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第9分节

第六十八章 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哼,不见棺材不掉泪!

    沈云只是想狠狠的教训大汉一顿,本来就没有想要他的狗命,遂打住。

    而大汉吃足了苦头,这回,老实多了,立刻象倒豆子一样,全招了出来。

    据招供,查大帅统领三县的军政要务之后,从仙符兵里抽调了不少士卒,派到三县做暗探。这位大汉就是其中的一个暗探。

    他们私下里划了地盘,整日在所谓的地盘里闲逛,不管仙、良、贱,统统都是他们的监视对象。

    “大帅叫我们放亮招子,便宜行事,所以,只要看到有可疑之处,我们都会跟上去,探个明白。”

    仙符兵是什么德性,沈云还不清楚吗?闻言,他冷哼:“我身上有什么可疑之处?”

    大汉吱唔道:“我最近手头紧……看到小哥衣裳整洁,穿着打扮是从乡下新进城的,想必身上有几个大钱……小哥,我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弄点活络钱而已……我们有两个月没有发饷银了……小哥要是去其他弟兄的地盘上,也是一样的。”

    还“而已”!这帮畜牲,到哪里都是视人命如草芥!沈云大怒,真想一脚踹死他!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自从师父帮他点破牛头坳村被屠的真相之后,他在心里琢磨了许久,越想越觉得,造成悲剧的根源在仙庭,是以,光是杀几个仙符兵,真的不算报仇雪恨。

    再何况,从小,他的爹娘,还有长姐,以及他碰到的馆主大人、刘爷爷……包括师父,言行之中,无不告诉他一个最根本的道理:人命关天!

    两次死里逃生之后,他在内心深处无比痛恨践踏生命的仙符兵,同时,也正因为自己经历过生死劫难,进而更加懂得生命是何等的宝贵。

    象他打猎,也从来都是不贪多的。眼下,不要储备冬粮,他每天的收获便仅够糊口。而且,他谨守山里人的规矩,任何时候,绝对不打怀崽或者带着幼兽的母兽。

    在他看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做人的底线。用师父的话说,这叫做“上天有好生之德”。

    是以,他无意取大汉的性命——他并没有亲眼看到大汉谋财害命。这厮跟上来后,也没有亮出刀剑之类的凶器。那么,他姑且相信这厮没有要他性命的意图。而他如果就此以暴制暴,轻易取其性命,那么,他与这起子牲畜,在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厮着实可恨!狠狠的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沈云蹲下来,搜了大汉的身。

    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个爱好收藏的:怀里揣了两个花里胡哨的荷包、五枚黄纸符、一小包切得薄薄的卤猪头肉、一块黑色的兵牌……乱七八糟的,竟有八样之多!

    两个荷包,其中一个,一打开,便从中冲出一股子刺鼻的香粉味儿。沈云定睛一看,里头除了一条素净的丝绢帕子,什么也没有。而香粉味,正是从这条帕子上发出来的。

    一点用也没有,并且还难闻得很!他嫌弃的连帕子带荷包,一并扔到大汉身上。

    另一个荷包有些压手,鼓鼓囊囊的。沈云打开来,里头有两块拇指头大小的碎银,以及几十个大钱。

    银钱,他尽数收了。至于装银钱的荷包——呃,半旧不新,主要是花里别胡哨的,难看死了。果断不要!

    他将空荷包也扔到大汉身上。

    黑色的兵牌,两指大小,正面写着“黄春来”三个字,背面写着“甲营三队”。这玩意儿,旁人拿着也没用。不过,对于地上这位来说,想必很重要……他抬起眼皮子,戏谑的看了黄春来一眼。

    后者果然眼巴巴的瞅着他手里的兵牌,紧张得很。

    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双手拿着兵牌,猛的一用力。

    “啪”,兵牌被他硬生生的掰成两截。

    “啊……”黄春来张嘴惊呼。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眼下是,他为鱼肉!

    麻穴未解。就算他尖叫,也跟小猫儿哼哼似的。这点子动静,除了惹怒这尊杀神,再招来一顿饱打,还能起别的作用吗?

    脸上现出痛苦之色,他将后面的大半截尖叫咽回了肚子里。

    沈云又用力将两截断兵牌再一一掰成更小的两截。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只能很是遗憾的将四截断兵牌也随手扔了,心道:要是傅大哥在就好了。他肯定能把这玩意儿捏得粉碎!

    其余的,象黄纸符、猪头肉等,这些都还不错。他一一细心的检查过,见并无不妥之处,尽数笑纳。

    此时,黄春来恐惧到了极点——啊啊啊,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取我的性命了!

    他后悔极了。今天早上出门没看黄历,招惹了这尊杀神!

    不想,对方将他的东西收进竹背篓后,竟然看都没看他一眼,起身扬长而去!

    这这这……他难以相信的看着那道背影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

    呼——,黄春来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

    运气真他、娘、的好!碰到了一个乡下愣小子!

    不过,今日之辱……心底的恨意有如滔天的潮水,瞬间将他整个儿吞没:哼,小兔崽子,简直是找死!你黄爷爷我什么时候吃过亏!

    沈云并不知道这些。他没有在县城里久留,径直出城门,上了官道。

    被黄春来一耽搁,出城没多远,已接近正午。

    带来的白面肉饼都送了人,竹背篓里唯一能吃的是那一小包卤猪头肉。可是,他舍不得吃:洪伯、甜妞和他一样,也有近一年没有沾过猪肉味儿。更何况,这一小包卤猪头肉油光闪亮,切得薄薄的,一看就让人口舌生津。

    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真饿啊!

    沈云解下竹背篓,从中拿出牛皮水囊喝水。

    不想,一时大意,水囊没塞紧,里头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光了。

    前面不远有条小河,他决定去那里打点水,再捞条鱼烤熟充饥。

    很快,沈云走到河边,喝了一口河水,又将水囊装满。

    对面,是一片小树林子,从里头时不时传来几声麻斑的叫声。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心中有些意动:唔,用黄泥包裹着麻斑,烤出来的肉又鲜又嫩,比烤鱼好吃多了!

    河水不深。他脱了草鞋,放进竹背篓里,又高高的挽起裤腿,小心的淌过河水。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火堆里,两团包裹着麻斑鸠的黄泥被烤干了。沈云先将黄泥团从火里扒拉出来,搁在一边放凉,起身用树枝将火堆扒熄。这个时节,山里草木茂盛,最易起山火。他还特意用水把热灰浇湿。

    忙活完,终于可以开吃了!

    沈云捡了一块石头,正欲砸开一坨黄泥团。这时,河对面的官道上,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沈云对这种马蹄声最熟悉不过。因为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是被它惊醒。

    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

    顾不得吃烤麻斑,他机警的躲到树林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藏起来,小心翼翼的往官道那边望去。

    不一会儿,一队骑兵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看清在最前面带队的那个家伙,沈云不由双手紧握成拳,怒意横生!

    该死的,那人正是黄春来那厮!

    此时的黄春来已经换了衣服,也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装扮。一行人直奔小河。

    “咦,气味没了!”黄春来一马当先,在河边拉住马,使劲的吸鼻子,四下里嗅着。

    后面的同伙踢踢踏踏的策马跟上来。

    “你小子没闻错?”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不耐烦的问道。

    “大人,自家祖传下来的香踪粉,小人亲手配制出来的,怎能闻错?”黄春来翻身下马,象条赶山犬一样,在河边嗅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满头大汗的向小头目报告,“大人,气味确实是在这里消失了。”

    小头目皱眉,在马背上扭着身子,四处张望。

    河边全是石子,根本不可能留下脚印等线索。

    “那小子真的是叛军余孽?”小头目看了对岸一眼,低头质问站在马前的黄春来,“你小子没骗人?”

    “大人,小人骗谁,也不敢骗大人您哪!”黄春来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他真的会隔空点穴!小人就被他点了穴,躺在地上,全身麻软,连说话的气力也没有。他抢走了小人的兵牌,又拿出刀准备活生生的割掉小人的头。也是小人命大。这时,恰好有人路过,才把那厮吓跑。大人,小人看得真真的,那厮手里拿的短刀,呈弯月状,长三寸四,甚是锋利,刀柄尾部有一个圆孔,上面系着红绸子,正是叛军的贼头们惯用的飞雪刀。”

    说着,他仰头,伸出脖子,用手指着用纱布包扎的伤处:“大人,您看,这就是那厮留下的。您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拆开给您看。”

    白色的纱布上有一大块鲜红的血渍,甚是醒目。

    其实,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小兔崽子用的根本不是什么飞雪刀。而且,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小兔崽子没有要他性命的意思——脖子上的伤口,不但小,而且也不深。麻穴自行解了之时,伤口早就止住了血。

    不过,他吃了这么大的亏,恨不得能亲手撕了小兔崽子,所以,为了哄得队长大人出兵,特意做了点假:用纱布把整个脖子都包扎了起来,并且在上面还涂了老大一滩鸡血。看着怪吓人的。

    队长大人是什么德性?他最清楚不过。就这点伪装,足以唬弄过去。

    果然,小头目扫了一眼,没再问。

    抬眼看向河对面的小树林子,小头目略作犹豫,回头对其他人说道:“贼头只有逃过了河,才不会留下气味。你们进林子里去给我搜!老规矩,得贼首者,奖银十两,仙符十枚,再加一瓶养元散。活的,奖励翻倍!”

    “是。”众人纷纷入下黑铁面罩,吆喝着,打马哗啦啦的冲进小河里。

    沈云在石头后面看得真切,恨得牙根痒痒。

    他不是恨黄春来,还有那队黑铠铁骑兵,而是恨他自己——蠢!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第六十九章 第一滴血(上)

    “只有你见过贼头的面。”小头目用鞭子指着河对面,对黄春来施令,“你也去!”

    黄春来心里直发怵——被中点麻穴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大人,您看,小人的伤……”他可怜兮兮的伸手摸向自己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脖子。

    小头目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你要抗命?”

    “没……小人不敢!”黄春来打了个哆嗦,也入下黑铁面罩护住脸,连滚带爬的上了马,催马跟上同伴们。

    眼见着这群人就要过河,沈云躲在石头后面,额头上不由冷汗连连。

    怎么办!

    他只有一个人,而骑马过河的仙符兵铁骑有六个!另外,河对面还有一名小头目留守!

    最重要的是,黄春来给他扣上叛军头目的名号,分明是想借这些仙符兵的手,要他的性命。

    而仙符兵为了功勋,连杀良冒功的行径都做得出,现在,有暗探为证,他们怎么可能听他辩解,还他清白?

    所以,今天,他要想保住性命,就必须打赢这群仙符兵!

    不,不能只是打赢!沈云握紧拳头,眼里腾起阵阵杀意——我必须杀掉他们!

    领教了黄春来的无耻与阴险,他不敢再放过这群人。

    可是,双手难敌四拳,他要怎么才能收拾掉这些家伙?

    冷静!不要慌!

    沈云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目不转睛的盯着正骑马过河的六名仙符铁骑兵,脑瓜子转得飞快。

    首先,见识了黄春来的身手后,他知道这些人看着威风凛凛,却只是低级士卒,拳脚稀疏平常。若是单打独斗,这些人未必是他的对手。但是,他们骑着马,他根本近不了他们的身,很是吃亏。

    其次,这些人全身披挂,连脸都用面罩护得严严实实,飞花越柳无处下手,所以,他只能与之近身搏斗。而且,最好是将他们分开,单独解决掉!

    师父教他脉案时,时常会提一两句在外行走的所见所闻。其中,偶尔也有提及如何制敌。方法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但是总的原则却只有一个:尽量用自己的长处去对会敌人的短处!

    那么,我的长处是什么呢?

