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金手指全文阅读 第2分节

第十一章 事后

    话分两头,在确定鲁彦真的离开后,黄崇开始偷偷地收拾东西,其实也没太多东西,为了逃跑方便,行李要尽量简单,随时准备实施自己的出逃计划。

    黄崇居住在一个大院之中,这是真正的豪宅大院,坐落于洪州城北,大院的面积比起李守信记忆中的太子宫也丝毫不逊色,高大的院墙将院子和外界隔开,还有专门的巡逻卫队,想要翻墙逃走,绝无可能。

    黄崇虽说“身份尊贵”,但实际上活动范围相当有限,通常情况下他无法离开这座大院,这一年时间,他离开这座大院的次数也没有超过五次,而且每次都是有人带着。

    鲁彦等人这样做的理由也很充分,现在武则天还在全天下通缉李守信,而且死活不论,不得不感慨政治面前无亲情,连自己的亲孙子都那么狠,李守信的头像早已传遍天下,一旦被发现,性命堪忧。

    另外黄崇居住的这个小院落也暗藏玄机,院落及其暗合五行,晚上和白天的摆设也有些许差异,一到晚上,院落的阵法就会全部启动,此前黄崇曾经有意闯入过一次,结果就是迷失其中,如果不是鲁成将他带出来,恐怕黄崇就得饿死在里面。

    所以黄崇将逃离的时间选在了大白天,一来阵法没有完全启动,自己才有机会;二来他们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在白天开溜,所以黄崇偏要反其道而行之。

    至于逃离大院的办法,黄崇也选好了,这是一个很俗的办法——钻狗洞,这个狗洞是听仆役聊天的时候说起的,黄崇亲自勘察过,狗洞不大,正好可以让黄崇钻过去,至于啥尊严之类的事情,黄崇可没有精神洁癖,管他呢,能逃命最重要。

    黄崇选择的行动时间——鲁彦离开的第七天中午,之所以选择这一天,是因为这天鲁成要下乡收租,而且大中午是整个大院最忙的时候,注意黄崇的人最少,加上毒药的辅助,足以给黄崇争取到足够的逃跑时间。

    但是还是那句话——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第七天早上,虺文忠这个此前只见过两次面的闪灵竟然来了。

    迫于虺文忠的压力,黄崇只能放弃原定计划,等虺文忠离去后再重新想办法。

    说来也奇怪,此前两次见面,虺文忠都是来去匆匆,可是这次也不知道他是中了什么邪,竟然关心起黄崇的武功来,虺文忠和黄崇讲了不少武学方面的感悟,以及一些他口中所谓的江湖经验,最后竟然还传给黄崇一套剑法。

    ……

    “袁天罡,你……好……狠。”

    ……

    洛神献碑当天,洛阳捕快在城西郊外的荒山中发现了五具男尸,经过辨认这五个人都是附近村民,据说是前几天被一个老者雇佣,但是因为洛神献碑的事情,这件事就被某些官员压下去了,并未上达天听。

    ……

    洪州。

    “洛神献碑!”

    黄崇、虺文忠、鲁成三人,对于这四个字的反应各不相同。

    关于洛水惊现八卦碑的这件事传到洪州,已经是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下午,这次黄崇也在场,勉强算得上是黄崇第一次参加他们的“集体会议”吧,虽然只有三个人。

    “据说那块石碑立于河上长达两个时辰之久,恐怕天下就要变天啦。”鲁成说道,尤其是最后几个字,说得很慢,一字一顿,整个房间的气氛也变得很压抑。

    “嘭!”

    虺文忠突然一掌重重地拍在椅子的扶手上,只听“嘭”的一声,扶手在虺文忠的重击下四分五裂,吓了黄崇一大跳。

    也不知道是不是黄崇的错觉,在虺文忠的脸上不仅有愤怒,还有些迷茫和不安的神态,是的,就是不安,难道日后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高手闪灵竟然会感到不安?

    其实这并不是错觉。

    虺文忠本名叫做“李文忠”,正牌李氏子孙,被武则天流放岭南之地并赐为虺姓,此前他和武则天之间还算是家仇,可是一旦武则天登基称帝,那就是国恨,国恨家仇,这可真的就是不共戴天。

    另外,虺文忠并不知道“洛神献碑”的内情,以为真的就是上天降兆,认为武则天是上天选定的天子,这让虺文忠感到迷茫和不安,毕竟这是上天的意思,其实不要说虺文忠,连狄仁杰在从武则天口中知道真相之前也认为这是上天降兆。

    “……”黄崇低着头没有说话,心中默默盘算。

    看过电视剧,黄崇心中很清楚,所谓的“洛神献碑”其实是袁天罡的一个把戏。

    袁天罡乃是一代奇才,一身所学真可谓是贯通古今,他精通天文历法,对于自然变化之数能够算得十分精准,他提前算准了大漩涡出现的位置,提前将刻好的石碑放置在大漩涡出现的位置,这才有了这次的“洛神献碑”。

    而这次的“洛神献碑”其实是为了十几年之后的“洛河神异”做准备,不得不说日后狄仁杰对袁天罡的评价很到位——妖人,除了这两个字,黄崇也确实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袁天罡。

    “说不定我的机会来了。”想到电视剧中的一些细节,黄崇嘴角不禁微微翘起,因为低着头,并未被察觉。

    鲁成和虺文忠又当着黄崇的面聊了一些对于这件事以及武则天的看法,当然都不是什么好话,黄崇也偶尔插一两句,极为明确地表示对武则天这个祖母的憎恨。

    ……

    “这……这……什么可……能……”

    鲁成口中喃喃自语,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退了一步,手中的一张白纸从手间滑落,脸色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双眼变得湿润,透露出一股浓浓的怀疑和悲伤,他甚至连吐字发音都不准确。

    在知道洛神献碑事件的当天,鲁成收到了一份来自长安的飞鸽传书,他本以为是鲁彦传来的,可能是有什么事情要交代他,但应该不是太重要的信息,因为重要的消息蛇灵内部有一套专门的通信体系,不会就靠着一只信鸽,这样风险太高。

    书信中的内容并不复杂——鲁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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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密谈

    “哎,阿成,你……节哀顺变吧。”袁天罡面带悲伤,走到鲁成身旁,张了几次嘴,却不知道要说什么,最终只能化成一声长叹,然后才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劝慰道。

    在得到鲁彦死亡消息之后,鲁成和虺文忠当天晚上就按袁天罡的安排,先后前往长安。

    在袁天罡口中,两人得知鲁彦的死因。

    这次袁天罡安排鲁成六人进入秦岭为他寻找一味极为重要的药材。

    莫说在唐朝,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秦岭也可以称得上是深山老林,其中可谓是危机重重,也正是因为如此,袁天罡才会让鲁彦这个高手带队进山,防止出现意外。

