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第4分节

第十八章 防不胜防(下)

    “小猴子,晚上要宵禁,我们在哪里歇脚?”太阳偏西,天色不早了。见小猴子仍然一味的赶路,沈九妹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再翻过两座小山包,山上有一个山洞。”小猴子指着前方,胸有成竹的说道,“洞子在快到山顶的位置,差老爷们夜里最多在山脚转转,不会进山的。我以前有一次在山里误了时间,转了好久,偶然发现了那个山洞,就在洞里对付了一晚。你们放心,洞子不大,安全得很。”

    原来是早有计划。沈九妹点头:“那就好。”面上不显,却暗地里捏了捏沈秋宝的手,示意要警觉一些,莫上当。

    后者意会过来,抿着小嘴,打起十二分的小心。

    傍晚时分,小猴子终于把他们带到了那个山洞。他没有骗人,这个山洞确实是在靠近山顶的背阴位置。仅容两人并排通过的洞口藏在一大蓬野山茶的后面,隐蔽得很。不仔细找的话,轻易发现不了。

    洞子不大,但胜在干爽,没有蛇虫一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荒郊野岭的,能有这么一个过夜的地方,已经很省心了。沈九妹满意的点头:“这个地方寻得好。只要生一堆火,我们就能在这里好好歇一晚了。”

    “对,生了火,夜里就不会有野狗之类的跑来吓人了。”小猴子举双手赞同,当即提议,“乘着太阳还没下山,我们要去外头多拾些柴火。”

    沈九妹看了一眼洞外的天色:“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我们分两路吧。云弟最小,也抱不起多少柴,就留下来,把洞里收拾干净。小猴子,你来过这里,地头熟,带我去拾柴火,还有打水。你们看,这样分派,行不行?”

    沈秋宝立刻明白了长姐的意图——九姐是怕小猴子对自己下手,所以,先将他们两个分开。

    果然,小猴子皱着眉头提出了异议:“荒山野岭的,真要把云娃一个人留在山洞里?山后边就有一眼山泉,离这里不远。一来一回,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要不,我们还是三个一起去吧。”

    不等沈九妹张口,沈秋宝挺起小胸脯说道:“我是山里娃,在山里呆惯了,才不怕呢。”在他心里,小猴子一心要谋算他们姐弟两个,远比野狗之类的更可怕!

    小猴子还是不死心,欲再劝说一二。

    “没事。云弟很能干的。”沈九妹豪气的挥手,“就这么说定了。小猴子,我们再磨蹭,天就黑了。”

    畏于她的武力值,小猴子不甘心的跟着出去了。

    沈秋宝松了一口气。一天下来,小猴子粘着他,比狗皮膏药还要紧实。他疲于应付,真心累啊。现在这家伙终于被长姐支开了,他紧绷了一天的心弦,总算可以松快松快了。

    摊在手脚躺在地上缓了缓神,他摸着腰带里的钱袋,心里莫名的不安起来:因为知道小猴子怕便宜了庙里的黑老大等人,不会动手,所以,他昨晚才放心的睡了一觉。但是,今晚,山洞里就他们三个。小猴子就再无顾忌了,一定会乘着他们姐弟两个睡熟,半夜起来偷钱的。他真的做不到一整晚都不睡觉,时刻提防小猴子。

    怎么办?

    挠了挠头,沈秋宝计上心来——先把银子藏在其他地方,明早在乘小猴子不注意时,去拿回来。

    在牛头坳,这是他和小伙伴们最常用的办法。十用十灵,大伙儿从来就没失过手!

    对,就这么办!

    打定主意,沈秋宝翻身一骨碌爬起来,在洞里团团转:洞子才巴掌大,两小包银钱要藏在哪里呢?

    找了好久,最后,他把两只小包分开藏了起来:一只埋在最里边的角落里,另一只则是埋在外面的野山茶丛土里。

    明天早上怎么去取回两只钱袋,他也想好了:先是早早醒来,拿回洞里的这只;然后再借口尿尿,取回外面的那只。

    保管小猴子想不出来!

    沈秋宝得意的拍掉手上的泥,转身回到山洞,开始清理地上的碎石子、枯枝烂叶。

    哪知,他才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小猴子便象旋风一样的冲了进来。

    “还有一包钱呢??”他手里拿着一小包用白布包着的银钱,狞笑着问道,“老实点,统统给老子交出来!”

    沈秋宝吓了一大跳。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刚刚,这家伙就藏在外面,看着他埋钱!

    还有,九姐不是和他一块出去的吗?

    他心头大慌:“我九姐呢?”

    “哼!两只乡下土猴子也敢跟老子玩心眼!”小猴子不屑的撇撇嘴,慢慢的一步步逼上前,“也不去打听一下,老子在城隍庙的名头!就你们这两下子,是老子五岁以前玩剩的!”

    “我九姐呢?”再也顾不上那小包银钱,沈秋宝愤怒的握紧手里的石块,“你把她怎么了?”

    “哼哼,没怎么!老子今天心情好,好心奉劝你一句,放下石头,免得砸伤你自己的脚。”小猴子一脸得瑟的把银钱收进怀里,满不在乎的掏了掏耳朵,“乡下土猴子,真以为老子打不过臭丫头?要不是怕便宜了旁人,老子哪里会跟你们玩这么久?”

    “你!”沈秋宝暴起,“坏人!”说话间,呼的把手里的石块狠狠的朝小猴子身上砸去。

    不想,只不过隔着三步来远,小猴子竟然身子一偏,轻巧的避了过去。紧接着,他跨大步冲上前,“呼”的抡起拳头挥过来。

    “啪!”

    沈秋宝鼻子上吃痛。刹那间,眼前一黑,紧接着,一片金星闪耀,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猴子一脸狰狞的将他踢倒,直接一屁股坐上去,双手紧紧掐住脖子,恶狠狠的问道:“钱呢?在哪里?”

    那神情,犹如刚从地狱钻出来的厉鬼!

    身上好比压着一座大山,沈秋宝顿时喘不过气来。他翻着白眼,一双手本能的去抠那双手,挣扎着说道:“九……姐……在哪,儿?”

    小猴子愣了愣神。

    “呸!”他突然松开双手,“啪”的随手给了沈秋宝一记耳光,仍是恶狠狠的声音:“你九姐刚才被我推下山了。”

    耳边嗡嗡作响,沈秋宝悲恸的大呼:“九姐……”同时,使劲全身的力推人——拼了!他要和这个畜牲拼了!

    “你最好识相点,早些交出那包银钱来,还来得及去山坡下面的杂草丛里找一找她。要是去晚了,等她喂了野狗,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小猴子却死死的压在他身上,安坐如山,不耐烦的打断道。

    “埋在那边!”沈秋宝一心想早点去找回长姐,当即指着埋银子的角落,“都在那里!”

    “哼,算你小子机灵!”小猴子又扇了他一记耳光,满意的起身,指着洞外,“滚!”

    沈秋宝哪里敢耽搁?身上一轻,他立刻手忙脚乱的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扑向洞外。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快!快快的赶到山坡下面,找回九姐!

第十九章 只剩下三个大钱

    沈秋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下山坡的。

    “九姐!九姐……”他发了疯似的在杂草荆棘丛里找寻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前面的草丛中突然现出一道浑身是血的熟悉身影。

    “九姐!”

    谢天谢地!

    终于找到了!

    他欢喜的扑上去,一把将人紧紧抱住。

    看着长姐顶着一脑门的血,双目紧闭,他的心从未有过的慌,眼泪刷的夺眶而出。

    “九姐!九姐!”他一次又一次的大声呼喊着。

    可是,沈九妹依旧没有回应。她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眼前的情景好熟悉——今年春天的时候,石子哥在树上摘桑果吃时,不小心从高高的树尖子上掉了下来。当时,他也是和九姐一样,流了好久的血,也是怎么也喊不醒!可把大伙儿给吓坏了。

    当时,大伙儿是怎么做的来着?沈秋宝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仔细回想当时的情景。

    哦,想起来了!

    那次是春山叔恰巧经过,救回了石子哥。

    春山叔先是伸出一根指头放在石子哥的鼻子底下,确定石子哥还有没有气……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学着春山叔的样子,也去探沈九妹的鼻息。如果还有人在旁边,一眼就能看到,此刻的他,煞白的小脸上全是泪水,探出去的那根食指颤悠悠的。

    有气!还有气!

    九姐,还活着!

    她只是摔昏了!就和石子哥那会儿的情形一样!

    接下来,春山叔又是怎么做的?

    沈秋宝照着记忆,有样学样:他首先松开沈九妹,将之平放在地上;然后,使劲的掐她的人中,与此同时,嘴里不停的喊着:“九姐,醒醒!九姐,醒醒!”

    这法子真的很灵。不一会儿,沈九妹闷哼一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啊,九姐,你醒了!”沈秋宝狂喜,赶紧解下腰间的小竹筒,“九姐,要不要喝水?我喂你喝水!”

    他记得很清楚,石子哥醒过来后,春山叔就给他喂了一点水。而石子哥喝了几口水,很快就站了起来。

    “好。”沈九妹哑声应道。

    沈秋宝赶紧扯开塞子,双手端着小竹筒,小心翼翼的喂她喝水。

    “咳……咳……”沈九妹喝了两口水,吐出一大口血沫子。

    “九姐!”石子哥可没有吐血!沈秋宝吓坏了,抓着小竹筒,不知所措。

    “我,没事。”沈九妹吐出一口气,精神似乎好了许多,“是磕断了一颗牙……”说着,她试着动了动手和脚,“还好,手脚都没有摔断。”

    沈秋宝哭道:“你的头摔破了。还有,好多地方都拉了血口子。呜呜呜,还在往外流血。”很明显,九姐要比石子哥摔得重多了。石子哥被送回家后,他爹娘马上就去村里唯一的郎中三太叔公屋里抓草药。石子哥好了以后,跟他们说,他是足足喝了两天的苦药汤子。现在,他要上哪儿去给九姐请郎中?

    “没伤筋动骨,不碍事。”沈九妹豁着一张嘴,冲他笑了笑,“秋宝,再给我喝几口水,我就能站起来了。”

    果然,她上边的门牙缺了一颗。

    沈秋宝连忙将小竹筒送上去。

    沈九妹抬起头来,就着他的手,接连喝了两口水。然后,她真的扶着他的肩膀,慢慢的站了起来。

    “头有些晕……刚刚摔得狠了点。我先在地上坐一坐,缓缓劲。”沈九妹抓着他的肩膀,又道。

    “好。九姐,我扶着你。”沈秋宝体贴的扶她坐下来。

    闭了一会儿的眼睛,沈九妹又吐了一口气,这才睁开眼睛,问道:“秋宝,你怎么找来了?”

