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第48分节

第四七四章 八倍时间流的小药园

    目光落在那些高低不平、显得乱蓬蓬的灵草上,沈云很快明白过来:正因为灵泉小境只带有一片这样的小药园,所以,对于玄清子这个炼器大师来说,形同鸡肋。灵草的主要功效有二,一是饲养食草的灵兽;二是作为灵田、药园的肥料。显然,玄清子种这些灵草,就是为了养着这块小小的药园。

    沈云知道自己一时半会也离不开灵泉小境,所以,这块药园对他来说,还有很有用的。上次,他在玉周山坊市买了一些灵药种子,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试种。如今完全可以乘着这个机会,利用空暇时间,对着祖师玉简里的种药心得,学习种些常见的灵药。

    决定后,他立刻从百宝囊里拿出一把药锄,开始锄草。

    对于炼丹师来说,种药也是必备的基本技能。在祖师的玉简里,有很多关于种植方面的经验与心得。比如说,用灵草肥田。

    沈云按照玉简上所说,先用药锄将灵草连根刨出来;然后捣碎。灵草的生命力非常顽强。故而,这一环节的关键是将根部彻底捣烂。至于其茎叶,则只需稍微的捣一捣。最后,将捣碎的灵草堆积在一起,搁置个三五天,任其腐烂、发酵。

    搁在从前,这么点的一块药田,他两三下就忙活完了。可是,他如今的精力大不如从前。才锄掉不到三分之一的灵草,已累瘫在地上。

    丹田里又开始往外吐寒气。

    经过这些天的摸索,他总结出来了,这是必须回到温泉里泡澡的信号。

    据他的总结,每次泡温泉的效果能维持差不多两个时辰。

    这么快,就两个时辰过去了?

    沈云难以置信的收了药锄,转身返回屋里。

    在他进门之后,身后传来“砰”的一声。

    回头一看,是黑油小门自己关上了。

    也就是说,下一次他要想再去小药园里,必须再次动用灵力。

    沈云耸耸肩,绕过屏风。

    在灵泉小境住了三天之后,他发现,天窗外面的那方天空,貌似只有两种状态:一是,瓦蓝瓦蓝的;二是,黑若墨玉。

    前者是白天,后者是晚上。

    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过渡色。

    要根据天窗外的“天色”来判断时辰,显然是不可能。

    故而,沈云从百宝囊里拿了一座钟漏出来,搁在石屏前,以计时。

    他习惯性的看一眼钟漏,不由惊讶的张大了嘴巴——钟漏显示,他总共才离开了不到半刻钟!

    是我眼花了,还是眼花了?沈云很确定,自己没有记错离开的时间。

    他使劲的揉了揉眼睛,走近前去,再看钟漏。

    没错!他确实是只离开了不到半刻钟。

    但是丹田不断的向外吐着寒气,明明确确的告诉他,上一次泡温泉的效果没了。

    莫非是锄草的缘故?

    此刻,沈云也没法验证,只能带着满腹的狐疑下池子里去泡温泉。

    好不容易捱到半个时辰过去了,他迫不及待的爬上池子,将自己收拾清爽。先是拿出纸笔,记下钟漏显示的时间。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绕到屏风后面,用灵力推开黑油小门。

    看到小药园里的情景,他再一次愣住了。

    只是半个时辰而已。被锄掉的那些灵草的灵根上又发出了一茬新苗。并且,这些新苗齐斩斩的都长到了半寸来长。

    这是半个时辰能做到的事吗?

    按祖师的玉简上描述的灵草特性,根部育出新苗,并长以半寸来长,少说也要五个时辰!

    沈云摸着后脑勺,突然想起在玉简里曾看到过的一样宝物——时光药圃。

    这样宝物属于器的范畴,其妙处在于,它内里的时间流要比外面要快一些。也分为法器、灵器、宝器等三个大等,其中每一大等又分为上品、中品和下品等三个小等级。通常来说,越是高阶的时光药圃,时间流便越快。以下品法器的时光药圃来说,时间流往往只是略微快一点点。到了下品灵器级别的,才能具备一倍的时间流。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沈云马上算出来,小药园相对于温泉室里的时间流是八倍。

    八倍的时间流,时光药圃已属于上品灵器。

    不愧是炼器大师!沈云想明白后,从心底里赞了一句——一出手就是上品灵器的法宝。

    不过,这个猜测还需再验证。沈云静下来后,没有再锄草,而是开始打拳。

    果然时间有问题。他才打完一路五步打,丹田又一次提示,该回屋泡澡了。

    打一路五步打的时间,差不多需要半刻钟。

    从一点来判断,小药园的八倍时间流是没错了。

    沈云激动的握了握拳头,转身回屋。

    赶到屏风前一看,钟漏显示,这边已经实打实的过去了两个时辰。

    没错!真的是八倍时间流!

    这样的话,他在小药园里种灵药,所需的时间,比外面要足足快八倍。比如说,同样是一年的时间,在外面才一年份,种在小药园里,就是八年份!

    真真的好宝贝呀!

    沈云不禁手舞足蹈起来。

    当即,一边泡澡,一边雄心勃勃的拟定种药大计——原本,他只想在小药园里种一些寻常的灵药,以练手。现在,他觉得不能白白浪费法宝之力,决定直接种人参、黄芪和何首乌这三味灵药。

    一来,这三味药本身的品阶并不高,都只是二阶灵药。他以前在武馆里学种了三年药,积累了不少种药的经验,又有祖师的玉简做指导,应该能驾御得了二阶灵药;

    二来,这三味药都有一个共性,即,随着年份的大幅度提高,药性倍增,其品阶也是节节攀升。比如说,十年份以内的人参都是二阶下品灵药。但是,十年份以上,到五十年份的人参是二阶中品灵药;而五十年份以上,到百年份以下的,便属于二阶上品灵药;到了百年份以上的,便升阶了,少说也是三阶的灵药;若是千年的人参,直接跃阶,起码定阶五品!

    一般来说,初学炼丹,十年份的人参已够用。沈云也没想贪百年、千年之类的。对他来说,在养伤期间,能用小药园收一茬二阶下品的人参,已心满意足了。

第四七五章 关键所在

    发现小药园的妙处后,沈云便暂时以它为主。每次泡完澡,都是急急的赶去小药园里劳作。

    以他现在的体力,先将灵草尽数锄完,再搁置肥田的方法显然是不适用了。于是,他将灵草锄掉之后,便立刻将之捣碎。当丹田再次吐寒气时,他再将捣碎的灵草聚拢来,堆积在一起,迅速结束本次的劳作。

    通常来说,下一次再来时,前两次堆拢来的那一小堆灵草已经沤出了肥,可以翻到土里去当肥料了。

    种药也是这样子。养好一小块土,便种上一颗药种。在祖师的玉简里,有一个将人参、黄芪和何首乌等三种灵药套种在一块药田里的法门。沈云严格遵照这个法门,对小药园进行了一番规划。哪里种人参,哪里种黄芪,哪里种何首乌,他都事先用草图画得清清楚楚。到了种药的时候,只要照着草图上挖坑,上种子即可。

    两天之后,小药园里,最后一个角落也照着规划,种上了黄芪。

    也意味着,劳力投入最大的阶段已经结束了。接下来,他只要时常去小药园里转一转,浇浇水,除除草,做一些日常护理的工作即可。

    沈云将心思又重新放到了养伤上面。

    掌握了《问天》的第一段运气法门后,第二段学起来,突然变得简单起来。沈云每天能练熟六句!

    如此一来,他只花费了四天的时间,学会了第二段。

    当他完整的将《问天》的第二段曲子,用青霜吹奏出来后,丹田里竟然“嗡嗡”作响。

    又是那股古老而玄妙的神秘力量!

    在它的作用之下,好比初春时节,冬雪消融,灵气“汩汩”的从丹田里涌了出来。任督二脉最先受益,十几息的时间里,灵气满满。灵力如影相随,也一并涨了回来。

    然而,沈云还来不及高兴,那股神秘的力量消失了。

    丹田里的“嗡嗡”声立停,马上又变回冰疙瘩状。

    接连两次,那股力量从丹田里迸发出来,都是与吹奏《问天》有关!沈云敏锐的抓住了这一点,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又吹起了《问天》的第二段。

    果然,曲终,丹田里再一次发出那股力量,紧接着,“嗡嗡”作响。精纯的灵气“汩汩”涌了出来。

    “我明白了!”沈云激动的抓住青霜,浑身不受控制的发抖,“丹田在用这样的方式,与《问天》相应和!”