    沈云想到这里,心里亮了堂——他生于山林,长于山林,又山里摸爬滚打了近一年。这一年里,他无师自通,学到了不少本事。比如说,如何在山林里隐藏自己,如何利用地形以弱搏强,猎杀野物!

    更何况,之前为了捉麻斑鸟,他已经把背后的这片林子转了一圈。论地形,他比那六个家伙熟!

    这就是他的长处!也恰恰是那六个家伙的短处!

    理清这些,他心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致的行动方案——这也是他在打猎过程中养成的一个习惯,即,动手之前,先在心里琢磨出一个行动方案出来,务必做到一击即中。因为他知道,无论什么野物,它们一旦出手,从来都是以性命相搏。而他若失手,野物绝对会全力反击,不会有丝毫的怜悯。

    是以,接下来,第一步,他要打掉这些人的马!

    这一点,对于飞花越柳已然小成的他来说,不难做到——六名铁骑兵周身披挂,用黑色铁铠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是,他们的马却除了马鞍、脚蹬等物之外,再无其他防具。

    此刻,六名铁骑兵已经到了小河的中央,距他的藏身之所,不到三十步远。

    正好在他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内!

    沈云没有犹豫,从怀里摸出五枚小石子,深吸一口气,敛息屏神,飞撒出去。

    手上,小石子刚一出手,他整个人便跳了起来,闪身钻进了身后的林子里——飞花越柳的基本准则之一:不管是否得手,每出一次手,必在第一时间换地方。

    嗖嗖嗖嗖嗖——

    五颗小石子打着转儿,象五道流星,破空而去。

    扑扑扑扑扑!

    它们先后打中了最前面的五匹马的一只眼睛。

    “咴咴咴……”

    这些马无不惨叫,有的抬起前蹄,人立起来;有的当即往前一头栽倒……黄春来跟在最后面,他的马没有受伤。然而,也被惊到了,发起狂来。没两下,它便将黄春来重重的甩下马背。

    好吧,他的同伙们也好不到哪里去,轻则成了落汤鸡,严重的,摔得七荤八素。更有倒霉者被别的马误踩,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丢了性命。

    一时间,人仰马翻,惨叫连连。

    清澈的河水里,立刻拉出了好几条血线。

    “遇袭!遇袭!”活着的铁骑兵们反应过来,鬼哭狼嚎的从水中爬起来,顾不得自己的马,纷纷掉头往回跑。

    岸上,小头目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

    他猜到贼头就藏在对面的小树林子里,是以,不敢以身涉险。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远比黄春来说的要厉害——先前,黄春来向他报告时,说贼头受伤不轻,且看着象是好些天没有进食,一副病歪歪的样子。黄春来还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不是一时疏忽,根本不可能着了贼头的道。

    是以,他才只点了一小队人马。

    早知道……他懊悔的举起鞭子,冲河里的人咆哮道:“废物!都给老子回去!不抓到贼头,老子拿你们的头顶上!”

    黄春来因为在最后,是以,最先跑回岸边。

    小头目催马上前,冲着他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子乱抽:“回去!给老子回去!”

    “啊啊啊……”黄春来刚才被摔下马时,头盔掉了。这会儿,鞭子打在他的头、脸上,火辣辣的疼。他不得不抱着头又往河里逃。

    其他人见了,哪里还敢过来?一个个哭丧着脸回头,磨磨蹭蹭的往回走。

    “快点!一个个要死不活的,没吃饭呐!”小头目很不满意,在马上暴躁的把鞭子甩得“啪啪”作响,却不敢策马再往前走一步。

    骑兵们被他逼得没法子,只好整理好盔甲,硬着头皮抽出腰间的佩刀,摆开阵式,向对岸靠拢。

    而这会儿,沈云已经找好了第二处藏身的地方。

    没想到这群人竟是如此之窝囊,他紧紧握着手里的小刀,对接下来的行动充满了信心。

    刚刚,有两个人摔下马后,掉进小河里,再也没有爬起来。是以,六名骑兵还剩四个。其中,三人的盔甲齐全,唯有黄春来丢了头盔。

    可能是之前吃过麻穴被点的苦头,他心有余悸,缩头缩脑的躲在最后面。

    四人之中,也唯有这厮见过自己的面!还有,这队铁骑兵也是这厮招来的!沈云双眼紧盯着罪魁祸首,又摸出了两枚小石子。

    十步、九步、八步……还差三步、两步、一步!

    好,很好!黄春来进入有效攻击范围!

    沈云没有立刻动手,又放四名铁骑兵往前走了五步远。

    嗖嗖——

    他果断甩出掌心的两枚小石子。紧接着,身形一晃,闪身藏到右后边七步远的一棵大树后面。那里是他事先看好的下一处藏身之所。

    “啊……”黄春来只觉得劲风扑面,紧接着,左眼、还有眉心吃痛。旋即,天地间一片漆黑……

    “扑腾!”他的尖叫声戛然而止,满脸是血,整个人象棵树一样,重重的向后倒在水边的石子地里。

    “呀呀呀!”

    “又、又……”

    “贼头!是贼头!”

    其余三个人吓得面如土色,险些扔掉手里的长刀。

    可是,小头目守在对面岸上,堵住了他们的退路。而且,他有言在先,抓不到贼头,就用他们的人头顶上。在他手底下混了这么些年,他们知道,他绝对做得到。

    “不怕,我们有盔甲护着!”其中一个反应最快。看清黄春来的死状,他把头盔戴正,壮着胆子说道,“大人说,贼头有伤在身。他,他只会躲在暗处使暗器!”

    “对对对,我们有盔甲,他伤不了我们!”

    “暗器的范围有限,我们散开!”

    其余两个纷纷应和。

    三人一字排开,彼此间隔五六步远,举起长刀,小心翼翼的向小树林里逼近。

    沈云藏在树后,心里冷哼。他巴不得这些家伙分散开来呢。他们越散得开,他越好下手。

    三人非常谨慎。他们在树林子外面齐齐停住,先往里头看了好一会儿,彼此相到使了个眼色,然后,再一次拉开距离,先后进入林子里。

    其中最边上的那个,正好是往沈云这边走来。

    沉住气!一定要沉住气!沈云紧握小刀,指尖泛白。

    五步、四步……两步、一步!

    就是现在!

    他象狸猫一样的弹起,长臂一揽,左手准确的掐住那名铁骑兵的脖子,呼的将人按进自己怀里。紧接着,手起刀落,割破了那人颈部的脉门。

    “扑!”一道血线飙起。

    长刀掉进了草丛里。怀里的家伙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双腿一蹬,断了气。

    沈云松了一口气,将尸体轻轻放倒。

    这时,走在中间的铁骑兵看到同伴不见了,在十步开外,抖着嗓子问道:“老宁,你怎么了?”

    沈云从尸体上摘下头盔,给自个儿戴上,又捡起长刀,直起身子,踮着脚尖,从灌木丛里露出半个头,举起长刀晃了晃。

    中间的铁骑兵没有怀疑,继续往前走。

    这是第三个目标!

    沈云透过黑铁面罩盯着他,在心里对自己如是说道。

第七十章 第一滴血(下)

    张大勇其实一点儿也不勇敢,相反,他很胆小。

    春末夏初,林深草密。双手紧紧攥着长刀,他提心吊胆的穿行于一人来高的草丛里,只觉得后背一个劲的在淌冷汗。

    贼头……贼头在哪里?啊啊啊,您老千万开恩,莫来找我!

    一想到黄春来的惨状,他的两条腿便直打哆嗦——呜呜呜,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拿什么奖赏。

    身为世袭的仙符兵,他家自高祖那一代起,就全看开了。什么立功封赏,统统都是浮云。按照军中的规矩,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归家,从此安安稳稳的领饷银居家过日子,不愁生计。而那些平时冒尖的所谓“好兵”,又有几个能做满十五年的?

    是以,送张勇入营之初,他爹便再三叮嘱:不要去争那个功啊赏的。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立了功,又如何?反正到头来,功劳是大人们报上去的,自然也全是他们的。所谓的奖赏也只是大人们升了官,一时高兴,从指头缝里漏下来三瓜两枣。所以,他们这些大头兵,保住小命,做满十五年,顺顺利利的退营才是真。

    张勇严格遵守他爹的教诲。身为兵油子世家的子弟,他深谙军中的生存之道,即,把小队长当成自己的爹一样的敬着。当然,最重要的是,领到饷银,从来都是转手就分出一半,毕恭毕敬的孝敬小队长。于是,每每碰到危险的任务,他不是屎遁,就是装病。当然,要是打听到是没什么危险,又有油水可捞的任务,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事后,还不忘将所得的一半分出来,孝敬小队长。而小队长对他的“孝敬”甚是满意,从来没有找过他的麻烦。就这样,叫他平平安安的在军中混了五年。

    今天的任务,他也是事先打听清楚了的。得知只是去追捕一个落单且受了重伤的叛军余孽,他觉得这趟任务不难,十之八九就是大伙儿追上去,一顿子群殴。要死的,还是活口,届时全凭队长大人下令。是以,点中他们小队时,他二话不说,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哪知……唉,有钱难买早知道!张勇简直悔青了肠子。

    如今,他唯有不住的在心里祈求老天爷保佑,并非常诚心的许诺:天帝老爷,您要是保佑我度过此劫,我一定带着三牲供品,去天帝庙给您烧座金山。

    然而,事与愿违。老天爷似乎没有听到他的祈祷,或者是,压根就没看上他的那点子供奉。

    他麻着胆子,走着走着。突然,从背后面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了他的颈部脉门。

    眼见,瞥见寒光一闪,他只觉得脖子上发凉。

    鲜红的血线冲起来,眼前的世界顿时化作血红。

    咦,脖子上有什么喷出来了?这是他脑海里最后闪过的一个念头。

    第三个,得手!沈云弯下身子,将尸体轻轻放倒。

    林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了!他长吁一口气,准备起身,查看那人的动静。

    不想,就在这时,背后有一道劲风呼啸而来。

    背后有人!偷袭!

    电光火石之间,他反应过来,连忙往前打了一个滚。

    该死的,还是晚了一点点!

    “哗啦——”

    刀光划过。左臂上被割了一刀。火烧火辣的疼!

    “小兔崽子,受死吧!”最后一个铁骑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了他的身后。

    不等沈云爬起来,第二刀又至!

    眼见着,长刀就要横斩下来。沈云急中生智,胡乱从地上挖了一团混着烂草烂叶的泥团,对着那人的面门打过去。

    “不好!”那人躲闪不及,被糊了一面罩的泥。

    铁骑兵头盔上的黑铁面罩是细网所制。糊上泥后,网孔全被堵住了,眼前便是一团漆黑,与瞎子无异。

    那人连忙收刀,一边往后退,一边本能的用手去抹。

    危机暂除!

    沈云怎么可能让他抹掉泥团后,再卷土重来!当即,忍痛从地上一弹而起,捡起第三个目标落在地上的长刀,从正面直接冲杀上去。

    那个铁骑兵也不弱,听到刀风,迅速做出回应。顾不得脸上的泥垢,他举刀迎上。

    “当!”

    两刀在半空中相撞,火星子四溅!

    剧痛从两个虎口同时传来,手里的长刀险些被震出手。沈云闷哼一声,往后退了两步,化去劲道。

    而那人也没讨到好,往后退一大步。

    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身后正好是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砰”,头盔重重的砸在坚硬的树干上,象是撞钟一般,“嗡嗡嗡……”余音了了。

    “啊!”他惊呼一声,手里的长刀掉落,脚下踉跄着,身体直打晃。

    正所谓,乘你病,要你命!沈云抓住机会,提刀再次冲杀上去。

    目标:颈根!

    呼——,他用尽全力,挥刀横斩!

