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岚全文阅读 第1分节

第一章 全是套路

    曾经有人说:人的一生很短暂,有时候就像睡觉一样,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

    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

    以前唐德觉得这话儿说的就两字——精辟,但现在他却发现,这就是个……******睛一闭,一睁,不一定是一天过去了,也有可能是世界都变了。

    青石铺成的路面,红墙白瓦的墙壁,复古的建筑,再加上来往的人潮。

    唐德愣愣的站在街头,看着眼前的一切,总觉得是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他拼命的闭眼,睁眼,闭眼,睁眼,最后,左右开弓再给了自己两耳光,似乎想要从梦中苏醒。

    但越是如此,越多的细节映入眼帘,那青石缝里充塞的泥土,那道路两旁的商铺,那迎来送往的人群,还有那讨价还价的神态完全没有电视剧里的满屏尴尬,也让这世界变得越发真实。

    唐德不由自主的下蹲,伸手想要碰触地面,他似乎想要通过触感的真实去确定自己是否在做梦,然而,动作到了一半,他就顿住了。

    这双手,这双手?

    这,这绝逼不是自己的双手!

    这是一双年轻的手掌,皮肤白皙,五指修长,骨节粗大,但显得极为消瘦,消瘦到几乎不见半分血肉,只有皮包着骨头,其上一根根青色大筋清晰可见。

    可,可是,自己分明是娶妻生子之后开始发福,一双手虽然不说圆滚滚,但也算饱满。

    这情景,这情景,我咋就这么熟悉呢?

    唐德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历经无数小说和电视剧的洗礼,眼前这般似乎也只有……穿越中的魂穿,换了个身体,绝对没错了。

    可是,可这又是什么状况?

    唐德一抬头,看着从眼前走过的一人,眼神都直了。

    这是一个中年人,个头不高,微胖,体型普通,穿着普通,但那张脸是怎么回事?

    圆滚的脸型,咧开的大嘴都不说了,最主要的是那鼻子,外翻的鼻孔几乎可以插入两颗大葱。

    这猪的鼻子怎么长到人脸上去了?

    唐德扭头看了看建筑,又瞅了瞅那猪鼻人,又确定了下建筑风格,再看一看猪鼻人,整个人都不好了。

    尼玛,就算让我玩天龙八部,可混入个猪八戒算是怎么回事儿?

    然而,没给他伤春悲秋的时间,一声大喝差点把他惊的魂飞魄散。

    “呔,你是何人?”

    唐德几乎是触电般的扭头,就看见了说话的那位老人。

    这是一名身材消瘦的老人,脸色蜡黄枯败,须发蓬乱,行动间有着老人特有的迟钝和缓慢。

    但此刻,于十步之外,他的双手握拳置于胸前,身姿笔挺如山,一双眼眸没有老人的浑浊,而是微微充血,顾盼间似鹰狼环视。

    他盯着唐德,恍如伺机而动的猛虎,似是一个回答不好,他就会择人而噬。

    唐德身体僵住了,看着老人的脸庞,一股熟悉感油然升起,脑海中突然有记忆碎片闪烁,他知道了眼前老人的身份,却越发的紧张。

    可即使是紧张,眼前的难关也得过,努力的整了整僵硬的脸部肌肉,唐德扯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道:“爷,爷爷,我是你……”

    “你不是我孙儿?说,你到底是谁?”

    老人一声暴喝,打断了唐德的话语,他双眸中带着猩红,危险气息越发炙热,陡然向前逼近了一步,他握拳的双手在半空中交错,居然在极短的距离内,带起一股拳风呼啸。

    这一下,唐德僵住了,他只觉得浑身颤抖,心脏不争气的狂跳,冷汗从十万八千个毛孔内渗出,凝成一个个汗珠,打湿了身上的衣裳。

    穿越也就罢了!

    可尼玛,尼玛,穿越不到五分钟,就被人揭穿是个什么状况?

    谁,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个作死的节奏啊?

    因为老人的大喝,已经吸引了不少人,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似乎是所有世界的通病,一群人已经围了上来,他们指指点点,相互交谈,不时更有戏谑的笑声响起。

    唐德心头有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他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可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前世活了三十多年,经历过很多事情,但这种情况还真没遇到过。

    好吧,估计是个正常人都没遇到过……

    也就是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一只粗糙的大手拍在了他的肩膀上,唐德本能的扭头,一张长满络腮胡的脸庞映入了他的双眼。

    这一刻,脑海中有个画面跳跃了一下,他几乎是本能的开口道:“胡子叔叔。”

    这大胡子很明显和唐德极为熟悉,他听了咧嘴一笑,就扭头对着老人,开口道:“老唐头,那你和我说说,谁是你孙儿?”

    被称为‘老唐头’的老人眼神微微一滞,那种择人而噬的杀机缓缓消失,他歪着脑袋冥思苦想半天,才朗声大笑:

    “我的孙儿是孤独的旅行者,行走于世间追寻真相……”

    “我的孙儿有看破弥天大雾的重瞳,一切妖魔鬼怪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我的孙儿将征战于亘古战场,用尸骨和鲜血铸就传奇……”

    “我的孙儿是风的使者,是电的主宰,是水的延续,是大地的根基……”

    “我的孙儿是神祗在人间的行走,是宿命中的帝王……”

    “总有一天,我的孙儿将驾驭永恒的圣火,焚烧这世间一切的罪孽……”

    仿佛念了千万遍般熟悉,又带着不可言明的骄傲,老人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宏亮,像极了得了心爱玩具,急于向小伙伴炫耀的小孩,他甚至开始手舞足蹈。

    不过,回应他的却是四周人群的哄堂大笑。

    哪怕唐德面临的危机还没有解除,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可他仍旧想竖起大拇指,道一声:“你的孙子真牛逼,咦,不对,你孙子好像是……呃?”

    似乎是因为哄笑声带来的羞耻,唐德不由得低头垂目,然后,他发现随着老人的诵念,大胡子似乎在……啥,数数?

    从二十八开始,倒着数,直到老人吐完最后一个字,他也数到一结束,完全符合节奏。

    老头话音方落,也不给唐德反应时间,大胡子立刻道:“那老唐头,你的孙子叫什么?”

    老唐头傲然道:“君子怀行而纳德,为了避免我孙子杀戮过重,总怀有一份仁德之心,所以,我为他取名唐纳德?”

    唐纳德!

    呃,唐纳德???

    唐德思维一转,整个人都不好了……

    神特么唐纳德?

    神特么君子怀行而纳德?

    我是正宗的中国人,不是老外!

    没等唐德怨念爆发,只见大胡子双手搓着他的脸揉捏,揉的扭曲变形,才对着老人问:“那你在看看这是谁?”

    因为事发突然,唐德还有些懵逼,可紧接着,更让他懵逼十倍的事情发生了,只见老唐头突然惊叫一声,道:“咦,孙儿,你在这儿,爷爷找你找得好辛苦,啧啧,对了,刚才还有一个人想冒充你,被爷爷打跑了!”

    说着,老唐头还屁颠屁颠的跑到唐德身边,抓住他的一只手臂,摇啊摇的!

    暴击,绝对的暴击!

    唐德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偷偷地看了看大胡子,又瞅了瞅老人,再环顾四周,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套路,全都是套路!

    我认怂,认怂,求放过……

    麻麻的,我不玩了还不行吗?!

第二章 左轮

    大胡子倒是没管唐德的反应,他在事情得到完美解决后,就抬起了头颅,浓密胡须掩盖了他的表情,仅余下一双狭长的眼眸异常显眼。

    游目四顾,他的眼神再也不复看着唐德和老人时的笑意和友善,而是变得锐利,锋芒,仿佛捕食中的猎鹰。

    环视一圈,没有一个围观者敢于和他对视,大胡子这才满意的微微点头,开口喝道:“好了,事情已经解决,大家都散了吧。”

    说着,大胡子轻轻摆了摆手,他的身后,有五名穿着蓝白制服,身材彪悍的人应声走出,他们沿着包围圈,挥舞着手中的一根黑木棍就开始驱赶行人。

    围观的人群也很识趣,大部分人都很自觉的散开了,该做生意的做生意,该讨价还价的接着讨价还价。

    只有几位身份地位似乎略高的人笑着走近,和大胡子打起了招呼,这大胡子的身份也很不一般,交谈间,几人的恭维声清晰可闻。

    然而,就是这近似于谦卑的恭敬,让四周的人望着这几人的目光,都有些不一样了。

    唐德没心思去细听几人的交谈,而是沿着脑海中零散涌现的记忆,安抚着眼前的老人,他身形微转,左手扶住老人手臂,右手伸到后方,轻轻的拍着老人的后背。

    入手的触感让唐德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老人的瘦弱,可也就是这动作,老人眼神微眯,之前的紧张全都消散一空,不过,似乎是因为消耗太多的精神,老人显得很萎靡。

    唐德手臂缓缓加力,将老人支起,眼角的余光则瞟向身边的大胡子,然后,他双眼瞳仁不自觉的骤然紧缩……

    不是因为大胡子那如同狗熊般壮硕的身躯,不是因为他胖胖的圆脸上,那违和的狭长眼眸,更不是因为他与人谈笑间的威势,而是因为他的腰间别着那一把……左轮手枪?