    “嗡嗡”声,就是丹田发出来的共鸣。因为丹田里的灵气实在是太满了,所以,丹田稍微有点缝隙,灵气便溢出来了。

    至于《问天》能否疗伤,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丹田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灵气呢?沈云觉得好不奇怪。同时,好奇心大盛:不知道将《问天》完整的吹奏出来,丹田会如何?如果练得纯熟了,丹田又会如何?会不会效果更好呢?

    抱着这样的念头,他试着将两段连起来练习。

    很快,他发现,以现在的精力,吹完第一段之后,最多还能吹奏完第二段的一半。而令丹田相应和的效力,主要是在第二段。这一段没有吹奏完,丹田的应和变得微乎其微,竟然还不如单独吹奏第一段时那么大。

    沈云心道:既然如此,那么,我就只练习第二段好了。

    是以,接下来,他真的只练习第二段。

    结果,神秘力量虽再现,但变得越来越弱。很明显,丹田的应和也跟着一次又一次的减弱。

    《问天》是到目前为止,沈云唯一能释放丹田的灵气的法门。见接连三次都是一次不如一次,他立刻由起投机取巧的心思,老老实实的从第一段开始练习。

    之前取巧的后遗症完全暴露出来了。原本吹完第一段之后,沈云还能将第二段吹奏一半的。如今,他吹到第二段的第六句时,额头便痛得厉害了,没法再坚持下去,只能作罢。

    沈云心中惶恐不已,练习《问天》时,再也不敢生那取巧之心。

    好在,苦练之下,每次吹奏的句数呈渐渐增长之势,并且,丹田的应和也没有再减少。每一次从丹田里吐出来的灵气,注入到周身的经脉之中,类似于进行了一次大周天。此举虽然对于丹田的伤势没有多大作用,但是,它在迅速的扭转沈云的衰老。两天下来,沈云的腰背直了,手脚也变得越来越灵活。雪白的头发里现出了些许青丝。

    同时,因为身体的各项机能大幅度提升,他每次泡温泉的极限时间明显增长,由原来的半个时辰,迅速增加了一刻钟。相应的,泡澡的效力持续时间也变得更长。如今,他每天只要在早、晚时分,各泡一次温泉即可。

    不过,沈云知道,泡温泉对去除丹田的寒气真的效果不错。所以,他利用小药田的八效时间流,每天仍然坚持泡三次温泉。

    五天之后,他终于能完整将《问天》吹奏出来了。

    一曲终了,那股力量再现。在它的作用之下,丹田大震,源源不断的往外吐五行灵气。

    沈云早有心里准备,抓住时机,赶紧内视,检查丹田的伤势。

    这一“看”,将他吓了一大跳。

    在他的丹田里,应当有三种存在,一是五行灵气凝结而成的月白色气团;二是月华之力凝成的亮白色小光球,三是阴煞之气凝成的灰黑色气团。

    三者的体量相差悬殊。其中,以阴煞之气的体量最大,五行灵气次之,月华之力最小。

    这会儿,他内视,发现三种存在竟然变成了两种。月华之力凝成的亮白色小光球,没有了!

    只剩下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两者将丹田挤得满满当当,不留一丝空隙。也因为如此,它们两个将彼此挤得怪模怪样,已不成球形。

    从体量上来看,阴煞之气仍然比五行灵气要多一些,但是,它明显变少了许多。而五行灵气的现状则是反过来的。它比原来多了近一倍!

    沈云再定睛细看。只见那占据了丹田近六成五的空间的灰黑色气团里,银光点点,忽明忽暗。

    是月华之力!

    原来它是被阴煞之气吸收了去。

    他还待细看,那股力量消失了。丹田又恢复原状,变回了冰疙瘩的样子。

    与以前相比,这一次,那股力量持续的时间最长,竟然长达将近二十息。

    沈云还是不知道这股力量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他非常清楚,它是个好的。并且,是他治好丹田的伤的关键所在。

第四七六章 伤,好了

    充分体会到了那股神秘的力量的效用之后,沈云将心思全花在了,如何激发这股力量上面来。

    结果,思来想去,他发现,激发这股力量的手段,有仅且仅有吹奏《问天》。

    于是,问题便从“如何激发这股力量”转变成为“怎么样才能尽可能多的吹奏《问天》”。

    他能吹奏《问天》,全是因为温泉有温经活脉之效。泡一次温泉,既能有效驱散丹田里吐出来的寒气,又能暖和身体和经络,继而使得周身经络里的灵气不再凝滞不行,可以一用。

    因为丹田时时刻刻都在不停的往外吐寒气,所以,泡温泉的效果只能持续一段时间。最初是差不多两个时辰,现在由于每次泡澡的极限时间延长了一倍,效果的持续时间也相应的增加,变成了三个时辰多一点。

    既要养伤,还要种灵药、练习《问天》,练拳……等等。另外,受这副身体所累,每天必须睡足六个时辰。沈云真的觉得每天的时间都不够用。

    在一次泡温泉时,他突发奇想:能不能试着一边泡澡,一边吹奏《问天》?

    如果可能的话,他每天要泡两次温泉,每一次都是三刻钟。两次加起来,就是一个半时辰。如果在泡澡的时候,能练习《问天》曲。那么,等于他每天又多出来了一个半时辰!

    除此之外,他真的再也挤不出时间来了。

    沈云决定尝试一下。

    结果,这一试,他真的好比是捡到了一个小机缘——温泉竟然能放大《问天》的效果!

    他泡在水池里,一曲《问天》吹完,那股神秘的力量大发力。丹田有里有如雷动,“轰隆”作响。精纯的五行灵气喷涌而出。

    几息之后,神秘的力量消失了。但是,丹田仍然在持续不断的往外喷涌五行灵气。直至百来息之后,方转弱,又过了十来息,才完全停止。

    但对于沈云来说,已是大惊喜——这些喷涌出来灵气,好比甘露,迅速的滋润着他的身体。很明显的,他感觉自己陡然间象是年轻了十来岁;于是,泡温泉的时间又延长了差不多一刻钟。以一天两次的频率来计算,他等于一天之内,多出了两个时辰。比预料之中的还要好。

    就这样,沈云一点一点的修复着衰老的身体:白发大把大把的脱落,新长出来的头发,浓密黑亮;老年斑很快的淡去,肌肤一天比一天变得有弹性;手不抖,腿不颤,腰背直了起来……

    十天之后,他终于变回了十四岁的样子。

    年轻,如初升的太阳一般,朝气蓬勃!

    这是明面上的好转。

    内里的,丹田虽然仍然在不住的吐着寒气,但是,沈云能感觉到,它不复先前的冷硬如铁,有软化的迹象。

    在丹田应和《问天》时,沈云都会抓住机会内视一番。

    他发现,灰黑色的阴煞之气团与月白色的五行灵气团都在不断的变化着。有意思的是,它们两者的变化是截然相反的,即,每一次内视时,他看到的是,阴煞之气都比前一次看到的,明显减少;五行灵气则是有所增加。只是,后者增加的速度没有前者减少的速度那么快。

    这也是他感觉丹田不复之前那般“硬”的缘由所在。照此情形,他估计,大约再坚持十天半个月的,丹田便能略有空余。到了那时,它应该不会再硬梆梆的了吧?同时,因为阴煞之气大大减少,丹田里的寒冷是不是也会减少许多呢?那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丹田的伤势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沈云这般想着,心情顿时变得轻快起来。

    好事成双。小药园那边,套种的黄芪和何首乌等灵种,陆续破土出新芽,最难存活的人参种子也在前两天先后长出了细细的须根。头一次种灵药,能百分之百的存活,沈云喜滋滋的做了评估和总结:首先得归根于祖师在玉简里记录下来的套种法门,以及心得、经验;其次,小药园不愧是上品灵器,土肥,灵气充沛,适合种植各种灵药;除此之外,他自己也是功不可没。实践证明,灵药的种植与凡药的种植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他以前在药谷的种药经验,放在灵药种植上,完全行得通。

    所以,沈云由此得出,只要药田的肥力和灵气等自然因素都能跟得上,凡人一样的可以种植灵药。

    想到这些,沈云很是挂念庄子里。算起来,他在灵泉小境里养伤,不知不觉之中,已有月余。而他最后一次与赵宣用传讯符联络是在离开武馆,去寻找祁督使的路上。那时,他说,自己有要事在身,可能要稍晚些才能回去。

    在灵泉小境里,身体的状况有所好转后,他也曾多次尝试往外界传讯。

    结果,传讯符根本就传不出去。

    是以,这一“稍晚”,已是两个多月了。

    他离开庄子时,春耕才做完。如今,很快都要夏收了。也不知道,庄子里现在是什么情形?他们发现无法联系上自己,会不会着急?

