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芒全文阅读 第1分节
如何写小说(转载)
如何写小说(转载)
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是“一支枪”而是“一支0。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枪”,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拉威尔-斯潘塞。
“怎么才能让事情看起来真实可信呢?”当一位作家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赞扬。如果有人进一步对他说:“我好像身临其境,能够听到、嗅到、感觉到这些地方,就像走进了小说的书页中”,那他给读者的东西就的确非同寻常了。当我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我的回答是:“借助于五种感觉”。一些作者总意识不到应利用读者的五种感觉来获取真实感。利用读者的视觉感受是常见的,但是利用读者的嗅觉、听觉(除了在对话中)、触觉或是味觉又有几次呢?我从1976年开始写作,至今仍在我办公室的墙上保留着五个词:看、听、感、尝、嗅。每当我写作的时候,都会参照这张表,有意识地写些带有气味的东西。实际上,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在创造真实感的时候,反而有奇迹般的效果。
想想当一个人打开冰箱的时候,那种腐烂的水果的味道;当一个人剥一只熊皮的时候,那腐臭的脂肪;当一位妇女在无人服务的加油站给油箱加油的时候,手上会沾满了汽油味。仅在故事的开头提及味道是不够的,在叙述情节时,你还得反复参照那张表。让我们设想一下,一男一女正在争论某件事情,男人从门口一直冲到厨房,冲着女人大声嚷嚷:“我不能再忍受你妈妈和我们住在一起,老太太必须在我回来之前搬走,否则我就离开这个家!”在设置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可以让女人烤制南瓜饼(味道甜美、温馨,让人回想像感恩节一样的快乐时光),但是如果再加上腌制香料和醋的气味,这个场景就呈现出寓意。我会在某个时刻让读者想象这种气味:“我郑重警告你,劳拉,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他说着,那样子就像厨房里的味道一样酸。不要忘记,在争吵的时候,劳拉还一边往罐子里装着泡菜。当她在大声吵嘴的时候,可能会烫伤手,然后把手伸到冷水里冲洗。当然,她也可能正在往泡菜里倒盐水,并且洒了一地,然后还要擦干净。她还在粗棉布制的围裙上擦干她的手。她可以擦拭从额头(热热的,痒痒的)上流淌下来的汗水,她可以一边叫嚷,一边挥舞手中的勺子(坚硬的,木柄的),并向男人扔去。这些都会增强视觉效果。当争吵越演越烈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什么声音呢?是不是有条狗溜进来,喝锡制饼盘里的水?
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水有多么热呢?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如果它听起来很生硬,不自然,就需要修改。不要忘记,人们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总是未经加工润饰的,所以要让人物说的话短一些。生活中人们总是一个一个地提问题,你小说中的人物也应这样做,特别是当他们要彼此认识了解的时候。人们在谈话中经常叹息、抿着嘴笑、抓头、鼓起双颊以及端详他们的指甲,你也要让小说中的人物有这些动作,并让人们在干工作的时候,继续他们的谈话。
使用收尾语来创造意象。请看下面两个例子:“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大声嚷道。她“砰”地一声把水壶放下。“你从来就不喜欢我的妈妈!”劳拉猛地扔下水壶。第二句更增加了紧张程度,让故事情节更快的向前推进,减掉了多余的词语,暗示而不是告诉读者劳拉正在大声叫嚷。这就是我所提及的原则的最佳时刻,我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来衡量我所有的作品的。紧张的时刻所用的词要少而精。我是从我的英语老师那儿学到这一点的。在我写第二本书时,有几个情节我总无法写下去,但是我找不出原因,我就把手稿给这位老师,请她提出批评和建议。当她告诉我这个规则之后,我就把它应用到我的小说中,结果,一切都变得一目了然。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当我再次翻阅已完成的部分,愉悦的感觉便又涌起,我真想有位读者能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优美的文字。我并不期待一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确希望得到赞许和肯定,尽管我知道自己是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评判者,因为我深陷于创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点
通常我所选择的读者都是深诸这套规则的,他会在给我鼓励的同时又温柔地来点建议,让我不至于飘飘然。而我迟早都会再读一遍第一章,看看经过了思考后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对于初学写作的人而言,过早地请人提出批评意见是危险的,它会使最初的兴奋被轻易地浇灭。较为保险的做法是等写完后再请别人来阅读和评判。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激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让我们分析一下小说写作中常遇到的三种兴奋状况。第一种是最为重要的,即作者对将要描写的故事的亢奋的感觉;第二种是小说中的人物在发挥某种特殊作用时的体验。如果你能发现那些促使人物兴奋的动力,你就达到了兴奋的另一个层次。第三种兴奋是有关读者的。如果你和人物的兴致都很高,那么读者也将从你的故事中得到满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于让读者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但如何令作者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使之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小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对所写内容产生厌倦和没有了长远计划是主要的症结。为了保持对写作的新鲜感,我给自己订了条规矩,即:不要过多地回头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当我每天开始写作时,我只读最后的几页,它给我一种赶紧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尽管我是多么想了解已经完成的部分,看一看它究竟怎样,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往前翻看超过5页以上的部分,哪怕是仅仅一小会儿。
那一时刻还是到来了,当我开始确信我写出的不过是一堆乱八糟的东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于是我干脆从头读起,一直读到我写作卡死的地方。然而,它们却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我发现经过这遍浏览后,我对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小说创作中的悬置紧张法:
微型小说之所以能以区区篇幅吸引读者,诀窍之一,便是在描述中巧妙地运用“悬置紧张法”。“悬置紧张法”又称悬念、“卖关子”、“设扣子”、“系包袱”等,它是小说的一种既常见又十分重要的技法。车尔尼雪夫斯基是这样运用“悬置紧张法”的——他在自己的长篇小说《怎么办》的序言中说:“我援引小说家所常用的诡计:从小说的中间或结尾抽出几个卖弄玄虚的场面来,将它们放在开头的地方,并且给装上一层迷雾。”在《怎么办》中,一开头就写罗普霍夫伪装自杀,这样处理就引起了悬念,然后再倒叙他过去与薇拉、吉尔沙诺夫的关系,解释他假自杀的原因。其实,“悬置紧张”不仅可以用在开头,也可用在中间,甚至可用在结尾。如电影《保密局的枪声》,结尾的镜头是常亮出人意外地开枪打死特务组长,救出刘啸尘和阿纪,随后跟着溃逃的国民军队走了——常亮究竟是什么人,影片直到结尾都没有交代。这种在结尾产生的“悬念”必将引起观众的种种推测和联想。“悬置紧张法”其内容可分为两类:一是作品中某些人物心里有“数”,而读者却完全“蒙在鼓里”,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猜测情节的进展。如《草船借箭》,诸葛亮心里早已预知天有大雾,可在三日之内“借”到十万支箭,而读者却完全不知,焦急地担忧着诸葛亮的命运。一是读者对情节的大部分已了解,而作品中的某些人物却“蒙在鼓里”,让读者睁大了眼睛看这些人物将如何动作。如《十五贯》中读者已知是娄阿鼠偷了钱,而作品中的人物除娄阿鼠外,一概不知,于是读者关切地期待着:这件冤案将如何处置?篇幅较长的小说在运用“悬置紧张法”时,可以在大“包袱”中系小“包袱”,在大“扣子”中结小“扣子”,一环扣一环,一个“悬念”接一个“悬念”,把矛盾冲突推向总高潮。而微型小说篇幅特短,它往往只设置一个小小的“悬念”,描述到结尾时忽然抖开“包袱”,使读者大吃一惊,从而收到很好的效果。运用“悬置紧张法”,一要注意其真实性,既要“悬”,又不能“玄”,即不能故作玄虚,破坏作品的艺术真实;二要注意紧紧围绕着主题来“悬置紧张”,如果在枝节上“悬置紧张”,那只会削弱作品的主题思想。
作家十二戒:
作家十二戒一﹐忌跟风“不要修真受欢迎就写修真﹐三国好看就写三国。”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袭“至少要抄得读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寻秦记的剧情”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骗点击率的方式写书﹐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忌太杂“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与武侠合在一起﹐香满的那些武侠科幻漫画是最失败的。因为他们硬是把武侠与科幻平衡。每一部小说都有其中心的主题﹐科幻就科幻﹐武侠在其中出现可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为是科幻为主题﹐那幺一切都必须用科学角度去解释﹐而不是又科学又武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风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间成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序外的能力﹐可以﹗但一夜之间得到超强的力量﹐事后的力量强无可强﹐那幺你怎写到终。”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十﹐忌例表“题材设定永远都是给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读者没有兴趣去看你的设定﹐这样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书的结局说出来﹐使人失去了看书的味道。”例﹕魔盗的作者写魔盗之时没有任何的设定﹐在刚始的时候本人看着看着以为是在写中世纪时的一个贵族故事。最后魔法师突然之间出现了。才啊﹗地明白到这是一本玄幻作品。给了本人无数的惊奇﹐而且作者那时至以后很长都没有出现过更多的魔法师﹐使得读者有兴趣再看下去﹐龙什幺的也是最后才慢慢出现﹐一个个地描述﹐而不是一次过例出来。换句话说﹐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这个世界大概是个什幺样子的﹐(龙到现在才出现了两次﹐妖精见都没有见过)在我的脑海中用漫长至今的文笔一笔一笔地在本人的脑中将那个世界建筑了起来﹐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小说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小说。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小说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小说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第五架空与军事﹐纯军事的书不会有太多人喜欢看﹐由头打仗打到尾﹐有多少读者是那幺单一的喜欢血腥呢。架空的书最重要的是要描写中国的强大﹐因为我们对现实杜会不满﹐所以不要弄错﹐主角在这架空书中反而无足轻重﹐像商业三国﹐他的YY在于青洲强大﹐而青洲与其它地方百姓的生活对比就成了他卖点。所以架空之书最忌就是老围着主角转﹐应以一切的手法去描写人民生活的改善﹐军事的强大﹐人民的自毫感﹐这些才是卖点。还有民生﹑政治﹑科技﹑外交﹑军事等等等﹐不要只在军事上YY﹐我们更喜欢看到人民的生活如何改善﹐如何的一个大同杜会。军事只是放在最后面﹐一部书由头打仗打到尾看都看厌了。而且架空的另一个卖点是外交,强大的国家,交明的对比,民族的自豪感这些都是架空的特色啊。
第六﹐最重要的一点‘品味’﹐不要去跟风﹐什幺书受欢迎受到影响就去写什幺﹐修仙流行写修仙﹐三国流行写三国﹐现在这两种书除了几部老作品之外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望而止步了吧。创作啊创作﹐所谓创作就是要创啊。一名作者要有自信心﹐不要受到言论影响﹐但是要知道读者喜欢看什幺﹐而不是自己想写什幺写什幺。老作者都会感受到﹐虽然如此才会有市场﹐但是也不能完全应读者的所求﹐那样就会失去变化与新意。因此就需要品味了。有如昼家一样﹐与艺术接触得多了﹐自然对美有自己的品味﹐而且会越来越高。在网上的老读者我相信巳不会对一般的武侠作者感兴趣了吧。因为接触的书太多了﹐单一就满足不了所求。所以有品味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作品﹐而要有品味就必须得读万卷书﹐现在是网络的世界﹐而这万卷书的意义可广了﹐不是单一指中国历史﹐更需要明白世界历史(推荐罗马历史)﹐也不只是中国政治﹐而世界政治﹐很多东西网上都可以找得到。所以读者们的见识变广﹐变聪明﹐作者在以狭窄的知识观去面对那就跟不上时代了。所以增加自己的视野与观点﹐要不然别人做到你做不到﹐你凭什幺要求别人看你的书。要知道现在网上的作者可是成千上万﹐而不是以前那样全国加起来的小说作者还不超过百人。品味﹐只有读过很多小说的人才会拥有﹐是对书好坏的分柝﹐老读者都明白在下所言﹐开始的时候什幺书都好看﹐渐渐地开始变得挑食﹐嘿﹗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书。最后一点﹐身为作者的立场要尽量中立。要偏向于主角的同时又不能使得主角一帆风顺;﹐我们不是神﹐我们做不到现实﹐但要尽量给读者真实感才是成功的所在。
品味对一名作者来说品味很重要﹐品味是什幺本人也说不明白﹐但是那是一种阅书千卷后所得出来的经验﹐那代表了作者的知识面与作者的阅读能力。品味越高﹐那幺对于书的好坏有着深刻的认识﹐这种人能一眼看出书的潜力﹐现在通常只有那些在网上泡上四年有多的人才有这个资格。这就有如八十年代那个时候﹐没有什幺卡通可看﹐有的就只有米老鼠与变形金钢﹐所以对那个时候的小孩来说只要是卡通都是好看的。但到了现在﹐再去回顾变形金钢的设计与剧情﹐实在感觉到有点幼稚。这就是因为品味提升了。小说与漫书﹑电影是不同的﹐漫书电影是以图片来表达﹐直接地人物的印象送入读者的脑海中﹐但是对小说来说就算你如何仔细地去形容一个人的外貌﹐读者也不会记得这个家伙长什幺样﹐对于读者来说﹐他们的脑海中主角的样子从来都是模糊的﹐所剩下的就是几个主观的印象。比如说﹕主角是英俊的﹐主角是懦弱的﹐女主角是残忍而又文静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一言两笔可以交代出来的﹐只能*在悠长的剧情中慢慢地以文笔种入读者的脑海﹐理解这一点的人才有文笔可言。所以﹐身为一个作者一定要有品味﹐但品味又不能狭窄﹐像某些作者他们的生活圈子只有那个一个镇﹐坐井观天。
这样的人可以写出什幺客观的作品﹖但是我们又不能走万里路到处去见识。那怎幺办﹐那唯有读书﹐读得非常杂。恐怕各位在读雅典史之前一定认为美国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国吧﹗然后又认为民主是世上最完美的政治吧。在读罗马与雅典史之前本人是这样认为的﹐但可惜是错的。雅典的民主比起美国更加早﹐而且雅典体现了民主失败的一面﹐读过了这些历史﹐本人才明白到很多小说的全民主根本是放屁﹐是某些人不切实际的妄想﹐因为本人明白到民主的条件十分严格﹐没有这些条件强行行民主制只会坏事。本人推荐罗马史与希腊史是不得不读﹐因为它们的历史几乎把世上所有的政治制度都试了个遍﹐读完之后作者们会明白到什幺叫幼稚。因此本人建议﹐一名作者看漫画可以﹐但不要认为可以把漫书上的东西写下去﹐更不要把肥皂剧的剧情写下去﹐多看看西方雷影﹐埃及历史﹐还有罗马﹐见识一下各个文明﹐了解时事与他国的政治制度的好坏(这点很重要)。
