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神调查员全文阅读 第2分节

第五十五章 自由城

    离开李博士的办公室,罗锋走向了主神研究所的出口,他要回到住处去简单收拾一下,再从时空中转站前往现实世界。

    走出主神研究所大门,便见到自由城中的重重楼宇。

    这是一座反抗者之城,就如黑客帝国世界中的人类最后堡垒锡安城,这也是摆脱了主神控制的轮回者们最后的堡垒。

    自由城常驻人口只有十万人左右,只是个小城镇的规模,但这十万人中不乏纵横多个宇宙的强者,不乏曾拥有皇帝头衔的退位帝王,甚至不乏万民朝拜的神明。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共同的目标便是彻底将主神消灭,击退高维文明侵略者,斩断其伸向多元宇宙的触角。

    自由城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城镇,它是一座堡垒,一座军事基地,每一个生活在自由城中的人都是战士,没有平民。

    自由城的居民不受主神控制,不惧抹杀,在剧情世界中游走只要不引动主神警觉度超过70%,主神根本发现不了。

    他们可以在时空中转站穿梭诸天万界,不过想要穿越还要获得权限,一般来说要接了任务才能凭任务卡开启穿越权限,再就是罗锋这种拿了假条的,可以在假期期间得到穿越权限。

    自由城分为个五个部分,战斗委员会、主神研究所、后勤中心、行政中心、制造中心。

    主神研究所的成员就是像罗锋这样的“主神调查员”和李博士这样的“主神研究员”,主神调查员进入剧情世界扭曲剧情,进行实验收集数据,主神研究员则在后方对数据进行分析,并设计实验任务交由调查员完成。

    主神研究所主要产出的是新技术、新技能、新能力、规则解析数据等知识产权。

    后勤中心的成员负责进入剧情世界搜集资源、道具、技能等等,供给自由城日常开销,并为加入自由城的成员提供商品用于兑换。

    战斗委员会的成员叫做“机动队员”,主要职责是进行战斗任务。比如后勤中心的资源采集者和主神研究所的主神调查员在剧情世界遇到大危机,可以呼叫机动队员小队跨位面降临支援。除此之外,战斗委员会还兼有保安、警卫、锄奸、组建军队入侵位面等诸多职责。

    行政中心主要是文职人员,负责维持自由城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管理。

    制造中心负责将主神研究所产出的技术转变为产品生产出来。

    这座城市建于半位面,这座半位面经过多番掩饰,藏在了主神也无法发现的空间褶皱之中,它可能是恒河里的一粒沙子,可能是太阳中心的一团等离子体,可能是某个剧情世界美女主角的一根头发。

    每一飞秒它的形态和位置都在发生变化,既无处不在,又并不存在。

    ……

    回到他的小格子间,罗锋换了身衣服,用了一张“洁净术”卷轴洗了澡,便前往时空中转站。

    近乡情怯,在走进紫色时空漩涡之前,罗锋才想起自己真的很久没有回到现实世界去了,这么一想,还真有些感慨。

    不过其实也无所谓,现实世界中他并没有什么亲人,朋友也少得可怜,所以他才跟李博士提出索性不休假继续工作。

    罗锋正怅然间,附近的一座时空门开启,紫色漩涡中走出两个人。

    这两个人一位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一头白发卷曲蓬松,身上穿着白色科研服,因为不修边幅,这位老者的白衣服上沾满了污迹,口水从嘴角流下,看起来像是得了老年痴呆。

    另一个人是个十岁的小男孩,满脸惊恐之色,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

    “哟,这不是小罗吗?好久不见,要去出任务?”

    老者看到罗锋,笑嘻嘻地向他打招呼。

    “瑞教授,难得见您回归自由城。”

    罗锋见了他立刻肃容鞠躬,十分恭敬:“这次不是出任务,李博士批了假期,我正准备返回现实世界度假。”

    “爷爷,我们刚刚可能毁了一个世界,害死了六七十亿人,怎么办啊?”小男孩顾不上与罗锋寒暄,苦恼地对老者说。

    “嘘,小点声,难道你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吗?”老者恼火地斥道,斥责完还左右看看,确认有没有旁人听见。

    他忽然发现罗锋就站在附近,立刻眯起眼,表情阴森,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我什么都没听见!我什么也不知道!”罗锋立刻连连摆手,睁着眼睛说瞎话。

    开玩笑,眼前的老者乃是一位科技侧顶尖强者,科技侧实力已经达到九星轮回者境界,差一步就能封神了,而且心黑手狠,精神也不太正常,要是这厮动了杀人灭口的念头,即便是罗锋也遭不住他的算计。

    “呵呵,小莫他年纪小不懂事,乱开玩笑,小罗你不要当真,哈哈哈哈。”

    老者尴尬地笑了笑,领着小男孩走掉了。

    罗锋这才松了口气,以瑞教授老年痴呆的病情严重程度,转过头就能把这事儿忘了。

    他也加快脚步,不敢多留,迈走进时空漩涡,眼前景物一变,就站在一座豪华别墅的客厅之中。这便是他在现实世界的家,只不过没有家人的家究竟算不算家还不好说。

    这座别墅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装修和家私都是顶级,整体造价数亿美金,附带着偌大的庄园和方圆百里的私人领地。

    没人能闯进来,在庄园外围设有修真侧法阵,凡人根本无法走出那座幻阵进入庄园大门。

    不过,因为长久没回来,客厅里的地面和家具上都积了厚厚一层灰,罗锋拍掉沙发上的灰,坐在上面发了一会呆,觉得无聊便去储物间找来拖布抹布和清洁剂,干脆打扫起卫生。

    实际上只是一个“清洁术”卷轴的事,罗锋却亲自动手,先拖地再擦拭,将窗帘床单也扔进洗衣机洗了个遍,忙忙活活了四个多小时才将整座别墅收拾干净。

    干完清洁活,他又没事可干了,坐在客厅沙发上打开100寸的曲面等离子电视,看了一会小鲜肉们主演的玄幻小说改编剧,被里面的脑残剧情逗得嘎嘎直乐。

    看了几集又觉得无聊,脑残剧情都开始重复套路了,于是拿出PS3踢起了足球游戏……

第五十六章 度假

    足球游戏因为他武道侧超先天境界的手指肌肉掌控力和超凡的思维速度,最高难度的电脑踢起来跟踢智障似的,用中国队灌了巴西队一百多个球之后也觉得无聊。

    关掉电视去书房打开电脑,连上《英雄联盟》,随便开了个匹配打了一局,结果因为除了他之外几个队友全是坑货,他打出了100杀0死0助攻的战绩也没扭转战局,最后被敌人偷掉水晶输了。

    气得他想去将四个坑爹队友抓来灌水泥桶沉到家门口的海里当防波堤,想了想还是算了,犯不上跟小学生一般见识。

    索性不玩游戏,进了某鱼直播看主播直播游戏耍宝,看得倒是挺开心,于是随手打赏了一百万,打赏完就退出了直播间。

    一看表,才晚上八点,还有大把时间不知道怎么去浪费。

    要不看看小说吧,于是他点开某点网站,在榜单上搜了半天没找出一本有意思的书,套路化太严重,几乎都似曾相识。

    于是就在未签约作品中翻了翻,还真叫他找到一本看得进去的,又看了几个小时小说,直到看到最后更新还有些意犹未尽。

    未签约作品不能打赏,罗锋想了想从储物空间中取出一台人工智能终端。

    让那终端搜索这位没有签约但很有毅力更新到一百多万字的作者IP和个人信息,查到之后给他银行账户上转了二百万,转账留言中写道:“加油努力,完本必神,只要你写到超过三百万字完本,不论剧情崩不崩,本壕再给你转一千万。PS:别找枪手,本壕能查出来,要是敢找枪手代笔,本壕要你的命(不开玩笑),敢太监了书,我让你真变太监!(同样不开玩笑)。”

    看完小说已经夜里11点了,罗锋上了丝绸大床,躺在床上骨碌了一阵才睡着。

    一夜无梦,早上醒来他坐在床上想了半天,还是不知道这一天该干什么。

    也不能总宅在家里度假,还是出门转转吧,想到此处,罗锋换上身休闲服,去别墅车库里挑了一辆玛莎拉蒂限量版,开车去附近的城市。

    来到市中心的市民花园广场,发现停车位紧张,他索性把跑车收进了储物空间,走到广场中心的长椅上,拿出块面包一边喂鸽子一边看早起晨练的人们。

    公园广场上都是些老人家在打太极拳和走步,偶尔有些遛狗的人,再巡视一圈,罗锋倒是在公园广场边缘的小树林里看到一对男女,晨练的东西有些独特。

    那女人将近三十岁,不过保养得极好,面容清秀。

    男的年纪不大,十八九岁像个高中生。

    女人在教那男子国术,别看那女人不到三十岁,竟然达到了国术暗劲巅峰的境界,殊为不易。

    那男子学武较晚骨缝闭合天赋有限,但挺有毅力,悟性也很高,拳架使得可圈可点。

    看了一阵,直到那二人互相道别,女人丢下一脸惊愕的男子使出蹬萍踏水的功夫踩水而去,罗锋才收回视线继续专注于喂鸽子。

    喂鸽子喂得无聊,罗锋展开精神气场,控制那群鸽子排成一行,翅膀拉着翅膀踮起脚爪跳了一段小天鹅,也算用才艺表演还了罗锋的面包钱。

    不想这场面却被旁边一个玩耍的小姑娘看到,她连忙跑去找妈妈,边跑便喊:“妈妈妈妈,鸽子跳舞啦,鸽子跳舞啦!跟我在芭蕾舞班学的舞一样的呢!”

    那年轻母亲笑眯眯地将女儿揽进怀里,在她脸蛋上香了一口道:“你学的小天鹅舞就是讲述的鸟儿跳舞的故事呀,你多多观察鸽子的舞蹈,说不定跳舞也会有很大进步呢。”

    小姑娘不可思议地问:“原来小鸟真的会跳舞啊!”