    挂念归挂念,沈云其实并不着急,因为他知道以齐伯他们的脾性,怕是已经让赵宣去武馆打探了。而以赵宣的能耐,定不是难找到余头他们。余头自然会告诉赵宣,他得了灵方,在闭关养伤,无大碍。

    好吧,事实上,李师叔也是真的给了他养伤的良方。

    照此情形,伤愈的可能性非常大……沈云不由又抬头去看四四方方的天窗,心道:待到伤愈,我定能从天窗离开吧?

    而那时,小药田的人参、黄芪和何首乌已超过一年份,采走,或留在小药园里任其生长,都是可以的。

    如沈云所料,十二天之后的上午,当他又一次吹奏完《问天》之后,神秘的力量又现。丹田立时轰隆作响,喷涌出精纯的五行灵气。

    百息之后,与往常一样,丹田停止喷涌五行灵气。

    沈云徐徐吐出一口浊气,睁开眼睛。就在这时,丹田里竟然腾起一丝暖意!

    是错觉吗?沈云微瑕。

    “滋溜”,一声水响,令他速速回神。

    沈云他听到低头看去。

    只见丹田所在的位置的水面上,现出了一个小小的漩涡。

    这池温泉是富含五行灵气的灵泉。之所以,出现了这个小漩涡,那是因为他的丹田在自动的吸纳水中的五行灵气!

    啊啊啊!我的丹田又能自动吸纳灵气了!

    愣了一下之后,沈云“呼啦”从池子里窜了起来:“啊,我的伤,好了!”

第四七七章 黑白平衡

    匆匆擦干身体,换上干净的衣裳,沈云急急的在石屏前的蒲团上盘腿坐好,迫不及待的敛神内视。

    丹田果然看着不再是寒气森森的样子,与受伤之前一样,粉红娇嫩。

    不过,沈云全部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到了那一灰一白的两个“大团子”上面。此时的丹田给他一种感觉,即从正中心开始,被平均分成两半。右边是灰蒙蒙的,充斥着阴煞之气;左边是月白色的,全是五行灵气。越往丹田的中间去,颜色越浓。在丹田的正中心区域,已然变成了一半乌黑,一半亮白。

    也就是说,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在他的丹田里势均力敌。两者各自为营,暂且相安无事。

    所以,丹田的伤,才看着好了。

    “看着”黑白分明的丹田,沈云愁苦不已——这样的情形,只怕是连祖师她老人家都未曾听说过。我该怎么办?丹田被自己作成了这副怪模样,还能练功吗?会不会走火入魔啊?或者,丹田里的五行灵气一旦减少,不足以抗衡阴煞之气时,伤情立马就会反复呢?

    后面这种情况,对于修真者来说,是常有的事。因为一天下来,动用丹田里的灵气的时候,实在是太多了,比如说,练功,画符、打拳……,有哪一样离得开灵气?

    但是,沈云搜肠刮肚,也想不出能消耗阴煞之气的法门。

    一个是永远都那么多,不减不灭;另一个增增减减,没个定数……这叫哪门子的平衡?

    等沈云稍稍缓过劲来,举目一看,头顶的天窗黑洞洞的,屋里一片柔光。

    他吓了一大跳——不知不觉之中,自己竟然这样在蒲团上枯坐了一整天。

    丹田依旧是温暖而柔软的,不但没有再往外释放寒气,而且一直在自动的吸纳着周边的五行灵气。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的心头灵光一闪:丹田里的五行灵气增加了,会不会就打破了黑白均衡的状态呢?长此以往,灵气越来越多,阴煞之气势弱,从而被压制住?

    要是这样的话,灵泉小境里灵气精纯且充沛,他多留些时日,多多吸纳灵气,不愁压制不住阴煞之气。

    心念一动,他再次敛神内视。

    丹田还是先前那副样子。黑白分明,各居一半。

    咦,吸纳进来的那些灵气都去了哪里?还有,怎么老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呢?

    沈云定睛细看。

    很快,他看出来了,五行灵气进入丹田后,直接汇入左半边的白色雾气之中。好比是一滴水融入江河,瞬间踪影全无。

    同时,他也明白了,哪里不对劲——与白天的时候相比,丹田里的“黑”与“白”,完全换了边。

    白天的时候,左半边是灰黑色的,全是精纯的阴煞之气;右半边是月白色的,尽是五行灵气。

    而现在,左半边全成了五行灵气的地盘;右半边则是一片灰蒙蒙,换成了阴煞之气。

    连丹田正中心的浓黑与亮白也是一样的调换了过来。

    它们竟然会转动!

    意识到这一点,沈云惊诧得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连忙睁开眼睛,鼓起腮帮子,接连做着深呼吸。

    不管是祖师的玉简里,还是之前看过的杂书,都没有提到这种现象!

    稍稍冷静下来后,沈云想到的是,到底是谁在动,丹田,还是丹田里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

    为了弄清楚,他又一次内视。

    然而,看了许久,他也没能看清楚。无他,以他现在内视能力,还没法将这两种情况分辨出来。

    结束内视之前,他只是敏锐的发现,黑白两半边的区域较之前,整体上略有一丝移动。

    不过,内视了这么久,灵力消耗掉了两成多,也没见灰黑色的那半边做妖,所以,沈云渐渐放下心来——这里边一定另有玄机。只是,以他现在的修为,既细察不出,也参悟不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的平衡,不会因为灵力的消耗,而轻易打破。

    习惯了一到晚上就睡,心弦松懈下来后,沈云不禁呵欠连天。

    那么,就暂且这么着吧。练功之类的事,明天再说。他爬上木床,倒头便睡。

    一夜无梦。第二天醒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四四方方的瓦蓝天空。

    沈云爬起床来,习惯性的去看摆在石屏前的钟漏。

    与他昨天泡完澡,已过去了整整十一个时辰。在这段时间里,丹田都是好好的,没有再往外吐出寒气。

    看来,伤是真的好了。阴煞之气与五行灵气的均衡也一直妥妥的。

    这是无疑是一个绝好的消息!沈云只觉得自受伤以来,一直笼罩在心头的那块阴云终于散了个干干净净。他好心情伸了一记懒腰,跳下木床,开始崭新的一天。

    习惯使然。他仍然是从泡澡开始。

    以前,那不叫泡澡,是疗伤。只有今天,才是真正的泡澡。沈云展开手脚,惬意的任自己浮在热气缭绕的水面上,在心里拟着今天的日程。

    如今,重心不再是养伤,日程自然是要重新安排过的。

    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对丹田里的黑白平衡了解不多,所以,不管是练功,还是练拳,画符,侍弄灵药……这些都必须试着去做。自然不能象养伤的时候那样,为了抢时间,时时刻刻都是卯足劲,全力以赴。

    很快,沈云给自己拟了一个为期三天的试用日程。在这个日程里,他给自己订了一条新规矩:不管是做什么,也不管舒适与否,每隔一刻钟,雷打不动的要内视一次。

    一天下来,他按照计划将练功、画符,打拳,吹奏《问天》等,都做了一遍。

    好消息有二:通过严格的内视监控,不管他做什么,丹田里的黑白平衡都至始至终妥妥的;灵泉小境里灵气非常浓郁,一天下来,他能清晰的感觉到丹田里的五行灵气略有增加。并且,增加速度是在仙都时的百倍左右。有意思的是,灵泉小境里明明没有阴煞之气,但是,他丹田里的阴煞之气也同步的变多了。

    沈云不清楚,为什么这边的五行灵气增加了,另一边的阴煞之气也会跟着等量的增加。但他知道,自己不用再担心动不动就会打破丹田里的黑白平衡。

    坏消息也有一个,即,今天,他吹奏完《问天》,那股神秘的力量却不再现。

    因为心情好到要爆的缘故,今天,他做什么,都是兴致昂扬,顺心又顺手。练习《问天》也是如此。明明自我感觉比前天最后一次吹奏时,要好得多。为什么神秘的力量消失了呢?