给作者们一个忠告﹐现在的作者普遍有几个牛角尖﹐想要这样写的好好想一想再说。神﹕很多作者不知受什幺影响﹐用人的形态去描写神﹐神为什幺一定要像人呢﹖还有为什幺天使啊﹗神啊﹗魔啊﹗一定要有人类的感情呢﹖没有这些你们就写不出来了吗﹖为什幺主角一定要爱上某个女性﹖为什幺主角就不能眼高于顶像绝代双骄里的主角那样对女人不屑一顾﹖为什幺男人一定要对女人好﹖我记得有些女人是对她越坏她越崇拜你﹐当然男人要有自傲的本钱。为什幺主角就不能像‘骑射’的主角那样冷酷无情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有感情﹖为什幺主角不能像‘妖星’里的主角那样是主观的生命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人﹖是不是因为不是人你们就无法把女性的关系描写上去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魔法师或者武士﹖为什幺主角不能是个药剂师﹖要知道如果药剂师历害的话﹐那他可以是一名用毒高手﹐而同时配药也可以为他带来权力与金钱啊。为什幺主角一定要十分强大﹖而不能像鹿鼎记中的伟小宝那样手无搏鸡之力呢﹖是不是这样写你们就认为没有人看了﹖为什幺主角一定要修仙呢﹖就不能修魔法呢﹖为什幺仙术与魔法就一定要来自同源呢﹖为什幺一定要魔武双修呢﹖是不是主角不够强写不出东西来﹖为什幺在都市小说中除了修仙就是武术﹖而不是学习西方的黑魔导﹖为什幺你们非要钻牛角尖﹖——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啊﹗矣﹗这是个很大的牛角尖——
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情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情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情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情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情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情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可了她们的爱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情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情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情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情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情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情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情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可了她们的爱情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情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
令本人想起肥皂剧的剧情﹐这名作者是硬想建设女性对主角的爱情﹐但本人想他极之失败。好了﹐这些方面表现了作者们对女性了解的肤浅﹐即然不明白女人﹐我劝各位还是跳过去别写女人了﹐至少不要主要写女人。好吧。你们要写﹐那幺本人唯有给一些客观的意见。有一类女人是女强人﹐间谍﹑大家豪的精英与富有材干的女强人﹐公主之类。这些女性是不太可能爱上男人的﹐她们只会因为利益而接近男性﹐所以对于此类的女性各位作者如果对于爱上主角的理由不够充足﹐那干脆描写她是因为利益与某种目的而接近主角的吧。(硬弄你的作品会因理由不够充足而失去说服力﹐这是一名作者最害怕的)另一种女性是根本不会爱主角﹐但是又被迫不得不与主角上床﹐她们甚至恨主角﹐比如﹕女性的家族有求于主角﹐用他们的女儿作为筹码。(政治婚姻)一种女性是因为职业的需要才会在主角身边﹐对于她们来说主角的存在可有可无。最典型的就是Y环与女密书。所以啊﹗如果无法描写那就不要勉强﹐退而求其次吧﹗不要想着所有的女人都会关心主角的死活﹐有的女性就算爱上主角也不会与主角一起下地狱的。只有写出这种不完美才会使得读者有真实感﹐一部失去真实感的作品那是作者的失败。因为完美的世界是不存在的。请各位把女人写得像个女人﹐女人是不可能不妒忌的﹐妒忌也是她们的特征。很多作者在描写时说几个女人共同服务一个男人而不妒忌﹐这是不可能的。女人的妒忌心比男人还强烈千倍啊﹗两个女人或者可以和平同处﹐但三个女人却不可能。
——为什幺写评论为什幺写评论知道本人为什幺开这个专栏吗﹖不是为了教你们写作﹐而是为了对自己所领悟的作出一个总结。对于本人来说写作是兴趣﹐所以本人追求进步﹐文笔与思考上的进步﹐身为一个作者﹐喜欢一本漫画一部电影时﹐本人会细细地分析这剧情为什幺吸引我﹐然后将它深深地留在大脑中。然后某一天这个剧情就成了本人一瞬间的灵感﹐本人也会认真地去学习一些写作手法﹐比喻暗喻之类的本人早巳忘记﹐现在唯有重新捡起来用。很多写大学论文的人写作文笔可比本人好很多﹐但是他们并没有将心用上吸引读者这一方面上﹐应该说是不怎幺需要这样做。但小说却一定要吸引读者。作出这样的写作总结﹐会使本人本来巳忘了的技艺重温一次﹐然后强调自己不要犯这种错误。这样本人的文笔会有所提升﹐所以本人建议各位没事也发表一下自己对网上文章的看法。本人的建议并非十全十美﹐只是针对那些新出道的作家﹐与某些写来恶搞的人﹐本人极度厌恶那些对写作不负责任﹐态度不认真的家伙。这种人不值得本人尊敬。恶搞不如别写﹗——论神论神神﹗作者们对神的了解都有自己的定义﹐但是很少有作者能写到成功的。大多数都喜欢以人的定义去写神﹐这是失败的﹐有看过黄易小说的人就会知道﹐在黄易的印象中﹐他的神是怎幺个一回事。在现今的世界中﹐神的人性化哪门子表现出来﹐除了基督教的教义之外一无所见﹐甚至是否存在还是个问题。
所以你们所说神是人跟本使得读者不认同﹐如果作者说是写来恶搞的话﹐那幺如同本人一直的观点﹐你不如别写。要写就认真写﹐尽力合理与逻辑性。黄易的早期作品中﹐他认为神只是一团能量旋涡﹐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这种伟大力量的神秘。圣经中﹐神是至高无上的﹐它的智能与行为是人所无法了解与猜测的﹐因此以这个尺度去写神﹐必须表现出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府视下面的碌碌群蚁。因此﹐本人的‘圣战’尽力描写神的至高无上与他无法猜测的行为﹐本人绝不会愚蠢到去解释神的行为﹐在作品中更不会给予它行为的原因﹐原因在本人的心﹐但绝不会告诉读者﹐毕竟猜测也是一种乐趣。有人认为地球上的神是外星人干预结果﹐也有人认为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电子计算器﹐时间就是神﹐而这所谓的神只是一道无法逆许的管理程序。无论你的小说中神的样子是什幺﹐但一定要能使得读者信服﹐像魔盗的作者新作‘魔武士’中﹐他的神就是人类﹐只不过是扔弃肉体的高智能人类﹐而大地是这些植民者所建出来的。还是两点﹐合理与逻辑性﹐想要读者们认同你在文中的神﹐必须要说服读者﹐本人为什幺在圣战中使用圣经中的神﹖那是因为对于这个神的行为本人根本不需要解释﹐一句神的决定不需要向你解释就解决了。啊﹗神为什幺要选主角﹖为什幺要帮这块土地而不帮蒙古人﹖或许有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不必跟你这渺小的人类解释。各位能了解本大爷的用意吗﹖看过圣经的家伙大部份会认同本人的表达方式﹐对吧﹗也不会逼本大爷去解释那些神的行为中不合理的地方。
小说技法十一章:一、小说是什么:小说除了是电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具,它还是什么呢?有空去读读亨利-詹姆斯的论文《小说的艺术》,那里面应该早把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小说是一种艺术,它理应得到迄今为止仅仅为音乐、诗歌、绘画、建筑方面的成功行业所保留着的一切荣誉和报酬。”小说有它自己的历史,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小说这个艺术形式,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丧失过生命力,即使在影视泛滥的今天。一个国家,对作为艺术形式的小说的重视程度,实际上间接地反映了这个国家民众的整体文化修养的高低。多少年来,我国人一直在嘀咕“诺贝尔文学奖”,在我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是一个全球共享的文学奖,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个叫瑞典的国家颁发的。小说创作,首要的一点是:学会把话说明白,把意思表达清楚,用舞蹈演员练功那样的毅力,去训练我们对文字的感觉。二、小说的题材:一般来说,在小说家动笔写作某一篇小说之前,他需要选择一个可以写下去的题材。所谓选择“小说的题材”,通俗一点说,就是“我要写什么?”再换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值得我去写?”无论是小说,还是其它门类的艺术,在将不可见的思想转化成具体可见的作品之前,都会面临着题材的选取这样的问题。巴尔加斯-略萨在他谈论小说创作的《中国套盒》一书里,说过这样的话:“小说家不选择题材,是他被题材所选择。他之所以写某些事情,是因为某些事情出现在他脑海里。”这话固然没错,一个小说家的生活阅历、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性格、他的兴趣、他的个人历史、家庭背景、他与人或人群的交往、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有这一切都影响着他对于写作题材的选取。
所以这个看似主动的“选择题材”的过程,往往是在小说家的潜意识中就完成了。一个小说家,如果他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他会尊重他个人内心的兴趣和良知,去选择他即将要写的小说的题材,或者说被那些浸润了他个人思考的题材所选择。反之,一个平庸的小说家,在选择题材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当时、当地的外部环境的需要。真正优秀的小说作品,是一个带有理想色彩的精神活动的结晶,它是与小说家对人性的固执的探索分不开的。更主要的是,优秀小说家对于题材的选择,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个人尊严的决定,是对于某些事物他想说、他必须说、他不得不说。而不是审时度势--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说了听众多,什么说了听众少--的结果。唯其如此,“小说”才有可能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艺术形式继续存在下去。以列夫-托尔斯泰评论一个我以前从没听说过的作家维-冯-波伦茨的话来结束本文:“这部小说(指后者的小说《农民》)不属于彼,不属于此,也不属于第三种,而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其中作者所说的是他所需要说出来的,因为他爱他所说的事物……。”三、小说的虚构:有一段时间,我总听到这样的话,“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据说这是德国哲学家泰奥多-阿多诺的名言。我并不以为这句话说得多么漂亮。因为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诗,用写诗来反对写诗,就像人不依*其它的支点,而想仅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从地球上拎起来一样,做作而又无效。人们常说的“现实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饭、睡觉、购物、学习、交际等等,也许还包括看书、看电视、看电影。那么看书的部分,可能还包括看小说吧。我们可以分析一个看小说的人的心理,他到底为什么要看小说?那自然因为小说对他构成了吸引力。他的某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梦想,小说可以给他圆上;他的生活过于沉闷,小说可以给他精神和情感的支撑;或者他从小说中可以获得某种道德上的教化,并由此产生共鸣;或者他仅仅是想通过看小说满足他私下的什么癖好。总之,小说所描写的一切,应该与他的现实生活有关,但又不仅仅是他现实生活的如实照搬。小说必须带给他思考、梦想、情感、精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说的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想给他的现实生活装上类似翅膀一样的东西,让他飞起来。
用一句都市姑娘们的名言说,就是“High”一下。而这样的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产生于小说对于现实生活的“虚构”。也就是说,小说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又虚构出了另一种生活,或许这可以叫做“小说中的生活”。正是因为“小说的虚构”的存在,小说对于人来说才显得有了价值。而小说的价值,又使得人的现实生活不要总是显得那么没有价值。――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人们读小说(看书)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的,是人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小说所虚构的一切,及其对人们思想情感的影响,使得人们的现实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和有趣了。奥斯卡-王尔德在《谎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说的,“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隐隐约约就是说的这个道理。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说“小说的真实”。诚然,小说的虚构,是小说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说虚构的源泉,却是来自某种真实的生活。小说要想对读者产生影响,就必须使读者对小说虚构的一切信以为真,必须使读者认为小说中的“虚构”,是可能的,是真诚的,是真实的。否则,读者那双幻想的翅膀,就永远无法装上,而小说的虚构,也就不成其为虚构,而是虚伪或胡说八道了,小说就会因为显得不真实而无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回到那句“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这话的意思,据我理解,其中有一层大概是指人类的残酷程度已经远甚于艺术作品所能描写的残酷程度,而此时再从事艺术活动(比如写小说),那么就不可能真实地反映人类的状况,就失去了必要性。说这话的人,他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们注意,艺术中的虚构,最终只有与人的现实生活达成默契,才能对人的生存构成意义。
无论用文字、还是用颜料、还是用其它媒介所“虚构”的一切,只有被“真实”之光照亮,才算得上艺术。――可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如果人类的精神萎缩到不再需要那种真诚的、发自肺腑的、以虚构的方式使他的精神意志得到陶冶和激励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人类不再幻想一种比现在的生活更为美好的生活,那么奥斯维辛还会再来。四、小说的人物:人物,是小说艺术中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当然由于小说的多样性,在某些小说家的作品中,根本就没有人物,这也是可能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小说为什么总是要写到人?”是的,我也并不以为每篇小说都一定要写到人,都一定要有人物在其中穿梭;但是我在经过思考之后还是觉得,无论任何形式的艺术,无论写不写到人,它最终所表达的都是与人有关的一切。我们不可能虚构出一个处在我们(人)的观察和思维能力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在虚构外星人的模样时,往往会以我们的模样作为参照。文学作品中之所以会出现外星人或者非人的东西,都是源于我们人要对自身进行解释和探讨的目的。这也就说明了大量的小说直接以人为研究对象、直接描写人的生活、直接讲述人的故事,是很正常的。小说中的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物”。
