等,你的呢?’
花公子冷冷道:“你管不着。”
醉汉笑道:“我当然管不着,但你等的若是个婊子,那就太冤枉。”
花公于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忽道“你说什么?”
醉汉道:“你等的不是婊子,难道还会是个皇后?”
花公子道:是又怎样?”
醉汉又笑笑道:“她也许是你的皇后,却是我的婊子。”
花公子大怒挥拳,拳头还未打上他的脸,忽然觉这醉汉一双眼睛锐利如刀,完全没有半分醉意。
醉汉冷冷地瞧着他,锐利的眼睛中似乎还带着几分嘲弄的意思。
花公子的心一跳,道:“你莫非知道我等的是谁?”
醉汉道:“你等的是小蝶,是不是?”
花公子动容道:“你认得她?”
醉汉点点头,道:“我怎会不认得,她既是你的皇后,也是我的婊子。”
花公子猛然一惊,他依稀记得昨夜醉倒之前,有一个年轻的男人跟他说过类似的话!
花公子的怨气却再也不能忍,拳头再次挥出,刚刚及这醉汉的时候,突然觉得胃部阵剧痛仿佛有根尖针直刺进去。
他疼得弯下腰,醉汉的膝盖已撞上他的脸。他只觉眼前冒出一片金星,仰面倒下,鼻子里流出的血比身上的斗篷更红。
毕竟不是每个强者都如罗锋一般爱护小动物,有些强者喜欢把可爱的、幼稚的小东西摧残一番,看着柔弱的生命在绝望中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慢慢死去,心中会有莫名的满足感。
……
小蝶还在浴桶中,她觉得水有些凉了,想要起身穿好衣衫,前去赴约。
就在她坐起身,想要站起的那一刻,一只手从背后伸出来,抱住了她盈盈一握的蛮腰。
浴桶里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环住小蝶的腰,那男人将脸凑在小蝶颀长白皙的脖颈边,深深嗅了一口。
他在她耳边道:“你不必去赴约了,你约的那位公子现在正被人狂殴,等你赶去,只能看到一团扭曲的烂肉。那场面很恶心的。”
一般的女孩子若是在洗澡时浴桶里突然冒出个男人抱住自己,一定会手捂着胸口大声尖叫。
但小蝶没有尖叫,她只是叹了口气,喃喃道:“他还是个孩子,他做错了什么?”
身后那人,徐徐答道:“是呀,一个健康少年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谁也不能说他错。但他却也错了,错得离谱。”
小蝶歪着头问道:“他错在哪里?”
那男人笑道:“你没听说:‘菜就是原罪’这句话么?他的情商不足以驾驭你这样的女孩子,他的智商不足以听人劝导规避危险,他的武力不足以保护你,甚至不足以自保,他还巴巴地凑上来,这跟飞蛾扑火有什么两样?”
小蝶笑了,笑中带着泪,点头道:“这么一说,他还真是错了,错得离谱呢。我早该告诉他,我不是他的对象,我早就应该知道会有这样的苦果的。”
那男人摇头道:“没有用,你告诉他,他也不会信。飞蛾不知道火会将自己烧成灰烬吗?恋爱中的人就像飞蛾,是没有理智的。只有他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他,这事才能避免。”
小蝶已忍不住泪流满面:“是了,我就不该见任何男人,安心地做他一个人的婊子。”
她擦去眼泪,转过头来,美目冷漠地盯着背后的年轻男人。
她意外地发现那男人长得很英俊,年轻得过分的面孔上带着的玩世不恭的笑容,却有着超脱年龄的成熟。
这是个有故事的年轻男人,任何女孩子第一眼看到他,就会对他感兴趣。
只是他手很不老实,已经在她娇嫩的身子上转了几个来回,该摸的地方和不该摸的地方都摸遍了。
小蝶道:“你难道不知道我也不该见你么?就算你是那人的左膀右臂,是他最凶猛忠实的一条狗,他知道了你现在对我做的事情,也不会放过你。”
那人耸耸肩,无所谓道:“那人对你来说也许是地狱魔神,但对我来说却如蝼蚁一般,你约的那男孩子我看着也挺顺眼,若你诚心诚意地求我,我现在赶去将他救下来不过是举手之劳。”
小蝶挣脱了那人的怀抱,从浴桶中走出来,跪倒在浴桶前,五体投地,深深地朝他行了个大礼。
如果一个女孩子什么都没穿,像这样跪倒在一个年轻男孩子面前,行这样的礼,那她一定很有诚意。
罗锋也不禁被小蝶的诚意打动了。
小蝶跪拜完,跪坐着直起了身子,摆出一个诱人的姿势。
那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姿势,尤其是像小蝶这样美的女孩子摆出来,会让每个看到的男人魂不守舍。
罗锋也不禁咽下口水。
小蝶眨着水盈盈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如果你能将那人顺手打死,小蝶的一切都是你的。” 第三十三章 三拳
醉汉垂头望着花公子,喃喃道:“奇怪,这人的鼻子虽已歪了,却还是不太难看。”
花公子喘息着,想站起来。
但醉汉的脚已飞来。他只觉腰上一阵刺骨的酸痛,而且五官都似巳变形,嘴里满是破裂的牙齿。
醉汉慢慢地点了点头,道:“这样才好些了,但我还可以让你变得更好些。”
花分子不再脑怒只有恐惧,颤声道:“你……为什么要对付我?”
醉汉谈谈道:“因她是我的婊子,我一个人的婊子,不是你的。”
他再次冷笑着举起了拳头,想要将那张五颜六色的脸变得更好看些。
一只手忽然从身后伸过来,按住了他的胳膊,就这么一按,他便使不上力气,拳头缓缓落下来。
一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身后,无声无息地阻拦他出拳,想必无声无息地取他性命也不是什么难事。
醉汉一刹那间汗水就爬遍全身,酒气全部散了出来,立刻就醒酒了。
他猛地转过身去一脚扫过,却扫了个空。
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那里,笑眯眯地看着他道:“兄台莫激动,我保证打不死你,打死了你我也会有大麻烦。”
已经醒酒的醉汉警惕地道:“你是谁?”