    沈云百思不得其解,唯有怅然的轻叹:“罢了,一切随缘。”

    那股神秘的力量,来得莫名其妙,去的也是莫名其妙。以他现在的修为,也只能用一个“缘”字来宽慰自己了。

    为了保险起见,沈云还是严格的执行了三天的观察日程。三天过去后,他完全确定,丹田的伤,是真的好了。丹田里的黑白平衡,很是稳妥。并且,通过定时的内视,他还练出了一个新技能,即,不用看天色,也能通过丹田里的黑白转换,精准的确定时间。

第四七八章 离开

    既然养好伤了,那么,也是时候离开灵泉小境了。

    只是,该怎么离开呢?还有,离开之后,我还能用原来的法门,进来这里吗?

    沈云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天窗,略作犹豫,还是决定先将小药园里的人参等挖掉一半,再补种一半。

    因为八倍时间流的缘故,如今,小药园里的人参、黄芪和何首乌都已超过一年份,是品质上佳的二阶下品灵药。

    李师叔不是在信里说过,等出完任务,便要来灵泉小境探视自己吗?按理说,他应该是遵信中吩咐,留在这里等着李叔叔的。只是,这一趟出来的太久了,在这里头又用不了传讯符,他很担心庄子里。毕竟,那一千多人都是因为信任他,而背井离乡,举家南迁的。在他们初来乍到之际,他突然长时间的音信全无,显得也太不负责了。所以,这一次,他只有对不住李师叔了。

    也正因为如此,头次种的灵药,他只准备拿走一半,回去试用药性。余下的那一半的灵药,以及补种的新灵药,全送给李师叔,当做赔礼。

    李师叔用不了多久便赶来这里,他也不用担心它们会因为长时间无人照管而坏在土里。

    完全康复的他,有灵力为用,肥田、育种,完全不叫事儿。在八倍时间流的作用下,当天便将挖掉的灵药照样补种了回去。

    第二天清晨,他再去小药园里察看。

    灵种都成活了。黄芪甚至还现出了米粒大的一点生绿色新苗。

    沈云最后细细的检查了一遍,见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便转身回到屋里。

    路过石屏时,他突然发现石屏背面的右下角泛着青色的微光。

    从最初发现小药园起,他几乎每天都要经过四次石屏,却是头一次发现这抹青色的微光。

    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还是石屏另有玄机?

    沈云好奇的凑过去,蹲下身子细看。

    竟然是一段字。

    字迹与正面的那些金字如出一辙。一看,就知道是玄清子本人所写。

    事实上也是如此。这行字就是玄清子特意留下来的,写的是离开灵泉小境的法门:在石屏正面的最左侧有一个墨色祥云石纹。要想离开灵泉小境,先用紫瑛真君的独门大手印,在上面拍打三下,然后在三息之内,赶到天窗的正下方,站好。

    末尾,又云:天窗设有禁制。化虚境以下修为的后辈子弟,不要以尝试破除之。

    之前,沈云就打算施展“穿云步”,直接从天窗那里跳出去。读完这段文字,不禁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心道:幸好这回看到了。

    不然的话,若是将天窗的禁制触发了,天知道他会遭遇什么。

    转到屏风的正面。那个不显眼的祥云石纹似乎一下子变得醒目起来。沈云环视屋内,确定没有什么遗漏,这才运转灵力,施展大手印,在石纹上啪的连拍三下。

    当第三记大手印落下时,石纹上面迸射出一道红艳如火的灵光,破空而去,直指天窗。

    沈云见状,心中一凛,一个箭步,飞奔到天窗下面,站定。

    抬头再看,灵光不见了。天窗周边的屋檐齐齐泛红。

    上面果然设有禁制!

    这是沈云生平头一次看到禁制启动。他自然是要抓住机会,仔细察看。

    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感到一阵眩晕。几乎是与此同时,双脚踏空,身子象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猛的向上提起。

    这么快就有三息了?正在狐疑之际,眩晕的感觉已消失。脚下踩到了实处。

    一阵草木的芳香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耳朵响起吱吱喳喳的鸟叫声。

    沈云定睛细看。

    他竟然站在一片茂密的杂树林里。

    再抬头一看。哪里还有泛红的屋檐,四四方方的一角蓝天?入眼的,只有一片浓密的翠绿。他正好站在一株一人合抱的大樟树底下。金色的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透过来。照得他眼花缭乱。

    这片杂树林好象有些眼熟!

    沈云举目四望,很快,看到身后不远处,耸立着一面灰青色的大石崖。

    它高达三十来丈。之前,他就是从这面石崖上面跳下来的。

    原来,我已经出了灵泉小境,现在是在崖底的杂树林子里。沈云摸了摸后脑勺,试图从周边再找出灵活泉小境。

    “哗啦啦……”前面林子里的鸟雀突然争先恐后的振翅飞走。

    沈云少年时曾以在山林里打猎为生,是以,知道这是有人突然闯进林子里来。并且,来人的行迹非常粗鲁,这才惊走了树林里的鸟雀。

    心中一动,他一个大箭步跃上大樟树。

    这一跃,有惊喜——还是受伤之前的力道,然而,如果不是他反应极快,眼明手快的一把拉住了一根大枝丫,险些直接象离弦的箭一般,冲出了大樟树的树冠!

    伤愈之后,修为、灵力貌似都是老样子。身体却比受伤之前要轻盈许多!还有,身手的敏捷性也强上了许多。

    只不过,眼下并不是细察的好时机,沈云屏息敛神,藏在一根浓密的枝丫后面。

    不多时,远远的绿树丛中现出两抹艳红的身影。

    沈云不由挑眉——耳力和目力也都比先前略有长进。

    再加之,站得高,也看得远些。隔着大半个树林,他一眼就分辨出,这两位年轻女子是玉宁身边的两位红衣侍女。先前,因为受伤,灵力尽数被封的缘故,他的眼力大大降低。如今,伤好了。隔得远远的,他也能看出来,这两位也是修士,都是先天境初期的修为。

    这样的修为,如今在他面前,完全不够看的。是以,紧绷的心弦顿时完全松懈下来。

    两人象是赶了一段急路,沈云能清楚的听到两人气喘吁吁。

    “不行了,我要歇一会儿!”从一蓬杂草后面出来,看到前面是一处干燥的空地,落在后面的那位侍女不管不顾的一屁股跌坐在地面上。见走在前面的同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从袖袋里掏出一条水红的香巾,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嘟着嘴抱怨道,“急什么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跳下来,不摔散了架,难道还能白日飞升不成?你怕捡不到他的老骨头?”

    闻言,走在前面四五步远的那位侍女脚下一顿,回过头去反驳道:“方圆十几里内,连户人家也没有。那个七老八十的老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有他要寻死的话,哪里的树杈不能吊死人,非得要爬到那么陡的山崖上去?你不觉得老头儿浑身都是疑点吗?没的看到他的尸首,你说破天去,我也是不信的。主人那边,也好交待。”

    不过,她说完之后,还是又转身折了回去,也一并在空地上坐下来歇息。

    “我知道你的怀疑很有道理。所以,我这不跟你一道过来找尸首了吗?”她的同伴笑嘻嘻的挽了她的一条胳膊,“一气从对面的山上跑过来,我们只是稍微歇会儿,主人不会怪罪的。”

    沈云听着,好比被强雷击中,心道:她们说的那个跳崖的白发老头儿,该不会是我吧?

