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第31分节

第三百章 它们有什么不同?

    眼前完全换了一副天地!

    沈云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商贾如云,人潮如织的闹市街头。

    “这……”他难以置信的怔住了。原本以为是一个与石桥坊市相差无几的所在,哪知,这里的规模与热闹程度不下于天帝庙的后街。

    李道长看着熟悉的坊市,心中感慨不已——他自筑基以后,便再也没来过。时隔一百多年,这里还是老样子。若说有变化,就是当街叫卖、招揽生意的伙计们全换上了生面孔。

    至于沈云的反应,尽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握拳掩嘴,轻咳一声:“不是要看符纸和朱砂墨吗?走罢。”

    “是。”沈云迅速回神,见他完全无视自己脸上的变化,便息了解释的念头,紧步跟上。

    他一边走,一边打量着街道两旁的商铺。

    很有意思,这里的铺子招牌全是一样的黑底金字,就连店名也象是同一人取的:刘记灵米酒铺、陈记法器铺、李记丹药铺……

    还有就是,为了招揽生意,各个铺子的门口都有一到两名伙计扯着嗓子大声叫卖。这一点,与凡人商铺,没什么不同。

    去过石桥坊市之后,他还以为修士摆摊与凡人商贩不同,他们从不叫卖,都是跟钓鱼一般,安安静静的坐在摊子后面,等着买家自己找上门来。

    不多时,沈云看到右前方出现了一家“王记符铺”,心头不由一跳。

    李道长站住身形,转过身来,对他说道:“前面的铺子里应该有你想要看的东西。走,进去看看。”

    “是。”沈云连忙收回目光,点头应下。

    于是,两人一道走向王记法符铺子。

    “这位道友,想买什么灵符?”站在门口的年轻伙计热忱的招呼道。

    李道长目不斜视,径直进了门。

    年轻伙计碰了个冷脸,一点儿也不见恼,笑嘻嘻的转身,对着李道长背影高呼:“道友,里边请。”

    沈云跟在李道长后面,打他身边经过。他却连个正眼都没有给。

    很明显是将沈云当成了李道长的仆从。

    好吧,沈云今天的装束,还真象是长随之类的。

    沈云却暗地里打量了这位伙计好几眼——他的右手虎口,还有食指与大拇指相贴之处,以及四指的指肚皆有薄茧。这些表明,他是一个常年使剑的练家子。可是,沈云却看不出他的深浅。

    这说明了什么?

    一个站在门口招揽生意的伙计,说不定就是中级武宗以上的强者!

    沈云敢有脾气吗?

    他默默的跟在李道长身后。

    这家铺子不大。里头的布置摆设,与其说是一间商铺,不如说是有钱人家的花厅。

    不见货柜之类的,正对着门的那面墙上,悬有一块横匾,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持字形应该全是符文。惭愧得很,沈云只认得第二个,即,“符”字。其余的三个都不认得。

    匾下摆有一张黄梨花雕花长榻。榻的正中摆有一张小炕桌。而榻的下方,各摆有两张同样材质太师椅。

    右侧立有一道山水大画屏。

    听到门口伙计的招呼声,从屏后走出来一名青袍中年男子。

    沈云飞快的看了一眼。这位,更甚。他连对方的究竟有无功夫伴身都看不出来。

    不过,这位的穿着、神态都明显不是门口的伙计能相比的。所以,他在心里猜测,他只会是更强的存在。

    与门口的伙计一样,中年男子看到李道长后,态度非常热忱。他满脸堆笑的迎上来,行了一个道礼:“在下姓罗,是店里的掌柜。不知道友如何称呼?”

    沈云闻言,心道:看来“王记”是东家的姓氏。

    李道长没有接话,而是直接问道:“你这里有符纸和朱砂墨卖吗?”“有的有的。”罗掌柜连连点头。

    “二品的符纸,还有朱砂墨,有几样,便摆几样上来。”李道长又道。

    “好咧。您请先上坐,喝杯热茶。”罗掌柜将李道长请至上方的长榻上坐下。而他则在另一端坐下来,扬声吩咐道,“上茶!”

    “是。”门口的伙计闻言,麻溜的跑到屏风后面去了。

    数息之后,他用托盘端了两只青花盖碗,先是恭敬的摆到李道长手边的小炕桌上:“您慢用。”

    然后给罗掌柜也上了一碗茶。

    “将二品的符纸,还有朱砂墨,摆上来。”罗掌柜吩咐道。

    伙计低头应了声“是”,又去了屏风后头。

    沈云知道自己继续被当成了仆从,不动声色的走到李道长的身侧站好。

    罗掌柜伸手对李道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您请用茶。”

    李道长却是双眼微合,仍旧不予理睬。

    沈云早就发现,自从进了坊市之后,李道长的气场完全变了。不复在玉栖观里的和蔼可亲,他更象是一朵高岭之花。

    这样的他,好不陌生。偏偏他这副高高在上,不易接近的样子,不论是伙计,还是罗掌柜,都象是很受用,对他恭敬有加。

    沈云忍不住在心里感慨:修士的世界,真搞不懂!

    伙计的动作很快。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他又端上来满满一托盘的东西。

    这回,不等罗掌柜和伙计再出声,李道长闭着眼睛发话了:“沈公子,你自己去看看。”

    “是。”沈云应着,从他身侧走了出来。

    罗掌柜很机灵,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真正的买主是沈云。他抬手示意伙计:“请沈公子坐下,慢慢看着。”

    “是。”伙计请沈云在客位的第一张太师椅上坐下,放下托盘,“沈公子,这里面的,是小店所有的二品符纸和朱砂墨的样品。您先看看,需要哪些样式,只管吩咐小的。”说罢,他再次去了屏风后面。

    沈云点了点头。

    他先看符纸。

    与四海香烛铺子不同,这家给他看的样品是裁好了的。每一张样品,恰好能画一枚法符。

    沈云拿起来细看。总共有六张样品。也就是说,李道长所说的“二品符纸”,这家铺子里一共有六种样式。

    这是他之前所不知的——朱砂墨有不同样式,他是知道的。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同种品质的符纸也有样式之分。

    由此可见,自己的所知,少得可怜。

    沈云定了定神,细看手里的符纸样品,希望能从中看出它们的不同来。

    很快,他发现自己根本就做不到。

    明明看上去它们都是一模一样的,好不好?

    好吧,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师父生前说过,不懂装懂的人,才是真正可笑。

    沈云抬起头来,认真的向伙计请教:“请问,它们有什么不同之处?”

第三零一章 符纸的样式

    “不同之处么?有的。”伙计指着最上面的那张样品的左下角,“您请看这个角。”

    我刚刚看得不仔细?沈云猜疑的看向他指的地方。

    没觉得有什么不同。

    伙计又道:“您看仔细一些。”

    看仔细一些?什么才叫“看仔细”呢……沈云心中一动,暗中运转体内的真气,汇于双眼——练习《金刚拳》的心法多年,这种运转真气,汇于身体某一部位的法门,他早已练得炉火纯青,俨然已经成了一种本能。随时随地,可随心所欲而为。

    再看那左下角。

    真的有不同!

    那里现出一个象水印的符文。细看之下,他认出来了,正是一个“火”字。

    呀,我竟是闻所未闻!沈云按下心中的惊奇,飞快的翻到第二张样品,再细看。

    左下角也有水印一般的符文。这回是个“水”字。

    再看第三张样品,却是个“金”字。

    看到这里,沈云心里猜道:难道说符纸也分金木水土火五行?要是这样的话,应该是五种样式才对?多出来的第六种样式,会是个什么符文呢?

    很快,他知道了答案。

    他没猜错。余下的三种样式里,前面两种的水印符文分别是“木”和土。而第六张样品的则是“符”字。

    什么意思?沈云拿着六张样品,心思转得飞快。

    他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自己学会的那些法符,突然间,心头大亮——法符按照五行,可以分为六大类。难道是,火系的法符,要用标有“火”字水印符文的符纸画制?