年轻男人道:“我姓陆,名仁甲。我是谁不重要,但你可知道你打的人是谁?”
醉汉扫了那已经被他打得面目全非的红披风公子哥一眼,细细回忆一番,却是不知道那公子哥到底属于哪个武林世家。
他已派人查过,那公子虽姓花,祖上却没有叫花无缺、花满楼的祖宗,只是个城里大商人的儿子,那大商人见了他也只敢爬着来爬着走。
醉汉道:“他是谁?”
年轻男人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我看他不像坏人,所以我想问问你,为何要打他?”
醉汉笑了,道:“我打人还需要理由么?”
年轻男人也笑了,鼓掌道:“说得好!”
然后他便打出了一拳,这一拳速度并不快,也不是什么精妙的武功,甚至根本全无变化。
醉汉一瞬间就看出这一拳有十八处破绽,他能想出三十七种破解的方法,但下一刻他的鼻子就被打中了,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年轻男人上前一步,揪住醉汉的脖领,一巴掌抽在他脸上,却似开了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
醉汉原地转了一圈,捂着挨打的脸颊,听着耳朵里嗡嗡的回音,摔倒在地。
年轻人还不打算放过他,上前一步骑在他身上,一拳砸在他眼角,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
这三下打得醉汉面目全非,比那花公子还要凄惨几分,但正如年轻人所说,力道却还不会将醉汉当场打死。
醉汉被压在身下,眼前出现了重影,头晕目眩,咬着碎裂的牙道:“你为何要出手对付我?是万鹏王派你来的?”
年轻人道:“万鹏王是哪路野鸟?我打你还需要理由么?”
醉汉惨笑道:“的确不需要,像你这般身手的人,想打谁便打谁!挨打的人还要感谢你,没一拳要了人命!”
年轻人道:“我是个讲道理的人,便给你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走路走得开心,忽然见到你在痛打一个我看着顺眼的漂亮男孩子,把那漂亮脸蛋都打烂了,于是看你不顺眼,就替你伯伯教训教训你,这个理由你能接受么?”
醉汉点头道:“很好的理由,这顿打我挨得不亏!”
年轻人也点头道:“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醉汉道:“我会去请天下最好的郎中给那位少爷治伤,然后跪在他面前让他痛打我一顿出气,再送上价值千金的赔礼。”
年轻人满意地站起来,在那醉汉的衣襟上擦了擦拳头上的血,背着手哼着歌走了。
“说走咱就走……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歌声传过来,醉汉觉得那歌调子豪迈,听起来有山东、河南、河北地方民歌的曲调,极配得上一个粗豪昂藏的江湖好汉形象。
只是那揍他一顿的年轻人并不粗豪,也不昂藏,整个人给他感觉活像是一头狡诈的狐狸与一头矫健的豹子结合的产物,完全配不上这首歌。
比醉汉还要狡诈的狐狸,他还从未见过,比他还要矫健的豹子,他也闻所未闻。
这人到底是谁?即便老伯站在他面前,也要敛去光辉,变作一个佝偻着腰,腆着大肚腩的普通老头子。
醉汉却不去想那么多了,他现在只知道,不管那人是谁,他交代的事情必须办到。
他颤颤巍巍地爬起身,走到花公子面前,恭恭敬敬、小心翼翼地将花公子搀扶起来,就好像一个手脚麻利,伺候惯人的小厮。
……
小蝶站在那里,面对灯火通明的繁华街市。
她身上的穿的红斗篷在灯光的映照下,更加鲜艳,溢彩飞扬,就好像蝴蝶的翅膀。
看着那年轻人哼着歌走向她,她笑了,笑起来很美,就好像一个看到心爱的丈夫回家的小媳妇。
可是她的笑容很快就隐没,就如昙花一现,随着她笑容消散,四周的灯光似乎都暗了下来。
她皱着眉道:“你为何不打死他?”
罗锋无奈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不打死他是为了保卫地球和平,拯救世界。”
那醉汉名字叫律香川,是流星剧情世界的头号反派,一个玩无间道玩出了花的男人。
任务面板上主神警觉度已达到了58%,律香川作为头号反派,被罗锋杀掉的话会增加30%的主神警觉度,直接进入举世皆敌模式。
若是罗锋为了自保收不住手再杀上一两个有名有姓的剧情人物,主神警觉度达到100%,开启灭世一击,或是一颗陨石砸来,或是太阳风暴异常爆发,或是伽马射线潮汐扫过,地球就在一瞬间毁灭掉了。
只不过罗锋骗人的时候别人往往相信,他说实话的时候反而没什么人信了。
小蝶哭了,哭得梨花带雨。
美丽的女孩子在男孩子面前哭泣,男孩子往往会手足无措,不知不觉就会答应女孩子提出的一切要求。
她哭着道:“就算不打死他,你能逼着他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下跪道歉,为什么不逼着他放过我?难道我在你心里,还没有那个漂亮的男孩子重要?” 第三十四章 回家
罗锋静静地站在哭泣的女孩子面前,静静地等她哭完。
这个过程并不难熬,实际上罗锋挺享受,有个美得像花儿一样的女孩为你哭泣,哭起来也是沾着晨露的花蕊般那么好看,这样的美景不是随便就能欣赏到的。
他就那么站着等了很久,等到小蝶的眼泪哭干,递过去一只手帕。
看着她擦干泪痕,罗锋突然道:“你相信一见钟情?”
小蝶眨着有些微微发红的眼睛,想了想点头道:“相信。”
罗锋笑了,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她:“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小蝶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就好像他的脸上长出来一朵花,那朵花还是一朵奇葩。
但她笑了:“也许你可以请我喝酒,要知道女孩子喝过很多酒之后眼睛会变花,说不定就会对你一见钟情了呢。”
罗锋摇头道:“我见过你喝酒,我知道你喝过很多酒之后只会更清醒,眼睛只会越来越亮。”
小蝶有些意外,她问道:“你倒是挺了解我,还知道我什么呢?”
