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各种思想

    一场罕见的暴风雪在12月袭击了城市,民间传说那是这座城市一千一百一十四年以来的第一次下暴风雪,但官方给出的说法是两百年以来第一次下雪。暴风雪猛然而至,天气预报在半个月前预测到会有降温,一周前预测到可能要严重降温,大雪下起来的八个小时之前确定将会天降大雪。所有的准备工作都来不及做,人们被封在家里——并不是因为道路被封,而是因为这座城市没有人准备厚衣服,并且空调只能制冷。

    政府派飞机冒着暴雪天气给城市送来棉衣棉裤,市里派队伍用车拉着一捆捆棉衣棉裤挨家挨户的发放。最开始大雪落地即化,几个小时后开始落成厚厚一层,越积越厚,直到道路不通,送棉衣棉裤的车在路上抛锚,车上人员只得下来抬着棉衣棉裤往返于城市的各个街道。

    我想起秋沛对我说过,她从来没有见过下雪,她从小到大去过北方四次,都是旅行,每次去的城市都不一样。前两次是在夏天,最后两次专门挑在冬天。干燥的寒冷让她难以忍受,她穿多少衣服都感觉到冷。她去得那几天天气预报说北方有降温天气,很可能带来大雪。她兴奋地不行,和随行闺蜜整夜趴在宾馆的窗台等着大雪到来。温度急剧下降,刺骨的寒风吹进屋子,她毫不介意。但她待了整整一周,丝毫没有见到大雪的痕迹,只有寒冷让她刻骨铭心。巧合的是,那些天,她前两次在夏天去的那两座北方城市大雪漫天,连续下了半个月。她和闺蜜回来的路上哀伤的说自己可能终生都和大雪无缘。我告诉她我的家乡每年至少下三场大雪,从第一场大雪到来年开春,整整一百天的时间,积雪不化。整个世界银装素裹,大雪会压断光秃秃的树干,道路消失,荒原上满是野兔奔跑留下的坑印,在户外干啥都得半眯着眼睛,雪白的像是透明的,会把太阳光反射的无比刺眼。届时,河流结冰,连瀑布都要静止在空中,形成美丽的冰帘。

    她神往至极,埋怨说自己只见过台风、暴雨和冰雹。我告诉她我可以带她去我家玩,让她欣赏大雪。而在她待过的这座城市,她走后几十天,下了一场两百年以来的第一场雪。她本可见证历史,实现愿望,我想如果不是我,她或许不会走的那么早,这么想绝不是自作多情。她的家乡离这座城市仅仅一百公里,寒潮说不定会覆盖到她们那儿。我上网查找信息,发现她们那儿艳阳高照,温度宜人。两地间隔并不算远,说不定她会为了这场雪重返这座城市。想到这儿我大感欣慰,又疑惑重重,如果她真的回到这座城市看雪,会待在哪里?这座城市的街道、被雪压得不堪重负的糖棕树、那些我带她去过的熟悉的地标建筑会不会带她重回过去,品尝过往的味道。她所有的情况我都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儿我可以肯定,她绝不会再回这座院子。尽管我以前对她做出过很多错误的判断,但这次我相信自己的判断绝对准确。

    大雪下了两天两夜,棉衣发到每个人的手中之后,街道和院子挤满了人,好多人都是第一次见雪,满大街几乎都是穿军绿色棉衣的人。他们做着各种能想到的和雪有关的活动,雪人林立,雪球乱飞。第三天,大雪戛然而止,像是被人用刀拦腰从空中砍断。阳光普照,积雪只用了一个多小时便融化的无影无踪。街头水流漫渍,冻死的昆虫和动物不计其数,河面满是泛着白肚的死鱼,街道和海边的酒瓶椰、小叶榕、朱蕉等景观树全部冻死。政府开始整理市容,重新统计、栽种景观树。暴雪导致五人死亡,三十九亿财产付诸流水。

    我住的那个院子里的木棉树被冻死,再也不会在每年的二月份开出鲜红的花朵。房东回到院子,将树伐掉,准备种一株新的景观树。他问我种什么树好,我说啥也别种了,留着这么一个宽敞的地方最好不过。房东听取我的建议,将院子重新规划,铺上砖块儿,中间用红色的地砖拼起来一个木棉花的图案。

    “那株木棉是二百年前我先人种的,那时候这个城市的上一场大雪刚过。”房东说:“总得留点儿纪念。”

    我不知道他说的真假与否,我根本看不出来一株树到底长了多少年,那棵树被伐走的时候,我也没有数它究竟有多少圈年轮。

    颍秀已经是第五次升职,但依然只比一般的员工高了一个级别。对于这次晋升,他高度重视,设宴庆祝,他正儿八经的给我发了一封邀请函,用快递的形式寄给我,并说明要给我留上宾席位。我觉得他大题小做,以他的性格,他还会得到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晋升,但永远只会比一般员工高一个级别。

    “你的运气太差了。”颍秀见到我说:“你来这座城市两年,就发生了两起千年难遇的自然灾害。”

    他所谓的宴会只有八个人到场,在一家饭店围了一个圆桌,到会之人没有一个是他的同事,全部是他来这座城市认识的朋友。有些我以前就见过,也有几张新面孔,他介绍我的时候依然用一成不变的语言:“这是我的发小,叫娄禹其,是个画家。”他在席间侃侃而谈,不知疲倦,压根不提工作和晋升的事情。但这次他不负众望,再也没有跌下来,兢兢业业,工作成绩出色,薪水提升,但依然没有多少存款。

    “莫名其妙。”他说:“我的钱都花到哪儿去了?”