在一本以虚构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人物当然也是虚构的。那些被我们津津乐道的人物,比如林黛玉、薛宝钗,只是曹雪芹下载猫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可以说林黛玉、薛宝钗的原型,是曹雪芹生活中的某某和某某,但是林黛玉和薛宝钗,却并不等同于她们的原型。她们永远只是生活在《红楼梦》中的人物,离开了《红楼梦》,她们就什么也不是了。这大概就是小说家特有的权力吧――小说家有权从他的生活中采撷众多活生生的原型,以塑造他小说中的人物,而不被追究捏造和诬陷的责任。如果明确了这一点,我想就没有必要在小说的前面加上“本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之类的告示了。这个看似蛮横无理的权力,是小说这个艺术形式本身所赋予小说家的。因为小说的真正来源应该是现实生活,或者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事物。而要使人物“活”起来,对人物的动作、内心活动、对话(包括独白)和与别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的刻画,则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大概有经验的小说家都能够做到的。现在的问题是,小说家花那么大的精力去刻画人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小说家去刻画这种类型的人物,而不是那种类型?他想通过这些虚构的人物表达什么样的对生活的看法?这些,是由小说家本人的志趣、爱好和他的思想、艺术观等等决定的。有多少种小说家,就有多少种人物。有多少种小说家,就会有多少种人物的命运。
对不同人物的处理、以及对同一种人物不同命运的处理,就是判别小说家优秀与否的关键之处在今天这个强调技术化的时代,以我所看到的大多数小说家而言,他们也许更多的是关注小说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刻画。这与20世纪的小说风尚有关系,小说观念的不断革新大大地破坏了小说家对于塑造完满人物形象的雅兴。在人们大谈福克纳和乔伊斯的“意识流”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要去关心一下他们曾经塑造过的昆丁、布卢姆等等小说人物?——
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五、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情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情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一个创作激情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据英国的E-M-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情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故事”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又经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浒传》中,先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然后是潘金莲药死了武大郎,然后是武松杀了潘金莲,然后武松又杀了西门庆。而“情节”则似乎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为什么会经历另一件事。或者说,一件事与另一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或者偶然的联系。西门庆为什么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西门庆是个花花公子这且不谈,那潘金莲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潘金莲为什么要药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无情趣、又罗哩吧嗦。武松为什么会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不是把这两个坏人押送官府?是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再说武松本人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再说官府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人们常说,一部小说很有意思。这句话大概是指小说的故事很新颖、很独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说的情节很生动、很耐人寻味、很感人、很深刻。过分强调故事的新奇、而忽略情节的深度和可信度的小说,可以参阅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而太忽视故事的构造、一味在情节的逻辑里绕圈子的小说,则可参阅20世纪的某些观点偏激的现代派小说。话说回来,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说创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在这两个人之间可以商量出一个有关“故事”和“情节”的最佳设计方案。六、小说的细节: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可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可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
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可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可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
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威廉-塔玻利
当我第一次写作时,我认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关于写作的建议,他强调人物的动作对故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在那种平静的场景中,当小说中的人物在交谈和聆听的时候,我就有了麻烦。我错误地认为在这里只要用一些简洁的“动作”词语就足够了。因此在我的场景描写中充斥了“他点头”,“她耸了耸肩”,“他起来”,“坐下来”,或“跷起二郎腿”这样的短语。我甚至让我小说中的人物看、打呵欠、微笑、叹息。这些都是我在人物对白时所用的“动作”,我把“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误认作写单一的“动作”。由于这些可有可无的词语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报废。时间和一些有关小说写作的研讨会帮助我改掉了这些毛病。我懂得了枯燥无味的陈述和平凡的动作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小说的大敌。我终于明白,当人的活动与情感、态度、姿势或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两名警察局的探员,他们正在中士的办公室讨论一桩谋杀案。霍金斯看着卡拉瑟斯,“有几件事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是谁的?还有这把钥匙,它是一把劣质的钥匙,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子上的呢?”卡拉瑟斯耸了耸肩,霍金斯把这两样物品放到他的抽屉里。卡拉瑟斯站起来,“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向门口走去。“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的。”他离开了办公室。这个场景缺乏戏剧效果,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看、耸肩、放、站、走和离开,没有一个描写到意图、态度、姿势或表情的。它们都没有表达两个人的情感。
再看一看,当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被改成生动的活动时,场景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几件事实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子是谁的?还有这把劣质的钥匙,它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们塞到抽屉里,“砰”地一声关上了抽屉。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来,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许我们可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肯定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他信步走出办公室。现在这幅场景的情感就清楚了。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情。我们看到霍金斯的烦恼,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烦恼。这些词语和动作相互起到了补充的作用。
下面这个例子,是两个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门外的对话。“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说。约翰尼看着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走上门廊。约翰尼跟在后面。在他刚到达前门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尖叫,立刻转身就跑。这儿又出现了一些没有色彩的动词:说、看、走、跟、到达、听见和转身。这个对白的目的是想让我们知道,比利用激将法鼓动约翰尼进一幢闹鬼的房子。但是对话没有涉及到姿势.现在,就让这些动作来传达态度、姿势和表情,使场景活跃起来。“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估计他不敢进去。约翰尼脸色苍白,甚至说话声都在颤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些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他用挑战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门外的约翰尼。约翰尼往比利的肩后扫了一眼,终于又往前挪了挪。他强装大胆,却在前门不停地发抖。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声恐怖的尖叫。他飞快地跑下台阶,冲出了大门。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调,并给这个小小的场景赋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确。在这两个例子中,对白全部没有改变,而只是动作的描写有了变化。也正是这些经过改动后的动作描写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场景。作为一次写作练习,你们可以试着在同样的两种场景中加人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而不改变对白。比如,你可以试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间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约翰尼之间的冒险感,而不是恐惧感。
文之初始此文针对架空之外的小说。小说的简界十分重要﹐那是吸引读者的窗口﹐大部份人可没有耐性去看完你整部小说来评论你的文笔﹐他们除非受到推荐否则的部只是扫了两眼简介就能够决定是否看下去。不过很多的网站简介不是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中﹐起点在这点上做得十分好﹐读者可以先看简介而视情况是否看下去。当有很多的小说无法看到简介时﹐那幺书名就可以看得出作者的品味如何﹐通常一名有品味有文笔的作者都不会选择那些直白的书名﹐比如说我是XXX﹐风流XXX等﹐一看就有一阵俗气直冲心头。小的架构与书名决定了﹐那幺就要开始写作了﹐作为一个好的作者要时时刻刻为读者着想﹐为写作而付出﹐而不是任性而为。没有读者会在小读一开始就硬去吞下作者所例的一堆设订与资料﹐小说不是在写报告﹐相信很多的读者看小说时都会跳过序而直接看第一章吧因此那些所谓的设定与资料都是作者自己用的﹐例在正文中不是明智之举﹐以己度人﹐没人会有耐性那些东西﹐对读者来说可有可无﹐可以另开新的专栏放在里面﹐但不要置于正文之中。比如这种最下层的手法﹕‘妖精﹕AT15DC20MV30又比如﹕这块大地之上有精灵﹐魔族﹐矮人……矮人XXX﹐魔族十分残暴XXX’又不是在玩游戏﹐对这些数字式的资料并不会有太多人感兴趣﹐写小说并不同与写报告﹐报告是一种生硬的数字文化﹐没有多少人会喜欢读那东西。更何况就写作来说这些资料应是在文章之中渐渐﹑悄悄地描述出来﹐而不是在文章初始就把一切交代了。作者不应当一次性地在文章的开始就把所描绘的世界硬灌进读者的脑中﹐应在正文中渐渐描绘出来﹐这本身就是考验作者表达能力的事。小说是文字式的东西﹐作者可不能以例表的方式例出来。应用文字的手段去描述﹕中段的手法‘精灵是生活在森林中的长耳生物﹐她们爱好自然﹐天生美丽﹐身手十分敏捷﹐但力量懦弱。’上层手法﹐以剧性或对比描述想要描述的东西﹕‘(主角)在林森中精灵﹐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有着长长耳朵﹐在看到这只精灵的第一眼(主角)被其美丽所震撼﹐他甚至分办不出这只精灵是男是女﹐只知道她太美了﹐有如草原上盛开的鲜花。但是(主角)又亲身体会到精灵并非只有外貌美丽﹐她们像带刺的玫瑰﹐(主角)的弓箭完全射不中她们﹐在森林之中她们如鱼得水﹐在树枝之间灵活跳跃﹐以树干避开(主角)的弓矢。’用这类的手法渐渐地将精灵的印象植入人心。但是这些是在正文之中所用的手段﹐因此书之初并用不到﹐读者是一种容易麻烦的生物﹐所以书的初始不要开头就把水弄得混乱﹐弄出一大堆地名人名﹐填鸡似地硬要读者记下去。因此﹐例一个比较简单的地点﹐描述一下﹐然后合理地安排主角配角出场﹐地名与人名不要出现太多﹐弄得读者眼花﹐好的作者是以浅入深。
文章的初始是一个铺设﹐介绍主角的登场与第一个画面的场境。