    寒光乍起!

    一腔鲜血喷涌而出!

    戴着头盔的头颅飞出,“扑”的一声落地,骨碌骨碌的在树底的黑泥地上滚了好几圈。

    无头尸体往前踉跄着走了一大步,轰然倒地。

    沈云力竭,拄着长刀,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外面,对岸,还有最后一个,所以,现在不是歇息的时候!稍微调匀气息,他又咬牙站了起来。

    这时,他才发现,两只手血淋淋的。都是他自己的血。先前,与那厮对砍,两刀相撞,两只手的虎口全震裂,鲜血自伤处涌出来,染红了整个掌心。

    好痛!

    最主要的是,血糊在手心,粘乎乎的,握不牢刀柄。

    他咬牙撕下一条衣边,一分为二,在两个掌心各缠两圈,简单的做了包扎处理。

    至于左臂上的伤,被刀拉出了一道三寸来长的大口子,皮肉翻开,隐约现骨。血,汩汩的往向淌,才几十息的工夫,半条袖子已然被染红。

    这么深的刀口,必须做缝合处理。但,不是眼下。一来,没时间;二来,他手边也没有缝合的工具。

    沈云深吸一口气,伸出右手的食、中二指,“叭叭”,干脆利落的将伤口的血道封住。

    血很快止住了。但是,后遗症也如影相随——他的整条左臂麻嗖嗖的,完全使不上劲。

    如此一来,他的战斗力势必大打折扣。

    好吧,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伤口这么深,如若不封住血道,止血,用不了半个时辰,他便会因失血过多,而陷入昏迷。那时,就算外面没有敌人,他也极有可能会死在这片林子里,连尸身也最终将沦为野物的美餐。

    又撕下一条衣襟,右手与牙齿通力合作,他简略的包扎好伤口。

    收拾妥当,现在,他可以全力对付外面的小头目了。

    方案,他早就想好了——仍然是本着以已之长克敌之短的原则,把人引进林子里,除之!

    岸边,小头目望着对面的小树林,眉头越皱越紧。六人过河,两人掉进河里,被惊马生生踩死;一人折在林子边上……即便如此,最后还是有三人顺利进了林子里。其中一人还是他最为信赖的小队长。

    可是,为什么三人进去半个多时辰了,林子里什么动静也没有?

    只是一个受伤的贼头而已,实在不好对付,你们他、娘、的,不会放火烧了这片林子啊!看他能往哪里逃!

    全他、娘、的是酒囊饭袋!

    他的眼底噌噌的窜起怒火。

    然而,转念又一想,他的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莫非那三个废物让贼头给逃了,怕老子降罪,索性也一道儿逃了?然后,他们合伙去附近随便杀一个人,割下头,再回来跟老子讨赏?

    以他对自己手下的了解,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好吧,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们仨带回来的头颅是真是假。反正贼头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只要是成年男子的头,他回去之后,都能请到功。

    只是……混账东西,也不会滚回一个来,跟老子吱一声,害得老子白在太阳底下晒这么久!

    身上的盔甲被晒得发热,裹在身上,捂得他出了一身汗,里衣都湿了,难受之极。小头目先是回头看了看身后。是一个杂草坡,连个遮荫的地方也找不到。只有对面的树林子,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看着就甚感凉爽——林子里还有鸟叫声,说明林子里早就没了人。再说,贼头受了伤,必定是一心逃命,不敢恋战。半个多时辰,足够那贼头逃出十来里。所以,他完全可以去树林子里一边乘凉,一边等那帮混账回来。

    于是,小头目打马淌过河,大大咧咧的冲进树林子里。

    一股子带着草木芳香的凉气扑面而来。

    “真凉爽啊!”他惬意的解下头盔,脱掉上身的盔甲,随手挂在马屁股后面,四下张望,准备找个舒适的地方,下马小睡一场。

    很快,他看中了一处——左前方,十几步开外,有一棵大樟树。树底下铺着厚厚的落叶,分明就是睡觉的好去处!

    “驾!”他用脚轻轻踢了踢马肚子,策马跑过去。

    不想,半道上,他刚用长刀扒开一蓬一人来高的杂草,突然,座骑“咴咴”惨叫,往前栽倒。他不曾防备,身子一歪,随即被甩下马背。

    小头目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坏了,绊马索!

    不过,很快,他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他看到草丛下面藏着一个大土坑。

    唔,是新挖的。旁边的黑泥堆一看就是新翻出来的……

    扑哧——,坑底倒埋着三柄锋利的长刀,齐刷刷的穿过他的胸脯。

    “砰!

    座骑也掉下来,狠狠的砸在他身上。

    天,突然黑了!

第八十三章 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沈云在库房里过得甚是如意:

    每天,吴掌柜教他识一味常见药,以及相关的制药、储药原则。当然,这些都是极其简单的药材常识。他早已驾轻就熟,是以,往往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做完。

    除此之外,按照吴掌柜的要求,务必保持一号库房的整洁。

    这也不成问题。沈云参照以前的陈例,将每天及时整理出入库的药村,并且在收工之前,清扫一次库房。他是做惯活的,此类活计虽然零碎,却也点用不了多少时间。

    于是,一天下来,他还能空出不少空暇时间。

    最初的几天,吴掌柜时不时会来一号库房转转。后来,看到沈云做事利落、漂亮,且为人又甚是沉稳,有章有法,小小年练将库房打理得井井有条,遂渐渐放了心。十来天后,除了每天早晨教他识药时,过来一趟,以后,便很少过来了。

    三位伙计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掌柜的吩咐,去库房领药,或者送药材入库,他们也懒得跑到后头去。

    是以,库房这边平常很少有人会来,清净得很。

    沈云摸清情况后,放心大胆的将空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比如说,库房里宽敞得很,是以,炮制完药材,他便练半个时辰的拳法;从前堂用罢午饭,他回到库房,练练字,打发午休时间;下午再抽个半时辰出来扎马步……

    有一次,偶然的,他发现在库房里练心法,效果更好——究其原因,他感觉是库房里无处不在的药香的缘故。

    练心法时,浓浓的药香似乎动了起来,象水流一样的在他周边流淌。这样的感觉真好。他能更快、更好的集中精神。尤其是练到第二遍时,每一次呼吸,吸入药香味儿,丹田的位置便暖意融融,比三九严寒天,抱了一个汤婆子还要舒服。

    沈云又试着在不同时间段练心法。通过对比,他发现上午,练完拳之后,紧接着练三遍心法,效果最佳。

    三遍之后,再贪多,不但事倍功半,而且越练越乏,得不偿失。

    不过,白天练了三遍心法,晚上睡觉前,他不能再象以前一样练七遍。通过反复实践和对比,他发现晚上练五遍,刚好合适。

    而吴掌柜冷眼看着,越来越看好沈云。慢慢的,除了一号库房的日常事务完全交给了他,也隔三岔五的派给他一些前堂的活计。比如说,给客人上门送药。

    省城的药铺有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即,请哪家的郎中,便在哪家抓药。

    是以,就算是病家拿着现成的方子去药铺里抓药,掌柜们也要先问清楚,是否是在省城其他药铺开的方子。如果是的话,他们通常不会接;即便不是,也得先请坐堂郎中先验验方子。查验无碍之后,才接下来。

    通常,坐堂郎中出诊时,如果诊出病患已是医石无药,直接撂下一句“另请高明”,拿着药箱,匆匆离去;如果有得治,便当面开出一式两份方子。一份给病患家,另一份他自己带回药铺。

    稍后,药铺自会派伙计按照方子抓了药,送上门去。如果病患嫌煎药麻烦,只要每剂药多花五个大钱,药铺还能代劳,并且保管药汤送到家时,不冷也不烫,刚好合用。

    当然,和代为煎药一样,送药也是要付酬劳的。病患要是想省下三五个大钱,可以跟着坐堂郎中一起回药铺,自行取药。

    而对于伙计们来说,送药是件美差:送一趟药,能有两个大钱的车马费入袋。运气好的话,碰到大方的客人,往往还能得一笔赏钱;除此之外,送药时,没有掌柜的时时盯着,竟是难得的轻松时候。尤其是回来的时候,可以稍微偷偷懒,乘机逛逛街,看看热闹什么的。反正,只要不做得太过火,掌柜的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计较。

    沈云也不例外。送了两趟药之后,他也喜欢上了这项活计:从早到晚,都呆在库房里,看到的只是小小的一块四方天。对于他这种在山林里跑惯了的人来说,真是憋屈得很;去外面送趟药,散散心的同时,也能看看一省城的市井百态。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句关于新武馆的传闻。何乐而不为?

    这天,从早上开始,外面一直淅淅沥沥的下着雨。秦先生自外面出诊回来,青布长衫被淋湿了大半。

    “真是晦气。”他一边抱怨着,一边在柜台上撂下一张方子,“玉春院,胭脂姑娘。一付两剂,早、晚各送一次。今天的头剂药,午饭后送过去。”说罢,他急匆匆的到后头换衣裳去了。

    眼见着便是午饭点,吴掌柜接过方子,招呼大江他们赶紧的抓药、煎药。

    待大家一起用过午饭,药也煎好了。

    吴掌柜正要打发人去送药,结果,呼啦啦从外面涌进来一大队人。

    “郎中!郎中……”他们用门板抬进来两个哎哟哟直叫唤的大汉。

    十来个人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瞬间将前堂挤得满满当当的。

    秦郎中连忙上前查看病人:“哦,都摔着腿了?”

    为首的人飞快的点头:“是的呢。从山尖上滚下来摔的。”

    来了这么多人,又有两个病患,大江他们顿时忙得团团转。

    吴掌柜见状,不得不喊了个粗使婆子去后头库房唤沈云出来帮忙:“云哥儿,麻烦你出去送一趟汤药。”说着,将药罐,还有地址和账单一并交给他,“云哥儿,你看,这也是没办法。店里完全抽不出人手。”

    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要是人手够,也不至于落雨的天,叫一个半大小子出门送药;更重要的是,云哥儿是良民身份。而玉春院又是什么地方?省城第一妓馆又如何?那也是下贱之地。先前,玉春院派人重金来请秦先生出诊。后者看着不菲的诊金之上,出了诊,但也冲他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脸色臭臭的。

    “是,掌柜的。”沈云扫了一眼地址,二话不说,满口应下。

    吴掌柜望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的背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云哥儿,真是难得!

    沈云一手撑伞,一手将药罐护在怀里,急急的赶往玉春院。

    只隔着两条街,半刻多钟后,他按地址上所写,敲开了玉春院的右角门。

    一个穿着蓝粗布大褂子的老婆婆打开门,冲他“啊啊”的比划着。

    是个哑婆婆?沈云愣了愣,将怀里的药罐送到她跟前,说道:“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药。”

    哑婆婆看到药罐“哦哦”的连连点头,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谢谢婆婆。”沈云收了伞进门。

    老婆婆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露出一张空洞洞的嘴。

    沈云素来眼尖,发现她竟然没有舌头,只觉得背后寒气立起——可怜的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被活生生的拔了舌头!

    哑婆婆关上门,伸手接过他手里雨伞,竖立在墙角,又冲他“啊啊”的招招手,转身径直往里走。

    这是给我带路的意思?沈云挑了挑眉,双手端着药罐,跟了上去。

    玉春院很大。沈云跟在哑婆婆身后,先是穿过了一个象大杂院的破落院子,然后,又过了一道绿漆小门。接下来,象是换了一个天地,四周花团锦簇,雕梁画栋,令人眼前一亮。

    接连穿过了两条精美的长廊,最后,哑婆婆在一座假山停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的冲沈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

    “婆婆,胭脂姑娘住在那栋楼里,对不对?”沈云看向精致的小楼,小声问道。他看出来了,哑婆婆是因为被拔了舌头才不能说话。她的听力是正常的,完全没有问题。

    哑婆婆使劲的点头。

    “谢谢啊,婆婆。”沈云再次道了谢。

    哑婆婆摆摆手,飞也似的跑掉了。

    假山的旁边有一条两尺多宽的青石板路,通往小楼。这里没有长廊遮雨,沈云将药罐护在怀里,小跑过去。

    然而,还不等他跑到楼下,从右边的树影里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小子,你是谁?”