    那,我之前画的那些法符……沈云好想拿几枚自己以前画的法符出来拆开来验证。

    下一息,他便制住了心中的冲动,抬起头来,一脸受教的样子,对伙计笑道:“确实是有所不同。”

    殊不知伙计在心里嗤笑:肉眼凡胎,你是拿什么看出了“有所不同”呢?

    面上的笑容不减,他问道:“那么,您要哪几种样式呢?”

    沈云讨价:“不知怎么个卖法?”

    果然是只菜鸟。伙计暗道好不可惜。

    要是换在平时,这样的菜鸟不宰白不宰。

    可今儿不行。带着这只菜鸟来的蓝袍,看着不象是善类。并且就连掌柜的也不知其深浅,请了上坐。

    在这个坊市里,每个铺子里都是看人下菜。他们也一样:只有连掌柜的也看不出修为的客人,才会被请到长榻上去坐,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不管客人买什么,价钱都是极低的,本钱,再加点车马费。

    只是,到底心有不甘。

    “小店素来诚信待客,童叟无欺,从不二价。”他笑道,“象这样的符纸,小的敢说,整个坊市里,再也没有第二家品质比得上小店的。您一点儿也不用担心买贵了。”见蓝道坐在那里,连眼皮子都未抬一下,他果断的说道,“二品的符纸,一刀也赚不到一个灵珠。所以,全靠走量。最少一个样式要买十刀。每十刀一块灵石。请问,您要几十刀?”

    沈云算了一下价,和四海香烛铺的价钱差不多,倒也不贵。符纸品质也与四海香烛铺里的不相上下。

    更重要的是,走了这一路,他看出来了,要是没有李道长护着的话,单凭一己之力,他能否活着走到玉周山都是个问题。

    略作沉吟,他说道:“这种品质的,每一样,三十刀。”

    他的话一出口,不单伙计吓了一大跳,掌柜的脸上现出意外之色,就连一直在闭目养神的李道长也眼皮子动了一下。

    “您,确定?”伙计看了一眼长榻上的罗掌柜,笑问道。

    他觉得非常奇怪:一个连先天境都不是的凡人武者,难道还会画符不成?一次要这么多的符纸,是准备买回去当草纸用吗、

    沈云心道:莫非是觉得我拿不出这些灵石?

    于是,他从百宝囊里拿出一把灵石,“哗啦”一声,全搁在手边的高几上:“嗯,劳驾。”

    伙计扫了一眼。有二十块呢!

    “您还要看朱砂墨吗?”他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凡人小子竟是个手头阔绰的。

    “嗯。”朱砂墨用小玉瓶装着,总共有三瓶。沈云随手拿起一瓶打开来。这个没有什么新说头。品质还不如金蚕血墨。他放下来,又打开一瓶来看。

    伙计眼底的迷惑更深了——看架式,这个凡人小子是真的识货!

    沈云打开第三瓶,熟悉的气味扑鼻而来。

    金蚕血墨!

    再细看,品质还要略微好一点点。

    “就是它了。”沈云将小玉瓶递给伙计。

    伙计看着他的眼睛,问道:“这是金蚕血墨,也是不赚钱的,最少要买一百份。一块灵石。您要多少?”

    沈云问道:“一份是多少?”

    伙计微怔:又象是个菜鸟了……

    “这一小瓶是十分之一份。”他如实答道。

    沈云算了一下,一份就是一碗。算起来,和四海香烛铺子的价钱是一样的。不过,它的品质要好一点。所以,更加划算。

    “都买了罢。”他推了推面前的一小堆灵石。

    “两百份金蚕血墨,是吧?”伙计核实道。

    沈云点了点头。

    “好咧,您稍等片刻。”伙计收了灵石,往屏风后面去了。

    李道长本来打算替沈云付钱的。不过,在沈云一把拿出二十块灵石的时候,便打消了念头——貌似沈小子并不需要。

    没过多久,伙计换了一个墨绿色的托盘装着符纸和朱砂墨,从屏风后面出来的:“货备齐了,您点一点。”

    他的托盘肯定是和百宝囊一样的纳物法宝。一百多刀符纸,还有一缸朱砂墨,装在一尺来宽的托盘上,宽松得很。

    沈云抬手,自托盘上挥过。

    符纸和朱砂墨一古脑儿的进了百宝囊。那一缸朱砂墨被他装在先前的那只大缸里。恰好是原来的四倍之多。也就是说,分量足足的。

    “欢迎下次再来。”稍后,伙计热忱的将两人送至门外。

    待他们俩走远了,伙计迫不及待的折回店里,一脸八卦的向罗掌柜请教:“掌柜的,您说,那小子一回买这么多的符纸,还有朱砂墨,做什么?难不成他还会画符?”

    罗掌柜翻了个白眼:“我们开门做生意,只管卖货就是。你有那份闲心去操心客人买了符纸跟朱砂墨回去后如何用,还不如多招揽几个跟沈小哥一样爽快的客人进店来。”

    “是。”伙计讪笑着又去门口招揽生意。

    与此同时,李道长也忍不住问道:“沈公子,那些样式究竟有何不同之处?”

第三零二章 蒙对了

    沈云呵呵:“不知道啊。十刀才一块灵石,到我们家乡,这样的品质,少说也能翻三倍出手。多存一些,没有坏处。”

    李道长又问:“朱砂墨也一样?”以他的修为,坐在长榻上,也能看到第二瓶里的质量最好。没想到沈云却选了品质要差一些的第三瓶。难道只是因为与那枚平安符上的是同一种的缘故吗?

    沈云一本正经的点头:“这种朱砂墨更好卖。”

    “贫道还以为沈公子要找这样的符纸和朱砂墨是为了寻找友人的下落呢。”李道长轻笑,“原来是贩卖谋利。”

    “确实是为了朋友。”沈云早在拿出那枚平安符之前,就打好了腹稿,所以,说起来顺溜之极,跟真的一样,“在下的一位朋友失踪了。有人暗中送信,说,人在他手上,要一百块灵石的赎银。在下与朋友们费尽气力,才筹到二十块灵石。只有卖掉这些符纸和朱砂墨,赚到灵石,才能赎回在下的朋友。”说着,看着李道长,笑道,“在下哪里懂这些?是一位高人指点了这条赚灵石的门路。”

    李道长想到他连符纸有几种样式都不知道,朱砂墨的好坏也分不清,刚刚买的时候,全靠蒙,心里信了一大半,换了个话题:“沈公子要置办的货物都齐全了吗?”

    沈云点头:“都买齐了。”

    “贫道记得这里有家茶楼,里面的点心味道还不错。”李道长原本清冷的脸上现出一丝柔和,“现在离收市还早,不妨去那里吃点东西。”练气期的修士只有一百年的天寿。时隔一百多年,他心里也没有底,那家茶楼还在不在,故而没有道出名号来。

    沈云看了看四周,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在下觉得这里挺有意思的,想到处看看。道长请随意。”

    李道长活了一百多年,哪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想想也是,一个凡人初到修士们的坊市里,能不觉得看什么都新鲜、稀奇吗?

    于他来说,满街售卖的却全是垃圾,就没有一样能入眼的。

    他真的没兴趣陪沈云瞎逛。

    “行。贫道便不扰沈公子的游兴了。”李道长顺势说道,“一个时辰之后,贫道在初来的地方,与沈公子汇合。”

    “好。”沈云满口应下。

    李道长说完,转身径直去了前面。沈云先是慢慢的在市集里闲逛。等李道长的身影完全消失在人群里,他又调过头来,快步往刚才的“王记符铺”走去。

    此行,他除了买符纸和朱砂墨,还想买几枝符笔,以备用。只是他不想让旁人知道自己会画符,所以,没打算当着李道长的面买。

    而刚刚在“王记”,他敏锐的发现,如果没有李道长在长榻上坐着,他绝对不能买到如此划算的符纸和天蚕血墨。从而打消了换家铺子的念头。

    伙计没有想到沈云又折回来了。一丝错愕自脸上飞闪而逝,他仍旧笑嘻嘻的招呼上来:“沈公子,您还要买点什么呢?”