    妈妈回答:“当然啦,鸟类通过舞蹈来交朋友(求偶)呢。”

    小姑娘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估计是真信了。

    罗锋莞尔一笑,离开了广场,去广场附近一家影城,买了票入场。

    因为时间还是上午,今天又不是休息天,放映厅里没几个人,就有三五对情侣,罗锋坐的那一排一个人都没有。

    他抱着一桶爆米花,一边嘬着可乐一边吃爆米花,看那场屎尿屁喜剧,看得一阵傻乐。

    看完电影出来一看时间到了中午,开车去找了一家私房菜,这家私房菜一天只作一桌,要排半年的队才能轮上,不过罗锋不需要等,直接凭一张黑卡插了队,一个人坐在大桌子前,每样菜吃了几口,觉得口味不如自己在某个美食著称的无限世界吃得好。

    吃完饭之后他去了海洋世界,在水底通道看了一下午的鱼,看中了一条鳟鱼觉得不错,去找海洋世界的经理出钱买下,准备晚上回家红烧了尝尝味道。

    在海洋世界耗了两个小时,出来他直接去旁边的游乐场,大大小小的游乐设施坐了个遍,混到游乐场关门。

    天已蒙蒙黑,夜生活的时间到了,罗锋去ktv包了个豪华房,唱了一首《好汉歌》,又唱了一首《一生所爱》,感觉自己根本就没有唱歌天赋,幸好没约别人来侮辱人家的耳朵,索性结账走人。

    时间还早,罗锋去了市里最大的夜场,包了一桌坐在那里听着闹心的鼓点看俊男靓女们蠕动。

    生的一副好皮囊,再加上罗锋身上也是一身名牌,倒是引来两个漂亮姑娘搭讪,结果竟然有个富贵公子哥跑来截胡,叫那俩美女跟他走。

    罗锋连忙推让一番,目送那俩美女进了那公子哥的包间。

    他倒不是对美女不感兴趣或者怂什么的,只是眼力太好,一眼看出那俩美女其中一个身上硅胶比肉都多,另外一个倒是没几两硅胶,只不过血液里有些不可为外人道之的小病毒,罗锋先天境界百病不侵倒是不怕,但也犯膈应不是?

    索性就让给那公子哥,只希望今夜他三人行的时候记得带套,要不然几辈子修来的富贵人生可就享受不了几年啦。

    在夜店发呆到后半夜,罗锋实在受不了噪音和人造美女的骚扰,走出了夜店大门。

    这一趟夜店之行,除了被音乐震得隐隐作痛的脑袋和一身烟酒香水味道,他什么都没得到。

第一章 调查员

    “不错,你是这批来的人里素质最好的一个!”

    还没睁眼,这句非常熟悉的话就传入耳中,罗锋睁开眼睛,果不其然一个粗豪壮汉提着把沙漠之鹰站在面前,在他们周围还有些形形色色的人。

    他当然是这批新人里素质最好的一个,一身线条匀称的肌肉,并不粗壮但充满力量感,虽然面容看起来有些年轻,警惕的眼神却有着超脱年龄的老辣,整个人活像一头矫健而机敏的豹子。

    他身边的几个新人此刻正一脸茫然地看着粗豪壮汉。

    壮汉身边站着与他穿同款迷彩服的五个同样健壮的男女,这些人的身上也都透出一股凶悍之气。

    几位新人素质良莠不齐,男女老少都有,甚至还有个残疾人,无怪乎粗豪壮汉说罗锋是素质最好的。

    一位白发苍苍的长者,戴着着黑框眼镜,虽年纪不小但精神矍铄,只慌张了片刻就恢复沉稳,身上隐隐散发一种久居高位者的不凡气质。

    一个穿粉红卡通睡衣的可爱小姑娘抱着一头玩具熊,以鸭子坐的姿势坐在地上泪眼朦胧。

    一个染着黄毛的小混混歪歪斜斜地站着,虽然慌张,却掩饰不住藏在心底的那种玩世不恭的不屑态度。

    一个裹着浴巾的美女,一边慌张地遮掩着身体,一边四处打量,娇美的容颜被这古怪的场面吓得一片苍白,有些略厚的樱唇都退去血色

    一个穿西装的白领青年,三十多岁年纪,戴着金丝眼镜,提着个公文包,眼中透出精明,正手扶眼镜在思索着什么。

    一个戴着黑色墨镜,手里拿着盲杖的年轻人,年纪在二十多岁,可以看出墨镜下的脸颇线条刚毅,相貌颇为英俊,却是几人中最淡定的一个,仿佛完全没看到面前几个很像劫匪的凶悍男女。

    他确实完全没看到,因为他明显是个瞎子。

    “新人们,欢迎来到无限乐园!你们是被主神选择的轮回者种子,你们的命运已经注定:死,或者挣扎着活过第一个剧情世界。”

    粗豪壮汉挥着手里的沙鹰,吸引几个新人的注意,大声道:“不过,你们很幸运,能遇到我们这些乐于助人的‘资深者’,我们会帮你们熬过第一个剧情世界,只要回到主神空间后你们将主神奖励点分给我们一半就可以了。”

    “你们是绑架犯么?”黄毛小混混没等粗豪壮汉话说完就插言道:“我爸有钱,你们快联系他,要多少钱他都能给你们,快点放我走……”

    “砰!”

    一声枪响,壮汉的沙鹰喷出火焰,小混混捂着胳膊惨叫着滚倒在地。

    “我们先立个规矩,第一,不要打断我说话,提问要举手;第二,你们得听我的指挥,不听话会受伤;第三,我让你们干什么你们就干什么,否则,你们自己被主神抹杀了是活该,要是拖累到我们小队,我会让你经历比抹杀还恐怖的痛苦!”

    粗豪壮汉恶形恶状的宣言让几名新人都神色凛然,那白领之前还想说话,见壮汉开始杀鸡儆猴,就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现在,你们好好回想一下,主神会把信息直接发送到你们脑子里,搞清楚状况之后,就别再废话耽误时间,开始自我介绍吧,说说你们的能力。”

    几位新人开始了思索,很快就有人做出恍然状,那浴巾女子和抱熊小姑娘更是哭了出声,摄于粗豪壮汉的恶言威胁,只敢在那里默默地抽泣。

    罗锋没去想,主神的信息发不到他脑子里,他根本就不是轮回者种子,只在一旁抱着胳膊看着,心里倒有几分怀念,当年他第一次进无限世界也是经历过类似的这么一番折腾。

    最先接受现实的是白领青年,他上前一步道:“我叫张霖立,刚考取了律师证,在绿华律师事务所实习,具有专业的法律学识,平时喜欢户外运动,身体也不错,记忆力比较好。”

    按照站位,下一个轮到了浴巾美女,粗豪壮汉把枪口挪过去,她也顾不上哭了:“我叫刘琪琪,在夜店工作,我,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特长……”

    粗豪壮汉呵呵一笑,用审视的眼光将她上下打量一番,舔了舔嘴唇,对她的说辞也不以为意,枪口挪向了下一人。

    ……

    就这样,新人们一个挨着一个地开始了自我介绍。

    等轮到罗锋介绍,他咧嘴一笑,向前一窜,猛然之间出手掐住了粗豪壮汉的脖子,如同掐一只小鸡似的单手将他提起来。

    粗豪壮汉死命挣扎,手里的枪想要瞄向罗锋反被他夺了过来。

    壮汉青筋暴起,脸憋得通红,低吼一声,肌肉膨胀,脸上长出灰色毛发,罗锋想也不想一个膝顶怼在了壮汉胯间。

    壮汉发出“嗷呜”一声狼嚎似的惨叫,狼人化还没完成就弓着腰如虾米一般吐着白沫抽搐着倒地了。

    “资深者是吧?”

    罗锋斜睨着地上打滚的壮汉,眼角余光扫过另外几个跟壮汉穿同款作战服的青年男女。

    “把你主神腕表空间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吧,否则……”

    话音未落,罗锋抬脚踩去,将壮汉偷偷拔匕首的胳膊踩在脚下,再用力一碾,那胳膊发出嘎巴一声,以奇怪地角度扭曲,看样子是断成了好几截。

    几个壮汉的队友刚要有所动作,罗锋头也没回甩手一枪,其中一个一头金发的西方女子头颅便炸开,脑浆溅射开去。

    无头尸体倒地的时候,她悄悄掏出来的枪也甩飞了,在地上连弹了几下才停稳。

    “都别动,你们也一样,把主神腕表空间里的东西都拿出来!”

    “你到底是什么人?”

    “竟然敢杀资深轮回者,主神为什么不抹杀他?”

    又补了一脚,将那壮汉另外一条完好的胳膊踹断,罗锋转向了几位资深者。

    “别管我是谁,发挥你们的想象力,只要知道我远比你们强就行了。”

    “难道是特种兵兵王?”

    “龙组?”

    “城管队员?”

    “砰砰砰!”

    连开三枪,三个资深者捂着膝盖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另外两人惊恐地看向罗锋,不知他为何一言不合就开枪。

    “让你们在心里想,念叨什么?”

    罗锋不悦道:“我们先立三个规矩,第一,别乱说话,不许提问,第二,你们完全服从我的命令,否则会断手断脚,第三,别试图杀我,会死。”

    说完话,他身上的气势陡然提升,强大精神气场有如实质,瞬间扫过几名资深者。

    “这精神气场……超凡能力者?引导新人任务里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强者,又不是团战任务?”

    “砰”

    一个已经膝盖中枪的资深者躺在地上也没管住嘴,万分惊愕而困惑地叫道,罗锋一枪又将他另外一条腿的膝盖打烂。

    “搞清楚状况了就别废话,快点掏东西,我耐心有限。”

    虽然万般不情愿,几个资深者还是识趣地将储物空间里的物品召唤出来,杂七杂八的武器和道具、药水等东西在罗锋面前堆成了小山。

    “很好,现在你们选择放弃任务,脱离这个剧情世界吧。”

    “可是……”

    “砰!”,又一只膝盖碎了。

    “从放弃任务扣奖励点和死之间选一个,很难选吗?”

    资深者们面露不甘之色,却也果断做出了取舍,一道道白光闪过,连带之前被罗锋废了双臂的粗豪壮汉都消失不见。

    但场中却留了一个资深者,那青年相貌平平,表情惊恐而无奈:“我……我奖励点不足了,再扣会被抹杀……”

    “那可真遗憾,算你倒霉。”

    “砰!”

    一枪爆头。

    至此,这一队资深者留下几滩血,两具尸体和一堆道具,从这个剧情世界彻底的消失了。

    几名新人愕然地看着这番变化,茫然无措,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看向罗锋的眼神更加恐惧,之前那些“劫匪”似乎可以沟通,这年轻人下手却十分狠辣,思维逻辑也无法判断,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目的,接下来会干什么。

    罗锋转过身来,面对着充满绝望气氛的新人们,表情却没之前那么冷漠狠戾了。

    “你们被那些资深者们骗了,听说过传、销么?”

    “啊,传什么呀?”