    来人身着一身黑色短打,白袜黑鞋。因为是雨天,头上戴着一顶大竹笠,遮住了整张脸。声音冷冷的,不带半点温度,跟透着厚厚的冰层传出来的一样。

    沈云心头大震——仅隔着两三步远,他居然一直没有发觉这人藏在树后!

    “哦,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他垂眸应道。

    黑衣人身形一晃,又消失在树影里。跟他刚才出现时一样,也是悄无声音,形如鬼魅。

    轻功?好俊的身法!沈云心中暗赞。

    跑到小楼的门廊下面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约摸十一二岁,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照面,便是抱怨连连:“怎么才来?我家姑娘都等了好久了。”

    沈云没有理会,问道:“请问,胭脂姑娘用过午饭了吗?”

    “还没。”小姑娘应道。

    “哦,秦先生吩过了,用过饭,过一刻钟,才能用药。”沈云说道。

    “知道了。”小姑娘撇撇嘴,伸过手哼哼,“姑娘的花楼不是谁都能进得的。行了,你在这里等着,把药给我,我送上去。”

    “多谢。”沈云是头次来这种地方,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能模糊应着。

    小姑娘有些意外,瞅了他一眼,抱着药罐转身进去了。

    不一会儿,她折了回来,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除了归还空药罐,她还塞给沈云一个淡绿色的荷包:“喂,我家姑娘说,你把药护得很好,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第八十四章 掌柜的,不好了

    “站住!”

    沈云离开小楼,在青石板路上没跑几步远,又被那个黑衣人拦住了。

    同样,还是冷冰冰的声音,身同鬼魅。

    沈云依然没有察觉到他的气息!

    “是。”沈云乖乖的站在雨中。

    嗖——

    一道劲风袭来。

    沈云只觉得手里一轻,药罐和来不及塞进怀里的荷包,齐齐没了影踪。

    他愕然的抬眼一看,发现两样都在黑衣人手里。

    后者仔细的检查过,随手一扬。

    两样东西象插上翅膀一样,轻飘飘的飞到了他的面前。

    神!简直太神了!

    就连师父的飞花越柳也做不到这一境!

    沈云呆若木鸡!

    黑衣人没理他,又象鬼魅一样,转眼没了影踪。

    象是悬浮在那儿的药罐和荷包双双坠落。

    “啪!”

    药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沈云骤然惊醒。他打了个哆嗦,从雨水里捡起荷包,紧紧攥在手里,掉头跑开。

    高人!这个人绝对是比师父还要厉害的高人!

    怪不得师父生前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他:武无第一,强中自有强中手。在外头行走,轻易莫与人争长短。

    回到药铺里,先前那伙人已经走了。暂时没有别的病人,秦先生不知道去了哪里,前堂里只有吴掌柜和大江他们三个在抹桌椅和药柜。

    沈云到柜台前,跟吴掌柜把这一趟的药款结了。

    阿明笑道:“云哥儿,胭脂姑娘长得漂亮吗?”

    “没见着她。我只把药送到门廊上。里头出来一个小姑娘接了药。”沈云如实答道。

    阿明一脸的遗憾:“太可惜了。胭脂姑娘可是省城的头牌!一般的人,花了大把的银子也不一定能见上她一面。象她们这样的姑娘,打赏向来是极其大方的。”

    大江瞅了吴掌柜一眼,哼道:“你要是眼馋,晚上的药,你去送呗。”

    阿明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笑嘻嘻的看向吴掌柜:“掌柜的,晚上那一趟,便宜了我。叫我开开眼,好不好?”

    大江和郭子都没有想到,他真的张得了这口——在妙手堂,伙计外出送药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第一回派了谁送,那么,除非病人自己提出来要换人,剩下的几剂药仍然归谁送。

    吴掌柜本来充耳不闻,只管埋头“啪啪”的扒拉算盘珠子做账。闻言,他抬头啐了一口:“就你名堂多!”

    竟是同意了!

    阿明大喜,夸张的一揖到底:“多谢掌柜的!”又对其他人说道,“等我瞧见了美人儿,得了厚赏,一定请哥几个吃老罗记的绿豆汁。”

    老罗记是街对面的一家小饭馆。他们店里的绿豆汁用料真、味道浓,一海碗才两个大钱,很得街坊们的喜爱。平素,大家若是有什么好事,通常会去对面叫一大碗绿豆汁过来分给大家喝。

    “得了,哥,你悠着点吧。”郭子眼红得很,酸不拉叽的说道,“别象中午那两位一样,钱没赚着,还把腿给摔断了。”

    “你就胡说吧。”阿明得了大实惠,心情好得很,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是张嘴驳了一句,“大街上的,哪来的白毛怪!”

    沈云听得稀里糊涂,好奇的问身边的大江:“什么白毛怪?”

    后者一脸八卦的解释道:“中午不是有两个人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腿么?下雨天,西山顶的山石上会长出不少雷公菜。那两人本来是想去挖雷公菜,拿到市集换钱。挖了一半,雨越下越大,没法挖了。他们俩到附近的一个山洞去躲雨。不想,还没走到洞口,远远的看到一只白毛怪蹦蹦跳跳的从洞里窜出来。可把他们俩吓得要死。两人抱头往山下跑。可能是吓得掉了魂儿,也可能是雨天路太滑。总之,平常闭着眼也能走的路,这回,没跑几步,他们俩就摔倒了,稀里糊涂的滚下了山。一个断了左大腿骨,另一个更惨,两条腿都给摔断了。”

    “蹦蹦跳跳的白毛怪从山洞里窜出来?”沈云笑道,“该不是兔子吧?”

    “听他们俩说,不是的呢。”阿明也凑过来,双手比划道,“两个都一口咬定,那白毛怪看着象是人形,有头,有胳膊有腿的,个头不比郭子矮……”

    “呸呸呸!”郭子色变,呼的朝阿明扔出手里的抹布,尖叫道,“你才是白毛怪!”

    在柜台后面做账的吴掌柜适时清咳一声。

    三个伙计立刻散了,接着各自做事。

    沈云没把什么白毛怪放在心上,回了后头库房。因为送药,他今天还没练字和扎马步呢。

    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小了。吃过晚饭,雨完全停了。阿明真道自己好运气。他特意回屋重新梳了头发,换上店里新近发下来的夏衫,收拾利落后,乐滋滋的出门送药。

    走之前,他还不忘冲今晚值夜的郭子呲牙笑了一个:“郭子,今晚就不要给我留门了。”

    郭子冲他的背影“呸”了一口,小声嘀咕道:“德性!”然后,凑到沈云跟前,竖起大拇哥,啧啧赞道,“云哥儿,不愧是高门大院里出来的……”

    话还没说完,吴掌柜的一记“眼刀”已然飞到。

    他悻悻的收回手,缩头继续收拾饭桌。

    沈云知道郭子想挑拨什么。胭脂姑娘的打赏也不过是一个一钱重的银裸子。他身上又不缺银钱,怎么可能放在心上?

    佯装没听懂,他和往常一样,回屋小憩——这就是在库房里做事的好处之一。晚饭点一到,意味着他可以下工了。不象前堂,要等到宵禁的前一刻钟,才能打烊收工。

    第二天早上,沈云去前堂用早饭,恰好碰到郭子在吴掌柜面前哼哼唧唧的告状:“掌柜的,阿明哥到现在还没回来呢。今天早上,轮到他开店门。他没回来,是我和大江哥开的门。”

    吴掌柜的皱眉,神色甚是不悦:“不象话!”

    郭子闻言,心满意足的去摆碗筷。

    吃饭的时候,他时不时的瞅一眼大门外面,眼里尽是幸灾乐祸。

    然而,直到他们用完早饭,阿明还不见回来。

    “不对啊!”郭子偷偷的瞥了一眼吴掌柜,象是自言自语的嘀咕着,“阿明哥从来没有误过饭点……”

    吴掌柜的脸色更难看了。

    秦先生给胭脂姑娘开了三付药。也就是说,妙手堂还要接连两天在早上和晚上各送一趟汤药过去。

    阿明宿夜未归。吴掌柜的只好打发郭子去送药。

    后者如愿以偿,生怕阿明会突然回来,差事要黄,当即提着药罐,大步流星的跑出了店门。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郭子惨白着一张脸,惨叫着从外面连滚带爬的撞了进来:“掌柜的,不好了!不好了!”

    大清早的!吴掌柜绷着脸,从柜台后面出来,怒斥道:“什么事!”

    “阿明……阿明哥,他死了!”郭子是一路跑回来的。头发都跑散了,披头散发的,裤腿上沾了不少泥点子,甚是狼狈。

    “什,什么?”吴掌柜吓了一大跳。

    秦先生和大江也双双惊呆。

    郭子顾不上把气喘匀,指着玉春院方向,飞快的答道:“早上,有人在,在玉春院外面的,那条巷子里,找到,了,他的尸体。仙,仙府的差,老爷,叫我,来请掌柜的去认,认尸。”

    “啊!”吴掌柜打了踉跄,“还惊动了仙府的老爷们?”寻常在街上死个把贱民,仙府的差老爷们轻易是不会插手的。除非是有他们不得不管的原因。

    郭子使劲的点头:“郭,郭子哥死得,好惨!”他指着自己的心口,“这,这里空了,被挖了个大窟,窟窿!好多人看到了,都在传,是妖妖,怪半夜出,出来挖人心吃!”

    是以,仙府不得不出面,揪出真凶,以安抚人心。

    “啊呀呀!”秦先生吓得一屁股跌坐回椅子里。

    大江则是面无血色,在一旁抱着膀子,直打冷战。

    “这事,必须请东家!”吴掌柜回过神来,撩起袍子,急急的跑向后院。

    没过多久,吴老板满头大汗的和吴掌柜一道回来了。

    “云哥儿呢?”一到前堂,吴老板便大声问道。

    大江正和秦先生围着郭子问长问短,闻言,他连忙应道:“回东家,云哥儿应该在库房里。”

    “快去请他过来!”吴老板挥手。

    “是,东家。”大江飞跑着去了。

    沈云听大江说了阿明的死状,心里不由咯咚作响——在太师祖的手札里,也有写过一桩挖心连环惨案。不过,手札里写的很清楚,那是妖邪作恶。但是当地的仙府却得罪不起妖邪的主人,最终捉了一个屠户顶罪。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大江哥,知道东家为什么要喊我过去吗?”

    “铺子里这是摊上大事了。”大江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直言道,“云哥儿,你是良民。有你在场,仙府的差老爷们不会随随便便的锁人。”

    原来如此。沈云冷静的应道:“大江哥,你等我一下。我回屋拿路引。”

    共事一场,阿明突然横死,并且还死得这么惨,若是能为之尽一分力,在他看来,本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更何况,东家和掌柜的也都待他不薄。眼下,铺子里出了事,他更不能袖手旁观。

第八十五章 妖邪所为?

    “云哥儿,对不住。”看着眼前的半大小子,吴老板只觉得两边脸颊火辣辣的,“今儿要给你惹麻烦了。”

    阿明之死,到底会给他和铺子带来多大的麻烦?现在,他心里完全没底。

    是以,他不得不倚仗云哥儿的良民身份。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云哥儿不过十来岁,还只是一个孩子。

    十来岁的孩子能做什么?