    那金属造物看外形真的很像是一把左轮手枪,材质漆黑,枪管粗长,有独属于左轮手枪的转轮弹仓,不过却没见击锤。整把枪最显眼的就是有细密的银色纹路布满枪身,如同人体的血管蔓延,扎根于枪体的每一处。

    只一眼,唐德脑袋又当机了。

    有复古的建筑就算了?

    冒出个有猪鼻人也就罢了?

    这怎么还能有左轮手枪?

    唐德现在满脑门的疑问……这科技树到底怎么攀的?这文明是怎么发展的?

    以及,我这尼玛到底是穿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古怪世界啊?

    也就三五分钟的功夫,大胡子就打发了攀谈的几人,转过身子,他的目光在老人的脸庞上停留了好一会儿,才瞄了一眼唐德,感慨道:“唐老的迷症越发严重了,想当初,唐老是何等的身份,现如今,现如今,唉……”

    一声叹息,大胡子眼神有些黯然,他又对着唐德道:“小纳德,你这是要去领公粮是吧?”

    神特么知道我要去干什么?为什么站在这大街上?又怎么就鸠占鹊巢了?

    唐德心中吐槽不断,怨念丛生,但绝没有自暴自弃的习惯,许是一连串的冲击太过,他反而冷静了下来。

    眼前这大胡子不仅仅熟悉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且异常精明,一看就不是那么好糊弄的,那么现在该怎么才能遮掩过去呢?

    心思电转之间,唐德就做出了决定。

    只见他微微抬头,青涩的脸庞挂起了似是羞耻,似是无奈的神色,对着大胡子,他嘴角微微牵动,扯出了一个极其难看的笑容后,又偷偷看了下四周。

    一触即收,又低下了头颅,用低若蚊蝇的声音应了声:“是的!”

    大胡子的络腮胡翘了翘,他倒是忘了,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羞耻心爆棚的阶段,现在在大街上被众人围观嗤笑,确实心里不好受。

    眼神一转,他就道:“这样吧,你先带唐老回去,我一会下班会把你们这一星期的公粮领出,再给你们送过去。放心,有我在,没人敢废话。”

    回去?

    回家吗?

    回家好啊,我现在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呆。

    可你能和我说一下,我家在哪儿吗?

    唐德维持低垂的脑袋,不让大胡子看见自己的表情,脑袋里就思索着该怎么回答时,一连串的记忆就冒了出来。

    那是一条熟悉的道路,一间熟悉的屋子,当即,他应了一声:“那就麻烦胡子叔叔了,我先带爷爷回去了。”

    “嗯,去吧,去吧。”说着,大胡子又拍了拍唐德的肩膀,并轻推了他一下。

    唐德也不敢多说,扶着老人认了个方向,就向前走去。

    也就是这几句话的功夫,老人精神不济之下,眼皮开始下垂,脑袋一点一点的,似乎犯困了。

    这一切大胡子都看在眼里,络腮胡子翘了翘,似乎在咧嘴笑,接着,他转身就想离开,可迈步的一瞬间,他骤然停住了。

    摊开手掌,再搓揉几下,大胡子感受到了手上的滑腻湿润。

    这是汗渍!

    这只手只在刚才的时候,在唐德的肩膀上拍了拍……

    骤然回首,大胡子看着唐德略带仓皇离去的背影,眼神带起了三分疑惑,三分古怪,外加三分探寻。

    出于职业的敏感,他总觉得今天的小纳德似乎有些不对,张了张嘴,他就想出声喊停对方,不过脑海中闪过的是那一句熟悉无比的‘胡子叔叔’,最终,他摇了摇脑袋,自嘲的笑了笑。

    这是敏感过头啊?!

    也就是这时,一个留着平头,身材修长,脸上带着精干神色的汉子走到了大胡子旁边,低声道:“队长,今天是收租的日子。”

    大胡子瞥了他一眼,唇角的胡须微动:“怎么?是怕少了你的那份不成?”

    汉子似乎也很熟悉大胡子的做派,舔着脸嘻嘻一笑:“队长,我们这些人的薪金您也是知道的,养活自己是没问题,可要养活一大家子,那可就……”

    语气一顿,他没有说完,而是接着道:“你看,这不是快到月底了吗,没点外快,兄弟们苦一些都没什么,可家里人跟着挨饿,谁忍心啊?”

    “行了,别人就不说了,你呢?光棍一条,怎么就花钱那么快?”大胡子眼睛一瞪,狭长的眼眸微睁,自有一股凶煞之气升腾而起:“小马,没事少往赌馆跑,十赌九诈,干我们这一行这么多年,你难道还看不清?”

    汉子的脸色一苦,低垂着脑袋不说话,大胡子一看他这样就气不打一处来,他脸色阴沉的接着训斥道:“马涛,别怪我没警告你,赌桌上没有情义,有多少警员就是在赌桌上被人拿了把柄,最后落个生死两难。

    你要是到了那一步,可别怪我心狠手黑。”

    这一下汉子不得不连忙澄清,他道:“老大,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可是你也知道的,我就这点爱好了,要是真丢了,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不过,你放心,我也是老警员了,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我分得清!”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大胡子脸色微微缓和,不过,还是接着说:“小马,这样吧,我知你不愿受束缚,但男人总该成家立业,我让你嫂子给你寻摸一们亲事,到时候有婆娘管着,有家庭束缚,你也能收敛些。”

    “这个,这个,嘿嘿,嘿嘿,女人麻烦啊!”马涛又咧嘴干笑:

    “你啊,算了……”大胡子最终摇了摇头,无奈的摆摆手,道:“走吧,我们去收租。”

    “好来。”马涛应了一声,立刻招呼其他人动了起来。

    一行人离开的方向和唐德回家的正好相反,行进间,大胡子微微侧头向后看去,此时的唐德已经带着老人走的不见了踪影,他凝视街角尽头,狭长的眼眸中尽是一片幽深。

第三章 魂穿的正确姿势

    脱离了最初的危机,精神松懈下来后,唐德就显得有些迷茫,一路行去,他总觉得眼前的一切好似梦境一般恍如幻影,一触即破;却又真实的呈现在眼前,是那么清晰,那么真实。

    也就是在这迷迷糊糊之间,他回到了‘家’里。

    一张老旧却显得宽大的太师椅被放在了木床边上,上面铺着几床破旧的棉被,老人被褪去了简单的麻布衣服,露出了瘦骨嶙峋的身体,就那么躺在了太师椅上酣睡。

    唐德为他掩好了被褥,然后一屁股坐在床边,环顾四周,房间里除了少数的几种家具外,几乎算得上一贫如洗,而他的目光则直直的盯在了窗户边的一个梳妆台上。

    那很显然是女人用的东西,设计精巧,造型也很好看,但掉落的漆斑显露着它久远的历史,且似乎是因为清洁不到位,落了很多的灰尘,不过,中央的位置,那一片圆形的镜子仍旧能够清晰的映入人影。

    镜子里,那是一个清秀的少年,十五六的年纪,黑发黑瞳,皮肤白皙,眉眼间似乎刚刚长开,带着少年的青涩和一丝丝苦难磨砺下的倔强。

    愣愣的,镜子里的少年一动不动,眼神直勾勾的看着镜子外,就和外面的人直勾勾的看着他一般。

    突然,少年的眼珠左右动了动,一只手被抬起,葱白细长的手掌缓缓划过脸庞,感受着那轻微的触感,嘴角缓缓扯出一个似哭似笑的笑容。

    许久,镜子里的少年嘴唇微动,无声的做了个口型,仿佛是对自己说,又是在对镜子外的人说。

    “若你是唐纳德,那么唐德是谁?”

    “若你是唐德,那唐纳德又去了哪里?”

    这似乎是少年对自己内心的一些拷问,但却有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成果——仿佛是脑海中的某个闸门被打开,一连串记忆开始在心头泛起。

    唐德眼神微微一凝,消化着这些记忆的同时,眉头不由得皱起,脸上又泛起了思索的神色。

    大约十分钟后,他又面对着镜子里的少年,带着些许试探的问道:“那么,这老人是谁?什么是迷症?我家在哪里?我现在所在的地方又在何方?”

    仿佛是潘多拉魔盒被打开后的洪水滔天,一连串的记忆又开始在脑海中浮现,唐德双眼微眯,又是十分钟后,他才再次自言自语道:“那大胡子叔叔又是谁?什么身份?猪鼻人是什么状况?再有那左轮手枪是怎么回事?”

    “这个世界属于什么时期?奴隶制?封建制?又或者是资本主义?”

    “……”

    “恩?这里隶属什么国度?采用什么政体?”

    “语言是怎样的?文化呢?经济呢?工业程度如何?”

    “呃,好吧,似乎超出了少年的知识范畴了,那想想近一些的,衣食住行?经济来源?父母亲人?”

    “……”

    时间缓缓流逝,唐德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窗外的光亮都开始西斜,天地一点点昏暗时,他才从沉思中惊醒。

    沿着记忆中的方式,他取了一盏油灯,点燃后,微微跳跃的火光照亮了这间不大的屋子,更将几件家具都染成了一片昏黄。

    老人还在沉睡,但睡得不是很踏实,布满了老人斑和褶皱的脸上,不时眉头皱起,似乎在睡梦中都在忍耐着痛苦。

    唐德叹了口气,起身上前,为他曳好了被褥后,又再次坐在了床沿,他抬起右手摩挲着下巴,摆了一个老气横秋的姿势,眼神微眯,开始总结着自己刚才的所得。

    好吧,在此之前,得先搞明白一个问题——按照唐德的认知,魂穿的前提必然是原主人受尽欺辱凌虐,大病一场,半死不活的时候,主角魂穿到来,灵魂大融合,记忆获取,继承一切。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再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一切都是套路,可套路好啊,套路大家都熟悉,套路也不需要费脑子,但唐德很想说,套路到了他这里,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首先,他搞不清楚那个叫‘唐纳德’的小屁孩灵魂去了哪里,他也确确实实在这具身体里没见到什么执念啊,不甘啊。

    其次,记忆呢?