    抱熊小姑娘愣愣地回了话,她身边的浴巾美女连忙将她的嘴巴捂住,生怕她触怒了杀神而受到伤害。

    罗锋笑着摆摆手:“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们,这群资深者是‘新人猎人’,专门在新人初次登录时坑新人,实际上你们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只要真心诚意地在心底默念‘我要脱离无限世界’,就能离开这里,记忆会被抹去,权当做了场醒来就会被遗忘的噩梦吧。”

    罗锋指向那两具尸体道:“他们却像是传、销发展成员一样,对这个脱离机会避而不谈,先威胁,再诱惑,让更多轮回者种子在懵懂中完成第一个世界的任务,成为正式轮回者彻底无法脱身。”

    “每骗进来一个新人,他们能得到1000奖励点,还能榨取新人完成任务得到的一半多奖励点,甚至新人中一些女性……”

    说着话,罗锋的眼神扫过了浴巾美女和抱熊小姑娘。

    “还会被他们欺骗威胁,施加暴力,最后沦为悲惨的玩物,玩厌了就逼去当炮灰送死或转卖给其他人性败坏的轮回者小队。”

    这番话吓得浴巾美女和小姑娘浑身颤抖。

    “现在,你们开始默念,早早离去,回归到你们原本的生活中去吧。”

    小姑娘双手握在一起举在嘴巴前,像是在向什么小仙子祈祷,很快主神就回应了她的期盼,白光一闪,她消失得无影无踪。

    其他的几个新人这才相信罗锋的话,有样学样,也很快化作白光而去。

    但那位盲人却还站在原地。

    “我不离开,失明之后我丢了工作,女朋友跟富二代跑了,回归现实也没什么活着的乐趣,我听过那几本书的有声版,无限世界里肯定有能让我重获光明的办法吧?”

    罗锋看着他坚毅的表情,听着他淡定而决绝的话,露出赞赏之色。

    “没错,无限世界里有无限可能,当然可以让你重获光明。”他将手里的沙鹰递到盲人青年手中,让他拿好。

    “这是一把无限子弹的枪械,我再给你些保命道具和治疗药剂,接下来就全靠你自己的努力了!”

    说罢,罗锋将之前从资深者那里抢来的道具中挑选出几样揣进盲人青年的兜里。

    四指并拢着伸出手,罗锋摇指着这个剧情世界的广阔原野做出了“请”的姿势,声音带着点期许地对盲人青年说:“那么,我将舞台交给你,请开始你的表演!”

    盲人青年对他点点头,怀着憧憬之心,盲杖点着地面,脚步轻快而熟练地走着,虽然目盲,心却不盲,走在野外石头嶙峋凸凹不平地面却如履平地。

    很快,他就走出了很远,但前进方向却出了问题,脚下一个踩空从如刀削般陡峭的悬崖上摔了下去。

    罗锋连忙跑过去,只见悬崖底部平摊着一团肢体扭曲的烂肉……

    无奈地耸耸肩,罗锋叹口气:“可惜啊可惜,看来你没那个主角命。”

    罗锋收拾心情,很快就将失足摔死的盲人青年忘在了脑后,开启了通讯器。

    “调查员罗锋,编号9575,呼叫总部,呼叫总部!已清场完毕,请发送调研资料!”

    “滴滴”

    通信器光芒一闪,一道浮空光屏出现在罗锋面前,光屏中浮现出视频通信窗口。

    “总部收到!现在向你传输你所在的剧情世界资料,开始调研任务,尽可能扰动世界线,然后搜集数据资料。”

    屏幕上出现了一段任务简报。

    调查员姓名:罗锋

    调查员所处剧情世界类型:武道侧《流星蝴蝶剑》世界

    剧情世界力量等级:低

    剧情世界剧情线进展度:0%

    剧情世界世界线扰乱度:0%

    主神警觉度:10%(因击杀2名资深者,注意:达到70%主神会将调研员身份改为该世界举世公敌,达到100%主神降下灭世天灾。)

    调查任务目标:调查该世界人物独特的行事风格和语言风格对各项指标的影响(武功威力、世界线扰乱度、剧情角色关系、剧情世界名望增长曲线……)

    ……

第二章 孟星魂

    孟星魂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仰望着璀璨的星空。

    一颗流星划过。

    他想起很久以前教他用剑的人说过的一段话: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

    今夜,他看到了流星,那么蝴蝶又在哪里?

    夜里是看不到蝴蝶的,尤其是在这种荒僻的地方。

    想看,也只能看到丑陋的蝙蝠。

    果然,一只蝙蝠扑棱着肉翅,歪歪斜斜从他头上飞过。

    孟星魂是个杀手,他却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身份,甚至痛恨杀人。

    每当他杀了人,就跑回孤独的小木屋中呕吐着痛哭。

    到现在,他已流不出泪,无泪可流,但每次看到杀人的剑上沾着的粘稠血浆,他还是要躲起来,压不住涌自心底的厌恶恶心之感,呕吐个不停。

    这样的人也配享受永远的春天?也配做一只美丽自由飞翔的蝴蝶?也能如流星般灿烂?这种幻想对他这种人来说,简直是可耻的。

    也许暗夜之中丑陋的蝙蝠才配得上他,要么去吞食蝇营狗苟的虫子,要么叮咬在无辜生命上吸血。

    永远见不到光明,只能藏在黑暗中自惭形秽,这才应该是他的宿命。

    一个不喜欢杀人的人,却不得不去做杀手,对于一个将剑锋刺进别人心脏,感觉不到血脉贲张,只有极度失落和自我否定的人来说,活着就是一种折磨。

    但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只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就好像蝙蝠,不能逃避吃下恶心的虫子,也不能逃避吸血。

    他也同样不能逃避杀人。

    手中握着一张字条,那张字条里有他要杀的下一个人的名字。

    他不想去杀那个人,但又不能逃避,只能把自己暂时藏在夜色的阴影之中,就好像一个害怕吃苦药的小孩子将自己藏在棉被里。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亮了,随着黑夜逝去,光明之中的现实痛苦也随着曙光的脚步跟来了,如影随形。

    晨雾笼罩了大石头,清晨带着草香味的湿润空气沁润着孟星魂的脸颊,让他因宿醉生出的头痛感舒缓了些许,他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咬着牙去面对重新开始的一天。

    孟星魂慢慢地从大石头上起身,拖着脚步慢慢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树林旁边,天已蒙蒙亮,但小木屋的灯却还未熄灭,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而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

    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也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也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响。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近乎完全光着身子的人,那是几个娇艳如花的年轻女孩子。

    女孩子见到孟星魂推门进来,娇笑着起身迎上来,全然不顾春光业已乍泄,那一抹白在空气中颤动。

    她们开心地笑着,完全不知道出卖自己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这些女孩子太年轻了,年轻到不懂得去考虑未来。

    “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盂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夜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

    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

    “滚!”

    “唉,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一个声音遗憾地叹息道。

    软榻上躺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赤裸的上身肌肉如同黑铁铸造般棱角分明,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

    孟星魂宿醉之后记忆有些模糊,他依稀记得昨夜跟他一起喝酒的男人没这么年轻,而且,那男人还有一把刀,一把紫金鱼鳞刀。

    即便已经记不住那男人的脸,孟星魂却还记得那把刀,刀要比人出众得多。

    那个男人刀不离手,就好像他不穿衣服都可以,但不能离开刀。

    但面前的年轻男人却没有刀。

    孟星魂警觉地看了他一眼,道:“你是谁?”

    那人笑了:“看来你还没喝断片,你请的客人已经被我送走了。”

    孟星魂不懂那男人说的“断片”是什么意思,他的脸沉下来了,不请自来者,往往来者不善!

    “你也滚!”

    那人脸色变了,跳起身冷声道:“你最好管住那张嘴,上一个这么跟我罗锋说话的人,脸都被我打扁了,到了地府阎王都认不出他是谁!”

    孟星魂嗅到一丝血腥味,他对血腥味十分敏感,朝着气味传来的方向看去,一具没有脸的尸体倒在墙角,尸体的嘴竟已变成了软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没有了鼻子。

    紫金鱼鳞刀就握在无面尸的手中。

    孟星魂道:“是你杀的?”

    那人道:“当然。”

    孟星魂压抑着怒气道:“为何杀他?”

    那人道:“因为他跟你一样嘴欠,嘴欠也就罢了,怼他两句还想拿刀砍我,犯了我的忌讳,所以我打烂了他那张惹祸的嘴。”

    孟星魂道:“你杀过多少人?”

    这人眼中露出困惑之色,认真地想了半天:“十几万?不对,上次搞出的生化瘟疫就灭了鞑子全族,起码上百万了,实在算不清。”

    孟星魂凝视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这人话虽荒诞,但孟星魂直觉地感到他说的竟是真的!

    他觉得杀人是一件极为痛苦事,他想不通世上还有人把杀人当吃饭喝水一样毫不在意!

    他痛恨这种人犹如痛恨毒蛇!

    那年轻人却笑了起来:“今天我却不想再杀人,反倒要送你一场大造化。”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但脸上的笑意却丝毫不减。

    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打向了他的脸,他没有等到更猛烈的第二拳,甚至没有感受到疼痛和恐惧,因为这只拳头已经被挡下了。

    被一根竖起手指。

    中指。

    这根中指竖了一阵,对着孟星魂晃了晃,然后微微弯曲,轻轻一弹。

    只是这么一弹,孟星魂就失去了全身的力气,脚步踉跄,鬼使神差地坐到了软塌上,坐在了他最为痛恨的人身边,坐得就好像两个人是勾肩搭背的好朋友。

    那人搂着他的肩膀,道:“别冲动,你还不懂杀人为救世的道理,我不与你计较,我只要你听我讲一个故事。”

    孟星魂不想听什么故事,但他不得不听,一个能用一根手指挡住他拳头的人讲的故事,哪怕再无聊,他也得听完。

    “看得出来,你不喜欢杀人?”

    那人得到的回应只有孟星魂冷漠的凝视,他不以为意:“其实,我也不喜欢杀人,那么我就给你讲一个‘不杀之誓’的故事。”

    那人自顾自地讲下去:“从前,有个富家少爷,他家里是极富有的,他爹爹姓韦,号称‘韦半城’。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他父母死了,被一个强盗杀死在他面前,要知道他们住的那座城可不是什么太平安乐之地,这样的强盗比阴沟里的老鼠还多。”

    孟星魂忍不住道:“这真是个无趣的故事,后来那个富家少爷拜师练武去报仇了么?”

    “这个富家少爷的确拜师练了武,他也找到了当年杀他父母的仇人,但他却没有杀了他。”

    “为什么?”

    孟星魂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能放过杀父仇人,哪怕他痛恨杀人,但若有人当着他的面杀了高老大,他也绝不会放过那人。

    “因为那富家少爷起了誓,不杀之誓。他后来成为了大侠,不知道有多少江洋大盗折在他手上,让他绑了送官,却没有一个人被他亲手杀死。”

    孟星魂道:“这世道,送官和直接放了又有什么两样?”