    沈云答道:“哦,刚刚忘了,要买几枝符笔。”

    伙计看向他的身后:“道长呢?”

    “只是买几枝符笔而已。师叔在前面等我。”沈云应道。

    “您里边请。”伙计将他引进店里。

    这回,罗掌柜没有现身。

    “小店的符笔有十几种,您要什么样的呢?”伙计试着问道。

    沈云哪里知道自己平素用的符笔是什么品阶?但他也曾在药铺里当过伙计,知道伙计这样发问的目的所在。

    果然,没有李道长陪着,这家伙便不老实了。

    越是这样,他越不能露怯。

    回想起在石桥坊市里买匕首的情形,心里暗忖:符笔与匕首应该也是一样的,分为上、中、下品吧?

    又想:反正灵石在我手上,他若成心宰客,大不了,我不买就是。

    “中品的。有没有?”

    伙计的眼神微黯:“有的。您要几枝?”

    哈哈,猜对了!沈云心中狂喜:“一盒。”

    旋即,他看到伙计眼底的野心象阳光下的皂角泡泡一般,“啵”的破灭了。

    “您稍等。”伙计将他请到客位的末座,自己匆匆去了屏风后面。

    少顷,他拿出来一盒共四枝中品的符笔:“沈公子,您看这一盒满意不?”

    沈云打开杨木的长匣子,从中随意随出一只来,拿在手里认真品鉴。

    入手沉实,笔豪油光闪亮,象是笼了一圈淡银色的光晕。

    比他在四海香烛铺子里买得要好上许多!

    简直是不能再满意了。

    他收了好符笔,“啪”的盖上长匣子:“多少灵石?”

    “老主顾了,最优惠的价钱,包您在别处买不到!”伙计笑嘻嘻的答道,“总共五块灵石,不二价。”

    沈云当即从百宝囊里取出五块灵石,摆在高几上,拿了符笔出门而去。离一个时辰的期限还早得很,沈云在坊市里随意逛了起来。

    沿着青石街道,他又往前走了百来步,前面现出一个三岔口。左手边的那条街道不及右手边的一半宽,却要热闹许多。他一眼望去过,全是黑压压的人头。

    到底是卖什么的呢?这么热闹!沈云心中好奇,走了过去。

    近前一看,却是看到了两边的青砖墙下各摆了一行地摊。立时明白过来:在凡俗的市集里,地摊的货物远比店铺里的售价便宜,故而人气更旺。没想到,修士坊市里也是一样的情形。

    有不少地摊上堆着药材,沈云的注意力被它们完全吸引了,挨个的看了起来。

    在小书库里的找到的《药草图谱》没有白读。那些摊子上的药材,杂七杂八的,少说也有二十余种。他竟然全都认得!它们都是《图谱》里提及的一品灵药。

    除此之外,暗中观察之后,他发现在这里,是可以用通用银票和真金白银交易的。

    沈云转了一会儿,发现在这里能够配齐《图谱》后面附着的“碧玉丹”的方子,心思不由变得活络起来——“碧玉丹”的方子,他还没有琢磨透。其中有很大部分的原因是从未见过那些药材的实物,对药性的了解仅限于书中描述。

    于是,他从五个药材地摊上配齐了一百份“碧玉丹”的药材。总共花费的银子不到一万两。

    碧血丹可是疗伤的灵丹!

    一个时辰差不多快到了。沈云心满意足的转身往回走。

第三零三章 洪天宝来信了

    沈云赶到最初进入坊市的地方。略微等了一会儿,李道长也到了。

    “你去南街了?身上好重的药草味儿。”他笑眯眯的问道。

    “那里是南街?我不知道呢。南街全是地摊,路边没有店铺。”沈云没有掩饰自己的兴奋。

    李道长点头:“嗯,南街是这样的。”

    “好多卖草药的。说来惭愧,在下在鸿云武馆学了三年药,在南街却认不得几味药材。”沈云用手指比划道,“这么粗的老山参,二三十年的,象萝卜、白菜一样,堆在地上卖!一株才十两银子。在下从未见过如此便宜的老参。还有何首乌、黄芪也是。每样都买了一些。”

    二三十年的山参,算什么老参?勉强能用来炼下品丹而已。李道长心里发笑。当然,他还不至于跟一介凡人小子讨论灵药。面上没有显现出来,笑着将话题岔开:“看来沈公子今天是满载而归,不虚此行啊。”

    “那是。”沈云抱拳道谢,“非常感谢道长。”

    李道长摆手:“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了。”

    路边有一块半人高的淡黄色大石头,看上去象一头低头饮水的老黄牛。李道长说了一声“沈公子,留心脚下”,抓住沈云的左手腕,快步往这块大石头上走去。

    耳畔,呼呼的风声,乍起。沈云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风声停了。他定睛一看,又回到了山沟子里。面前立着那块长满青苔的梭子状巨石。

    这是出来了。他吐出一口浊气。外面的天色,与里面是一样的。太阳偏西,过了正午。

    “走罢。”和来时一样,李道长袍袖甩甩,又在前头带路。

    “是。”沈云快步跟上。

    再经过前面两个山头时,经过同样的地方,他复又听到了那几拔劫匪的窃窃私语:

    “那小子把脸洗干净了。”

    “确实生得不错。”

    “嘿嘿嘿……”

    嘿个鬼!沈云默声跟在李道长身后,暗中握了握一双拳头,压制住心里噌噌往上冒的怒火。

    回到玉栖观时,天刚擦黑。沈云远远的看到老罗站在山门边,袖着双手,翘首向这边张望。

    待走得近一些,他也看到了。欢喜的快步迎上来:“沈爷,道长,回来了!”

    李道长轻轻颌首,对两人说道:“贫道失陪了。”说罢,径直进了山门。“沈爷,你们用过晚膳了吗?”老罗关切的问道。

    “路上吃了点干粮。”

    “我做了晚饭,温在灶上。”

    ……

    两人边走边说,跟在李道长的后头,也进了山门。

    第二天清早,沈云去前面正殿向李道长辞行。

    后者果然没有再留客。他与老罗顺顺利利的下山离开。

    回到家里后,沈云与齐伯他们打过招呼,迫不及待的钻进里间,拆开数枚从前画的法符。

    每一张的左下角也都有同样的水印符文,且都是一个“符”字。

    沈云心道:看来我猜得没错。这种符纸,不限五行,任一种法符,皆可通用。

    当即裁开一张有“火”字水印的符纸,接连画火符。

    这是他早就画得炉火纯青的,有四成的中品率——火符简单,品阶低。最高也就是中品而已。

    沈云一气画完二十道火符。中品率大增,提高了整整两成!

    仅仅是一样火符,还不能充分印证自己的猜测,他调息之后,又裁开一张“水”字水印的符纸,画了二十道水符。

    一样的!中品率也同样大增!

    沈云欢喜不已。只可惜,这会儿,真气消耗得差不多,剩下的那一点天蚕血墨也完全用光了,只能暂且作罢。

    没有急着练心法迅速恢复真气,他拿出买到的十几味灵药,细细品玩。

    快到晚饭点的时候,外面门廊上传来齐伯亢奋的声音:“沈爷,爷来信了!”

    沈云大喜,三步并作两步,从里屋出去。他最近一次收到洪天宝的信,还是正月里的那回。三个多月来,他先后写了好几封信回去,均不见回信。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跟齐伯他们一样,每每想起,都是担心不已。如今,洪天宝总算又有消息了,他也喜不自禁。

    洪天宝的信很短,说,家中出了变故,近日才收到沈云的那些信。他已从武馆退学,起程来仙都。

    沈云看罢,刚刚放下去的心,又不由提了起来——洪天宝走之前,说得很清楚,这次回去,为的是娶妻生子,没有两三年,不会回仙都。他的家里到底出了什么变故,以至于他的母亲竟然不再催着他成亲?

