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术起源全文阅读 第2分节

第十一章 分歧

    精瘦中年人胸有成竹的解释道:“老爷你想,你以前买来的奴隶都是已经不知道经了多少手了的,被不知道多少人调教过的,用起来虽然顺手,但毕竟不是第一手的东西,这些人不一样,是老爷您,亲自跑到大山中,亲自捉的,若是能将他们亲自调教成合格奴隶,那是一件多有成就感的事情。”

    “嗯,有几分道理。”巴特利虽然不喜欢对方,但说的确实有点道理,听起来让人很心动的样子,在自己那一群人中,好像还没有人拿到这样的成就,若是真的调教出一两个优秀的奴隶,在假面舞会上带出去,绝对能够吸引一圈目光,“接着说,还有吗?仅仅这些,可不值这些金子。”

    “老爷给那是老爷的赏赐,老爷不给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没有值不值的事情,能为老爷出谋划策是小人的荣幸。”精瘦中年人始终是一副谦卑嘴脸,“若是他们仅仅是农奴的资质,小人绝对不会打扰老爷的雅兴,不过这几位可都是成为角斗士的苗子,你看看他们这胳膊,这腿,尤其是这手,开三石以上的强弓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不定里面就藏着这么一两名射雕手、巨熊猎人,将他们扔到角斗场上磨练几圈,能活下来的就是最优秀的角斗士,若是能在角斗大会上大放异彩,老爷脸上将是多么有光的事情,毕竟其他奴隶主的角斗士都是花钱买来的,而老爷的奴隶是亲手捉来的,不是一个档次的事情。”

    “好,好,非常好。”巴特利一连说了三个好,随手将那袋金币丢给了精瘦中年人,一扫刚刚的颓气,整个脸都在放光,扭头冲着另一个滑竿上的年轻人道,“班森,没想到你的手下还有这样的人才,竟然想出这么美妙的主意,先前怎么没想到呢?你开个价,这个人我要了。”

    那名名为班森的年轻人好像刚刚睡醒,有气无力的打了个哈欠,“若是你喜欢,尽管带走就是了,咱两个提什么钱不钱的事情,这样的人,我父亲手里还不知道有多少呢,他已经露了脸了,以后不能再进山了,也没啥用处了,我都说了狩奴和打猎不一样,是一项辛苦活,你不信,现在信了吧,哎呀我的腰,比跟那些小妖精在床上大战一千回合还要累。”

    “不辛苦!”巴特利红光满面的道,“若是真像……你叫什么名字?”

    “希伯,希伯*科萨,能够为老爷效命是小人的荣幸,小人虽然以后不能够再进山,但是小人还懂得一点驯奴和相人之术,绝对不会让老爷失望。”精瘦中年人大喜过望,这正是他这几天忙前忙后,积极表现的主要原因,现在终于得偿所愿。

    希伯自己也清楚,领狩奴队进山就是一锤子买卖,一旦露了面,再进入大山的风险极度变大不说,还有可能会因为身份暴露中了山民的奸计,导致狩奴队被伏击,很少有人会用已经带过路的鬼奴,自己在狩奴城巴士底的利用价值大幅度缩水,若是能够傍上来自领都的贵族老爷,以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希伯,不错,不错,是个人才,好好干,以后老爷不会亏待你。”心情好了,再看对方就不觉那么惹人厌了,巴特利有点手舞足蹈的道,“若是希伯的计划能成,老爷我到时候可要在索伦城出大名了,到时候他们还敢不敢说我不学无术,最好能将菲利普和帕特莱姆两个蠢货的角斗士通通干掉,让他们成为最大的笑话,哈哈……不行,单单靠运气不成,等回去后,要好生的训练训练他们才成,这样把握性更大,还有多长时间返回巴士底?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心急也没用。”班森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最少还要走两天。”

    “还要两天?!难道就没有近路了吗?”巴特利心急难耐的问道,对于一个急性子的人,有了一个好的想法不立刻付诸于行动,简直比心里有只猫抓还要难受。

    “有近路……”刚刚投靠的希伯不放过任何表现的机会,刚要张口,却被班森一声冷哼,生生的吓回了肚子里,相比起巴特利,他更害怕自己原先的主人,巴特利虽然暴躁易怒了一点,但是这样的人什么样的表情都会直截了当的表现出来,只要你能够摸准他的性格,还是比较好伺候的,而班森则不一样,一天到晚病恹恹的,好像随时都快没命似的,但是真正暴虐起来,让人瘆得慌,最重要的是,你以为已经摸透了这个年轻人,但是很快便发现对方还有更深层的另一面,这种阴晴不定的人,是最难伺候的一类主,在这种人手下,很多时候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班森半坐起来,用狼一样的目光扫了希伯一眼,似乎在警告他没事不要乱说话,嘴中却是散漫的应付着巴特利道:“这怨得了谁?先前可是因为你的一时兴起才跑这么远的,两天前我可就建议回去了,这种事情,尝个鲜就成,谁知道你疯起来没个够。”

    “行了,行了,说教起来跟那个老不死的一个德行,老爷我就是因为被那个老家伙念叨的受不了,才跑出来散心的,不是来听你念叨的。”巴特利没好气的冲着班森翻白眼,“少在这里摆你的架子,希伯已经是我的人,你管不着了,有什么话尽管说,他不敢把你怎么样。”

    “这个……”希伯偷偷瞄了班森一眼,对方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扑克脸,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越是这样,越让他心底发寒。

    “怎么?老爷我说话不如他说话好使?”看到希伯的表现,让巴特利想起了某些不愉快的回忆,双目冒火,鼻子都气歪了。

    “不敢!不敢!”希伯一阵权衡,班森虽然可怕,但毕竟是以前的主人,巴特利才是以后的主子,决定自己日子好不好过的人,一咬牙道,“还是走我们来时的古河道,按照原路返回可以提前一天半,只是风险将会大幅度提升。”

    “风险大幅度提升?胡说八道,咱们先前不就平平安安的进来了吗?再说来的路上咱们已经将所有的蛮人的村寨都扫平了,哪有什么危险可言?”巴特利不满的道。

    希伯心中一边吐槽外行就是外行,一边解释道:“不一样的,咱们先前进来的时候都是自己人,更加容易掩饰行踪,但是现在带着这么多山民,他们中间只要出几个不怕死的,故意闹出一点动静来,就容易让咱们暴露了,这些山民就像老鼠一样,到处都是,就算小人在这里混了十几年,也不敢说将周围村寨的情况全部摸清了,若是咱们路过哪个不知道的村寨的时候,一旦被缠住,那就麻烦了,而且先前被咱们攻破的村寨,很多成年猎人都出去狩猎去了,并没有在村寨中,那些可都是最顶尖的猎人,很多都是敢单人与山中巨兽追涧搏击的狠角色,古河道中丛林便生,对他们藏匿行踪十分有利……”

    “哈,这是好事。”巴特利听后不仅没有闻到里面的浓浓杀机,反而大为兴奋道,“本老爷还担心咱们抓的这些货色水平太差,耽误了本老爷的大事呢,若是真的能抓几个那个什么巨熊猎人、巨虎猎人,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嘿,本老爷带来的骑士的实力你又不是没见过,就凭几个猎人,能够翻出什么浪花来。”

    “不一样,不一样的!”希伯此刻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让自己多嘴多舌急于表现自己,现在将自己坑了吧。

    若是这位老爷出一丁点的闪失,别说是自己,就算是与自己沾亲带故的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活路,他知道自己说更多也没有用了,这样的贵族老爷他见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从他这样的奴隶嘴中说出来的话,不管多么有道理,他们只会听自己想听的,听到自己不想听的,无视掉或者鞭打一顿算是好的,脾气躁高一点的,自己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填的,事后还美其名曰,除掉蛊惑主人的恶奴。

    希伯现在只能眼巴巴的望着班森,将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希望自己的这位前主人能够理智点,不要轻易的接受巴特利的蛊惑。

    希望对方能够明白,偷袭与被偷袭完全是两码事,草原和山地完全是两种截然的战场。

    若是前者,一名武装到牙齿上的骑士带着三五名扈从就能够追的一小队(十人)的山地猎人四处乱跑,若是换成了后者,一两名山地猎人便能够将将一个中队(三十人)的骑士耍的团团转。

    也不想想,要是骑士能在这里发挥出威力来的话,曼育军领的铁骑早就踏平这里了,哪里还由得这些山民逍遥这么多年?哪里还需要巴士底这个专门的狩奴城帮助他们猎奴?