    “没错,那些江洋大盗果然没多久就从牢里出来了,或是逃出来的,或是请讼师,或是买通县太爷直接放了出来,然后他们再结伴去找大侠报仇,想要将他置于死地。”

    孟星魂叹口气道:“那位大侠最后肯定死得很惨。”

    那人呵呵一笑,摇头道:“他没死,那些找他报仇的江洋大盗再次被他打败,送回了牢里。”

    孟星魂道:“这么说那位大侠的武功很高。”

    那人摇头:“那位大侠武功大概还没你高。”

    孟星魂道:“这不可能!”

    那人道:“当初武林中人听说小李探花战胜了上官金虹,也是这么说的。”

    孟星魂恍然道:“那就是江洋大盗们武功很差。”

    “那位大侠的敌人,无一不是江湖上的顶尖好手,其中有一个号称‘北丑’的疯子,擅用暗器机关,出手阴毒无比,让人防不胜防,且诡计多端,漏算无遗,将官府江湖都玩弄于股掌之间;还有一个号称‘毒王’的狂徒,一身毒功出神入化,靠着毒药催发功力,可以达到先天之下,后天巅峰的境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力大无穷!”

    孟星魂连连摇头:“我对上这种人物都必死无疑,比我武功差的人又怎么能屡屡将他们擒住,这比杀他们还难!”

    “这些恶棍也算人物?区区蝼蚁而已!这位大侠曾对上过的最强的敌人可是被称为‘人间之神’的武林神话!”

    孟星魂一凛,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一个人能被称为“人间之神”,那他的武功该有多么出神入化?

    “那‘人间之神’武功已经通神,轻功可以飞天遨游,硬功练到别说弓弩,就是投石机砸大石过去都如同蚊蝇叮咬,出手速度比光还快,你还没看到,就已经中招了,一拳打去城墙崩塌,楼台尽毁,一脚踏下,大地震颤,土石翻涌!”

    孟星魂听得心旌神摇,却又有些不信,天下能有武功高到这种地步的人?这已经不是人了,只怕比陆地真仙还要厉害,怪不得被称为“人间之神”。

    他忍不住问:“你说的那位比我武功还差的‘韦’大侠竟能赢过‘人间之神’?”

    “他没赢,但也没输。二人大战三百回合之后,英雄惜英雄,不打不成交,变成了可以生死相托的至交好友。”

    那人道:“另外,那大侠姓布,不姓韦。”

    “他爹不是姓韦么?”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那位大侠姓布,名鲁斯。江湖人送他一个外号——蝙蝠大侠。”

    蝙蝠大侠?

    不杀之誓?

    孟星魂心中一动,仿佛感到冥冥之中自己的命运线微微一颤,滑向了另外一个未知的方向,难道昨夜看到的蝙蝠,竟是一种天上的预示?

第三章 蝙蝠大侠

    在武林之中有很多拥有大侠之名的人。

    比如“江南大侠”江别鹤,“中原大侠”铁中棠,“燕大侠”燕南天,“天下第一名侠”沈浪……

    但很少有人以“蝙蝠”作为侠名,蝙蝠是一种生活在黑暗中的动物,人们一听到蝙蝠二字,就觉得阴森可怖,头皮发麻。

    曾经武林上出过一个“蝙蝠公子”原随云,此人的确是才惊艳艳,武功高绝,是不世出的天才,但却也是个心思恶毒扭曲的阴谋家,他和蝙蝠一样是个瞎子才取了这等名号,躲在蝙蝠岛的黑暗洞窟里谋算着倾覆整个武林。

    这位“蝙蝠大侠”布鲁斯,明明在行惩恶扬善之事,光明磊落,又发下“不杀之誓”,怀有大仁之心,为何世人要以“蝙蝠”作他的侠名?

    孟星魂那颗枯寂的心也不免被这个故事提起了一丝丝兴趣,他忍不住想开口问一问。

    那人却自己将原委说了出来:“这蝙蝠大侠布鲁斯之所以侠名蝙蝠,是因为他行侠之时穿一身漆黑的蝙蝠战甲,头戴蝙蝠面具,也只在黑夜时出手,黑暗之中看他,就好像一只大蝙蝠精变成了人!”

    孟星魂道:“荒谬,既然布大侠替官府捕捉盗贼,又怎么会作这般古怪打扮,还尽在夜里出没,他这样子,倒比江洋大盗还邪气。”

    “对喽!”那人一拍手道:“布鲁斯就是要让那些恶人觉得他邪气凛然!”

    “那又是为何?”

    “那些江洋大盗尽是些胆大包天之辈,莫说是一身正气,品貌威严的大侠,就是诸天神佛降了人世,光凭那光辉灿烂的金身佛面,神罚佛谴临身之前,这些大盗也是不惧的,布大侠又起了不杀之誓,能靠什么来震慑这些恶徒?”

    再一拍手,那人高声道:“想要恶人怕,样子就要比恶人更邪气,手段比恶人更诡谲,恶人最喜欢躲在黑暗之中,那蝙蝠大侠就在隐藏着无尽邪恶的暗夜出没,让那些恶人觉得黑暗也藏不住他们肮脏的身子,有比他们更邪气的怪物也藏在那里,时刻准备着跳出来啃他们的肉,吸他们血!”

    孟星魂心下恍然,原来如此!

    这蝙蝠大侠布鲁斯果然不是等闲人物,却是能想出这一层道理,与那些素喜博取名声的“大侠”不同。

    “那这位蝙蝠大侠又是如何打败武功高强的大盗?”

    那人看了孟星魂半晌,才道:“他用的法子,跟你杀人时用的法子差不多。”

    孟星魂心下一凛,江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查他的底细,取他的命,割他的头来当祭品,杀手的身份一直藏的极好,这人却轻易叫破。

    “布鲁斯大侠也是一位极有耐心、极为冷静之人,他出手抓贼之前都要细细探查所抓之人的底细,找出那人的弱点,只在那人露出破绽一刹那,再出手入电,将之制服。”

    孟星魂却不答话了,他的慢慢手摸向了靴子,靴筒里藏着一把短剑。

    他拔剑动作十分轻微,那只拔剑的手从表面上看,几乎是纹丝未动,他能用三个月时间杀一个人,也能用三个时辰去拔一把剑。

    “布大侠曾与十几位天下绝顶的武林高手联手建立了一个‘正义帮’,‘正义帮’以镇压‘阴谋家’‘恶人’‘天外邪魔’,拯救黎民百姓,平复天灾人祸,匡扶正义为宗旨,他担心那些武功已超凡入圣的绝顶高手一旦堕入魔道将为祸人间无人能制,于是暗自钻研琢磨,写下一本书,书里记载了如何杀死这些天下绝顶高手的方法。”

    孟星魂被那人的话吸引,仔细聆听。

    “结果这本书却被一个邪恶小人盗走,那人根本不懂高深武功,按照布大侠的书中所载,用布大侠研究出的方法来暗算天下绝顶高手,竟让那小人得手了,就连与布大侠交手之后化敌为友‘人间之神’也惨被重创,生命垂危,差一点就死掉!”

    孟星魂心中一震,这布大侠的智计手段真是匪夷所思,他以为自己能耐心等上几个月,暗中观察,细细谋算,最终暗杀一个成名高手已算不凡,但那布鲁斯仅仅是写出谋略,就能暗算杀死天下绝顶高手,陆地真仙一般的人物。

    与布鲁斯相比,孟星魂又算什么刺杀高手呢?

    智谋心性比不上,勇气仁爱更是难望其项背,这么一个武功比自己还低微的人,竟然做出了如此惊天动地伟业。

    孟星魂想抓住流星而自惭,那个叫布鲁斯的人却已成为了一颗恒星,光芒洒满大地,泽被人间!

    那年轻人意味深长地笑着,看孟星魂心神动摇,便继续开口道:“你不觉得你和那位布大侠有些相似么?”

    孟星魂摇头道:“我岂敢与那位布大侠相提并论!”

    “一样厌恶杀人,一样心性坚毅,一样冷,一样善于谋划,一样一击必中……”

    “我嫖,我赌,我用酒来麻醉自己,我还杀人!”

    “那可巧了,那位布大侠也是花丛中人,也流连欢场赌场,赌得可比你大得多了。他也曾因迷惘孤独而酗酒,甚至更严重,他吃‘逍遥散’一类的精神麻药来麻痹自己,盖因他以肉体凡胎对抗那些武功绝顶之人,不知受了多少暗伤,不把药当饭吃疼得都站不起来。他发‘不杀之誓’以前,也是杀人的,还杀了不少。”

    孟星魂脸一沉,道:“你的故事也讲完了,我也听够了,你现在可以走了吧?”

    那人摇头道:“我讲的这个故事,跟你身世有很大的干系,你听完了难道还不懂么。”

    “懂什么?”

    “布大侠虽已仙逝多年,侠名也随风消散,但他留下的偌大家产却托付给了一位忠仆,让那位忠仆替他寻找流落在江湖上的后裔。”

    孟星魂笑了,道:“你不会就是那位忠仆,而我不会就是布大侠的遗孤吧?”

    那人笑眯眯地颔首。

    “我虽是孤儿,但也知道死去的爹姓什么,我姓陈,不姓布。”

    “你姓孟,不姓陈,这并不重要,布大侠的爹爹还姓韦呢。”

    孟星魂心中一动,心中杀意更甚,他化名陈志明许久,久到都快忘记了自己的本名,知道他姓孟的人,不超过五个,现在竟然又多了一个。

    但他神色未变,继续笑道:“你看起来年纪比我还小,难道你服侍布大侠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

    “这也不重要,你可以叫我‘阿福’,我是一位老管家了。”

    “你之前说你叫‘罗锋’。”

    “刚才是刚才,现在我叫‘阿福’了。”

    孟星魂笑意更甚,他指着自己的鼻子道:“这么说,我就要继承布大侠偌大的家产,还有了一个忠仆管家,成富家少爷了?”

    那人一本正经地朝孟星魂鞠了一躬:“阿福给孟少爷请安,还请孟少爷随阿福回庄园去,继承布老爷的衣钵。”

    剑光一闪。

    孟星魂蓄势已久的一剑终于出手,这一剑如流星破天,彗星击月,长虹贯日。

    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当初他刺杀金枪李,金枪李下葬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不信自己会死,死也不信有人杀得了他。

    而这一剑,比刺向金枪李那一剑还要快上一倍,已是孟星魂激发了所有潜力刺出的空前一剑!