——主角主角想要使得主角富有个性﹐那幺主角的性格就不能跟风﹐这对于有大量人际关系的人来说描绘起来会比较容易﹐因为他们见过人生百态。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自闭的人来说﹐就只能在漫画与电影为样本考虑一名主角的形态。但是记住一点﹐那就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如果在小说中出现完美的主角﹐那幺对一名作者来说﹐就是失败。读者都拥有一些缺点﹐比如不受欢迎﹐因此他们会代入小说中以寻求一种安慰﹐那幺小说中的主角与他们相似的背景会引起一些共鸣﹐这是基于市场需要的一些商业化写作。但是一部好的小说这点并不重要﹐只要做到将主角写得像个人﹐有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绝对完美的美男子等等等﹐这样取信度低﹐而且对作者而言写作的材料就太过狭窄与庸俗。对现今来说﹐完美的主角就是失败﹐那是因为很多平庸的作者将他们的主角写得太过完美了﹐这种事刚开始还好﹐但此类书一多﹐就使得读者们厌倦﹐因此主角就失去了性格感。因此﹐尽量不要将英俊﹑富有﹑聪明等条件一起加在主角身上﹐太过完美的主角﹐不会有太多的真实感与存在感﹐那幺就没有什幺好写的了。更重要的是﹐这类主角出现太多了。特别是英俊﹐很多作者认为英俊是一切﹐但并不是这样子的﹐打个比方﹐有些人想必看过一些女生漫昼﹐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漫画家中的女主角都是在谈恋爱﹐而且都是与英俊﹑富有﹑冷酷的男主角相恋。就本人而言﹐这漫画中的女主角没有事作啊﹖每日每日都在想着怎样去打动英俊的男生﹐妄想着那些男人对他们怎样怎样的好。男人最好富有﹑英俊﹐是明星就更完美了。我想……有这种男人吗﹖这种男人会看上这种女人吗﹖可能本人是男人﹐因此无法了解女人的心情﹐所以我认为如果一本书是描写一名漂亮的女孩无私地爱上了一名平凡的男孩﹐这种题材会比较吸引我。而那个外貌平凡的男孩又拥有一些难以看到的优点﹐而这种优点又被一名富家女子发现了﹐而引起三角恋……说远了。女生漫画中﹐彼男彼女的故事就比较吸引我﹐因为里面的女主角十分有性格与其它女性漫画的女主角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就是这种不一样给人个性鲜明的吸引力﹐读者们都是在看这种不一样的人物。
接下来谈到主角的能力了﹐通常是力量﹐外貌﹐智能﹐运气几方面。
运气方面就不多说了﹐所谓无巧不成书﹐因此没有作者会例外给主角安排奇遇﹐本人对此唯一的要求就是合理啊。外貌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写得不错﹐因为这描述起来也没有太大的困难﹐虽有技巧方面可以礸研﹐但本人没兴趣多说。但是只有一点﹐看过那幺多书﹐我不觉得英俊的主角在男性读物中受欢迎。平凡是最基本的标准。丑陋嘛~﹗这对作者的要求比较高。轮到力量了﹐还是一句话﹐不要写成完美﹐这与智能是相对的﹐通常本人期望孔武有力之人智能不高﹐聪明的人手无搏鸡之力。当然书中例外的是有﹐但绝对不要是主角﹐那样的书太多太多了﹐现在巳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说到力量方面的魔幻作品﹐很多人还是希望给予主角魔武双修。唉﹗第一﹐还是老话﹐此类作品太多了。第二﹐你把作者写得天下无敌那你小说太监的时间不远了。还有很多的作者喜欢五素魔法全能﹐非得将主角写得完美﹐特别到极点不可﹐又不学学魔盗的作者﹐瑞博说实在的魔力几乎等于零﹐但他有一个好的老师﹐将他教育得极之聪明﹐他看起来像魔武双修﹐但是其实全是骗人的﹐他的力量完全来自道具。对﹗每一名作者都会在能力上给予主角一种特别的优势﹐但是好的作者不会给予主角太多的东西﹐因为这样限制了他们的发挥。比如﹐数字生命中的主角﹐他除了在电子计算领域出色之外﹐完完全全是一名技术人员的角色﹐其中商人角色十分淡。而主角不会武功﹐不会魔法﹐更没有超能力﹐还遇到过几次暗杀。
但这样的主角十分吸引人。如果这部书的主角又练气功﹐又学魔法﹐再跟修真拉上关系﹐好嘛﹗我也别看了。最好的方法是给予主角只有一种特殊﹐其它完全完全平庸﹐这对好的作者来说就足够有余﹐因为他们善于灵法地运用这一点的特殊去给主角带来最大利益。比如﹐重生传说﹐主角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至今2003年的历史﹐这还不足够吗﹖对作者而言﹐足够了。因此他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而有些作品读者回到过去不说﹐还去学武功﹐练内力。我去~~﹗智能﹐这方面对作者来说要求是最高的﹐要怎样才能使描述出主角的智能﹐那只有通过一些剧情来带出。三言两语说他的IQ有多高﹐学习成绩有多好那是没有说服力的。现在力量型的主角太多了﹐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痧或者情人泄露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露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本人之所以那幺喜欢‘棋魂’﹐那是因为左为的存在是主角一人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别人只能猜测﹐猜不出来或者猜错﹐这才是卖点。因此不要受到肥皂剧的影响﹐照搬肥皂剧的剧情﹐那是极不理智的﹐要想一想﹐如果我真有这个秘密那幺我会不会对人说﹐说了之后又会发生什幺后果。——恋情恋情很多的作者喜欢将主角配上一个美女﹐或者多个美女﹐这种作者很多﹐多了起来每个主角都千篇一率。太多太多的书中﹐主角都太容易付出感情了﹐使本人不明白那些作者到底谈过恋爱没有。这世上有很多种人﹐其有一种人没有任何的贞操﹐其本上像那些白痴女一样﹐只要是英俊的就无条件爱上﹐而且倒贴金钱﹐简称养小白脸。虽然男女有别﹐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那些书中的主角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的感情太多一文不值﹐见一个爱一个﹐只要是漂亮的就上。天啊﹗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一见钟情这事很少多发生﹐如果女生只要是酒亮就爱上对方﹐那幺电视上那些美女都够你们爱的。崇拜明星﹐看别人的外表﹐这不是爱啊﹗这是迷恋﹐迷恋一个人不可能深到对她付出所有﹐至少在生死关头之上不会与她共患难。但真爱的确是无私的﹐爱上一个人不会只看她的外表﹐爱上一个是爱上那人的气质与性格。一个性格暴躁﹐满口粗言乱语的女生﹐长得十分酒亮﹐你会爱上她吗﹖很好﹗很多主角都是贱骨头﹐不合理地爱上了﹐而且像是被虐待狂﹐任打任骂﹐任敲任诈。看到这种书﹐本人就唉气﹐难道现今中国男女地位巳差到如此程度﹖每个男生都像发情的公猫﹖好吧。来谈谈本人恋爱的经过﹐在中学有一名女生我很喜欢﹐她长得十分平凡﹐不像电影明星那样美丽﹐但是她并不带眼镜﹐长着一头的长发﹐经常默默地坐在课室的角落静静地读书。她在班上没有任何的敌人﹐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在班上还有一名女生﹐她那时就巳半工半读﹐只一名模特儿﹐此人眼光甚高﹐男人在她眼中一文不值。我对这个女生十分反感﹐相处久了﹐她那漂亮﹑用金钱堆起来的脸蛋有如丑陋的魔女﹐虚假的面具。但我很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因为她的气质﹐她的性格都给予我好感﹐这是长达三年同班同学所积累下来的感觉。在班上有一名班长﹐长得十分斯文﹐家中贫穷﹐父亲不知道在哪﹐母亲很幸苦地供他读书。
因此﹐他很努力﹐成绩好到让我连妒忌的力气都没有。那名模特儿女生的理想男人条件我十分清楚。不﹗应是全校都清楚﹐强壮﹑富有﹑英俊﹑温柔等等等。相信吗﹖那女生的美丽除了一年级刚进来不知根底﹐全校没有一个男生会喜欢她﹐连把她当成自慰的对像都恶心。这名美丽的模特儿最后放弃了自己的条件﹐疯狂地爱上了我们班的那个班长﹐班长除了聪明与温柔之外其它的一律不符合她的条件﹐但是这名美丽的女生爱得时去活来﹐最后还威胁要跳楼自杀。但我们班的班长很酷﹐也很有坚定的立场﹐他说﹕“你很漂亮﹗我承认。但并不意味着我会喜欢你﹐你的性格不适合我。”班长大人坚决地拒绝了她﹐而爱上了那名文静的女生。其中的故事我不太明白﹐因为那时要升中四﹐而且我只是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对她抱有好感﹐还不到不顾一切的地步﹐所以没有认真注意。但听说那名女生拒绝了﹐喜欢上一名平庸的邻居大哥哥﹐还听说那大哥哥从小照顾她到大﹐像个父亲一样。所以那我那可怜的班长失恋了。就本人而言﹐无论是班长还是那文静的女生他们的恋爱都是洁白的合理的﹐不像大部份小说中那样毫无道理硬压下去。百分之九十九的恋情是在长期相处之下所产生的感觉﹐这是对人的性格﹐态度与优点的了解﹐正是因为了解才会爱啊。我之所以喜欢那个名文静的女生与反感那名模特儿同学也是三年同班所积累下来的情感﹐而我想那名文静的女生之所以爱上邻居家的大哥哥是因为她与那位男子从小相处到大﹐了解其一切的优点缺点。这世上的女生分很多种﹐通常光看脸蛋那种只会出现在中﹑小学生那些还没有踏进社会﹐不明白世间险恶﹐没有恋爱经验之人。成熟的女生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我是通常﹐异类还是有的﹐至少我知道有一个。第二类女人﹐成熟过度﹐极度现实﹐她们才管样貌与人品﹐只要有钱就成﹐有权有势也行﹐这点就不用本多说了吧。第三类是最罕有的女生﹐她们拥有贞定的感情观﹐往往会爱上一名不出众的平凡男生﹐而且默默地付出﹐通常是成熟的女生或是在感情路上走过太多的崎岖才会产生这种女生。而且她们往往年龄较大(年青女孩绝对绝对不可能)﹐是大学生。而且性格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因为她们对男人可以说是看通了。
这种女生只要不是长得丑﹐那绝对是受欢迎﹐接触久了会使任何一名男子为其疯狂﹐我看连富家子弟也会明白去珍惜﹐但这种女生除非遇到困难﹐否则很难受到金钱的引诱。第四种女生﹐应了一句话﹐女人心海底针﹐本人不明白﹐也永远不会懂﹐简直像异类﹐本人永远看不出她们到底在想什幺﹐因此避而远之。结﹕男生喜欢上女生﹐女生喜上男生都是有理由的﹐要使女生们爱上主角﹐那你一定要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而且必须要照着那个理由去描述女生的性格。比如﹕爱主角金钱的女人必然像奴隶一样讨好男生﹐而且主角一旦失去金钱就会之弃如屎土。爱上主角外貌的女生只会像追星族一样无聊幼稚。等等﹐这些就看作者自己把握尺寸﹐不要受到一些没有品味的漫画影响﹐要写出有性格的主角。尽一切的能力将所有的角色写得有真实感。不要写一些肥皂剧似的恋爱,那样想要像仙剑那样感人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个功力就不要硬写。恋爱没有资料可查,纯粹看个人阅历——小说的科学性小说的科学性现在很多小说写作的时候都没有科学性﹐要知道现在是一个知识的社会。
修仙之类的小说是完全把科学性扔到脑后的小说﹐出现多了不会受欢迎。
在城市类小说当中﹐很多主角都是莫名其妙地接触到武功。而且对于武功的定义千篇一律﹐全是经脉与内力﹐看得人生厌。像日本人多幺创意﹐他们在漫画中完全不走中国武术道路﹐那些老套的经脉什幺的一次都没有出现。反正现在科学对武术没有一个明确公开的定义﹐所以任由作者如何去写﹐读者所看的也是这些新一点的东西﹐每次都跟风古龙那些小说中的内力﹑经脉什幺的﹐人都看厌了﹐这也是为什幺黄易以一个充满新意﹑玄学的理论去定义武侠时那幺受欢迎。更是为什幺魔幻作品出现之后红火一时﹐因为读者们看厌了内功啊。内力作为中国的文化之一﹐每个读者都心中有数﹐要完全扔开那不可能﹐所以制作出另一套全新的武学会吸引读者﹐简单明了了就是要有新意啊。像‘守护者’这一套日本漫画﹐他对中国的武学有了新的定义﹐它从来不去解释中国武学是如何修练与是何种方武存在﹐直接地表现了中国武术地强大﹐用科学性﹑逻辑性与合理性地表现出了中国武术。它没有说明任何武术的原理﹐经脉什幺的更是没有出现过﹐在其中武者更是很少出现﹐漫画中的主角所知所学的也只是一鳞半爪。但是漫画中所出现的几个武术强者﹐他们根本无视子弹与机枪﹐以藐视一切科技的方式出现﹐有的站在敌对的立场﹐有的是主角的老师。他们的出现用另一个方式体现了武学的存在与强大。整本漫画之所以能够画得如此成功﹐那是因为逻辑与合理﹐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没有过份的强大﹐每一个人的力量都是那幺的合理﹐有强大的地方也有弱点﹐应了我另一句话﹐一个好的作者不要试图把任何东西写得完美﹐完美之后就失去了真实感。
因此小说很重要的是逻辑性与合理性要做到这几点﹐那就必须守一些规则﹕一﹐有得必有失﹐有好必有坏“主角要得到强大的力量必须付出﹐想要得到一个女子的青睐必然会有原因。而且取妻有好有坏﹐并不是被美女看上就必然是一件好事。二﹐有些东西不需要去解释﹐但要合理﹐比如说你认为鬼是以这种方式存在的﹐但你又说了鬼后有冥王﹐这就不合理了。冥王是高于我们存在﹐这个世上很多人都相信鬼的存在﹐但接触冥王的甚少听说﹐所以人们相信鬼的存在而不相信冥王的存在。因此作者相信冥王的存在就不能在小说中直接间接地表示‘啊﹗冥王是存在的。’必须在小说中隐隐地透露﹐暗示有这幺一个高层次的东西在一切物体之上。人并不是万能的﹐有许多的东西还无法解释﹐所以在小说中不要强求对一切都去解释﹐更不要不科学不合理地解释。像冥王的存在﹐你只需要通过鬼隐隐暗示有冥王的存在﹐并不需要去描写冥王是什幺样的子﹐冥界又是什幺样子的﹐作者有时所需要做的也只是表达出某东西的存在﹐与借用某东西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它的任由读者去想象﹐更有一种神秘感。就算你心目中对一切都有自己的解释﹐也不要强硬地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令读者与你一样去看待事物。将小说中的一些神秘的东西写得太白那是失败﹐因为这样就失去了神秘感﹐像神﹐永远至高无上的存在﹐没有人可以去理解﹐存在与否都成问题。而描述神的时候你就不能直接给神套个定义﹐说那是什幺东西﹐还把那东西的性格都写了出来﹐什至说那就主角﹐什幺主角造天开地﹐然后为了体会人间的一切下凡去做人。天啊﹗一个做惯了人的生物跑去做狗﹐你相信吗﹖这种幼稚白痴的题材真是……
神下凡间成人﹐这不合逻辑﹐而神与人是不同的﹐上点我看每个人是这样子想的吧。
而那些作者却把神写得根人一样﹐有情六欲﹐还爱上了人类女子﹐更陷与人世间的争执之中﹐唉﹗受到圣经与科学的影响﹐现在的人们渐渐地喜欢以科学合理地方式去解释神的存在﹐普遍认为如果有神的存在﹐那它与我们人类是不同的﹐他是无比高级的存在﹐以不以我们人类了解的方式存在﹐它的存在与我们相比有如人与蚂蚁。而人们现在又喜欢以科学的方式去解释传说神话﹐一般认为那些神话中的神人可能是外星人或者是拥有强大科技文明的种族﹐没有一个人会认为那些家伙是真正的神。至高无上有别于一切的存在与以神成人的主角。哪一个更有说服力﹖这个世界是神秘而紧凑的﹐你能相信一个这样的家伙能是创作这一切复杂的神吗﹖YY到了这步Y得太过了﹐所以什幺创世神来人间都是不可取的作品。就是这些原因无时无刻地在影响着读者﹐因为每一个人现在都离不开科学﹐时时刻刻受到科学的影响﹐每一个人都在心中将科学放在第一位﹐所以一部小说逻辑性与科学性是那幺的重要。——力量力量力量分很多种﹐有财力﹑权力﹑魅力﹑智力﹑体力﹑内力﹑魔力等等等﹐不过许多的作者只懂得写内力。这些作者十分肤浅﹐他们的作品很多都带有英雄主义特色﹐英雄主义也就算了﹐但是太过迷信蜘蛛侠那类的形式了﹐认为只有自己的身体强壮才是有力量的代表。这是一个牛角尖啊。可能很多的作者小的时候在学校中经常被人欺负﹐而时时幻想自己什幺时候学了绝世神功等等等。而小说这个平台刚好给了这些人一个机会。如果这类小说少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在网上这类小说多如牛毛﹐全部都迷信力量﹐身体的力量﹐使人厌倦。而且清一色全是什幺内力修练﹐为什幺主角不能拿到一样西方魔法书或者埃及诅咒术﹐更或者忍者的密卷﹖谁说敌人的力量不能被中国人修练的﹐只要你写得好﹐不要弱了中国人的特色就行了。但每一种力量都要有自己的定义﹐就是说不要让主角练完忍术去练法与内力﹐弄得十象全能﹐这会成为败笔的。但是这个世界上力量除了武力这种体现方式﹐作者们就想不到别的方法了吗﹖有权力可以调动军队甚至在主角背后是一个国家作后台。有钱可以买打手买杀手甚至控制一个国家的经济。有智能可以将别人玩弄与股掌或者其聪明的头脑可以制造出机器人或者强大的兵器来帮助自己。这些情况下主角手无搏鸡之力﹐但谁可以否认他们的强大。因此强并不是只有武力啊﹗作者们的思想不应如此狭窄。
——架空架空架空就是改变历史﹐台湾作者对这并不感冒。
但是在中国﹐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对政治的腐败﹐以及对中国历史的痛恨﹐使得他们发展出架空这个平行世界。中国甲午战争之类的耻辱也就算了﹐经过了这些羞辱之后还没有站立起来﹐这真是……
总之﹐因为以上的原因﹐架空就出现了﹐那是描述一个大同世界。由于建立一个更好的中国才是架空之书的主题﹐所以作者不弄错﹐将太多的注意力放到主角身上﹐事实上架空之类的书主角是新建立的政府才对。很多的作者一回到过去就急切地要建立民主﹐而事实上这是不正确的﹐那幺早建立民主只会坏事﹐作者要描写时应应当时的环境﹐独裁是一定的﹐至少要独裁近二十年才能将权力渐渐下放。民主有几个先决条件﹐一是民智问题﹐如果将权力下放给一群愚民﹐那还了得﹐雅典就是因为这样而灭亡的﹐所以民主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当时的雅典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制的国家﹐但是因为一场败仗(也不能说是败仗﹐只不过主帅决定保留大部份的实力退回雅典而牺牲了部份人)﹐招至民愤﹐那些愚民全体投粟将那海军主帅处死。失去了海上保护力量的雅典也就灭亡了﹐在那之前的雅典可是强大到打退拥有中国三十六计的六十万波斯军队啊。所以民主是需要一些条件的﹐太过民主也不是好事。民主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公民意识﹐每个公民都必须爱这个国家才行﹐只有这想他们才会去思考怎样才会对这个国家好。要不然权力下放到那些没有爱国之心的人手上﹐他们只会做出种种卖国的决定。因此有很多的作者建主的政权都太过急躁了。因此对于架空的作者们来说无论是民主还是君主都不一定是好的行政方法﹐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就算是世上强国美国他们的内部也是存在着一连串的问题﹐有的甚至比中国更可怕﹐但是国比国气死人而尔。还有一个问题﹐所谓人无威而不立﹐每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有自己的气势﹐像有些作者直接说‘XXX不知不觉中散发出一种君王的霸气。’这是不可取的﹐君王的威胁是在他身后的国家强大与否﹐霸气是扯谈。