    班森直接无视了希伯哀求的眼神,心中已经恨死了这个多事的家伙,等到出山之后,就算是已经答应送给巴特利,他也一定想办法弄死这个家伙不可,竟然敢将小聪明耍到他头上来了,真以为班森*巴彻尔是这么好说话的人。

第十二章 歌谣

    班森对自己的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远方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对方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得到的东西,必定会不择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够说服对方,他也就不会在这里陪着对方一起吃苦受罪。

    从班森开始记事起就已经和这些山民开始打交道了,仅仅是经过自己手的数量都已经数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这里面的危险性的,哪怕是策划的再周全、武装的再齐全,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狩奴人进了大山后,杳无音信,再也没有出来。

    进了大山,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人祸,还有天灾,大山中多变的气候,绝对不是一个在这里只生活了短短几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巴特利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让班森最后的劝诫胎死腹中,对方的命令已经下下去了,再想改变对方的想法的可能性为零不说,还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绝对是亏本到家的买卖,现在只能够捏着鼻子认了。

    当然了,最重要一点,班森对自身的实力还是比较自信的,和巴特利这个新手不同,进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不仅启用了希伯这个资深鬼奴。

    虽然这个鬼奴喜欢耍小聪明、小手段非常让他厌恶,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先前的表现确实不错,若是从以往狩猎队的角度出发,这次收获堪称丰富。

    除此之外,班森还将自己父亲的精锐神射手队抽调了一个中队过来,他们每一个都是自己父亲精挑细选,从小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标准进行训练的,同样精通箭术、追踪、野外求生等诸多技能。

    若是论起狩猎的技巧,这些神射手绝对比不上射雕手,但若是论起杀人效率,射雕手则不是神射手的对手。

    这一点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杀出来的,神射手训练的最后一堂课,便是只身进入安迪斯山脉,成功猎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猎人,取回他们的猎弓,才有资格加入这支队伍。

    这同样造成了这支队伍的数量一支不多,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才有一个校卫,也正是这一个校卫让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脉山口数十年不倒,几次安迪斯山民大规模来袭,都是他们力挽狂澜,将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

    在拥有巴士底之前,不是他们进山狩猎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这些山民有事没事的冲出大山,在曼育军领疯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个曾经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还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经验的几支狩奴队,他们中间最年轻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个年头,进出这座山脉不下于十遭,虽然谈不上像逛自家后花园,若是带路的鬼奴出现了什么意外,他们便是最好的识途老马,将他们安全带出大山是没有问题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们这个队伍绝对是近几年来,最豪华、最庞大的狩奴队了,若是放在山外面,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小城池,他们完全一股而下,用来狩奴绝对是劳力过剩。

    别看他们这次收获看起来不小,但是这些奴隶就算全部用最高价卖出去,也只将将够那几个精锐狩奴队雇佣金,这还是因为他们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给出的友情价。

    毕竟他们分开行动的话,收获说不定还能提高三四成,狩奴也是一个技术活,不是人数越多越好的,也只有他与巴特利这种贵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会玩出这样的大场面。

    对于怕死的班森来说,就算是这种兵力,他依旧没有任何的安全感,要不是补给跟不上,他甚至想将整个巴士底的精锐部队都带出来,对他来说,凡是没有套上锁链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极度危险的。

    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一点在安迪斯山脉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因为这里并没有拜伦人习惯走的宽阔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有的甚至不是给人走的兽道,更多的地方是没有道路可言。

    他们必须自己一点点开道出来,这让原本细长的队伍变的更加蜿蜒,这边的人已经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还在山梁上面。

    不知道是谁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谣,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响应,一开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脚踢中,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脉都在回应他们。

    “全能的上帝,快让他们住嘴,快让他们住嘴。”即便是没有经验的巴特利也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们的队形拉得太长了,而他们这次捕获的奴隶又实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将所有的山民奴隶和狩奴士兵进行了分队,一个小队看一个小队的山民奴隶,队形集中的时候,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当队形拉薄的时候,问题就有点大条了。

    每个狩奴士兵小队面对的将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隶,这种情况别说是巴特利这个新手没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几名雇来的狩猎队队长这样的老手也没预料到。

    像这种大规模联合猎奴,他们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的经验有点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们只是高级雇员,在两名贵族老爷的面前话语权实在薄弱的可怜,一直被甩在队中和队尾维持秩序。

    先前做决定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等到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整个队伍已经开始下山了。

    脸色本来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轻人,此刻的脸色更加白了一分,与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语的巴特利不同,这么多年耳听目染之下,他多少能听得懂安迪斯语,他知道这首歌谣的名字和其背后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个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译成拜伦语是大山的意思,这样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个叫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个也叫这个名字的安迪斯山民凭借着一张弓、一群猎犬,生生用了十几天的功夫将一支毁灭他的村寨,杀害他的妻儿的狩奴队拖死,自己最后也筋疲力尽而死后,这个名字对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义。

    然后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诞生了,用一种比瘟疫蔓延还要恐怖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安迪斯山脉,无论男女老幼,就连刚刚降生的婴儿好像都会唱这首歌。

    也是从那以后,狩奴队狩奴难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宁可赴死,也不愿意被抓住当奴隶而屈辱的活着,所以这首歌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现在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这首歌,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们,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班森全身紧绷,已经按在利剑上,心中暗暗祈祷,希望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干傻事,并不是他怜惜这些安迪斯山民的性命,而是现在的队形对他们实在是太不利。

    一场乱战下来,他们的损失绝对少不了,若是他带来的神射手损失几名,就算是他带回去的安迪斯山民奴隶再多十倍,也少不得一顿鞭打。

    更何况这种情况下的杀戮,谁也收不了手,到时候他们只能够空手而回,他将会成为巴士底最大的笑话——带着一支军队,竟然没有捉回一个奴隶。

    “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同时暗暗祈祷的还有蛰伏在距此不足五十米的肖恩,歌谣中的每一个字都像利箭一样狠狠刺入他的心中,让他疼痛莫名,有种这些安迪斯山民会被他害死的错觉。

    因为这首歌谣正是出自他之手,不仅仅是这首歌谣,就连那个所谓的名叫“法埃特沃”的年轻安迪斯山民英雄也是他一手杜撰出来,也不想想,这个故事中所有的人都死了,又是谁将这首故事传出来的呢?