    有,但存储在脑细胞里,以一个个片段和画面的形式存在,想要读取也可以,但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联想机制。

    说简单点,记忆就好像是存储在电脑硬盘里的文件,你需要时,就得在硬盘里一点点翻找,找不到的话,就得回想相关的时间事件,看能不能确定具体位置,从而翻找出来。

    若你不需要时,它就被丢在角落里,也会随着岁月的流逝,一点点的被淡忘,磨灭。

    这也是危机时刻,唐德为什么知道‘老人是他爷爷’,‘大胡子可以叫胡子叔叔’,‘回家的这条路应该这么走’的缘故?!

    这些他最熟悉最亲近的人或者事,在见面的一瞬间触发了大脑的检索功能,从脑海深处提取了记忆,并被他所读取。

    所以说啊?

    什么灵魂融合,记忆碎片冲击,被搞得头痛欲裂,欲死欲仙的套路统统都是……特么的扯淡!

    我我这才是魂穿的正确进入姿势啊!

    理清楚这个情况后,唐德就开始了自己的记忆提取计划,也就是给自己框定相应的范围,并一点点从脑海中检索相关的记忆图片,总结认知。

    然后就有了诸如‘我是谁?我来自何方?我要去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等等这些足以让人怀疑人生的蛋疼问题,但就是这些蛋疼问题,让唐德搞明白了现在的状况。

    比如说这叫唐纳德的小子今年十六岁,妥妥的青葱小嫩一枚,自小出生在红岩城一个富裕家庭,父母都是红岩城有名的强者,有钱,有权,有实力,有身份地位,家世虽然算不上显赫,但也是历史悠久。

    如果一切没有变故的话,少年应该是红岩城的强二代之一。

    何为强二代?

    有一个有钱的爹,那是富二代,有一个有权的爹,那是官二代,两个都占了,爹妈即有权,又有钱,那自然是强二代了。

    但如果终归是只是如果……

    十二岁那年,少年的父母一次出征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然后,少年被告知他的父母战死,接着,他失去了城中心的房子,失去了财富,失去了朋友和地位。

    而在他爷爷越发的老迈,以及迷症越发严重后,他只能带着爷爷来到这城市外围,靠着曾经的身份领取一份公粮生活。

    可以说,十二岁之前的少年活在蜜糖里,尽享人世繁华;十二岁之后的少年则掉入了尘埃里,见惯了人情冷暖和世间残酷。

    躺椅上的老人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也是他的爷爷,一个年轻时,于整个红岩城都算是有数的强者,曾被聘为红岩戍卫军团和警务司的总教官,十数年里,也不知教出多少学生。

    不过,终归是人老一生伤病,又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他得了迷症。

    好吧,按照唐德的推测,所谓的迷症就是阿尔茨海默病,俗称老年痴呆。

    如此一来,白天的那一幕就好解释了——说白了就是爷爷去找孙子,却没认出孙子,又差点把孙子当成冒充者,暴打一顿的戏码。

    嗯,好吧,左右没人,坦白一下也没问题……其实也没打错,孙子真的是假的!

    说来这事儿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按照唐纳德的记忆,隔三差五的就得来上这一出。

    当然,这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躺椅上的这老人虽然看起来老迈不堪,但终归不是普通人,一身战力去了十之八九,可余下的这一成也够收拾唐纳德这青葱小嫩了。

    而对于唐纳德来说,还手自是不可能的了,可最大的问题是,他丫的连逃跑,都跑不过他爷爷。

    昏黄的灯火中,唐德抬头,又看着镜子里的倒影,龇了龇牙,呢喃道:“看不出,你丫的就一出悲剧啊?!”

第四章 崩塌的世界观!

    唐德说是悲剧,绝对不为过,想想吧,一个十五六的孩子,带着一个老年痴呆,且喜欢打孙子的爷爷,家无恒产,又没有什么挣钱的路子,那日子的清苦自不用多说。

    这还不说,唐德从记忆碎片中也看出来了,唐纳德这小屁孩虽然本事没有,但自尊心却强的一塌糊涂,属于‘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典型,都这样了,居然还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

    当然,这一切都不说了,唐纳德那是过去式了,唐德才是现在,他毕竟‘曾经’是三十好几的爷们,那个世界也经历过些风雨,他自信有手有脚,有现代人的见识和知识,找份工作养家糊口总还是可以的。

    但是!

    但是!

    但是!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唐德在整理一下关于这个世界基本概况的记忆后,他就懵逼了,甚至懵逼到怀疑人生的地步了。

    认真说来,唐纳德只是个孩子,虽然父母在世时,对他的教育很关注,也算得上家学渊源,能做基本的读写,但他毕竟太过年轻,见识不多,阅历不广,且父母走后,没了学习渠道,对于世界的认知终归是片面的,且大部分都来自道听途说。

    可是,可是,仅仅是这记忆里的光怪陆离,都让唐德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和不真实感。

    说实在的,若不是他明白记忆碎片没法作假,他都怀疑唐纳德被人给洗脑了。

    可若是记忆都是正确,那唐德只觉得这世界简直,简直……曰了鬼了。

    “谁能告诉我,这‘炎火穿梭阵’是什么玩意?飞机?动车?高铁?又或者直接就是魔改版的空间传送阵?‘唰’的一下就从这里到了那里?

    那是不是还得有法师,巫师,又或者修真者什么的?没有?怎么会没有呢?!

    学士造物,呃,学士是个嘛职业?”

    “猪鼻人是兽化人的一种?兽化人是焱武帝国建立后,才建交的一个种族,居住在极西之地?

    哈哈,兽化人什么的还是能接受的,可是,呃,谁能告诉我为什么纯血兽化人长得,得还和人类一样,且需要的时候能够化为野兽形态,战力惊人?

    这尼玛都什么玩意啊?”

    “耶?此地是红岩城,而红岩城的统治者,也就是城主是焱武王朝的勇毅伯崔毅。

    好吧,王朝代表着有强大统一的政权,勇毅伯则说明有明确的爵位制度,有贵族,这些,我就算你都是正常的。

    可是,可是,谁能告诉我这一位勇毅伯崔毅为什么是神血后裔?神血后裔又是个什么玩意?身高两米五,体型魁梧,力大无穷,精通祖传秘术,这都是什么鬼?”

    “哦,哦,左轮手枪是晶火科技的造物!可谁能告诉我晶火科技是什么科技?算是一种分支吗?科技树点歪了?

    这话我怎么听着,自己都觉得那么不自信啊?”

    “能源?对,就是能源!不管科技怎么发展都得有能源,雾晶?雾核?哈哈,你逗我啊?这算是什么玩意?”

    “…………”

    “……”

    “再大的范畴已经超出了唐纳德的世界观,且不去说,可为什么他总是在和我强调一个前提——整个世界被弥天大雾笼罩,凡人进入其中,视野不超过五米?

    哈哈,这尼玛谁和我开玩笑呢?”

    “还有,人类聚居地都是以城市为聚点,向外辐射数个村镇?整个世界都是如此?呃,城市都是由庇护所改建而成,至于庇护所为什么不会被大雾笼罩,那是因为有圣火庇佑?”

    “那谁能告诉我圣火是什么玩意?还有太阳呢?月亮呢?漫天星辰呢?

    嘎嘎,嘎嘎,居然是全部都‘有’?

    是我秀逗了?还是所有人在和我开玩笑?这弥天大雾都笼罩世界了,怎么可能有日月星辰?”

    “好吧,好吧,退一万步说,就算这是迷雾笼罩的世界,可迷雾从哪里来?为何而来?又往哪里去?怎么都不可能一成不变吧?总得有个科学依据吧?”

    “……”

    不知不觉,唐德已经直起了身子,油灯的火焰在摇曳,映照着他的影子在一侧的墙壁上不停的变换,如妖似魔。

    唐德有记忆以来从没有受过如此大的冲击,只觉得三十多年建立的世界观在短短的数个小时内,彻底崩塌。

    记忆碎片里的一切都是那么可笑,仿佛有个小丑在你面前嬉闹,摇曳着身姿告诉你,我就是虚假的,你能奈我和?

    可心底深处却似乎又有一个意识清晰的在告诉他,这一切尽皆为真实。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或许,或许,我该找机会去看看,看看这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

    “当然,当然,一切的前提,在这之前,我得先填饱肚子啊!”

    “我,我饿啊……”

    叽里咕噜……

    肠胃蠕动发出的声音终于让唐德从纠结中苏醒,他揉了揉肚子,那饥饿感让他抛弃了所有未来美好的计划,可无奈的是,家里已经没有粮食了,而公粮还没有领来。

    唐德又望了望窗外,天已经彻底黑了,没有钟表,他也搞不清楚是几点了,可说来,那大胡子应该下班了,说是给他送来公粮的,怎么还没过来?