    想他十岁的时候,他爹都嫌他小,不顶事,不带他出去应酬!

    惭愧啊!

    沈云摆摆手:“东家莫客气,只要我能帮得上忙。”

    “云哥儿仗义!”吴老板感激的朝他拱手。

    仙府的官老爷有请,谁也不敢怠慢。他吩咐吴掌柜留在店里,自己带着沈云和郭子急匆匆的赶去事发之地。

    远远的,他们仨看到那条小巷子口围满了人。

    “啊呀呀,真的是心被挖掉了?”

    “那还有假!我们家隔壁的阿发亲眼看到的!”

    “都说是妖怪挖人心吃,是真的吗?”

    “啊呀,是什么妖怪啊?这么凶残!”

    “你家离得近,昨晚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没有……啊,你不要吓我……”

    人们的脸上无不带着恐怖,一个个伸长脖子往巷子里瞅。

    吴老板听了,嘴唇抿得紧紧的,额头上的冷汗更甚。

    “妙手堂的人到了没有?”这时,人群突然分开。一个仙府官差模样的中年人提着一根黑呼呼的铁链,哗啦啦的走出来。他一脸不耐烦的四下里张望。

    周边的人们象一群鸭子被齐刷刷的捏住了脖子,瞬间没了声音。

    “来了,来了!”吴老板连忙提着袍角,小跑上去,连连作揖,“老爷,小的便是。”

    官差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冷哼:“你在妙手堂是做什么的?”

    “小的,是妙手堂的东家。”吴老板一脸的无奈。

    “好啊!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你们妙手堂都做了些什么好事!”官差突然勃然大怒,扬起手中的铁索便要往吴老板身上套。

    “老爷……”吴老板本来发白的脸,立时完全没了血色。

    沈云见状,一个箭步冲到两人中间,伸手一把抓住铁链:“官爷,有话好说。”

    滋——,人群里有人抽气。

    竟然有人胆敢当街拦着官老爷锁人!

    所有人的目光刷刷的聚焦在这个俊秀的少年身上。

    “你?什么人!”官差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至于一时之间,他忘了夺回铁链。

    吴老板自他背后伸出头来,壮着胆子,点头哈腰的解释道:“老爷,他良民。贝大帅有令,我们药铺至少要请一个良民。”

    一个孩子尚且能为他出头。他一大老爷们,身长七尺,总不至于一句话也不敢说吧!

    “良民?”官差的怒容去掉一大半,狐疑的打量着突然冒出来的愣小子,象连珠炮一样的问道,“你姓什么?哪家的子弟?家住哪里?你知道假冒良民身份是什么罪过吗!”

    沈云没有辩解,直接从怀里掏出路引,双手奉上:“官爷,请看!”

    官差一把夺过,低头定睛细看。

    真的是良民!

    在心里,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见鬼!好好的良民,替一帮贱民出什么头!

    翻来覆去的查验过手中的路引,他实在是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不得不把路引还回去,收了铁链,哼哼唧唧的招呼道:“妙手堂的人,跟我过去认尸。”

    吴老板暗中长吁一口气,万分感激的冲沈云点点头:“云哥儿,请。”

    云哥儿心性豁达,不跟他们计较良、贱之分。是以,在铺子里,关起门来,他们可以不兴虚礼。但是,在外头,尤其是当着仙府官差老爷们的面,一切都得按规矩来。

    比如说,他虽为东家,云哥儿是学徒。但眼下,他却只能象仆从一样,跟在云哥儿的身后。

    沈云直接大步跟上官差。

    郭子死死的勾着头,站在一旁簌簌发抖。

    吴老板使劲的拉了他一把,低声吩咐道:“你留在外头。”说罢,一手掏出帕子擦汗,一手复又提起袍角,小跑着跟过去。

    见官差走远了,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窍窍私语:

    “这人运气真好,碰着了好人!”

    “要不是那位小公子,他今天不死也得脱层皮!”

    “那是!被官老爷锁走的人,有几个能轻易脱身的?”

    ……

    沈云耳力好,听得真切,抬眼看向径直走在前头的官差,面上不显,心里却暗生憎恶。

    呸!一帮子畜牲!

    很快,他被带到巷子里的一个拐角处。

    地上,阿明手脚摊开,成一个大字,仰面躺在血泊之中。

    他的胸口赫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血洞!

    传言没有错!

    他真的是被挖掉了心!

    沈云只看了一眼,脑海里象是响起一记晴天霹雳!

    天帝老爷!

    阿明的死状,与太师祖的手札里记录的那桩妖邪挖心案里的几名死者,简直是一模无二样!

    他们的面相都是双眼惊悚的突出,五官极度扭曲,一副活见鬼的样子。更重要的是,已然变成灰白色的脸皮上笼着一层淡淡的黑气!

    妖邪!肯定是妖邪所为!

    他呆呆的站在那儿,感觉背后无端的腾起一股子阴风。周身,鸡皮疙瘩暴起!

    吴老板在后头,硬着头皮看了一眼,也是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赶紧垂下眼帘,不敢再看第二眼。

    尸体旁边还站着另外两名仙府官差。

    领路的中年官差上前,冲其中一个蓄着八字胡的官差耳语了几句。

    后者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沈云,皮笑肉不笑的招呼道:“沈小公子,请你仔细看看,地上之人,是否面熟?”心里甚是痛快:小兔崽子,吓坏了吗?哼,敢挡爷几个的财路!吓死活该!

    如果不是贝大帅把良民捧到天上去了……搁在以前,区区一个外面来的良民崽子,算得了什么!哼,敢挡爷的财路,天帝老子亲临,也是一记黑棍敲死,照样扔到山上去喂狗!

    沈云回神,深吸一口气,尽量镇定的应道:“回官爷,我认得他。他是我们妙手堂的伙计。”

    “根据尸检,他是死于昨夜丑时左右。”八字胡又问道,“请问沈小公子,妙手堂的伙计在宵禁期间,怎么跑了出来,并且还出现在两条街之外的这里?”

    沈云如实以对:“昨天,他是来玉春院,给胭脂姑娘送汤药。大约酉时三刻,他拿着胭脂姑娘的汤药离开铺子。此后,一直不见回去。今晨,我们店里的另外一名伙计再来给胭脂姑娘送汤药,这才知道,他出了事。”

    “送汤药?”八字胡哼了哼,“汤药呢?在哪里?”

    沈云一脸坦然:“我们店里送出来的汤药都是用绛色的瓦罐盛着,然后再用棉布巾包住盖子封紧罐口,以免走了药气。”

    三位仙府官差闻言,皆四处寻找。

    尸体的周边没有发现这样的药罐子。甚至连碎片也没有。

    “尸体是重要的物据,你们暂且不能领走。我们要带回衙门。”八字胡看向后面的吴老板,“尸检、拖回去、保管的费用……得,你们先交一百银子。”

    “是,老爷。”吴老板早有准备,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银票,双手奉上。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八字胡收了银票,冲他们挥手,“随时等候仙府传唤。”

    两人出了小巷子,顾不得围观人群打探的眼神,拉上站在外围的郭子,赶紧离开这个多事之地。

    “这次幸亏有云哥儿。”回到铺子里,吴老板已经衣背尽湿。他坐在椅子上,一口气喝掉一碗茶,脸上全是庆幸,“不然,我这会儿肯定已经在仙府的大牢里了。”

    接下来,他的寡母不得不卖掉家产,拖着他的妻儿和幼妹,求爹爹告奶奶的去仙府衙门里打点……运气好的话,倾家荡产之后,他能捡到半条残命,被放出来。

    吴掌柜也是心有余悸,哆哆嗦嗦的问道:“东家,官老爷们有说是谁杀了阿明?”

    吴老板摇头:“还没查出来。说是叫我们随时等候传唤。”

    原来这事还远远没完!吴掌柜透心凉,无力的跌坐在桌边长凳上:“唉,真是倒了血霉!就是送个药而已,也惹上了滔天的祸事!”

    早知道,他就不该同意阿明那个不省事的死鬼去!

    一提到送药,大江和郭子皆不由两腿战战。

    “掌,掌柜的……”大江硬着头皮,问道,“胭脂姑娘的药,还送吗?”

    理应送三天。一天两趟,总共是六剂药。现而今,只送了一半……

    阿明横死在前,就算给一座金山银山,他们也不敢再去那边啊!

    吴掌柜脸上犯难,看向吴老板。

    “郭子,早上的药,送到了吗?”后者问道。

    郭子小心翼翼的答道:“送,送到了的。”

    突然间,他“扑腾”一声跪下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嚎道,“东家,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家老小都指着小的养活……求您,行行好,莫叫小的再去了。”

    大江站在旁边,虽然没有和他一样的哭闹,但是,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眼里也尽是哀求。

    “你!”吴老板被堵得说不上话来。

    沈云见状,说道:“东家,让我去。”

    太师祖的手札里对妖邪语焉不详,只是在末尾用寥寥几笔道出那妖邪有两样惧怕之物。他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邪,如此之凶残,专挖活人的心吃。

    除此之外,阿明惨死之状,完全激起了他心中的愤怒——朗朗乾坤,岂能容妖邪公然害人!

第八十六章 神秘的黑衣人

    担心惨事再度发生,吴掌柜决定晚上的这剂药早些送过去。晚饭之前,药煎好了。

    他亲自第八十六章神秘的黑衣人抱着药罐,送沈云出门,又一次叮嘱道:“云哥儿,送完药,就马上回来。我们等你一起吃晚饭。”

    “是,掌柜的。”沈云从他手里接过药罐,快步离开。

    吴掌柜站在铺子门口,直到那道青色的身影消失在街口拐弯处,这才叹了一口气,慢慢的挪回店里。

    大江和郭子两人愧疚不已,连头都不敢抬。一个埋头捡药,另一个则是低头擦着早已擦得锃亮的桌椅。

    路过阿明出事的那条小巷子时,沈云特意看了一眼。如今,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三名官差收了一百两银票后,没过多久就叫来一辆板车,把阿明的尸体拖回了仙府衙门。

    下午,按照省城的习俗,吴老板领着大江去案发地,给阿明烧了些纸钱。

    此时近黄昏。幽静的巷子里,晚风起。几张纸钱被呜咽的风吹得满地跑。沈云联想起阿明的惨状,也不禁后背阵阵发凉。

    他打了个哆嗦,抱紧药罐,加快脚步走过巷口。

    仍然是送到玉春院的左角门。

    给他开门的还是哑婆婆。

    看到沈云,哑婆婆明显愣了一下。

    “婆婆,我是妙手堂的伙计,昨天中午来过一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沈云解释道。

    哑婆婆“啊啊”的点头,招手示意他进门。

    这次,她没有带路的意思。关上门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谢谢婆婆。”沈云记性好,也无需她再带路。

    路,还是先前的路。不过,上一次,他来时,是正午。玉春院象是在沉睡中一般,沿途静悄悄的,不见有人影。而此时的玉春院则象刚睡醒的美人,正在梳洗打扮,准备盛妆出席宴会。

    大杂院里,粗使婆子们劈柴、生火、打水……忙得团团转。

    看到沈云抱着药罐走过,她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行以注目礼。

    待沈云稍微走远些,粗使婆子们立刻叽叽喳喳的说开来:

    “他真胆大,还敢来!”

    “人又不是死在我们这里,怎么不敢来?”

    “哎呀,下午的时候,我去那边巷子倒潲水。老大的太阳,我都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个点儿,他还敢从那边过来!人小,胆真大!”

    “你们说,他会不会出那事?我听说,是妖怪半夜里出来挖心。”

    “你留点口德好不好?那么俊的娃娃,要是被遭踏了,多可惜!”