    那个时候,肖恩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几年,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性,用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理想目光看待这个世界的现实问题,对于安迪斯山民的悲惨遭遇义愤填膺,然后带有这么一个励志和反抗的故事与歌谣诞生了。

    只是让肖恩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粗制滥造的故事和生搬硬套的歌谣,散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推动,也或许是生活在无尽困苦中的安迪斯山民实在太需要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英雄和一首鼓舞自己的歌谣。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故事还是歌谣,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丰富和美化。

    尤其是那首歌谣,无论是曲风还是歌词,经过简单微调和改良后,竟然变得十分完美,就算是肖恩唱起来,也感觉无比慷慨激昂,跟前世的国际歌有过之无不及。

    也不知道是在传唱的过程中,经过无数人改良,还是某个人的美化,若是个人功劳,那个人的音乐天赋绝对是大师级的。

    从那以后,安迪斯山民的抗争意识逐渐的变强了,甚至有极端的宁可带着全家人去死,也不愿意做奴隶。

    当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时候,肖恩开始质疑当初自己所做的对与错,若是没有这首歌,他们很多人或许会沦为奴隶,但是毕竟他们还活着。

    肖恩一直认为,活着比一切更重要,只有活着才有第二次机会,而死了就是什么都没有了。

    虽说他是重新活过一遭的人,但是过程实在太过莫名其妙,他也说不准其中究竟有多少运气成分,还是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机会,验证这种事情的代价太大,肖恩从来没有动过探寻的念头,至少过去现在都没有。

    但是这种想法在安迪斯山民中并不占上风,哪怕是马歇尔这些已经被他言传身教了十几年的小伙伴,也并不完全赞同这种观点,这让肖恩感到很失败。

第十三章 变数

    事实再次证明,祈祷只是一种心理安慰,对事情的发展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

    当法埃特沃的歌声响起的时候,事情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经过十年的演变,这首歌已经开始融入到安迪斯山民的骨子中,成为他们的战歌。

    先动手的并不是安迪斯山民,而是狩奴队士兵。

    虽然安迪斯山民的双手都被绳索捆着,但是那种同仇敌忾的眼神,那种慷慨激昂的同声战歌,那种不分老幼悍不畏死的气势,却给人带来强大压力。

    就算是正规出身、上过战场的骑士也感到胆颤心惊,更别说那些良莠不齐、纯粹为了金钱而来的狩奴士兵,用杀戮和凶恶掩盖自己的胆怯是他们惯用伎俩,却不知这种手段对付那些已经被驯化的比狗还乖的熟奴十分有效。

    用来对付自懂事起就跟野兽、自然搏击求生的自由安迪斯山民,这只会激起他们的凶性。

    第一个动手的狩奴队士兵的利剑刺穿了一名安迪斯山民的胸膛不假,紧接着他便被这名凶性大发的山民和身边的同伴合力撞下山梁,即便山梁的坡度算不上大,但是一身铠甲的他,从数百米高的地方一路滚下去,生还的几率也不足一半。

    任何冲突对峙,当地一滴血产生后,形势就会急转而下,完全失控,这是颠不破的真理,被鲜血染红了双眼的双方爆发出了心底最野蛮的凶性。

    尤其是安迪斯山民,从一开始他们就清楚这种武装悬殊的反抗,只有用自己的血肉去填,才有一线机会,故而一上手用的便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或抱、或拽、或拖、或撞、或合力。

    与身边最近的狩奴士兵向山下滚去。

    凶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句话在所有的智慧种族中,皆通用。

    现在是凶的直接撞上了不要命的,所以,即便是狩奴士兵拥有绝对的武力和装备优势,此刻也生生的被压制住了。

    尤其是那些身着半身甲的骑士们,在滚落撞击中,很难说是防护力带来的好处大,还是重量带出来的高速度危害更大。

    最憋屈的当属班森引以为傲的神射手们,先前这些安迪斯山民已经见识过他们比射雕手毫不逊色的箭术,冲突爆发后,受到了重点对待,根本不给他们拉开距离的机会。

    几个呼吸间,还能够站着的神射手的数量便少了一半。

    若是班森知道了,绝对会心痛的抓肝挠肺,要知道他们一连攻陷了六个安迪斯山民村寨,先后遇到的射雕手也不下于二十,除了有一名神射手走霉运被流矢擦中了胳膊外,再无损失。

    不过现在班森已经没有精力思考这些了,他现在已经陷入了生死边缘,保住性命才有机会继续考虑其他。

    当冲突已经注定不可避免,虽然明知道眼下并不是自己最佳的出手时机,肖恩依旧选择了出手。

    对方现在正处于高度警戒中,偷袭的成功率将大幅度降低,若是他足够的冷酷,等到双方分出生死,对方松懈的那瞬间,才是最佳的出手时间。

    肖恩显然做不到这一点,这辈子也不想做到这一点,因为那样的话,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冷血怪物。

    肖恩这次虽然出来的比较匆忙,但是携带的装备却一点都不含糊,将最精良的装备携带在身边,从他学会走路就已经开始培养这种习惯,而这种优良的习惯也确实给予了他回馈,让他轻易的度过了好几次突如其来的危险。

    肖恩随身携带的有两张弓,一张是中规中矩的安迪斯猎弓,这种仅有三尺长(1米)的复合弓,威力和射程相比起巴士底神射手们的四尺军弓要逊色一筹,工艺没有悬殊差别,尺寸在那里摆着,张力自然后者强于前者。

    小巧也有小巧的优点,安迪斯猎弓能够轻易的装入特制箭袋中,无论是在怎样复杂的环境中奔跑翻滚,都不用担心其遗失或者不慎伤损,绝对是狩猎不二选择。

    弓小意味着威力弱的同时,也意味着开弓距离短,开弓速度更快,所以有种公认的说法,五十米以上,军弓更强,但是五十米以内,距离越近,猎弓的弓速优势越明显。

    肖恩的另一张弓就显的比较奇特了,最明显标志,足够大,比身高五尺半的肖恩还要高出将近一个头,通体用一根狭长的暗铜色狭板制成,中段偏下的位置用丝线密密缠绕着。

    这种狭长的大弓在肖恩的前世曾经创造过无比辉煌的战绩,有一个路人皆知的名字——英格兰长弓,很遗憾的是,这个世界既没有英吉利海峡,也没有英格兰岛,自然没有办法再叫英格兰长弓,这样显得太怪异。

    原本肖恩还想趁着难得的冠名权,给这种长弓取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但是自己着实有点取名无能,最终只能落了一个俗套名字——安迪斯长弓。

    至于直接将自己的名字冠上来个肖恩长弓,肖恩只能暗叹自己修炼还不到家,现在还做不出这种厚颜无耻的事情。

    猎杀安迪斯巨熊的时候,肖恩从头到尾用的都是这把弓。

    这种长弓用的箭自然也是特制的,比安迪斯猎弓的箭足足长了三分之一,粗了两圈不止。

    根据木材,这种箭又分为三种,由山杨木、白杨木、接骨木、白桦木、柳木等较轻材质制作的叫飞箭,射程较远。

    用白蜡木、角木等重材制作的叫重箭,虽然因自重较大而射程较近,但近距离的穿透力更强,与穿甲弹好有一比。

    最后一种自然是肖恩根据自身情况特制的烈焰箭了。

    肖恩从来不做飞箭,随身只带一壶重箭和三支烈焰箭,用这种弓用的就是它的超强杀伤力,它的张力在那里,就算是用重箭,那也比安迪斯猎弓的射程远三分之一,在山地这种复杂环境中,足够用了。

    一壶二十四支重箭,一个呼吸间便出去了一半,不过杀敌数却只有一,这样的战绩,别说对于射雕手,就算是一名刚刚成年的安迪斯山民来说,也有点寒酸。

    事实上,肖恩从一开始就没有将杀敌当做第一目标,他充其量就是一张弓几十支箭,就算是每一箭都能杀一人,也不过是几十人。

    对于一个校队来说也不过是十分之一的伤亡,并不会对眼前这场混战起到太大作用,更何况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杀伤力,三箭能够杀伤一个,就算是他的箭术超神了。