    按说,肚子饥饿的咕噜声并不算响亮,但这寂静的屋子内却尤为明显,也就是这徘徊间,躺椅上的老人似乎被吵醒了,他费力的睁开眼睛,发出呼唤:“孙儿,孙儿,你在哪里?”

    老人和唐德的距离并不算太远,但似乎人老了眼神不好,夜晚光线也差,他视野的焦距并不在一旁的唐德身上。

    唐德几乎本能了俯下身子,两手揉着脸庞,搓出个眼歪鼻斜的表情,噘着嘴道:“爷爷,我在这里了,在这里。”

    老人眯瞪着眼,瞅着自己孙子,‘哈哈’大笑:“我孙儿又在逗我开心了?好了,好了,别被人看了去,平白招人笑话。”

    哈哈,笑话早就被人看了千百遍了。

    就今天白天,我差点被人当街暴打啊?

    不过,仅老人这一句话,唐德就知道眼前的老人是难得的清醒时间,按照记忆,虽然老人时不时的还会清醒一会儿,但这时间却是越来越短,间隔也越来越长。

    放下手,唐德很自然的握住了老人的双手,咧嘴笑:“能让爷爷开心,怎么都好,别人想笑,就让他笑去,我理他作甚。”

    好吧,这绝非是是唐德自己说出来,而是来自唐纳德的记忆。

    每一次,老人在清醒后,看着少年扭曲的脸,都会说同样的一句话,而少年都会这么回答,区别是老人每一次说过都会忘记,而唐纳德却记住了千百遍。

    然而,即使是如此,少年都害怕这机会越来越少。

    也不得不说,这少年虽然被惯出来这样那样的坏毛病,但有一点却让唐德极为认可,那就是孝心。

    “我的孙儿长大了,知道心疼爷爷了!”老人用粗糙的大手摩挲着少年的头,苍老的脸庞又微微郑重道:“乖孙儿,玉葫芦可随身带着?”

    这又是千篇一律的问话,每一次清醒时,老人都得确定一遍,唐德也很干脆的从脖颈间掏出一个挂坠儿,道:“在这呢!”

    “恩。”老人盯着玉葫芦,褶皱的脸庞极为认真:“孙儿,这是我唐家祖传的宝贝,父传子,子传孙,孙在传子孙,子子孙孙,已经说不清多少代来。

    记住了,祖训有言:人在,玉葫芦在;人不在了,玉葫芦也得传给唐氏血脉,决不能弄丢了。”

    这玉葫芦是真的玉葫芦,拇指大小,白玉雕成,晶莹剔透,华美异常。

    若是按照惯例,唐纳德一定会点头称‘是’,可现在,在这里的是唐德。

    他无心改变什么,但刚想说什么时,目光触碰到那玉葫芦上,双眼立时瞪得大大的,再也无法挪开。

    这葫芦他很熟悉!

    确切说,那一世的他,也有一枚这种玉葫芦!

第五章 玉葫芦,双面佛

    老人的睡眠质量并不是很好,也很嗜睡,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他又沉沉睡去,而唐德看了眼熟睡的老人,眉宇间闪过一丝犹豫,可最终,他还是自脖颈间取下了这枚玉葫芦。

    经常带这类挂件的人都知道,挂件刚刚携带时,会有很严重的不适应感,但真的适应后,取下来又总会觉得少了什么。

    无论是唐德,还是唐纳德都是带惯了这种玉葫芦的人,所以,最初时,唐德虽也从记忆片段中看到过,但他的注意力就不在这里,直接忽视了。

    而现在,当他将玉葫芦窝在手里,脑海中自然提供了玉葫芦的记忆。

    片刻后,他确认了,这玉葫芦确实是如老人所说,是他们祖传的宝贝,子子孙孙传了不知多少代,据说其中有大秘密。

    当然,具体是什么秘密呢?

    呃,都说了是大秘密了,若大家都知道了,那还叫秘密???

    唐纳德十二岁得了这玉葫芦后,也没少把玩,但一无所得。

    而唐德,他不知道什么秘密,但他知道这玉葫芦有一个小窍门——假如这枚玉葫芦,真的就是他在前世所拥有的玉葫芦的话!

    将玉葫芦放在了床榻上,唐德忍不住搓了搓手,他只觉得自己的手心都渗出了汗,心头更有莫名的躁动。

    丫丫的,我第一次牵女孩的手都没这么紧张!

    稍稍平复心情后,唐德终究是伸出左手,用两指按在了玉葫芦的上下两端,提起,又轻轻用力,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似乎有轻微的凹陷后,接着,他又伸出右手,取两指,压着玉葫芦中间,逆时针用力,缓缓转动起来。

    这一切表述起来很复杂,但做起来其实很简单,可唐德却觉得自己的手都在颤抖,他似乎很期待着什么,却又很害怕什么。

    然后,只见轻微的摩擦下,那葫芦身转动起来,三圈后,唐德松手,缓缓一提,葫芦身就被提起,露出了里面的物件。

    那是一座小山,山分两面,一面雕刻着笑面弥勒佛,一面为不空如来佛,都是白玉雕成,虽都不大,但于细节处清晰可见。

    “玉葫芦,双面佛,一掌未来笑弥勒,一为如来驭现世。居然真的一模一样!!!”

    唐德无声的呢喃出这句话,神色有解脱,有了然,有落寞,也有解不开的疑惑。

    在那个世界,他也有一个玉葫芦,同样是祖辈传承,与唐氏家族内传承了数代,设计精巧,材质不凡,且价值连城,还有这个开启的小窍门。

    当然,什么大秘密之类的却是没听说过,也不见神奇,只是单纯的精贵老物件。

    可现在呢?

    他还敢说这只是个老物件吗?

    “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身体,一样的玉葫芦,那是不是可以判断,我这一次魂穿是因玉葫芦而起?可问题是,玉葫芦是独一无二的,还是有两个?”

    “若是一个,我将那个世界的玉葫芦带到了这里,那么原本属于唐纳德的玉葫芦去了哪里?”

    “若是两个,假设两个玉葫芦之间架起的某种桥梁,那是不是代表着我还能回去?又或者,来回穿梭?”

    “可若真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玉葫芦,那是不是昭示着什么?或者换一种可能,比如说小说里常见的,呃?平行世界?

    也就是说,有可能这里仍旧是地球,只不过是另一个平行世界的地球?”

    “但很显然历史不一样了,那么历史的拐点在哪里呢?又或者说,这个世界从什么时候开始走上了和那个地球不一样的道路?”

    “丫丫的!我果然不适合做这种智力题,不过……”

    “胡子叔叔啊,你这是真想饿死我啊?”

    唐德果断的将玉葫芦收起,戴上,又揉了揉空荡荡的肚子,跑到了水缸边。

    “粮食没有,拿水来凑……”唐德无力吐槽:“我这也是为穿越者大军丢脸了啊!”

    @@@

    另一边,北市贸易区,宏发赌馆。

    大胡子半蹲在地上,头颅低垂,似是在检查着眼前死者的伤口,他脸庞隐藏在阴影下,谁也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一旁,一个头发披散,身形壮硕的长脸汉子正不安的做着汇报:“死因初步判定是刀伤,一刀刺心,自两根肋骨间插入,直接刺破心脏,手法干净利落。另外,他的喉咙处有明显被击打痕迹,喉骨断裂,这应该是为了防止他呼救。

    对了,现场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有鉴于死者的身份,我相信凶手或许,或许……”

    “或许和被害者相熟,突袭作案。也就是说,这很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凶杀。”大胡子终于抬起了头颅,浓密的胡须仿佛狮王的毛发一般在抖动,狭长眼眸内似有火光在跳跃。

    “至于死者的身份,那有什么不能说的?马涛,北市警务司下,第一大队队副,也就是我的副手。

    今日下午,他分了租子钱后,就消失不见了,当时我就猜这小子去了赌馆。可没想到再见时,再见时,嘿嘿,嘿嘿……”

    说完,他又低下了头颅,粗大的手掌按在地面,身子前倾,头颅微微下垂,双眼紧盯着马涛那死不瞑目的双眼,道:“马涛啊马涛,我下午才和你说过,不要再来赌馆,否则迟早你得把命留下,可没想到,没想到这么快就应验了啊?!

    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被人灭口,不过,你终归是我的人,我会给你个交代的。”

    倏然起身,如同棕熊一般的身躯向外移动,大胡子就仿佛雄狮在巡视领地:“把马涛的尸体收敛了,注意,给他留些情面。还有,尸检连夜做完,明天我要看。

    我的人就算是死了,也得死个明白。”

    “是!”这是整齐划一的回答声:

    大胡子向外走去,却又在门口停住,那里站着一个胖胖的中年人,穿着华丽,但汗水却不自主的落下,他看到大胡子后,连忙堆起笑容向前,道:“黄队长,黄队长,你看兄弟们辛苦了,今夜……”

    “今夜会很忙碌!”大胡子打断了他的话,复又转身,道:“对了,为了保护现场,宏发赌馆关停吧,至于什么时候开,那等凶手抓住了,再说吧。”

    “是,队长!”跟在后面的马脸汉子立刻应道:

    “别,别介,黄队长,您也知道,这可是……”

    “别废话!人是死在你们地盘上的,你别说你什么都不知道?