    哪曾想意外还是发生了。

    因为鲁彦六人过了预定日期还未归来,袁天罡心有不安,于是就派遣蛇灵的精干力量分别进入秦岭寻找六人踪迹,这才发现了六人的尸体。

    尸体都不算完好,都有被野兽撕咬的痕迹,其中两具更是残缺不全,相对完好的四具尸体的大腿上都有明显的叮咬痕迹,叮咬处已经溃烂,发出阵阵恶臭,或许是因为这样才没有被撕咬。

    袁天罡根据尸体的情况判断,六人应该都是在睡梦中被某种毒物叮咬,中毒而亡,能够让鲁彦这个高手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中毒死亡,其可怕之处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话又说回来,也正是因为鲁彦几人是身中剧毒而死,尸体才能被蛇灵的人发现,否则早就被山中的豺狼野兽撕成碎片,因为在尸体旁边,也发现了数具野兽的尸体,这些野兽是因为吃了中毒的人肉才毙命,这种不知名的剧毒简直恐怖。

    虽然不可思议,但是袁天罡的解释很合理,鲁彦等人的尸体情况也确实就是如此,鲁成也和袁天罡学了一身不错的医药能力,但是他们穷尽所学,也认不出鲁彦所中的究竟是什么毒。

    最终只能是感慨鲁彦时运不济,一代高手,最终竟然横死山野之中。

    ……

    “这次迁都是我们一次巨大的机会。”密室中,袁天罡坐于正中,其左右共有三人——肖清芳、鲁成以及虺文忠。

    一年前的密谈后,肖清芳和袁天罡师徒两再也没有联系过,不仅如此,两人还特地闹出一些矛盾,在朝臣眼中,袁天罡和肖清芳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深仇大恨倒算不上,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三观不合,凑不到一桌,这种情况反而让武则天比较放心。

    可是今天肖清芳竟然出现在这里,可见今天这次谈话的内容绝不一般,虺文忠和鲁成此次北上,除了要处理鲁彦的后事之外,还有一件事情就是要参与这次的密谈。

    “此次武则天迁都洛阳,朝廷之内必定会出现大量的空缺,到时候便可趁机将心腹人手安插其中,成为日后蛇灵的助力。”袁天罡颇为兴奋地说道。

    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心中的那种喜悦,这次他真的算是以一己之力将全天下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古往今来,什么人能做到这一点,唯有他袁天罡,而且这还仅仅是一个开始。

    “洛神献碑”发生的第二天,武则天就正式下旨迁都洛阳,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预计半年之内就能够正式迁都,这个速度不可谓不快,武则天要借“洛神献碑”的影响,尽可能快的完成迁都,越快越好。

    “老师所言甚是,此次迁都太过匆忙,定然会出现许多空位,正好可以将自己人安排在一些紧要位置上,为日后大业布局。”肖清芳说道。

    这次迁都不仅是因为“顺应天意”,其实就算没有“洛神献碑”,武则天也早晚会迁都,这次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武则天需要用迁都来完成她的政治目的。

    在众多政治目的中,有一点极为重要,那就是借机打压反对自己的贵族势力,尤其是老牌的关陇贵族,打压的一个办法就是让这些人留在长安,美其名曰“留守旧都”,这样一来必定会造成一些部门职位上的空缺。

    这次迁都太过匆忙,这些位置的空缺一时间肯定找不到足够的人手填补,所以武则天只能相信自己的亲信,让他们安排人手,暂时填补进来,以此来维持朝廷的正常运转。

    袁天罡可是武则天亲信中的亲信,这里面可操作的空间就很大。

    “主人,话虽如此,却也不能大意啊,如果因此引起武则天的注意,到时候适得其反,反倒不妙。”鲁成劝道,鲁成行事作风极为谨慎,即便是他至亲的叔叔刚死,也未能影响他的理智判断,正是这个原因,袁天罡才会如此信任他,并且将自己的许多所学交给他,鲁成其实比任何人更像是袁天罡的弟子。

    “嗯,阿成所言甚是,因此我们要慢慢来,不能着急。”袁天罡点点头说道:“清芳,这次内卫就不要再继续安插我们的人了,在这个敏感关头,你这边绝对不能出错,我们的时间还很多,慢慢来,接下去可以将目标放在军中,从基层军官中发展我们的力量。”

    “是,清芳明白!”

    “阿成,这边事情一了,你立刻赶回洪州,安排好之后,再回长安,日后你就回到我身旁。”

    “鲁成遵命。”

    “文忠,快刀门的事情日后就全权交给你处理了,务必小心在意,同时为了以防万一,将一部分力量转入地下,此事有你全权负责。”

    “是,文忠定然不负主人所托。”虺文忠抱拳说道。

    快刀门,表面上是一个江湖帮派,其实是专门为蛇灵培养杀手的机构,由鲁彦所创,虺文忠就是快刀门培养出来的。

    “老师,鲁先生来长安,文忠负责快刀门,那小师弟怎么办?”肖清芳突然问道,她口中的小师弟自然就是黄崇,也就是李守信。

    “这点你无需担心,为师已有妙计,你的小师弟为师另有大用,哼哼,日后定要叫那武则天大吃一惊。”袁天罡说着好似想起了什么场景,露出阴险的笑容。

    这个笑容让在场的三人也有些不寒而栗,不过却没有再做询问。

    ……

    常言道:世间之事不如意者十有八九。

    就在袁天罡和自己的三个亲信密谈的时候,从洪州传来一个消息——黄崇不见了。

第十三章 危险的地方

    洪州城。

    “听说李守信三日之前在洪州城郊出现过,这次要是能找到他,那我们兄弟两可就要发达了。”

    “谁说不是呢,消失一年多,终于出现了,要是能够抓到活的交给官府,那就是黄金万两,够我们兄弟两下半辈子风流快活了。”

    “哈哈,到时候老子非得买他个几百亩良田,找上七八个娘们伺候老子,好好享受。”

    “七八个娘们,你那玩意受得了吗?”

    “何老五,这个问题,你就得去问你老母去了,嘿嘿,”

    “哈哈哈……”

    “我看抓活的,大家就不要想了,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他呢,虽然李守信是个九岁孩童,但是想要带着一个大活人却不被发现,你认为这件事情可能吗?一旦被发现,哼哼。”

    “那你说怎么办?”

    “砍下他的头,拿着人头去要赏金,虽然钱少了点,但是总比到时候没命花要强吧。”

    “王秀才,就凭你的这番话,就该将你乱刀砍死,真真是其心可诛。”

    “你这话什么意思?”

    “嘿嘿,江湖中谁人不知,李守信其实是天后的孙子,要是哪天天后突然怀念自己的这个孙子,你说杀了她孙子的人会是什么下场呢?”