    所以,这十二箭,有两箭是冲着巴特利去的;

    有两箭是朝着班森去的;

    有一箭是朝着巴特利身边那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去的;

    有两箭是冲着一名已经远远拉开距离、准备搭弓射箭的巴士底神射手去的;

    有一箭是冲着一名暴起伤人的狩奴士兵去的;

    最后那四箭则是冲着那四名抬滑竿的安迪斯山民去的,不过最后四箭瞄准的并不是人,而是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

    死的是那名巴士底神射手,他的注意力过于集中在自己的目标上,只来得及躲开了第一箭,第二箭直接贯穿了他的胸膛。

    至于冲着巴特利、班森去的那几箭,并不是这两位年轻贵族老爷拥有非凡的身手,而是巴特利身边的那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实在太可怕,轻轻一个侧身便躲过了射向自己的那一箭不说,一柄半人高的半手剑竟然舞出了刺剑速度,仅仅两剑便将射向巴特利、班森的四箭尽数扫落。

    从头到尾,对方仅仅一个小侧身,一个跨步,一个横扫,半个斜拍,那份对力量妙到巅峰的掌控,那份精准,那份干净利落,都让远处的肖恩看的大汗淋漓,压力倍增,几乎要呻吟出声——大骑士。

    见鬼,这两个家伙究竟是什么身份,竟然让一名身份尊贵的大骑士不惜名誉跟着他们一起进山狩奴?

    肖恩百分百确定对方就是一名大骑士,若是不动手,还看不出这种人与普通骑士的区别,一旦动手,就暴露了,不是说他身上有什么震慑人的光环之类的,而是他们的战斗技巧。

    只有那些追求武力极限不停打磨自己战斗技巧的人,才会将杀人技巧变成一种艺术,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拥有强大的体魄作为根基,他见过的这种人的数量用一巴掌可以数过来,但是每一个都是不折不扣的怪物。

    作为一个武力占据重要地位的世界,自然也有着自己对于力量的划分,虽然这种划分十分的模糊,拥有正规称呼的力量阶层有三——骑士级、大骑士级、冠军级。

    骑士级,顾名思义,拥有一名从小便接受严格训练的十年以上的正规骑士水准的战士,若是用肖恩制定的数据,直观化了解的话,就是力、敏、体同时达到2的强悍存在,也就是说,肖恩现在还没有达到骑士级硬件。

    大骑士级则是骑士级的更进一步,将自己的身体素质和杀人技巧磨炼到大师级,三大硬件全部超过3的非人存在。

    至于冠军级,那就是真真切切的妖怪了,据说他们的三大硬件属性无限接近人类极限,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恐怖力量,他们在战场上拥有百人敌的美誉。

    不过这个世界终归是由普通人组成的,这种针对骑士的专门分层,显然不能囊括所有的人,根据既有风俗,在骑士的前面又加了两级,辅兵级和扈从级。

第十四章 鏖战

    辅兵级,就是经过简单军事训练的成年人,在不同的地方拥有不同的称呼,民兵、地方守备、村镇护卫、新兵。

    这样的人根本不被骑士放在眼中,一名正规骑士在他的扈从骑士的掩护下,击溃一小队地方守兵是十分轻松的事情。

    这又是一个完全不能忽视的级别,因为阿沙恩大陆上百分之七十的武力是由他们组成的。

    扈从级,因骑士扈从而得名,正规的骑士扈从,基本上六七岁就会跟随在一名正规骑士身边学习各种各样的战斗技巧与非战斗技巧(武器和铠甲的维护、饲养战马、剑术、骑术等等),两者说近了是师徒,说远了是侍从。

    这个级别的人最是鱼龙混杂,水平优秀的可能直追正规骑士,只是欠缺身体素质硬性指标,但是一些拥有独特战斗技巧和丰富战斗经验的老兵战胜一些年轻正规骑士并不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肖恩便是这一类的。

    再就是那些水平一般的,也就是比辅兵级的强个一丁半点,不过这样的人终归少数,因为扈从级上战场的几率可比辅兵们多多了,阿沙恩大陆上有个公认观点“战争是由骑士与骑士扈从支撑起来的”。

    那些滥竽充数的要么让自己快速成长起来,要么早就成了野草肥料。

    巴士底神射手、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和巨熊猎人,这只是既定风俗称号,实力定位非常模糊,既有扈从级的,也有骑士级的,很难准确定位划分。

    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类似的公正机构,给他们进行系统的测试,尤其是安迪斯山民,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就算是扈从级那也是最顶级的,绝对不会有鱼龙混杂的现象。

    当确定那是一名大骑士后,肖恩就没有办法做别的了,也不敢做别的,对方短距离冲锋比奔马还要快上三分,一旦近身,对方解决自己只需一剑。

    剩下的十二支重箭全砸在了这名大骑士的身上——砸只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说所有重箭都射向大骑士,那样做起到的延缓效果微乎其微,对方可以轻易的顶着这种程度的箭雨冲过来。

    十二支重箭的攻击目标全放在巴特利身上,而且全都是后手,大骑士不动,肖恩的箭绝不出,大骑士一动,无论是进攻肖恩还是其他人,肖恩的重箭便到了,大骑士就不得不回救防御。

    一名最起码拥有实权勋爵身份的人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作为高级贵族的贴身护卫,毫无疑问,巴特利就是对方需要守卫的那个人。

    肖恩虽然没办法做什么了,先前的伏笔却起到作用了——那四支射向抬滑竿的安迪斯山民的重箭。

    能够被从众多安迪斯山民中挑选出来抬滑竿,无论是身材还是身手都不会太差,这样的安迪斯山民无论是家中,还是在村寨中,都是顶梁柱的存在,必然是一名身手不会太差的猎人,粗长重箭到了他们的手中,便是一件凶器。

    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拿到重箭的四名安迪斯山民均爆发了平均水平以上的战斗力。

    第一个牺牲品就是那位刚刚得到赏赐的鬼奴希伯,锋利箭头划开了他的咽喉,虽然一时半会还没死,捂着脖子,就像蛤蟆一样呛咳着,但是在这个世界,大动脉被划破与判了死刑没什么区别。

    希伯用自己的生命再次证明了一件事,鬼奴比狩奴士兵还要招人恨。

    然后是三名狩奴士兵,一名神射手,一名安迪斯山民用自己的生命创造出的击杀那名神射手的机会。

    剩下的三名安迪斯山民的战斗力不减反增,因为他们都换了一件更趁手武器。

    尤其是还有一名得到的是神射手的军弓,期间,大骑士三番两次想将他们干掉,都被肖恩生生的逼了回来。

    这些山民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早在山野中磨练的鬼精鬼精,全都躲得那名大骑士远远。

    夺取了武器之后,并没有急着杀敌,而是四处助攻,优先协助自己的人挣脱枷锁,夺取更多武器。

    说起来慢,但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同步进行的,肖恩将一整壶重箭用完,前后不过八十秒。

    在这短短的八十秒中,无论是山梁上还是山道上,皆爆发出超乎想象的惨烈搏杀。

    安迪斯山民唱着高亢嘹亮的战歌,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同胞,毫无畏惧的慷慨赴死,死前就算是没有办法带着一个敌人去死,也会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牢牢的拖住对方,为自己的同伴创造机会。

    牙齿、石头、枯枝、哪怕是将他们拴在一块的绳索,也成为了他们杀敌的武器。

    短短的八十秒,完全被鲜血、死亡填满,狩奴士兵人手足足少了三分之一,已经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伤亡惨重可以形容,先前他们连续的攻破了六个安迪斯山民村寨,也不过伤亡了十七名士兵。