    但很快,他又自个儿推翻了。从两个侍女的对话中,他不难猜出,那个白发老头儿才跳崖不久。而他明明在灵泉小境里呆了差不多一个月。

第四七九章 玉宁寻来

    沈云本想现身抓住两人,问个明白。

    不料,先前坐下歇息的那名侍女嚷着口渴,向同伴讨口茶喝。

    另一名侍女看着性情要宽厚些,见状,无奈的从储物袋里取了一盅热茶出来,递过去。

    那侍女探身去接,衣领被拉开了一些。一枚青玉坠子自颈脖处现了出来。

    沈云不小心看到,心中大震。

    当时,在熊洞时,紫瑛前辈的残魂曾透露过一种仙府密探的跟踪秘术,是金丹境以上的密探们惯用的。他们将自己的一缕神识附在一枚特制的青玉坠子上,令手底下的线人们贴身戴着。这样一来,在千里之内,不管线人们走到哪里,密探们对周边百步之内的情形皆了如指掌,有如亲临。

    现在不是月圆之夜。玉宁是堕了魔道的金丹境真人。就连李师叔被她伏击,最终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后者从剑下逃走。沈云自觉对上玉宁,更是一点胜算也没有。

    故而,他颇为遗憾的看了两名丝毫没有察觉出异样的侍女一眼,抿了抿嘴,果断的衣袖一摆,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离去。

    以他现在的修为,在两个先天境小菜鸟的面前离开,自然是无声无息。

    两名侍女也不敢太偷懒。她们俩歇了一会儿,便往石壁底下寻去。

    寻了差不多一刻钟,两人找遍石壁下面的那一片树林,却是一无所获。

    “奇怪……”那名话多的侍女意识到情况不对,后背不禁麻嗖嗖的,白着小脸,去拉身边的同伴。

    就在这时,眼前突然扬起一角熟悉的白袍。

    “奇怪什么?”清冷的女声自头顶一倾而下。

    是主人!

    两名侍女哪敢抬头?当即,双双“扑腾”跪下,伏身行礼:“婢子见过主人。”

    来人正是玉宁真人。

    方才,她在水晶镜里无意之中瞥到看到这两名侍女的东南方,有一道青色的背影飞掠而过。

    那身影拉着残影,不是凡人武者能做到的。

    以她的眼力,透过水晶镜,竟然连对方是男是女都不能分辨出来。

    她早就关注野鸡岭这边了——自从怀疑李棠与天神宗有干系之后,她一直明里暗里的紧盯着。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年前,她底下有三位线人先后都上报,见李棠曾在野鸡岭附近出没过。她从中推测,狡兔三窟,野鸡岭周边定有李棠的一处秘密巢穴。

    这次,她抓住贝侯受伤的良机,设计试图诱捕李棠,以拷问出后者所知的天神宗秘密。

    却不曾想,李棠竟是剑术不凡的剑修。

    她使劲浑身解数,也在其剑下讨不到半点便宜。如果不是有魔隐卷护身,她必定是捉人不成,反被人捉,把自己给赔进去了。

    这样的李棠,本来就令她忌惮得很。更何况,在与之搏斗时,她先后中了三剑,剑剑不轻松,得好好养上一段时间,才能另想办法去找回场子了。

    结果,逃回洞府之后,玉宁真人又听下面的人来报,说北山镇那边出事了。贝侯出动一队人马,成功的偷袭了老黄。他们不但劫走了祁督使,而且还杀掉了老黄,一把火烧真是了那边洞府里的上百具僵尸。更让她痛彻心扉的是,老黄替她炼了好几年的阴煞之气,一下子全没了。

    十年前,她得了一个秘方,据说可以克制灵气逆行。

    眼见着,这些阴煞之气小成,用不了三两年,便能派上用场。

    如今,一下子全没了!简直就是生生的剜了她的心头肉哇。

    当然,每逢月圆之夜,灵气逆行,修为全无,这是玉宁身上最大的秘密。连侍奉她最久的曲姑姑都是毫不知情。是以,北山镇炼制的阴煞之气到底是做何用的,是只有她本人知道的绝密。

    听到汇报,玉宁险些咬断一口贝齿,才咽下涌到喉咙里的那口老血。

    好在细细问了北山镇周边的现状,她断定,那些阴煞之气并不是被强行驱散了,应该落入了旁人手中。

    那么多的阴煞之气,是谁一把收走了呢?

    仔细琢磨过后,她认定那人就是祁督使。

    贝侯是元后老怪,他看中祁督使也不是假的。所以,祁督使虽为凡人,身上肯定有贝侯亲赐的法宝护身。能收走北山镇的阴煞之气,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该死的!我说怎么那般轻巧的便将姓祁的骗出了武馆,原来他们是一起作戏,合起伙来诓我呢!”玉宁真人回过味来,怒不可遏。

    可怜了那位回话的侍女,莫明其妙的被她当成了出气筒,生生的被一巴掌拍成了肉泥。

    技不如人,玉宁真人原本以为这回只能认栽的。

    不想,很快,在贝侯军中的眼线上报,说,没有看到祁督使回营。另外,李棠奉贝侯之令,急急的去了东海。

    也就是说,贝侯没有派人去北山镇接应祁督使等人。

    玉宁真人心中大喜,心道:也许那些阴煞之气还能寻得回来!

    于是,她立刻将身边的侍女全撒了出去,令她们两人一组,手执祁督使的画像,在北山镇方圆两百里以内,展开地毯式搜查。

    担心身上的秘密泄露,玉宁真人身边的侍女从来都是三年一换。这批侍女是半年前才训练好,调到她身边服侍的新手。修为最高者,也不过是先天境中期。

    而祁督使虽然只是一位高阶凡人武者,但是,他是连炼气期的老黄也瞒得了,杀得掉。所以,玉宁真人严令这些侍女,一旦发现可疑之人,务必立时上报。胆敢擅自行动者,杀无赦。

    同时,她自己也在养伤之余,时不是通过水晶镜,密切关注这些侍女周边的动静。

    等了几天,还真叫她发现了这抹可疑的青色背影。

    直觉告诉她,这道身影定是祁督使无疑。

    难怪姓祁的能轻易坏了本座的好事。原来,他也是修士,只是一直以来,遮掩得严严实实。将本座骗得好紧哇!

    玉宁真人恍然大悟,不惜祭起一张魔隐卷,亲自找了过来。

    只是她的伤势不算轻,魔隐卷的效力大打折扣。故而,五百多里的路程,竟然用了将近半个时辰。

    沈云不知道,万般小心,还是泄了行踪。

    他更不知道的是,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处山谷,其实跟捡回一条命没什么两样。

第四八零章 灵泉小境是更高阶的时间法宝

    沈云复又从近道返回丰成县。在山谷里,他偶然察视到自己的灵力虽然没有多大长进,但是身手明显好过从前。到底超过从前多少,却是心里没数。故而,这一路上,他有心自我考校一番,用尽全力赶路,一点余力也不留。

    很快,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脚力竟比受伤之前提高了五倍还有余!

    不到半个时辰,他已经抵达丰成县的北郊。

    没有半空中的那片阴云作祟,春天终于姗姗来迟。

    丰成县的人们好久不曾见过这么明媚而干净的阳光,好似冬眠初醒的动物一般,一连几日,呼朋唤友的出城踏青。

    沈云抵达北郊时,看到青山绿水之中,人头攒动,到处飘荡着欢声笑语,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看到前面的官道边搭了一个简易的茶摊子。摊主是一对面相憨厚的中年夫妇。他们支了五张四方小竹桌,售卖大碗茶和自制的青团。也不贵,一碗热茶饮加上一个比鸡蛋大一圈的青团,既解渴,又能充饥,总共才卖三个大钱。游玩的人们走累了,都去他们的摊子上就着茶水,吃一块青团,歇歇脚儿。茶摊的生意看着还不错。小竹桌边坐不下了,很多人索性在旁边捡了处空地,与友人围成一圈,席地而坐。

    沈云心中一动,也装成出游之人,走了过去,也捡了一个空地,撩起袍角坐下来。

    摊主夫妇都是麻利人。他才坐下,不一会儿,老板娘右手提着一只绛色的长嘴大瓦壶,左手端着一撂干净的白色粗瓷碗走了过来,爽朗的笑问:“小哥,走累了,喝碗热茶么?”