    “这……”

    一个小小的茶棚,便是一个小小的江湖,这些江湖人士交谈之间,看似在出谋划策,良言相劝,其实凶险得很。

    ……

    “没想到我那便宜老师竟然那么干脆地将我的消息泄露出去,看来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啊。”

    就在茶棚左侧的一根木柱旁,一个衣着朴素,头戴破斗笠的人靠着木桩坐在地上,此人就是黄崇,也就是李守信,那些YY着抓到李守信之后如何如何的江湖人士谁也想不到他们的目标其实就在他们旁边。

    没有继续听这些江湖人士的YY,黄崇摘下斗笠扇着风,起身离开茶棚,就像是一个大热天在大棚底下乘会凉的过路人。

    虽然有人看到他的离开,却没有人在意。

    虽然这个人年纪不大,但是这个时代,家庭困难的人家,年幼的孩子出来赚些家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谁能想到黄崇会如此大胆。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黄崇已经变了副模样,他脸上多了一块青记,覆盖了大半张脸,这是黄崇利用毒药自己搞上去的,并不是什么易容之术,如果不是非常熟悉的人,不可能认出他。

    ……

    “真是世事难料。”黄崇在路过自己呆了一年多的鲁家大院时,看了一眼正大门,压了压斗笠,默默走过,心中感慨道。

    黄崇虽然逃出来,却并未逃离洪州城,而是先在附近一家大户中做短工,同时观察情况。

    即便是现在,黄崇也还在感慨,之前的“逃离大作战”充满了各种巧合。

    比如李守信等待了很久的最佳开溜机会,就在不经意之间到来了,在得知“洛神献碑”消息的第二天,鲁成和虺文忠先后离开洪州前往长安。

    不仅如此,虺文忠在离开之前还特地见了一次黄崇,从虺文忠口中黄崇才知道他们要离开,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虺文忠竟然在临走之前给了黄崇纹银百两。

    是的,你没看错,虺文忠给黄崇一百两白银。

    我勒个去。

    说实话,黄崇至今也找不到任何的词语来形容他当时的心情,**叔叔都没那么贴心吧。

    虽然黄崇在生活各方面都不用担心,但是鲁彦等人从来不给黄崇钱,在开溜之前,黄崇最担心的一件事情就是自己逃出去后该如何生活,毕竟不管干什么都要花钱。

    尤其是练功,虽然练习内功可以不用大量药材来调养身体,但是营养还是要跟上的,不说大鱼大肉,每一顿至少要吃饱,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对此黄崇一度非常绝望,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那截来历不明的手指上,俗称靠运气。

    打死黄崇也没想到,虺文忠竟然帮黄崇将这个最棘手问题给解决了,有了这笔钱,如果稍微节约一点,加上黄崇自己进山打猎,用上大半年时间问题应该不大,到那时自己的实力必然更上一层楼,赚钱的办法就很多了。

    虺文忠离开后,黄崇反而担心这是他们的阴谋,他们是不是在暗中观察自己,毕竟先是虺文忠莫名其妙的来到洪州和自己交流了那么久,然后又给自己银子,实在太反常了。

    因此黄崇不敢行动,在焦急中等了四天,实在是受不了了,才开始行动。

    让黄崇更没想到的是,还没行动前,自己焦躁不安,还一度失眠,可是当正式开始实施计划的时候,他就像变了一个人。

    黄崇先迷倒监视自己的两个仆人然后将其杀死,随后还将大管家毒死,从他身上拿到钥匙,打开鲁彦书房,取走了两本书籍和一块十万两白银的柜坊凭证,做完这一切后才用钥匙从侧门光明正大地离开。

    做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黄崇也很惊讶,只能感慨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

    其实黄崇一直都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他自己没有觉知到而已,前世高考的时候,随着时间的临近,黄崇越发焦虑,但是进入十天后,黄崇却像换了一个人,非常自信,高考的时候甚至做完考卷直接趴着睡觉,最终他完美发挥,考了一个自己有史以来的最高分。

    言归正传,院中的仆役们直到晚饭时没见到大管家,才四下寻找,发现他已经死了,在寻找的过程中发现监视黄崇的仆役也死了,而黄崇消失了,这才急忙用飞鸽传书将这件事情传到长安。

    黄崇出逃的第四天,关于在洪州城外见到李守信的消息突然传遍江南东西两道,整个江南武林都被惊动了,江湖人士、衙门捕快等各路人马闻风而动,齐聚洪州。

    黄崇也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要先离开洪州,随着洪州集聚的江湖人士越来越多,自己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大,黄崇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和那么多人玩智力游戏,一旦被发现,那就完蛋了。

第十四章 离开洪州的办法

    “金手指啊金手指,世上的东西应该是越用越好用,怎么到你这里就恰恰相反呢。”

    躺在床上,其实就是一块隔绝地面的木板,黄崇闭上眼睛,“看着”那截手指,心中想到。

    大约在一年前,黄崇在外部压力下第一次触碰了这截手指,得到何惕守的一部分记忆。

    触碰之后,那截半金半白的手指重新变成灰黑色,依旧存在于黄崇的意识之中。

    本来黄崇以为接下去的剧本应该是:这截手指会进入轮回,也就是这截灰黑色的手指会重新变成银白色,然后再变成暗金色……

    当初黄崇就暗下决心,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自己一定要等到手指无法再变色才去触摸它。

    虽然黄崇没有直接证据,但是黄崇本能的以为,手指的颜色和所获得的东西应该是有关系的,否则手指没有理由会变色啊,越到后面,自己触碰手指后能够得到的东西应该就越好。(虽然记忆不能算是东西,但为了方便,日后从手指上获得的,就统一称之为“东西”)

    事后证明,关于轮回,也就是手指会重新变色的猜测,黄崇是对的,但是黄崇没想到的是——变色的速度完全不同。

    之前,那截手指从灰黑色到完全变成银白色,大概用了半个月,现在,已经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灰黑色的手指仅有十分之一的区域变成银白色。

    这变色的速度足以令人崩溃。

    灰黑色变成银白色就如此龟速,想要等到全部变成暗金色,那得等到猴年马月?

    有时黄崇会不禁为之前的“冲动”感到后悔,自己就不应该太早去触碰这一截手指,应该再等等的,等到手指全部变成暗金色,甚至变成更进一步的颜色后,再去触碰,这样自己能够得到的东西就会更好,说不定能得到无崖子的记忆,多美妙啊。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黄崇看了一眼手指就睁开眼睛,没有再多做观察,一来黄崇只是想看看能不能给自己一个惊喜,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令人失望,看太久反倒是会让自己更后悔,所以还不如不看。

    二来,黄崇此刻所处的环境不比之前的大院,他也不敢长时间专注于“观看”手指,要保持一份对周围环境的警觉。

    黄崇白天在城南的一个大户人家中打短工,大户家包吃不包住,因此到了晚上,黄崇只能自己找个地方安身,目前暂时在城西和土地爷做几天邻居。

    黄崇侧着身子,将耳朵贴在地面,这种睡觉方式是和狗学的,因为这样可以听到从地面从来的声音,提前作出反应。

    ……

    哒哒哒……

    “嗯?”一阵脚步声传入耳中,熟睡的黄崇猛然睁开眼睛。

    睁眼、起身,同时用脚将身下的木板一勾,木板滑入土地庙中,而后黄崇快步冲向十米开外的一棵树,一跃而起攀住树干,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躲在茂密的树叶之中。

    整个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不到五秒钟的时间,黄崇就消失不见了,而且并未引起树木的剧烈晃动,可见黄崇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了。

    “这个时间点,应该是衙门捕快吧,难道官府已经发现了我?”