    “老不死的,就你心肠好……”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粗使婆子们居然撕了直来。后面的话越发的不堪入耳。

    沈云很是无奈,头一次发现,耳力太好,有时也挺尴尬的。

    不过,听了她们的一通八卦,他可以肯定:至少这些粗使婆子对昨晚的事也是一无所知。

    很快,他来到了假山边。

    前面的花楼已然张灯结彩。桔色的霞光之下,它俏生生的立在那儿,俨然象是扑了一层胭脂,分外妩媚。

    踏上青石板路之后,沈云格外留意前面树影里的动静。

    然而,直到他走到小楼的门廊下,也没有任何发现。

    沈云刚刚站定身形,小楼的雕花门“吱呀”一声开了。昨天那个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自里头出来,挑眉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沈云将药罐递过去,答道:“铺子里出了点事,所以,早一些。请转告胭脂姑娘,要用过晚饭,过一刻钟之后,才能服药。”

    小姑娘哼哼:“我家姑娘哪有正儿八经的用过晚饭?”

    沈云无语——他只是负责送药,把医嘱送到就成了。哪里还管得着病人吃不吃晚饭?

    “行了,你且等着。”小姑娘转身,噌噌的跑回楼里。

    透过半开的门,沈云终于看到了楼里的情形。

    老实说,他从来没见过如此富丽堂皇的屋子——象小树一样的铜灯座,上面插着十几根婴儿手臂粗的蜡烛;绮丽的帘幕层层叠叠,流光溢彩,不用手摸,也能感觉到用的是极好的锦锻;珍宝格里摆得各色玉的、瓷的物件,比南城区很多古玩铺子里摆的还要好看……

    这时,门口身形一晃,小姑娘折回来了。

    和上次一样,她带回来了空药罐子和一个淡黄色的荷包:“小伙计,我家姑娘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沈云双手接过,点头道谢:“谢谢胭脂姑娘。”

    接着,他装着很随意的样子,问道:“请问姑娘,昨晚,我们店里的伙计来送汤药时,是不是也带走了空药罐子?”

    “昨晚来的那个家伙?”小姑娘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呀……乘我上楼送药,居然想偷偷的溜进楼里。结果,被外门的护卫抓住,丢出去了。我们姑娘很生气,不肯用他送来的药。连药带罐子,一同扔了!”

    啊?果然是有事发生!沈云很是意外,连忙问道:“敢问姑娘,他被丢到了哪里?”

    小姑娘撇撇嘴:“象这种不花钱,也敢屑想我家姑娘的人,我们这里一年下来,没抓到一百个,也能抓到八十个!因为他们,我家姑娘不知道受了多少惊吓!妈妈恨死这种人了。一旦抓到,就会叫护卫们叉到前头院子里,特意从大门口扔出去。好叫大家看看,想揩我家姑娘的油,门都没有!”

    如果她所言是真,也就是说,阿明昨晚早早的就从大门离开了玉春院!

    那么,宵禁在即,阿明既然没有留宿玉春院,便没了落脚的地方。他怎么会不回店子呢?

    还有,他是怎么避开巡逻的仙符兵,从大门绕到玉春院的另一侧,半夜里出现在那条偏僻的小巷子里?

    满脑子都是问号。沈云轻轻甩甩头,转身欲离去:“对不住,姑娘,打扰了。”

    小姑娘哼了一声:“本来我家姑娘想跟你们掌柜的说,要换人的。早上听说他昨晚出事了,我家姑娘说,死者为大,算了。”

    回到青石板路上,沈云又被黑衣人拦住了。

    这人很有意思。下雨天戴着大竹笠,现在,一滴雨也没有,仍然戴着那顶大竹笠。

    黑衣人的检查是认真的。淡黄色的荷包被他打开,又一寸一寸的细细捏过,确定里头没有夹带,这才连同空药罐一并还给沈云。

    有上一次的经历打底,再看到它们飞过来,悬浮在自己跟前,沈云已经见怪不怪,稳稳当当的抱住了两样物件。

    他再次经过大杂院时,粗使婆子们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各自忙碌着。

    倒是在左角门,哑婆婆看到他,先是“啊啊”的指着天,然后又甩着双手,做出快走的样子。

    沈云意会过来,哑婆婆是在跟他说,天色不早了,叫他早些回去。

    哑婆婆是在担心我,怕我出事!

    “我知道了,谢谢婆婆。”他收下了这份关心,笑道,“店子里等着我回去吃晚饭。我不会在路上玩的。”

    哑婆婆抿着嘴,无声的笑了。

    看到沈云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吴掌柜等人都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先吃饭!结账的事,吃完饭再说。”吴掌柜拉着沈云,高兴的令大江他们摆饭。

    这一次,大家都破了例,一边吃,一边仔细询问沈云送药的情形。

    沈云如实以对。

    听说昨晚阿明竟然偷闯头牌姑娘的花楼,吴掌柜脸都黑了,恨声说道:“阿明……竟然生了这样的心思!唉,真是个不省事的!”

    人都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沈云换了个话题,回头问道:“郭子哥,你早上去送药,也碰到了那个黑衣人吗?”

    郭子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碰到了。他没有走过来,也是这样嗖的一样,药罐子和荷包就飞到了他手里。我当时就吓得瘫倒在地。后来,药罐掉在地上,我才回过神来,胡乱的抓起荷包跑了。”

    沈云甚是不解,又问吴掌柜:“掌柜的,那人的武功不凡。头牌姑娘都会有这么厉害的护卫吗?”

    他知道,头牌姑娘再风光,也是贱籍,始终上不得台面。

    而那人武功如此之高,考取功名,易如反掌。

    在这个世道里,当良民多好啊,更何况是有功名在身的武者!

    不是他看不起贱民。而是,世道如此——谁会放着风光的武者大人不做,却甘愿屈身于低贱之地,鞍前马后的为一个贱民效劳呢?

    吴掌柜摇头:“我哪里能见到头牌姑娘?不过,换做是我,我早就去考功名了。只要功成名就,什么样的头牌姑娘得不到?”

    左下首,秦先生也连连点头:“就是。上次,我去给胭脂姑娘出诊,也被这个人搜查。可把我吓了个半死。后来,我也想不通。世上哪有人放着好端端的大人不做,窝在那种地方当龟公的?再说,我看那个胭脂姑娘,空有一副好皮相。娇娇弱弱的,一看就不是个能生养的。这种女人有什么好!”

    也就是说,黑衣人的存在,确实不合常理。沈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自己还是太弱!不然的话,他可以夜探玉春院,去摸摸黑衣人的底。

第八十七章 怒退八字胡

    第二天早晨,沈云又去玉春院送药。

    很意外,哑婆婆打开门后,没有让他进门,反倒是“啊啊”的使劲摆手。

    不让进去?沈云一头雾水,问道:“婆婆,为什么不让我进去?”

    哑婆婆指了指里头,“啊啊啊”的摇头。

    沈云发现她指的是花楼方向,更加觉得无法理解:“是胭脂姑娘不叫我送药了?”

    不想,哑婆婆真的点头了。旋即,她又使劲的摇头。

    这下,沈云看不懂了——点头,又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啊啊啊……”哑婆婆又指着里头,用两个手指头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胭脂姑娘叫哑婆婆赶我走?沈云皱眉:昨天,他并没有得罪那位头牌姑娘啊!

    罢了,不叫送,就不送!他冲哑婆婆点点头:“麻烦了,婆婆。”

    回到铺子里,沈云把药罐放回柜台上,如实跟吴掌柜汇报。

    “好端端的,为什么不叫送了?昨天不是还给了你赏钱吗?”后者一脸的惊讶,“这叫什么事!”

    按照妙手堂的规矩,这笔汤药费,沈云得自个儿掏腰包赔给铺子里。

    是以,沈云说道:“算我倒霉。我去屋里拿药费。”说着,转身往里边走。

    吴掌柜一把拦住他:“云哥儿,算了。不过是几个汤药钱,这事,我做主了。记在损耗里。不要再说什么赔不赔的。”

    “这怎么行?坏了规矩!”沈云不干。不过是一两半银子,他又不是赔不起。

    吴掌柜摆手:“就这么定了。”接着,他吩咐大江,“大江,把药去倒了。玉春院的那剂药晚上也不要再煎。”

    “是,掌柜的。”大江爽朗的应下。

    郭子在一旁不屑的撇嘴:“什么玩意儿,还真把自己当姑奶奶了!敢打咱们云哥儿的脸!哼,咱还不乐意伺候破烂东西呢!”

    秦先生也起身过来,拍拍沈云的肩膀:“没事,云哥儿。在外头混,谁不会碰到几个混人。”

    沈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好不好?不过,大家如此替他抱不平,他很是受用,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谢谢大家。”他笑了笑,“掌柜的,我回库房做事了。”

    “嗯嗯,去吧。”吴掌柜没抬头,继续扒拉他的算盘珠子。

    中午,沈云去前堂吃午饭。

    刚一进门,大江一脸八卦的迎了上来,神秘兮兮的问道:“云哥儿,你知道胭脂姑娘为什么不叫你送药了吗?”

    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人家攀上高枝了!”不等大江说,郭子凑上来气愤的爆料,“外面现在都传开了。说是,玉春院的头牌姑娘好能耐,昨晚让新来的钦差大人替她赎了身。玉春院的头牌姑娘不就是那个什么胭脂姑娘吗?她落到了好处,也不知道给咱们店里捎个信来。害得咱们白跑一趟,还要搭上汤药钱。好吧,就算她来不及捎信,走之前,也可以留下药钱啊!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婊、子无义!不是东西!”

    “就是!”大江也是气愤不已。

    “新来的钦差大人?”沈云好奇的问道,“什么时候到我们省城的?怎么一点风声也没有?”

    大江和郭子齐齐望着他,一脸“你抓错重点”的表情。

    “呃,好象是说来了好些天了。之前,没有跟仙府说,偷偷的住在玉春院里。昨晚,跟胭脂姑娘以前的一个恩客争风吃醋,这才露的身份。”郭子嘴快,回答道,“那个恩客激得钦差大人当场替胭脂姑娘赎了身,自己却没落个好。听说,他是个外省的高级武师,被钦差大人当场革了功名,连夜给扔仙府大牢里去了。”

    “哦,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

    大江挠头:“什么?”

    沈云笑道:“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胭脂姑娘能有黑衣人那样的护卫。原来,黑衣人是钦差大人的护卫。嗯,这样就完全说得通了。”

    还能不能好好的说八卦了?大江和郭子皆哑口无言,一脸的挫败——什么叫做“鸡同鸭讲”?刚刚,他和云哥儿就是!

    “扑哧!”秦先生听得很是欢乐,没忍住,破了功。

    吴掌柜瞅了这边一眼,走到桌边坐下:“摆饭!”

    胭脂姑娘攀上了钦差大人,她那笔汤药费,自然是不了了之。

    但是,阿明之死,却没有完。

    下午,仙府里的那位八字胡官差找到妙手堂来了。

    “昨晚,你们的人有没有出去?”他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端起茶碗,用碗盖拨开茶沫儿,啜了一口,懒洋洋的问道。

    吴老板和沈云都被请了出来。

    前者闻言,赶紧看向吴掌柜。

    “回,回老爷。”吴掌柜打拱禀报道,“没有,绝对没有。昨晚,所有人都在店子里。没人出去。”

    八字胡抬头环视众人,目光锐利如刀,重重的把茶碗撂在手边的海棠高几上,哼道:“可是,昨晚又出事了!西郊有两个农夫被挖了心!经尸检,他们的死因和你们店里的那个阿明一模一样!据调查,他们和你们妙手堂也有干系!”