罗锋道:“你身材很好,皮肤也很滑嫩。”
小蝶瞪他一眼,没有生气反而咯咯地笑了起来。
罗锋也笑了,忽然道:“假如你今夜遇到一个脸色苍白的男孩子,他看起来很自卑,很孤独,总想把身子藏起来,又有些厌世,在河边徘徊的时候旁人看了总觉得他是要跳下去。你会请他去喝酒么?”
罗锋对原剧情中孟星魂和孙小蝶一见钟情的桥段非常之不理解,就孟星魂没被他改造前的那副失魂落魄的吊样子,别说是孙小蝶这样的美女,就是村口李大妈看了也犯膈应啊,他除了花钱买女人之外,想跟美女有交集比现实世界里穿着卡通人物体恤衫,满脸油和青春痘的死肥宅都难。
孙小蝶连个富商家的帅气公子都看不上,眼睁睁看花公子被律香川活活揍死,心中毫无波动,怎么就能看上他?
难道这女人得了没男人会死的病?还是跟天龙八部里的刀白凤一样,为了报复献身乞丐?刀白凤至少能送段正淳一顶绿帽子,孙小蝶早就给律香川戴过绿帽子,再添一顶又有何用?
所以他才忍不住发问,想要弄个清楚。
小蝶又认真想了半天,道:“不会。”
罗锋道:“我知道你生在一个武林世家,家里有很多武功高到不可思议的男人,你虽然不懂武功,但耳濡目染之下,是不是也能看出一个男人武功是强还是弱?”
小蝶点头道:“是的。”
罗锋道:“如果那个要跳河的男孩子你看了突然发现他武功很高呢?”
小蝶的脸色变了,她垂下了头,叹口气道:“也许我会邀请他。”
听孙小蝶如此说,罗锋了然地点了点头,这个疑问算是解开了,孟星魂跟花公子最大的区别就是武功高。
罗锋道:“极西之地有位姓荣的博学之士写了一本书,里面提到了一见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男人心中住着个女人,女人心中也住着个男人,偶尔人在梦中的时候能见到心中住着的男人和女人,只是看不清那人的面孔,但能记住那人给自己的感觉。当你看到一个人,给你的感觉跟梦里那人一样,就会对他一见钟情。”
小蝶思索着道:“你的意思是我一见钟情的不是你,也不是那个要跳河的男孩子,而是梦中的那种感觉?”
能让一女孩子像活在美梦中一样自由而安心,帮她扫清阴霾,驱走噩梦的男孩子,很难不会让那个女孩子一见钟情。
孙小蝶现在最缺乏的并非金钱和帅哥,她极度没有安全感,谁能让她感到安全,她就会对那人充满好感。
小蝶道:“你这人真有趣。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男人。”
罗锋朝她勾勾手指道:“走吧,去你家,我们聊聊。”
小蝶脚步轻盈地跟在他身后,咯咯地笑着,笑得像个天真的小丫头,仿佛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小花园,在他身边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了,一切的烦闷与苦楚都不敢靠近。
靠近了,只要他随手打出三拳,一切妖魔鬼怪都要跪在地上讨饶。
跟这样一个有趣又强大男人一起回家能做很多很多事情。
回到家,也许两人可以喝喝酒,喝喝酒,也许两人可以聊聊天,聊聊天,也许两个人就会抱在一起,抱在一起,也许两个人就会相爱……
有些人本来是天南地北各在一方,而且毫无关系,但他们只要一见面就忽然被粘在一起分也分不开,甩也甩不掉。
缘分就是这样奇妙。
可是走着走着,她笑不出来了,她摇着头道:“这不是我家的方向。”
罗锋回头道:“怎么不是?”
小蝶道:“这不是,我们之前不是从这里来的……”
罗锋转过头,脚步不停:“你有很多个家,但有家人的家才是真正的家,不是吗?”
小蝶紧紧咬着嘴唇,她再次深深地垂下头,那梦想中的花园美景慢慢飘远,眼前的男人的背影就好想一堵高墙挡住了一切,根本不知道墙后面究竟是花园,还是坟茔。
她有两个家,一个家在绣楼,在那里她与男人们见面,还有一个家是个有花圃的小宅院,里面藏着她的孩子,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宝宝。
藏着孩子的家就连律香川也不知道,眼前之人又是怎么知晓的?
这个神秘男人似乎对她的了解很深,之前被他逼问时,小蝶竟都不敢说出半句谎言,她知道自己说慌那男人一定能看穿,不会像花公子一样被她几句话就哄得晕头转向。
她颤声问道:“你到底是谁?”
罗锋头也没回道:“我姓陆,名仁甲。”
她接着问道:“你想要对我们做什么?”
罗锋转过头来,送她个温暖的笑脸:“到了你就知道了。”
笑容很温柔,就好像情人准备了惊喜的小礼物即将要呈上来似的。
但小蝶的心却已坠入冰窖,这男人会呈上来什么呢?是一颗孩童的头颅还一具美艳的女尸?
老伯在江湖上有很多朋友,同样也有朋友数量两倍以上的敌人。
几乎没有人知道小蝶是老伯的女儿,因为老伯从来没有承认他有一个这么丢人现眼的女儿。能知道老伯有女儿和外孙的人,不是爱老伯爱得发疯,就是恨他恨得入骨。
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你的敌人永远比你的朋友更了解你。
老伯是杀不死的,他几乎没有任何弱点。
拿他的女儿和外孙,而且是他并不喜欢的女儿和外孙来当做弱点威胁他,能起到几分效果?