    黄崇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透过树叶之间的空隙观察着下方的情况,左手放在腰间,一副随时准备出手的姿态。

    唐朝不同于二十一世纪,这个时代实行严格的宵禁政策,普通百姓大晚上在外面晃荡,一旦被发现,轻则拘禁,重则就地正法,虽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如此大量的人在外面狂奔,最大的可能就是公门中人。

    “快,快,快点。”

    一共有十五个捕快从黄崇藏身的树下跑过,很显然,他们并不是为了黄崇而来,捕快并未多做停留,带头的捕头挥着手催促自己的手下继续前进。

    “呼……”黄崇看着消失在视线中的捕快,松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在这样下去,非得被自己搞得神经衰弱不可,看来要尽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否则就算没被发现,也会被吓死。”

    黄崇拥有的只是何惕守的江湖经验而已,性格、胆量这些并没有改变,别看白天黄崇挺大胆的,还敢从鲁家大院前面经过,其实他的内心深处依旧很不安,尤其是到了晚上,黑夜让黄崇心中的不安加剧,他好几次梦到自己被杀。

    至于为什么黄崇不直接睡在树上,因为难受,暂时在树上躲藏还行,要是一个晚上都睡在树上,实在是难受。

    ……

    第二天,从工友的交谈中得知,原来昨天晚上那些捕快是去抓一个穷凶恶极的逃犯,这次李守信出现的消息将很多人都吸引了过来,其中就包括一些胆大的亡命之徒。

    昨天的捕捉并不顺利,五位捕快被杀,三人重伤,还有十来个平民受伤,两名平民死亡,虽然逃犯被抓住了,却也搞得人心惶惶。

    “现在洪州城都很不安全啊。”中午休息时,聊起这件事情,一个工友感慨道。

    “谁说不是呢,最近洪州带着刀剑的江湖人士越来越多,再呆下去,哪天指不定就像那几个倒霉鬼了。”一个刀疤脸大汉啃着馒头说道。

    “哎,这可咋办呢,俺来洪州是赚钱回去娶媳妇的,不会钱赚到了,命却没了,早知道俺就不来了。”黄崇身旁,一个相貌朴实的男子问道。

    “是啊,江哥,你门路多,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啊?”刀疤脸旁边的一个瘦子问道。

    黄崇没有说话,低头啃着馒头,刚刚说话的这三人给黄崇的感觉就像《疯狂的石头》中的道哥三人组。

    “能有什么办法,离开洪州呗,哪里没有赚钱的机会,何必呆在洪州呢,没有命,钱还有什么用,我今天做完,明天就走,去扬州。”

    “可是俺听说路上不安全啊。”那个朴实大汉担忧道。

    “大家也算是一起打过工的兄弟了,我有兄弟在长远柜坊做事,明天长远柜坊有一趟货物要走陆路前往扬州,我准备跟着我这位兄弟一起,各位兄弟如果想要一起的,和兄弟我说一声,价钱好商量。”

    “真的吗?”

    “当然了,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拿长远柜坊的事情开玩笑啊。”

第十五章 离开洪州的办法(续)

    “江哥,你真的有路子吗?”干活的时候,黄崇借着一个空档,走到刀疤脸身旁,弱弱地问道。

    “怎么,狗蛋你也想离开洪州啊?”刀疤脸看到黄崇明显一愣。

    对于这个脸上有块青记的小孩,他还是有些印象的,只是他没想到黄崇竟然也想离开洪州,“狗蛋”是黄崇给自己取的一个名字,很接地气。

    “嗯。”黄崇抿着嘴点点头,神情有些不安地说道:“去年,我爹娘都死了,我不想呆在家里才跑来洪州,听江哥所说,洪州现在也不安全,江哥,求求你了,能不能帮帮我。”

    刀疤脸没有回答,而是上下仔细地打量了黄崇好一会,这是他的习惯,他要以此来判断能坑对方多少钱,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脸上的大块青记,这被认为是不祥的象征。

    突然刀疤脸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因为他发现虽然黄崇浑身脏兮兮的,但是因为流汗和搬运,露出手背上几处细腻的皮肤,根本不像是穷苦人家孩子的模样,如果不是近距离观察仔细,还真发现不了。

    “当然可以,一百文。”刀疤脸眼珠子一转,伸出一只手指说道,声音不大,只有他们两能够听到。

    “一百文!”黄崇捂着嘴低声惊呼,随后双手合十,一脸哀求道:“江哥您看能不能再便宜一点,求求你了,江哥。”

    虽然说换算起来,一百文钱就相当于人民币二十块钱,但是要知道即便是在不同时期,人民币的购买力也是不同的,这个时代,钱很值钱,黄崇一天的工资也才七文钱而已,普通人一天伙食费也不过三文钱。

    “这……”

    迟疑了一会,刀疤脸才说道:“行吧,谁让你都叫我一声江哥了,而且我也从小就没了爹娘,大哥我这次就当是做一次善事,三十文。”

    “谢谢江哥,谢谢江哥。”黄崇闻言,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说道。

    “明天午时一刻,在城西门口汇合,记得带上钱,如果钱不够的话,那就不要怪江哥我了。”

    “是是,一定记得一定记得,多谢江哥,多谢江哥!”黄崇再三表示感谢后,这才继续干活。

    ……

    “江哥,你这是?”看着离开的黄崇,之前坐在刀疤脸身旁的那个瘦子走到他身旁,不解地问道。

    “嘿嘿,我刚才发现这小子细皮嫩肉,一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下工之后,你就悄悄跟上他。”

    “不会吧,那他怎么会干这种活?”