    所有人都惊呆了——西郊的两个农夫,跟铺子里有干系?没听说,铺子里,谁在那边有亲戚啊!

    沈云不由问道:“官爷,请问是什么干系?”

    八字胡看向他,皮笑肉不笑的应道:“什么干系?前天下午,你们妙手堂不是不接治了两个摔伤的病人?”

    “是的。”沈云点头,心里涌起不祥之感。

    果然,八字胡得意洋洋的摸胡子:“那两个农夫就是他们俩。”

    吴老板一脸的灰败,冷汗淋淋,身子直晃悠。

    “老实交待,昨晚谁出去了!”八字胡“啪”的一拍高几。震得茶碗嗡嗡作响。

    “扑腾”,除了沈云,吴老板他们几个都吓得跪倒在地,纷纷喊冤:

    “冤枉啊,老爷!”

    “真没人去!”

    “小的人一直在屋里。”

    “老爷明鉴!”

    八字胡呼的立起:“哼,不见棺材不掉泪!还敢狡辩!”

    沈云实在看不下去了,挺胸上前一步,厉声质问道:“官爷,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昨晚有人出去了!”

    八字胡愣了一下,踱到他面前站定,冷笑道:“小兄弟,我好心奉劝你一句,莫多管闲事!”

    “今儿这事,小爷我管定了!”沈云不甘示弱,往前又逼近一步,刷的从裤口袋里抽出小刀,怒道,“你今天若是拿不出证据来,我就去仙府衙门敲铜鼓!”

    这是贝大帅上台后,给良民们的一个权力:他在仙府衙门前立了一面大铜鼓。良民若是觉得事有不平,可以去敲铜鼓,当面向他告状;中途,若是碰到有人阻拦,不管是何人,告状的良民皆可立斩之!

    这也是仙符兵和官差们不敢为难良民的最主要原因。

    八字胡此次来只不过是想敲诈一大笔银钱。来之前,他都打算好了:如果那个良民崽子还敢冲出来,再破老子的财,哼,看老子捏不捏得死他!

    然而,看到寒光闪闪的刀子,他的气焰立时软了下去——在仙府衙门里混了小半辈子,眼前这把刀子的来历,他自然认得出来。这种刀是仙符兵的军中用刀,名唤如意刀。只有参将以上的大人们才会配有如意刀。

    这种刀素来是身份的象征,是问,谁会把它送给不相干的人?

    再看沈云之气势逼人,他心里直打鼓:莫非小兔崽子的来头不小?

    心思一转,他连叹“晦气”,心道:罢了,今儿算我倒霉!

    “玩笑,玩笑而已!沈小公子千万莫要当真。”他立时换了一张笑脸,半举着双手连退数步,“一来,那两个农夫与妙手堂确实是有些干系,再者,他们的死因与那个阿明一模一样。于情于理,我们仙府都要过来例行询问。仅此而已。”

    沈云其实心里也拿不准能不能镇住这种官油子。见状,知道是成了。

    太师祖和师父都说得没错,斗架这种事,首在气势!

    他绷着脸,再接再厉,执刀又往前逼近一步,冷声问道:“那么,官爷,你询问完了吗?”

    八字胡越发的相信眼前这位来历不凡,嘿嘿赔笑:“问完了,都问完了。”说着,他打了个拱,“沈小公子请留步,告辞!”说罢,灰溜溜的离开了药铺。

    沈云放下刀,如释重负,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劫后余生,前堂的气氛陡然一松。

    “哇——”郭子趴在地上,竟然象个女人一样拍着地,嚎啕大哭,“阿明你个死色鬼,被你害死了!”

    秦先生惨白着脸,扶额:“吓死我了!”

    吴东家汗淋淋的从地上爬起来:“云哥儿,今儿,又多亏了你。”

    “是啊。”吴掌柜满脸感激,“云哥儿,你又救了我们大伙一次。”

    “云哥儿,你刚刚好威风!”大江竖起大拇指,“就象戏文里的大将军一样!”

    沈云挺不好意思的,脸上不禁飞红:“其实,我的里衣也汗湿了。”

    “哈哈哈……”大家都乐了。

    尤其是郭子,顶着一张糊满泪水的脸,咧嘴大笑,甭提有多滑稽。

第八十八章 是谁!

    八字胡虽然被赶走了,但是,他带来的消息却令沈云当晚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又有两个人被挖心!

    并且与阿明之死,一模一样!

    又是妖邪所为?

    那两人都摔断了腿,行动不便,只能躺在家里。所以,可以排除他们半夜在外面招惹了妖邪的情况。

    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以至于妖要跑到他们屋里去杀人!

    突然,他的心里划过一道亮光——这两人是怎么摔伤腿的来着?

    他们俩是因为在西山顶的一处山洞看到了白毛怪,才被吓得滚下山!

    难道真的有白毛怪?

    有人想遮住这件事,是以,他们俩被灭了口?

    沈云越想越觉得是这个原由。

    如此一来,妖邪与白毛怪之间,必然有关联!

    第二天清晨,他向吴掌柜告假一天。

    他事先搜肠刮肚,编了一个不得不请假的理由。不想,吴掌柜根本就没有问原由,满口应下:“行。回来吃晚饭吗?”

    “哦,不了。我在外面吃。”沈云满头黑线,“呃,我会在宵禁之前赶回来。”

    离开店铺后,他先绕了一个弯,去市集里买了六个白面馒头,以及一小袋糯米和一串大蒜,然后直奔西郊。

    按照昨晚定下的计划,今天他要先去西郊打探两个农夫被挖心的事;然后,等到中午,再去西山顶实地探一探那个山洞。

    为什么要等到中午才去山洞里呢?

    因为据太师祖的手札里所记,妖邪昼伏夜出。且一天之中,正午之时,它最弱,根本动弹不得。

    殊不知,他前脚离开药铺,后脚便有一个身着月白色锦袍的男子突然出现在他的房间里。

    锦袍人先是环视屋内,然后,径直走到柜子前。

    当看到两扇柜门之间很隐秘的挂有一根头发丝时,锦袍人不禁咧嘴轻笑。

    根本就没有动那把锁,他伸出右手,捏了个法诀,往柜门上打出一道红色的光圈。

    只见光圈所落之处,柜门陡然变薄。一息之后,红光一闪,光圈消失了。那一处竟然凭空出现一个径圆半尺有余的大圆孔。

    锦袍人手指轻轻一勾。里头的蓝色大包袱呼的飞了出来。

    他打开包袱,里头的东西全露了出来。

    当看到红木匣子时,锦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光。

    长叹一声,他拿起红木匣子,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着。良久,自言自语道:“果然是的。”

    没有打开匣子,他将之放回包袱里。往上又打了个法诀。

    这一次,红光闪过,本来松开的包袱恢复如初。

    锦袍人轻轻挥手。

    蓝布大包袱又自个儿飞回柜子里,稳稳当当的落在原处。

    而柜子上的大圆孔也瞬间弥合。

    象是刚才的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连柜门上的那根头发丝也纹丝未动。

    锦袍人在屋子里静静的站了一会儿,最终,又叹了一口气,身形一晃,穿墙而出。

    西郊。

    沈云按照郭子所说的地址,找到了那两个农夫所在的村子——他们俩姓于,就住在西山脚下的于家村。

    村子不大,稀稀落落的住着十几二十户人家。

    沈云不敢贸然进村,而是爬上旁边的一个小山包,暗中俯视全村。

    和他昨晚猜想的一样,村子里没有办丧事的迹象。

    与城里不同,寻常的庄户人家一天只用两顿饭,即,早饭和饷午饭。

    这里的村民也是一样。此时正是早饭时间,家家户户的屋顶升起炊烟。

    几个放牛的娃娃牵着牛,吆喝着回家。

    整个村子安祥而又宁静。以至于沈云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想了想,他快步走下小山包,装着是过路人,拦住那几个放牛娃。

    “小兄弟,请问,这里是哪儿?”他从包裹里取出两个馒头,掰开分给他们,“我要去响水湾。我姑奶奶家住那儿。”

    四个放牛娃都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一人得了他半个白面大馒头,个个喜笑颜开。他们争先恐后的抢着说话:“我们这里是于家村,不是响水湾。”

    “我知道响水湾在哪儿!”其中一个最得意,声音盖过了其他三个。

    沈云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大钱,笑道:“小兄弟,你要是能告诉我响水湾怎么走,这个大钱就是你的了。”

    男娃两眼亮晶晶的,盯着铜钱,口齿清楚的答道:“哥哥,你往前走,翻过那座山,河的对面就是响水湾!我没骗你。我外婆家就在响水湾!我一年里要去好几趟。”

    他一点儿也不认生,说完,摊开右手,伸向沈云。

    “哥哥信你。”沈云将铜钱放在他的手心里。

    其余三个放牛娃的脸上全是艳羡。

    沈云见状,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大钱,放在手里,摊开来,对他们说道:“哥哥我啊,从小到大,最喜欢听人说新鲜事儿。你们谁要是能告诉我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不拘是什么,每说出一件来,哥哥也给他一个大钱。”

    “真的?”放牛娃们异口同声的问道。

    “当然是真的!”沈云晃了晃手里的铜板,“只要是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一桩一个大钱!谁说的多,哥哥给他的钱就越多。骗人是小狗!”

    “我家阿花昨晚生了一窝崽子,足足有十五只呢!”刚才得了钱的那个率先说道。

    沈云心里猜出了个大概,却装作不知,笑眯眯的问道:“你家阿花是谁?”

    “哈哈哈……”其他三个放牛娃都抱着肚子笑了。

    男娃脸不红、心不跳的答道:“阿花是我家的大猪婆!我娘说,一窝能生十五只崽子的,全村就只有我们家阿花!”

    “一窝生十五只猪崽,确实少见。”沈云愉快的从手里拿出一枚铜钱,给了他。

    放牛娃们“啊”的惊呼。

    “我说!我也要说!”另一个放牛娃冲上来,伸手去沈云手里拿铜钱。

    沈云手一晃,避开来,挑眉笑道:“小兄弟,哥哥的规矩是,先说事,再拿钱。”

    这个放牛娃不好意思的缩回手,两只眼睛却死死的盯着他手里的铜板,飞快的说道:“上个月,狗蛋家丢了两个鸡蛋。狗蛋娘在他家屋场里跳手跳脚的骂了半天的娘!”

    沈云摇头:“上个月的事,不新鲜了。哥哥不给钱。”

    男孩失望的低下头,使劲抓头:“我再想想……”

    “好。你莫急,慢慢想。”沈云笑了笑,晃着手里的铜钱,问其他人,“还有谁有新鲜事儿吗?”

    “一定要昨天的吗?”有人问道。

    沈云答道:“不一定要昨天的。这几天里的,都可以。”

    “我说!前天夜里,满贵叔和二喜叔死了!”一个放牛娃脱口而出。

    其余的三个娃娃都一脸惊恐的望向他。

    “不能说!”旁边的一个放牛娃拉了拉他的衣角,警告道,“你爹会打死你的!”

    来了!沈云暗喜,当即拿了一枚大钱给他:“小兄弟,不要怕,只管放心说。哥哥过路的,连你叫什么名儿都不知道。更加不认识你爹,绝不会去你爹那里告你的状。哥哥保证,就是听一听,不去外头说。”

    放牛娃低头看着手里的大钱,一脸的纠结。

    这时,刚刚没得到钱的那个放牛娃抬头问道:“哥哥,你真的不会去外头说?”

    沈云使劲的点头:“哥哥保证!”

    他不再犹豫:“满贵叔和二喜叔的心,半夜里被人挖走了。”

    “啊?还有这等事?真够新鲜的!”沈云拿出两个大钱给他,“值两个大钱!”