    剑光的璀璨只持续了很短时间,刹那之间,这如同蛟龙出海的一剑定住了,剑身猛地颤动,活像一条被拿住七寸的蛇。

    这条蛇的七寸被两只手指夹住,吐出的森寒信子都快舔到了那人的眼皮,但就到此为止了,再也无法寸进。

    孟星魂就好像没看到被擒住的剑锋,阴着脸冷冷地对那年轻人道:“我凭什么信你?”

    年轻人屈指一弹,那把千金不易的宝剑剑锋就断裂成几截,崩落在地。

    他伸出了一根手指。

    中指。

    对孟星魂晃了晃。

    “就凭这个。”

    孟星魂看着那根手指默然无语,这是一根能抵挡他拳头的手指,两根就能夹住他全力一剑,如果伸出三根来,想必取走他的命也不是什么难事。

    拥有这根手指的人就算是说夜是白的,雪是黑的,鹿是匹马,狗是麒麟,孟星魂是韦半城韦老爷子的亲孙子,布大侠的亲儿子,别人也要相信。

第四章 快活林

    一座美如画卷的庭院坐落在林间。

    小桥流水、名花垂柳、奇石假山、雕梁画栋、亭台楼阁,还有佳人如玉,美酒飨宴。

    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罗锋就坐在快活林一间装饰华丽的大屋子里,这间屋子里有一张赌桌,七八个人正围着那赌桌吆五喝六地掷骰子,骰子在骰盅里碰撞滚动的声音脆亮悦耳。

    这几个人衣着锦绣,不是家财万贯的豪商巨贾,就是名声显赫的武林大豪。但在这间屋子里,他们却如一群吵闹的猪狗,脸上流着臭汗,扯着嗓子嘶叫。

    孟星魂坐在他身边,他们坐在一张八仙桌旁,对面坐着高老大。

    孟星魂在跟高老大寒暄,而罗锋则在摆弄调研员通讯器,开启了光屏查看上面的数据。

    光屏显示出来足有22寸大,未来科技的风格与周边古代环境格格不入,十分扎眼,但剧情人物是看不到的,在旁人看来罗锋不过是望着空气中的灰尘发呆。

    光屏上显示着:

    “剧情世界剧情线进展度:5%

    剧情世界世界线扰乱度:5%

    主神警觉度:16%(击杀两名轮回者10%,一名D级剧情人物1%,直接对剧情主角施加影响5%)”

    这三项数据对于无限世界调研员来说十分重要,关乎着罗锋能不能活着离开这个剧情世界,以及回到研究所之后能获得多少研究点。

    研究点要比主神奖励点还珍贵,不但可以换技能、血统、道具、美酒佳肴、极品美人,还能用来解开一部分主神规则权限,获得十分特殊的权限道具。

    剧情世界线进展度达到100%,罗锋的脱离时空通道才能开启,哪怕是卡在99%他也要永远困在这个世界无法离开。

    这个进展度进度条也容易提升,如果在剧情开始前就已经把其他轮回者统统踢出了这个剧情世界,那调研员就是藏哪个山沟沟里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等剧情人物自己推进剧情,不出意外的话,进展度会自动长满。

    剧情世界线扰乱度则是越高越好,这关乎罗锋能获得的研究点多寡。

    进展度和扰乱度是相互矛盾的,如果罗锋过分扰乱剧情,比如上来就把主角宰了,剧情进展度就很可能卡住导致他无法脱离。

    而主神警觉度则关乎罗锋安危,警觉度越高,在主神调整该剧情世界因果律的影响下莫名其妙找上门来杀罗锋的人就越多,到了70%举世皆敌的程度,哪怕是路过一个三岁懵懂幼童,也要发狠扑上来抱着罗锋的腿用刚刚长出的乳牙撕咬他的肉。

    更不要说达到100%的灭世一击,地球直接被陨石砸烂,有超人血统也许能逃过一劫,但别忘了,有的剧情世界可是没外太空剧情的,比如罗锋正在调研的这个武侠世界。

    地球没了,整个宇宙就不存在第二个智慧生命和宜居星球,超人也要注孤生,估计那滋味比死还难受。

    主神警觉度提升的机理是,杀死剧情主角直接提升50%,杀死反派主角提升30%,杀死重要配角20%-5%之间。

    另外,对剧情角色施以影响,改变他们的行为,也会增加主神警觉度,但要比杀死他们低得多了,这才让罗锋这类调研员有了施展空间,玩命地扭曲剧情世界线,又要保证剧情推进,还不能随便弄死重要角色。

    除了这三项重要指标,研究所还会附加一些研究任务,如果能完成研究任务,也能得到额外的研究点。

    比如这一次的研究任务,就是让罗锋尽量使用该世界的行为模式和语言风格,观察这些言行会产生什么样的反馈。

    罗锋在看屏幕盘算着后续该如何一边多赚研究点一边推进剧情世界世界线,这一边孟星魂和高老大的寒暄也结束了,开始了正式对话。

    孟星魂道:“我从今以后不杀人了行不行?”

    老高大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她手下最最忠诚,最最厉害的杀手,竟然跑来跟她说:他从今天起不杀人了。

    她还未从扔下五万两银票逼一个豪商学狗叫的愉悦心情中退出来,结果转眼间就如坠冰窖。

    高老大问道:“你怕了么?”

    孟星魂早就问过自己:“你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能怕什么?

    之前他的确生出了不想去杀人的心思,但那是因为厌倦,一种深入骨髓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那怪人拿死威胁他,他一点都不怕,若是死了,也算是一种解脱,也许有来生,就算投胎成一只短命的蝴蝶,也能在花丛舞出一片春光。

    但孟星魂也怕死,他怕高寄萍死。

    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六岁时高老大用大半块冰冷的馒头替他续了命,在他十三岁那年,在一座谷仓里,他看到高大姐用冷水冲洗身子,那时候他有了第一次冲动。

    他觉得罪恶,对一个像母亲,像姐姐一样的女人产生冲动,是罪恶的。

    在他真正找女人之前,甚至身上带着一根针,一旦有了冲动,便用那根针刺自己的大腿,结果大腿上都是密密麻麻的针眼。

    他有过很多女人,但与那些女人欢好的时候,一闭上眼睛,还是忍不住将那些女人当成是她。

    那个怪人用她的命威胁孟星魂,孟星魂怕了。

    高老大很了解孟星魂,就好像常年养狗的饲主,一看到自己的狗就知道狗想要什么。

    于是她瞧了眼坐在孟星魂身边的罗锋,一个比孟星魂还年轻的男人,却缩着脖子驼着背,装出一副行将就木的老气样子,看起来说不出的古怪。

    “就是因为这个人,你才不去杀那个人?”

    “不是不去杀那个人,是从今天开始不再杀任何人。”

    罗锋站起身来,躬着身子对高老大拱拱手道:“小人叫阿福,乃是韦家庄园的管家,今日前来叨扰,乃是替韦家庄园的老主人布老爷完成遗愿,带孟少爷回韦家庄园继承布老爷衣钵。”

    韦家庄园?布老爷?孟少爷?这三者听起来应该毫无关系才是。

    高老大没有应声,冷眼看那年轻人,看他接下来还要耍什么把戏。

    “孟少爷自幼与布老爷失散,流落江湖,小人也是刚刚才找到他,听孟少爷说他自六岁起便受高老大恩惠,救下性命,抚养长大,故深感亏欠,不愿随小人回韦家庄园享福,只愿留在此地报答高老大的大恩大德。”

    孟星魂在一旁听得冷汗淋漓,这些话根本就是怪人随口乱编的,他又怎么肯透漏半点高老大的信息?

    但其中一个细节却恰好符合实情,不知是巧合,还是这怪人真的知道自己的幼年经历。

    高老大冷笑着道:“那你待如何,还要带孟少爷回韦家庄园么?”

    “带走自然是要带走的。”

    罗锋道:“但韦家家风自来纯良敦厚,以德传家,却是干不出有恩不报,一走了之的背德之事。韦家也是富甲一方的名门望族,孟少爷又是千金之子,这杀人害命之事是断断不能再做了,高老大的恩德和损失,就由小人出些黄白之物来补偿,从此恩怨两消,再无瓜葛可好?”

    高老大笑得花枝乱颤,胸前两团抖个不停,像是听到了天下最好笑的笑话,她笑够了脸一沉,冷声道:“你当我高老大是妓寨的鸨子,孟星魂是寨子里的头牌,你拿钱给他赎身么?”

    罗锋讶然道:“莫非高老大不是开妓寨的?我听闻这‘快活林’是方圆三千里最大的妓寨,最大的赌窝,最大的销金窟,寨子里下至垂髫少女上至八旬老翁,什么样的家禽都一应俱全,难道你这寨子的规矩是大姑娘可以赎身,小伙子就不许赎身了么?”

    高老大被这话堵得一时语塞。

第五章 杀鸡儆猴

    被罗锋比作寨子里头牌,孟星魂却生不出半点火气,而是将头垂得更低了,他以前过的日子,岂不是跟寨子的窑姐一样?

    窑姐至少有相好肯出钱赎身,有熬出头之日,而他呢,谁又能赎他的身?他何时才能熬出头,难道要像叶翔一样废了才行?

    他也不禁好奇,给自己赎身银子到底价值几何?

    他马上就知道自己的赎身银子价值几何了。

    罗锋没等高老大回话,出手在八仙桌上一抹,一个麻袋就变戏法似的凭空出现在桌上。他手指一挑,扎住的麻袋口的绳子就断了,一阵哗啦哗啦噼里啪啦的声音在赌坊里响起来。

    这足有半人高的麻袋满满登登地装的都是珠子——晶莹剔透,五彩斑斓,在灯光映照下散射出彩虹光晕的琉璃宝珠。

    琉璃珠子大小不一,五光十色,做工都极为精妙,个个滚圆规整,琉璃材质也极为均匀,里面看不到半点砂眼、气孔和瑕疵,有些透明珠子内部竟然巧夺天工地雕刻小动物的立体形象,那小兔子、小猫咪、小蝴蝶、小鱼、小虾栩栩如生,随着珠子的旋转能将里面的小动物转着圈看一遍,就好像是块封住了小动物的透明琥珀。

    从丝绸之路返回来的商人曾经从极西之地贩运过这样的琉璃宝珠,品貌和色彩跟麻袋里的宝珠相比简直就是一块块粗劣石头,根本称不上是宝珠,但在京城的拍卖场上,即使是那种劣质的琉璃珠也卖出了百两黄金一颗!