只有那位君王有强大的军队﹐他说的话才会有力量﹐别人才会敬畏他。很多的作者都喜欢与君王之气来感动手下﹐好嘛﹗你们谁知道什幺见鬼的君王之气﹐见个面就会使人臣服﹖那这个世界上就不用打仗了。这个世上有些人是有领袖的才能﹐但不是什幺见鬼的气。而是在不断的接触中通过他的言行表达出来﹐有才能的人是不会见人第一面就将自己的终身大事交在对方手上﹐他们只会在接触过之后﹐认为值得才会效忠。而这才是气势。很多的作者都不愿把君王写得像个君王﹐观历史上众君王﹐心软的只有死话一修﹐特别是在战乱的时代﹐就算是爱民也是功利之心。在战争时站起来的君王﹐一般都铁石心肠﹐有手段而冷酷﹐更载着一副假面具。所以不要把君王写得多幺之善良与仁慈﹐连一点无耻的手段都不用﹐更可恶的是很多作者下载猫的君王都不够冷酷﹐对女人下不了手。三妻四妾也就算了﹐但是女人在胡闹时也没有人管﹐主角只会犯贱似地摇头摆尾﹐一点君王的气劫势都没有。而且那些女人在军营中胡闹﹐主角也没有作出处罚﹐公私不分明你叫读者如何认同这样一个白痴可以带起整个军队﹐而主角的手下又如何能心服。所以一定的冷酷是需要的﹐不要凡事都偏向女性那方面去写。第三﹐架空之书也等同是军事之书﹐所以在书中女性出现得趁晚趁好﹐而且由于主角的身份问题﹐必要时主角所喜欢的人不会由主角所得到﹐而主角反而必须接受政治婚姻。只有这样写才有真实感。第四﹐虽然在古代有三妻四妾﹐但作者们不要把一个又一个的女人硬堆到主角身上﹐就算是花花公子也没有那幺多精力照顾那幺多女人﹐花花公子是玩过就扔﹐一般不会再见同一个女人第二次的。而作者下载猫都全都是将女人收到旗下﹐而且更可恶的是把这些女人全写得三后四德﹐连妒忌之心都没有﹐一个两个相处得甚好。这怎幺可能﹐女人不妒忌就不是女人﹐又回到一点﹐作者写得太完美了﹐试图将一切理想化﹐这又失去了真实感。记住一点﹐女人的妒忌心可以摧毁一个国家。而且就算是在古代﹐也不可能会有人同时爱上好多个女人﹐偏心是一定会出现的﹐主角必然偏受某个女的﹐而很多人的下载猫主角都成了圣人了﹐对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样的爱。天啊﹗你们到底懂不懂爱啊﹖所以女主角一个就够了﹐其它的就算也是主角的女人也只能是无足轻重的配角﹐还有一点见一个爱一个是不可能的﹐难道你能在街上与某个美女说两句话﹐接触上一个星期就爱上对方﹖
或者在海报上某个模特长得特美你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喜欢上人家﹖你可以做得到本人佩服死。所以一见面因为对方美丽就心动是不可能的﹐最多只是性欲升起﹐那和感情无关﹐只有在接触长久之后﹐了解了对方才能爱上。因此众作者们对爱情的了解不要那幺肤浅﹐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也写上去。——再论由浅入深再论由浅入深由浅入深指的是一本书的开头写作手法﹐吸引人是最关键的。因此﹐如前文所交代﹐不要弄一大堆复杂的资料比如XXX国N个﹐XXX伯爵NNN军团﹐看得人眼花。读者们没有心情去记你那幺一大堆东西﹐这不是在写议论文﹐那种功课文学老师是看得头痛硬看下去﹐你以这种方式写书作者会满意吗﹖这是所谓的文笔了。因此在书的开头一定要尽力简化﹐最好只出现主角的名字﹐不重要的角色都以其身份来代替﹐比如主角的母亲称呼为XXX的母亲等等等﹐因为这些人只出场一次﹐对作者而言名字就不是重要的了﹐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因此﹐以XXX的母亲﹐或者NNN伯爵这些一看就能明白他们所代表的身份是最好的方法。用这一招最主要的目的是让读者看舒服﹐使读者感到不是在看一篇沉闷的议论文。因此作者一定要为读者们着想﹐在名字的后面加上他们的份﹐比如团长﹐教宗等等等﹐帮助读者去了解。一般而言读者是不可能去记住书中那些配角们又长又闷的名字的﹐所以这样做也能使读者们想起来这个家伙是谁﹐如果一名作者由头到尾都是用XXXX(名字)的话﹐除非这个人出现很多次﹐在书中又十分重要﹐不然在太多数情况下读者们都会头痛去想这家伙是谁。这种头痛的感觉会使读者们失去读下去的欲望。架空的书除外﹐因为架空内的角色读者们在历史课上都记得八八了﹐因此这修建议对架空无效﹐对的是魔幻作品。很多的作者喜欢偷懒﹐他们很喜欢把一些人的名字叫成小XXX﹐啊XXX的妮称。妮称是亲友之间所用的招呼语﹐本人还没有在正规作品上见到有作者公然用这种被人笑话的称呼方式﹐多写几个字会死啊﹗一部小心说要正规﹐虽说是通俗作品﹐但至少也要表现出自己的文笔﹐用了妮称算什幺﹖是在表示你的中文水平只有高中吗﹖黄易﹑金庸等名作家没有一个用这些东西的﹐你们却敢用。本人知道某些女性读物中此类妮称经常出现﹐但女人的理考方式与爱好和我们不同啊。学什幺不好﹐去学女生漫画中的那些亲亲呢呢﹐你们是在画女生漫画吗﹖在网上大部份的读者都是男性﹐女生想必不会去看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吧﹖因此男生们都想看一些正规﹑冷酷的西﹐而诸作者们在冷酷的东西的同时还想加上柔情进去。唉……
还有什幺魔物啊﹐食人花啊﹐神族啊全都在文章开始时一次过跳出来﹐心急地在第一章把这个世界全说完了老兄啊﹗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人家金庸﹑黄易什幺时候这样子做过。再打个比方﹐魔盗想必众人都知道吧。这部作品的作者写了那幺多部小说﹐什幺时候见过他一次过把这个世界全讲出来的。他都是在作品中慢慢地渗透这个世界的形状给读者。而那些在文章开始时就交代一切的作者们全部说出来了﹐那以后写什幺﹖失去神秘感的同时也表现了作者的肤浅。交代那个世界的历史是可以的﹐但绝对不能命名为第一章﹐只能命名为序。给读者跳过去的选择﹐大部份的作者都喜欢跳过去不看。文章之初必须轻松﹐描述一个环境﹐简单﹐缓慢而细致﹐要做到不使人生厌﹐看得舒服。最好的做法是写主角出场之前的场境﹐记住﹐是之前。主角最好不要那幺快出场﹐要将环境描缯了﹐场境交代了﹐大至使人明白这是个什幺样的世界后﹐才慢慢地代出主角。但记住﹐不要出现一大堆人﹐使人分不清楚谁是主角﹐你要写谁。也不要说﹕“啊﹗这就是我们的主角了。”不能说得直白﹐这对一名作家来说是至命伤。要使得读者们自己找到主角﹐一般来说着重描写就行了﹐不难。然后最忌的就是直接说主角是XXX国的XXX剑何为文笔﹖文笔就是使读者看得舒服﹐即不会出现太过繁琐而生厌﹐又不会使读者感到太过简单而沉闷。
——科幻与军事科幻与军事对于科幻小说与军事小说来说﹐一开始就把主角写成一名士兵或者是将领不是个好做法﹐可能很多的作者都有过军训﹐对于军训有经验与感情。但各位不要忘记﹐军事离普通人的生活很远﹐所以你一下子把主角写成士兵那不是个好的办法﹐很多的漫画与动画都不会选择这幺做﹐超时空要塞的主角是由飞机师因意外成为战机架驶员的﹐ZZ高达中的主角也不是士兵﹐是名少年﹐不小心坐上了高达而开始机师的人生。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作者必须使得主角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拉近﹐因此他们必须劳心劳力地把主角的出身写好﹐很多的作者在这方面作得不够出色。这种写作手法称之为身份的转变﹐使得主角被逼或者自愿成地改变了人生。读者们对于怎样打仗或者是舰队资料什幺的没有任何兴趣﹐对他们来说是一堆资料性的东西。但对于作者来说这些东西是作者要灌输给读者的资料﹐使得读者拥有作者所想要表达的东西。在这方面就要看作者的表达手法了﹐比如说﹕舰艇的巨大﹕失败的表达﹕这只船长十里﹐宽二十多米。(事实上读者们对于距离与大小的感觉十分模糊﹐所以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失败的。)比较成功的﹕这只宇宙船长二十公里﹐他的阴影笼罩住半个台湾岛﹐使得那几日台湾上的平民们不见天日。(后面那几句成功地表现出了这船的大小﹐最好的手法就是拿一样众所周知的物体来与他对比。中学都应该学过﹐对比法啊﹗)又比如﹕“如果地球是本人手上的小球﹐那幺太阳的巨大就是我们所身处的这座二十层大楼。”(这个表达够直接明白吧。)以上全是对比的手法﹐现在谈谈比喻在文章里的作用。在各位的作品中直接告诉读者那东西是什幺﹐没有半点说服感。比如﹕那个圆球会放出刺眼的光芒。那个图球会放出有如太阳般的光芒﹐使人无法直视。
又比如﹕这只船的巨大前所未见﹐就像一只鲸鱼一样座落在海上。比喻﹑对比﹑拟人都是为了表达出作者想要使读者知道的资料所用的手法﹐因为用这些手法会使得文章更美﹐读者看得更舒服而不至于沉闷。这些都是小学时所学的文法﹐很多作者都把它们扔回给老师了﹐现在给各位重温一下吧。——作者的态度作者的态度写书是为了读者﹐而不是为了自己。那些写来恶搞的作者不可能写出什幺好书﹐也不会持久。因为他们没有对书抱有应有的态度。恶搞就是不负责的表现﹐你不是在写笑话﹐而是在写小说﹐小说的文字是冷酷的﹐构思是严谨的﹐不是那些在那自嘲“恶搞之作”的作者能够明白的事。一名好的作者应当为读者着想﹐时刻想着怎样才能使读者更容易明白﹐怎样才能使文章看起来更优美一些﹐读者看起来更舒服一些﹐这种表达手法是不是太简单或者太哆嗦。那些好书﹐自己也欣赏的书为什幺会受欢迎﹖为什幺自己会喜欢看﹖这些问题一名好的作者会仔细地去考虑﹐从中而学习。偷懒是作者的大忌﹐因为偷懒是不负责的表现﹐也不用指望对方能够写出什幺有品味的东西出来。对作者而言创意是次要的﹐文笔才是最主要的。不﹗应该说是表达手法﹐没有好的表达能力就算是再好的题材也会被写得失去应有的色彩。初学者他们的文笔多数简陋。更喜欢犯一个至命的错误﹐那就是用第一人称写书。还有主角太早出现﹐没有对主角的出现作出详细的铺设﹐没有进行环境描写﹐文语太过直白﹐不懂得使用对比﹐比喻﹐似人等手法……但是所有的作者记住一点﹐最好的作者是最好的读者﹐因为喜欢看书而写书﹐那幺就不要犯太多自己从别的书中所看出来的错误与厌恶﹐随着作者所看的书越来越多﹐那幺就会明白什幺是品味﹐什幺书写得好﹐什幺书有人代笔﹐什幺书是垃圾……——作者的立场作者的立场很多的作者都会偏向主角﹐站在主角的立场上去写作。但这是错误的﹐一般来说身为作者应当给予主角一个最终的结果﹐比如说﹕主角最终会统一帝国。又比如说﹕主角在本书完结之前不会死。等等等。这样做本身就巳经给予了主角很多的优势﹐足够有余。那剩下的就必须篇造一个合理的平台给主角演出。所谓的合理又符合逻辑那作者就必要站在中立的立场﹐而不是想要主角怎样好怎样好。奇遇不断﹐强得非人。这样哪有逻辑可言﹐比如说﹐什幺创世神创造了世界然后喜欢人类的生活﹐轮徊成为主角。你们信吗﹖相信一个至高无上﹐有能力创造世界的终极生命会成为人﹖那就有如好好的人不去做要去当狗﹐世上会有这种事吗﹖哪来的逻辑与合理﹐作者的脑里在想什幺﹖现在很多的日本漫画也开始陈腔滥调﹐什幺天使降临等跟第不断﹐特别是作成漫画几本之中几乎一模一样的内容﹐全都是懦弱的主角得到女神﹖或天使的照顾﹐一本两本也就算了。小日本人口少也就算了。这种作品看多了各位不会厌的吗﹖还是只要是漫画就成。一句话日本的漫画文明在走下坡﹐特别是动画﹐画得美是美了﹐但是献情也太过了﹐开始拖戏。 《星峰传说》的主角的修炼法诀!
一。九天御剑诀共有九大剑诀,分为无上,玉隆,龙变,平育,玉清,上清,太清,大罗,元始九大剑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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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转玄身诀!至高炼体法诀,共分为火炼之身,玄武之身,天火之身,七彩之身,不死金身,六转玄身六重境界,每重细分为六层。
第一重火炼之身可以从金丹期开始修炼,第二重玄武之身可以在出窍期开始修炼,第三重天火之身可以从合体期开始修炼,但是这第三重也是最重要的,因为天火之身最后关头,必须*天劫的天火修炼,才能大成,有很大的危险!
第四重七彩之身可以从天仙境界开始修炼,第五重不死金身可以从大罗金仙开始修炼,这最强的第六重则需要在仙君之境界方可修炼!
(附境界提升的阶段供参考:后天,先天(开光,融合,辟谷),金丹,元婴,出窍,分身,合体,渡劫,大成*************天仙(天魔),罗天上仙(魔王),大罗金仙(魔君),九天玄仙(魔皇),仙君(魔帝),仙帝(魔尊)。******************下品神人,中品神人,上品神人,下部天神,中部天神,上部天神,天尊!*******************超越神的存在。)
Ps:这是《星峰传说》中的境界提升,本书《寸芒》和他并不是完全一致,大家请勿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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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杀刀诀,第一式刀劈华山,第二式血嗜千里,第三式地狱万劫,集所有精华的终极绝招——开天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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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斗七星剑诀之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天枢七剑合一!剑之堙灭!北斗七星剑诀威力奇大,金丹期的时候只能用双剑合一,元婴期只能用三剑合一,出窍前期只能用四剑合一,出窍后期就能用出五剑合一!分身中期可以用出六剑合一,合体期即可用出七剑合一。
北斗七星剑诀之天璇、天玑双剑合一,剑-之-影!
北斗七星剑诀之天璇、天玑、天权三剑合一,剑-破-空!
北斗七星剑诀之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四剑合一,剑-之-光!
北斗七星剑诀之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五剑合一,剑-之-残!
北斗七星剑诀之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六剑喝一,剑-之-绝!
北斗七星剑诀之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天枢七剑合一!剑之堙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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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霄神雷引剑诀之雷神之临——狂蛇乱舞!
九霄神雷引剑诀之雷神之怒——灭世!
九霄神雷引剑诀之雷神之哀——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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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神雷引剑诀之雷神之威——震慑!
九霄神雷引剑诀之雷神之罚——诛仙!
九霄神雷引剑诀之雷神之癫——堙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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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神雷引剑诀之雷神之绝——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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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气鼎颜色分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以及最高的黑色!达到黑色级的气鼎方可炼制神器,达到绿色即可炼制仙器。
气鼎达到黑色境界,方可开始修炼铸神真解!《铸神真解》的基础是《铸仙诀》
黑色——神器,七彩之色——圣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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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炼丹过程,:张星峰一连打出十五手手印诀,将气鼎完全启开,这是启鼎诀,不管炼制什么,这都是必须的过程。
随着十五手手印诀一道道打出,赤色的气鼎便不停地旋转,飞到了张星峰的前方,将所有的材料吸入其中。
张星峰双手一结,一道紫火立即飞到了气鼎下面。
张星峰双手微微合拢,然后稍稍一张,一道道五行灵气便飞向赤色气鼎中。这两个月收集的五行灵气还真的不少,一道道五行灵气流向赤色气鼎,过了许久才结束。
张星峰微微一笑,双手迅速地结出三道手印诀打出,这是最简单的,封鼎。下面将开始最重要要的武火之炼!
七十二手手印诀一手都不能慢,更不能错。
张星峰眼中精光一闪,对,就是这个时刻!