    “是小猴子那个坏人说,他把你推下山了。”沈秋宝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的经过。末了,他难过的勾着头,“九姐,我一点用也没有,没能保住我们的钱。”

    唔,头好晕……沈九妹痛苦的闭上眼睛。良久,她才复又睁开眼睛,追悔莫及的哑声说道:“是我的错。爹说过,永远不要小看你的猎物。就算是打兔子,也要做好打老虎的准备。我明知小猴子不是好人,连他是老虎是兔子都没探清楚,也敢和他打交道。”结果,没利用到小猴子,反倒被他害了去。

    她吃了苦头,不打紧。可恨的是,小猴子抢走了他们的钱财。没有这些银钱,且不说,秋宝去青云武馆考学徒这件事打了水漂,他们甚至于在石秀县根本就安置不下来。

    是她的错!都是她的错!

    “我怎么这么糊涂……”她懊恼的握紧拳头去砸自己的脑袋。

    “九姐!”沈秋宝眼明手快,连忙扑过去,死死抓住她的两只手,哭道,“你不要这样。”

    “秋宝,对不住。”沈九妹却崩溃的抱着他,嚎啕大哭,“是我害苦了你……娘让我照顾好你……我没做到……”

    “不是的,九姐……”沈秋宝趴在她怀里也哭了起来,“要不是你带我回家,我早就死在村西头三癞子他们家的屋场里了。没有你,我也走不出牛头坳……九姐,你已经很厉害了。”

    惨遭剧变,这些话,一直憋在他的心里。此时此刻,他从未有过的认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怕失去九姐。认清这一点后,心里好象突然打开了一个缺口,他痛痛快快的把心里话全吐了出来。

    他的话迅速安抚了沈九妹。她痛哭了一场,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眼见着夜色渐浓,山里起了薄雾,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道:“那家伙肯定已经跑了。我们先回山洞。”

    大仇未报,所以,不管碰到什么事,她都必须带着秋宝好好的活下去!

    “嗯!”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姐弟俩相互搀扶着,慢慢的走回了山洞。

    洞里空荡荡的。小猴子果然不在了。

    扶沈九妹坐下后,沈秋宝立刻去看埋银子的角落。那里只剩下一个土坑。哪里还有银钱的影踪?

    沈九妹看得真切,叹了一口气:“我们的衣裳和馒头,也都被抢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小猴子的身手其实是那么的敏捷。这个该千刀杀的好深的心机,从一开始就是在做戏!在山顶时,她只是一个转身,身上的两只小包裹就被抢走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背上被一双手猛的一推。她甚至连叫都还不及叫一声,人已经滚下了山坡。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的去摸腰带里头。

    心头一喜,那三枚大钱还在!

    “我们还能买馒头吃。”她摸出铜板,紧紧的攥在手里,坚定的说道,“不管碰到什么事,我们都一定要去青云武馆!”

第二十章 沈九妹的身世

    入夜后,山中时不时远远的传来一通狗叫声。

    “有野狗。”沈九妹皱了皱眉头,“看来一定要生堆火才行。秋宝,你在洞里不要乱走,我出去捡些柴火。”她受了伤,迟早会有觅食的野狗嗅着血腥味找过来。生堆火,能将野狗挡在洞外。

    不料,沈秋宝却按住她:“九姐,你别动。我去捡柴。”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不知道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沈九妹哪里肯?

    “你还小……”沈九妹挣扎着起身。

    “九姐,我会捡柴。还有,我不会走远,就在门口捡一点回来。”沈秋宝倔强的打断她,“你身上血味重,出去会引来野狗。”

    他说的全是事实。沈九妹没法反驳,只好叮嘱道:“千万不能走远。就只在洞口附近捡一点啊。要是有野狗,一定要大声喊我。”

    “嗯。”沈秋宝应着,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他其实很害怕黑夜。山里的孩子打小就被反复告知,夜里,山中野兽出没,危险重重。

    可是,这会儿,长姐被从山上推落,滚了一身的血口子。还好,长姐皮实,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差不多都止住了血。可是,没有草药,它们也仅仅是止住了血。长姐只要动一动,它们铁定又会再绷出血来。

    爹娘说过,人的血是很宝贵的。出血会伤元气。

    他不想长姐再流血,再伤元气。所以,只有他出来捡柴火了。哪怕外面黑漆漆的,远远的,还有野狗此起彼伏的叫声。

    心几乎是含在嘴里。沈秋宝极力按捺住内心的恐惧,瞪大眼睛四处寻找着。

    今天的夜色真黑。夜幕象漆黑的锅底一样,反扣在天上。没有月光,也没有一点星光。

    四周是深深浅浅、重重叠叠的黑。山风一阵阵的吹过,它们发出沙沙的呜咽声。

    山坡下,野狗们的叫声比先前更多了。

    好冷!一股冷气爬上后背。立时,全身的鸡皮疙瘩嗖的齐齐暴起。沈秋宝双手抱胸,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柴!我要捡柴!九姐在等我捡柴回去!”他咬着牙,对自己说道,“我是男子汉!我才不怕黑!”

    如此反复说了好几次,心里的惧意似乎减了许多。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冷冽的空气冲进鼻子里,他觉得脑子瞬间清醒起来。

    这段时间,他跟长姐学到了不少本事,也知道在山里要时刻留意周边的情形。所以,上山时,他有注意到,在山洞的右下方是一片杂木林子。

    那片林子很茂密,在外面也能看到地上铺着厚厚的叶子。

    在里头肯定能又快又多的捡到柴火!

    打定主意,他急匆匆的赶了过去。

    运气不错。才进林子,他便踢到了好大的一截枯枝。

    他弯腰摸了摸,干枯的树枝有他的手腕那么粗。捡起一头,拿在手里掂了掂,他不禁咧着嘴笑了:好家伙!连枝带叶,够烧了!

    就是它了!

    林子里比外面更黑。他完全看不清手中枯枝的情形,只能试着拖动它。

    沉甸甸的!

    不过,咬咬牙,还是能拖得动!

    于是,沈秋宝便拖起这截枯枝往回走。

    这时,山坡下的那群野狗的叫声更加近了。沈秋宝侧耳细听,惊悚的发现,它们似乎是在上山!

    啊,野狗们闻到味儿了?被发现了?

    他吓得打了一个激灵。陡然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股子横力,他拖着手里的枯枝竟然飞跑了起来。

    由于天太黑,看不清路,期间,他被脚下的石块啊、草根什么的绊倒了好几回。

    膝盖、两个手掌肯定是擦破了,火辣辣的。

    可是,野狗们的叫声明显越来越兴奋。他哪里还敢停?每一次被绊倒,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咬牙拖着枯枝,继续往回跑。

    磕磕碰碰的,终于,山洞就在前面了。

    这时,前面,突然冒出一团拳头大的火光。

    “秋宝,是你吗?”那是沈九妹听到他的脚步声,点了一根枯树枝,出来迎他。

    “九姐,是我!”沈秋宝一张嘴,眼泪哗哗的流了出来。

    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两个膝盖,还有两个手心,好痛。

    “啊呀,秋宝,你怎么拖了这么大的一根树杈回来了?”姐弟俩合力,将树杈拖到洞口——一来,树杈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没法拖进洞里。好吧,事实上,山洞太小了,要是把它拖进洞里,姐弟俩今晚就没地方躺,只能干坐着了;二来,沈九妹说,大树杈上横七竖八的长满了小枝丫,简直是天然的柴门。有它挡在门口,正好拦住野狗们。

    很快,洞里生起了火。

    没过多久,野狗们找到了他们藏身的山洞。

    因为火堆的存在,它们不敢靠近,只是在洞外,隔着十几步远,冲洞里尖利的咆哮。

    夜里,这样的叫声真的令人毛骨悚然。

    “别怕!”沈九妹温柔的搂住沈秋宝。

    “我才不怕呢。”沈秋宝得意的靠在她怀里,忍不住吹牛,“我是男子汉!我刚才出去捡柴,都没有怕。”

    “对,我们秋宝是男子汉,什么都不怕!”沈九妹摸了摸他的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顿了顿,她冷不丁的问道,“秋宝,你知道你为什么叫秋宝吗?”

    沈秋宝呵呵:“知道啊。奶奶老早就告诉过我了,我的名字是她取的。因为我是秋天生的,我是家里的大宝贝,所以,就叫秋宝。”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九妹吗?”

    “这……”沈秋宝皱了皱眉头,“我问过奶奶,可是,奶奶说你的名字是爹取的,她不知道。”

    沈九妹垂眸看着他:“你没问爹?”

    “问了。”沈秋宝如实以对,“爹说,给你取名时,想到了这个名,觉得好听,就这么叫了。不过,爹说了,我是小的,只能叫你九姐。”说到这里,他不满的哼哼,“石子哥他们都笑话我,明明只有一个长姐,偏要吹牛叫九姐,搞得我象有九个姐姐一样。”山里的女娃娃,取名要比男娃随意的多。所以,他也没有再追问。

    “爹骗了你呢。”沈九妹咯咯的笑道,“我的名字也是有说法的。”

    “真的?”沈秋宝好奇的爬坐起来,仰起小脸,两眼亮晶晶的恳求道,“九姐,你快告诉我罢!”