    沈云点了点头:“还要一个青团。”

    “好咧。当家的,这位小哥也要一个青团。”老板娘右手稍稍一提。大瓦壶的长嘴里嗖的倒出一道大拇指粗的水线,注入她左手的那摞粗瓷碗的最上面那一只。

    她显然是练熟了的。又快又准又稳,滴水不漏,数息之间,倒出一碗热气腾腾的茶来。

    “小哥,请慢用。”倒好茶,老板娘微微屈膝行礼,将那一整撂粗瓷碗一并递过来。

    沈云意会,自己端起最上面的那碗茶。

    老板娘咧嘴一笑,转身向旁边的那一群人兜售茶水。

    很快,老板端着一只装着青团的竹箩筐快步走过来。

    “小哥,您的要的青团。”他从竹箩筐里拿起一块用青叶包好的青团,递上前来,躬身笑道,“总共是三个大钱。”

    沈云付了钱,接过青团,笑道:“老板的生意红火得很哩。”

    老板笑眯了眼:“这是老天爷赏饭吃呢。要是跟上个月那样,出个太阳,也是冷嗖嗖的,半夜里还下起了小雪,城里的人都窝在家里烤火,哪个会出来吹冷风?”

    “上个月这里下了小雪?”沈云等着的就是这几话,故作惊讶,“我月初回来的时候,不曾听家里人提起过呢。”

    “那场雪来得急,去得也快。半夜里下的,天亮的时候就停了。当天就出了这样的大太阳,不等到中午,雪便全化了。”旁边的一位大叔喝了一口热茶,摸着胡子插了进来。

    “那天夜里,我被冻醒了。下的是砂雪,雪粒子打得我们家的瓦片儿噼里啪啦的响。当时,我缩在被窝里可着了大急,心想,这雪会不会砸坏我家的屋顶呢。”他的朋友接过了话题。

    “是的呢。那晚我也被吵醒了。”

    “我们城里的那点子雪算什么。那天晚上,前面的二牛岗那一带,下的是冰雹子。那冰雹子下得,硬是把二牛岗的山头都给砸塌了。”

    “哪会有那么大的冰雹子?我听人说,是雷劈的。”

    “对,我也是这么听说的。”

    ……

    这一圈的人们都兴致勃勃的加入到了“二牛岗半夜倒塌的原因分析”之中。老板乐见其成,卖了一圈青团,抽身退出来,乐呵呵的追着老板娘的背影,去了另一堆人群里。

    沈云听了一会儿,终于搞懂了眼下的时间。

    看来灵泉小境也是时间法宝,并且品阶更高。因为它的时间流远远快过外面。他明明在里头呆了将近一个月,而外面却只过了个把时辰。

    真君级别的炼器大师出品,果然非凡品啊。李师叔更是难得,竟然将如此珍贵的法宝借给我治伤!

    沈云心中感激不已。怕面上显出来,他赶紧低下头来,佯装喝茶。

    心思一转,又想起那两名红衣侍女。她们俩定是亲眼看着他跳崖,起了疑心,特意寻进山谷里来的。

    想到她们身上带着玉宁真人的青玉坠子,他暗中庆幸不已——幸亏自己没有贪心,悄悄的离开了山谷。不然的话,说不定真的会惊动了玉宁真人。

    本来他打算在丰成县留宿一晚,暗中打探那些红衣侍女的动静,立时改了主意,决定马上动身回省城。

    眼下,他不是玉宁真人的对手。既然惹不起,便只能远远躲开之。

    拿定主意后,沈云与旁人一样,喝光碗中的茶水后,撂下碗,拍拍屁股走人。

    不到两个时辰之后,抵达省城。大白天,在城中不好显露灵力,是以,他费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到达鸿云武馆的山门前。

    “先生回来了!”从山门里闪出一条身影。

    是守门的独臂唐爷。

    他因为只有一条胳膊的缘故,没有参加救祁督使的行动,而是遵胡宁之令,留守武馆。不过,他早已从先行返回武馆的苏老三等人嘴里,知道了救援的经过。是以,对沈云感激不尽,态度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日也盼,夜也盼。终于,盼到了沈云的身影,他激动的跑到跟前,纳头就要大礼参拜:“小的恭迎……”

    而沈云也知道,自己能顺利得到李师叔的真正认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祁督使在贝帅与李师叔面前极力推崇。故而,对贝帅留在武馆里的这些旧部也是心存感激。

    见状,他连忙侧身避到一边,同时,双手牢牢的托住唐爷的手,阻止他下跪:“唐爷,这是作甚?折煞我也。”

    独臂唐爷回过神来,知道自己有些过了——这里是山门。沈云在武馆里的身份只是一名游学归来的药院弟子。他这般见礼,确实太招人眼了。

    “对不住,小的太莽撞,请先生见谅。”他急得耳朵尖子都红得能滴出血来。

    “无妨。”沈云笑着将话题岔开,“余头和虎子回来了吗?”

    “他们俩是昨天中午回来的。”唐爷关切的上下打量着沈云,“先生的伤,全好了?”

    “嗯,托祁督使大人的福,全好了。”沈云答道。

    唐爷咧开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连声说道:“那就好,那就好。”听先生话里的意思,是用大人寻来的灵方治好了伤。这样的话,他们对先生的亏欠也能少一点点。

第四八一章 变天

    令沈云吃惊的是,独臂唐爷天生一另冷面孔,竟然也是个十分健谈的,主动爆料:“半个月前,有一位赵爷,自称是您家里的管事,来武馆寻您。”

    是赵宣!沈云问道:“他人呢?”

    那时,苏老三等一行人已经先行回到了武馆。是以,他一点儿也不担心赵宣打听不到消息。

    果不其然,唐爷答道:“我将苏老三叫来,见了赵爷。山门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儿。苏老三请赵爷去了外面的茶楼里喝茶。回来时,给了我一个荷包,说里头留有赵爷暂时落脚的地方。”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半旧的红绫圆荷包,恭敬的呈上来,“您回来了,照着里面的址址,定能寻到赵爷。”

    “多谢。”沈云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荷包是赵宣随身用惯的。

    唐爷略作犹豫,问道:“先生,冒味的问您一句。您这次回来,会留下来,继续学武吗?”

    “哦,今天天色不早了,我打算明天去药院办理休学事宜。”沈云如实答道。

    也就是说,不会留下了。唐爷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笑道:“巧得很,我们也打算近期离开了。”

    “你们也要走?”沈云知道苏老三等人先行返回武馆,是带着任务的。却不曾料到,他们的任务是组织贝帅的这些旧部残兵离开武馆。

    唐爷很肯定的点头:“这些年,我们在武馆各院开杂货铺子,赚了一些棺材本。如今,大帅从叛军的手里夺回了我们的家乡。落叶归根,我们离家多年,早就生了返乡的意思。如今更无心再在武馆做下去。我们的铺子都是租得武馆的屋子。恰好十天前,各铺子的租房契约也到了期,大伙儿聚在一起商量之后,决定不再续签,就此关了铺子,各自准备返乡。各铺子里没有卖完的货物,集中起来,都由苏老三领着四个弟兄,去城东的市集里摆地摊卖掉。昨天,老余领着虎子回来了,顾不得歇歇脚,掉头就去城东帮苏老三他们的忙了。那么多的货物,可能还要几天才能处理完。他们嫌跑来跑去的麻烦,又怕抢不到好的地头,晚上就宿在市集外头,没有回来。”

    沈云闻言,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测。唐爷说的对,落叶归根。他们决定各自返乡,他唯有祝福。

    照这情形,贝帅分明是有意拱手让出鸿云武馆。他忍不住在心里猜测:莫非贝帅的伤真如传闻所言,不容乐观?

    他到底不是贝帅的人,而且,贝帅是得道高人,修为远远高过他。贝帅都无计可施的伤,岂是他一个后辈小子能奈何得了的?至于灵泉小境与《问天》,又不是包治世间一切伤病的法宝。它们能否治得了贝帅的伤,李师叔心里肯定非常清楚。

    如此一想,沈云息了向唐爷打探贝帅的伤情的心思,颇为遗憾的说道:“赵管事找了这里来了,定是家中有事。所以,明天上午,办完休学手续,我便要离开了。”说着,报了望春县的大庄子,“唐爷你们以后若是得空,不妨去我那里坐坐。”

    “好咧。小的记下了。将来定去讨扰先生。”唐爷高兴的一口应下。

    沈云与他辞别后,直接回了药谷。余头他们的杂货铺子果然关了张。往常擦得锃亮的朱漆门板蒙了灰不说,门角还结了蛛网。看样子,是有些时日无人居住了。

    甲十号房间按例保留着。

    一走就是三年。沈云推开门,屋里蒙着厚厚的灰尘。

    如果换成三年前的他,定是要挽起袖子,奋力打扫一场。如今,他身怀筑基三层的灵力,又熟读祖师留下来的那些玉简,学会了不少法术。比如说,去尘术。

    去尘术是只要修为境界达到炼气三层的修士,便能研习的小法术。他自然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劲。

    当即,运转灵力,右手轻轻一挥袖。

    去尘术,走起!