只怕半分都没有。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是弄死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而已,比吃饭喝水都简单的事情,万一有半分效果,那便值得一试了。
小蝶知道她逃不了,她都没办法从那人身边逃开,更不要说三拳就能将那人的脊梁骨都打断的陆仁甲了。
小蝶忽然想笑,她想起了那只变成书签的蝴蝶,变成书签也许是它最好的归宿,总比死在阴沟里,吃进了蜘蛛的肚子要好得多。
她边流泪边笑着跟罗锋走回了家。
……
小蝶和他并肩走上了花圃间的小路。
很静,静得几乎听得见花瓣开放的声音,她觉得这条路大概就是通向奈何桥的黄泉路吧,路旁绽放的牡丹也越看越像彼岸花。
他们慢慢地走在铺满了细碎石子的路上,屋子里竟立刻有人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
一个孩子的声音叫着道:“是不是姨娘回来了,宝宝要出去看看……宝宝要出去看看。”
曾经小蝶走到这里的时候,总是担心听不到那脆生生的喊叫,但她今天却多么希望听不到那声音,哪怕是他被人牙子拐走了也好,不要出来。
开门了,一个睡眼惺松的小姑娘拉着个三四岁小孩走出来。
这孩子圆圆的脸上也满是睡意,用一双又白又胖的小手揉着眼睛,看到小蝶,立刻笑着,跳着,挣脱了那小姑娘,张开双手奔过来。
他叫着道:“娘娘回来了,宝宝想死了,娘娘抱抱宝宝。”
小蝶也甩开了罗锋迎上去,道:“宝宝乖乖,快来给娘娘香香脸。”
她紧紧抱起小孩子,像是再也舍不得放开。
那小姑娘的眼睛里己无睡意,正吃惊地瞪着罗锋。
罗锋笑眯眯地走过去,蹲在小孩子身边,变戏法似的手里就出现了一根五颜六色的棒棒糖。
小孩子看到了糖果,伸出肉嘟嘟的小手便要去抓,小蝶却忽然猛地拍开了那只小手,仿佛那块糖是一条毒蛇!
男孩抿着嘴,摸着被打疼的小手,万般委屈地看着小蝶,眼泪在眼眶里直转,想要哭,却不敢哭出声。
他不想在妈妈面前哭,因为妈妈总是愁眉不展,悄悄流泪,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却知道自己不喜欢看妈妈哭,在妈妈面前他总是笑着的,闹着的,好让妈妈也少哭。
小蝶却已忍不住,抱着孩子压低声音失声痛哭了起来。
罗锋挠挠头,讶异地看着这一幕生离死别般的惨景,不知道到底小蝶是在闹哪样。 第三十五章 不肯出手
罗锋在跟宝宝玩,宝宝就坐在他的膝盖上,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在宝宝的眼里,没有哪位叔叔像这位陆叔叔这么好玩了,他总是能变戏法似的凭空变出各种颜色的糖果和果子,每一种都好吃得不得了。
他还会拿出一些宝宝见都没见过的玩具,比如那些四四方方的小傀儡,陆叔叔说那叫变形金刚。
陆叔叔还会唱很多童谣和儿歌,比妈妈懂得的儿歌还要多许多倍,比如那首《爸爸去哪儿》就很好听,陆叔叔还教他对唱呢,听得一旁的妈妈笑中带泪。
孩子是最能读懂人心的,宝宝知道这位陆叔叔很喜欢他,也很喜欢跟他玩,一点都没有不耐烦。
不过他已经开始困了,眼皮越来越沉,他不想睡去,怕醒来就见不到好玩的陆叔叔了,所以他一直在强撑,小孩子的精力就是这样,上限只有五十,四十八的时候还神采飞扬的大笑呢,到了四十九就会突然间睡过去。
宝宝趴在罗锋的怀里睡着了,照顾宝宝的小姑娘走过来,从罗锋怀里接过孩子,抱着他去床上睡。
小蝶一直在紧张地盯着这个自称陆仁甲的年轻男人,渐渐的她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她是一个母亲,她能看出来某个人是敷衍还是真心喜欢孩子。
目送着宝宝离开房间,小蝶道:“你很喜欢小孩子?”
罗锋微笑着道:“是啊。”
小蝶道:“你为什么喜欢孩子呢?”
罗锋苦笑道:“我的工作压力太大,干的事情太费心力,跟小孩子玩的时候不用费神劳心,对身心都是很好的放松。”
老年人都很喜欢看到孩子玩耍,因为他们的生命力渐渐衰弱,就要直面死亡,所以爱看到有生命力的事物来冲淡死亡逼近的惶恐不安。
罗锋行走诸天,手底下光人命就上百万,孟星魂杀了十一个人就厌世轻生了,蝙蝠侠为了不变成无底线的恶魔谨守着不杀之誓,罗锋的心理健康自然也会是个问题,喜欢小孩子、爱护小动物,是一种很好的调适心灵的方法,类似的方法还有很多。
小蝶道:“如果你杀了那人,我就嫁给你。”
罗锋摇头道:“可你并不爱我。”
小蝶道:“我爱……”
在罗锋仿佛能看穿一切的目光注视下,她说不下去了。
在狮群里,如果一头母狮子生下一头小狮子,而小狮子的父亲死掉了,其他的雄狮会想方设法趁母狮子不备将小狮子咬死,这样母狮子才会再次跟别的雄狮欢好,要不然,母狮子的心永远只会被小狮子占据。
不过,想要在母狮子的保护下咬死小狮子,对于最强壮的雄狮来说也非易事,护犊子的母兽发起狂来,狮子王也抵挡不住。
律香川只怕无时无刻不想杀了这孩子,他怕杀了孩子小蝶跟着孩子一起去死,才没有动手。
像个溺水挣扎的人一样,小蝶没有选择救命稻草的权利,任何一个能干掉律香川,或者将小蝶和孩子带离律香川身边的男人都是她的一见钟情,假如那个男人再年轻一些,英俊一些,对孩子好一些,就完美了。
孟星魂是个很聪明,但又很单纯的男人,他可以用最聪明的办法杀死男人,但面对女人时却单纯得像个孩子。
他有过很多女人,有过很多女人不代表他懂女人,就好像一个屠夫杀过很多猪,不代表他会杀人一样。
像万鹏王的家姬黛黛那样的女孩子就不懂得看男人,她毫无保留地爱上了小武,结果在原剧情里小武眼睁睁看着她被十几个男人蹂躏而死却无能为力。
小蝶跟花公子若即若离,原剧情里却是小蝶眼睁睁看着花公子被蹂躏而死,然后感叹伤怀一两个时辰,当夜就找上了孟星魂玩一见钟情,天堂里的花公子若是知道了,肯定要哭喊一句:“备胎不是人吗?备胎就没人权么?备胎就该死吗?。”
在这个十分严酷的世界里,花公子和小武是一类人,孟星魂和律香川是另外一类人。
弱者,强者。
像小蝶这样有故事的女人,不但一眼能看穿一个男人爱不爱她,还能看出一个男人有没有资格爱她。这是在这个严酷世界生活的美丽的女人们求生的本能,没这项能力,就要死得很惨。
事实上这个世界里有名有姓的漂亮女人几乎都死得很惨,比如孙老头的女儿、黛黛、高寄萍、律香川的妻子林秀、耍小聪明的华凤凤……
在女人面前,孟星魂一点都不懂得掩饰,连糊弄一下花钱买来的女人都不会,他见到小蝶的时候正是心灵最脆弱的时候,与他强悍的身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男人最脆弱的时候,底线是非常低的,接盘在旁人眼里是悲剧,在孟星魂心中却是有了归宿,有了家。
第二天小蝶便带着孟星魂看孩子去了,给孟星魂最后一项考验,孟星魂通过了考验,二人终成眷属。
小蝶爱孩子多一些还是爱孟星魂多一些?