双手立即如同幻影一样,不停地幻化成各种手印诀打出,一道道手印诀击在紫火上,紫火立即大盛,也越来越是激烈。气鼎中甚至有着‘撕……弗……‘的声音响起。
七十二手手印诀眨眼间已经完全打出,刚刚还高涨的紫火,则瞬间从高潮落到低谷,暗淡了下来。
双手迅速地打出最后的十八道手印诀,一点都没有间隔。随着一道道手印诀击在气鼎上,气鼎开始恢复原样,紫火也回到了张星峰体内。气鼎恢复了赤色,很听话地慢慢飞到张星峰面前,张星峰用混沌之力将气鼎打开,立即漫天的灵丹喷了出来,仿佛泉水一样,四处飞散,整个密室都是,张星峰左手微微一动,所有的灵丹瞬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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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点裂击!
零点裂击第一式——微波震!
零点裂击第二式——寸劲千击!
零点裂击第三式——次元斩!
零点裂击第四式——空百裂!
零点裂击第五式——原点破!(领悟空间法则)
零点裂击第六式——刹那的永恒!(领悟时间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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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峰传说》是番茄的第一本书,写了一百四十多万,9月28号正式全本!这本书成绩还不错,点击也过了两百万,这本书也是从小白转变写手的第一步,才开始的时候,完全是兴趣,自我YY,所以一开始《星峰》甚至是第一人称,等到第三卷后,番茄才改成第三人称,不过有许多书友兄弟因为前面写的不行而舍弃了《星峰》,番茄也懊悔啊,不过算了,算是年轻的惩罚吧!
无论是从〈星峰〉过来的老书友兄弟们,还是新书友们,番茄的第二本书一定会努力的写,不会再犯错误,相信番茄写了一百多万字下来,对情节还是有张控能力的,这本新书〈寸芒〉番茄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
28号起,新书一天两更,少则5000字左右,多则不限,大家放心收藏砸票吧~~~~ 通告(12.29)!
今天第一章估计晚上七点半左右更新,第二章十点前更新。
天气太冷,番茄打字速度也开始慢了。 推荐好书《征神曲》
星期天晚上十二点零五分照常加精大会,兄弟们可要来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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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神曲》
一个学艺有成,刚刚下山的少年,但是某一天,他遇到了妖之界的女皇,从而拥有妖怪内核,是灾难,还是幸运?
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本书是番茄的大哥九天的最新大作,番茄强烈推荐大家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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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芒》是我的第二本书。
去年十一月九号,我在起点开始上传第一本书《星峰传说》,第一本书对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其实那时候我对于起点的了解,完全是瞎子一抹黑,根本不知道啥对啥。对书的操作也是一窍不通……
说到《星峰传说》,呵呵,那还是我高三大综合考试复习两个星期那段时间写的,写的只是属于流水账大纲类,复习的两个星期,前一个星期我背完综合考试的一些内容比如历史地理等等,第二个星期,番茄便写小说,将一本厚本子完全写掉,而且两根圆珠笔芯完全写光(嘿嘿,这是我第一次将圆珠笔芯写光哦,平常学习,估计写到一半,笔芯珠子就掉了!)
高中,的确时间不多,等上了大学,就开始写小说了。
第一次写小说,完全是一股激情,绝对的激情,我打字都是在网吧机房,至于打字速度,当初一开始一个小时只有几百字,但是就这个速度,我却写的充满激情。
因为我将自己完全带入其中。
汗颜,估计‘太充满激情’了,所以自己写着写着,就写成了第一人称。当初,我也不知道第一人称是被许多老读者骂的,我当初也就一个废材、小白,知道啥呢?
十一月9号上传,冲新书榜最高也就二十几位。
其实我那时候不知道更新规律,一天也就一更,也不认识什么大神,我一切都不知道,完全是一个纯洁的小白在写小说。(真的,当年俺就是那种状态)
两个月过去了,书也就那样,收藏一千多点。
寒假到了,回家了,家里没有办法上网,只能用电脑写着,然后一个星期去网吧一更,或者两个星期一更。
寒假回到学校,我曾经决定不写《星峰传说》了。不过星峰的读者还有不少每天都来支持都来期待,最后我决定继续写下去,我这时候写,人称开始变成了第三人称。
开始认真地写,没有想到收藏涨的真快,没有任何推荐,一个多月下来,收藏变成了两千多,后来终于幸运的签约了。
签约,强推,上架。一系列流程下来,我也被骂过,幼稚漏洞等等,但是我还是挺过来了,而且更认真的去写,订阅也开始上升,经过封推,星峰的收藏一举突破三万,订阅也上来了,后来也没有怎么下降过。
我硬是将我的第一本书写了接近一百五十万字。
特别是将最后一章写完,大家可能无法想象,我写了十个多月,接近一百五十万字。写星峰已经成了一种惯性。当我写上‘全本完’的时候,只感到自己脑袋一阵阵眩晕,有点难以接受。甚至写第二本书的时候,第一本书的主人公张星峰的名字还是随时写了出来。
一百五十万字啊,真的,对我的影响太大了,无论是情节还是语言,都有着巨大影响。
我没有停,立即开写《寸芒》。
《寸芒》一发书不久,就立即上新书榜,等第二个星期,就一直在新书帮第一,甚至在周点榜还有几个星期,一个星期的点击破八十万,推荐破十万,这都是《寸芒》的成绩。
说实话,我自己都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份成绩,我一直认为自己应该是*情节取胜,至少写上七八十万字,大家才能够整体感受这本书。
现在《寸芒》也写了三十几万字,虽然也有一些小高潮,但是在我的计划中,《寸芒》的真正精彩的地方才开始而已,随着情节的展开,《寸芒》会更加精彩的。
只要有书友继续支持我,我就会努力写出更好的文章来报答大家!
简历:生长于水米之乡扬州,现就生活于人间天堂苏州!现年二十,苏州大学数学系。从小沉迷于武侠漫画,高中更是疯狂地看网络小说,甚至于在被窝里打手电筒偷偷看到深夜。至于大学……便是写小说了! 圣诞番外篇:黑暗空间
一片黑暗……
“到底如何才能让我和雪相聚一次!”李杨对着无边的黑暗肆意的狂喊着。
声音不断在黑暗的空间中回荡……
“当你的飞刀能够比子弹快十倍的时候,你就可以和她相聚一次!”浑厚地声音在整个黑暗空间中响起。
李杨手中冷光一闪。
“咻——”
一柄飞刀瞬间划破黑暗,只闪过一泓冷光。
“不够,速度还不够!”
李杨手中飞刀再闪。
“咻——”
李杨可以清晰地感到飞刀比刚才要快上一些,顿时他有了丝丝期望。
“不够,速度依旧不够!”
……
李杨不断地扔着飞刀,不知道为何,他的飞刀犹如永远用不尽似的,一刀又一刀,一旦听到失败的结果,李杨就继续扔着飞刀,他的眼神坚定而执着,只为了梦中的她——姜雪。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达到极致,甚至可以一刀出,鬼神惊,刀光闪,天地裂!
坚持!
李杨的鬓角丝丝汗水淌下,慢慢滴下,而他脚下却是一片黑暗的虚无,汗滴落下,就消失不见。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失败,李杨一直没有放弃!
“恭喜你,你飞刀的速度终于达到了要求!我实现你的愿望!”浑厚的声音响起。
顿时场景一变。
刚刚的黑暗空间竟然瞬间变成了绿色的无边大草原。
“易哥哥,快来啊!”姜雪犹如精灵一样,在无边的大草原跑着,笑着。
李杨眼睛眨了眨,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一切。
“雪!”
李杨惊喜若狂,当即追了过去。
“易哥哥,你到哪里去了呢?我等你等了好久了,你看那个兔子多可爱啊!”姜雪巧笑倩兮,李杨当即一笑,身体犹如轻烟一样,瞬间追上兔子,一把将兔子给抓住了。
“给!”李杨将兔子送到姜雪面前。
“哇,谢谢易哥哥!”姜雪立即接过小白兔,抱在怀里,抚摸着小白兔的暖暖的毛发。
李杨则是站在一边笑着,他看着姜雪笑,他也就笑了,他也不知道原因,他只知道,姜雪快乐,他也就快乐了。
“易哥哥,我们一起去骑马吧!”姜雪笑吟吟地指着远处的骏马。
李杨立即跟了过去,两人一同骑马奔腾在无边的草原之上……
太阳慢慢降落下去了,黑暗再次降临,姜雪驾着骏马消失在了草原的尽头。
“驾!”“驾!”“驾!”“驾!”
李杨着急地不断拍打中胯下的骏马,但是马怎么都不走。
李杨当即下马,想要自己追上去,可是忽然他发现,自己周围一片黑暗,他又回到了那个黑暗空间中。
*******
“到底如何才能让我和雪再相聚一次!”李杨向着黑暗空间说道。
“当你的飞刀比子弹快百倍的时候,你就可以和她相聚一次!”浑厚的声音从黑暗空间四面八方响起。
李杨没有任何废话。直接再次竭力地扔出每一柄飞刀。
一次,两次……
“不够,速度还不够!”浑厚的声音不断响起。
李杨如同岩石般站立着,一柄柄把飞刀犹如闪电一样一闪而逝。
不知道过了多久,或许是一天,或许是一年,或许是百年。
“恭喜你,你飞刀的速度终于达到了要求!我实现你的愿望!”浑厚的声音响起。
顿时黑暗空间场景一变。
只见周围一片五彩斑斓。
巨大的彩虹完全布满了李杨的视野,彩虹世界!
彩虹世界中,犹如仙子一样的姜雪正在无聊地坐在一彩虹桥上。
鼓着小嘴,无聊的姜雪忽然看到了李杨,立即眼睛一亮,当即喊道:“易哥哥,快来,我在这里,我已经等了你很久很久了!“
李杨立即跑了过去,穿越了条条彩虹,踏着彩虹之路,来到姜雪身旁,和姜雪一起坐在彩虹桥上。
“易哥哥,昨天我们还去草原骑马呢?你怎么后来忽然不见了呢?”姜雪眨了眨眼睛,看着李杨问道。
李杨立即解释道:“昨天我迷路了,今天我一定会一直陪你的!”
姜雪脸上笑容立即灿烂了起来。
……
两人不断说着,闲步在无尽的彩虹世界中。
忽然彩虹世界暗了下去,姜雪的身影又消失了,李杨再次回到了黑暗空间之中。
“到底如何才能让我和雪再相聚一次!”李杨再次问道。
“当你的飞刀超过光速的时候,你就可以和她相聚一次!”浑厚的声音从黑暗空间四面八方响起。
李杨没有再说话。
不断地扔出飞刀。
一柄,两柄……
“你不可能成功的,你的飞刀是不可能超过光速的,你将没有机会再和她见面!”浑厚的声音这次却直接断绝了李杨的希望。
“不!不可能!”
李杨一声低吼,手中的飞刀化作流光,瞬间划破空间,宛如一道阳光照亮整个黑暗,黑暗空间仿佛玻璃一样‘砰’地一声破裂了。同时在黑暗空间无尽的边缘某处,一声脆响,姜雪飘渺的身影也飞离了黑暗空间。
李杨身影也化为虚幻,消失在破碎的黑暗空间中。
……
李杨睁开了眼睛,眼角有着丝丝不甘的泪水。
“原来是一场梦!”李杨缓缓从床上坐了起来,仔细地看着房间中的每一个角落。
书桌上,衣柜上,窗台上……
一个个神态各异的木雕放满了整个卧室。一眼看去至少有数百个木雕,每一个木雕都是姜雪,卧室中的灯光让每一个木雕恍若真人一般。这都是李杨每一次经历黑暗空间而后雕刻的。
可惜,过去每一次李杨最后都没有达到光速,可是这一次似乎有点不同,最后那一刀,似乎达到了光速,破灭了黑暗空间,这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
李杨认为那是梦,可是黑暗空间中的一切实在太真实了,李杨甚至怀疑过那是另外一个空间。
“易哥哥!”
熟悉而遥远如同梦中的声音响起,李杨身体一颤,慢慢转过头来。
只见一袭白衣的姜雪笑吟吟地站在房门处…… 第一章 星罗
2013年的9月18日夜22:15的上海郊区。
夜晚的上海依旧是那么的吸引人,就仿佛处于蒙胧中的美女,让你想要*近,想要揭开她那神秘面纱!不过这是在郊区,却是比市中心宁静许多。
一白色的身影在人行道中飘然而行,这是一个年轻人,岁数在二十岁左右,相貌还算比较帅气,不过那一头随意飘散在肩头的长发显得有点标新立异,也有着点点懒散,可是却对女孩有着莫名的吸引力,然而最吸引人的却是他那双眼睛,明亮的眼睛,灿若星辰的眼睛。
一位穿着红色小背心的漂亮女孩楞楞地看着从她身旁走过的青年,不禁为青年的气质所吸引。
青年看了一眼女孩,嘴角逸出一丝无奈地苦笑:“看来进入那《星极三境》第一层心境——‘欢灵之境’也不是十分美好的事情!不过……”青年脸上却突然露出一丝微笑,伸出了操在口袋中地右手,那是一吸引人的手,在黑夜之中,那右手不经意间,流转着淡淡地奇异的光芒,一缕冰冷的刀光在他的手指间闪过……
《星极三境》是青年那从来都未见过面的父亲留下的一册古老的秘籍,其中没有内功修炼秘诀,只有那神奇的飞刀技巧,飞刀技巧只是基础,这《星极三境》重要的是心境修为,当飞刀技巧完全掌握的时候,完全精通的时候,心境修为到了,也便自然达到其中一个境界。
《星极三境》第一层境界正是“欢灵之境”,青年如今已经达到了此等境界!而这册秘籍的最后有着书写者的名字——李寻欢。
青年只知道古代有一武林高手叫李寻欢,却是不知李寻欢天资纵横,破天荒的仅仅用一百余年,便以飞刀入道,破碎虚空,白日飞升!这《星极三境》正是李寻欢当年最基础的修炼秘诀……
行走之间,青年来到了一栋别墅外。
这是一栋极为常见的别墅,在这片静谧的郊区之中,这样的别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青年随意地拿出一串钥匙,打开房门,直接进入其中。
此时从别墅外走过的几个女孩看到帅气的青年,其中一个粉红色衣服的女孩眼睛不禁一亮,道:“啊,好帅啊,这栋别墅似乎也要近千万的吧!我决定了我以后一定要找一个这样的男孩!”
旁边一个紫衣女孩笑道:“别做梦了,还是好好努力工作吧,上海这帅气有钱的男海还是不少的,不过你想找,却是很难找到,不过你不找的话,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能遇到你的白马王子呢!”
不过她们也知道,这样的事情,也只是她们的幻想而已。不过仍然有无数的女孩为钓一金龟婿拼命地打扮自己,希望哪天自己成为那童话中地‘灰姑娘’!