    不给我个交代,你觉得这事情会这么简单的过去,还是,你觉得我好欺负了?”大胡子冷冷吐出一句后,又轻飘飘道:“至于你背后那人,不用报名字我也知道。如果他有能耐的话,那让他来找我好了。”

    @@@

    夜,深沉。

    当大胡子敲开房门时,唐德已经睡的迷迷糊糊了,对于这一位居然来的这么迟,他肯定是有意见的,不过,看着满脸疲惫的大胡子,他也没法说什么。

    大胡子没进门,仅仅是将一袋子粮食和一些乱七八糟的日用品扔给他后,就准备离开,可以看出,他心情并不是太好,似乎有什么事情困扰着他。

    唐德微微一犹豫,就道:“胡子叔叔,我记得警卫队会分批出城巡查边境,下次能带我一起去吗?”

    这并不是一个提要求的好时机,但唐德仍旧开口了,因为他不知道下次还有没有机会。

    大胡子身形一顿,扭头看着他道:“小纳徳,你想干什么?”

    “我想去最边沿的村镇看看,我想看看世界的真实,想看看那……弥天大雾。胡子叔叔,我已经不小了,我想为我,也为我的爷爷做些打算。”

    大胡子咧咧嘴,他想起了马涛,那个他耳提面命都不愿意为未来做打算的汉子,又看看这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已经知道未来不易。

    最终,他微微点头,道:“好,等下次轮到我去巡查时,我会带上你。”

    说完,大胡子头也不回的大踏步离开。

第六章 借势

    三天后。

    “齐婶,我这次出去最多就两三天,两三天后我就会回转。我爷爷这儿就麻烦你了,请您多上心。对了,这是粮食,您拿好!”唐德提溜个袋子,递到了一位胖大婶的面前。

    这胖大婶是真正的身宽体胖,脑袋以下只剩下了肩膀,脖颈几乎见不着。

    她并没有急着接过袋子,而是斜眼向外撇了撇,又向前凑了凑,低声问道:“小纳德,你这不是犯了什么事了吧?怎么这么多警员在这里等你?”

    唐德看了看门外,大胡子正百无聊赖的踱着步子,而一群蓝白制服的警员笔挺站立,他咧咧嘴道:“那是我胡子叔叔,我爷爷曾经的一位弟子,也是北市警务长辖下的一位队长,黄安,黄爷。

    您也是红岩城的老人了,看这阵势还不明白,这是轮到他出去巡查了。至于我,这不是把我也带着去见见世面吗?

    你看,我这年纪也不小了,总得开开眼界,然后找些事情来做。”

    “真的?”胖大婶眼神带着些迟疑:

    “我还能骗您不成。”唐德笑容不变:“这要是真来抓我的,您觉得,他还会在那里等我吗?”

    “这倒也是。”胖大婶精神一松,也觉得有理,她眼神泛着热切,笑道:“打从你们搬过来起,我就知道你们爷孙不是凡人,没想到啊,居然还认识这样一位大人物!

    行了,行了,你去吧,老唐头这有我,你放心就好。”

    “那谢了齐婶,对了,粮食?!”唐德又晃了晃手中的袋子。

    这一次,胖大婶却是没拒绝,她顺手接过后,微不可查的掂了掂,嘴角咧开的笑容又大了几分。

    眼看时间拖了许久,唐德连忙道:“那婶儿,我走了。”

    “去吧,去吧,我这就去看你爷爷,对了,跟着你这黄叔叔一定要好好表现,你要是也能进了警务队,那可就不一样了,到时候,可不能忘了你小齐兄弟。”胖大婶摆了摆手:

    胖大婶口中的小齐兄弟,也是她的儿子,齐震,一个比唐德年纪稍大,却很照顾他的人。

    “那不可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了!”唐德一边应承,一边快步向外走去。转头的一瞬,他嘴角不由得咧开。

    小样儿,任你老奸巨猾,大势之下,也得为我尽心尽力。

    门外。

    唐德快步走到大胡子旁,道:“胡子叔叔,让你等久了,我们走吧!”

    “你这小屁孩什么时候跟我说话这么客气了?恩,走了。”大胡子一挥手,就向前走去,他一动,后面的队伍也跟着动了起来。

    大胡子边走,还一边问:“对了,你爷爷托这户人家照顾行不行?不行的话就送你婶儿那里去?”

    唐德嘿嘿一笑:“不麻烦婶儿了,左右没几天,而且,有叔叔你来了这里,我想她会尽心尽力的。”

    “哈哈!这话儿我听着高兴。”大胡子心思透亮,很自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由哑然失笑,胡子抖了抖,他咧嘴,眼神带着些审视的味道。

    “小纳德,总觉得你今天和往常不一样了?”

    废话,当然不一样了,你以为我是之前那傻缺?!

    父母战死不是你的错,家道中落不是你的错,但没本事还具有迷之高傲,那就是你的错了?

    为了那点抹不开的自尊心,放着好好的人脉不知道用,放着亲近的关系不知道攀,你看看,把我这小身板儿给瘦成什么样了?

    唐德一边自怨自艾,一边缓缓收敛了笑容,作为曾经在社会上混乱很多年的人,‘借势’之类的手段他用的自然不着痕迹。

    但借了势,尤其是当着别人的面借势,最好就是坦坦荡荡的表明,只有这样才不会被人所厌恶。

    说实在的,若不是害怕爷爷不受待见,他倒是宁愿装傻充愣,延续曾经的风格。

    可你别看事小人微,很多时候,事儿再小,也讲方法,人再是低微,也有可能左右成败。

    这是唐德这几年社会混下来的经验,当然,‘借势’的后果自然是他必须给大胡子一个合理的说辞,要是蒙混不过去,那可就不美了。

    索性,他也早有准备。

    “唉~”

    唐德突然长长的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大胡子,眼神中有阴郁,也有释然:“胡子叔叔,其实这些天,我想了很多很多。”

    “十二岁以前的唐纳德是天之骄子,有父母保护,有爷爷宠爱,我可以任性,可以高傲,可以看不起人,也可以自满自缢。虽然那都不是凭我的能力取得的,但至少家族给了我这些资本。”

    “可现在呢?一切都没了!”

    唐德苦笑:“十二岁以后的唐纳德是地里的泥土,失去了爱护我的人,失去了身份的庇佑,任人践踏,任人无视,也任人欺凌。

    但是,可笑的是,我却没有醒悟,我没有作为泥土的自觉,我用我的高傲和不屑维持着我的自尊,却不想,面对生存,这点高傲是多么的可笑!”

    “若不是曾经的身份,我每月都有固定的公粮可以领取,若不是胡子叔叔你若有若无的照顾,或许,我早就被饿死了!”

    大胡子仍旧在前行,但身体却绷得紧紧的,他扭头直视着唐德,狭长的眼眸内仿佛有光,他问:“那你现在怎么就想着改变了?”

    “爷爷的迷症不仅仅会丢失记忆,智力也会越来越低下,现在,他已经只拥有相当于十岁孩童的智力了,这你知道吗?”

    大胡子点头:“自然知道!”

    “越到后来,智慧越低,爷爷能够清醒的时间就越来越少,直到,直到,某一天再也醒不来。”唐德吸了口气,仿佛努力平息自己的哽咽,半晌后才道:

    “我很怕那一天会到来。所以,我想让我爷爷在清醒时,看到不一样的孙子;我会找回我失去的,和唐氏家族失去的一切;我还想去看看那城市之外的弥天大雾内,到底有何种怪物,让我失去了父母。”

    大胡子走动的姿势一僵,让后面跟随的人节奏也是一乱,可就在他们疑惑间,大胡子又动了起来,仿佛之前的只是错觉。

    唐德没有发现,而是沿着自己的思维继续道:“胡子叔叔,现在的我就是地里的泥土,我会保留自己的尊严,但放下那可笑的骄傲,我会在泥土里成长,如同发芽的种子,一步步攀升,直到成长为参天大树。”

    “好,好,好!这才是我师兄的好儿子,也才是我老师的好孙儿。”大胡子突然发出畅快的大笑,自马涛出事后,他已经好几天没这么开心了,说着,他还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唐德的肩头。

    粗糙圆滚的大手直接拍在了唐德的肩头,力量之大,让唐德只觉得半边身子都是麻的,不过,在无人知道的心底,他总算是松了口气。

    呼呼,我容易吗?容易吗?

    这一番表演简直是影帝附体,说尽了一位幡然悔悟的少年心态,麻麻的,自己都快差点信了。

    大胡子笑容一收,道:“如果有需要的话,尽管和你胡子叔叔开口,我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一定的。”

    得来,总算是等到你这句话了。

    爷这小胳膊小腿的,还担不起来外面的风雨,总得有些遮风挡雨的靠山。

    所以,借势,一切都是为了光明正大的借势!