肯接盘的孟星魂才是小蝶的一见钟情,不肯接盘?天亮说拜拜,小蝶在二者之间做出选择的判断时间不会多于一秒。
这场一见钟情的爱情并不浪漫,反而很现实。
孟星魂是流星世界里最适合小蝶的男人,但罗锋却不认为现在的孙小蝶是最适合孟星魂的女人。
不过这不代表罗锋看轻小蝶,任何人都不能看轻一个为了保护孩子付出一切的母亲,何况小蝶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她唯一的武器只有漂亮的外表和女人的心计。
小蝶直接道:“你到底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才肯帮我杀了他?”
说着,她便开始解衣襟。
罗锋摆手道:“这倒不必,若是我想得到你,之前在浴桶里早下手了。”
小蝶叹口气,她眼中透出决绝之色道:“我不会拿爹爹的命换宝宝的命。”
罗锋摇头道:“我跟孙玉伯无冤无仇,从未想过利用你们母子对付老伯。”
小蝶实在忍不住,怒道:“你为什么不肯杀他?”
罗锋道:“我说过了,为了地球和平,我不能杀他。”
小蝶道:“你可以让他放过我们母子。”
罗锋摇头道:“你知道那人是什么样的人,我可以逼他给一个公子哥下跪道歉,这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丢脸的事情而已,脸值几个大钱?他为了自保连朝夕相处的妻子都能出卖,区区丢脸又算什么?”
小蝶闻言若有所思。
罗锋继续道:“但我若是逼他放走你,他会认为我跟老伯有关系,会尽一切手段对付我,打不过我不代表毒不死我,暗算不了我,围杀不了我。即使他对付不了我,也会对付你,宁可毁了你也不让别人得到你,大不了鱼死网破,我只是个过客,不会时刻跟随在你身边……”
小蝶深深地叹了口气,道:“你真残忍,你不该让我看到希望,再拒绝我。如果像你这样的人都救不了我,我就真的只剩下绝望了。” 第三十六章 克死男神
罗锋道:“难道你就从来没想过不依靠男人,只凭自己的力量改变一切?”
小蝶笑了,笑的很淡漠,只是稍稍扯了扯嘴角,就好像她已经没有力气笑,却不得不被罗锋的话逗笑。
罗锋接着道:“我不会帮你杀人,也没法半步不离的保护你,但我可以赐予你力量。”
小蝶的眼睛瞪大了,就好像看到了一个神仙,她索性直接问了出来:“你是神仙么?”
罗锋点头道:“是!”
小蝶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水汪汪的,不过她看罗锋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根神棍。
罗锋无奈地叹口气:“为什么我说实话的时候从来没人信?”
小蝶嗤笑道:“神仙就长你这样子?至少留三尺长须,换身道袍背把仙剑再来吧。”
罗锋虚抚着不存在的白胡子悠然道:“皮囊而已,凡人就是被色迷了眼,看不透空啊。我这样子的仙人稀奇么?还有仙人留着癞痢头,全身是泥,帽儿破、鞋儿破、一把扇子破呢,还有仙人是个瘸子拄着拐呢,甚至有仙人变成美女蹭大款的车……”
小蝶也是个读诗书的女子,她知道陆仁甲说的是济公活佛、铁拐李和火德星君。仙人多好变化形象来点化俗人,用血气方刚小青年的形象下凡点化一个妙龄女子也并非不可能。
小蝶还是怀疑道:“神仙也会跑来凡间非礼女孩子?”
罗锋的眼睛弯弯起来道:“我是好色仙人。”
小蝶讶道:“仙人也有好色的?”
罗锋道:“那可不,仙人还有非礼嫦娥的,有下凡抓皇后当压寨夫人的,咱们中原因为上面管得严,河蟹大神厉害,好色仙人少。那极西之地的仙人可还有变成公牛去勾搭美女的,红杏出墙的,甚至有搞自己亲女儿亲兄弟亲妈亲孙女亲爷爷亲奶奶的,那叫一个乱。”
小蝶知道非礼嫦娥的是猪八戒,算个仙人,下凡抓皇后当压寨夫人的是菩萨的坐骑金毛犼,这只怕不算是仙人吧,勉强算个仙兽。
那极西之地的仙人传说她就完全不知道了,乱成那个样子也配做仙人,简直是一群禽兽啊!
罗锋接着道:“好色仙人最好为人师,我就认识另一位好色仙人,他自己的本领也就一般般,但教徒弟的本事那叫一个厉害,做好色仙人的徒弟,你保证吃不了亏,上不了当,一期学不会下期免费再学。”
小蝶斜着眼看他,越发觉得这人在胡说八道。
罗锋仿佛没看到小蝶鄙夷的目光,继续道:“那好色仙人每一个徒弟本领都强得不得了,第一个徒弟号称‘金色闪光’穿梭空间如闲庭信步,比茅山那个只会穿墙的小道士厉害多了。剩下几个师兄弟组成了一个秘密组织,本来打算保卫地球维护世界和平,结果最后被人欺骗利用,差一点就灭了世,就连他们师父好色仙人都无力阻止了,你猜那好色仙人怎么办?”