    若是一个军团的伤亡率达到百分之五,依旧保持队型完整,这个军团已经算的上合格的后备军团;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十,依旧斗志昂扬,那就算是正规军团;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二十,依旧没有溃散,在这个军团上冠上精锐之名,并不为过;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三十,依旧奋勇豪战,那么这个军团绝对是拥有自己信仰的王牌军团;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四十,依旧在死战,那只有一个可能,这个军团已经陷入了生死重围中,不得不战。

    这是阿沙恩大陆一名有名将军对军团精锐程度的划分,虽然里面存在着极大臆想和理想化成分,但是对于这个数据大家还是比较认同的,因为阿沙恩这几百年来的战争典例中,还没有太偏离这个数据的战争。

    这个数据看似简单,实际上包含了很多问题,里面有着对集体意志和个人意志的思考,大多数时候,集体意志会影响个体意志,但是在极端的情况下,个体意志会反馈到集体意志上面,从而对整体造成影响。

    狩猎士兵当然算不上王牌军团,他们甚至连军团都算不上,他们成分实在太杂,既有来自曼育军领的正规骑士,又有巴士底的城防守军,还有被雇佣来的狩奴人。

    打顺风仗,一拥而上,还看不出什么弊端,一旦陷入苦战,尤其是眼前这种近距离胶着乱战,弊端就完全暴露了。

    没有统一的指挥、没有默契的配合,被打蒙后,更联合不起来,骑士找不找自己的扈从,扈从找不到自己的骑士,各自为战。

    身边围绕着凶恶敌人,耳边回荡的全是同伴临死惨叫,就算是意志坚定的骑士也陷入了崩溃边缘,更别说那些扈从和狩奴人。

    找到机会后,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反击,而是狼狈逃蹿,这样做的后果,往往是死得更快。

    班森花钱雇来的那几个狩奴小队,因为看守山民小队的分配上比较扎堆,加上他们的队长就在附近,所以他们的战斗力虽然最低的,伤亡却是最少的,经过最初骚乱,凭借着队长的强悍武力和号召力,将自己的小队聚集了起来。

    这些狩奴小队自私自利的秉性在这个时候暴露无疑,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并不是扩大战果,而是保存自己的实力,开始有意无意的撤出战斗。

    巴士底神射手几乎全灭——并不是那些安迪斯山民提前商议好了,而是山民最擅长的就是箭术,一旦暴动,自然优先抢夺擅长的武器,加上神射手近战能力差强人意,有这样的结果自然情理之中。

    表现最出色的当属巴特利带来的人,尤其是那些正规骑士们,经过最初不适应,这些人很快展现出了他们被称之为阿沙恩大陆战争之柱的原因。

    强大的体魄、干净利落的杀人技巧和坚定的意志,让他们成为一块块磐石,坚守在原地,不可撼动,每拼掉一名,安迪斯山民必须付出近十条人命。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正规骑士的数量太少,分布也太过分散,没有办法形成致命威胁。

    相比狩奴士兵,安迪斯山民的损失更惨重,还能站着的人,只剩下了不足一半,不过这么重的伤亡,不仅没有让他们溃散,反而让他们的战意更加高昂。

    不仅因为在发动进攻之前,他们就没准备能活下去,还因为躺在地上的很多人都是他们的至亲之人,若是他们逃跑了,他们将没有半分幸存可能性。

    而从对方胆怯的眼神中,他们却看到了一丝胜利的曙光,为了这丝曙光,他们不惜赌上性命。

    肖恩却没有那些安迪斯山民那么乐观,因为他这里还有一个披着人皮的凶兽,一旦失去了他的牵制,对方完全能凭借一己之力扭转局势,安迪斯山民的拼命战术,在对方的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刚刚他亲眼看见一名想要为他创造机会的安迪斯山民被生生的劈成了两半,连近身都没有办法做到,拿什么拼命,对付这种武力太过悬殊的人,只有一个办法。

    箭雨覆盖,大面积的箭雨覆盖,很显然安迪斯山民现在并没有这个条件。

    现在肖恩带的箭支马上就要消耗光了。

    “壶空了,跑。”肖恩暴喝一声,拖着长弓,转身就走,没有任何犹豫,至于冲出去跟对方拼命的念头,自始至终都不曾出现在过他的脑海中,实力相差实在太大,抛开箭术,哪怕是动用术法,也没有拼命的机会。

第十五章 算计

    “死!”大骑士阿尔杰也不是没有脾气的,这是有史以来,他打的最憋屈的一仗。

    箭术高超的人他见过很多,什么一箭穿杨、一箭双雕、一箭封喉,对于每一个对自身力量群了如指掌的大骑士级弓箭手都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就算是他,虽然不怎么用箭,但是百步穿杨,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个年轻猎人的箭术只能说是中等偏上,还停留在技术层面,远远没有达到力量掌控层面。

    但是对方对时机的把握却妙到巅峰,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自己的每一步都好像没能逃脱对方的预料。

    一开始还是你攻我守,但是不知不觉中,自己竟然被对方带入了节奏中——自己就像提线木偶,被对方的箭拽着走。

    上一次出现这样的状况,已经是十年前,与自己父亲对决的时候。

    那个时候自己才刚刚进入骑士级不久,而自己的父亲则是一名身经百战的资深大骑士。

    两者有着极其悬殊的力量差距,会产生这样的情况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现在的情况正好是相反,一名甚至连骑士级都没有达到的猎人,竟然将一名大骑士带入了节奏,哪怕是有着守卫巴特利这样的前提,这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若是传出去,对方名声大噪的同时,自己的脸面只怕要掉进泥潭,再也洗刷不清了。

    处理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便是将这个年轻猎人干掉。

    阿尔杰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有一种名为嫉妒的原罪正在他的心中滋生,抛开对方近乎诡异的料敌能力,就凭刚刚展露的这手箭术,也够对方自傲了。

    没错,对方的箭术在他的眼中只能评价中上,那是指他见过的所有弓箭手里面,包括那些大骑士们,若是放在同级别里面,已经能列入最顶级行列,若是再加上对方的岁数,对方已经当得起天才一词。

    若是对方是一名拜伦人,阿杰尔会喜闻乐见,想尽办法将他留在自己的身边亲自教导,就算对方不乐意,他也会欣然的帮助对方寻找更合适老师,可是对方是一名安迪斯山民,这种人死的越早越好。

    对于一名大骑士来说,有马无马并没有太大区别,因为他短途冲锋起来的速度并不比战马逊色多少,唯一缺少的可能是战马冲锋带来的那份恐怖冲击力。

    但是徒步冲锋却有着战马冲锋没有的灵便,茂密树木对他的速度影响微乎其微,有的甚至成为他的借力点,让他的速度始终保持在最巅峰。

    “蠢货,上当了。”狼狈逃蹿的肖恩,猛然转身,一道红光脱手而出,那种极具压缩的热量,即便是隔了十几米,阿杰尔也能清晰的感受到。

    “男巫!我早该想到的。”大骑士阿尔杰勃然变色,也不知道是说肖恩的术士身份,还藏了后招,自己又掉进了陷阱。

    到了大骑士这个阶层,身体的反应速度甚至超过了大脑反应速度,身体硬生生的变向,狂奔十几米,一剑劈了过去。

    轰!

    一声爆响。

    大骑士直接被震退了七八米,他砍中的不是一支箭,而是一团极具凝聚的能量。

    “啊!”“啊!”