    袖底泛出一圈亮白色的灵光,瞬间传至外间的每一个角落里。

    灵光所到之处,灰尘、蛛网等,立时无影无踪。

    接着,沈云到里间,也如法炮制,再一次挥挥衣袖,又使出一道去尘术。眨眼间,里间也窗明几亮,一尘不染。

    最后,他从百宝囊里取出被褥等物,铺在小木床上。

    就这样,屋子全收拾好了。

    沈云躺在舒适的床上,心里感慨不已:相比于凡人,修士确实因为能耐大,适应能力要强上许多。

    第二天上午,他去药谷的任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从昨天进入省城开始,他便用敛息符遮掩了修为。不过,他发现,此举纯属多余。因为不管是行走于城中的街巷之间,还是在武馆,他都没有碰到修士。

    任务处原来的那位木管事不见了,换了一位姓杨的管事。

    沈云一眼看中,这一位是体内没有凝结出真气的中级武师。

    听了他的来意后,杨管事讨要了他的身份木牌,麻利的转身,从身后的大柜子里翻出一本黑色封皮的大账册。三年里,他的药田产出,一笔一笔的,在账册里记得详详细细。

    “叭叭”的拔了一通算鼻珠子后,杨管事抬头报账:“扣出一切费用,尚有四十九两七钱的银子结余。”

    “你外出游学三年,连初级武试也没过。”跟沈云要了路引看过后,他的眼底尽是轻蔑之色,但还是按照流程,问道,“你确定要休学?”

    沈云装着没看见,很肯定的答复道:“是的。”

    杨管事再没二话,直接从手边的银匣子里拿出一锭五十两的银元宝,撂到沈云面前:“多出来的三钱银子,我做主,算是武馆赠给你的盘缠。”

    神情颇为不耐。

    沈云懒得跟他计较,好脾气的道了声谢,拿起银元宝走人。

    刚出门,便听到杨管事在背后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混饭吃的废物点心!”

    声音不小,分明是骂给他听的。

    以前,武馆里,谱儿再大的管事,也不敢这般辱骂弟子。沈云不由轻轻摇头,在心中轻叹:看来,鸿云武馆真的要变天了。十之八九是仙庭方面与贝帅达成了某种协议,要全面接手鸿云武馆。

    对于这一切,他爱莫能助,只能扼腕痛惜——可惜喽,贝帅的一番心血。

第四八二章王家姐弟

    离开武馆之前,沈云去各院转了一圈,为的是向昔日一起开过铺子,打过猎的贝帅旧部们道个别。

    结果,与学院这边一样,其他的五所杂货铺子皆是大门紧锁,看着空置了一段时日。

    沈云寻人不遇,抱憾离开。

    到了山门处,他特意去门房见独臂唐爷。

    屋里只有一个面生的葛衫大汉。巧得很,这人也是一名中级武师。

    “姓唐的,昨晚走了。”他不耐烦的挥挥手。

    沈云不由疑云大作。昨天下午的时候,他才跟唐爷见过。后者的言谈之间,好象也不急着离开武馆一般。

    很自然的,他想到了玉宁真人。

    莫非是出事了?

    于是,从袖子里掏出一角碎银子,走上前,笑嘻嘻的塞到大汉手里:“我与唐爷是同乡。本是约好今天一道走的。不知怎么的,他竟然也不打一声招呼,就自个儿先走了。“

    大汉袖了银子,顿时,眼睛是眼睛,眉毛是眉毛起来,语气也放软了一些:“半月前,馆主大人就下令,命他们那伙兵油子在十日之内离开武馆。姓唐的死赖着不肯走。原来是在等你呀。”说着,一脸八卦的上下打量了沈云一眼,接着说道,“馆主大人虽然下了令,但念在他是有军功的老兵的份上,也没有强硬赶人。而是吩咐我等,任他在门房里住着,只是不再管他的伙食。昨天,不到晚饭点,他自个儿背了铺盖卷走了,谁也没打招呼。”

    馆主大人不是贝帅的朋友吗?怎的突然变了脸?是换人了,还是另有隐情?沈云又往大汉手里塞了一角碎银子,试着打探道:“武馆换新的馆主大人了?”

    “是啊。”大汉照收不误,“差不多是两个月前,原先的馆主大人说是外出寻药,结果,迟迟不见归来。这么大的武馆,是一天也不能没人做主。”说着,他翘起了一双大拇指,眉飞色舞的称赞着,“这位新的馆主大人是大老爷花费重金,亲自从仙都请来的得道高人。道行比原先的那位还要高深呢。馆主大人还是世间少有的仁厚人。要是换了旁人,哪能叫姓唐的死赖着不肯走,生生的扫了面子?”

    果然,武馆落到了仙庭的手里。不过,听大汉的意思,独臂唐爷确实是自行离开。沈云打探清楚了,这才真正放心离开。

    离开鸿云武馆后,他径直去了城北。照着荷包里的地址,很顺利的找到了一处挂着“沈宅”的青砖小院。

    这是赵宣以他的名义,在省城添置的一所宅子。二进,独门独院,青砖黑瓦,门口种着一株金桂树。看着与旁边的宅院并没有什么不同。

    沈云上前叩门。

    不一会儿,黑油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一道半尺宽的缝儿。

    从里头探出一张稚嫩的脸来,见到他,黑溜溜的眼睛立时亮晶晶的,欣喜的欢呼:“主人,您回来了!”

    是旺子!

    旺子是大伙儿给王兴旺起的小名。他还有一个姐姐,叫做王大妮。

    沈云在仙都时,曾与王坊主一道去后者的庄子里看所谓的灵石矿。结果,所谓的灵石矿没找到,却叫沈云歪打正着,进入了天神宗五大内门护法长老之一的云松子前辈的墓室。他取走放在陪墓里的青霜和石傀儡后,陪墓崩塌,继而引发了一场小规模的地动。

    王坊主,以及庄子上的人都以为是地龙翻身,第一时间把庄子里的人都赶到了晒谷场上避难。

    王兴旺姐弟俩也在其中。更深寒气重,姐姐全身心的爱护幼弟,而弟弟得了一点点糕点,立马想的是与姐姐分食。这样的情景,好不眼熟!令沈云不禁想起了九姐。于是,他对姐弟俩的关注明显多了一些。

    没想到,王坊主看在眼里,第二天离开庄子时,不声不响的带上了这对姐弟。

    搁在自己家里教了一段时间的规矩,王坊将姐弟俩献给了沈云,说是端茶倒水,服侍他。

    沈云哪里用得着人服侍?只是想到姐弟俩有几分伶俐劲儿,若是留下来,比回到庄子里去,前程肯定要好一些。尤其是王大妮。于是,他没有拒绝,叫王大妮跟着齐婶做事,而王兴旺则被派去了门房,给丁叔打下手。

    姐弟俩都是好孩子,嘴甜,手脚勤快,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与喜爱。这次南迁,王坊主要卖祖传的庄子。王兴旺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庄子上的管事。他们赚了些钱财,想买庄子。王坊主念他们是世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但放了他们家的身藉,而且以很低的价格,将庄子半送半卖给了他们。

    姐弟俩自然也不再是奴仆身份。按理说,他们可以回庄子里当他们的小姐、少爷,不用随着南迁。他们的父亲也觉得亏欠一双儿女太多,得了信,早早的就驾了牛车,亲自进城接他们俩回家。

    据说,他已经在给王大妮相看亲事了。并且为了弥补女儿,他早早的备下了一份厚实的嫁妆。

    却不知,一双儿女分别跟着齐婶和丁叔,早在一年前开了蒙,混在私勇里识字,习武。如今,两个都是能写会算,初通拳腿。更重要的是,他们开了眼界,与绝大多数的私勇一样,一心想当强者,连仙都里寻常的少爷与小姐都不放在眼里,哪里还甘心回庄子里做土财主家的小姐、少爷?