    “好啊。反正以后也是要告诉你的。”沈九妹清了清嗓子,细细道来。

    原来,他们的娘曾经先后怀过两个孩子。可是,两次都是怀上不久,便小产了。

    爹和娘的身体明明都很好。尤其是娘,奶奶当年就是看中娘长了一副好生养的模样,才请媒婆去求亲的。

    这时,村里有经验的老人出来指点:可能是八字出了问题。

    一般来说,男婚女嫁,首先是要合八字。因为合八字要请专门去镇上请算命先生,花的钱还不少。山里人日子过得紧,大多数人都是省了这一步。奶奶当年图省钱,也没有给爹娘合八字。

    听了老人的话,她心里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于是,娘一出小月子,她便带着爹娘特意去镇上合八字。

    在姑奶奶的介绍下,他们请了镇上最有名气的周半仙合八字。

    结果,还真是爹的八字出了问题。周半仙说,爹命里应该有九女一男,且前头八个闺女都是前世的讨帐鬼,注定短命,留不住。

    奶奶,还有爹娘一听,都给吓蒙受了。

    还好姑奶奶也在场,连忙又递上一角碎银子问道:“半仙,有没有法门破解?还望半仙帮帮忙,想个法门。”

    周半仙收了银子,翻着只有眼白的一双盲眼想了许久,叹道:“只能用瞒天过海之计!”即,爹娘收养一个女儿,取名九妹。如此一来,上天便以为他们夫妇已经还清了前世的债。

    “前世的债一清,上天自然就会赐儿子到你们家。”周半仙用手指节轻叩桌面,一本正经的告诫道,“不过,你们一定要瞒得死死的。在九妹十岁之前,不能泄露分毫。不然,旧债未清,又欠新帐。上天会降罪下来,收回你们的儿子。”

    周半仙的名头摆在那里。奶奶自然是深信不疑。于是,大家一合计,第二天,爹独自回了牛头坳,而奶奶和娘则留在了姑奶奶家里帮工。爹回到村里后,放出风去:娘又怀上了,但胎相不好。镇里的郎中医术高明,可以保胎。

    期间,姑奶奶一直帮忙留意,寻找合适的女弃婴——世人都认为男尊女卑。在镇上,生了女儿不要,偷偷摸摸扔掉的事情时常有发生。所以,收养儿子不容易,收养女儿真的是件很容易的事。

    而九妹的亲生父亲做得更绝。她一出生,亲生父亲连破布都没包一块,便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拎到镇里唯一的石孔桥底下扔了。扔了之后,那人还恶狠狠的冲婴儿吐了一口浓痰:“把扔你在这儿给万人踩。往后看哪个丫头片子还敢投生到我家!”

    石桥下全是碎石子。婴儿被硌得哇哇大哭,引来不少人围观。

    那天,奶奶恰好也打桥上过。听到女婴的哭声很强健,于是,她心中一动,花了十个大钱,买通一个小叫花子挤到桥下,抱走了女婴。

    “就这样,我成了沈九妹。这些事,是我十岁的时候,爹亲口告诉我的。爹还告诉了我,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一直住在镇上。我第二次跟爹去镇上时,爹特意带我打他们家门前过。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见他们。”沈九妹笑了笑,“我只喜欢爹娘,秋宝……还有奶奶。”

    虽然奶奶一直很偏心秋宝,可是,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她一点儿也不计较了。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奶奶的亲孙女,更重要的是,如果那天没有奶奶出手,她肯定活不下来。

第二十一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上)

    “九姐,你永远都是我的亲九姐!”沈秋宝听完,低头沉默片刻,复又抬起头来,坚定的说道,“等我长大了我给你攒很多很多的嫁妆!谁也不敢欺负你!”

    在牛头坳村,如果父母不在了,那么,身为兄弟就有为姐妹张罗婚事的义务与权力。此刻,沈秋宝的想法很简单:长姐身世凄惨,吃了那么多的亏,他很心痛长姐。爹娘不在了,以后,他要加倍的对长姐好。

    火光映得沈九妹的小脸红彤彤的,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她微怔,旋即,“扑哧”掩嘴笑了:“傻瓜,我当然永远是你九姐!”眼泪几欲夺眶而出,她连忙将人一把搂在怀里,轻声啐道,“我对你这么好,你以后要是亏待了我,看我不剥掉你的皮!”眼泪再也止不住,象断了线的珍珠,扑扑直落,瞬间,润湿了秋宝的肩头。

    对不起,秋宝。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道歉。

    说好要做秋宝“永远的九姐”,可是,她却不能再陪秋宝了。

    因为她的糊涂与自负,使得他们上了小猴子的当,一朝之间失去了所有的钱财。

    没有这笔钱财,秋宝等于是失去了报考青云武馆的机会。这是她的错,不可饶恕的错。

    如今,全部身家只剩下三个大钱的他们,又如何能在县城讨活?刚刚秋宝出去找柴火,她在洞里冥思苦想嫌钱的路子。最后,她悲哀的发现,因为搞不到保条,所以他们没有任何赚钱的门路。

    当最后的三个大钱也用光之后,他们就会沦落成为乞丐,落到和寄居在城隍庙里的那些人一样的处境。

    难道以后他们也要和小猴子等人一样,靠乞讨、做坏事为生吗?

    不!她绝不能带秋宝走上那样的路!爹娘都希望秋宝能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她身为长姐,绝不能带坏秋宝。

    思来想去,她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即,卖身为奴。

    在镇里的集市上,她曾看到过有人卖儿卖女,以换取钱财。象她这样大的姑娘,长得也不赖,运气好的话,能卖到一笔不少的银钱。

    她打定主意了,等天亮了,去市集里自卖自身。如果有武者愿意买她,那是最好不过。她愿分文不要的签下死契,只求买主能给秋宝一张保条,推荐他去青云武馆报考学徒。

    所以,以后,她不能再陪秋宝了。

    秋宝,你一定要好好的。沈九妹忍住泪,抱住幼弟,在心中再一次默默的祝福。

    因为洞里生了火,又有树杈挡在洞口,野狗们在洞外不甘的吠了一通后,陆续离去。

    外面终于清净了。

    沈九妹拿定了主意,又因为受了伤,再也强撑不住,打着呵欠又往火堆里添了一大截树杈,口齿含糊的说道:“睡吧。明天,我们再找人问路……”话音未落,人已经歪在火堆边,沉沉睡去。

    沈秋宝乖巧的躺在她身边,却怎么也睡不着。以前的他,从未有过心事。每天晚上,他都是头一挨着枕头,便呼呼大睡。

    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后,他每天睡觉之前都会不由自主的想一些事情,即,今天都发生了些什么?我哪里做的好,又有哪里做得不对?明天,我要做什么?该怎么做?

    回想白天的种种,他只觉得心底在噌噌的腾起恨意。

    他好恨!

    恨小猴子把长姐推下山,摔得遍体鳞伤!

    还恨他无情的夺走了他们姐弟俩所有的钱财!

    不,那不仅仅是所有的钱财,更是他们最后的活路!

    可是,他奈何不了小猴子。

    明明知道小猴子害了长姐,可是,当这家伙来抢钱时,他只能乖乖的告诉他埋钱的所在。就象在牛头坳村,明明知道是仙符兵屠了村子,他却只能躲在山上,眼睁睁的看着。

    为什么面对这帮坏人,他不能报复回去?

    只因为他太弱!

    如果他比仙符兵厉害,那么,他肯定能保住村子,保住家人!

    如果他是和庙公大人一样的初级武师,那么,小猴子在他面前,也绝对只能做一条摇尾乞怜的好狗!

    “都是我没有用!”他恨恨的握拳捶地。

    这一刻,他从未有过的憎恨自己,恨自己太弱。

    他无法容忍自己再如此弱小下去。他要变强!

    怎样才能变强呢?

    现而今,他已经错过了一生之中唯一的一次选仙童,那么,摆在他面前的便只剩下学武这一条路。

    学武!

    对!他一定要去青云武馆学武!参加武试,当庙公大人一样的强者!

    一想这里,他头痛不已:没有银钱,没有保条,他要怎样才能报考青云武馆呢?

    去赚钱?怎样才能赚到钱?

    电光火石之间,他明白小猴子为什么要费尽心机谋夺他们的银钱了——肯定是为了凑够足够的银钱,请庙公大人写保条!因为在石秀县,贱民哪怕是上山打柴卖,也是首先必须有保条。

    于是,问题似乎又回来了——当前,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请武者保条!

    然而,没有人会免费写保条。

    他没有钱,又赚不到钱……

    在县城里,这似乎是一个永远都无解的难题。

    躺在火堆旁,沈秋宝几乎挠破了头,最后意识到:石秀县,他们姐弟二人是呆不下去了。

    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他和九姐要活下去,就只能做小猴子那样的坏人。

    可是,他本能的不愿意——爹娘在世时,时时教诲他,不能做坏事,不能做坏人;哪怕家破人亡,朝不保夕,长姐也再三告诫他,要记得爹娘的教诲,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山里人。

    不能做坏人,早就象烙印一样,深深的烙进了他的骨头里。

    想起爹娘,奶奶,再想起洪大爷他们,沈秋宝心里渐渐的生出一个主意:先离开石秀县。

    爹说过,山里到处都是宝。

    在城门外的早市,卖山货无须保条。他和长姐可以象洪大爷他们一样,去山里打猎、找山货,拿到早市里换钱。

    “等攒到了足够的钱,我就能去青云武馆学武了。”沮丧没有了,沈秋宝的心里又升起了复仇的希望。

    如此一来,先前压在他心头的大石不翼而飞。睡意顿起,他翻了个身,陷入不尽的黑甜。

    第二天清晨,沈秋宝是笑醒的。

    昨晚,他做了一个好梦。

    梦里,他每天和长姐进山打猎、找山货。他们打到了好多的野兔子、野山鸡,找到的山货也堆成了小山,背到早市上,卖了好多好多的银钱。

    “哈哈哈,我终于能去学武了!”捧着白花花的银子,他笑得合不拢嘴。

    可惜,就在这时,梦醒了。

    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小小的山洞里。

    火,早就熄了。

    沈九妹还在睡。她蜷成一团,嘴里含糊不清的在说着什么。

    好象不对劲!

    沈秋宝翻身爬起来,凑过去。

    啊,长姐的脸红通通的,两片嘴唇上竟然长出了一圈水泡!

    “水……水……娘,我要喝水……”沈九妹的声音沙哑得简直象换了一个人。

    九姐生病了!

    沈秋宝吓得小脸煞白,赶紧的解下小竹筒喂水。

    然而,他的手一碰到沈九妹的脸,忍不住惊呼:“烫!好烫!”

    九姐在发烧!都说糊话了!

    这是从未碰到过的事。在沈秋宝的记忆里,长姐从来都是活蹦乱跳,象山里的迎春花一样,生机勃勃。

    心,顿时慌了起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九姐,醒醒……九姐!”他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水……”沈九妹没有醒。

    “好。喝水。”沈秋宝回过神来,连忙给她喂水。

    昨晚,他们重新回到山洞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没法出去找水了。所以,小竹筒里的水只剩下一点点。

    就这一点水,没能完全打湿沈九妹的嘴唇。

    “水……”沈九妹双眉紧皱,痛苦的轻呼。

    沈秋宝气急败坏的使劲晃着手里的小竹筒。

    真的没有了!一滴水也没有了!

    “九姐,你先忍一忍!我马上就给你打水回来!”他解下沈九妹腰间的一大一小两个竹筒,飞快的挪开挡在洞口的大树杈。

    出去之后,又细心的重新用树杈将洞口堵上——长姐现在烧得稀里糊涂。要是在他外出的时候,有人或者有野兽跑进来,长姐还能落个好?