    “谁知道呢,也许是离家出走了呗,管他呢。”

    “也是,那他身上就一定有值钱的东西,正好可以当江哥的拜师礼啊。”

    “嘿嘿,就算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也可以把他卖给美香阁当龟公,只是可惜了,如果没有那块青记的话,还能卖个好价钱,听说不少有钱人就好这一口。”

    “高,江哥果然是高。”

    ……

    “嘭。”黄崇将麻包肩膀上的放在地上,喘着粗气,虽说黄崇练武,尤其是练出内力之后,力量增加了不少,但黄崇毕竟还只是一个小孩,要干一个成年人的活,确实有些吃力,好在因为混元功,黄崇的恢复能力比较强,这才坚持了下来。

    “我的演技真是越来越好了,以后要是有机会,拿个奥斯卡小金人应该没问题吧。”看到正在搬麻包的刀疤脸,黄崇心中暗喜,他认为自己的演技成功地骗过了刀疤脸,让自己少付了一大笔钱,黄崇一直以为刀疤脸其实就是想多赚点钱。

    跟着长远柜坊的队伍,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更不容易被发现,自己也不用到扬州,半路上找个合适的机会脱离队伍就行了。

    柜坊,是唐代专营钱币和贵重物品存放与借贷的机构,类似于银行,经营的主要业务是代客商保管金银财物,收取一定的租金,商人需用时,凭帖或信物提取。

    所有柜坊的背后都有大势力的支持,也只有这样柜坊才有公信力,长远柜坊是南方地区最大的柜坊之一,遍布江南、岭南、江淮、山南、剑南五道。

    黄崇从鲁彦房中取走的十万两白银柜坊凭证,就是长远柜坊的,黄崇只要拿着那块凭证,就能在长远柜坊任何一家店铺中兑换九万两白银。

    为什么不是十万两?

    这是柜坊的规矩——十入九取,意思是取钱的时候必须支付十分之一的利息,所以只能取走九万两,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这绝对算是高利息,但在唐朝,这笔利息并不高,寻常百姓的借贷,十分之三的利息都算正常,所以用十分之一的钱换取资金安全,很多人愿意这样做。

    柜坊除了保管钱财、货物的业务之外,还有类似于镖局的押运业务,毕竟一些大顾客的货物和柜坊的金银也需要转运,所以组建了专门的卫队,押送货物队伍的安全性自然是很高,甚至安全和效率都超过官方队伍。

    在这个时代,一个人出远门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安全,所以最佳的一个办法就是跟着这些押送货物的队伍,有他们的庇护,无疑是最安全的。

    按常理来讲,柜坊押运货物的队伍是不可能带上普通百姓的,普通百姓就是累赘,君不见《三国演义》中,刘备就是被新野十万百姓拖累,才被虎豹骑追上。

    另外谁也不知道队伍中会不会混入一些心怀不轨的人,这样风险太大,毕竟货物的安全才是第一位。

    不过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懂得变通,那些押运货物的护卫也想要赚些外快,于是就想出了应对的办法。

    就是将需要附近外出的百姓先提前召集起来,让他们跟在押送队伍后面,如此一来百姓的数量多了,加上有押运队伍,寻常劫匪也不敢对他们下手。

    当然,不是说你想要跟着队伍就能跟的,首先必须要缴纳一定的保护费,其次必须是柜坊内部人员或者是团头推荐才行,以此来降低风险。

    所谓团头,其实有点黑涩会的老大的意思,每个城市、行业都有大大小小的集体,这些集体的老大就被称为团头,也算是维护地区稳定的一股力量,黄崇为什么会选择和土地爷同居,就是因为土地庙不属于任何团头,不会惹麻烦。

    同理,黄崇没有属于自己的集体,无法在团头那里找门路,柜坊内部更不可能有认识的,因此他只能找自称有门路的刀疤脸。

关于新书

    新书《诸天金手指》开启,多谢各位书友支持,简单说一下新书。首先是关于

    “金手指”,自然是不可能只获得记忆,具体还有什么,敬请期待吧,故事刚刚开始。

    说一下更新,新书期,一天两更,时间是早上和晚上八点。然后求一下推荐票,新书期两个月左右,推荐票对于本书可以说是至关重要,请大家在新书期多多帮忙,求几张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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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新书期,数据很重要,直接决定本书的一切,而数据全靠各位读者书友的支持,也就是说本书的命运直接掌握在各位书友的手中,还请大家多多帮忙,一同见证黄崇的成长。

第十六章 各自心思

    “果然是人心险恶,自己还太嫩了。”黄崇从一处墙角探出头,看着不远处四处张望的瘦子,心中暗道。

    这个人就是刀疤脸江哥身旁的那个瘦子,下工后,黄崇发现他竟然在跟踪自己,于是黄崇就专门往人多的地方钻,将其甩掉。

    这个瘦子的跟踪能力其实还算马马虎虎,估计是个惯犯,可是黄崇拥有何惕守的江湖经验,再加上黄崇这段时间的警惕性很高,所以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他,虽然还不知道这个瘦子想干什么,但十之八九是刀疤脸暗中指使。

    “希望明天你不要骗我,否则我会让你后悔莫及。”黄崇看着瘦子消失的方向,眼中闪过一丝厉色。

    “晚上还是去找一家客栈住下吧,正好也可以好好睡上一觉,养足精神,才能更好地去面对外面那个未知的世界。”

    ……

    “什么,你把人给跟丢了!”

    “是啊,江哥,那小子实在是太狡猾了,专门往人多的地方钻,一转眼的功夫,人……人就消失不见了。”

    “废物。”刀疤脸怒喝一声,一巴掌拍在瘦子的后脑勺,瘦子一个踉跄,差些没倒在地上。

    “亏你还一直吹嘘自己的跟踪能力,连一个小孩都盯不住,真是个废物,我……你……”刀疤脸指着瘦子怒骂道,说着又想动手。

    “江哥,江哥,息怒,息怒。”此前那个长相朴实的汉子赶紧上前拉住刀疤脸,说道:“江哥,其实这也并不能算一件坏事。”

    “哦,那按照你的意思,这还是一件好事咯?”刀疤脸撇了一眼那汉子讽刺道。

    “江哥你想啊,他警惕性那么强,说明他身上肯定有好东西,虽然晚上我们找不到他,但是那小子不是明天要和江哥你去扬州吗,他还能逃得过江哥的手掌心吗?”

    “恩,不错,有道理,还是你小子的脑袋灵光。”

    “嘿嘿,只是因为江哥刚才太生气了,一时没想到而已,否则哪里有小弟我说话的份啊。”果然长相这东西具有欺骗性。

    听了这话,刀疤脸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脸上的刀疤一颤一颤的,他还想到了另外一点,明天下手的话,好处就可以自己独占。

    “到时候江哥拿到他身上的宝物,作为拜师礼,这样江哥拜入快刀门的机会就增加了,到时候江哥学了真本事,可不要忘记我们啊。”

    “哈哈哈,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

    “兄弟,刚才真的多谢你,不然我非得被江哥打死不可。”瘦子心有余悸地说道。

    “谢什么,大家都是自家兄弟,不必客气。”

    “哎,江哥明天就要去扬州了,以后我们该怎么办啊?”瘦子一脸迷茫。

    “我也想去扬州。”那个朴实汉子沉默了一会,突然低声对瘦子说道。

    “什么!”瘦子闻言一惊。

    那汉子急忙捂住瘦子的嘴,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嘘……小点声,别让江哥听见了,我打算去扬州看看,我们一起吧。”

    “……”那瘦子惊诧地看着自己口中的这位兄弟,就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可是我们对扬州人生地不熟啊。”

    “就算混得再差,那也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而已,去试一试说不定还能有机会,我之前听那些江湖人士说,扬州除了快刀门之后还有很多传授武功的门派和武馆,去扬州,总比在洪州机会多,要是能够学到点功夫的话,那我们兄弟不就飞黄腾达了。”

    “可是……”

    “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十天之后,鸿通柜坊也要去扬州,这是我们的一个机会。”

    “……”

    “兄弟,要是你不走的话,以后洪州可就剩下你一个人了。”

    “可是万一江哥知道?”