    这一袋子琉璃宝珠怕是有数千颗。

    数十万两黄金,这就是怪人给孟星魂开出的赎身价格,换算成人民币足足值300块钱,有罗锋在小商品批发市场买鱼缸用装饰玻璃球的发票为证,真是一笔巨款!

    而那怪人将珠子丢出来,毫不吝惜,粗手粗脚,也不怕珠子落地摔碎,就好像那不是一袋价值连城的宝珠,而是一袋子石子。

    许多宝珠在八仙桌上滚动,更多的宝珠滚下八仙桌,在地上四散着滚到赌坊各处。

    之前还吵闹不休的赌坊霎时间静了下来,那些豪赌的豪客们张着嘴巴,做出无声呼喝的表情,手里的骰子却没有丢出去,眼睛也从骰盅里拔了出来,呆然地盯着满地乱滚的宝珠,宝珠反射的灯光几乎耀花了他们的眼睛。

    高老大是个很有钱的女人,五万两白银丢出去也不过是开个玩笑,图个心情舒畅,但五万两白银和数十万两黄金是不同的,数十万两黄金堆在那里和泛着彩晕的琉璃宝珠在眼前滚动也是不同的。

    珍宝之所以被称为珍宝,一来是因为美丽,二来是因为稀少,极为罕见又十分美丽东西突然之间滚得满屋都是,就算是像高老大这么有钱的女人也不免短暂地失神。

    但她很快就回过神来,笑意嫣然地对罗锋道:“看来韦家的确是富甲一方的名门世家,名门世家出行往往车马如簇,仆从成群,阿福管家为何只身而来,携着这么大一笔财富行走江湖,就不怕遇到匪盗?”

    罗锋道:“韦家家训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倒是不讲究什么排场,这一次得到孟少爷消息,小人赶得急,来得匆忙,护卫也甩在身后。”

    高老大笑意更甚,摇头道:“这一袋明珠还偿不了。”

    罗锋也笑道:“高老大不愧是方圆千里闻名遐迩的女商人,做买卖的道理小人也懂,坐地起价,就地还钱,若这袋子珠子还不入高老大的眼,那想要什么小人再呈上来便是,是要一人高的琉璃银镜,还是取百花之精酿造的芬芳花油,抑或是佛朗机的自鸣钟……”

    高老大摇头道:“再加上一颗人头便够了。”

    罗锋道:“要谁的人头?小人今夜就能取来。”

    高老大道:“你的人头。”

    罗锋哈哈一笑,道:“没想到快活林竟是一家黑店,高老大端的会做买卖,竟然想人财两得。”

    武林中有四种人不能随便招惹,乞丐,和尚,女人,小孩。

    高老大眼前这个满嘴胡言乱语的年轻人却不属于四种人中的任何一种。

    武林中有一种人经常被人招惹,也经常招惹别人,那就是嘴上没毛的年轻小伙子。

    罗锋恰恰属于这种人。

    一家店是不是黑店,也要看有没有黑的价值,如果值得一黑,快活林自然也能是一家黑店,何况,快活林本来就是一家黑店。

    罗锋坐着的太师椅上装有机关,只要机簧一开,扶手上会弹出铁环,椅子背上有暗孔,里面藏着七七四十九枚蓝汪汪的毒针,只要中了一针,哪怕是头大象都会在半个时辰内咽气。

    太师椅下面的石砖底下有两处藏身洞,两个剑手藏在里面,只要他们的手向上一送,剑锋就能刺穿椅子上坐着的人的双腿,将他死死钉在椅子上。

    太师椅上面的房梁上藏在四个拿渔网的番子,那网是天蚕丝混着钢线编织而成,有无数钢丝倒勾,只要被罩在里面,越是挣扎网子越是收紧,钩子上涂了麻药,任你天生神力,被这网子一罩也要变成软脚虾。

    更何况,这个年轻人毫无防备的喝下了桌上的茶,那杯茶哪怕是蜀中唐门的掌门人来了也不敢喝,喝了倒是不会死,但两个时辰之内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高老大没让藏着的人动手,只是想看看眼前这个年轻人还能玩出什么花样,会不会变戏法似的再拿出他所说的琉璃银镜、百花香油和自鸣钟。

    罗锋笑够了,道:“你这价还得太高了,小人再来开个价吧,看看高老大愿不愿意接。”

    高老大道:“你开吧。”

    罗锋挨个指点了赌坊里所有赌客,最后手指了地面和房梁之上,指得不耐烦了索性划了个大圈。

    他徐徐说道:“除了这袋子珠子,再加上些人头和人命,这座屋子里除了高老大和孟少爷之外所有人的脑袋,快活林十里方圆内所有活物的命,这个价,高老大你接得住么?”

    高老大的脸色变了。

    她还没做出任何回应,屋子里的几位安静了半天的豪客先开腔了。

    “小子好大的口气,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你可知道老夫是谁?”

    “三岁小儿,持金过市,真是不知死活。”

    “高老大,江湖规矩,见者有份,我们出手帮你料理他,珠子也分润给我们点。”

    首先站出来的是个锦衣汉子,皮肤黝黑,脸膛发红,两只手臂异常粗大。此人是河洛彭家的这一代主人,家传的横练功夫在西北一带极有威名,江湖地位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分庭抗礼。

    那汉子手中盘这两只铁胆,走到罗锋身后,手向桌上一拍,等他把手挪开,手掌按过桌上出现两只薄薄的铁饼,然而黄花梨的桌面却连个凹坑都没砸出来。

    这掌力已经练到了收发随心的地步,别说是木头桌面,就是下面是块豆腐,一掌下去豆腐都不会碎。

    罗锋余光瞟他一眼,心说这个龙套来得正是时候,区区F级的剧情人物杀了都不涨主神警觉度,且看我的手段,杀鸡不杀出新花样来,还真就吓不住这群猴子!

第六章 唇枪舌剑

    锦衣汉子没急着动手,指着桌上两张铁饼道:“小子,今天算你走运,老夫走江湖有个规矩,叫‘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看你年纪轻轻,就这么白白死了可惜,给你留条生路,识相的快快滚出快活林,要不然一会儿你的脑袋就要比这两张饼还扁了。”

    罗锋扬头看他,笑道:“你这黑厮倒也有趣,这规矩挺合爷爷心意,那爷爷我也给你留条生路,你若是现在就滚出快活林,脑袋可以带走,要不然等一会可就要跟这满地的珠子一起送给高老大当谢礼了。”

    锦衣汉子脸立刻就黑了,强忍着怒气道:“且留你多活一会,老夫先问你一句话,刚才听你对高老大自称‘小人’,怎地换了我就敢自称‘爷爷’?”

    罗锋朝高老大拱了拱手,道:“高老大救过我家公子的命,我家公子侍之如长姐,对她我自然是随我家公子称呼,而你……”

    他呵呵一笑:“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短命黑厮,给我当孙子都算我儿子不孝,竟搞出你这么个腌臜玩意碍眼,当初怎地就没把你射墙上去!”

    “哎耶……小子找死!”

    锦衣汉子何曾听过如此粗鄙之语,又何曾有人敢当面这么骂他,一双铁掌抡圆了便使了个双峰贯耳拍向罗锋的脑袋。

    “啪!”

    这一掌却拍空了,双掌合十发出一声闷响。

    同时空了的还有太师椅背上刺出的毒针,地面上穿出的两只剑,头顶上罩下来的渔网,孟星魂踢出的一脚。

    锦衣汉子出手的同时,高老大也下了格杀令,埋伏在各处的刺客同时发动了袭击。

    孟星魂也掺了一脚,若是能将这年轻人就地杀死,他便不用担心高老大的安危了,这一脚踢得极阴狠,瞄着那年轻人的胯间命门而去。

    但年轻人不见了,这屋子里有十来个人,在动手时都紧紧地盯着年轻人,结果没一个人看到他是怎么消失的。

    年轻人又很快现身,只一闪,身形就出现在锦衣汉子身侧,他背着双手,身子微微后仰,再猛地用头朝锦衣汉子撞去,看样子是要一头将他撞翻。

    所有人都以为那年轻人在使“铁头功”,但年轻人的脑袋在快要撞到锦衣汉子的时候却停住了,他的舌头猛地弹了出来,舌尖点在了锦衣汉子的太阳穴上。

    “噗嗤”一声,就好像水囊被扎破,锦衣汉子的脑袋也破了,足足破了两个洞,被那年轻人用舌头将太阳穴贯穿,一股气流从另外一面的太阳穴喷出来,白花花的脑浆和颅骨碎片飞溅而出,洒了一地。

    罗锋一舌头点死了彭家家主,保持着双手背后的姿势,直挺挺地站在彭家家主尸体边上,嘴角含笑。

    赌坊里的豪客们就像是被点了穴,呆呆地一动也不动,从地底下跳出来的两名刺客挺剑而上,使出一种合击的招法双剑合璧向罗锋刺去。

    罗锋吐了两口痰。

    两口血痰。

    这两口血痰飞射而去,不偏不斜正中了冲上来的两名剑手的额头,两颗脑袋就炸开了。

    这两口痰竟比霹雳堂的雷火弹爆炸的威力还大!

    罗锋万般后悔选了龙珠世界里天下第一杀手桃白白杀人的法子,这法子震慑力倒是足够了,但现在嘴巴里一股血腥味,血腥味中还夹杂着一种说不上来的咸臭味,估计就是脑浆子的味道了。

    简直恶心死了!这也算罗锋头一次品尝人脑浆,脑浆的主人还是个丑陋的粗汉。连吐两口痰都没把味道吐干净,罗锋只觉得胃酸上涌,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

    但为了杀鸡儆猴的效果,他也只有忍着,背着双手做出一副绝世杀神的姿态来。

    高老大觉得寒意上涌,她是个开赌场的庄家,所以见过各种千术赌技,她也是个开窑子的鸨子,所以也懂得各种房中之术,解锁了几乎所有姿势,她还是个杀手组织的头目,所以她见过很多种杀人的法子。

    她曾见过被一指头点死的人,见过用牙签戳死的人,甚至见过被人用豆腐拍烂脑袋的人。她见过用剑杀人,用飞镖杀人,用奇门兵器杀人,用火杀人,用水杀人,甚至见过一口箱子,杀人的箱子,江湖中传说的七种武器之一。

    但她从来未见过被舌头杀掉的人,也没见过被一口痰吐死的人,她一直以为“唇枪舌剑”只是个说人言辞锋利,能言善道的成语。

    眼前的年轻人就有“唇枪舌剑”的本事,嘴唇一噘,吐出的痰跟火铳射出的铅弹一样能把人脑袋打碎,舌头一伸,舌尖如剑锋一般能将人戳死!