    出了洞,看着飘着轻纱般晨雾的四周,他不禁茫然:上哪儿去找水呢?

    这时,他记起小猴子昨天说过,后山有水源。

    希望这家伙心肠还没有坏绝,不是在说谎!

    握了握拳,他飞也似的向山顶跑去。

第二十二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下)

    山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下长满了荆棘。根本就没有路!

    怪不得小猴子昨天那么快就得了手,把九姐推下了山。沈秋宝一边艰难的穿行于荆棘丛中,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再一次的咒骂小猴子,同时,一颗心高高的悬了起来——该千刀杀的会不会骗人啊?后山真的有水源吗?

    可是,转念又一想:昨天上山时,沿途也没看到可以水源。所以,如今也只能去山顶和后山找一找。

    希望在山顶或者后山能找到水源。沈秋宝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一路上披荆斩棘,终于,他在后山的山腰处,听到了滴滴哒哒的滴水声。

    没错,是活水!

    水滴打在石头上的声音,在幽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沈秋宝抹了一把汗涔涔的脸,心中雀跃不已——跟着长姐在深山老林里转了好些天,他也学到了一些听音辨水源的本事。当然,与长姐相比,还差了老大一截。

    想到长姐还在山洞里烧得通体滚烫,等着自己的打水回去,他顾不得歇口气,急巴巴的根据经验,用最快的速度往水源方向赶去。

    又往前走了十来步,他拨开一丛低矮的杂木,不由眼前一亮。

    他没有听错!

    在二十来左右的右前侧方,有一棵老松树。树后有一面长满青苔的石壁。水滴声就是从石壁上传出来的。而在石壁脚,有一个近似于半圆的大石坑。比他家水缸还要大的石坑中蓄满了水。

    经验告诉他,这是可以饮用的山泉水。

    “水,找到水了!”沈秋宝禁不住欢呼,快跑过去。

    哪知,乐极生悲!

    才跑了几步,突然,他只觉得脚下踏空。旋即,“呼啦”一声,整个人急速往下坠。

    “啊——”变故突然而至,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紧接着,左边大腿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剧痛。

    两眼一黑,他当即昏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秋宝幽幽醒转。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黑黝黝的屋顶!

    “这是哪儿?”他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没错,真的是屋顶,和姑奶奶家一样的瓦屋顶。

    难道我又回到姑奶奶家了?沈秋宝狐疑的四处张望。

    唔,他应该是躺在一间小柴房里。小小的屋子里,除了他躺着的这张简易小木床,还有码得很整齐、半人高的柴火堆。在床头摆着一只油亮的碗灯。灯光昏暗,照得屋里影影绰绰的。

    “这是哪儿?”绝不是姑奶奶家!沈秋宝的心骤然提起,本能的掀起身上盖着的洗得发白的青布薄被,翻身爬起来。

    “滋——”与此同时,左大腿被扯得生痛。沈秋宝痛得呲牙咧嘴,连忙去看自己的左腿。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被扒得精光,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左大腿上裹着一圈白纱布。上面的血渍触目惊心。

    这是……沈秋宝吃痛的抽气,回想起来了:在山上,他终于找到了水源,心中一时欢喜,失了警觉,结果掉陷阱里了。

    当时,他感到左腿痛得要死。原来是左腿受了重伤。

    咦,是谁救了我?沈秋宝忍不住用手去摸纱布上的血渍——很奇怪呢。明明象是流了不少血,然而,如果他不动的话,伤处只是麻麻的,一点儿也不痛。

    “娃娃,你醒了?”吱呀一声,简陋的柴门被推开,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进来。

    沈秋宝闻声望去。

    门口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胖老头。他穿着青布短衫和黑色裤子,两只小腿上绑着白色的捆腿,脚穿一双敞口黑布鞋,右手端着一只绛色的陶碗。

    “馆主大人的医术又精进了不少。说你醒了,还真是醒了。”胖老头呵呵笑着走到床前,“娃娃,饿了吧?我给你端了点粟米粥。”

    粟米粥闻着真香啊!

    “咕噜——”,沈秋宝的肚子很诚实的抢先答了话。

    胖老头乐了,把粥碗递给他:“温热的,不烫。”

    沈秋宝早就饿得肚皮贴着后背,“哎”的应了一声,毫不客气的抱起粥碗,咕唧咕唧,三两口就给喝了个底朝天。

    真好喝!抱着粥碗,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哈哈哈……好娃娃!”胖老头豪爽的大笑,“馆主大人说你饿得太狠了,猛的吃太多,会伤到肠胃。所以,今晚只能喝一碗稀粥先垫个底儿。”

    也就是说,没有了。沈秋宝恋恋不舍的还了粥碗。一碗粥下肚,胃里立刻腾起一阵暖意,转眼,这股暖意便涌向了身体各处。他顿时觉得精神了许多。

    “谢谢老爷爷。”他感激极了。长姐说的没错,世上还是好人多。他肯定是又碰到了象洪大爷他们一样的好人。

    不想,胖老头接过粥碗,尴尬的笑道:“娃娃,说起来,还是老头我先对不住你。”

    沈秋宝不由愣住。

    “呃,你掉进了我挖的野猪坑里……”胖老头在床边侧身坐下,有些后怕的摸了摸他的头,“你的左大腿被坑底埋的竹刀扎了个对穿。如果我不是晌午的时候突然发心去巡山,你只怕血都会流干了。”叹了一口气,他又问道,“娃娃,你一个人跑到荒山里头去做什么?”

    “我……”沈秋宝想起了长姐,立时神色大慌,一把抓住胖老头的手,“老爷爷,你有没有看到我九姐?”

    “啊,还有一个娃娃?”胖老头惊呆了,“你们是两个人一起进的山?”

    沈秋宝象捣蒜一样的连连点头:“我九姐发烧了,藏在山洞里。我去给九姐找水,不小心掉进了陷阱里。”

    胖老头赶紧问道:“娃娃,你还记得你九姐藏在哪个山洞里吗?”他只是想抓点野猪啊兔子之类的回来打打牙祭,不想竟祸害了两个娃娃……真是造孽啊。

    当然记得!沈秋宝详细的说出了山洞的位置,以及周边的情形,末了,急急的请求道:“老爷爷,您行行好,带我去找我九姐吧!我九姐发着烧,一直在说糊话。我出来一天了,再不去找她,她会死的。”

    胖老头心里很不好受。小娃娃不过五六岁的样子,却比半大小子还要老成。可见这娃也是个吃尽苦头的。

    他起身,软声劝道:“娃娃,你说的很清楚。我常在那山里转悠,知道你说的是哪里。你腿上的伤很重,万万不可乱动。再说,外面黑咕隆咚的,你也上不了山,还不如乖乖的在家里养伤。娃娃,你放心,此事既然与我脱不了干系,我不会不管你九姐的。我现在就去上山去找人。”说着,他拿着空粥碗,象一阵风似的离开了屋里。出了屋,他还不忘细心的将柴门关上。那腿脚灵便得很,哪里象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

    “老爷爷……”沈秋宝根本就来不及再求他,唯有坐在小木床上,提心吊胆的盯着紧闭的柴门。

    九姐命大福大,一定不会出事的!老爷爷肯定能找到九姐!他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祈祷。其他的,他想都不想……

    时间好象停止了。沈秋宝木木的抱着薄被坐在床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床头的灯光一闪,柴门再次被推开。

    胖老头裹着一身的寒气进来了。他的脸色很难看:“娃娃,你九姐……没找到。我找到了那个山洞,没看女娃娃。灰堆旁边有一滩新鲜的血……”

    “九姐!”仿佛被人在心尖子上猛的砍了一刀,沈秋宝大叫一声,生生的痛晕过去。

    胖老头一个箭步上前,长臂一揽,将人扶住:“娃娃!”

    沈秋宝小脸儿煞白,牙关紧闭,躺在他的怀里,已是人事不省。

第二十三章 转机

    沈秋宝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胖老头守在床头,见他醒了,欢喜的站起身:“娃娃,醒了?馆主大人给你开了一剂药,在外头有文火煎着。我去给你端来。”

    “老爷爷。”沈秋宝却哑声叫住他,“真的没有找到我九姐?”

    胖老头摇头轻叹。

    “我九姐她……”沈秋宝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九姐她该不是被野兽叼走了吧?

    据他所知,在牛头坳村就曾发生过两起野兽下山叼走小娃娃的惨事。他还跟壮子哥他们一同去那两户人家看过。现场也是留下了一大滩血渍。

    胖老头不忍的安慰道:“娃娃,你莫自己吓自己。馆主大人说了,很有可能是有人恰好路过,救走了你九姐。”

    “真的?”头立马不晕了。沈秋宝两眼闪着奇异的光,充满希冀的望着他。

    “嗯。天亮后,我请馆主大人帮忙去洞里看过了。”胖老头摸了摸他的头,“馆主大人说,洞里野兽扯咬的痕迹。挡在洞口的树杈明显是有人刻意挪开的。”顿了顿,他又道,“那片山又不是人烟绝迹之地。住在附近的人时常进山打柴、挖点野菜什么的。你九姐命大福大,恰好有人路过,听到动静,救走了她呢。”

    好吧,他并没有说全。馆主大人确实说了,小姑娘可能是被人救走了。但是,馆主大人还说了,从现场留下的那滩血渍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少。十之八九,小姑娘被狐狸一类的野兽给拖走了。因为洞里留有一些凌乱的兽爪。而那些兽爪看着很象狐狸留下的。

    之所以说是“很象”,是因为馆主大人说,这些兽爪印迹形状与狐狸留下来的一样,却明显要大许多。

    “也许是妖狐……”现场虽然没有扯咬的痕迹,但是,看到这些大狐爪印,馆主大人很不看好小姑娘的下落——小姑娘被妖狐抓走的可能性很大。

    妖狐?胖老头是听说过的。人若有灵根,便可以修仙,是为仙府所说的“仙官”。而世间的飞禽走兽通了灵智,也能修妖仙。它们若是为仙官们所用,则为灵兽;若是藏身于没有人迹的深山老林,则是妖兽。

    一般来说,灵兽有主人约束,是不会主动伤人的。而他们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未曾听说过周边的山里有妖兽出没,所以,馆主大人断定那是一只过路的妖狐。