    “江哥已经不管我们了,你还在担心什么,那个时候说不定我们已经学到武功了,你想想要是你学到武功,到时候哪还有什么‘江哥’啊,到那时他得叫你‘哥’呢。”

    “好,我和你一起去。”

    ……

    “狗蛋,你来得挺早啊。”洪州城西门的墙角下,刀疤脸看到了黄崇,黄崇还是和平时一样的打扮,就是身上多了一个淡蓝色土布包裹。

    “这不是担心让江哥等太久嘛,江哥,这是三十文钱。”黄崇神色无异,从怀中摸出一串用麻绳串号的铜钱,正好三十文。

    “嗯。”刀疤脸接过钱,掂了掂,没有细数,仅凭重量,他就知道这把钱不多不少正好三十文。

    “江哥,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出发时间是午时四刻,还有大半个时辰的时间,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到那凉快的地方等一会吧,这天气,热死了。”说着刀疤脸伸手抓向黄崇背着的包裹。

    黄崇身体微微一晃,正好躲开刀疤脸的手,向后退了两步,双手紧紧地抓住自己包裹,警惕地看着刀疤脸,问道:“这就不用劳烦江哥了,我还是自己背吧。”

    “额……行,走吧,我们过去,我请你喝茶。”刀疤脸先是一怒,而后露出一副虚伪的笑容说道,同时伸手揽着黄崇的肩膀,这次黄崇没能躲开,只能任由他带着自己走向旁边的茶棚。

    刀疤脸的手将黄崇抱得很紧,大手捏住黄崇的肩膀,将半身的重量都压在黄崇的身上,黄崇晃动了两下,这个动作并不是为了挣脱,而是因为难受导致身体产生的自然反应。

    这个茶棚主要是为进出城的过客提供休息、等候之所,能够提供少量的点心以及茶水,就像是机场里的餐饮店,这里的茶水还真算不上便宜,一碗普通的茶水就要一文钱,寻常百姓还真不忍心为一碗茶水花一文钱。

    相对于其他三个大门,西门要相对冷清,现在又是大中午,太阳当头,热得很,所以进出城的人就更少了,在茶棚休息的人也不多,刀疤脸拉着黄崇到一处没人的角落。

    “你不叫狗蛋吧。”刀疤脸突然对黄崇说道。

第十七章 放心与担心

    “你不叫狗蛋吧。”

    乍一听这话,黄崇被吓得寒毛炸起,一股凉意从尾椎骨而生,直达脑门,一时间只感觉自己手脚冰凉。

    这也怪不得黄崇,他的身份实在太敏感了,毫不夸张的说,现在黄崇可比《西游记》中的唐僧肉还要高级,唐僧肉还只是那些妖怪想吃,黄崇是不管谁都想咬一口。

    不说其他,单就朝廷方面开出的黄金万两,就足以令大部分人心动,黄金万两什么概念?

    做一个粗略的换算,黄金万两大致相当于五百公斤(为了方便计算,在这里一公斤等于十两,古代实际上一公斤是十六两,所以才会有一个成语叫做半斤八两),也就是五十万克,一克黄金以350人民币计算,黄金百两换成人民币就是1.75亿。

    假设一个人能活一百岁,他想要赚到1.75亿,这就意味着他每小时要赚两百左右,一天赚四千八,这样持续不断的赚一百年,他才能够赚1.75亿,而这还没考虑两个时代之间的通货膨胀。

    现在的洪州,也就是日后的江西省会南昌,普通一个人一天只要三文钱就能吃饱喝足,也就相当于是一块二,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恐怕一百二都不一定能生活一天,这可是百倍的差距。

    **大叔的悬赏即使是不考虑通货膨胀,也就是和李守信的赏金差不多,而黄崇的威胁和大叔比起来,不值一提,你说这如何能够不让人心动。

    这也是黄崇为何会在刀疤脸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寒毛炸起的原因。

    不过,黄崇很快就平复心情,显然身旁这个家伙绝对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否则今天等待自己的就是官差和军队,自己也不可能在这里。

    且不说黄崇的表现,紧搂住黄崇的刀疤脸感受到黄崇身体的细微抖动,心中不禁一喜,他知道自己猜对了,看来自己的拜师礼多半要有着落了。

    “小子,将你的包裹给我,这样我就让你和我一起去扬州。”刀疤脸松开黄崇的肩膀,但顺势抓着他的手臂,站在黄崇对面说道。

    如果以后他知道眼前这个家伙就是李守信,不知道刀疤脸会是什么心情。

    “你……”黄崇紧紧抓住自己的包裹,愤怒地看着刀疤脸。

    表面上如此,其实却暗暗松了口气,一来是因为刀疤脸不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份,二来则是之前所说的去扬州是真的。

    不过黄崇现在依旧还不算脱险,自己不一定能放倒眼前这个大汉,即便黄崇有内力会武功,但是两人的各项素质差距摆在这里,想要摆平他也不容易,何况黄崇还要借助他的关系离开扬州呢。

    另外,黄崇也不想引来其他人的注意。

    “你要是自己将包裹乖乖交给我的话,待会我们就一起去扬州,以后到了扬州,你就跟着我混,江哥罩着你,保证你吃香喝辣,如果你要我自己动手的话,那你就自己一个人在洪州继续呆着吧。”刀疤脸恶狠狠地说道,和黄崇一样,他也不想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你……”黄崇咬着下嘴唇,眼泪都快飙出来了,满脸委屈,如果这个时候在来上一句“你这个坏蛋”,可能会更应景些。

    “怎么样,你想明白了吗?”黄崇的样子并未引来刀疤脸的同情,反而使他更加得意。

    “好。”迟疑了好一会,黄崇才无奈地点点头,同时紧握着包裹的双手也慢慢松开。

    “不错,算你小子识相,以后我罩着你。”嘴上说着,刀疤脸迫不及待地伸手,拿过黄崇的包裹,虽然得手,但是他并未直接打开包裹,克制了自己的冲动,他可不想被其他人看到,怀璧其罪。

    “走吧。”