    另一边传来了两声惨叫,大骑士当场头皮就麻了,头发都一根根的竖起来了,因为两声惨叫中,有一声正属于巴特利。

    扭头回望,阿尔杰不光是头发竖起来,汗毛也跟着起来了,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自己又落入算计。

    这种包含了精气神的箭根本不会出现正常箭轨,第一箭是对方故意放缓了箭速让自己去砍,利用爆炸冲击波制造出防御空挡。

    然后又出了两箭,都是烈焰箭,目标分别是班森和巴特利,这次对方可没保留,只是红光一闪,烈焰箭就已经出现在了两个年轻人贵族面前。

    在这种危急时刻,两位年轻贵族老爷的保命水准,高下立判,巴特利从头到尾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而班森则举着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圆盾,整个人缩成一团球,蜷缩在后面。

    但是结果有点出人意料,不学无术的巴特利还活着,抱着自己的一条大腿在那里痛苦哀嚎。

    而班森则是生死不知,烈焰箭爆炸的冲击波,即便是全力攻击的大骑士都能冲飞好几米,更别说是身材单薄、连个正规防御姿势都没有摆出来的他,那张圆盾当场炸的四分五裂。

    而班森则被击飞,顺着陡峭的斜坡滚下去了,现在已经听不到动静。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肖恩压根没有想杀他们,尤其是巴特利。

    活着的他们比死了的有用,尤其是半死不活的,他们就是套在大骑士阿尔杰脖子上的缰绳,只要他们不死,这名大骑士就没办法放开手脚,全力出手。

    若是两个人都死了,那就糟糕了,这位肩负着守护职责的大骑士将会彻底发疯,不顾一切的追杀他,不死不休。

    三箭射出后。

    肖恩连最后的结果都没有看,闷着头继续狂奔,现在不是玩什么技巧,而是真逃跑,若是自己的战术成功,那是最好不过,若是失败,自己必须为自己赢取更多逃跑时间。

    就算是肖恩对自己逃跑的本领颇具信心,但是当面对的是一名大骑士,心底也难免发虚。

    至于那些安迪斯山民,肖恩已经顾不得了,他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够做的一切,最后甚至不惜赌上自己的性命,已经重创了对方的关键人物,将那名可怕的人形怪物牵扯在了原地,剩下的就生死由命了。

    这并不是夸张的形容词,刚刚肖恩确实在赌命,赌那名大骑士对那名年轻贵族的忠诚度,也在赌大骑士的责任感。

    若是大骑士的品行稍微差池一点,放弃救援,而是全力进攻他,巴特利固然一死,他肖恩也要跟着陪葬。

    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一念之间,对这种事情,肖恩素来深恶痛绝。

    面对那名狡猾猎人越来越远的身影,大骑士阿尔杰只能愤怒大吼一声,让自己守护的人受伤,已经是失职了,若是让其死亡,那就真的罪不可赦,就算费伦家族不追究自己的责任,自己也将名声扫地,只有自我流放一途可走。

    巴特里虽然没了一条腿,但是一时半会并没有生命危险,烈焰箭高度浓缩的热量,直接将他断腿上的伤口给烤焦了,不用担心大出血。

    确认了这一点,阿杰尔直接将惨嚎连连、疯狂咒骂的巴特利捏晕了,然后一手夹着他,一手持剑,开始了疯狂杀戮。

    即便是这样,安迪斯山民中依旧没有他的一合之敌。

    没有办法形容他的剑术。

    整个过程就是他走过,出剑,杀掉。

    每次用的都是剑术中最最基本的劈砍、直刺、上挑,这是每一个剑术学徒上手之后都会学的东西。

    若是硬找找一个形容词,那就一个字快。

    不仅是出剑的速度足够快,剑术所走的距离也足够短,别人手中的武器才刚刚抬起来,他已经开始收剑了。

    当有足够的力量、速度和反应作为支撑的时候,那种繁华的招数反而是没用的,这种直截了当剑术,反而最具杀伤力,也最节省力气,无所谓好看不好看,能够杀人的剑术就是好剑术,这也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吧。

    若是再将这种犀利的场景放在热血沸腾,厮杀冲天的大环境下。

    什么叫艺术?

    这就叫艺术。

    一门杀人的艺术。

    在这种势不可挡的剑术下,就算是悍不畏死的安迪斯山民很快也被杀胆寒了。

    他们无所畏惧不假,前提是他们死的要有价值,若是面对的是一面倒屠杀的话,他们反而变得十分惜命,眼见事不可为,剩下的安迪斯山民悲声高呼,纷纷的向山林中撤去。

    这种情况下的撤退,即便是安迪斯山民总体占据上风,也算不上有秩序,别说是地上的那些伤员,就连那些稍微反应慢点的,也被迫留在了原地,陷入团团重围中。

    好在整个狩奴队伍都被打蒙了,打怕了,别说是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算是反应过来了,也没什么追击欲望。

    这个时候便显出了大骑士的局限性,他们的强悍的武力在某些时候可以当成一支小型军队用,但是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够击溃,却没有办法全歼。

    之后的场面就有点血腥了,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留在原地的安迪斯山民,面临的便是一面倒屠杀,那些幸存的狩猎士兵用自己最残酷、最血腥的手段对付着他们,用以宣泄刚刚濒临死亡的大恐惧。

    “滚。”大骑士阿杰尔将一名玩凌迟上瘾的狩奴士兵一脚踹飞,冷冷的环顾四周,“你们可以杀掉他们,却不可以折磨他们,用这样的手段宣泄恐惧是无能懦夫的行为,直面自己的恐惧,才配称之为战士。”

    “你算什么东西,老子杀了你……”那名被踢飞的狩奴士兵明显不认识阿杰尔。

    这并不奇怪,别说是班森带来的人不认识他,就算是巴特利带来的人,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身份,从头到尾,他只是跟随在巴特利身边充当一名沉默寡言的守卫。

    若不是巴特利被肖恩盯上,被迫出手,就算是整个狩奴队全灭,只要不威胁到巴特利的安全,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一名大骑士出现在狩奴队里面,是一件无比掉身价的事情。

    即便是出身最底层的贫民,只要你拥有了大气实际的实力,无论去找哪一位贵族领主,他们都会以礼相待,若是肯为其效命,一块骑士封地、一座庄园、一个勋爵名头是妥妥跑不了的,上了战场,最起码也是百卫长一级。

第十六章 重整

    最底层贫民出大骑士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这种可能性十分低,就算是有百分之九十九也是那些贵族领主培养出来的。

    与天赋无关,只与财力有关。

    但就算一个人绝顶天才,但是家境贫寒,一天到晚的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又哪里来力气磨练各种技巧,穷苦人家孩子,若是不下地劳动,出去玩都是要挨骂的——这不是开玩笑,而是贫穷的真实写照。

    阿沙恩大陆有一句名言,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必须用一副好胃口。

    每一个骑士都是出了名的大胃王,而一名大骑士更是如此,一顿半只羊、十斤饭菜,对他们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不然你以为他们怪物一样的体魄是怎么来的?

    冥想炼气?

    这只是一个笑话,即便是拥有血脉能力的术士们,也不会将外面的能量引导进自己的体内,那是一种谋杀,对自己的一种谋杀。

    当然了,这也可能是他们的境界不到,没有办法做这种超凡脱俗的事情,只能用最世俗的办法锤炼自己。

    为什么一旦成为骑士,效忠的贵族领主就会赐予庄园?