    孟星魂是全场离罗锋最近的人,他只要抬手就碰到背着双手好似毫无防备的罗锋,但他却不敢轻举妄动了。

    先前听罗锋给他讲“蝙蝠大侠”的故事里说起过武林神话“人间之神”武功如何通神的,孟星魂其实并没当真,他不信一个人能把武功练到那种地步,觉得那讲故事的人是在编故事而已,就像说书先生说隋唐演义里的李元霸能拿起五千斤的擂鼓瓮金锤。

    现在亲眼看到讲故事的人使出的武功,他竟有几分信了,既然这世上有人能用舌头杀一个成名许久的横练高手,那么这个人说有人能飞天遁地修成陆地真仙也有那么几分可信。

    罗锋对木然发呆的高老大道:“高大姐,你若接受小人的还价,小人就出手帮你把这赌坊里看着珠子眼红的猪狗们清理掉,脑袋和珠子都留给你,孟少爷跟小人走。”

    他走到桌边,提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噬骨销筋散”茶,用那茶水漱了漱口:

    “此间之事便了结了,小人也不计较那些小动作。”

    “如若不然,快活林今日怕是就要变成一块绝地,小人保证这块地上十年之内连根草都长不出来!”

    高老大直觉地感到,那年轻人并非虚言恫吓,让这块地上十年不长草,他似乎真能办到。

    高老大的直觉一向很准,若是有那么一两次不准,她早就死掉了,不知道会裸死在哪个臭水沟里。

    高老大咬着牙道:“成交!”

    半盏茶的功夫之后,罗锋走出了赌坊的门,留下一地琉璃宝珠和几具手里攥着一两颗宝珠的无头尸体。

    孟星魂没有立刻跟出来,他在门口站了一阵,与高老大对视许久才叹口气追上罗锋的脚步。

    边走,罗锋边打开任务简报光屏,上面显示:

    “剧情世界剧情线进展度:10%

    剧情世界世界线扰乱度:10%

    主神警觉度:26%(击杀两名轮回者10%,一名D级剧情人物1%,直接对剧情主角施加影响10%,对剧情主要配角施加影响5%)”

    看到这样的数据,罗锋眉头一皱,看来孟星魂仍没有彻底脱离高老大的掌控,只怕二人之间还有什么勾连。

    否则,世界线扰乱度不会只增长这么一点点。

    孟星魂本应该在小木屋里被高老大诱惑,却在最后关头推开高老大跑了出去,但最终还是被高老大逼着去杀孙玉伯。

    这条线是这个世界剧情的主线,现在罗锋逼着高老大收钱放走孟星魂,那么世界线应该大幅度被扰乱才是,但任务简报上显示,扰乱度只有10%,也就是说剧情很有可能还会回到主线上去。

    调研员做调查任务难就难在这里,核心剧情人物的心思并不容易掌握,无论是诱骗,还是威逼,想扭转主要剧情人物的念头,或者把剧情人物收成听话的小弟,几乎是不可能的。

    若是孟星魂就这么轻易脱离高老大,心甘情愿跟罗锋走,去当什么二代蝙蝠大侠,罗锋自己也不信。

    现在的孟星魂对高老大的忠诚无人可比,高老大就是让他去死,他都毫不犹豫地抹自己的脖子。

    罗锋之所以没直接从小木屋带走孟星魂,就是怕孟星魂与高老大藕断丝连,或者因为威逼过急,孟星魂干脆来个自杀了事。

    硬逼着剧情人物做事,逼死剧情人物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像孟星魂和高寄萍这样的剧情主要人物死了的话,主神警觉度立刻飙升,这个世界虽是个低武世界,但即便是低武世界,主神开启举世皆敌模式,罗锋也是扛不住的。

    罗锋有个同僚,仗着自己有“一拳超人”的全部能力,在一个偏现实侧的低武剧情世界做调查,结果行事太过肆无忌惮被主神列为世界之敌。

    那同僚脚踩航母,身抗核弹,将现代集团军碾成铁渣,杀得不亦乐乎,轻易将那个世界的全球人类都杀绝,但他最后还是死了。

    全世界的蚊子以叮死他为目标集中到了他身边。

    一拳超人崎玉有两个设定,一是“百分百打不中蚊子,除非蚊子有人那么大。”,二是“能被蚊子叮咬破防。”。

    于是,罗锋的同僚被全世界的蚊子包围,叮成了肉干。

    主神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调研员们一定要重视“主神警觉度”这个项目,切不能因实力强出调查的剧情世界很多就敢肆意妄为。

    既然孟星魂还被高老大暗中控制,他却还是跟来了,那就说明他心里有鬼。

    虚与委蛇?玩无间道?打算摸清了我的底细再弄死我?

    好吧,看来调教主角的路还长,我们且走着瞧。

    罗锋心底暗暗发狠,冷冷地瞟了孟星魂一眼。

第七章 韦恩庄园

    洛阳城西南二百里有一座伏牛山,伏牛山绵延八百里,山深林茂,重峦叠嶂,景色雄奇秀丽,搁在现代时空,绝对是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的好去处。

    伏牛山老君岭一处依山旁水的缓坡,一个月前一座庄园拔地而起,这座庄园占地颇广,庄园内花园锦绣,草坪茵茵,雕塑杂陈,还有一座时刻都喷出晶莹水花的硕大喷泉。

    庄园的主建筑是一栋五层的红砖楼宇,这座楼却与中原的楼阁完全不同,据滦县县城里最有学问的刘夫子说,这是极西之地造楼的形制,那庄园也与中原园林迥异,同样是极西之地的园林风格。

    看到这座庄园建起来,附近滦县的百姓都觉得这庄园的主人是疯了。

    也只有疯子会在土匪窝边上起庄园。

    伏牛山自古以来便是落草的绝佳去处,这些年伏牛山八十大盗在方圆二百里内闯出了偌大的名头,连二百里外洛阳城城郊的富户都遭过他们的毒手。

    竟有人巴巴地在这些山大王眼皮底下建庄园,还建得这么恢弘大气,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山大王们此地有肥羊么?

    这庄园建好的那天,滦县的首富林老爷就派人给伏牛山上的大王们挨个送了信,出十万两白银求那些大王去把庄园平了,把庄园的主人脑袋送过来。

    有句老话说得好:“同行是冤家”。

    林老爷经营珠宝、兵器、布匹、酒楼诸多生意,这位庄园的管家几个月前到了滦县,也开起了珠宝行、兵器铺。

    据那位管家说,庄园老主人在极西之地发了大财,打通了丝绸之路上一条商道,能将极西的产特贩运过来。

    所以那管家开的珠宝行里有西域的琉璃珠,弗朗机的琉璃银镜、自鸣钟、水晶杯。兵器铺里有大食国的花纹弯刀,玉钢宝剑,全身钢铠。

    这两间店铺货品繁多,品质一流,价格实惠,实乃五星级精品良心店。

    所以林老爷认为这个庄园必须灭了,庄园里的人都要死,然后林老爷就死了,他的产业悉数归了那庄园的主人。

    黄泉路上林老爷也算不孤单,有伏牛山八十大盗陪着她。

    出手的是庄园的七名护卫。

    这七名护卫乃是七个彪形大汉,长相魁伟,腱子肉都快长到脸上了,且完全不是中原人的相貌,高鼻碧眼,宽额金发。

    这七个大汉竟还是七个孪生兄弟,容貌一模一样,怎么看都看不出分别来,以至于庄园管家为了分辨谁是谁,竟让这七兄弟穿上七种颜色的衣服。

    伏牛山周边的江湖人送这七兄弟一个绰号,叫“七彩金刚”,这七人的横练功夫已经通神,真如金刚降世。

    江湖人传言,当初在庄园门口这七人赤手空拳杀出来,顶着强弓劲孥,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硬是用七对拳头将伏牛山八十大盗统统打死,一拳一个,一拳下去别说是人,就是奔马也要被锤成肉泥。

    要知道,伏牛山八十大盗不是八十个大盗,而是八十伙大盗,加在一起上千人,就被这七个人杀得人仰马翻,四散奔逃而去。

    从此,八百里伏牛山没了匪盗,成了一片太平乐土。

    至于说这七位金刚铁汉的名字,江湖中人却是不得而知的,只知道那管家唤他们做“大娃、二娃、三娃……七娃。”,真真是辱没了七位英雄的一身好本事,却是不知那七彩金刚七兄弟为何对管家忠心耿耿,死心塌地,任谁去偷偷收买都不屑一顾。

    罗锋倒是没听过这些江湖传言,他给七个终结者机器人起名能起出什么新意?总不能叫“T801、T802、T803……T807”吧?

    现在他带着孟星魂站在这座庄园的大门口,准备带这位庄园的少主人进去。

    孟星魂仰头望着庄园的掐花铁艺大门,这种全铁的大门在中原可不常见,而大门两旁本应立着石狮子的地方却立了两个蹲伏着的“蝙蝠妖怪”——其实是石像鬼。

    大门上方四个烫金金属大字——韦恩庄园。

    孟星魂忍不住问道:“罗锋,你不是说带我到韦家庄园么?这‘韦恩’二字又是何解?”

    罗锋道:“孟少爷,您叫错了,小人是阿福啊,少爷可以叫小人‘阿福’,也可以叫小人‘福管家’,叫‘老福’也成。”

    孟星魂强忍着被明目张胆地愚弄的屈辱感,咬着牙道:“阿福,为何这庄园叫做‘韦恩庄园’?”

    罗锋道:“‘韦’便是老太爷的姓氏,这‘恩’则是韦家家训,有恩必报的意思。小人不也是先替少爷还了高老大十几年的恩情才将少爷您带回来的么?便是遵了这家训的缘故。”

    孟星魂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这解释很是牵强,但形势比人强,也只能默认下来,不再问了。

    打了个响指,声音识别大门缓缓开启,罗锋做了个请的动作道:“少爷请移步,这庄园从今日起便有了主人,小人便在路上为少爷介绍韦恩庄园的一应产业。”

    孟星魂只觉得身在梦中,眼前的一切都荒谬绝伦,他前一天还是个杀手,今天却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庄园的少主人。

    他本以为自称“阿福”,但真名很可能是“罗锋”的怪人所说的一切都是胡诌八扯,但真站在韦恩庄园大门口,沿着水磨石铺就的宽阔道路朝里面走,又越发有些迷惑了。

    到底是真是假?

    这阿福武功高得匪夷所思,要是想杀自己只需出根手指点那么一下,要说他对自己别有所图,又图得什么来?

    阿福想要利用他,他又有什么利用价值?