    ……

    刀疤脸得到包裹之后,一直将包裹抱着,也没有为难黄崇,带黄崇去长远柜坊交了保护费后,就一起加入长远柜坊车队的队伍。

    这次跟长远柜坊行动的百姓有二十七人,除了一个骑着毛驴的老者和黄崇这个小孩外,其他人都是青壮年,而且每人都发了一根做工粗糙的棍子,既可以用来做武器,也可以用来当拐棍。

    此外,为了方便管理,二十七人被分成三队,而刀疤脸就是其中一队的队长,队员都是当初一起打短工的工友,包括黄崇,本来黄崇以为那个瘦子和朴实汉子会跟刀疤脸一起,没想到只有刀疤脸一人,当然,这是好事,这样黄崇要取回自己包裹就会简单一些。

    午时四刻,车队准时出发。

    此次长远柜坊一共押运了十九辆马车,每辆马车上都覆盖着厚厚的油布,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但是根据车辙痕迹判断,黄崇估计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是装着金银,因此行进速度并不快,后面的普通百姓才能够跟得上。

    押运队伍人数超过六十人,每三个护卫看守一辆马车,腰间佩刀,气息彪悍,虽然还比不上内卫,但也相差不远,而整支队伍领队的是一个笑眯眯的胖子,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而实际上整个队伍中,他给黄崇的感觉最危险,应该是一个修炼有成的内功高手。

    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挎刀配剑的江湖人士,甚至还看到两场小型拼杀,这些江湖人士在看到长远柜坊旗帜后,都选择主动避开,虽然审视的目光会投到跟在队伍后面的百姓脸上,却也不敢太靠近。

    不得不感慨一句——背靠大树好乘凉。

    看到这一幕黄崇心中悬着的心算是放下了一大半了,长远柜坊的招牌还是很好用的。

    外部的忧虑放下之后,黄崇将心思放在江哥身上,准确地说是他背着的包裹上,那个包裹自己必须取回来,十万两白银的柜坊凭证和鲁彦书房得到的两本书都在包裹里。

    当然,黄崇对包裹中的物品做了一些防备措施,却没想到刀疤脸竟然能够忍到现在还没打开,一旦他在人多的地方打开,那事情就难办了。

第十八章 下毒

    长远柜坊不愧是专门做这一行的,专业人士做事就是不一样,他们将时间和路程算得刚刚好,天还没黑就进入鄱阳县,因为摸黑赶路实在太危险,另外车队也没有到客栈落脚,而是由潘阳县的长远柜坊安排。

    当然,能享受这种待遇的是长远柜坊的内部人员,而不是黄崇这些编外人员,不过长远柜坊也给他们介绍了相对靠谱而且价格公道的几家客栈供他们选择,当然住宿费要自己出,明天卯时集合出发,过时不候。

    刀疤脸将黄崇等六个队员安排好之后,自己一个人开了一间独自的客房。

    再三确认外面没有人后,他将门窗关好,刀疤脸终于可以放心地查看自己的战利品,他已经憋了大半天,早就迫不及待了,揉搓着双手,怀着一种神圣感将包裹打开。

    白天,在刀疤脸的威逼下,黄崇“迫不得已”对他透露,这个包裹中的物品价值超过纹银百两,而且很贵重。

    黄崇之所以会告诉他,是为了让刀疤脸不敢在大家面前打开,降低不可控因素,以目前情况看,黄崇的做法是对的。

    当然这件事情额外的效果就是刀疤脸对黄崇的态度好了很多,还不断的许予好处,刀疤脸也担心黄崇将这件事情说出去。

    打开包裹,放在最上面的是两本书,刀疤脸不识字,随意将两本书扔在一旁,当他看到书下面的东西,刀疤脸震惊了,他看到了两个银元宝,一个五十两,两个就是一百两。

    虽然黄崇告诉他,这个包裹的物品价值超过百两白银,但是他完全没有想到里面竟然就是两锭白花花的银子,即便是做梦,他也没见过那么多钱。

    银子旁边还有一块木牌,这块木牌能从长远柜坊取出白银九万两,可惜他不识货,他只觉得木牌上的图案有些熟悉,好像在哪见过,但是这种感觉立马就被他抛在脑后,他的目光完全被两个银元宝吸引。

    有时候不得不感慨,见识对一个人真的很重要。

    他将两个银元宝捧在手中,一手拿着一个,就像是看着稀世珍宝一般盯着它们,仔细地端详起来,还用牙齿咬了一下其中一个,别误会,不是他想用这种办法来鉴定真假,他只是曾经看到有人用这种办法来鉴定黄金,觉得这样很酷,所以尝试一下。

    “狗蛋,这次江哥还真得谢谢你了。”刀疤脸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放下两个银元宝,从行李中抽出一把匕首。

    为了不让这件事情泄露出去,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黄崇,而且越快越好,他刚才已经在客栈外替黄崇选了一个好地方。

    “嗯?怎……恩啊。”

    “哐当。”

    “噗通。”

    “啊……”

    正打算去找黄崇,可是刀疤脸却发现自己无法迈开脚,两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麻痹了,很快这种麻痹的感觉就扩散到全身,手也没有力气握住匕首,匕首掉落在地上,力量慢慢地从他身上剥离,人缓缓地倒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身体的不适和惊恐让他想求救,但是声音却很小,而且越来越弱,很快就成了哑巴,但是他的意识却非常清醒,而这更进一步增加了他的恐惧。

    咯吱。

    房门缓缓打开,一个人走了进来。

    刀疤脸因为趴着,只能用余光看到一双脚,他先是高兴,有人进来,他终于有救了,随后却是更加惊恐,因为他想起,自己之前已经将插销从里面给插上了,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这个人是谁?

    很快,这个问题就得到了解决,那人关上门后,蹲在他面前。

    “哎呀,江哥,你这是怎么了?”

    “……”

    狗蛋,也就是黄崇,黄崇神态夸张,还露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笑容,加上那一大块青记,在跳跃烛光的照耀下显得异常恐怖。

    还没等刀疤脸想明白,他又看到更为恐怖的一件事情,黄崇蹲在他面前,眼睛可以看到黄崇的手,本来他也不会将注意力放在黄崇的手上,但是当他看见从黄崇的右手袖口中爬出一条蜈蚣之后,他就不淡定了。

    一条赤褐色的蜈蚣,从黄崇袖中爬出来,盘旋在黄崇的手上,就像是宠物一样在黄崇的手掌上来回游动,而黄崇的手在他面前晃悠。

    “哎呀,我忘了和江哥说,为了以防万一,在银子上,我涂了点毒药,哎呀,江哥,你中毒了,真是糟糕啊,中了这种毒的人呢,首先会浑身发麻,无法行动,也无法发声,半个时辰后,身体就会慢慢的开始腐烂。”黄崇将手上的蜈蚣靠近刀疤脸,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继续说道:

    “一个时辰之后,手脚就会化成一滩浓水,然后是肚子,这在个过程中人的意识会非常的清醒,也就是你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慢慢消失,还有那种疼痛感,等到身体全部化成浓水之后,脑袋才会慢慢融化,然后才会死。”

    随着黄崇的描述,刀疤脸的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这纯粹是因为害怕,随后就闻到了一股尿骚味……

    “哼哼,怎么样,江哥,你想活命吗?”黄崇轻蔑一笑,问道。

    刀疤脸无法发出声音,只能使劲点着头。

    黄崇捡起地上的匕首,掏出一颗黑色的丹药,放在刀疤脸面前的地上,用匕首将解药一分为二,而后对他说道:

    “这就是解药,我现在只会给你一半,你可以多活五天的时间,五天之内如果不能吃下另一半,依然会毒发身亡,而如果你想要另一半,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听话,到了扬州,我自然会给你,明白了吗?”