    “怎么了?”齐伯在一旁,见沈云面色不愉,担心极了。

    沈云收了信:“哦,天宝兄说,他已经起程来仙都。”

    齐伯闻言,也不喜反忧:“爷他……不会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吧?”

    沈云摇头:“不知道。信里没提。”叹了一口气,吩咐道,“这封信是半个月前写的。算算行程,下个月能到。你把正房重新修整一下,该添置的,都早些添置起来……其他的,等天宝兄到了再说。”

    齐伯明白他的意思,就是不要将猜测告诉其他人。

    “是。”

    然而,家里的几个人都不是三岁小孩,洪天宝才回去多久,突然计划大变,提前回来了,他们能不担心吗?

    摆晚饭的时候,丁叔忧心忡忡的向沈云打听:“沈爷,爷不成亲了吗?”他也很想念洪天宝。然而,成亲是大事。他自然是盼着洪天宝早些娶妻生子。

    闻言,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沈云笑了笑:“不知道。他在信里没说。听你这么一说,我开始怀疑,他是没看中家里替他相看好的媳妇,偷跑出来了。”

    大家想着洪天宝的性子,觉得完全有可能,都笑着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估计是长得不太漂亮,入不了爷的眼。爷在仙都呆了三年,一双眼被养刁了。”

    “照我说,爷就不应该回去成亲。在仙都,还怕找不到合意的媳妇?”

    “就是。爷非长非嫡……”

    就连齐伯也越想越觉得逃婚的可能性最大,热切的加入到议论中来。

    逃婚这种事,对于男子来说,完全不叫事儿。屋子里的气氛顿时变得轻松起来。

第三零四章 听风堂

    吃过晚饭,沈云叫齐伯去前街去请赵宣过来。

    “人手都挑齐了吗?”

    张主簿那边暂时没了动静,赵宣他们便闲了下来。去玉栖观之前,沈云要赵宣从先前监视张主簿的那些人里挑选二十个表现好,机灵可靠之人出来。

    赵宣早就拟好了名单,就等着沈云召见。闻言,从怀里掏出一本小折子,双手呈上去:“主公,名单在此。”

    沈云接过,展开一看,当即赞许的点头:“很好。”名单里,除了二十人的姓名,还简明扼要的记载了这些人的年龄、面貌特征、专长、家中情况,以及推荐的理由。

    仔细的看完后,他合上小折子,说道:“这个暗探组织,我准备取名为‘听风堂’。由你来担任堂主。你是否愿意?”

    赵宣闻言,连忙站起来,抱拳行礼:“主公厚爱,宣肝脑涂地,不能报也。”

    其实,上次,接到主公的命令时,他就大概猜测到,主公极有可能要训练一批暗探。而在主公手底下当了几个月的差,他也摸到了主公的脾性——主公做事,从来只问结果,不干涉过程。这批暗探既然是他挑出来的,极有可能会交给他来管理。

    所以,这会儿,听到授命,他并不感到意外,心里只有高兴和感激。

    沈云起身,双手扶起他,笑道:“那就好。听风堂现在还等于是一张白纸。这张纸,今后到底要如何描画?我很想听听你的想法。”

    赵宣微怔,旋即,激动的双手轻颤。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主公竟对自己信任如斯、重用如斯!尽管这些天,他时不时的在琢磨如何训练和管理暗探,但也只是在心里想一想罢了,从未想过,这些想法有摆在台面上的那一天。

    “我,我……”一激动,千言万话都堵在了喉咙里,他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沈云了然的笑了笑:“组建听风堂,非一日之功,当从长计议。这样吧,你回去之后,拟一个具体的章程出来。”顿了顿,又道,“也不急着要。下次我轮休回来时,你再交给我也不迟。”

    这是他考虑了许久之后,做出来的决定。

    他需要听风堂为自己打探消息,使自己在仙都不至于消息闭塞,但也仅限于此。

    于他来说,最重要的,莫不过于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而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他的精力应该、也只能放在习武、符法、医药等上面。是以,听风堂便只能交出去。

    交给谁好呢?他暗中考察了赵宣这么久,越来越觉得这个人可以担此大任。

    退一万步,就算他一时失察,看错了赵宣,也没有关系。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变得足够强大,赵宣即便将来裹挟了听风堂,也不足以为惧。

    赵宣听完,只觉得一颗心在胸膛里砰砰狂叫,几欲破膛而出。他下了很大的气力才稍微稳住它,吐出一个“是”字。

    接下来,沈云又一次叮嘱,对张主簿的监视仍不可放松。

    赵宣领令,高一脚、低一脚的离开了东厢房。

    晚风起来了,凉嗖嗖的,吹在他那滚烫的脸上,正相宜。沐浴在晚风之中,他感觉自己仿佛就是那三月三的纸鸢,乘着风,都快要飞到传说中的九天之上了。

    十五天的轮休很快就过去了。沈云按期回到虎跃堂,与张管事交接。

    “您听说了吗?我们隔壁的那块空地有主了。”后者跟他八卦道。

    在虎跃堂的右边,有一大块闲置的空地。第一次来虎跃堂的时候,沈云便注意到了。当时,他还觉得很奇怪的——虎跃堂周边的地价并不便宜。这里的人们盖房子,真的能用“见缝插针”这四个字来形容。可偏偏这一大块空地明显闲置了许多年,居然没有人打它的主意!

    那次路过这块空地时,他问了老罗。后者告诉他,这里在很多年前以前,曾是仙府下面的一个衙门。后来,夜里走水,衙门被烧了个精光。当时的仙府大老爷觉得此地不祥,反正是要重建,不如另行选址。没想到,这话传到了外头,并且越传越烈。最后,这块地成了仙都有名的凶地,过去了这么多年,也无人问津。

    听说它有主了,沈云也挺好奇的,忍不住八卦一回:“是谁买下了它?”

    不料,张管事撇撇嘴:“哪里用得着买?仙帝下诏,把那块地赏给了色目族,许他们在那里盖武馆!哼哼,色目族是想跟我们虎跃堂打擂台呢!”

    沈云来仙都也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色目族有所耳闻。不过,据他所知,仙庭视色目族人为外族,不允许他们收徒传法。既是如此,何来打擂台一说呢?

    “不是说不许他们收徒传法吗?怎么还可以盖武馆?”他不解的问道。

    张管事身子微微倾过来,压低嗓音说道:“正月里,天帝庙后街闹叛匪,不是搞出了大爆炸吗?我听说啊,色目族的一位法师大人也被炸死了。前不久,色目族的大法师知道了,带了好些厉害的法师,来仙都找仙帝要说法。他们实在是太厉害了,仙庭没人打得过他们。所以,仙帝只好答应他们,允许他们以后收徒传法。除了我们仙都这里赐了地,还有不少地方也一样的赐了地呢。并且,因为他们是外族,所以,他们收徒,不受‘法不外传’这一条的约束,只要他们乐意,可以收任何人为徒。”

    “我一点风声也没有听到。刚刚来的时候,也没看到那块空地上与往常有何不同。”沈云好生佩服,向张管事竖起大拇指,“厉害,你连仙庭的消息也能打探得到。”心里暗自可惜:张管事与自己非同一路人,不然的话,定会将其招进听风堂里。

    张管事摆手:“我哪有那本事!前天,尤长老派人过来喊我去开例会。这些,都是我在会上听尤长老说的。色目族要在我们虎跃堂开武馆,跟踢馆有什么两样?尤长老刚说完,屋子里就炸了锅,大伙儿没有不气愤的。”说到这里,他耸耸肩,“气愤也没有用。仙帝都已下诏了。只是往后,旁边住着那么多色目族的法师大人,我们出入都得小心点儿喽。要是冲撞了他们,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越想越觉得没味,我已经打算好了,只要那边动土,就辞了这份差事,回老家去。”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如故的月、票,谢谢!