    创造财富只是屁话,只有一座庄园的出产供给才能让这名骑士保持巅峰状态,一座由十个家庭组成的小型庄园,供给一名骑士勉强能达到收支平衡——并不纯粹指骑士的吃喝,还包括骑士的马匹和两名扈从,以及简单的武器铠甲维修。

    至于打造新的武器和铠甲,那就需要骑士自己想办法了,很多骑士的铠甲是从自己的父亲、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那里传承下来都有可能。

    说那些武器和铠甲都是传家宝,具有辉煌历史之类的话,都是哄人哄自己的屁话,还不是因为没有多余的钱财,打造全新的武器铠甲。

    若是有这个能力的话,孙子才不会去打造新的,刨除时代的变迁,锻造工艺的进步不说,那些老古董已经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的修修补补和改造,锋利度和防护度都差强人意不说,就算是手艺再高的改造,也不如量身打造的合身。

    没见那些有实力的大贵族从来都是将自己的传家宝摆放在城堡***人瞻仰,自己上战场穿的都是用最新工艺量身定做的全新铠甲。

    万事总有例外,若是这些老古董足够老,老到是从三百年前安迪斯帝国,乃至千年前精灵帝国流传下来的,那就完全是另一种情况了。

    因为这样的铠甲通常会有某些奇特能力,小到增强使用者的某项能力,大到能够影响一场战役胜负。

    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拜伦联盟王室兰斯洛特家族掌握的勇气之剑,据说这把剑拥有神奇魔力,即便是平时最软弱的人,当在这把剑的光环笼罩下,也将爆发出媲美精锐老兵的勇气。

    凡是由兰斯洛特王室主导的战争中,只要这把剑现身战场,就未曾败过,所以这柄剑又被称之为胜利之剑,已成为兰斯洛特王室最大象征之一。

    传说这把剑就出自当年精灵帝国最著名的锻造大师埃文斯,这位喜欢用一片生命之树的树叶作为署名标志的精灵锻造大师,终其一生只锻造了七柄武器。

    每一把都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辉煌篇章,不过那六把已经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只有这把勇气之剑,阴差阳错的流传了下来。

    成为一名骑士永远是那些穷苦孩子家遥不可及的梦想。

    言归正传,大骑士阿杰尔并非出身贫民,而是贵族出身,曼育军领有名有姓的家族,可以上溯到拜伦联邦建邦之初的那种。

    他从刚出生起便有世袭爵位,虽然只是最底层世袭男爵,但也是掌握了一个城郡好几万人口生杀大权的人,若非受限于年少轻狂时轻易许下的守护誓言,就算杀了他,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至少不是以这种玩闹的形式。

    若是执掌数千人乃至上万人大军征讨安迪斯山脉的野蛮人的话,他自然不会像眼前这般藏头藏尾。

    现在已经暴露了,阿杰尔就不再打算掩耳盗铃,掌握这支已经处于崩溃边缘的狩奴队自然是他首要做的事情,想要带着身负重伤的巴特利活着离开大山,他还需要这些人的协助。

    至于刚刚质疑的他的那名狩奴士兵,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他一剑枭首,成为了杀鸡儆猴中的那只鸡——他说的话有没有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服从,而绝对武力是让他们服从的最简单方法。

    每一名大骑士都是一名优秀的基层军官,就算原本不懂军阵,当成为大骑士后,也必须补足这一短板。

    千变万化战场上,一人之力终归有限的,别说是大骑士,就算是那些冠军骑士,也不敢独自冲锋。

    无数残酷事实已经证明,拥有自己亲卫队的大骑士的死亡率远远低于没有亲卫队的大骑士。

    出身贵族、从小便接受良好教育的阿杰尔自然不会太差,整顿一支仅剩下一百二三十号人的队伍手到擒来。

    士兵重新聚集起来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搜集伤员,顺便给那些还喘气的安迪斯山民补上一剑,阿杰尔刚刚阻止那名狩奴士兵,除了杀鸡儆猴因素外,只是单纯不喜欢那种发泄情绪的虐杀,可没准备放这些跑不掉的安迪斯山民一马,那绝对是犯众怒的事情,智者不为。

    就在山下山溪的上游几百米处,阿杰尔派人扎下了营寨,虽然现在刚过午时,但眼前这种情况今天休想再赶路。

    山林的另一边,那些逃散的安迪斯山民在号角指引下,正在逐渐汇集,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先前被大骑士阿杰尔逼的狼狈逃蹿的肖恩。

    现在他的身边已经聚集了十几名安迪斯山民,虽说男女老少都有,但是孔武有力的汉子居多,先前残酷搏杀中,这些常年在危险边缘行走的猎人幸存下来的几率更大。

    “唐,肖恩*唐,竟然真的是你。”一名新从山林中钻出来的安迪斯山民一脸惊喜的大叫,随后冲着自己的身后大声叫道,“都出来吧,不是陷阱,是唐,先前是唐出手救我们的。”

    很快便有二三十名安迪斯山民陆陆续续的从山林中钻了出来,很显然在逃跑的路上,他们已经有意识扎堆。

    “查德,你还活着,实在太好了,苯、考比尔他们呢。”肖恩快步迎上去,给了对方一个熊抱,同时在他身后的人群中搜寻,但是大失所望,熟悉的面孔虽然不少,但却不是自己村寨中的人。

    “苯犯了倔性子,被俘后,刚刚离开村寨没有多久就被杀害了,我与考比尔他们被分割的太远,并不是很清楚他们的情况,不过看押他们的人中有一名上过战场的正规骑士,只怕凶多吉少。”也不知道是见多了生死,已经变得麻木了,还是强作坚强,

    查德并没有显露出太多的悲伤,锤了锤肖恩的胸膛道,“我们就知道你会来救我们的。”

    “一边说话。”肖恩冲着查理身后的那几张熟面孔打了个眼色,拽着查德向一边走去。

    “肖恩。”

    “唐。”

    “老师。”

    那几名安迪斯山民纷纷过来向肖恩见礼,神情之间比查德少了几分亲近,多了几分尊敬,发自内心的尊敬。

    这几名安迪斯山民都很年轻,最大的那一个也不过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最小的则只有十七八。

    这些年轻的安迪斯山民虽然来自不同的村寨,但是他们却有着类似出身和一段相同生活经历,他们是长大了的马歇尔。

    摊上一个不怎么会照顾孩子的母亲,肖恩只能开动脑筋让自己过得更加舒适一些,一开始只能依靠村寨中的那些成年人,等到稍微有点能力,他便开始有意识的聚集那些失孤孩童为自己所用。

    一来是自己行事方便,借他们之手做很多自己当前岁数不能做的事情。

    二来这些孩子过的实在太过艰难,于心不忍,想要给他们争取一条新活路。

    而这件事情,一做便刹不住闸。

    安迪斯山民中失孤孩童实在太多,不说有狩奴队这些祸害在,进山狩猎同样也是危险重重,再加上天灾人祸,孩童通常是最后剩下的那个——为什么?哪个父母不拼死保护自己的孩子?