    刀疤脸使劲点着头,黄崇这才将一半解药塞入他的口中。

    “啊啊……”吃下之后,他马上就能发出细微的声音,惊慌地问道:“狗……啊,不是,大侠,为什么我还动不了,是不是……”

    “担心什么,因为只有一半,所以解毒效果一般,你在地上躺一晚上,明天早上出发之前,就能动了。”说着黄崇直接走向床上,既然可以一个人睡一张床,他自然不可能回去和另外五个人挤。

第十九章 科学的办法

    用毒药降服了刀疤脸之后,黄崇的日子过得不错,不过为了不引起怀疑,住宿的时候两人都是“同居”,但实际情况是,刀疤脸睡地板,黄崇睡床。

    所谓毒药,其实也远没有黄崇所说的那么恐怖,只是暂时麻痹身体罢了,因为材料,黄崇也根本不可能配制出那么可怕的毒药来。

    那条蜈蚣则是黄崇之前用五毒教秘法驯服的,实际上就是一条普通蜈蚣,本意是为了吓唬人,事实证明效果还不错。

    至于解药,其实就是普通的一颗泥丸。

    黄崇并没有将这些真相告诉刀疤脸,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将半颗“解药”留给了他。

    黄崇是什么时候离开队伍的,去向何方,黄崇没有告知任何人,至于有没有人知道,黄崇其实也不清楚,毕竟柜坊卫队中也有不少高手,黄崇能做到的就是尽量保密。

    这次长远柜坊的最终目的地是扬州,但黄崇不是。

    扬州,是淮南道的治所,也是南方地区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但是这里却一点也不平静,其危险程度甚至不亚于现在的洪州,堪称龙潭虎穴。

    这里盘踞着多股强大的力量。

    首当其冲的就是快刀门,黄崇知道,快刀门是蛇灵的刺客培养基地,在扬州活动,甚至比洪州危险,虽然鲁家大院也是蛇灵的一处基地,但是鲁家大院相对封闭,可是快刀门不同,作为一个江湖门派,快刀门相对开放,外围成员更是不知凡几。

    另外在扬州还有一个危险程度不下于蛇灵的组织——铁手团,铁手团和黄崇此前并没有交集,但是利益动人心,铁手团是一个为了金钱,什么事情敢做的组织,日后甚至敢勾结官府,凿穿官船,垄断食盐贸易,万两黄金的诱惑太大了,铁手团肯定不会放过的。

    不过,说实话,最危险的还不是这两个民间组织,而是梅花内卫,去年九月,徐敬业在扬州发动叛乱,虽然叛乱很快就被镇压了,但是每个统治者心中都有“总有刁民想害朕”的念头,所以武则天早已命内卫暗中监控整个扬州。

    面对这样三个庞然大物,就算给黄崇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呆在扬州,所以队伍行进入光州后,黄崇就找个了机会悄悄地离开了队伍。

    而光州也并非黄崇的最终目的地,黄崇的真正目的地是申州义阳县,为了以防万一,黄崇才“提前下车”,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的几年甚至十几年,黄崇都会在义阳县度过。

    申州大致相当于现如今的河南信阳西部,而义阳县所处位置大致是今天的浉河区,这个地方,是黄崇精心挑选的。

    黄崇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最重要的原因是义阳县的南部就是大别山。

    黄崇对大山有种特别的亲切感,一来黄崇前世就是大山的孩子;二来何惕守是西南人,在她的记忆中,有一部分山区生存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都能让黄崇在这里更好活下去。

    大别山物种丰富,人烟稀少,衙门管控力不强,捕猎、采集等行为不会受到衙门太大影响,君不见在神探第一部中,幽州的官府就实行封山令,禁止平民进山,在大别山就没有这个担心了。

    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中,黄崇都要独自一个人在大别山中生存,放在二十一世纪,有个不那么专业的专有名词叫——荒野生存。

    ……

    黄崇并没有一时脑热就随便找个地方开始自己的荒野体验,黄崇先是花费了一些时间和金钱,为自己配备了尽可能齐全的工具,尤其是铁器。

    在这个时代,购买铁器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何况黄崇还是个孩子,没有身份文牒,这就更麻烦,好在用金钱开道,最终让黄崇凑齐了自己所需的东西。

    随后就是寻找适合的定居地点,水是生命之源,所以不能离水源太远,但是又不能太近,这里位于南方,雨季极有可能出现暴洪,如果住在水源附近,谁知道晚上会不会被洪水冲走。

    此外,还要考虑到安全因素,黄崇只有自己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小孩,靠毒来抵御野兽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需要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还有一点就是不能太过偏僻,自己还需要隔三差五地和附近的乡村、小镇交流,一来人是社会动物,不交流的话,恐怕会憋出病来,二来自己也需要一些日常用品。

    林林总总,反正各种要求很多。

    就像求生节目中常说的一句话——完美的庇护所只有求生手册中才有。

    这句话放在黄崇这里同样适用,完全满足这些条件的地点可能存在,但是黄崇没有时间更没有精力去寻找,只能选择了一个相对合适的位置。

    在这点上,黄崇很理智,也很科学。

    这种事情要怎么运用科学呢?

    当然可以。

    黄崇给自己二十天时间寻找合适定居的地点,前面八天,不管看到多好的地点,黄崇都没有动心,第八天之后,一旦看到合适的,那就不再犹豫了,直接定下来。

    尼玛,这玩意科学?

    是的,非常科学,属于数学的范畴,和计算机科学也有点关系。

    道理是这样的,一件事情如果需要你在特定的时间或者数量范围内做出决定,那么最佳的选择点最就是在百分之三十七之后,选择在百分之三十七之后出现的第一个你认为最合适的,那么这个选择的最合适概率最大。

    比如这次,黄崇给自己订下的时间是二十天,百分之三十七就是八天,在八天之内,不管见到多好的地点,绝不动心,过了百分之三十七之后,只要遇到第一个觉得合适的,就是它,这样选中最合适的概率最大。

    前世黄崇就是尝试用这个办法来解决自己终身大事,可惜百分之三十七还没过完,他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了。

    不过这方法,真的很科学。

    PS:求推荐、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