    “你买套子都得买10块钱一只的。”我说:“钱自然是花在你自己身上了。”

    他好像听到了名言警句般恍然大悟,感叹自己生活奢侈,没有理财意识,并且感谢我指给他一条明路。作为谢礼,他将自己的那台大电视送给了我,然后自己换了一台更大的,说这是他最后一次买贵东西了。那台电视我带回没有打开过一次,一次趁房东来院子的时候,让房东帮我去旧货市场卖了,房东说东西还不错,自己拿走,抵了我一个月房租。而颍秀每月依然做着自己最大的限度的消费,经常不知道自己的账户里还有多少钱。但他对两千这个界限非常敏感,每当看到银行卡剩下两千块钱的时候,便努力践行细水长流的生活风格,直到下次工资发下来又大手大脚,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重新回到以前的日子,将房间重新打扫,书架和床都挪了位置,给电钢琴留了一个更舒服的弹奏地方。只要没有其他事情,我每天都坚持练至少四十五分钟的钢琴,剩下的时间都在读书中渡过,所有的东西都透着平淡温顺的调子,偶尔带点儿乏味。

    在一次完成的作品背面写姓名和时间的时候,写出的年月日让我感怀不已——原来我已近在这座城市将近三年之久了。那天我回到房子,对着穿衣镜里面的自己看了好久,重新审视着自己,希望看到自己不一样的变化,又希望看到一成不变的自己。在学校图书馆的时候,那个小个子图书管理员说我浑身上下透露这一股学者的风范,那时我并没觉得。来这座城市,颍秀给他的朋友们以画家的身份介绍我时,也有几个人说我不像画家,像个学者。我怀疑我对自己的评价是否存在偏差,于是,我生平第二次仔细审视镜子里面的自己,依然没有发现自己身上有他们所说的学究气息。

    这是我第三次为了审视自己而站在镜子前面,我的变化很明显,我的头发从以前的短发变成了长发,自从跟秋沛换了房间之后,我就再也没理过发。不是为了什么,而是根本想不到理发,任其自由的生长。不知不觉间我的耳朵开始被头发遮住,眼睛也被头发遮住,我将额前的头发分向旁边。到最后,有了像女人一样用将头发拢到耳后的习惯,额前的头发已经不能靠分向旁边来解决遮挡视力的问题,我用发弓将头发向后拢起来。当在镜子里面看到拢起来的效果的时候,吓了一跳,额前露出发根的位置让我想起了海琳琳,我赶紧将发弓扔掉。最后尝试着将头发分向两边,秋沛给我用卷发器做了些小卷,在我蓄起来的圈胡的映衬下,整个人散发着邋遢的忧郁气质。秋沛却对这样的造型大为喜欢,好像我是她打理出来的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而这个造型让我的学究气息在别人面前消失殆尽,再也没有人说我像个学者,我更多听到的是:“你一看就是个画家。”我在的公司男同事当中,两个留光头,头发剃得干干净净,像是刚剥掉皮的杨树,剩下的几个都留长发。最初只有我一个人留着最普通不过的男性短发。但我相信,我之所以将头发留长,绝不是因为觉得我在公司太过于另类,而是实实在在的没有想起来理发。我也相信,工作性质会让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有的改变自己都不会知道,而我根本没有想起来的理发或许也和这个有关。

    但我变得更像个画家则是个事实。我曾经想过我要变成怎样的一个人,但所有想到的可能性我都不满意。在初到这座城市生活捉襟见肘的时候,我一度希望自己能变成一个富翁,当我的生活逐渐归于平淡的时候,富翁的梦想逐渐散去,以至于我差点儿都忘掉我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想法。有一段时间我希望做一个流浪诗人,我一直坚信绘画不仅和音乐同出一源,也和诗歌一脉相承。我经常在一个人的时候吟唱历史上的著名诗人在落魄之时留下的充满消极情绪的传世名作,并常常为此落泪,不是因为身同感受,而是为他们难过。有一次看到一个随地而安的乞丐,他留着和我同样的发型和胡子,他在离我住的院子不远的地方的一个商铺门口住了一周左右的时间,每天流露出来无所事事无欲无求的状态让我大为羡慕,我又很想希望做他那样的一个乞丐。我想过像颍秀一样做个软件高手,在学钢琴的那段时间有那么一刻想做个作曲家。我想到过好多我想成为的人,有些离经叛道,为世俗所不齿;有些安分守己,注定庸碌一生。无论我想过多少种可能,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画家,尽管我用画笔和颜料糊口。但或许正是因为我以画画为生,所以才不想成为画家——画一生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