    胖老头素来最信服馆主大人。既然馆主大人说十之八九是被妖狐抓走了,那么,小姑娘现在就是凶多吉少。

    为此,胖老头挺内疚的——说起来,如果小娃娃不是外出找水时掉进了他挖的野猪坑里,就不会让小姑娘落单。而馆主大人说了,据《妖兽志》上记载,妖狐天性胆小谨慎,很少主动攻击人。过路的妖狐更甚。如果当时山洞里有两个人,想必妖狐是不敢掳人的。总而言之,小娃娃受伤,他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小姑娘下落不明,他亦间接有责。

    小娃娃昨晚听到坏消息,当场昏死。胖老头也被吓得不轻。他连忙请了馆主大人过来。后者切脉之后,说,小娃娃本来就身子有些虚,现在又受了重伤,失血过多,便是雪上加霜,心脉有损,再也受不得半点惊吓。

    “这段时间,小娃娃要静心养伤。不然的话,会落下病根,折损天寿。”这是馆主大人的原话。

    真是造孽啊。胖老头心中更加内疚,自然是不敢全盘托出馆主大人的判定,只捡了好的来说。

    “娃娃,我已经请求了馆主大人,这段时间,你且安心留在这里养伤。等伤好之后,我陪你去附近的人家打探。你九姐要是被人救走了,我们肯定能打探到的。”他温声说道。

    “谢谢老爷爷。”沈秋宝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现在,他的整条左腿不动的时候,还是麻麻的感觉。只要稍微动一下,便痛得要死。这样的情形,他连床都下不了,怎么能出去挨家挨户的找长姐呢?也只有留下来先养伤了。

    至于老爷爷挖的野猪坑害他受了伤,他是一点儿也不恨的:因为他知道,他和长姐的处境已是山穷水尽。长姐烧成那样,以他的能力,没法带长姐下山找郎中,只能继续留在山洞里。没吃没喝的,他们又能再熬多久?更何况,等到晚上,野狗群会再围过来……一想到这样的情形,他便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而老爷爷做事厚道,又是收留他养伤,又是连夜上山找九姐,能为他做这么多,他内心充满了感激。

    “唉,憨娃……”胖老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怜惜的又摸了摸他的头,“我去给你端药。”

    看着沈秋宝喝完汤药,他又去灶上端了一碗粟米粥和半个杂面馒头进来。见沈秋宝三下五去二就给吃完了,端着空粥碗一脸的不舍,他乐呵呵的解释道:“你的肠胃空了好久,还要先养一养,不能一次吃太多。”

    沈秋宝怪不好意思的,道了谢,将空碗还给了他。

    “乖娃。”胖老头越看越喜欢,见他精神头不错,便在床边坐下来,温声询问,“你叫什么名字?听口音不象是我们石秀县人哩。”

    自从离开姑奶奶家后,沈九妹便再三告诫沈秋宝,千万不可露出牛头坳村的一丝一毫。他是真的听进心里去了。是以,没有迟疑,张口便道出“沈云”这个假名,以及编好的那套说辞。

    “可怜的云娃。”胖老头其实也大致猜到了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是被唯一的亲人扔到荒山老林里自生自灭。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还无伤无损的走了出来。

    两个小娃娃挺不容易的,真让人心疼。他看着沈秋宝,眼里柔和的能滴出水来。

    “老爷爷,这里是哪儿呀?”沈秋宝小心的打探道。

    “哦,忘了告诉你了。”胖老头笑道,“这里是刘家拳馆。我是馆主大人的家仆,跟从主姓,大家都叫我老刘头。”

    “拳馆?”沈秋宝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是武馆吗?”

    “是的。”老刘头呵呵。

    头有点儿晕……沈秋宝顿时有一种被金元宝砸中的感觉,情不自禁的抓住老刘头的一只手:“刘爷爷,你们武馆招收学徒吗?”从一开始,他从就没有认定非青云武馆不可。他真的不挑,只要是武馆,能教他武艺就行。而之所以念念不忘青云武馆,不过是听小猴子说,石秀县里唯一常年招收学徒的武馆仅此一家。

    “呃,招是招的。”老刘头很是尴尬,“不过,我们好多年没有招到学徒了。”

    这是几个意思?刘家拳馆很难考,一般人考不上这里的学徒,是吗?沈秋宝紧张的一颗心骤然蹦到了嗓子眼里:“为什么?”

    老刘头挠头:“主要是我们武馆的刘家拳很难学。如果不是天资出众,没下十几二十年的狠功夫,连皮毛都学不到。来武馆学武的人,大多是抱着学个一两年就去参加武试,谋个功名的。他们听说要这么长的时间,都吓跑了。而且我们馆主大人收徒也挑得很,一般的娃娃难入他的眼。名声传出去后,来考学徒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这些年来,武馆门前可罗雀,往往是三五个月里连询问的人也难见一个。

    沈秋宝沉默了。前一条,他倒不怕。因为他学武,不是冲着武试的功名去的。他是真心想学真本事。因为只有学到了真本事,他才能找仙符兵报仇。他担心的是后一条:也不知道自己入不入得馆主大人的眼……

    老刘头耳聪目明,自然是看出了小娃娃的心思。

    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娃娃,再加之,又是打心里觉得挺对不住人家的,所以,有心补偿一二。

    虽说馆主大人收徒自有祖宗章法,谁也不能违背,但只要云娃是真心想学武,即便是入不得馆主大人的眼,他舍了这张老脸,请求馆主大人推荐云娃去别的武馆,也不是不可能。

    他笑道:“云娃,你现在是要把伤养好。没有一副好身板,是没法学武的。”

    “嗯,我知道了。”沈秋宝感激的点头,“谢谢刘爷爷。”

第二十四章 向往

    沈秋宝受了重伤,又失血过多,身体虚弱得很。说了那么多的话,便精神不济,呵欠连连。

    “你好生睡一觉。”老刘头怜惜的扶他躺下。

    “是。”心事暂解,沈秋宝一挨着枕头,便呼呼睡去。

    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睡醒之时,一睁眼,他看到老刘头仍然坐在床边。

    “刘爷爷……”心里暖洋洋的,他挣扎着要爬起来。

    “别乱动。”老刘头一把将人按在被窝里,“你腿上的伤药快过效了。要是扯到伤口,会痛得很。”

    沈秋宝闻言,乖乖的躺着,不敢再动弹。

    这时,他的肚子很实诚的“咕噜”接连叫了几声。

    “饿了吧?”老刘头呵呵笑道,“馆主大人吩咐过了,要先换药,再进食。我去请大师兄过来给你换药。你乖乖的,不要乱动。”

    大师兄?听名头就让人觉得是很厉害的武者呢!沈秋宝无比期待的应道:“哎。”

    没过多久,老刘头又回来了。

    沈秋宝连忙张眼望向门口。只见老刘头的身后跟着一名提着黑木匣的少年。他长着方方正正一张古铜色的脸,浓眉大眼,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一身青色棉布短打,身材高大健硕。青布衫下,可以看到胳膊、胸口等处的肌肉犍子微微隆起,看着就觉得孔武有力。

    这位大哥哥是大师兄?沈秋宝被扑面而来的阳刚之气深深的震住了。

    见小娃娃呆若木鸡的憨样,老刘头不由轻笑:“云娃,大师兄给你换药来了。”

    少年脸上微红:“刘爷爷,你又打趣我了。”

    “你是馆主大人的首徒,不是大师兄,难道是二师兄?祖宗的宗法不可废。老奴以为,该守的礼,一定要守着的。”老刘头不以为然,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行,都听你的。”少年尴尬的走到床边,将小黑木匣放在床边。

    沈秋宝回过神来,赶紧喊人:“见过大师兄……。”

    不想,老刘头在一旁一本正经的打断道:“云娃,你还不是我们拳馆的人,按理不能称大师兄。”

    看着象是换了一个人的老刘头,沈秋宝有些不知所措。

    刘爷爷总是这样,在外人面前,特别坚持身份、礼节。便是师父也奈何他不得。少年很同情躺在床上的大眼睛小家伙,一边打开黑木匣,一边解围问道:“听刘爷爷说,你叫沈云。是哪个云呢?”。

    “是白云的云。”沈秋宝不敢再乱喊人了。

    “和我想的一样。”少年快活的冲他眨了眨眼,“我叫傅雷,六岁的时候拜入师父门下,入门刚好十年。比你年长,以后,你就叫我傅大哥。我呢,叫你云小弟。”

    “哎,傅大哥。”沈秋宝对他的好感噌噌的直线上升。

    一旁,老刘头垂手而立,没有再吭声。

    傅雷又道:“云小弟,现在,我要给你换药了。你的伤口很深,可能会有些疼。”

    “嗯。”沈秋宝其实最怕疼了。闻言,不由紧张的攥着一双拳头。

    “大师兄,刘家武学不容偷窥,老奴先行回避。”老刘头垂着眼皮,说道。刘家武学,有医、拳二道。他虽是刘家世仆,却没有入刘家拳的门墙,任何接触刘家武学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偷师。是以,他理当自觉回避。

    只是换个药而已……傅雷满头黑线,无奈的点头:“哦。”他是头次处理这么深的伤口,真的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很想老刘头能留下来搭把手。

    老刘头转身离开了柴房。

    自牛头坳村被屠之后,沈秋宝辗转流离,见识了行行色色的人,已不是当初的小小山里娃。他是真听懂了老刘头的意思,心道:我要不要闭上眼睛呢?

    想了想,他果断的闭上双眼。

    “扑哧”,傅雷见状,哪里还忍得住?当即拿着一把小剪子笑得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云小弟,只是看着换药,算不得偷师。”顿了顿,他憋住笑,又道,“如果你怕的话,闭上眼睛不看,倒是个好主意。”

    谁怕了?沈秋宝的心气被激上来了,立刻瞪大眼睛:“我不怕。”

    “那就好。我先扶你坐起来。”傅雷耸耸肩,“竹刀把你的左大腿刺了个对穿。我也是头次处理这么重的伤,你能帮我打个下手吗?”