第七章 追寻绝望(求推荐)

    红岩城的权利构成是标准的金字塔模式,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城主府,由城主掌管一切权利,又对焱武王朝中枢负责,现任城主为崔毅,一位高贵的神血后裔和帝国勇毅伯。

    第二阶层则是城主府辖下三司一军团,军团为红岩城戍卫军团,主要是保护红岩城的安全,以及狩猎来自迷雾中的雾妖和雾兽。

    按照唐纳德的记忆,戍卫军团中隐藏着超越凡人的强者和真正守护城市的强大军团——先锋锐士军团,他的爷爷和父母都曾经是这个军团中的一份子。

    三司则是城市真正的管理者,分别为警务司,税务司和政务司。

    政务司主管城市规划,基础建设,政令颁布,人口管理,进出口贸易等等,可以说,因为有了政务司,城市才能正常运转。

    税务司主管税收缴纳,它有独立的税务核算机构和缴税机构,并发放相关证件,同时,税务司不仅仅要向城主负责,更接受焱武帝国派遣的税务官监察。

    最后的是警务司,主管缉盗和治安,它有独立的抓捕,审判,关押犯人的权利,更有独属于警务司的监狱。

    警务司内设警务司司长一名,副司长两名,警务长九人,而整个红岩城又被分为九个区,每一位警务长分管一个区。

    警务长下又各有五名大队长,每位大队长麾下有小队长三人,正式警员25到40人,每个区又被分为五个片区,并由各队大队长分别管理。

    黄安,也就是唐纳德的大胡子叔叔,就是九区之一,北市区辖下的一名大队长。

    这官职看似并不大,算起来只能是警务司的中层官员,但必须注意的是,整个红岩城常驻人口三十来万,而大队长只有四十五名,也就是说,哪怕是平摊,每一名大队长都得管着七八千人。

    这还不说,黄安可是真正的老资历,虽然年纪不算大,但在警务系统内也已经是工作几近二十年的老人了。

    且他是探案高手,虽然背景不深,每次立功都会被摊薄,但却也是北区警务长手下最精干的大队长,管控的区域更是北市区最繁华的地带。

    要知道北市区本就是商业区,来往各地的商人和豪客都会在这里暂居,多的就是高档的酒店、赌档,茶馆,妓馆和各类消费场所,而北市区的繁华地段,那油水多的足以让其他几个片区眼红。

    当然,这种片区也是最棘手的地带,出了点风吹草动都会牵扯到各方势力,或者某些大人物。

    要是没事死个把大人物的亲戚什么的,在上层压力下,大队长若没点手段本事,哭的心都有!

    而在警务司内,有一个固定任务,每个月都会抽出四个小队,沿着东南西北各方巡查城市边界,也就是弥天大雾和城市边境的交接处。

    据说,在百多年前,一次大规模雾兽袭城,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口损失后,当时的城主一怒之下颁布的任务。

    最初时,警务司辖下每个月都会有四支队伍被抽调出来,驻守边境,说是为了防御雾兽,其实更多是为了及时报信,让红岩城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那个阶段也是警务司阵亡人数最多的时期,一度让警务司窘迫的都招不到新人,不过,这种方式也确实起到了很好的警戒作用。

    当然,红岩城建立的时间总计不过一百四十年,那个时期也算是红岩城最初建立的阶段,一切都不完善。

    随着时间的推移,红岩城外建立起了四座村庄,并慢慢发展成现如今的四座大型镇子。

    同时,伴随着先锋锐士团扩建,招收了不少编外的锐士和军士,从而形成现如今的红岩城戍卫军团后,就开始在四座大型镇子驻扎军队。

    从此,这种固定巡查任务,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了。

    可问题就在于,最初颁布这任务的城主不仅仅是这一处庇护所的发现者和红岩城的建造者,更在焱武帝国建立了传承百年的世家。

    哪怕是上百年后,这家族仍旧辉煌耀眼,权柄日重,更是和焱武王朝皇室联姻,以至于,就算是现如今红岩城的掌控者,正统的神血贵族崔家也不愿意过多得罪。

    所以啊,哪怕是明知道没啥作用了,这任务仍旧没有被取缔。

    只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原本驻守的任务,变成了巡查;本来要在边境呆上真正一个月的队伍,呆上两天,就可以返回了。

    确切说,大胡子黄安是比较认真的,至少他还带着队伍在边境上巡查一下,在哨所过一夜;有的小队则直接把任务当成了放假,去了镇子,好吃好玩两天,直接返回,也没人说什么。

    以上这些都是唐德从记忆深处扒拉出来的,唐纳德的父母毕竟都是在体制内混的人,对于儿子这方面的教育也还算到位。

    当然,以唐纳德十一二岁的心智,很多东西他只是有记忆,但并不理解,比如说最后,这巡查任务被保留下来的缘故,就是唐德根据前后记忆,脑补的!

    不过,这些都和唐德无关,他跟着大胡子就是想去边境看看。

    他想看看那边境之外的弥天大雾……

    他想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这世界的诡异和奇特……

    他想用摆在自己眼前的真实,让自己绝望……

    他觉得,只有让自己绝望了,才能放弃不该有的奢望,才能重新开始……

    @@@

    算起来,唐德魂穿已经有四天了,这四天内,他一直沉浸在唐纳德的记忆,他在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化,语言,历史,文明,并努力的了解特殊之处。

    同时,他也在比较着两个世界的不同,他想找到自己的优势,特点,和擅长的方面,他想为未来的生存,积攒些经验。

    可当跟随着大胡子一路行去时,他才惊觉,唐纳德的记忆终归是唐纳德的,唐纳德本身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屁孩,他的视角,认知,理解,和自己亲眼见到的终归是不同。

    这或许就是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的不同了吧?

    读万卷书,那也只能脑补!

    行万里路,才能看到真实!

    丫丫的,我差点给这小屁孩带进沟里去了……

    唐德心中吐槽不断,却也被眼中真实景象刷新着世界观。

    本来,唐德以为这个世界类似于华夏古国,毕竟刚刚穿越时,那建筑风格太明显了。

    可事实上,每一个被圣火庇护的城市,中心区域都会有一些奇特的建筑。

    红岩城这东方韵味的古建筑根本不算什么,据说焱武帝国内还有一座盛产花酿和蜂蜜的百花城,那里的城市中心直接是悬浮在半空的……空中花园。

    本来,唐德以为自己居住的就是城市边缘,但那只是唐纳德这么认为,那里确实是北市区的边缘地带,但却不是城市的边缘。

    红岩城是以主城区向外辐射,主城区外有东西南北四个市,分别主管贸易,商业,畜牧,手工制作,这也是警务司辖下的四个区。

    而环绕着整个四方市场之外的区域,才是真正的居民区。

    唐德居住的房子虽然小,但却是独栋的,而城市的边缘,真正的居民区内的房子都是或高或低的楼房,有的是石块堆建,有的是木板搭成,纵横交错,一栋连着一栋。

    虽然只是一晃而过,但这居民区却给唐德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脏,乱,差,才是这里的真实写照!

第八章 弥天大雾(求推荐)

    直到这时,唐德心中才有些明悟,他所居住的区域,北市的边缘地带,虽然仍旧贫困,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比如说齐婶的丈夫,至少还有一门不错的手艺,一份正式的工作,和固定的经济来源。

    日子虽然紧巴巴的,但精打细算下,还能过的下去。

    而在这里,唐德看到了灰暗和混乱,无论是光着屁股到处乱跑的小孩,还是忙碌的大人,在看着走过的队伍时,眼中的那种怯懦和畏惧,根本无法掩饰。

    唐德心中突然有一丝丝紧迫感。

    他明白,或许,眼前的这一切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穿越,也从没有他想想中的美好。

    丫丫的,果然是万恶的统治阶级,我,我,艹,玛德,吐槽之魂都坚挺不起来了。

    带着几分阴郁,唐德跟着队伍走出了居民区,他本以为他们会乘坐二路公交车(两条腿),去那个被称为临水镇的地方,可惜,他又错了。

    这个世界有马车,有牛车,有独轮车,但他们乘坐的居然是……火车!

    真的是火车,不论是外形,还是名称都是火车,沿着铁轨开起来还会‘咣叽咣叽’的叫,但却并不是用煤炭在驱动,头顶也没有滚滚浓烟。

    这玩意在唐纳德的记忆中是真的没有了,可光是想想那左轮手枪,这似乎又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东西了。

    最后,唐德还是找了个机会,向大胡子打听了一下。

    按照大胡子的说法,这玩意就叫火车,学士的造物,以雾晶或者雾核驱动,红岩城的铁轨是在三年前才开始铺设的,火车更是两年前才购进的。

    这倒是可以说得通唐纳德为什么一点记忆都没有了!

    那时候的小屁孩已经被逐出了中心的圈子,还在自怨自艾呢,没听到很正常。

    不过,据说这玩意老贵老贵了,老城主可是花了大决心,才舍下的老本买下的,对那些来修建的学士,以及各种各样食宿要求,他还得笑脸相迎。

    最后的结果,城主府的花瓶酒杯不知道碎了多少个。

    当然,有了这连接主城和四镇的火车,无论物资运输,还是军团行进,那效率不知道快了多少,总还是值得的。

    另外,这火车并不向外开放,也就是说,纯粹的公家使用,平民就是有钱都没的享受。

    说到这,唐德不得不表达一下感触:谁特么说这是享受?这特么的就是受罪啊!

    很显然,这火车的减震效果极差,颠簸的唐德看着窗外那一望无际的麦田都来不及欣赏。

    他眼睛都花了……

    跨过居民区,就是真正的种植地带,红岩城的主打粮食是小麦,而这一望无际的麦田,足足养活了整个城市三十万人和不知多少的扭动人口。

    当然,对于唐德而言,这又是怨念不断。

    面饼,馒头,馒头,面饼。

    谁能告诉我,我哪里能吃到米饭啊!