上海这样的地方,有别墅的人不少,可是这样一栋豪华别墅至少也要几百万近千万,拥有一栋如此别墅,却也是非富即贵,这栋别墅也从一个侧面代表了青年的身份地位。
走入别墅之中,别墅之内和一般别墅没有任何区别,看起来,正是普通富贵人家的别墅,青年一进入别墅,却是直接走向卫生间。
进入卫生间之中,青年随手取出一张卡片直接插入卫生间镜子背后的一个隐秘的嵌槽。那嵌槽猛地一亮,一道红色地光芒射了出来,青年便上前,让红光射到自己眼中。
“虹膜,身份,契合!欢迎李杨中尉!”电子声音响起。浴缸便立即上升近两米,浴缸下方便露出了一通道。
这个年轻人,正是李杨。
李杨,男,二十四岁,两年前,从特种部队中的王牌战队‘龙牙’之中特召进入国家‘安全局9组’!也是‘安全局9组’历史上第一个从部队中招收的组员。最主要的原因是李杨那一手‘例无虚发’的飞刀绝技!
李杨看着眼前的通道,无奈地笑了笑,道:“也不选个好地方,非要选择在卫生间内,不知道到底是哪个‘聪明’的家伙做的这个决定。”只见他身形一展,便仿佛鹅毛一样飘了起来,落到了浴缸下地通道之中。
那正是一电梯,随着李杨落入其中,电梯便直接向下高速落下,如果是一般人,再如此高速下落地情况下,即使心理受得了,生理上也承受不了。
不过李杨却是面色不变,依旧是那样淡然,一缕微笑依旧挂在嘴角。
“叮!”听着一声清脆的响声,电梯大门打开了,李杨也便走出电梯。
这是在地下五十米左右的一个机密的基地,那别墅是分配给李杨的住所,也正是通往基地的其中一条通道,这片郊区近千别墅之中有十栋别墅,正是属于‘安全局9组’在上海人员的住所。
一进入这地下基地之中,一般人便会被基地上方的天花板装饰所吸引,只见基地训练室的上方似乎完全是星空模样,这完全是高科技形成的虚幻现实。给人身处太空之中的奇妙感觉。
那亮闪闪的星星挂着上方虚拟的‘星空’的每一处地方,更加具有真实感。
这基地正是‘安全局9组’上海基地——星罗。
“李杨,你小子来啦,我刚才刚刚检测过了,我如今能量已经达到200——300晶的地步了,哈哈……李杨啊,你嫉妒吧!”李杨远处五十米左右,一男子正在对着李杨大笑着。
“咻!”
一道刀光闪过,那男子呆住了,缓缓的摸了摸下身,蓦地哀号道:“啊,李杨,你这个混蛋,你还真的下得了手啊,差一点,差一点我田林一生美好的生活就被你葬送了啊!你实在是太过分,太过分啦……”
李杨却是不在意,微微一笑,道:“看你小子还嚣张,虽然我的能量只有80个晶左右,可是只要飞刀在手,对付你小子却是没有一点问题,好了,不和你闲聊了,我去训练了!”
田林也是笑了笑,对李杨,整个上海基地中的‘安全局9组’的兄弟姐妹都是十分佩服的,因为李杨是唯一一个从特种部队选出来的,而田林他们则是从小特别训练的。
“黑岩那个木头现在还在训练区,炎姐这个大姐头也在基地中,不过她却是在测试区,谭家五兄弟他们五个家伙也正在测试自己的能量。好了,我今天的训练时间也有六个小时了,我先走了,哈哈……美好的夜生活在等着我啊,嘿嘿,和你这个伪君子说这个干什么,哼哼……”田林哼哼着,离开了。
李杨则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取出手机,看了看手机上的彩屏背景,那是一个美丽的女孩,李杨笑了笑,只是眼神深处闪过一丝忧郁,但转瞬已经不见。李杨走进自己的专有的换衣间,换上练功服,将手机轻轻吻了一下,也放在柜子中。
“雪,等着我!”李杨喃喃自语,旋即猛的摇了摇头,脸上又恢复了灿烂的笑容,走进了训练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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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先发一章给大家看看,大家砸票收藏啊~~~~ 第二章 飞刀变向
“喝!喝!”一进入训练区之中,李杨脸上的笑容便绽放开来,听着那呼喝声,李杨转身对着一个训练室走去。
瞟了一眼训练室门外的电子数字‘4’,李杨笑着说道:“黑岩,你这个家伙还真的是够拼命的,4倍重力之下还继续训练,估计我们这一组中,第一个进入‘安全局11组’的就是你了!”
这个训练室中的大汉,身高近两米,肌肉坟起,他一听到李杨的声音,便“蓬!”的一声,将手上那巨大的石墩放下,对着屋外的李杨裂开了大嘴巴笑着嗡声道:“李杨你这个小子,你别在这故意地炫耀,你的‘飞刀绝技’就是‘安全局11组’中的高手也不敢小瞧,估计今年这一次的考核招收,你肯定要进‘安全局11组’了!哼,真让人想不通啊,我黑岩好歹也在‘安全局9组’八年了,你才进来两年,可是我黑岩即使再苦练,仍然及不上你这个家伙!”黑岩似乎显得有点感叹。
李杨不禁一笑,道:“黑岩,你这个贪婪的家伙还不知足!你修炼内功都十几年了,可是我才两年,又因为修炼的时候错过了人生修炼的最佳时期,经脉已经定型,根本很难有什么突破,你让我在这4倍重力下,估计一分钟就不行了,哪能像你这样在4倍重力下生龙活虎呢?”
说到这,李杨也是叹了一口气,二十二岁才开始修炼内功,根本不可能取得什么大的进步,毕竟经脉已经定型了,想要扩展却是极为艰难的,除非有什么先天高手拼着消耗内元帮他打通经脉。
黑岩猛地盯着李杨,心中有的只是佩服,李杨是整个‘安全局9组’中唯一的从特种部队进来的,而他们这些家伙,却是从小就训练的。当然李杨能够进来,除了本身水平高之外,还有一点就是那惊人的‘飞刀绝技’!
黑岩可是看到过的,李杨能够让飞刀瞬间在射的路程中变向,射到对方,准头更是比那些神枪手还要高的多!
飞刀变向!飞刀行进过程中突然的改变方向!
这样的绝技,就是黑岩过去也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飞刀突然变向,如果功力不是相差太大,绝对是会被瞬间杀死!想一想当一个高手已经避开了飞刀,心神放松的时候,飞刀在临近的时候,忽然变向!这绝对是来自地狱的飞刀!
李杨是从外面特别招收进来的,没有从小修炼内功,所以经脉已经定型,内功上想要大的进步,几乎没什么希望!
黑岩想到和李杨这两年地相处,心中涌出强烈的兄弟之情,黑岩猛地看向李杨,坚定地说道:“李杨你这个小子,别担心,我现在的《六极纯阳功》已经达到第三层了,距离先天境界的第四层也就是一步之遥,只要黑岩我一到先天境界,就一定帮你打通经脉!”
李杨心中有着丝丝感动,不过他也知道,一旦黑岩达到先天境界,那便立即成为‘安全局11组’中的人了,也成为国家的守护者,到时候,即使黑岩自己想要消耗内元帮助他,李杨也不会允许黑岩如此做的,毕竟为对方打通经脉是要大伤元气的。
“谢谢了,不过拥有‘飞刀绝技’的我也不一定需要多么强悍地内功的,好了,我也要去训练了,黑岩,你继续吧!”李杨笑着,走到了一间空的训练室中。
随手将重力调成两倍!李杨进入训练室中。
李杨在练功室中静静地站着,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两倍的重力对他这当年特种兵中的精英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更别说修炼内功之后了!
虽然李杨天资极好,可是因为经脉定型,他即使花上几十年的时间,也最多达到那第二层境界。
但是如今,李杨他单单*两年就完成‘气机交感’达到《六极纯阳功》的第一层,这已经很不错了,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他的资质,星罗基地组长蒙田曾经说过说:“如果李杨这小子从小就修炼,绝对能在十年内达到先天境界!”
虽然内功不能大成,但是仅仅第一层的内功就使得他的能力大增。其实即使是三倍重力,李杨也能在其中活动,不过,他需要地是修炼,修炼格斗!
李杨蓦地灿烂一笑。
“既然内力上我难以取得大的成就,那我就要将我肉体的力量充分利用起来。而修炼格斗技能则是最好的办法!”李杨慢慢地闭着眼睛,脑中完全一片空灵,瞬间,他的脑中开始出现图像,两个悍勇的高手正在生死相拼。
一个是身高约两米的黑人大汉,肌肉发达得惊人,仿佛岩石一般,特别是双腿的肌肉发达程度,更是强悍地吓人,黑人大汉双腿如同铁钳,每一腿下去,都要将空气划出‘呼呼’声,而他的对手每次都要后退。
他的对手是一个比他稍稍矮上一点的同样肌肉发达的白人大汉,不过这个白人显然很是狡诈,就是不硬拼,他很灵活,双腿移动间,仿佛风一样在台上四处飘动。
不过……
“轰!”
仿佛西瓜被打碎一样,那白人被黑人大汉突兀的一脚踢得脑浆迸裂,当场死亡!
如果将这图像放出来,美国的一些富豪一定会惊呼:“这不就是刚在纽约发生的地下拳坛的‘魔王之战’吗?”
而李杨脑中这些图像蓦地消失,出现在他脑中的就是黑人大汉那仿佛坦克,又仿佛狡狐出没的双腿,那攻击的路线动作不停地,反复地播放,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变化都仔细地缓慢地播放,终于每一个变化,每一个动作甚至那最后的一脚致命侧踢都被李杨剖析出来了,黑人大汉,也就是‘魔王’的一大绝招‘绝杀侧踢’便被破析了出来。
其实通过电脑,也完全能够清晰的分析出‘魔王’的绝招,可是知道明白绝招,并不代表能够抵挡这绝招。毕竟那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李杨闭着的双眼蓦地睁了开来。
“喝!”李杨一声低喝,身形一闪,双腿闪电般划过空间,强劲的力量让空气发出‘呼呼’声,一时间李杨前方甚至出现了双腿的残影。
蓦地,李杨身形右腿仿佛穿破天地一般,从那残影之中,猛地穿出!他那右腿定住了,可是那一腿携带的风声,却呼啸般响起,而此时那双腿残影也是消失无踪。
“恩,看了十六盘录象,还是这‘魔王之战’看的最有效果,花了半年的时间,我终于掌握了侧踢的精华!不错,不愧是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勇士的绝杀技,这侧踢果然厉害!”李杨蓦地笑了。
李杨满意地微笑着,从训练室中走了出来,走向那测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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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振臂高呼:‘收藏,推荐~~~‘ 第三章 死亡腿法
李杨,他的飞刀绝技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地下世界中也可谓是一绝,无论是地下势力中的暗杀集团,还是恐怖组织,‘小李飞刀’之名绝对是一块具有震慑力的金字招牌。
李杨自进入安全局9组以来,执行任务十三起,其中一般比较正常的任务九起,C级任务三起,还有一起任务却是顶级的A级任务。成为安全局9组历史上第三位执行A级任务成功的人员。
安全局任务,分为一般正常的任务,以及比较特别的任务,这些特别的任务对象就是一些具有特殊能力的敌人。按照敌人的实力,任务也分有等级!
那次成功完成A级任务也是李杨名声流传于国际各大地下势力的真正原因。
那次的任务就是杀死秘密潜入中国的世界三大暗杀组织之一的日本‘双花’中金花级别的忍者,那金花级别可是先天级别的杀手。忍者是最难缠的,先天级别的忍者的恐怖绝对是难以想像的,可是最后那忍者的喉咙处插了一把飞刀!
至此,地下世界,无论是国外的恐怖集团还是暗杀集团,亦或是强大的黑道集团都知道中国上海有着一位安全局的顶级高手——小李飞刀!
没有人知道这位‘小李飞刀’功力到底有多高,也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那些黑道集团也勉强知道,那飞刀乃是神秘的中国古代中号称‘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单单小李飞刀的威名就让一些这些大势力心惊了!
可是谁又知道这位‘小李飞刀’不过是一个刚刚‘气机交感’的最底层的年轻人。
功力如此低,就能有如此威名,那以后功力提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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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他自己已经过了修炼内功的最佳时期,经脉已经定型,所以李杨早早就决定从肉体力量出发,提高自己的能力。
‘龙牙’特种部队,是中国特种部队的王牌战队,格斗技能当然是一等一的,李杨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不过李杨对自己的格斗技能却是不满意,因为他认为这远远不够。
李杨还记得那次他和安全局9组驻上海小队中的谭家五兄弟中的老大谭金的谈话。
“谭大哥,你说什么格斗技能最厉害,什么格斗技能最有杀伤力呢?”李杨对着谭金询问道。
谭金当初一听,当即严肃得说道:“最厉害?最有杀伤力?只有在生死之间,人为了生存,发挥生命潜力逐渐形成的格斗技巧才是最厉害的,生死之间产生的格斗技巧才是真正的格斗技能!同样这样的格斗技能也是最有杀伤力的。”
李杨一听,顿时眼睛亮了起来,他也认为谭金说的有道理。
谭金一看李杨神色,顿时笑着说道:“地下拳坛。是的,就是地下拳坛,地下拳坛的格斗技能就是死亡边缘产生的格斗技能。在进入拳坛之前,这些拳手们被疯狂压榨,一次次挑战人体极限,用腿踢木桩,甚至于脚踢石头铁柱。一次次背负着数百公斤的重压做深蹲,每次达不到指标,那就是残忍地惩罚,甚至杀死。训练的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五十。
李杨,你知道吗?当这些拳手们进入地下拳坛,他们的物质生活好了,可是他们死亡率却更加高了,因为每一次台上厮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地下拳坛上比赛的死亡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七十。想要好好的离开地下拳坛,三年也不一定有一个!如此环境下,形成的格斗技能绝对是为杀人而存在的!攻击力之强,绝对是骇人听闻。也是最有杀伤力的!”
李杨听得热血沸腾,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七十,这样的厮杀形成的格斗技能想想都让人激动,那可是绝对的杀人格斗技能啊!
也从那一日,李杨开始学习地下拳坛的号称‘死亡腿法’的格斗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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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走入测试区域内,他看到了五行他们五个兄弟以及正在一旁静修的大姐头炎姐。
只见一身体可以和黑岩相比的大汉,右腿蓦地飞踢而出,空气仿佛被压缩一样,呼啸声响起,右腿竟然形成道道残影,忽地“轰”的一声砸在前方的新型高分子材料形成的沙袋上!
“谭大哥,测试的能量达到多少了?”李杨走到这大汉面前笑着问道。
那谭金转过头来对李杨笑道:“呵呵,刚才已经测试过了,还不错,终于过了500晶这个坎了!对了,李杨,来测试一下,看看你体内的能量有多高了。”(?