    “我,我不会。”难道大师兄是生手?沈秋宝被吓到了。

    “没事,只是帮我递下剪子、纱布和药瓶。”傅雷笑了笑,“你按我说的做就行。”说着,他指了指小黑木匣。

    沈秋宝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扁扁的小匣子里一线排开,装着五只大肚小瓷瓶儿。每一只的大小都是一样的,比他的拳头略小。不同的是,它们的瓶塞包着不同颜色的粗布。从左自右分别是黑、白、红、黄、蓝等五色。旁边整齐的收着三卷白色的纱布,以及好几把薄薄的红柄小刀。

    不敢直视磨得雪亮的刀尖,他匆匆收回目光,惴惴不安的应道:“哎。”

    傅雷扶他起来,先掀起被子,只露出他整条左腿。

    沈秋宝看过去。情况似乎比昨晚更糟糕,纱布已然被深深浅浅染红了。中间部分更是湿漉漉的黑色。

    “还没完全止住血。”傅雷仔细的看了看,“希望伤口没有化脓。”说着,“咔嚓咔嚓”,大刀阔斧的从一旁剪开纱布。

    痛!沈秋宝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他赶紧咬住嘴唇,将冲到嘴边的呼痛声生生的咽回肚子里。

    “把蓝色塞子的药瓶打开。”傅雷一边剥开纱布,一边在心里暗赞:好要强!

    沈秋宝忍着痛,依言从小黑木匣里取出药瓶,打开盖子。却再也不敢抬眼往伤处看。

    傅雷的手法很快,这时已经完全打开了纱布。狰狞的伤口露了出来。剥纱布时不可避免的扯动了伤口。比铜钱还大两圈的血洞里,汩汩的往外冒血泡儿。

    很不幸,伤口有点脓肿。肯定是刘爷爷为了增强野猪坑的杀伤力,又在竹刀上抹了马粪。傅雷“滋”的抽气,抬眼同情的瞅了一眼紧张兮兮的小家伙,接过药瓶,先毫不吝啬的洒上大半瓶止痛散。

    沈秋宝只觉得伤口处先是泛起阵阵清凉,紧接着,麻木的感觉象水面上的波纹一样,层层漾开。

    咦,好神奇,伤口完全不痛了!

    难道是戏文里说的仙药?沈秋宝好奇极了。

    “拿把小刀给我。”傅雷又吩咐道。

    沈秋宝立刻递上一柄小刀,壮着胆子飞瞄了一眼伤口——除了一个令人心尖发颤的血洞,哪有什么药粉?

    “我要给你除脓。你最好不要看。”傅雷接过刀子,好心提示道。

    沈秋宝顺从的收回目光。

    此时,麻木的感觉更甚。整条左腿都已经失去了知觉。所以,接下来,他根本就不知道傅雷在做什么。

    不一会儿,后者接二连三的发出指令:“红盖子药瓶!”

    “白盖子药瓶!”

    “纱布!”

    ……

    沈秋宝手忙脚乱的配合着,一时之间,竟然忘了换药的对象是他自己。

    小黑木匣里的五瓶药都用了一轮,纱布亦用掉一大半,终于,傅雷用手背擦掉额头的汗珠子,长吁一口气:“换好了。”因为伤口脓肿了的缘故,他又将伤口从里到外仔细的清洗了一遍,其麻烦程度竟然不下于昨天师父处理新伤口。全部流程下来,他出了一身大汗。幸亏他们拳馆祖传秘制的止痛散十分强悍,不然,小家伙铁定生生痛昏过去。

    “你恢复得还不错,再这样换三次药,应该就能下地慢慢的走几步了。”他麻利的将十几团染血的废纱布归拢起来,扔进床边的旧竹篓里,“以后,我每天上午过来给你换药。”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曾看到过三太叔公给人治伤。虽然是外行,但是他也能感觉得到,傅大哥的医术远非三太叔公所能比。然而,三太叔公多大年纪,傅大哥又多大年纪?等傅大哥到了三太叔公的年岁,不知道会厉害到什么地步呢!

    由此可见,馆主大人肯定是有真本事的大能人。

    沈秋宝无比向往的在心里说道:要是我能留下来学艺,那该有多好!

第二十五章 末流武馆

    傅雷没有吹牛。一天换一次药,第四天清晨,沈秋宝醒来,左腿再无麻木的感觉。心中大喜,他小心翼翼的爬坐起来,掀开薄布被察看伤处。

    纱布的中间呈淡黄绿色,不再染有血渍。

    看着傅雷换了几次药,他多多少少也看出了一些门道:淡黄绿色的印迹是伤药染出来的。没有血渍,说明伤口没有再渗血。

    难道已经结了疤?他难以置信的伸手轻戳纱布边缘。

    呀!还是不痛!

    没有再迟疑,他雀跃的试着下了床。

    扶着床头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他乐得合不拢嘴——左腿虽然软绵绵的,不及右腿有力,但是,如果动作不是扯得太大的话,伤口仅仅是隐隐作痛而已!

    床头摆着好些衣裳。沈秋宝定睛细看,都是细棉布的旧衣裳,桨洗得干干净净。有米白色的小褂子,也有青色的外衣外裤,和傅大哥身上穿的样式一样,只是每一件都要小的多。床边还摆着一双青布敞口鞋,也是他能穿的大小。

    昨晚入睡前,这些还是没有的。

    不用说,肯定是刘爷爷为自己准备的。穿好衣裳,就能出屋走走了!

    沈秋宝欢喜的穿上衣裳,然后扶着柴垛,慢慢的试着走到门口。

    刘家拳馆会是怎样的呢?拳馆里的其他人也是和傅大哥、刘爷爷一样的好心人吗?他们会不会赶我走……离门口越近,他的心事渐沉。

    屋子很小,他小心的碎步往前,一步一步的挪着,也只用了十来步,便站在了柴门的后面。

    不管其他人怎么看我、待我,反正,我一定要留下来。打定主意,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拉柴门。

    柴门的外面明显没上锁,因为他只是轻轻的往里一拉,门便“吱呀”一声开了。

    清凉的晨风裹着淡淡的草木芳香扑面而来。

    好凉!沈秋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好熟悉的感觉!刹那间,他仿佛回到了牛头坳村——他家位于东山下,而他的睡房又正好对着山林。早晨,山里寒气重。他清早起来,每次打开房门,都会被外面的凉风刺得打哆嗦。

    难道刘家拳馆也是在山脚?熟悉的感觉顿时将他心中的惴惴不安抚平大半。

    外面很安静。沈秋宝扶门张目四望。屋外的情形,和他这些天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刀剑铁枪,也没有开阔的练武场,他看到的只是一片茂密的树林笼罩在薄薄的晨雾之中,影影绰绰,分外宁静。

    简直就象是打开了自己的睡房后门!

    原来武馆是这样子的?沈秋宝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胆子顿时大了好几号。他试着扯起左脚,挪过三寸来高的破门坎。

    伤口还是被扯痛了。他“滋”的抽气,赶紧打住——这些天,刘爷爷每次来看他,都是反复叮嘱:千万不可妄动。万一扯坏了伤口,轻则又要多躺几天,严重的话,会落下病根来,甚至于这条腿就此瘸了去。他一心想要留下来学武,可不能因为一时之好奇而坏了自己的腿。

    疼痛的感觉很快消失了。

    只要不疼了,应该就没事吧?沈秋宝感觉伤口没有往外冒血,长吁了一口气。

    象他现在这副样子是没法去外面的树林里的。是以,他决定沿着墙根,随便走走。

    扶着木板墙,他往右拐,更加小心的往前挪着——这里有一排样式差不多的小木屋。而他住的这间小木屋位于最左端。往左拐的话,走不了几步就到了头。尽头一目了然:一堵长满青苔、两人多高的厚实石墙。

    没走几步,这时,前面一间木屋也“吱呀”开了门。

    老刘头披着一件褐色旧布夹衣自屋里出来:“云娃,起了。不多睡会儿?”因为昨天傅雷说过,所以,他脸上一点惊讶的神色也没有。

    沈秋宝笑着唤了一声“刘爷爷”:“躺了好些天,想出来走走。”心道:原来刘爷爷住的也是柴房。

    老刘头吩咐道:“这里是拳馆的西偏院。前头就是正院。这会儿,馆主大人正在练功。我要去生火烧饭,不能陪你。你就在这院里认认路儿,莫出去。要是冲撞了,可不好。”

    “刘爷爷,我帮您生火。”在姑奶奶家的时候,长姐说过,大人们都喜欢手脚勤快的孩子。是以,沈秋宝毫不犹豫的主动请缨。尽管他其实很想去看馆主大人练功。

    老刘头看了一眼他的小身板,乐呵呵的摆手:“你的腿还没好哩。等腿好了再说。”

    “没事,已经不疼了。”沈秋宝坚持的跟在老刘头屁股后面。

    后者见他走得还算轻松,便没有再拒绝——烧火又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儿。小娃娃都好动,在床上躺上了那么些天,肯定憋坏了。活动一下身子骨,也不是坏事。

    这一排小木屋共有三间。最右端的便是厨房。比起沈秋宝寄住的那间,厨房大了不止三倍。里头除了两孔青砖灶台、一溜从小到大整齐排列的铁锅、一口绛色大水缸,在黑漆斑驳的窗台下,还有一只半人高、八成新的木橱柜。后者做工粗糙,没有上漆,约摸三尺多长,分为上、下两层。

    “饿了吧?”老刘头打开上面那层的橱柜门。

    里面又分为两层:上面那层摆着两摞碗,都是细白瓷的,一大一小。大的那撂是海碗,共三只,小的那撂,在姑奶奶家是当菜碗用的,共五只;第二层搁着一只半尺来长的旧竹篮。

    老刘头从竹篮里掏一个杂面馒头,转身递给沈秋宝:“昨晚还剩了点馒头。早饭还要些时候,你先垫垫肚儿。”

    沈秋宝确实是饿了。几天相处下来,他大致摸到了老刘头的一些脾性。比如说,后者心直口快,也喜欢直心肠的娃儿。故而,没有客气,道了谢,双手接过馒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老刘头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打开下层的橱柜门。这里只有一层,并排摆着两个乌黑发亮的大陶缸。他打开左边的那只,从中舀了小半碗碎苞谷,放在灶台上的最小的那只铁锅里。

    接着,他关上橱柜门,蹲在灶台前,开始生火。

    等他引火完毕,沈秋宝已经吃完了馒头。不用吩咐,他主动的从屋角抱来一小捆柴火:“刘爷爷,我帮您烧火。”

    “以前在家里烧过灶火?”老刘头见他很有章法的添了两根细柴,这才相信他是真心想帮忙,而不是玩儿。

    “嗯。”沈秋宝觉得自己可能是受了小猴子的影响,学坏了,如今说起谎话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

    “行,你来。”老刘头笑眯眯的起身,“我去洗米,再到院子里摘点豆角。”碎苞谷粥,煮豆角,再加上昨晚剩的馒头,今天的早饭便齐全了。

    很明显,沈秋宝的勤快大大取悦了老刘头。接下来,后者的话比平时多了许多。

    很快,铁锅里的粥“咕噜咕噜”的开了,屋子里飘逸着苞谷的清香。

    “刘爷爷。”沈秋宝指着灶台上那只最大号的铁锅,好奇的问道,“这只大铁锅也是用来煮粥的吗?它一次能煮多少人吃的粥?”这只最大号的,只比屋里的大水缸小一圈儿。他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锅。