    ……

    一路行来,唐德只觉得收获颇丰,记忆里的世界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记忆,而是眼前的真实世界,他想着这一趟,哪怕是没有去过边境,没有看过弥天大雾,就路上的见闻也是值了。

    不过,大胡子叔叔终归没让他失望。

    火车的速度不算快,磨磨蹭蹭,到达临水镇已经是下午了,大胡子并没有要求立刻出发,而是在临水镇休息了一夜。

    大胡子很熟悉这里,也认识很多人。

    入夜,他就请了驻守在这里的一位军官喝酒,唐德在吃饭的时候看到了他们,不知是否是错觉,他总觉得那位军官看他的目光有些复杂。

    第二天一大早,大胡子就将所有人都叫起来了,并从戍卫军团的军营里拉出来一批六足角马。

    说实在的,唐德已经搞不懂这个世界了。

    这个世界有一年四季,有三百六十五天,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个小时有六十分钟。

    这个世界的文字类似于中文,语言类似于汉语,长度单位用的是米,重量单位用的是公斤。

    这个世界有历法,有十二个月份,有火车,更有左轮手枪。

    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从侧面证实唐德关于‘平行位面’的观点,历史虽然走岔,但某些必然存在的东西仍旧还是顽强的出现了。

    可是,在这个世界中,也有一些唐德无法理解的,比如说那兽化人,比如说所谓的神血后裔,再比如说眼前这六足角马。

    这怪物有着马的外形,但生有六足,头上长角,毛色虽然各异,却极为纯粹,最主要的他的外形要比唐德记忆中的马大上不止一圈,不说体长,仅仅是肩高都快有一米七了,几乎和此时的唐德持平。

    而且,这六足角马的眼神极为灵动,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是做战马驯养的,唐德居然,居然仿佛从它的眼中看到了旺盛的战斗欲。

    假如,假设这真的是马的话,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迷雾的环境,引起了生物新一轮进化,或者变异吗?

    咦?似乎,这还真的说得通了!

    类推一下,兽化人和神血后裔也都有了解释!

    哈哈,我就天才!

    “想什么呢?还不快上来?”

    就在唐德愣神间,大胡子牵了一匹身量较矮的六足角马走了过来,他摆了摆手,让唐德上去。

    “啊?哦?好……”唐德一个答应,就准备上前,可仅仅走了两步,就见那六足角马扭着头看了唐德一眼,它似乎很不屑,嘴角一咧,露出两排白森森锋利的牙齿。

    我这是被鄙视了?

    被鄙视了?

    鄙视了?

    不对,话说,我这辈子,加上辈子,再加唐纳德的一辈子,似乎都没骑过马?

    唐德一个顿足,一脸为难:“胡子叔叔,这个我没骑过马啊?”

    “没骑过?”大胡子一愣,接着有些恍然:“是了,你父母走的时候,你还小,没学过倒也正常。这是我考虑不周,恩,行吧,我带你吧。”

    说着,他松开了这六足角马的缰绳,并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就见这六足角马转个头,对着唐德打了个响鼻,‘不屑’的走了。

    你等着,我学会骑马后,非得天天骑你!

    咦,这话为什么这么奇怪呢?!

    唐德气坏了,可没时间给他生气,大胡子不愧是老司机,一把将他拉上去后,就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出了临水镇。

    六足角马奔驰的速度像风,比之火车也不慢了,不过火车的长处在于不眠不休,而六足角马则在于灵活。

    沿着青石铺成的驰道前进,足足跑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沐恩终于在麦田的尽头看到了一处高耸的哨塔。

    哨塔是黑色石头堆成,足有二十米高,远远看去,仿佛驻守在边疆的沉默巨人。

    当然,这些都不是唐德所看到的重点,重点是那几乎和哨塔平齐的淡淡白色迷雾,仿佛天地被蒙上了一层,阳光都驱散不的灰色薄纱,并随着视野向外,越来越浓,直至完全看不清楚了。

    六足角马上,唐德只觉得呼吸都顿住了。

    他不自觉的抬头,仰望天空,看到了太阳,或者说,这是这个世界人们口中的圣火。

    他又低头,再看那越来越近,据说笼罩世界的迷雾,只觉得天地都以哨塔为界,就此两分。

    角马还在飞驰,但大胡子已经开始减速了,哨塔要到了,已经能够看到斑驳青苔和布满‘伤痕’的墙体。而唐德躲在他背后,突然笑了,没有人看到他的笑,但他自己知道。

    他笑的灿烂,笑的悲伤,笑的自己都莫名其妙。

    原来,这就是弥天大雾啊!

    原来,没有人骗我,这一切都是真的!

第九章 神话,弥天大雾降世

    夜,哨塔上。

    “你知道吗?有很多人在城市内出生,在城市内成长,又在城市内老死,他们或许会听说这个世界被弥天大雾笼罩,但终其一生,他们都没有胆量来这里看一眼真实的世界。”

    大胡子黄安坐在哨塔边缘,下面至少是二十米的落差,可他就这么两只脚荡漾着,声音在夜风中时强时弱。

    唐德就在旁边,他更加胆大,直接站在了墙垛上,面对大胡子,微微仰头,做拥抱天空状。

    他的左手边,是日月星辰照耀下的光芒,举手间,他仿佛能够碰触天际。

    他的右手边,是亘古长存的黑暗迷雾,他的手仿佛伸进了迷雾里,似要消失不见。

    他成了迷雾与光明的分界,于是,他说:“胡子叔叔,这才是你愿意带我来这里的真实原因吗?想看看我的胆量?”

    “不是看看你的胆量,而是让你直面真相。不是所有人都有胆量去面对真相的,哪怕他们知道这就是真相,可他们宁愿如同鸵鸟一般,将自己的头颅埋在沙坑里。

    他们总以为自己看不见真相,真相就不会看见他们。”

    大胡子扭头,他看着保持姿势的唐德,狭长的眼眸仿佛带起了悠远的光芒:“很久以前,我比你还小的时候,第一次来到这里。看到这迷雾,我被吓坏了,我想逃走,离开的远远的。

    可我的老师抓住了我,他拧着我的头,逼我直视着这迷雾,并让我用手去触碰迷雾。”

    “我做了,我将手伸到了迷雾里,那一刻我以为我的手会被撕扯成碎片,我仿佛能够感受到撕裂的痛苦,可事实,我收回来后,我的手还是我的手。”

    “真相有些时候并不是那么可怕,传说总会在口口复述中变得扭曲,我们缺的不是真相,而是面对真相的勇气。”

    “从那以后,我重拾了勇气,我觉得我既然面对了可怕的迷雾,那还有什么是我该惧怕的呢?”

    大胡子大笑着问:“你猜猜,我的那一位老师是谁?”

    “我怎么,呃,等等?”唐德耸耸肩,可脑海中灵光一闪,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由得顿住了。

    “没错,我的老师,你的爷爷,曾经的戍卫军团和警务司总教头,强大的高等锐士,唐山。”

    “是我爷爷啊!!!”

    唐德读取过记忆,所以他很清楚,在这个世界中,迷雾对于凡人是怎样的恐惧,在地球上,妈妈会用大灰狼吓唬孩子睡觉,而在这个世界,妈妈会用迷雾中的怪物来恐吓。

    再比如说,地球上,对于囚犯们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死刑,而在这个世界上,则是被丢弃到迷雾中。

    死刑只是肉体的死亡而已,而弥天大雾,吞噬的是肉体和灵魂,可令人永世不得超生。

    直到这时候,唐德总算是明白了……

    丫丫的,说了半天,就是给我上思想课啊!

    可惜,我不是唐纳德,不是那个自尊心爆表,却又怯懦的不敢面对现实的小屁孩,我是穿越者!

    穿越者懂不?!

    直面迷雾什么的,简直没有半点心里负担,不过,你要是弄台电视机,在弄个贞子什么的,从电视机里爬出来,那倒是……

    咳咳,不能多想!

    唐德终于放下了手,挨着大胡子缓缓坐下,这时候,望着影影绰绰的地面,他才感觉自己的腿有些颤。

    扶着墙壁,他对着大胡子由衷说了一句:“胡子叔叔,谢谢!”

    “谢什么?”这时,大胡子倒是扭过头去,似乎不想让唐德看到他的表情。

    “自我家出事后,真心帮我,且愿意帮我的,只有胡子叔了。”唐德说这话的时候,很真诚。

    这不是客套,而是发自内心的感谢,不说曾经的唐纳德,就仅仅是他穿越这几天,得了大胡子多少帮助。

    “他们不是不想,而是有顾忌罢了。”大胡子仍旧没有回头,这让他的声音显得有些悠远:“至于谢,真的不用,我也担不起。”

    唐德笑笑:“担得起的。”

    “真要说谢,老师对我的恩情,师兄对我的帮助,何其多啊!就说我现在这位置,还是老师帮我争取的。

    我这不仅仅是在报恩,也是在……”

    “嗯?”夜风很大,吹的声音都消散了,唐德没有听清楚,不过,他也不在这方面纠结了,而是再次举手向前探去,仿佛要将手深入黑沉沉的迷雾里。

    “胡子叔叔,我想知道,关于这迷雾的由来?您知道些什么吗?还有,我们的世界,从古至今都是被迷雾笼罩的吗?”

    “嗯?这个嘛?”大胡子再次扭头,星光下,他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线儿,似乎在沉吟着什么,半晌,他才道:“我不知道现在该不该和你说这些,我也不知道说这些有没有意义,不过,我相信,只要是有勇气面对迷雾的人,都会有这个疑惑。

    而我,曾经就像你爷爷问过这个问题。”

    “那我爷爷怎么说?”唐德急促道:

    “他向我说了两个神话!”