第三零五章 起誓

    十二天之后,虎跃堂隔壁的那块空地突然变得热闹起来。

    色目族人的武馆破土动工了。

    他们也按照仙都的风俗,举行了隆重的奠基仪式。

    沈云要当值,所以,没有去看热闹。

    事后,听张管事说,主持仪式的是仙庭的一位仙王。他与色目族的大法师一起执铲,铲起了第一铲土。

    跟仙王一同前来的仙官大人们和随从们,还有色目族的法师大人们无不鼓欢呼。

    张管事,还有很多虎跃堂的人,却再也没有看下去的兴致。他们陆续离开,心事重重的回到了虎跃堂。

    “我刚刚去威武堂交辞呈。”张管事恹恹的说道,“尤长老不在。黄管事要我下午再去。”

    沈云对此很难理解:仙都那么多家武馆,多他们一家,也不叫多。再说,大家各教各的,正好应了那句‘大路朝天,各走一句’的老话。张管事只是一个小管事而已,色目族人的武馆,真的影响不到他。

    所以,他问道:“你我都只是一个小管事,何苦非要辞差事呢?”

    不料,张管事一反常态,非常气愤的说道:“我看不惯!只要一想到他们以后会收没有资质的贱民之子学歪门邪道,我心里就都堵得慌。那些跟烂泥一样的渣渣,也配学武吗?色目族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开武馆,绝对是居心不良!”

    沈云……突然什么也不想说了。

    资质说,又是资质说!

    他很想对愤怒的张管事说,你的资质很好,是不是?你敢不敢划出道来,与我这个“烂泥一样的渣渣”,比试比试?

    至于色目族人,他没有真正接触过,不知道他们是否居心良不良,不予评价。他一直感兴趣的是:仙都不是号称“仙者如云”吗?这些色目族的法师们到底有多厉害,居然没有人能打过他们?就连仙帝也输了吗……

    张管事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说了声“抱歉”,去他自己的桌子边,收拾起东西来。

    看样子是铁了心不再做下去了。

    沈云见状,继续低头修补手里头的残书。

    张管事真的辞了差事。第二天,威武堂那边来了一个管事与他办了交接。

    待那个管事离开后,张管事最后向沈云八卦了一回:那个管事姓吴,原本是威武堂的一个杂役。威武堂那边也有三位管事辞了差事,人手变得紧张起来。临时去外面找,又来不及。所以,尤长老从杂役里面新任命了四位管事。吴管事就是其中的一个,被派到藏书阁这边来接替他。

    末了,张管事连连摇头:“外面还没怎么着呢。虎跃堂便自个儿降了身份。吴管事……也不知道学了几天武,看他走起路来,跟只软脚虾似的,怕是连一个时辰的马步也扎不下来。这样的人,居然也能当管事!”他本来是要说,吴管事连初级武者也没有考取。话到嘴边,立刻意识到沈云也没有考初级武者,赶紧换了一句。

    下午的时候,吴管事便从威武堂那边搬过来了。此时,张管事已经离去。他的房间空了出来。吴管事便住在那间空房间里。快吃晚饭的时候,他收拾妥当了。

    见沈云下了差,从前面回来,他特意亲自送了一碟子绿豆糕到沈云的屋里:“请沈管事多多关照。”

    “客气了。”都说,伸手不打笑面人。沈云请他进屋喝了杯茶。两人很快达成共识:吴管事接替张管事;藏书阁这边的章程照旧。

    吴管事确实没有多少拳腿功夫伴身。不过,来之前,他打听得清清楚楚,知道沈云虽然与他一样,也没有功名伴身,却是鸿云武馆的高徒。据可靠消息,沈云是尊师命,从未参加过武试。真正的实力,其实与高级武师不相上下。

    在虎跃堂里,那些被重点培养的核心弟子往往都会推迟几年参加武试。待他们武学小成,会被武馆推荐,直接参加中级武师试。通过之后,紧接着参加当年的高级武师试。为的就是一鸣惊人,博一个“少年俊才”的名声。

    威武堂那边的人,包括尤长老在内,都认为沈云定也是这种情形。吴管事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与前头的张管事一般,供着沈云。

    于沈云来说,张管事走了之后,没有感到藏书阁这边有什么变化。硬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吴管事是个谨慎的性子。交接之时,再也没有人与他说虎跃堂里的八卦。

    身为依附者,打探主公的行踪,是犯忌讳的事。赵宣不敢打探,却在心里算着日期。知道这天沈云又该回家轮休了,一大早起来,攥着听风堂的计划,在家里等着传召。

    果不其然,上午的时候,齐伯奉了沈云之令,过来请人。

    赵宣竭力压制住心中的激动与不安,当即眼着齐伯去见沈云。

    还是在东厢房的外间。沈云的阅读速度很快,完全称得上是一目十行。

    赵宣双手平放在膝头,坐在下首,见状,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惴惴不安的在心里猜测:主公莫非看不上我写的章程……

    就在这时,沈云已经看完了十一页的文稿。总的来说,赵宣考虑的挺周全的。尤其是,处处以他为主为尊。但在他看来,缺陷在也此。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在听风堂里要事事亲为。于听风堂,他只要用着称心就行。

    是以,沈云直接指出这些地方,将主事者改为听风堂的堂主。最后,他添了两条:其一,听风堂的堂主只听命于他;其二,听风堂所需之经费,由他一力承担。

    “我的意见说完了。赵宣,你拿回去,再改一改。这些天,我都在家,不会外出。你改好之后,随时可以送来给我看。”沈云将手稿又递还给赵宣。

    赵宣终于完全弄明白了主公的意图。如此一来,听风堂堂主的权限大到远远出乎了他的想象。

    主公才多大年纪啊!可是,其胸襟与气魄却足以为他汗颜!

    单从这一点,他也觉得主公将来定有一备大造化。

    更何况,主公确实是他一直梦想着追随的明主。

    “主公,上穷碧落下黄泉,宣愿誓死追随!”他双手捧起手稿,高举过头,单腿跪下,俯首起誓,“若有二心,天打五雷劈!”

    沈云笑着双手将人扶起来:“伯堂言重了。”赵宣早已及冠,取字“伯堂”。沈云以字相称,以示亲近,也就是接受了他的效忠的意思。

第三零六章 交代

    两天后,赵宣改好了手稿。

    这回,沈云看罢,相当满意,颌首笑道:“行,听风堂就按上面的这些章程行事。”

    按照文稿上所写,眼下要做的事是置办一所不显眼的宅院,和收养一批孤儿。两项的初步花销是五两万银子。

    沈云二话不说,伸手从袖子里,实际是从百宝囊中,如数拿出一大叠通用银票。

    “是。”

    赵宣暗中物色好了好几处宅院。得了银票,他选定最心仪的那所三进的院子,仅用一天的时间,不声不响的用化名买了下来。

    次日,他拿了房契,再次求见沈云:“院子有些地方还要修缮一番。主公什么时候得空,去那边看一看?”