    “那口锅是老太爷传下来的,据说一回能煮两百斤白米饭。”老刘头无比向往的叹道,“先前,我们拳馆兴旺的时候,顿顿都是用这口大锅满满的煮一大锅白米饭才够吃哩。”

    接着,他跟沈秋宝说起古来:一般来说,武馆有两种传承方式,即,师徒相传和父子相传。石秀县里的绝大多数武馆都是师徒相传。而刘家拳馆则是为数不多的父子相传。他先前所提及的老太爷是开馆之馆主。这位老太爷本是游学的武宗师,偶然经过石秀县,喜欢上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从此在此间开馆授徒。那时,他以刘家拳打遍石秀县无敌手。周边的人们纷纷慕名而来。不出两年,刘家拳馆便跃升为石秀县一流的武馆。

    “这口大锅就是那时打造的。”老刘头说着说着,神情越来越沮丧,“当年,老太爷就是看上了这里的山水灵秀,以为地灵必人杰,是个出好苗子的地方,想广收门徒,把刘家拳发扬光大。哪知,石秀县只是个样子货。老太爷至死也没收到合眼缘的好苗子。老太爷不死心哪,临终的时候还不忘叮嘱老爷,说,他卜算出石秀县是有大机缘的灵地,一定会出武学旷世天才的,所以,一定要坚守下去。”

    结果,貌似老太爷的卜算不太灵光。第二代馆主坚守了一世,仍然没碰到天才横空出世。倒是他的武学天赋远不如老太爷。后者没了后,第二代馆主的拳头不够硬,被其他武馆合力排挤,拳馆迅速败落。卖田卖地……最后,传到他儿子,也就是现任的馆主大人手里时,刘家拳馆只剩下小小的一进院子加三亩杂木林,在众多武馆里已然沦为末流。甚至于,早在第二代馆主当家时期,众武馆便耻于与刘家拳馆“切磋”武艺。

    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的话,老刘头从心底里担忧,现任馆主大人保不住刘家拳馆的百年老招牌。

    沈秋宝听完,蒙圈了。原来,刘家拳馆是这样的武馆……

    “我们拳馆加上我,总共才三个人。”老刘头正色道,“云娃,你还想留下来吗?”刘家拳馆虽然没落了,但傲骨仍在。身为世仆,他容不得任何人小视拳馆。拳馆也从不留三心二意之人。

    末流武馆,那也是真正的武馆啊。况且,不留下,我还能去哪儿?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刘爷爷,帮帮我吧。我想留下来学武。”

第二十六章 我是沈云

    “留下来学武?”老刘头呵呵,“这我可说了不算,得看你的天赋。还是那句话,你先养好伤再说。”八字才一撇的事,他是不会先说出来的。这是他一贯的做派。

    也就是说,自己暂且可以住下来喽。沈秋宝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本来就没指望能立刻拜师学艺,闻言,心稍安,赶紧点头应下:“哎。”

    早饭熟了。老刘头让沈秋宝自己在厨房里先吃,而他自己则用竹篮提了早饭,去正院给馆主大人和傅雷送饭。

    不出半个时辰,傅雷提着竹篮送老刘头回来。此时,沈秋宝已经吃完饭,蹲在豆角地里抓菜虫——后杂院,三间小木屋的前面是一块小空地。老刘头将它们开成了菜地,见缝插针的种上了豆角、南瓜、青菜和韭菜。

    “云小弟,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利落,不可太操劳。”傅雷冲他招手,“过来,我给你看看伤口。”

    “好咧,傅大哥。”沈秋宝慢慢的挪出菜地。

    院里有一口老井。井台有两尺来台,是用长青石砌成的。傅雷扶着沈秋宝在井台上坐下,捋起他的左裤腿儿,轻轻的拆开纱布。

    “嗯,伤口结疤了。”傅雷满意的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白瓷胖肚瓶儿,给他上药,嘴里叮嘱道,“这两天长新肉,伤口会有些痒。你千万要管好手,不要去挠它。”

    瓶里装的是一种淡黄色的油状药液。涂在伤疤上,清清凉凉的,舒服极了。沈秋宝惬意的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嗯,我听傅大哥的,不挠它。”

    上完药,傅雷又重新给他包上新的纱布,把药瓶儿递给他,吩咐他以后自行涂药:“每天涂两次,早晨起来,晚上睡觉前,象我刚才那样涂一次药就行了。疤子没有落之前,不能沾水。”

    沈秋宝捧着药瓶,抬头瞪大眼睛问道:“傅大哥,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从老刘头那里,他知道,能否留下来学武,全凭馆主大人一句话。而他又见不到馆主大人,所以,要想留下来,唯有博取老刘头和傅雷的喜欢。他们若是喜欢他,将来才会在馆主大人面前替他说好话。

    长姐以前说过,喜欢都是相处出来的。他要是连傅大哥的面儿都难见上几次,后者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当然,他也没有刻意做假。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心里很喜欢傅大哥,是真心想亲近他。

    大眼睛黑溜溜的,清澈得有如上好的琉璃,清清楚楚的映着小家伙的亲近与信赖。傅雷愣了一下,笑道:“上午,我要练功。下午要跟师父学配药。中午才有空过来。”

    师父向来要求严格,前些天,如果不是给云小弟上药,上午的时候,他休想走出练武堂寸步。今天,他也是借着送餐具的由头,才跟师父请到一刻钟的短假——学武的生涯,刻板又辛苦,十年如一日。不给自己找点乐子,日子怎么过呀!以前,他就喜欢往老刘头的后杂院里跑。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在井台上干坐着,也是一天之中难得的轻闲时光。现在,后杂院里新住进来了这么有趣的小家伙,他便更加管不住自己的腿。

    只是,一次两次的,师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天如此的话,师父那里肯定不好交待。

    我得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才行!

    看着小家伙乖巧伶俐的样子,他突然想起昨天师父与老刘头的对话:老刘头很喜欢小家伙,又加之觉得对他有愧,是以,为其向师父讨个学武的机会。而师父也动了侧隐之心,有松口的迹象。

    心中一动,他计上心来,笑眯眯的问道:“云小弟,你识字吗?”

    捡到小家伙的第二天,老刘头就问清了小家伙的来历,立刻一五一十的禀报了师父。当时,他就跟在师父身边,是以,他知道小家伙是个父母双亡、被亲人抛弃的山民孤儿,唯一的姐姐也极可能在后山喂了狐妖。以小家伙这样的身世,又小小年纪,应该是还没开蒙的。在其他武馆里,大师兄通常都是要替师父教导底下的师弟师妹们。可他们拳馆总共才他这一个弟子,他这个大师兄一直都只是摆设。哇呀呀,好想过过大师兄的瘾!师父没有发话,不能教武学,但是,他可以先教小家伙识字啊!

    果然,沈秋宝老老实实的摇头:“不认得的。”

    在牛头坳村是有族学的。不过,族里规定,族中男丁要年满六岁才能开蒙。他还没到年纪。好吧,就算他到了年纪,听爹娘的意思,也是不会送他去开蒙的:一来,去族学开蒙要交二十个大钱和三斗白米。若是还要接着学,翻了年,还要每个月交十个大钱;二来,识字是为学武做准备。寻常的山里娃哪有学武的机会?人们通常都认为,不学武,光识字,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又何必在上面浪费那么多的银钱和时间呢?在牛头坳村,除了族长爷爷他们那一房,其他人家都很少送娃上族学。

    而他也没少听族长爷爷家的族兄们抱怨,说,识字很难,一点儿都不好玩。故而,以前从来没有动过识字的心思。

    但是,现在不同了。

    他要学到一身的好武艺,才能给爹娘、奶奶报仇,自然要找机会先识字。

    傅大哥这么问,难道是要教我识字?想到这里,他满眼期待的望着傅雷,请求道:“傅大哥,你能教我识字吗?”

    好聪明的小家伙!傅雷挑眉:“你想学吗?”

    “想!从心底里想学!”沈秋宝双手在胸前抓握成拳,使劲的点头。

    “扑哧”。傅雷被他认真的小样儿给逗乐了:“行,以后,每天中午,我过来教你识字。”

    没想到,傅大哥的心肠比庙里的菩萨还要好,一求就应。沈秋宝喜欢的拍掌叫了起来:“啊,太好了!谢谢傅大哥……”

    他太高兴了。如果不是傅雷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按住,肯定当即就蹦了起来。

    “你摸乱动,小心扯坏了伤口。”

    “傅大哥,是从今天中午开始吗?”

    “呃,好吧……”

    老刘头听到外面的欢呼声,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井台上,一大一小两个小子都是乐不可吱的样子,他也禁不住摸着胡子呵呵轻笑:“两个憨娃……”好多年,他都没有在拳馆里听到这么欢畅、轻松的笑声了。

    回到正院,傅雷如实禀报了馆主大人。和他意料的一样,馆主大人同意了,不过,只准他过去半个时辰。理由是:助人没错,但是,傅雷不能因此而耽搁了自己的课业。

    “翻了年,你就要参加武试。现在不抓紧,到时怎么过得了?”馆主大人如是说。

    能有半个时辰,傅雷已经很知足了。

    午饭过后,他在拳馆的故纸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寻出一本叫做《识字歌》的旧书,兴致勃勃的去后杂院教沈秋宝识字——在最辉煌的时期,刘家拳馆开辟了“图文阁”。里头收录了数百册入门级别的武功典籍和药书。这些书以识字为主,内容浅显,通俗易懂,学徒们可以随时借阅。只可惜,自老太爷过世后,拳馆江湖日下,学徒流失严重,图文阁首当其冲。因无人看管,各种书籍流失、破损严重。传至现任馆主大人手里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杂乱的故纸,堆在正院的西厢房一角化灰。

    “当年我开蒙时,除了这本《识字歌》,师父还给我准备了笔墨纸砚的。只是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匀不出多余的来。只能给你准备一枝毛笔。”傅雷有些难为情的递过来一枝旧毛笔,“你暂且用水代替墨,在地上练字。”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小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地上这样练字的。”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却是很满意了,如获珍宝的双手接过旧毛笔,“我真的很喜欢。”

    真是个乖孩子。傅雷暗中吁了一口气:“那,我先教你写名字。”说着,他又从沈秋宝手里拿过毛笔,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下“沈云”二字。

    写完后,他特意提醒沈秋宝观察自己拿笔的姿势。然后,把笔递还给后者:“你拿好笔,我握着你的手,再教你写一遍。”他不知道该怎么教徒弟。当年师父是这么给他开蒙的,他照搬过来,应该没错。

    “嗯。”沈秋宝两眼亮晶晶的,极力压制住满心的激动,学着他的样子握笔。

    他比傅雷想象中的更伶俐,简直是一教就会,初上手,毛笔握得象模象样。

    本来还想着要提醒他几处握笔的要诀,见状,傅雷默默的咽下了那些话,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念叨着笔顺:“点、点、提……”

    不一会儿,“沈云”两个字再次出现在泥地上。

    沈秋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我会写字了!这就是“沈云”!