    这下,其他放牛娃懊恼不已,纷纷伸出手,飞快的抢着了起来。

    “是族长爷爷报仙府的。”

    “昨天吃完早饭,来了两个官老爷。是他们不许我们说这件事!”

    “对,他们走之前,放火烧掉了满贵叔和二喜叔的尸体,还不准他们两家挂白办丧事。”

    沈云没有叫他们失望,一人给了两个大钱,又问道:“还有吗?”

    放牛娃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摇头。

    “我也歇好了,该走了。”沈云冲他们挥手,“以后要是再路过你们于家村,再来找你们听新鲜事儿。”

    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土路尽头,四个放牛娃攥着手里的铜钱,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沈云当然不可能是真的离开。他还要去西山顶找那个白毛怪出没的山洞——四个放牛娃的话,使他更加相信,那两个农夫是被灭了口。

    至于那两个仙府官差为什么要帮着遮掩,其原由值得细查。

    沈云是在山林里转惯了的。根据大江他们之前的只言片语,在正午之前,他找到了一处相似的山洞。

    看了看天色,离正午还差一会儿。他躲在离洞口二十来步远的一棵大枞树后面,一边紧盯着洞口,一边就着冷水,接连吃掉两个馒头,补充体力。

    黑漆漆的洞口约摸有五尺来高、三尺宽,不见有什么动静。

    沈云从小包袱里取出那串大蒜挂在脖子上,将装着糯米的小袋子挂在腰间。袋口是敞开的,方便他随时从中取米。

    太师祖的手札里写着,妖邪最忌大蒜和糯米。其中,大蒜能令妖邪不敢近身;糯米更厉害,能腐蚀妖邪的皮肤。是以,妖邪碰到糯米,唯恐避之不及。

    准备妥当之后,时候也差不多了。

    沈云鼓起腮帮子,接连做了三个深吸呼,抽出小刀,从树后出来,弓着身子,摸向山洞。

    就在这时,耳畔突然响起“啪”的一声!

    有人从后面按住了他的右肩!

    沈云的脑海里瞬间“嗡”的一声炸开了锅!

    是谁!

    他整个人僵住,不敢妄动。

第八十九章 有缘再见

    “小子,你在这里做什么?”头顶传来一个成年男子的声音。

    话音刚落,右肩上的手离开了。

    来人没有恶意!沈云松了一口气。

    同时,他意识到,对方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自己后头,显然是个武功了得的高手。

    “当啷”,他扔掉手中的小刀,慢慢将双手举过肩膀,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小子不知前辈在此,多有冒犯,请前辈恕罪。”

    “得了。”背后的男子懒洋洋的说道,“捡起你的如意刀,转过身来,好好回话。”

    “是,前辈。”沈云认命的捡起小刀——原来小刀是有名字的,叫如意刀。

    能叫他捡起刀来,说明人家根本就没有把他当成威胁!

    如此高手当前,他除了服从,还能怎么样?

    依言转过身去,他看到三步开外,一个赤面虬髯、身着月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抱着胸,随意的倚靠着一棵碗口粗的枞树。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身为良民,怎会在妙手堂做小学徒?”黑袍男子问道。

    沈云心头大震,忍不住问道“前辈怎知小子是良民,在妙手堂做学徒?”

    锦袍男子轻笑:“真是胆大。反倒问起本座来了。”顿了顿,他答道,“本座在玉春院后面的小巷子里,见过你一面。那天,你厉害得很。当众跟官差杠上了。”

    原来如此。难道这些天,这位前辈一直在跟踪我?想到这里,沈云的心又提了起来——我身上能有什么东西令这位前辈感兴趣的?

    定了定神,他收起如意刀,长揖到底:“小子沈云见过前辈。”接着,答道,“小子前来省城求学。不想,暂时没有武馆招生。省城居不易,小子财力又有限,只能先在省城找份活,维持生计。”

    “财力有限?”锦袍男子显然不信,“你的如意刀是谁给的?用得起如意刀的人,会没钱在省城过日子?”

    沈云如实以对:“前年,小子逃难时,在官道边的草丛里侥幸捡到的。小子不知道它叫如意刀。”

    “前年?你逃难?”黑袍男子不由眉头轻皱,“你师父呢?他不管你吗?”

    天帝老爷,这人到底是谁啊!居然还知道师父!沈云心里完全没底,直道‘苦也’。

    不过,师父的话,他一直牢记心头——轻易不要与外人道师门!

    所以,他打算死不认账。

    “师父?什么师父?”他讪笑道,“小子天资愚钝,故而只是在拳馆里跟人胡乱学了一点三脚猫的拳脚。没有正式拜过师父。”

    锦袍男子看着他,良久,幽声长叹。他没有再追问下去,又回到最初的问题:“沈小子,你来这里做什么?不要再骗本座。在于家村,本座亲眼看到你用铜钱哄那帮小娃娃。”

    竟是从那时就盯上了自己!沈云表示服了:“小子想查清楚,是谁害死了我们药铺里的阿明。”

    锦袍男子戏谑道:“怎么的,你还想替他报仇?”

    沈云握了握拳头,没有吭声。

    “你为什么要特意带上大蒜和糯米?”锦袍男子又道,“不要告诉本座,你是想去那边洞子里煮糯米饭吃。”

    沈云没法,只好如实以对:“小子见过阿明的尸体,觉得他的死状与小子以前曾看到过的一本书里写的一样。书中,那人是死于妖邪之手。并且,书里还写道,那妖邪最忌大蒜和糯米这两样东西。所以,小子特意带了这两样,以备不时之需。”

    锦袍男子握拳掩嘴,“呵呵”轻笑:“小子,你也知道你只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还敢去找妖邪报仇!你到底知不知道那是什么邪物?真要碰上那邪物,你以为就凭一串大蒜和几把糯米,能制服得了它!”

    沈云愕然。这人到底是谁啊!这口吻竟然象是自家长辈一般。

    想了想,他索性问道:“小子斗胆请教前辈,那是什么邪物?”

    锦袍男子哼了一声:“跳尸!听说过吗?”

    正午时分,红艳艳的太阳当空,沈云却只觉得全身毛骨悚然——洪伯说古时,曾提到过这种玩意儿。由死尸变的,一蹦一跳,很阴森恐怖!

    “是僵尸吗?”

    “嗬!原来你不知道啊。”锦袍男子啧啧的摇头,“没有灵根也就罢了。竟然还是个傻大胆!这徒弟收的……啧啧,够奇葩!”

    沈云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同时,心里有一丝猜测:这位应该是知道我师门的。

    但是!

    师父的话必须听从!这位如若不先说,我绝不会跟他提师门!

    哼,就这么决定了!

    锦袍男子却话锋一转,跟他科普起僵尸来:“僵尸有很多种,根据等级高低,可以分为白僵、黑僵、跳尸、飞尸、尸王等。白僵是最低等的僵尸,因浑身长满白毛而得称。你的大蒜和糯米对付白僵也还成。黑僵可以完全无视这两样。但是,白僵和黑僵只能吸食人血。挖食人心,只有跳尸以上的中高等级僵尸才能办得到。沈小子,这下你知道怕了吗?”

    沈云低头看着脖子的大蒜串,脸上火辣辣的,嗡声认错:“前辈教训得对,小子确实鲁莽得很。”说着,他又长揖到底,“小子多谢前辈赐教。”

    锦袍男子受了他的礼:“你的师门与本座颇有渊源。我与你既有缘一见,代你师父指点你一二,也未尝不可。”顿了顿,又道,“沈小子,你安心回去,不要再惦记着给那个什么阿明报仇了。他的死因,本座已经查明。那晚,他偷闯玉春楼头牌姑娘的花楼不成,被当众扔出去,仍不死心。又试图从后面的小巷爬进玉春院,再行不轨。结果,被守护在巷子里的跳尸发觉,才被挖了心。”

    “守护在那里的跳尸?”沈云大惊,“跳尸的主人是……”

    “没错,你很聪明。就是钦差大人。”锦袍男子直言道,“他带人潜入省城,躲在玉春院里,就是想收集贝大帅的罪证。结果,因此而身份暴露。贝大帅上奏仙庭,参他纵凶行恶,连伤三命。今天早晨,钦差大人一行已经离开,奉旨返回仙都。所以,你不用报仇了。”

    “白毛怪就是白僵,是他的?于家村的两条人命,也是他的跳尸所为?”沈云拧眉。

    锦袍男子点头:“没错。那具白僵是他的一名手下私自偷运出来的。”他指了指头面的山洞,“就藏在那个洞子里。不想,那人一时失误,竟遭白僵反噬。那天,那两名农夫看到的白毛怪,就是那具白僵。它吸干了那人的血之后,从洞中逃走,惊到了两名农夫。后来,钦差大人的手下寻来,派出跳尸,杀人灭口。钦差大人得知,本想连夜屠了整个于家村,还有你们妙手堂。幸亏,贝大帅发觉了,及时拦下他。”

    沈云大汗。他又在鬼门关前打了一个转,而不自知!

    “沈小子,这里头的事,不是你能掺和得起的。记住你来省城的目的!”锦袍男子告诫道,“省城的水深着呢,你莫要招惹是非。九月初九,新武馆将正式开馆授徒。以你之力,估计是考不上。不过,你既与本座有缘,本座便助你一臂之力。”说着,他抬手轻扬。

    沈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封书信凭空悬浮在自己面前。

    “这是本座给你写的荐书。”锦袍男子说道,“九月初八,你拿着此书去新武馆找玉宁道长,可以免试入学。”

    沈云心中大喜,难以置信的双手捧起荐书,一双眼睛瞪得浑圆——哇,竟有这等好事!

    简直是喜从天降!

    他再看向锦袍男子,准备行礼道礼,却愕然看到对方拉出一串残影,径直往山下去了。

    如此神奇的身法已经完全超过了武学的范围!

    修士,前辈绝对是修士!

    “前辈,请教尊姓大名!”他拔腿追上去,大声喊道,“小子以后还能见到前辈吗?”

    说话间,那点黑影已经到了半山腰。

    但是,锦袍男子的声音却无比清晰的在他耳边响起:“本座姓李名棠。沈小子,你好自为之。若是有缘,自会再相见。”

    仙府衙门。

    八字胡和一个胖脸官差一脸晦气的从停尸房领出了阿明的尸体。

    这桩挖心案已了结。照上头的指示,,他们俩奉命将这具有些发臭的死尸送到衙门后头的焚化炉里烧掉。

    两人合力将尸体扔到木板车上。

    “秦哥,真的就这么算了!”胖脸官差掩着鼻子,苦着脸说道,“兄弟几个忙活了这些天,连车马费都没捞到!真是命苦!”见八字胡黑着脸,没有吱声,他凑上去,火上浇油,“秦哥,谁不知道妙手堂的东家阔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由头!只要弄一半出来,也够咱们兄弟山珍海味的过上一两年!”

    八字胡被他说得心动,一跺脚,狠声说道:“走,叫上兄弟几个,先暗地里绑了那个姓沈的小兔崽子,剁碎了喂狗,再去封铺抄家……”

    正说着,一道身影背着双手,自门外踱进来:“你们两个小捕快,好威风!跟本捕头说说,准备去哪里封铺抄家啊?”

    两人吓了一大跳,连忙低头行礼:“小的见过大人。”

    捕头大人伸手,轻轻抚摸着八字胡的脖子,笑道:“大老爷有吩咐,回头把骨灰好好的给妙手堂送过去。记住,一个子儿也不能拿!都他、妈给老子长点心!往后,谁也不许去找妙手堂的麻烦!”说着,手中猛然发力,掐得八字胡直翻白眼,“都听明白了没有!嗯?”

    “是是是,听明白了,大人!”胖脸在一旁簌簌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