    仙都的地价不便宜。他个人觉得,这处院子买的价钱非常划算。

    只是到底不是为自己添置屋舍,好与不好,主公说了才算数。再者,三万五千两也不是个小数目。才一天的工夫,五万两就用花销掉一大半。主公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细细回想一下,他象主公这个年纪的时候,经手的最大一笔开销也才两千两银子。故而,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请主公亲自去看看院子。

    沈云接了房契,看过上面的地址之后,收了起来,笑道:“我哪里懂修院子?就不去给你添乱了。你只管按计划行事。等修好之后,我再去。”

    一副完全信任的样子。

    赵宣见状,心中的顾忌彻底被打消,爽郎的抱拳领令:“是。”接着,汇报了听风堂的第一批暗探的训练进度。

    听说那二十人不出两个月,就能调教完毕,变成真正的暗探,沈云非常高兴,连声道“好”:“届时,我要亲自去看看他们。”这批暗探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会担当听风堂的骨干。他自然是十分重视。

    “是。”

    转眼过了五天。沈云又收到洪天宝的信,说是十日后将抵达仙都。

    吃晚饭的时候,沈云向齐伯他们宣布了这个消息。

    大家都很想念洪天宝,闻言,无不喜笑颜开。齐伯禀报道:“正屋里该添置的,都添置好了。窗纸也新糊过了。只要提前两天,将被褥等物搬出来,放太阳底下再晒一晒。”

    沈云颌首,又吩咐老罗要准备好马车,而他自己也准备过些天去藏书阁,找吴管事换几个班,好到时去城郊接洪天宝。

    十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然而,沈云带着老罗,连着三天都去北城门外接人。却始终没有接到洪天宝。

    第四天,他们俩又在北城门等了差不多一天。

    眼见着天色不早,过不了多久就要关城门了,老罗忧心忡忡的对沈云说道:“有可能是路上耽搁了。沈爷,我们回去罢。”

    沈云不由又想起自己去年来仙都的情景。那时,他被仙符兵抢了马,冰天雪地里,只能步行,也耽搁了三天的行程。

    望着西沉的夕阳,他心道:天宝兄是不是也沾上了这等麻烦?

    于是,心里越发的担心起来,索性吩咐道:“老罗,你先回去。我去官道上迎一迎天宝兄。”

    “可天就快要黑了……”老罗哪里肯走?

    沈云摆手:“无妨。官道又不宵禁。今晚,我就寻个驿馆歇下。运气好的话,还能碰到天宝兄呢。”

    沈爷可是小小年纪孤身一人从菱州千里迢迢赶到仙都的能耐人。老罗没有再多说:“城外不比城内,您要多加小心。”

    “知道了。”沈云下了马车,快步上了官道。

    这时候,官道上已经绝了人迹。沈云施展“穿云步”,沿着官道疾奔,到了天完全黑掉的时候,他已出仙都百来里,途经三个驿馆。

    仍然没有洪天宝的消息。

    当晚,他歇在了第三个驿馆。

    第二天一大早,他继续往前找人。又走了一百来里,完全出了仙都的地界。还是没等到洪天宝。

    不好再往前找了。

    因为出仙都的官道在这里分作三条。其中,有两条都能通往菱州。洪天宝写了两封信,都未写明走的是哪一条路。

    再加之,调的班全用完了,明天还要回藏书阁当值。沈云在一旁的小山头上又等了个把时辰,见天色不早了,只好转身回仙都。

    踩着宵禁的点儿,他回到了家里。

    众人都在翘首盼着。见他独自回来,脸上的担忧又更甚一层。

    齐伯见状,按下心中的焦虑,安抚道:“几千里路呢,哪能掐算得那么准?也许爷明天就到家了。”

    沈云也吩咐道:“老罗,明天我要回虎跃堂当差。你赶了车,早早的去北城门等着。要是接到了天宝兄,记得立刻给我报信。”

    “是。”

    接下来,老罗赶着车,天天清早就去北城门接人。

    一晃又是三天,他还是没有接到人。

    而沈云在藏书阁,迟迟不见老罗他们过来报信,再也坐不住了——洪天宝提前十天写信过来预告行程,相差个三两天,挺正常的。但是拖了这么些天,那就绝对是路上出了事。

    好在吴管事没有外出。他找到吴管事,又跟他调班。

    “没事。我反正这段时间都没有事,您不用担心阁里的事,只管去寻您的朋友便是。”吴管事满口应了下来。

    沈云急匆匆的回到家里,交代齐伯:“左右是那两条官道,我准备都去找一找。”

    齐伯没有应话,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面色凝重的双手呈上:“沈爷,这是爷返乡之前留下来的。爷有交代,说,他做了两年的仙宫茶叶采买,担心不好抽身。若是他出了事,叫我一定要记得将这封信呈给您。”

    沈云连忙接过来,打开信。

    里面只有一张纸条和一块黑色的半月形木牌。上面写的是“锦德润,地字十号”。

    锦德润是有名的大钱庄,在十八州皆有分号。地字十号,肯定是洪天宝在那钱庄里开的一个柜子。

    半月形的黑色木牌一面刻着一朵鎏金的木棉花,也就是锦德润的图徵,另一面则是有“地十”字样。

    错不了!这确实是锦德润钱庄里的一个柜子。

    莫非真的是那个阉货生事?沈云当机立断的吩咐齐伯:“你马上随我去一趟锦德润。”

第三零七章 洪天宝出事了

    在锦德润钱庄,一位伙计接待了沈云与齐伯。

    验过号牌后,他们俩被请到了左边的雅间里,伙计奉上茶水,躬身行礼:“贵客,请稍等。“

    不多时,他捧着一只铜匣子回来了:“贵客,这便是地字十号柜子。”说罢,他将木匣子放在沈云身边的小方桌上,出了雅间。

    号牌同时也是开启铜匣的钥匙。沈云将之插进最上面的钥匙孔里,轻轻一旋。铜匣子“嗒啦”轻响,匣面弹起,现出一道缝儿。

    沈云打开来。

    里面又是一封信。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齐伯原本以为这只匣子里装的是洪天宝的身家,看到只有一封信,不禁“咦”声,看向沈云。

    沈云展信,飞快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之中,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

    齐伯见状,心急如焚,却不敢冒然相问——雅间里虽然没有第三人,但谁能保证不会隔墙有耳?

    而沈云看罢信,又重新折好,纳入怀中,收进了百宝囊里:“走,回家去。”

    钱庄的钱柜分临时和包年的两种。前一种,开过柜子之后,号牌便折断了,不能再用;而后一种,号牌打开柜子后,仍是完好的。洪天宝设的这只柜子便属于后一种。

    沈云轻旋号牌,将铜匣子重新锁好,拔了号牌,带着齐伯又步履匆匆的离开。至于匣子,不用他们操心。待他们离开后,负责招待他们的那名伙计自会进去,将之重新收好。

    因为锦德润没有多远,所以,沈云没有叫老罗备车,是步行而来。

    一路无语。

    回家之后,齐伯揪着心,跟着沈云进了东厢房的外间。

    “天宝兄,出事了。”沈云一进屋,顾不得坐下来喝口水,沉声说道。

    “啊?”齐伯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哑声问道,“出了什么事?”

    沈云从百宝囊里拿出那封信,递给齐伯——齐伯他们几个原本都是不识字的。沈云来了之后,空闲的时候,会有意识的教他们认字。齐伯等人都是最底层的贱民出身,从前哪有识字的机会?他们吃尽了不识字的苦头,如今得了识字的机会,能不珍惜?而沈云有了教余头、苏老二他们识字的经验,教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将近半年下来,齐伯他们记账、打纸条之类的,完全不在话下。

    这封信不长,是洪天宝匆忙之中写好的,用词直白浅显。齐伯若是静下心来,也能慢慢读懂。

    只是,他眼下如何能静下心来,一字一句的慢慢读信?

    是以,接了信,没有立刻读,而是焦急的望着沈云:“沈爷,信上都写了些什么?”

    沈云如实以对。

    上上次,收到洪天宝的信,说是家中出了事。但到底出了什么事,洪天宝在信里并没有细说。沈云见行文淡淡,当时以为是洪天宝不满家里安排的婚事,吵闹了几回之类的事。不想,洪天宝的家里是真的出了大事。

    因为掂记着陈龙的安危,洪天宝正月初六,骑了快马,去贝侯爷的军中打探情况。哪知,他十七日再赶回来,他家已经化为一片焦土。见他风尘仆仆牵着马呆立在废墟旁,闻讯赶来的族长大人惊讶之余,告诉他:正月十五的半夜里,他们家突然火光冲天。等族人们从睡梦中被惊醒,赶过来灭火,火势已经太大,根本就救不了。

    大火烧到天亮,才渐渐转弱。族人们,还有闻讯赶来的,他的舅舅、表兄们,以及大嫂的两位兄长,合力扑灭了大火。清点之后,舅舅和大嫂的兄长们无不嚎啕大哭——因为是新年,又是半夜,所以,人都在家里。他的父母、兄嫂、一双侄儿,还有家中的仆人们,数十余口,无人逃出这场大火。

    他家等于被灭了门。这场灾祸实在是太惨烈。连仙府都被惊动了。

    最后,仙府核查之后,得出结论:大火是从厨房先烧起来的;没有故意纵火的痕迹。

    那晚是正月十五,他们这一房举家外出看花灯,一直玩到将近子夜才回来,是众所周知的事。所以,族人们听了仙府的结论,无人怀疑。只是私底下议论:乐极生悲。他们家要是没有玩得这么晚,从主到仆,累得半死,那晚哪能睡得这么死,以至于,厨房走水了,都不知道?