小蝶冷冷地道:“他怎么办了?”
罗锋道:“好色仙人又收了个徒弟,那徒弟资质还很差,甚至智商都有些问题,是个直肠子傻徒弟。未曾想那傻徒弟自从跟了好色仙人,本领是突飞猛进,也就三年多功夫修得一身绝顶仙术,便将师兄弟们统统打败,还击败了利用他师兄弟的幕后黑手,拯救了整个忍界!”
讲完了故事,罗锋清清嗓子对小蝶道:“现在有个好色仙人站在你面前,与你有缘,想要点化你,收你做徒弟,还不快快下拜,这等机缘可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呢。”
小蝶冷着脸道:“你说的那好色仙人的徒弟中有女孩子么?”
罗锋一愣,思考了片刻,一拍巴掌道:“怎么没有,有一个啊,名字叫小南!”
小蝶道:“那个叫小南的女孩怕是个嫫母、钟离盐般的丑八怪吧?”
罗锋摇头道:“小南姑娘可是个气质极佳,性格温柔的大美人呢!”
小蝶道:“那小南姑娘就没遭了好色仙人的贼手?”
罗锋尴尬道:“好色仙人给小南当师父的时候,小南年纪尚幼,还是个孩子呀,好色仙人虽有些好色但也不会如此下作的嘛。”
小蝶道:“我可不是个孩子,我都有孩子了。”
罗锋不悦地嘟哝道:“几块豆腐换你一身本领,你还挑三拣四,别的小姑娘哭着喊着求我,我还不屑吃哩。”
小蝶深吸口气,知道自己打不过他,被如此愚弄也只能忍着,她展颜一笑道:“那这位好色神仙哥哥,小蝶肉体凡胎,有眼不识泰山,不若您露一手仙术让小蝶开开眼界,小蝶便信了。”
罗锋道:“这简单!”
说罢他一拍手一只小孩子玩的竹蜻蜓就出现在手心,将那竹蜻蜓放在头顶,叶片飞速旋转起来,罗锋的身形缓缓飘起,浮在了空中!
小蝶惊讶得合不拢嘴,这人真的是神仙下凡,竟然能飞!
罗锋乃是武道侧高手,一身武功业已臻至化境,超越了大唐世界大宗师,达到突破先天谋求破碎虚空之境。
但武道侧有个很大的缺陷,除非达到高武巅峰,才能获得飞行能力遨游寰宇。
哪怕是达到了天子传奇、神兵玄奇等高武世界的中高层武力境界,想飞还是要靠神兵和法宝。
却是不如魔法侧、修真侧和异能侧高手,境界不高但飞行只若等闲。
他想飞还是要靠坐骑、载具或者黑科技。
在室内狭窄的空间里,罗锋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道具起飞,想起来储物空间里有个机器猫世界的竹蜻蜓,就拿来一用。
罗锋身体悬空,朗声吟道:“独自行时独自坐,无限世人不识我,唯有城南老树精,分明知道神仙过。”
他在屋里飞舞了一圈,继续吟诗道:“朝游北海幕苍梧,袖里青蛇胆气粗。三入岳阳人不识,朗吟飞过洞庭湖。”
吟罢抚着不存在的胡须朗声大笑:“呵哈哈哈哈……”
真是一派恢弘大气、飘逸脱俗的仙家气度!
然而帅不过三秒,正飞得欢,他一不小心失去平衡,控制不住竹蜻蜓,一头撞上了天棚,脑袋戳进了房顶瓦砾之中,两条腿乱蹬一阵,却发现被头卡得严严实实,蹬腿也没用,索性不再挣扎,两条腿安静地垂了下来。
竹蜻蜓虽是22世纪儿童用载具,但也不是谁都能拿来就用,哪怕是儿童自行车,想要熟练骑行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野比大雄当年练习竹蜻蜓可没少摔跟头。
这竹蜻蜓罗锋也就用过一两次,冷不丁拿出来耍帅,却是大意之下马失前蹄,这一下丢人丢大发了。
小蝶嘴张得看上去下巴都要掉地上了,她万万没想到,今天神仙跑到自己家里说要收她当徒弟,结果一个不小心撞死在自家房檐上,难道这份几辈子修来的机缘就这么完了,自己这克男人的命格连男神都能克死? 第三十七章 仙人收徒
脑袋插在棚顶,腿吊在半空的仙人沉默了半天,以至于小蝶都打算叫人给仙人收尸了才闷声闷气道:“若我说这么作是故意的,你信是不信?”
小蝶被吓了一跳,以为仙人诈尸,仰着头细看一阵,见他胸口起伏,才知道那仙人没死,却是松了口气。
她憋着笑道:“仙人行事自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凡人哪里敢揣测上仙深意?好色神仙哥哥说什么小蝶都信。”
罗锋这才伸出手来,按住卡着脖颈的木楞瓦块,稍一用力就将脑袋拔了出来,身子飘飘然落在地面。
拍拍头上的灰,罗锋道:“你可曾见过有人用头撞破房顶却毫发无伤?”
小蝶摇头道:“这个真是没见过,我甚至都从未见过有人会用头去撞房顶。”
罗锋额头上冒起一根青筋,深深叹口气。手一拍一副黑色的墨镜出现在掌心,他戴上墨镜,手再一拍,一根黑色不知什么材质制成的小棍子又出现在手里。
他笑眯眯地对小蝶道:“本仙家给你看样宝贝,你盯着这棍子尖上的发红光的位置……”
小蝶却捂住了眼睛,道:“我才不看,那定是什么勾人魂魄的邪物。”
罗锋只好收起墨镜和那小棍子,叹口气道:“罢了罢了,也不是第一次了。本仙家就问你一句,愿不愿做我弟子。”
小蝶捂住眼睛的手指露出个缝,偷眼看了那仙人已将诡异的眼镜和更诡异的黑棒子收起来,才将手放下。
她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将灰头土脸的仙人看了个遍,推金山倒玉柱跪在罗锋面前,肃声道:“师父在上,请受弟子小蝶一拜!”