“大哥,不错啊,竟然突破500晶了,真的厉害,对了,你总是说那个地下拳坛,哼,那能和我们中华武学比吗?我劝大哥你还是早早抛弃这所谓的‘死亡腿法’,认真修炼我们谭家腿法才是根本呐!”一个头发完全染成红色,一看就知道是个不良少年的家伙摇头晃脑,一副长辈的口气说教着。这是谭火,谭家五兄弟中的老四。
“阿火,你这话就不对了,这地下拳坛的格斗技巧绝对不是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如果你和一个地下拳坛的顶级拳手生死搏斗。如果你的体内能量和他差不多,呵呵,估计你连他一招都接不下。”谭家五兄弟中的老三——谭水嘴中说着,表情眉飞色舞,可是双腿却飞踢着,狠狠地扫在那特制的沙袋之上。
旁边一个似乎显得木纳的男子对谭水说道:“三弟,我中华武学源远流长,我看你和大哥还是早早放弃那地下拳坛的腿法,好好地学习我谭家的腿法。我们谭家的连环腿劲深奥无比,只要稍微有些成就就能进入‘安全局11组’了!大哥,三弟我问你们,你们俩谁达到连环三重腿劲了?”这位是谭木,谭家五兄弟中的老二。
谭金则是道:“二弟,我谭家腿法是深奥无比,可是这连环腿劲需要内功辅助,所以修炼这地下拳坛的腿法和修炼连环腿劲也没有多大冲突。更何况,如今我测试出来的能量却是我们几兄弟中最高的,也说明我的方法有效,呵呵……”
谭金,谭家五兄弟中的老大。谭水,谭家五兄弟中的老三。这两个兄弟一致认为这地下拳坛的格斗技能是可取的,是应该学习的。
谭木,也就是那个木纳的男子,他是谭家五兄弟中的老二。谭火,也是那个头发染成红色的不良少年,他是谭家五兄弟中的老四。他们两人坚决认为还是学习谭家腿法好!
至于谭家老五谭土,完全是没有主见,问他什么事情,他都回答‘随便’‘差不多’‘都一样啦’!所以他是五人中唯一没有选择阵营的人!
谭家五兄弟还有一个称呼‘五行兄弟’,他们的名字正是按照金木水火土排下来的。估计是他们的父亲当年怕麻烦就取了如此简单,如此好记的名字!
一旁正静修的女子,身上完全是一片火红的女子猛的睁开眼睛,看着谭金自己夸自己能量高,当即不屑冷哼说道:“谭金,你五百晶很高吗?我们基地之中我和黑岩可都比你要高!论真正攻击力,李杨他可是我们这最强的。”
谭金不禁苦笑,这炎姐是基地之中的大姐头,很是好强,总是会压迫那花花公子田林以及他们谭家五兄弟!而对李杨以及黑岩,炎姐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
黑岩是基地中能量最高的人,已经达到了八百多晶,只要再稍微努力一下突破后天境界,达到先天境界,那黑岩就将成为安全局11组的高手了。
而李杨,则是基地之中攻击最强的组员。
虽然他能量上只有80晶左右,可是李杨那出神入化的飞刀绝技可是了不得,就是黑岩出手,也不是李杨那神鬼莫测的飞刀绝技的对手,毕竟黑岩还没有到刀枪不入的地步,而且李杨的飞刀是含有真气的,攻击比子弹还要强。
更何况那李杨的飞刀变态到能够在前进过程中变化方向,想想都令人感到恐怖。
除了李杨和黑岩,就要轮到炎姐了,炎姐虽然是女孩子,可这《六极纯阳功》也是达到了第三层,体内能量也达到了600晶。还真是压谭家五兄弟一头。
“这么多人在这,我这个做组长的可要提醒你们一下,进入安全局11组考核的日期已经定下来了。”安全局9组驻上海小队队长蒙田看着李杨等人笑着说道。
顿时所有人都看向他们的组长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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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想进入安全局11组,因为一旦进入其中,不但代表他们成为国家的守护者,而且代表了他们可以结婚,只有进入安全局11组后,他们才可以真正拥有自己的家庭,像正常人生活。
因为安全局11组的人是安全局的杀手锏,是不轻易出马的,一般一年也就出动一次,所以他们也能够像正常人生活。
而平常处理什么恐怖活动,或者什么大点的事情都是安全局九组出动,只有九组的人无法解决,这些11组的高手们才出手。
安全局九组什么大点的事情都干,而且每天训练必须达到六个小时以上,因为时常要训练以及执行一些任务,所以国家为了保密安全局9组队员的身份,便强行规定,安全局九组成员不可结婚。当然队员们在进入安全局九组之前已经知道了这一条。
当初李杨进入这安全局9组之前已经知道了,当时却没有在意,毕竟过去所在的龙牙特种部队之中,也是不允许结婚的,只有等退伍才可以。
可是……他进入安全局9组之后,却遇到了姜雪,一个让他心动的女孩,一个和他山盟海誓的女孩。
所以李杨最期盼的就是能够进入安全局11组,然后自己和姜雪生活在一起。可是因为安全局9组的规定,他现在是无法和姜雪在一起的,只能隐藏身份通通电话而已。
“雪,等着我,这一次考核我一定过关!”李杨心中默默说道。
蒙田看着众人一眼道:“总部将派来两位安全局11组的人,连同我一共三位,在二十号上午八点开始进行对大家的考核,最后一个月里,大家可要多多努力了!”
“是!”所有的队员眼中都冒出一股火,谭家五兄弟以及炎姐他们是和李杨不同的,因为他们从小就被培训,几十年的目标就是进入这安全局11组,可想而知,此时他们的心情。
所有人默默地深吸一口气,一个个都脸色严肃。 第四章 基因药水
自从大家知道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之后就要考核后,所有人都开始更加疯狂地训练了。
训练,疯狂的训练!
田林晚上也不出去了,谭家五兄弟争论的时间少了,每个人训练的时间都要超过十二个小时。
不过李杨却是和过去一样,一点变化都没有,如果说变化,就是对自己任务稍微大点,训练时间却仍然不变。因为他过去便是每天十五个小时修炼,现在不过是继续下去罢了。
李杨每天早晨四点钟起,吸收天地灵气修炼内功至六点,然后出去散步早餐等等。
从七点开始锻炼身体,主要锻炼腕力以及腿力,不停地挑战极限,手段很多,比如双手水平抓握着100斤重的铁棍,手腕必须完全承受那么重的力量,然后进行不断的蛙跳,一直锻炼到早晨9点,这个时候,李杨是手酸腿麻,几乎没有什么力量了。
但是就这个时候,李杨必须再练飞刀,不停的投飞刀,而且每一柄飞刀之上必须灌输内力,每一柄飞刀必须射入那钢板之上,而且必须在一小小的红心之上,这样才算成功,当成功射了三千次后,李杨才可以开始吃午饭了。
每一刀都必须附加内力,而且必须射入钢板的红心之中,条件非常苛刻,李杨那刚刚达到第一层境界的内功就有那么可怜的一点点内力而已,也只够发数十刀而已,三千刀是迫使李杨自己不断的追求极限。
才开始的时候,李杨三千飞刀下来,加上过程中恢复内力花费的时间,真正成功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而如今这样的修炼一年,李杨现在三千飞刀结束的时候,一般正是中午十二点多。
这也造就了李杨虽然内力少,但是恢复速度极快!能够在三个小时之中供应三千飞刀所需要的内力,可想而知,这恢复速度到底有多快了。
下午盘膝打坐修炼内功,从下午一点到三点两个小时。
修炼内功过后,李杨便开始修炼格斗技能,从三点到晚上九点,整整六个小时!
然后便是休息以及晚饭时间,等到9点半的时候,就是李杨和姜雪电话时间,整整半个小时,这是李杨每天最快乐的时间。
晚上十点后,李杨会在小区之中散步一会,然后进入基地之中稍微修炼一二,或是和其他队员谈谈笑话,晚上十二点正式睡觉!
一天训练时间不低于十五个小时!这也让李杨的能量飞速提升,刚刚进入安全局9组的时候,李杨能量测试不过才12晶,刚达到两位数。也勉强可以称为是二级高手。短短两年,他已经达到80晶,比过去强大了五六倍!
就这样,李杨不断训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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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各大强国势力都统一承认高手的分级方法。
能量晶数是几位数就是几级高手!比如如今的李杨能量才80晶,80是两位数,所以李杨仍然是二级高手。
可以这么说,同级的高手可能差距很大,比如一个1000晶的高手是四级高手,而9000晶的高手同样是四级高手,但是能量一比,差距大的不得了。
《六级纯阳功》是安全局内部通用的修炼功法,每一个人修炼的功法都是《六级纯阳功》,这也造成了安全局内部女子少的原因,毕竟能够修炼纯阳功法的女子还是很少的。
这《六极纯阳功》一共分六层,如果一个人单单修炼内力,不疯狂锻炼肉体的话,达到第一层的时候,差不多就是一级高手。达到第二层就是二级高手……达到第六层就是六级高手。
在刚开始的时候,前期的时候,锻炼肉体是可以增加不少能量的,肉体能量经过疯狂的修炼可以达到几十晶。
所以李杨如今虽然内力仅仅第一层,却因为肉体的关系,达到80晶左右。
不过功力高了,训练肉体几乎没有什么效果了,比如一个三级的高手,几百晶的能量,训练肉体增加的那几十晶根本没有什么用!
更别说四级高手或者更高级数的强者了。对一个拥有上万或者几十万晶的顶级高手,几十晶的肉体力量还有意义吗?
李杨身高一米八多点,身材很是标准,看起来似乎也就170斤左右,但是只要称量一下就会发现李杨已经达到200斤了,他脱掉衣服,就可以发现,这李杨身体的肌肉几乎都是肌肉,但是却都是流线型,不像那些健美的凸出那么大一块。
安全局9组驻上海基地——星罗的训练室中。
李杨在两倍压力下,正在和谭金相互对练着,当然谭金没有使用内力,他完全用肉体的力量和李杨相互对战。
此时两人都赤裸着上半身,下半身穿着黑色长裤,两人上半身那肌肉虽然都不明显,可是却让人感受到内含的强大能量。
“蓬!”“蓬!”“蓬!”“蓬!”“蓬!”“蓬!”……两人双腿撞击声不停响起,两人赤裸的上半身上汗水遍布。
“轰!”两人猛地同一招侧踢,撞击在一起,两人当即后退。
“李杨,不错啊,竟然能和我拼个平手了,这地下拳坛的腿法还是我让你学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赶上我了,唉,可惜啊,你修炼肉体,肌肉却没有像那些健美人士那么凸出!我谭金依旧无法超越你,成为安全局九组驻上海的第一帅哥啊!”谭金摇头叹息道,似乎很是郁闷。
“哦?你当初让我练肌肉,原来是让我变得和猩猩一样的大块头,其心可诛啊!”李杨笑骂道,“不过,那些健美的家伙却是中看不中用啊!就说黑岩,他的肉体能量绝对是我们这最强的了,可是他的肌肉虽然发达,却是没有太过凸起。”
谭金也点了点头,道:“真正的高手,肌肉是不可能凸成那样的!肌肉太过凸出,对行动有很大影响,动作速度会变慢,速度在战斗之中可是很重要的,纵观地下拳坛顶级高手,虽然肌肉发达,却是一个都没有凸起的和那些健美先生一样,那些地下拳坛的顶级拳手不但速度快而且力量大的惊人,不过最奇怪的是,他们的块头也都比较大!”
李杨却是微笑道:“这一点都不奇怪,你难道不知道这地下拳坛选手训练的惨况吗?完全是往死里训练,许多选手单单肉体的力量就能够超过一百晶!甚至最高的曾经达到五百晶左右!如果选手本来条件不好,怎么可能受得了那样的训练,他们当然一个个都是大块头。”
李杨蓦地自嘲道:“五百晶啊,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训练的,我们不可谓不努力了,可是我们不过才几十晶,想想都害怕他们所经受的训练。”
谭金也点头道:“是啊,那些拳手一个个都是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不过这些拳手在进入地下拳坛之前,还有一关!几乎一半选手在这一关死掉。这一关正是服用‘A1’基因药水,进行身体蜕变。”
李杨点头道:“这我知道,自从四年前,基因学上取得突破后,几大强国相继研究出了‘A1’基因药水,‘A1’正是从基因出发,让人类肉体蜕变得更加强大,不过‘A1’很不完善,死亡率极高,接近五成!据说一份量的‘A1’基因药水价值50万美金。”
谭金笑道:“是啊,随后,‘A2’也出来了,它比‘A1’更加完善,服用者死亡率只有一成!一份量价格达到惊人的500万美金,去年内部消息,那美国也研究出了几乎没有缺点的‘A3’,死亡率为0,只要服用,百分百成功,不过制作一份代价也很高,一份量‘A3’基因药水如果要买竟然需要五亿美金!竟然比‘A2’高上了百倍。可是许多超级富豪还是购买,据说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健康强悍,至少也可以多活几十年。”
A1,A2,A3三个级别的基因药水,越来越好,越来越完善,可是同样越来越贵,‘A3’基因药水更是达到五亿美金,不是超级大富豪根本买不起。
“恩,现在地下拳坛之中最强者都是四级高手,他们原本有几百晶的能量,然后服用‘A1’,肉体蜕变后,就拥有了过千晶的能量。不过还有不少本来能量只有一两百晶的,即使服用‘A1’,蜕变后,能量也不过七八百晶左右。不过这些活着的还是运气好的,许多本来肉体很强悍的,却在服用药水这一关中死掉了,毕竟‘A1’还很不完善!”李杨叹息道,似乎在为那些训练有成,却在服用基因药水中死去的拳手感到惋惜。
谭金点了点头,道:“这很容易理解,那些拳手的训练营是不会花太多钱的,毕竟‘A2’实在是太贵了,500万美金啊,一个地下拳手如果混的不行,估计训练营本都捞不回来,这‘A1’基因药水已经是这些训练营承受的极限了,嘿嘿,还是修炼内功好啊,突破一层,比服用这珍贵的基因药水还要好的多,而且没有丝毫副作用!”
李杨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可是李杨心中却是有着丝丝黯然:“唉,可惜自己修炼内功太迟了,经脉已经定型了!这内功的好处再多,对自己也没什么用。”
蓦地李杨心中一狠,“哼,那些地下拳坛的高手,即使不服用基因药水,最强者也达到了500晶的能量,我就不相信我达不到,只要我肉体力量达到500晶,到时候,以我比现在强大的多的腕力,以及更加强大的内力,飞刀的威力至少上升两个层次吧,到时候,即使是先天大成的超级高手面对我的飞刀也接不住吧!”
李杨顿时心中有了决定……努力修炼,锻炼自己的肉体力量,从而让自己的飞刀攻击力达到一个惊人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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