    虽然已经在很多人面前,他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只将这个名字当假名,从来没有当过真。直到此时此刻,“沈云”二字出现于他的86小说。这一刹那,他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沈云,我就是沈云!

    我要努力学识字,将来还要学武,学到一身的本事,成为象馆主大人一样的武师。

    我要做能为爹娘、奶奶报仇的武师沈云!不要再做那个什么也不懂,任人欺负,连长姐也不能保护的山里娃沈秋宝!

    所以,从今天起,沈秋宝沦为过去。

    我叫沈云!

    我是沈云!

    “会写了吗?”傅雷松开手,问道。

    沈云傻了眼:“啊?”

    点、点、提……呜呜呜,太长了,没记住……

第二十七章 杳无音信

    半个时辰之后,傅雷回到正院学习配药。

    见他与去时不一样,兴致不高,馆主大人轻笑:“小娃娃畏难,不想学了?”小孩子心性不定。想当初,大徒弟启蒙时,也是厌学的很。

    傅雷有些失落的摇头:“没有。云小弟很想学。只是……他太笨了。半个时辰里,才勉强记住他自己的名字。”顿了顿,又道,“先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聪慧的。”

    馆主大人随手给了他一记“毛栗子”,笑骂道:“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旷世奇才!”不过,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的:半个时辰才学会两个字,也确实是笨了点。

    这两天,他没少听老刘头说沈云的事,也以为是个伶俐的,不免产生了些许期望——也许是工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娃娃未必不会是祖父和父亲都痴等了一辈子的学武天才。

    所以,当大徒弟请示,想每天抽半个时辰去教小家伙识字时,他应允了。除了让大徒弟放松一下,更多的是,想考校一下小家伙。

    结果……想到这里,他自嘲的摸了摸鼻子,息了相看徒弟的心思,淡声问道:“雷儿,你以后还要去教他识字吗?”

    “要去的。”傅雷如实以对,“云小弟虽然笨了点,但我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想识字。我不忍拒绝他。”

    馆主大人闻言,微微颌首,不再多说。

    沈云却不知馆主大人已经放弃了他。傅雷离开后,他仍然蹲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

    等老刘头午睡醒了,过来看他,他跟前的泥地已经湿了老大的一块。

    看着地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沈云”,老刘头不禁被打动了——真是个憨娃。整个中午都蹲在地上写字。

    他身为刘家拳馆唯一的下人,要管着所有的庶务,所以,虽然未正式拜师门,也是识字且略通拳脚的。小家伙比他小的时候勤奋多了。

    “云娃,你初学写字,不妨试着先用沙盘写字。”他有心提点道。在泥地里练字,太费毛笔了。再者,他的切身体会,在沙盘里练字,有助于提升腕力,练出来的字,会很有力道。

    “沙盘?”沈云不解,“是什么?”

    “就是在地上铺一层细沙。春天时,拳馆补院墙,还剩了些河沙。”老刘头笑道,“你练了这么久,也该歇歇了。我给你找点纱布,去筛一点细沙。以后,你就能用树枝在沙盘里练字了。”

    “嗯。”沈云听明白了。这样练字连毛笔也省下了,完全不费钱!他笑眯了眼,“谢谢刘爷爷!”

    第二天中午,傅雷如期而至。他也很赞成沙盘练字,在教新字之前,他先考校沈云,令其在沙盘上先写一遍名字。

    后者遵令,认认真真的一边念笔顺,一边写下了“沈云”二字。

    “嗯,还行。”傅雷见字迹比昨天齐整了一些,满意的拿过《识字歌》,指着封面上的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道,“识——字——歌。今天,我们就学前面两个……”看了沙盘上的“沈云”二字,他又改变了主意,“今天学三个字吧。”心道,两个字和三个字,区别也不是很大,云小弟应该学得会吧?

    事实上,沈云今天的表现比昨天强得多。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能在沙地里熟练的写下“识字歌”这三个字。

    “今天怎么学得这么快?”傅雷有些吃惊。

    沈云挠了挠头,呵呵笑道:“我一直照着傅大哥的字在写呢。”这就是沙盘的好处了:写下的字,不去抹平的话,会一直留在那里。而用毛笔蘸水写出来的字,很快便会干掉,不再现出字迹。

    “原来如此。”傅雷恍然大悟。回到正院,他跟师父汇报了沙盘写字的好处,赞道,“刘爷爷的法子真好,很适合云小弟。”

    半个时辰才学会三个字……馆主大人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五天后,沈云左腿上的伤疤落了,现出一个粉红色的肉坑。傅雷仔细检查后,宣布:“你的伤好了。以后不用再涂药。”

    沈云高兴极了,迫不及待的拉着老刘头的手,请求道:“刘爷爷,带我去找九姐,好不好?”

    这些天,沈云一直呆在后杂院里。练字之余,他烧火、打扫院子、给菜地浇水、捉虫,几乎揽下了后杂院里的所有杂活。

    老刘头越发的喜欢这个乖巧勤快的小家伙。他一生未娶,几乎把小家伙当成了亲孙子一般的疼爱。

    而沈云也充分感受到了老人的善意,心防大减,从心底里亲近之。故而,两人相处明显亲呢了起来。

    “好。”老刘头二话不说点头应下,“明天吃过早饭,我们去那边山脚的村子里找人。”他深信馆主大人的判断: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娃娃被妖狐捉去了,哪里还会有活路?只怕是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但是,他不忍沈云伤心,一直没有透出妖狐的口风。

    云娃还小。找着找着,时间长了,心里也就淡忘了。想到这里,他又道,“不过,拳馆里活计多,我最多能隔天抽出半天工夫。”怜惜的摸了摸沈云的头,“那边的人家不少,找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可能要多找几次。”

    傅雷是知情人,听懂了老刘头的打算,也帮着敲边鼓:“云小弟,你要是想继续识字的话,上午不能回来的太晚。”

    沈云在心底里是恨不得能立刻找回长姐。可是,他想着,自己白吃白住的住在这里,还能学着识字,已经很麻烦大家了。刘爷爷一个人管着拳馆的杂事杂活,很累的,现在还要陪他去找长姐,感动之余,他真的很过意不去,不好再过多要求。

    “是,我知道了。”他感激的应下,“谢谢刘爷爷、傅大哥。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憨娃,说什么呢。”见小家伙如此懂事,老刘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老刘头领着沈云去找人。因为是要去后山的山脚,所以,他们没有走前门,而是从后杂院的后门离开,直接上了后山。

    翻过山顶,两人先去了沈九妹先前藏身的小山洞。

    “你们先前是藏在这里吗?”老刘头心底仍存着一丝奢望,问道。

    沈云却不住的点头:“对,就是这个山洞。”并指着扔在山洞外面的那根大树枝,“这是我从山坡下的林子里拖回来的。先前,我离开时,把它堵在门口。”说着,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进了洞里。很快,又欢喜的跑了出来,“洞里的灰堆还在,不象有野兽进了洞。刘爷爷,九姐肯定是被人救走了!”

    山里的娃娃果然厉害。老刘头心里庆幸不已:上次离开时,他抹掉了妖狐留下来的所有痕迹。

    以后,他也会在云娃面前一口咬死,从未有过妖狐进洞的事。

    唉,就当沈九妹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这样,至少云娃不会太难过。

    “我们下山去找你九姐。”他掩下心底的不忍,强颜笑道。

    他们先挨家挨户的访问了山脚最近的村子。十来户人家时常会上山打柴、采摘野菜。然而,他们无一不摇头。

    “这些天没有上山顶。”

    “不知道有那样一个山洞。”

    “没看到有人带十一二岁的女娃子下山。”

    “不会是从别的路下山了吧?”

    甚至有人很热心的问道:“丢了个女娃娃?要不要我们再帮着上山找一找?”

    被妖狐捉走了,再多的人也找不到啊。老刘头谢绝了他们的好意,表示去其他村子再问问。

    “也许隔壁村子有人看到了呢。”人们同情的看着两人,好言安慰道。

    就这样,两人费了小半个月,走访了山脚的所有人家。他们什么消息也没有打探到。

    “刘爷爷,以后,你不要再陪我去了。”沈云沮丧极了,耷拉着头,嗡声说道。他决定以后自己去找人。刘爷爷不是个闲人,年纪又大了,他不能再麻烦老人家。

    老刘头忍不住安慰他:“山脚通着官道,每天过往的客商那么多。兴许你九姐是个有造化的,被过路的贵人救走了呢。”

    “呀,我怎么没想到!”沈云不由眼前一亮,亢奋的说道,“明天,我再去山脚问问,看那些天有没有外面的人上山。”

    真是个痴儿。老刘头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明天我陪你去。”

    “真的不用了。”沈云认真的说道,“刘爷爷,那边村子里的娃娃,我认得好多。他们会帮我的。我自己去问就行了。”

    这倒也是。老刘头亲眼所见,沈云性子好,确实很受那边山脚的孩子们欢迎,与他们混得很熟。

    也许多交些朋友,云娃慢慢的就能忘了九妹。

    最主要的是,他已经从馆主大人那里得了准信,沈云当不了拳馆的学徒。不过,馆主大人决定收留沈云当杂役。他年纪大了,是时候在身边带个帮手。沈云手脚勤快,纯朴乖巧,又没别的去处,是个合适的人选。只是,娃娃还小,他也还做得动,不会太拘着人。是以,没有再坚持:“记得早点回来吃午饭。还有,你中午还要识字呢。”

    “是,知道了。”沈云一扫愁云,笑眯了眼,“今天中午,要烧什么菜?我去摘菜。”

    真是个娃娃,好哄得很。刘老头呵呵笑道:“豆角怕是要长老了,多摘些来,今天我教你晒菜干。”

    “好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