罗锋这才抚着不存在的长须露出欣慰的笑容。
……
坐在太师椅上,喝下了小蝶敬上的拜师茶,罗锋道:“乖徒儿呀,仙人收徒都会送些拜师礼,比如我那师兄太2真人收徒弟就送了乾坤圈、混天绫和风火轮,为师便也送你个见面礼吧。”
小蝶腹诽道小女子读书少你不要骗我,那是太乙真人,但她却没表露出来,甜甜地笑道:“那就多谢师父了,不知要送小蝶什么仙家宝贝呢?”
罗锋呵呵一笑,一拍手一套黑色紧身皮衣出现在手中,将皮衣递给小蝶,再一拍手,一根黑色皮鞭也以同样方式出现。
罗锋抚须道:“为师便送你一套宝甲,再送你一把神兵。快去将宝甲换上,给为师看看。”
小蝶见陆仁甲虚空摄物的本领,心中对他自称的神仙的身份疑心又降了几分,对那宝甲和神兵也有些跃跃欲试,却不知比起乾坤圈、混天绫和风火轮来会不会更胜一筹。
她向陆仁甲师父行了礼,抱着宝甲和神兵就跑去的厢房。
若二人还未有师徒名分,小蝶倒不在乎当着陆仁甲的面脱衣换衫,反正早已被这好色仙人看光也摸光了,没有藏着掖着的必要。
但二人现在已师徒相称,小蝶却是不愿在好色师父面前太过放纵,免得这仙人师父为老不尊,突然兽性大发酿出一场伦理惨案。
回到厢房,对着铜镜换上宝甲,越换小蝶越是心疑,这件宝甲穿在身上倒也合身,就是太过暴露,又太过贴身,该露的不该露的都露了出来,若是穿着宝甲走在大庭广众之下,实在太过羞人。
还好宝甲附带的头盔能遮住头面,只露出下巴,倒也不怕被人认出真容。
小蝶心说不愧自称好色仙人,也不知在哪座名山大川开辟修行道场,竟让女弟子穿成这样,实在有失仙人体面呀,只怕在众仙家之中也是个修真界败类。
等带上头盔,再一照铜镜,小蝶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大黑猫精化形成了人,那只黑色长鞭就如黑猫甩动的大尾巴。
不过,她却意外地觉得自己这个样子也非常好看,衣甲极为贴身紧绷,身材曲线被凸显出来,看起来神秘、威武、矫捷,有诱惑力。
小蝶有些扭捏地走出厢房,来到罗锋面前,罗锋见了抚掌笑道:“果然这形象才最符合你,将来若是你行走江湖,必须穿这身宝甲,以彰显我派威风。”
小蝶双手抱胸,她觉得穿成这样简直比光着还羞人,摇头道:“师父,不穿行不行呀,穿成这个样子行走江湖,江湖流言不把我传成妖女才怪!”
罗锋嘿嘿一笑道:“做妖女有什么不好,做妖女男人们才怕!难道你还想做只漂亮的蝴蝶被人夹在书页里晒干么?”
小蝶心中一动,抱着胸的手臂也放了下来,显得自然了很多。
罗锋道:“这是我一位朋友的遗蜕,那是个化形的黑猫精,一身皮毛化作这件盔甲,一条尾巴化作那把鞭子,你既得了她的宝物,也要继承她的遗志,从今往后便要让‘猫女侠’的名号在江湖中传扬。”
猫女侠?
小蝶回想自己穿上这身紧身铠甲的样子,还真相是一只大黑猫,只怕不用特意去传扬“猫女侠”的名号,以江湖人给别人起绰号的习惯,九成九也要被叫成“猫女侠”了。
罗锋盯着扮成猫女样子的小蝶看了半天,摇头道:“形似神不似,你缺乏猫女侠自信和不羁,还需为师多多调教……咳咳教导啊。”
小蝶耳朵很尖,听到罗锋装着咳唆前念出的那个词,心中警惕感飙升,用狐疑的目光盯着这位便宜师父,心道决不能被他趁机占了便宜。
罗锋道:“小蝶,你好像很喜欢蝴蝶?”
小蝶点点头。
罗锋又道:“那你喜欢见到蝴蝶就去扑的猫咪么?”
小蝶摇了摇头,道:“猫咪养不熟,前一天还在你怀里撒娇,第二天就逃走了,再过些日子,又忽然跑回来讨吃的,忽冷忽热,若即若离,让人觉得不安心。”
罗锋意味深长地道:“在那花公子眼里,你不就是只猫咪么?为何你能用猫咪的态度对花公子,却不敢用猫咪的态度对曾伤害过你的那个人?”
小蝶被问住,不知道如何回答。
罗锋道:“你其实有着猫咪的本性,只是被阴影压抑住了,就让为师帮你释放天性,让你对任何男人都敢拿出一副猫咪的姿态来吧。”
小蝶愕然,对所有男人都能拿出猫咪的姿态,那所有男人岂不会都像花公子一样神魂颠倒,无法自拔?
她会成为那样的女人么?小蝶也不禁有些期待了。 第三十八章 仙人传功
小蝶随着好色仙人来到一片荒郊野地,她心中有些忐忑,仙人说的是要带她到一处宝地,在那里传她武功。
本以为是山林间、瀑布旁一类风景秀丽的地方,二人却越走越荒凉,四周遍布孤坟废墟,荒草萋萋,甚至有白骨露于野地,不知是野狗还是野狼,红着眼睛叼着人的大腿骨尾随在身后。
怎么看都不像是去个好去处,倒像是要找个下黑手的地方,方便处理尸首。
“若是他想害我,在哪里不是一样,何必骗我到荒僻之处?”