    尤其是王大妮。听说这番回去是要嫁人,当着父亲的面,便珠泪涟涟,小声的哭了起来。

    齐婶不明就里,以为她是许久不曾见过父亲的面,激动得落泪,便拉了齐伯一道离开,将屋子留给他们父子三人,先说说话儿。

    姐弟俩见状,自然是抓住机会,一起劝服他们的父亲。

    知道沈云虽是他们的主人,却甚少过问他们的事。所以,姐弟俩在说服了父亲之后,又各自找齐婶和丁叔,说已征得父亲的同意,他们此生誓死追随主人。

    齐婶和丁叔早就将他们俩当成了自家的孩子看待,闻言,觉得两个孩子都是知恩图报的好孩子,以往没白疼他们,甚感欣慰,便先后为他们在沈云面前说好话。

    沈云自己是个孤儿,小小的年纪四海为家,自立惯了,已不知道寻常的小娃娃是什么样子。再者,姐弟俩这会儿的年岁比他当年离开牛头坳村时,都要大上许多。是以,他并不觉得姐弟俩离开父母有什么不妥。况且,齐伯夫妻两个,还有丁叔对姐弟俩的感情,他也是看在眼里的。闻言,大手一挥,应允了。

    从此,姐弟俩俨然成了齐伯夫妻,还有丁叔的孩子。王大妮待齐婶更亲了,说齐伯齐婶待她有如再生父母,非要两人给她取个新名字。老两口拗不过,便搜肠刮肚,给她取了“思恩”的新名字,意思是,要她与他们夫妻两个一道,都永远记着主人的大恩大德。

    这会儿见到了旺子,不用说,丁叔肯定也是在的。

    沈云笑问:“旺子,丁叔也随赵爷一道来了?”

    果然!旺子一边麻溜的将大门打开,一边口齿伶俐的说道:“嗯哪。我们是今天早上的时候刚到的。丁叔昨晚赶了一夜的车,乏得很,在屋里补觉。还有,齐伯和齐婶要守庄子,没有来,打发了我姐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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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三章 大方得体的王思恩

    说话间,从门里传来一通清澈如山泉的少女声音:“旺子,你在跟谁说话?”

    王兴旺飞快缩头,吐了吐舌头:“我姐的耳朵比山猫子还要尖!”

    沈云看到他的怪样子,不觉莞尔,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走,进屋罢。”

    “是。”王兴旺连忙让到一边,很有眼力劲的禀报,“宣爷刚回来,这会儿在正屋与几位大哥哥议事。”

    沈云刚跨过一尺来高的朱漆门坎,自影壁后面现出一道葱绿的身影。

    王兴旺看到来人,笑嘻嘻的说道:“姐,我没胡乱开门。是主人回来了。”

    王思恩也看到了,连忙放下手里的长扫帚,曲膝行礼:“婢子见过主人。”

    沈云见她用蓝布巾子包着头发,长扫帚上沾着蛛网,便点了点头,随口问道:“在收拾屋子呢。”

    他说过很多次,在家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用这般行礼。可是,王思恩嘴上恭恭敬敬的应着,到了他跟前,照样次次行礼不误。

    听他多吩咐了两次,齐婶便特意私底下跟他说:“云哥儿,大妮子打心底里尊敬您,自个儿乐意行礼。又不是什么坏毛病。您且随她吧。”

    自那以后,沈云次次都受了礼。

    所以,在行礼这件事上,王思恩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异数。一两年下来,包括沈云在内,大家都习惯了。

    王思恩低眉顺眼的垂手侍立在一旁:“厨房旁边有一间空屋子。宣爷说没什么用。婢子寻思着可以用来做个储藏室,眼下恰好又无事,便收拾了起来。”

    沈云听出来了,赵宣置下这所宅子后,带着清风堂的暗探们住在这里,怕是总共也动过几次厨房。王思恩是个闲不下来的勤快性子,又受齐婶的影响至深,见状,哪能不将厨房收拾出来?

    同时,他也很清楚清风堂的行事习惯——赵宣是个舍得下本钱的,清风堂里的人,不论是谁,只要凝结出了真气,都能去他那里领一个储物袋。有了储物袋之后,暗探们都养成了在储物袋里储备至少能吃上十天的热饭热菜的习惯。所以,他们也用不上厨房。

    当然,这些与王思恩没有关系。他也没必要跟她解释。更何况,他刚才根本就是随口一问。与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相比,他眼下更想知道的是:丁叔突然带着两个孩子,连夜驱车来这里,所为何事?是不是庄子里有什么要紧的事,齐伯他们定夺不了?还有,赵宣这段时间,在省城都打探到了些什么?

    故而,“唔”的应了一声,他大步流星的往正屋走去。

    赵宣也今非昔比,耳力更是长进不少。听到沈云的声音,他领着手底下的几个小队长,欢喜的跑出正屋。

    “主公,回来了!”说话间,人已到近前,喜气洋洋的抱拳行礼。

    沈云一把托住他的拳头,笑道:“屋里说话。”此行出来,等于是又打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回来。看到信赖的赵宣,倍感亲切。

    “是。”赵宣定睛看了一眼他的气色,见与往常没有什么两样,心中大定,眼里的喜意都盛不下了,淌得满脸都是。

    看到侍立在一旁的小丫头,他笑嘻嘻的吩咐道,“思恩丫头,听齐婶说,你的饭菜烧得好吃。烦请你烧几道主公爱吃的好菜,为主公接风洗尘。要买什么菜,只管告诉墨池就是。”

    “是。”王思恩曲膝行礼,脆生生的领了令,仰起粉嘟嘟的小脸,爽朗的笑道,“齐伯齐婶这回打发婢子过来,就是替主人烧火做饭的。齐婶备了不少庄子里出的时令土产,叫婢子带过来呢。”

    言下之意是不用出去买。

    赵宣看到沈云全须全尾的,气色好得很,心情好到爆,闻言,故意咂巴的嘴巴打趣道:“恩恩丫头,齐婶有没有吩咐你,带来的时令土产,我们其他人能吃啊?”

    王思恩大大方方的应道:“婢子嘴笨,宣爷莫要见笑。婢子这就去厨房做饭,到时,宣爷与各位哥哥们要记得多多捧场才好。”

    旁边,清风堂的几位小队长都等着起哄。不想,小姑娘表现得大方得体,应对得又这般老练。反倒是无趣得很。

    赵宣在心里赞了一句:好伶俐的小丫头!齐婶调教得好哇!

    他败下阵来,笑着对一干手下说道:“听到没?中午,打牙祭!思恩丫头一个人哪里做得来这么多人的饭菜?你们都给我帮厨去!”“打牙祭”是他来菱洲后学到的新词。这里的人们,但凡有好吃的了,都是说成“打牙祭”。

    “是!”小队长们无不喜笑颜开。

    王恩恩又曲膝道了谢,把弟弟王兴旺也叫上,与小队长们一道去了厨房做事。

    赵宣将人都支开了,这才将沈云引进正屋。

    大厅空当当的,只居左摆了一张半旧不新的八仙桌,和四条长木凳。他们刚才应该就是坐着这些方凳议事。四条长凳摆得有些凌乱。

    赵宣快手快脚的将主位的长凳摆正:“主公请坐。”好好的屋子被自己弄得象个雪洞似的,他有些尴尬,笑着解释道,“置办下这所宅子,就是想在省城辟一处安全之所,方便行事而已。暂时没准备做什么营生。我们几个糙汉子也没那么多讲究,所以,用的都是前主人留下来的一些物什,没有正经添置家什。”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钱。

    一千多人举家南下,除了几处庄子,再无别的进项。大伙儿都自觉的减了开支。他们清风堂总不能搞特殊吧?

    当然,这些话,他是绝对不会跟主公说的。

    沈云初来,不疑有它,在主位上坐下后,示意赵宣也落座,马上切入正题:“庄子里都还好吧?仙府有没有上门找麻烦?”

    赵宣在他的下首坐了,正色道:“您离开后的第十天,春望县的大老爷派了师爷亲自上门收雨税。”

    “雨税?”沈云以为自己听错了,禁不住打断道,“老天爷下雨,他们收税。要是老天爷不下雨,误了农时,他们仙府管下雨吗?”拜托,巧立名目,搜刮钱财,也请走走心,动点脑子,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