    “神话?”

    “是的,久远之前的事情,已经不可考证,留下的只有神话。我能告诉你的也只有神话。”大胡子缓缓出了口气,好似整个人都郑重了许多:“在神话中,我们的世界没有迷雾,没有雾兽,太阳高悬天空,光芒可以倾洒向无边大地。

    在大地上,有绵延山脉,有碧波如海,有陡峭山峰,有连成一片的城市。”

    “神话中,神是世界的主人,他们可以移山填海,可以飞遁翱翔,他们不惧疾病,也不缺食物,他们强大,威严,有无可匹敌的力量。”

    “神,不会陨落在凡人之手,但是,神却可以杀死神。”

    “神话时代末期,神族发生内战,并迅速席卷整个世界。战争持续了很久,有很多神陨落在战争,并对世界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其中,有神-蚩与神-黄争霸于逐鹿之野,神-蚩于生死战败之际,发动末日灾劫,他打开亘古迷雾之门,放出无穷迷雾和恐怖雾妖降临人间,于是,太阳的光辉再也穿透不了迷雾。”

    “于是,永夜降临!”

    唐德只觉得自己脑袋上冒出了三个问号,侧脸看着大胡子,一脸你骗我的模样。

    你别以为我读书少,别以为换个马甲我就不认识你,黄帝战蚩尤的故事,我还是知道的,可这剧本是谁特么给乱改的?

    “哈哈,弥天大雾就是这么来的?”

    “神话中,迷雾就是这么来的。至于真相,我也不知道……”

    “咳咳!”唐德觉得自己舌头都在打结,他连忙又问:“那还有一个神话呢?那个神话说的是什么?

    是不是也是关于迷雾由来?却不是现在这个版本?比如说,神-黄造指南车,打败神-蚩之类的?”

    “指南车?那是什么玩意?”

    大胡子有些奇怪的看了唐德一眼,似乎觉得他脑袋的构造和别人有些不一样。

    不过,说实话,听到这种神话,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表现,似乎也正常。

    他没有过多纠结,而是摇了摇头,续道:“另一个神话虽然和迷雾有关,但更多的在诉说一个传奇,一位神和圣火的故事,也关系着我们人类能够生存的这片土地,并建立一座座城的缘由。”

    好家伙,大新闻啊!

    唐德立刻做乖宝宝,倾听状……

第十章 神话,燧神取火

    “那是在永夜降临之后,世界被弥天大雾笼罩,诸神之战不得不停止,确切说,哪怕是诸神面对弥天大雾,也只能苟延残喘,从而迈入诸神陨落的黄昏时代。”

    “诸神黄昏之后,也不知过了多少年,有神-燧与无尽迷雾中游荡百年,他集合了雾霭晶核,兽之血肉和人之祈念,最后,以神祗生命为献祭,施展神能,冲破了迷雾的笼罩。

    他自九天之上取来太阳之火降世,化为圣火,散落人间。”

    “由此,圣火降临之处就形成了一个个庇护之所,不被迷雾所侵,更能接应日月星辰光芒,滋润大地,培育各类动植物生命。”

    “从此,依托于庇护之所和圣火,人类开辟了新的聚居地,并一点点发展壮大,从而形成现如今一座座城市。”

    神-燧?

    取火?

    哈哈,我能说这故事我似乎也听过,就不知道谁特么的又把剧本给改了?!

    唐德听得心神摇曳:“胡子叔叔,你说,这个世界真的有神嘛?无所不能?”

    “应该有吧!据说有一个拜火教,供奉的就是‘火祖’燧神。”大胡子耸耸肩:

    “那有人见过神嘛?”

    “恩?这可能,大概有人见过吧?”

    “那既然神这么厉害,他们为什么不多取一些太阳之火,驱散更多的迷雾?”

    “呃?啊……”

    “那既然神-燧可以取太阳之火驱散迷雾,是不是只要有足够的太阳之火,就能焚烧世界一切迷雾,就能还世界一个本来的面目?”

    “……”大胡子瞠目结舌:

    唐德有些失望:“不知道吗?”

    “废话,我就警务司下的一位小官员,你问我这些,我怎么知道?果然,就不应该和小屁孩说这些。”大胡子捂脸败退,没好气道:“神话,神话,只是追寻无尽史诗之前的猜测,听听就好,当不得真。”

    “恩,我知道了。”唐德突然道:“胡子叔叔,那个,我想安静一会儿,可以吗?”

    “这个,好吧,那我进去了,有事叫我。”大胡子咧咧嘴,起身想走,却又微微一顿,眉头微皱,道:“唐德,你没事儿吧?”

    “你看我这像是有事的样子吗?”唐德展颜一笑,把自己的八颗门牙展露无遗:“胡子叔叔,放心啦。”

    “那好,我先走了。”

    大胡子走了,没有半分拖泥带水,他觉得面对弥天大雾就是一条自己才能走的心路,只有心坚定了,才能洗去铅华,重拾勇气。

    而唐德则孤零零的的坐在墙垛上,在别人看不见的阴影下,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望着远处的迷雾,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

    大胡子问:有没有事儿?

    唐德其实很想回:怎能没事儿?这事儿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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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古时代,九黎部落酋长蚩尤率八十一个兄弟举兵,与黄帝争天,战与逐鹿之野。蚩尤三头六臂,铜头铁额,刀枪不入,善于使用刀、斧、戈,不眠不休,勇猛无比。黄帝不能力敌,请天神助其破之。

    蚩尤遣风伯,雨师操纵大风雨,黄帝请天女女魃,雨止;蚩尤遣九头相柳毒害人间,黄帝请应龙蓄水,毒祛。

    蚩尤大怒作法,召大雾弥三日,不辨方向,黄帝乃令风后法斗机作指南车,以辨四方,遂擒杀蚩尤。”

    “上古时代,有燧明国,国内一片混沌黑暗,子民不识春夏秋冬,不知昼夜更替。国内有树名曰遂木,别称火树,根茎盘曲有万倾之多,云雾缭绕其间。

    后有圣人燧人氏漫游到了日月所照以外的远方,来到此国,休息在这棵大树下。

    忽见鸟兽用嘴啄遂木,发出火光,心有所感,随折枝相钻,有火出。”

    这才是唐德所熟悉的神话,在另一个世界的故乡,‘皇帝战蚩尤’和‘燧人氏钻木取火’的故事几乎算得上人尽皆知。

    虽然和这个世界的神话似乎不太一样,但要说两者没联系,唐德能喷他一脸……

    什么蚩黄争霸?

    什么天降迷雾?

    什么燧人取火?

    你敢说这些相似之处都是假的?

    没错,神话终究是神话,口口相传中已经有太多艺术加工和不真实的成分,地球上的神话当不得真,这里的神话也做不得数,但总有些东西透过这神话故事,隐约间是能看出来的。

    假如我的平行空间理论可以成立……

    假如这些神话都有一定的真实性……

    那么,我再假设一下,历史是从黄帝和蚩尤大战开始出了变故……

    本该‘一统江湖’的黄帝没赢,本该‘一败涂地’的蚩尤照样是输了,可这哥们抱着‘你不让我好过,我喷你一脸’的态度,来了个狠的……

    结果,历史的车轮从此走向了歧途,一去不复返……

    不过,历史虽然似是而非,但该出现的仍旧是出现了,所以说,这个时代给我的感觉总是——该有的仍旧还有,熟悉的还是熟悉,没搞清楚的仍旧没搞清楚。

    似乎,挺有道理,果然,我是传说中脑补的天才啊!

    可是,别让我知道谁他妈的乱改剧本,不然,我非揍的他妈妈都不认识他。

    草,改的这乱七八糟的,让我怎么混啊!

    @@@

    不得不说,大胡子黄安对唐纳德是极好的,他看着唐纳德放不下阔少爷的傲慢,日子过的越来越差,他总想为自己的老师和师兄做些什么,他期待着少年的幡然悔悟。

    他带着唐纳德来到这里,就是想让他直面迷雾,直面心中的恐惧,从而重拾生活的勇气。

    可惜,唐纳德的灵魂早就不知飞哪里去了,现在的人是唐德。

    唐德对迷雾没有恐惧,也有近三十年的生活经验,少年的棱角和迷之傲慢早就磨平了,他不缺圆滑,不缺手段,他缺少的是对这个世界的信任。

    他总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般。

    你看?

    梦里不就是稀奇古怪,什么不可思议的都有吗?

    他总害怕自己付出的努力和汗水,收获的喜悦和感情,都会在一场梦醒之后,变成幻影消失。

    所以,他想来看看迷雾,想看看这个世界和记忆里最大的不同……

    他告诉自己,无论是梦,还是穿越,无论是虚假,还是真实,都会在这笼罩世界的弥天大雾前,得出一个结果。

    若这迷雾是假的,那么,这世界都在欺骗他,他只要随心就好。

    若这迷雾是真的,那么,哪怕这只是一场‘庄周梦蝶’,他也要活出自己的人生。

    人生如梦,但梦里也是人生!

    从过程来看,大胡子黄安显然做的都是无用功,因为从头到尾,他都搞错了对象。

    但从结果来看,他还是帮助一个人,解开了自己的心结。

    夜风中,唐德拥抱着迷雾,告诉自己。

    “既然决定了,那么我总得在这PM2.5爆表的世界,活出自属于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