小蝶这样安慰自己,但心脏就是不争气的砰砰直跳。
她已经相信自称好色仙人的陆仁甲真的不是凡人了,一个人如果三拳就能将律香川打服,他的武功在武林中便可以称霸,如果那个人还能悬空三尺盘旋飞舞,那么他运使的就不仅仅是武功了。
江湖上最最绝顶的轻功,哪怕是陆小凤在运使,也不可能飞。
当然,一个人一头撞破屋顶却毫发无伤确实很厉害,凡人也办不到,但一想起那仙人头插在房梁上,腿吊在半空的样子,小蝶就忍不住想笑。
可是,不是凡人,未必就是神仙,还可能是恶鬼、妖魔、精怪。
小蝶怕就怕在这里,她可从未从书里看到有神仙给自己女弟子穿一身凸显身材的黑色紧身衣的。
这段时间江湖上也有传闻,说徐家堡闹了妖精,一只黑色的大蝙蝠精将徐家堡祸害得不轻,咬死咬伤了上百兵丁,徐堡主和他的两个侄子也被妖精掳走,后来只回来一个侄子,却也被吸走了魂魄,变成行尸走肉般的傻子。
江湖传闻中荒诞不经的事情多数是假的,但也有一些更加荒诞不经的事情事后证明是真的,小蝶也是心有戚戚焉,越看前面带路的好色仙人越瘆得慌。
二人走着走着,来到一处废弃的烧瓷场,这里荒废许久,很多晾瓷胚的房舍都已倒塌,地上有很多尖利的碎瓷片,枯黄的野草肆意生长,狐狸在草间出没。
一座座像是扣在地上的大碗似的瓷窑看着活像巨大的坟茔。
好色仙人停下脚步道:“便是此处了。”
小蝶缩了缩身子,左右逡巡一番,小声道:“师父,为何要在这里练功,看着怪吓人的。”
好色仙人笑道:“乖徒儿莫怕,此地也就是荒凉一些,却是练功的好地方。看到那些瓷窑了么?我们便选一处最大的,在里面练功。”
小蝶皱眉看那最大的一处瓷窑,摇头道:“师父,那里面黑漆漆的,活像个大坟墓,我才不要进去练功。”
好色仙人脸一沉道:“像大坟墓怎么了,黑暗一些又怎么了?当年江湖上有个古墓派,门派就立在古墓之中,整日吃睡都在古墓里,那门派掌门和弟子也是一对男女,不过正与我们师徒反过来,师父是女子,弟子是男人。”
江湖上还有这种门派?小蝶只算半个江湖中人,对这些江湖往事了解不多,她倒是知道移花宫怜星邀月宫主的门派在一处山谷之中,有个名动江湖的男弟子花无缺。
知道拗不过师父,小蝶万般不情愿地走向了那处瓷窑,就要进入黑漆漆的窑洞口时,却被好色仙人师父叫住。
好色仙人师父道:“乖徒儿,本仙家教你的武功比较特别,所以练法也比较特别,需要借助动物辅助练功,等一下你可不要见怪。”
江湖上还有借助动物练功的武功?
小蝶江湖见识不算多,她只知道有借助铁砂、毒沙练功的铁砂掌,有借助树苗练功的轻功,有借助烛火练功的暗器手法,借助动物练功的武功倒是没听说过。
她疑惑道:“师父,难道你要教我五禽戏、鹰爪功一类的功夫,让我观看鸟兽模仿其动作?”
好色仙人笑道:“乖徒儿聪明,不过你只答对了一半,为师便为你解惑,好叫你知道江湖上武功练法之多变和奇诡。”
他接着道:“之前我跟你提到过的古墓派便有一种武功要借助动物修炼,名曰:《天罗地网势》,练法便是在古墓中一处封闭的洞窟内,放进去九九八十一只麻雀,练功者在洞窟内飞腾抓扑,来抓这些麻雀,要全部抓住才行,还不能用力过猛捏死麻雀。”
原来还有这种练功方式?
小蝶闻言只觉大开眼界,想那麻雀飞行起来轻灵无比,即便在洞窟内部飞不出去,但想要抓住九九八十一只也是难上加难,若是真能办到,身手和反应都会提高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
好色仙人见小蝶面露思索之态,嘴角微微一挑接着道:“这套天罗地网势掌法练成之后掌势绵密无比,同时还能修成绝顶轻功,飘逸轻灵,变化万方。”
小蝶眼睛一亮,心道若是自己学会了这天罗地网势,还怕律香川做什么?带着儿子天涯海角都敢闯一闯了。
她雀跃道:“师父难道要教我《天罗地网势》?是要在这封闭的瓷窑中放上九九八十一只麻雀让我来抓吗?”
好色仙人摇头道:“为师不打算传你天罗地网势,不过为师要教你的武功跟这天罗地网势也有几分相似,学成之后同样出招无比绵密,还能同时修成轻灵无比的轻功。”
小蝶忍不住问道:“师父到底要教弟子什么武功呀?”
好色仙人道:“为师要教你一套爪功,你看看自己身上穿的这套宝甲,还猜不出来么?”
小蝶此时穿的正是猫女套装,她一下子就猜到了,眨着眼道:“师父要教我猫爪功?小蝶听说过龙爪手、鹰爪功,猫爪功还真没听说过,不过猫爪听起来就比龙爪和鹰爪可弱多了,这武功真的厉害么?”
好色仙人道:“鹰爪功和龙爪手是什么垃圾武功,除了有个白眉鹰王耍得不错,剩下的都是些三流货色在用。我教你的猫爪功比这两种爪法厉害不知道多少倍哩!乃是江湖上一位阴阳魔人入魔之后才能运使的奇功,那阴阳魔人一旦发狂使出猫爪功,天下间无人能敌,只有他的心爱之人舍命上前安抚才能使他平静下来。”
小蝶听好色仙人师父讲起这段武林密辛,心中对那猫爪功期待更甚。
那可是运使出来天下无敌的武功啊!
但小蝶马上又皱起眉头,道:“猫爪功只有入魔狂化才能运使么?万一发狂时控制不住伤到孩子可如何是好?”
好色仙人笑道:“不必担心,你只要让你宝贝儿子随身带着逗猫棒便可,这猫爪功狂化后的人不会对自己最亲密的人出手,反而会对其十分温驯,要不然那阴阳魔人怎会被爱人安抚住呢?”
小蝶这在放了心,跃跃欲试道:“那还等什么,师父快教我猫爪功吧!”
“孺子可教也!”
好色仙人欣慰道:“只是练功过程要吃些苦头,你可要忍住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