    洪天宝因为外出,不在家中,所以逃过此劫。族长大人连道“万幸”。老天垂怜,没让他们这一支绝嗣。于是,不知道该如何操办的丧事,马上有了章程。族长大人下令,全族人合力操办起来。

    洪天宝无法接受如此残酷的事实。火烧得这么大,就算睡得再死,几十个大活人,怎么可能没一人惊醒呢?父母、兄嫂都是本分人,不可能在外头惹出这种灭门的祸事。思来想去,他以为是自己把祸事从仙都带过来的。悔恨交加,自责不已,他跪伏在地上,任谁也扶不起来。直到舅舅和表兄们赶来。

    “真是意外。”舅舅一边哭,一边回忆,“那日,我陪着仙府里的杵作大人查探的火场。你娘爱吃猪油炸素丸子。十五那天的上午,还派黄妈妈送了一篮子炸素丸子给我家,说是刚出锅的,猪油也是临时熬的,新鲜得很,叫我们乘热吃。放凉了,就不好吃了。我听说,你家又新熬了两大缸猪油放在厨房里,还叮嘱黄妈妈小心火烛……呜呜呜……杵作大人指给我看了瓦缸烧红的碎片,说,起火的原由是灶膛没有封好,火星子爆到了旁边放猪油的瓦缸里。两缸油一下子就炸了。那样的火,烧得很快,根本就救不了啊。呜呜呜……早知道,我一定要亲自过来,盯着你们家的厨子们,把两缸油抬出厨房的。“

    舅舅说完,跪在他旁边,悲痛得要以头抢地。旁边,族长,几位族叔,还有表哥们好不容易才将人拉住。

    洪天宝听了,这才信了。

    族长大人乘机出言相劝,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洪天宝也接受了。

    办完丧事,再等他稍稍缓过劲来,已经两个多月之后。收到沈云的信之后,他决定回仙都。所以,去武馆办了退学手续,并写信告诉沈云。

    哪知,在路上,他发觉自己被人跟踪了。并且是一个团伙。

    洪天宝根本就看不出他们的来路,但自知不敌,恰好这里有锦德润的一家分号。他溜进钱庄,写下这封信。末了,又道,他孤身赶路,担心碰上劫财的,所以,出发前,将全部的身家,以及一封很重要的信,都转到了另一家叫做通泰亨的老字号大钱庄。若是他出了事,叫沈云一定要拿了他的私章去那里取信。而私章在齐伯手里。

第三零八章 抉择

    到底是封什么样的信呢?如此之重要,以至于洪天宝要如此大费周折的保管好这封信!沈云觉得,这封信极有可能与洪天宝出事有关连。

    通泰亨的总号不在仙都,但有分号在这边。齐伯听完,连声说道:“爷的私印?有的!有的!我这就去取来!”说罢,拔腿往外跑。没多时,他气喘吁吁的取来了一枚用羊脂玉雕好的印章。

    “走!”沈云带着他,又出了门。这回去的是通泰亨的分号。

    通泰亨是出了名的只认印信,不认人。凭着这枚私印,沈云和齐伯两个很顺利的从钱庄里取出了一只半尺长的黄铜匣子。

    当面清点。里面装的是大把的通用银票、地契、房契等。一封写着“沈云亲启”的信,被压在最下面。

    想来这就是洪天宝在信里提及的那封很重要的信。

    钱庄里,人多眼杂。沈云将黄铜匣子收进百宝囊里,与齐伯一道,用最快的速度回了家。

    在东厢房的外间,他当着齐伯的面,看了这封信。

    出人意料的是,信里说的全是陈龙的事。

    正月初六,洪天宝骑了快马出门,昼夜赶路,仅用了四天的时间,赶到贝侯爷的军中。在此之前,他早早的给永安师尊写了信。是以,到达之后,他顺利的见到了永安师尊。

    后者告诉他,陈龙已经无事了。只是为了稳妥起见,陈龙等人还要被观察一段时间,暂且不在中军。

    这时,洪天宝才知道,原来陈龙是走火入魔了。

    这一年来,象陈龙一样,走火入魔的弟子竟然达到五十几人。因为这些弟子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练过紫云剑法。而紫云剑法又是武院的副教使大人玉宁道长所授,所以,很快引起了贝侯爷的高度重视。

    贝侯爷以元婴大修,见过紫云剑法,以及陈龙等人发作时的冷血嗜杀之后,得出结论:紫云剑法其实是一套魔修剑法!陈龙等人看似走火入魔,实则是魔种初生。解救之法唯有散功。

    于是,陈龙等走火入魔的弟子,被以染了时疫为由,送往一处僻静之所在,散功疗伤。

    而贝侯爷更关心的是:玉宁道长身为修真正道,又是多年的老金丹,不可能认不出紫云剑法的本质。那么,问题来了,她为什么要在鸿云武馆传受魔修剑法?其居心何在?

    昔日,他亲自去仙门请馆主大人,还有玉宁真人等一干有名望的金丹,来鸿云武馆坐馆,主要是为了拉拢仙门,消去仙庭的戒心。如今武馆里大批的精英弟子被他们教出魔种来了,叫贝侯爷如何不想到“阴谋”二字?

    还好,他对仙门,以及仙庭也有戒备,安排自己的心腹,也是得力干将祁寒担任武馆的督教。

    贝侯爷亲自写信给祁寒,令他暗中调查此事。

    哪知,祁寒带着人赶到玉宁真人的住所时,发觉已是人去楼空。玉宁真人,还有她的那些侍女皆不知所踪。

    贝侯爷更加相信这是仙门或者仙庭的阴谋。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身边有奸细。

    于是,军中也开始彻查。

    象陈龙等走火入魔的弟子都是重点调查对象。不但他们的书信被搜出来细审,而且还伪装了他们的字迹给近年来通过信的人写信,再审查回信,以判断他们是不是奸细。

    就连永安师尊也被隔离调查。

    好在,两个多月前,贝侯爷下令停止了所有的调查。而永安师尊也得以复职。

    洪天宝还未去过武馆,不知道生了这等变故,惊讶之余,还要细问,永安师尊却明确的告诉他,这件事不是他能多问的。

    辞别永安师尊之后,洪天宝越想越害怕,回到客栈写下了这封信,并且在回程途中,特意找到通泰亨的分号,寄存起来。

    沈云看完信,也是难以置信——印象中,玉宁师尊有如戏文里的九天玄女下凡,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

    还有就是,从信中,他不难看出,这是一件密事。为什么永安师尊却详尽的告诉了前来打探的洪天宝?

    莫非洪天宝迟迟未到仙都,是因此而在半道上出了事?

    想到这里,他也不由后背直冒冷气,放下信,心中好不纠结——事已至此,我该如何做?

    正如永安师尊告诫洪天宝的那样,这件事也不是他能掺和得起的。

    而洪天宝做的隐蔽,到目前为止,除了齐伯,再无第三人知道,他知道了这件事……

    齐伯见状,拿过信,努力的看了起来。

    许久,他终于磕磕碰碰的看完了信。有些字,还有话,他不太看得懂。但是,信中的大致意思还是懂了的。

    爷这回真的是惹上大麻烦了!