    他孟星魂不过是个杀手,但这阿福想要杀谁,还需要找杀手么,找上门去竖竖中指,吐吐舌头那人便死了。

    他本以为自己会被带到地牢密洞一类的地方,却没想到洛阳城西二百里,竟然真的有个韦家庄园,这庄园看起来也确实是富甲一方的大人物建起来的。

    在通向庄园主建筑的路两旁,仆从佣人们恭敬地侍立着,有四名丫鬟,四位小厮,还有七位长得一模一样的雄壮护卫。

    孟星魂被那穿七色劲装的护卫吸引,细看之下暗自心惊,以他灵敏的耳朵,竟然听不见这七人的呼吸心跳之声,若不是看到他们眼球偶尔红光一闪(!?),还以为那是七个活死人。

    再抬眼看那五层砖楼,孟星魂也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建筑,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样的楼究竟是怎么盖起来的。

    走进洋楼大门之前,孟星魂回头看了一眼老神在在的阿福,心中的迷雾更浓,却是暗下决心,一定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断不能当个牵线木偶,被这怪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第八章 爱慕白特曼

    走进这座五层砖楼,孟星魂在阿福的引领下一层一层地参观,他深深为这座楼的奢华舒适震惊了。

    天下间竟有这样适宜居住的华丽房子!

    每个房间都挂着水晶吊灯,灯芯不知是什么宝物制成,只要在墙上按一下机簧,就会发出明亮而绚烂的光。

    软塌就如同彩色云朵,人坐在上面会陷进去,舒服得叫人不愿起身。

    那个叫“洗手间”的房子,竟然全是用瓷器打造,就连马桶也是一个洁白晶莹的瓷盆,泄出脏污,只要一按机簧,清澈的水流就瓷盆底部涌出来,将脏污冲走。

    明明是五谷轮回之地,却飘着淡淡的茉莉花香,与这小房子相比,孟星魂的小木屋才更像是排泄污物之处。

    中庭小几上的那套茶具,茶杯是瓷器,但不同于中原名瓷,乃是一种薄如蝉翼有些透明的骨瓷,工艺之精湛令人咋舌,这种瓷器只怕皇宫大内都没有。

    几乎每一样日常用具和陈设都是价值不菲世间罕见的宝物,孟星魂不免有些缩手缩脚,不敢碰触,生怕碰坏了赔不起。

    罗锋看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只是笑笑,道:“少爷莫要拘束,这里的一切都是您的,若是少爷不喜欢,将这屋里的一切都砸烂,阿福马上就能给少爷换一套新的。”

    来到位于二层的一间大房间,阿福介绍道:“此处便是少爷的房间了,乃是一处套间,有书房、卧房、客厅、洗漱间、衣帽间、阳台,少爷每日便睡在这间房里。”

    这大房间可要比孟星魂的小木屋大得多了,哪怕是出恭的洗漱间,都比小木屋大一圈。

    卧房里的大床足够四五个人并排躺上去,上面的被褥都由彩霞似的锦缎织就,摆放的家具不是紫檀便是黄花梨,漆面平滑水润,一看就是能工巧匠的作品。

    衣帽间里格式长衫锦袍琳琅满目,挂在金属衣架上成行成列,各种鞋子、靴子、头巾、珠冠足足堆成了小山。

    就在这间房里,在两个丫鬟的伺候下孟星魂与阿福共进了阿福所谓的“下午茶”,精致的糕点在骨瓷餐具中有如艺术品,稍有些甜腻的红茶还有微微苦涩的被阿福称为“嘎非”的黑色饮子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哪里是富家少爷的卧房,怕是当朝太子爷的东宫也比不上了吧?

    孟星魂越来越困惑,这阿福将自己绑来,赐予锦衣玉食,难道是像养宠物一样供养起来?可就算把自己养肥了,一身的肉也值不了几个大钱。

    又或者,这阿福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孟星魂这么一想,只觉得十分恶心,暗下决心若是阿福表现出半点意思,他就立刻自尽,免受其辱。

    用完了下午茶,阿福兴致勃勃地盯着孟星魂看了起来,从他刚毅的脸一直扫向他肌肉匀称的身子,看得他头皮发炸,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罗锋笑盈盈道:“孟少爷,韦恩庄园的环境可还舒适?”

    孟星魂冷着脸道:“还成。”

    罗锋意味深长地道:“既然少爷已经熟悉了韦恩庄园,想必日常生活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了,接下来便是作正事的时候,少爷要随我去一处神秘的地方,在那里,我保证少爷您会大开眼界,感受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新天地!”

    孟星魂身子一颤,心道:来了!

    “孟少爷且随我来。”

    罗锋伸出手来想要拉孟星魂,后者猛地一缩身子,身法发挥至极限,拼尽全力躲开了这随手一抓。

    “少爷这是何意?放心,阿福不会害少爷,少爷安心随阿福来便知道了。”

    面对罗锋隐含着威胁之意的冷笑,孟星魂纵是一万个不肯,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上了他的脚步,随他走向二楼一处锃亮的金属门,但他决死之心已定,暗运内力只待自断心脉,留得清白在人间。

    那扇金属门向两侧滑开,露出个一个不大的金属房间,二人走进那金属房间,金属门再次滑动闭合。

    嗡嗡的响声传出来,孟星魂立刻感觉到身子一轻,他发现这金属房间竟然在下坠,下坠的速度还不慢。

    没过多久,他身子一沉,房间停稳,金属门再次开启。

    入眼的是一座偌大的洞窟!

    这洞窟不知是如何开凿,大得不可思议,足可以将皇宫大殿装在里面。洞窟各处都安置了夜明珠,夜明珠的散发出的光异常明亮,将整座洞窟照的通明。

    “这便是布老爷的‘蝙蝠洞’,小人带少爷至此,就是让少爷见识一下老爷的基业,继承老爷的衣钵。”

    在罗锋的带领下,孟星魂来到洞窟中一处四壁开凿得十分规整的大厅,他立刻被眼前的一套挂在水晶柜子里的盔甲吸引。

    浓如黑夜般漆黑的颜色,不知是何种材质制成,给人感觉十分坚固,极为贴身和凸显肌肉轮廓的全身铠甲,有着附带锯齿状锋刃的臂铠,背后还拖着黑色的斗篷。

    铠甲头盔有两只尖锐的耳朵朝天竖起,面甲覆盖了半张脸,只有下巴能露出来。

    这真是一副兼具了恐怖和美丽,阴暗和雄壮,极为矛盾又极为和谐的甲胄!

    阿福按了机簧,水晶柜子的柜门自动打开,他向孟星魂示意,让他将这身甲胄穿上。

    孟星魂却看了罗锋一眼,不太情愿,二人就这么僵了一会。

    罗峰有些费解,试着道:“没想到孟少爷这么面嫩,小人也是男人,少爷这是不愿当着小人面换衣服么?”

    孟星魂没有回答。

    “倒也是,毕竟主仆有别,是小人思虑不周。”

    罗锋欠身道,说罢指着一旁一个布缦围成屏风道:“当年布老爷换这身甲胄,便是在那处,这蝙蝠甲胄设计巧妙,一个人也能换,不需要侍从帮忙。”

    孟星魂这才取过铠甲,铠甲一入手,他就觉得十分轻,完全不像钢铁打造,有些诧异——这样轻的铠甲,莫不是样子货,除了外形好看些,能抵挡住刀剑?

    罗锋看出了他的疑惑,笑道:“这铠甲要比一般铠甲轻便得多,但少爷无需担心,制造这铠甲的材质十分奇特,类似天蚕宝甲、金丝甲一类,莫说刀剑弓矢,就是霹雳弹雷火弹都难伤其分毫。”

    闻言,孟星魂捏了捏铠甲,发现这材质的确特别,韧性十足,料定阿福所言非虚。

    等孟星魂换完了铠甲,走出那屏风,便见阿福已不知从何处拿出来一尊一人多高的巨大琉璃银镜,那镜子照出的人像栩栩如生,比一般的铜镜清晰多了。

    站在银镜面前,孟星魂也不由得为自己的新形象心折。

    好一个行走在黑暗之中,让恶人为之瑟瑟发抖的暗夜游侠!

    孟星魂可以想象得到,恶人在夜色掩盖下肆无忌惮的为恶之时,这样一个黑甲武士出现在面前,就算是胆大包天杀人如麻之辈,也要生出冥府兵将前来拘拿人犯的念头,天大的胆子也要吓破。

    “这铠甲如何?穿着行动还习惯么?”

    “很灵便,就像穿了普通的夜行衣。”

    罗锋沉吟片刻,摇头道:“穿上这身盔甲,你说话就不能像平日那般了,要像布老爷那样,低沉,阴森。”

    孟星魂问道:“那又是为何?”

    罗锋道:“不为何,继承布老爷的遗志而已。”

    孟星魂摇头道:“我怎么说话你也要管?你不是忠仆么?我不是少爷么?”

    罗锋呵呵一笑,语气转冷:“小人对布老爷的忠诚远在对少爷的忠诚之上,少爷也要听老爷的,老爷遗愿如此,少爷便要遵从,否则就是不孝!韦家若是出了不孝子弟,小人也只能含泪出手,替老爷执行家法了。”

    孟星魂暗叹口气,无奈道:“那该如何说话?”

    罗锋压低声音,用沙哑的嗓音道:“爱慕白特曼!”

    “什么?”

    “跟我学!”罗锋换成原来的语调命令道。

    “我要知道为什么,否则你索性杀了我罢了!”

    罗锋叹口气道:“这是一句极西之地的古谚,就好似藏地梵咒一样的咒语,每当布老爷行侠之时,便念出这句咒语,此咒语拥有震慑心灵的神秘力量,能让恶人闻之心胆俱寒。”

    见孟星魂一脸“阿福,不,罗锋,你就接着忽悠我吧!”的怀疑表情,罗锋摸摸鼻子,继续解释道:“你穿了布老爷的铠甲,扮成他的样子,就要背负起这身铠甲承载的精神,让那些早已忘记黑夜被蝙蝠大侠支配的恐惧的恶人重新回忆起老爷的英姿。为人子女,你学一学父辈的言行,又有什么不甘愿的?子承父业,天经地义!”

    孟星魂勉强接受了这番解释,模仿着低沉沙哑的嗓音道:“爱……爱慕……白特曼。”

    “爱慕要说得快而有力,曼字要拉长!”

    “爱慕白特曼——!”

    “嗯,有那么点意思了,再低沉些,继续。”

    “爱慕白特曼——!”

    “很好很好,简直如老爷亲至,布老爷后继有人呐!他的在天之灵一定甚感欣慰,恶人们,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蝙蝠侠归来啦!”

    罗锋一脸感动,擦了擦眼角不存在的泪水,做出老怀大慰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