    他眼巴巴的看着闭目沉思的沈云,一双粗糙的大手绞得发白。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眼见着太阳西沉,一个下午就要过去了。这时,沈云终于睁开眼睛,吩咐道:“去请伯堂过来。”

    他的声音不大,却无比坚定。

    只是寥寥数字,齐伯听了,顿时心中大定,感到从未有过的踏实。

    “是。”他响亮的应着,转身,象个健硕的年轻人一般,扯起大步出去了。

    沈云看着他的背影,嘴边现出一丝苦笑——他是拿定了主意,竭尽全力救洪天宝。

    可接下来,他会面对些什么,真的是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但他很清楚,这回,真的麻烦大了。他极有可能会搭上身家性命。他甚至开始怀疑,洪家的灭门大火看似意外,实为恶意而为。

    在做决定之前,他反复问过自己:怕不怕?值不值得?

    然而,每一次,他在心里的回答都是:当然怕。怎么会不怕?尤其是他这种在死边打转过两回的人,比寻常人更加清楚死亡的滋味。他其实很怕死,尤其是怕面对死亡的无力之感。

    可是,他必须去找洪天宝,尽自己之所能施救。

    不仅仅因为洪天宝是他的好友。

    经历两次大屠杀之后,他曾立志,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不但要在这个乱世里谋得一席立足之地,而且要做一个锄强扶弱的大侠。

    如果他连自己的朋友都不敢救,又谈何锄强扶弱?岂不是笑话?

    这是自己的志向所在,亦是自己的本心。

    所以,哪怕明知前面凶险之极,也绝不能退缩。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水清浅的月/票,谢谢!

第三零九章 是草纸吗?

    第三零九章是草纸吗?

    打定主意之后,沈云感觉到心情从未有过的舒畅。待齐伯离开后,他忍不住惬意的伸了一个懒腰。

    就在这时,丹田里竟然有一股暖流涌动,鼓鼓囊囊的!

    有异状!

    沈云连忙替自己把脉。

    惊喜随即而来——他体内的真气突然涨了一丢丢!

    比发丝还要细的一丢丢!

    不要小看这一丢丢。换了《洗玉诀》之后,他很快就冲破瓶颈,体内的真气缓慢增加。但数月来,真气增加的量也不过是这么一丢丢。

    所以,这一丢丢,于他来说,简直就是暴涨。

    我刚刚明明什么也没有做,真气怎么就暴涨了呢?

    沈云挠挠头,发觉自己并不是头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以前,体内没有凝结出真气的时候,他也曾有过在顷刻之间,功力大进。他记得很清楚,那一次是替袁峰给他的舅舅们送信不成,暗探袁府;

    还有,他凝结真气也是差不多的情形。

    至于,凝结出真气之后,又先后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一次两次,可能是偶然,但,前前后后加起来,有五六次之多。哪来那么多的偶然?

    顷刻间,功力大进,肯定是有缘由的。

    只要找出缘由所在,以后练功岂不是事半功倍?

    啊,那时,我都做了些什么?

    沈云顾不得运行心法,稳定真气,坐在太师椅里,努力回忆着那些往事。

    很快,他发现不论哪一次,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在功力大进之前,他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比如说,救袁峰的那次,他被古老二诘问,为了救袁峰,却令古家十余名暗卫被灭口,是否后悔。他从暗探袁府之后,想通了这个问题。第一次清晰的领悟到“什么是道义”,在心里告诉自己:身处乱世,自己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而在金燕楼里突然体内凝结出真气,是因为福至心灵,他对永安师尊曾经说过的“道,无处不在”有所领悟,头一次意识到:什么是道?答案兴许不在武馆里,不在书本上,而是一直在他的身边。或者说,答案既在武馆里,也在书本上,还在他漂泊的路上。

    ……

    这一次,也是如此。一方面是他在仙都渐渐站稳了脚,另一方面,他若去救洪天宝,极有可能也为自己招来灭顶之灾。两相权衡,犹豫挣扎之后,他想明白了:勿忘本心。

    仅仅就是这样,也能功力大进?

    在鸿云武馆时,所有的师尊都说过,学武在于勤,但是一味的苦练,也是学不好的。在勤奋的同时,还要带着脑子学。平时有空没空,都要多想一想武学上的难题。

    可是,他的这几次思考,没有一次与武学有关啊。

    沈云真的难以置信。他从未听说过,有这等美事。是问,世人习武,哪个不是用汗水和着血泪,勤学苦练?他现在要是出去说,思考与武学无关的问题,也能令武艺大进,不知道会笑掉多少大牙!

    “主公,赵宣求见。”门廊下,响起赵宣的声音。

    沈云敛神:“是伯堂啊?进来。“

    “是。”赵宣快步进来。

    沈云示意他先坐下来:“伯堂,你认识洪天宝吗?”

    这位仁兄是这座宅子的主人,曾在这里住了两年多。赵宣哪能不认识?他点头:“有过数面之缘。”

    “那就好。”沈云说道,“天宝兄是与我一道在鸿云武馆习武三年的生死兄弟。年前,他回乡探亲。前些时候,我接到他的信,说是已启程来仙都。老罗按他的行程去北城门接人,却迟迟不见他的影踪。今天,我收到消息,方知天宝兄家里出事了。正月十五晚,他家里起火,除了天宝兄在外,得以逃过一劫,再无一个活口。我推测,天宝兄应该是在来仙都的路上,也出事了,生死不明。”

    赵宣听明白了,双手不禁在膝盖上紧握成拳:“主公想要听风堂打探洪爷的下落?”

    “是要尽全力施救。”沈云很肯定的说道。

    赵宣深吸一口气,下了很大的决心,直言进谏:“主公,敢于纵火灭人满门的,绝非良善之辈。况且,洪爷有可能是被凶手劫持。我还担心,凶手是有恃无恐。听风堂初建,尚未成气候,只怕难敌。“

    他活了二十五岁,十七岁接管家里的生意,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数年,早已深深领悟到“义气用事,最是害人”。在他看来,趋吉避凶,是人的本能。洪爷招此凶劫,里头定有隐情。现在情况不明,主公不应当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趟这浑水。

    主公到底是年少。他身为属下,进谏也是尽本分。

    沈云吩咐道:“所以,这一趟,你亲自带人去。务必小心。若打探到什么,不可轻举妄动,一定要尽快禀报于我。”

    “主公……”赵宣急了。主公误会他了。他担心的并不是听风堂的那点薄底。

    沈云摆手打断他:“我知道伯堂的意思。害天宝兄的那人,不是我现在能对付得了的。但是,大丈夫立世,当有所为,有所不为。道义所在,我不能不装作不知。“

    原来主公已经考虑得很清楚。赵宣立刻闭上了嘴巴,起身领令:“是。”

    沈云接着说事:“天宝兄最近一次给你写信,是在应州云门城。我估计,他也是在那里出的事。救人如救火,早一刻找到天宝兄,他的生机便多一丝。听风堂的人手,你全带去。乘着城门还未关,即刻动身。记住,如有天宝兄的线索,只能第一时间传讯于我。不可擅自行动!”

    “传讯?”赵宣好不为难。是要用传讯符吗?他是武师,能够用传讯符传讯。只是,且不说传讯符价值不菲,以他的手腕,没有个两五天,很难搞到一枚传讯符……

    沈云从袖子里掏出一大把法符:“这里有一百枚传讯符,你先拿去用。”

    “啊?”耳边嗡嗡作响,双目直冒金星,赵宣感觉象两条腿是踩在棉花堆上一般。

    一百枚传讯符啊!还是“先拿去用”!

    主公是当这些珍贵的法符为草纸吗?

    哪知,下一息,沈云又拿出更多的法符,搁在桌面上:“这些是火符、水符、爆破符和护身坚甲符。你拿去分给手底下的人。”这些低阶符,与传讯符不同,无须以真气为引。就是没有习过武的寻常人也能用。那天,他在玉周山坊市,就没看到有卖这些低阶符。想来在修士们面前,它们也值不了几个钱。思来想去,他觉得拿给听风堂用,最合适不过。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588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