    这些失孤孩童的去处一般只有三个。

    一是被自己的至亲收养;

    二则是被村寨合养,也就是常说的吃百家饭;

    最后一种最为悲惨,既没有至亲也没有像样的村寨的,只能够成为流浪儿,若是碰见好心家庭收养,还有条活路,若是没有,那就只能自生自灭了。

    就算是前两种的日子也不见得好过,毕竟不是自己亲生养的,自家的孩子都不一定有口饱饭吃,更别说是养外人了,一旦碰上灾荒年景,前两种孩童往往就变成第三种了。

    一开始还是肖恩主动的收拢那些失孤孩童,等到名声传出去后,一些没了活路的孩童便主动找上门来了,到最后,周边村寨不光孤儿往肖恩这边送,一些困苦家庭为了给自己的孩子谋条活路,也将他们送到肖恩这里来。

    最多的时候,肖恩的身边有近一百名孤儿,那一段时间,他光为这些孩子找口吃的都头大无比。

第十七章 根由

    好在那个时候,跟随在他身边的第一批失孤孩童已经变成半大小子,能够帮大忙,最重要的是肖恩还有一个好母亲。

    虽然这位母亲在照顾孩子上不合格,但是办事能力杠杠的,得知儿子困境后,仅仅消失了一个月,再次回来,带回了整整一商队的粮食不说,自此之后,每年都会有人送一批数量不等的粮食给肖恩,从未间断。

    也是从那时起,肖恩确定了自己的母亲身份并不简单,想来也是,一名密语级的术士又怎么可能简单呢?这可是与大骑士同级存在。

    肖恩与这些人的关系是亦师亦友亦主亦恩人。

    等到成年之后,他们便纷纷的离开了肖恩,或回自己原先的村寨,或成家立业。

    但是无论在何方,肖恩在他们身上留下的烙印是终身不可磨灭的,很多人不自觉的效仿肖恩,尽自己最大能力收拢教养那些失孤孩童,有的甚至更进一步,开始利用跟随在肖恩身边学到的知识帮助自己所在村寨,教导自己身边非失孤孩童。

    对跟在自己身边的孩童进行最基本教育,在肖恩看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毕竟他的灵魂来自一个义务教育都普及的现代社会,接受教育早就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事情。

    正好那个时候,肖恩处于前世记忆翻涌的时候,便将自己当初受教育教材,能回忆起来的全都抄录了下来,挑拣了一下在两个世界都通用的东西教授给他们。

    就凭那些残缺知识,别说是高材生,只怕连初中水平都达不到,很多出师的时候,在肖恩看来,顶多也就是小学三四年级水平。

    不过这只是肖恩自己视角,在这个整个村寨都找不出一个能完整写出自己名字的世界,能读会写会算的人,那都是智者一级的存在,当村办教师那都是大材小用。

    这些在肖恩身边长大的孤儿去了之后,每个村寨都当宝贝一样供着,有了一定影响力,收养的失孤孩童自然就更多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经过他们连续不断分流,加上肖恩逐渐长大,锻炼时间占得比重越来越大,有意识控制下,他身边的失孤孩童数量慢慢减少,到了今年只剩下了十几个,这些还不是肖恩主动收养的。

    除了马歇尔外,其他都是先出去的失孤孩童送过来的好苗子,认为跟在自己身边耽误了他们,故而送到肖恩这边。

    一来是希望他们能从肖恩的身上学到更多他们所没学到的东西;

    二来是培养感情。

    所有曾经跟随过肖恩的失孤孩童,都坚信肖恩将来是要干一番大事业的人,现在只是他的幼龙蛰伏期,用不了多久将会一飞冲天,在这之前,他们必须帮他做好充分准备,随时等待他的召唤。

    唯独当事人肖恩从来未产生这样的想法。

    当什么救世主,拯救万民于水火中,对他来说是很扯淡的事情。

    光凭嘴炮是做不了英雄的,而是需要付出各种各样代价的,尤其是无私忘我这一条,扪心自问,从头掂量到脚,里里外外他都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救助这些失孤孩童,也是出于利我目的,那些被帮助的失孤儿童不由自主的在心中美化了肖恩,尤其是那些已经离开肖恩的人。

    随着时间流逝,有意无意的忘掉了肖恩身上的缺点劣根,在心中将肖恩美化的都快成圣人降世了,而且他们还喜欢向别人灌输这种观点。

    所以,最近几年他们送来的孩童,肖恩只收那些七八岁的,受他们荼毒不深的,省的那些孩子来了,看自己的目光就像看一尊供奉在神坛上的雕像,弄得自己浑身不自在。

    “知道我会来救你们,你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做的?”肖恩却没有这么冷静,重重的轰了查德一拳,将他打了一个踉跄,低声咆哮道,“是不是你们先唱的法埃特沃,说实话。”

    人算不如天算,先前那场暴乱完全出乎肖恩与马歇尔的预料,将他们的部署完全打乱。

    按照他们原先的计划,肖恩追上来狩奴队,持续不断的骚扰他们,拖延他们出山步伐。

    必要时候,肖恩会想办法击毙或者激怒对方,让对方失去理智追捕自己,从而为马歇尔赢取更多时间召集更多援兵,然后将这支狩奴队全歼,将安迪斯山民的伤亡降到最低。

    现在倒好,计划还没实施,就失败了一半,见到查德这帮人的时候,肖恩的第一反应就是他们引导的,先前那场暴动看起来像是突发事件,但是任何突发事件背后都有自己的必然性。

    在这之前必定已经有人做了相关鼓动工作,甚至动用了蛊惑手段,才会让那些安迪斯山民如此齐心,响应的如此快,如此彻底,而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自然是眼前这一波人。

    自己是一个失败老师,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竟然教出一群理想主义学生。

    这些家伙整天梦想着做大事,成为解决安迪斯山民疾苦现状的英雄,却不知道成为英雄是需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虽然不是我们先唱的,但祸根确实在我们的身上。”几名安迪斯山民面面相觑,最终还是查德开口,苦涩的道,“我们平时就算有再多抱负,顶多也就是拿自己性命作为赌注,绝对不会拿那么多村民性命作为筹码,更何况我们知道,当你发现村寨被攻陷后,绝不会袖手旁观,你的性格我们最了解不过,要么不出手,一旦出手必然会有万全之策,我们暗地中做准备,也不过是准备等你实施营救时,尽可能保全被俘的村民安全。”

    “既然你们都知道,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祸事。”肖恩的眉头扭成了一团疙瘩,知道不是他们做的,他心中的负罪感或多或少的减少了一些。

    “是我们带出来的那些孩子背着我们串联起来做的。”查德脸上的苦涩和悔意都快要流淌下来,“他们听说你要来,有点等不及,想要做出一点成绩给你看,不用看了,事情发展完全超出他们的掌控,为了赎罪,他们没有一个肯撤下来的,全死在山梁上,归根结底还是怨我们,给他们灌输了太多自己想法,让他们太渴望成为英雄了,他们应该有更大好前程,却白白的葬送在了这里。”

    很显然,族人的生命和鲜血给这些年轻人上了生动一课,让他们对理想与现实的认知变得更加理性,有时候妥协是实现自己理想的必要手段。

    “不用那么自责,至少他们用自己的行动更证明,咱们的脊梁还没有被打断。”肖恩拍拍他们的肩膀安慰道,“若是所有的人都变得像我这么现实,咱们安迪斯人的脊梁只怕要打八道弯了!”

    “怎么会,唐才是我们安迪斯人最坚挺的那根脊梁。”

    “唐的这种谦虚让我们无地自容。”

    “这几年稍微有点成绩,就有点自傲,有点忘乎所以,对不起,唐,我们让你失望了。”

    “行了。”肖恩摆摆手,打断了他们的自我检讨,“叫你们过来,不是追究你们的责任的,你们都是自由人,只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需向我负责,还来,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将逃出来的人聚拢起来,接着跟他们干,要让那些毁灭我们家园,杀害我们族人的畜生,一个都不能活着走出去。”

    “闭嘴,有唐在这里,用得着你瞎咧咧,唐,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们都听你的。”

    “没错,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们听你的,唐。”

    转悠了一圈,皮球又被踢回了肖恩的脚下。

    “不管我出什么样的主意,都听我的?”肖恩追问道。

    “都听。”所有人异口同声,无比坚定。

    “那好,收拾收拾,带着自己村寨的人回去吧。”

    六个人面面相觑,显然这个命令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最终将目光落在了查德的身上,他是最早跟随肖恩的那批孩子之一。

    加上与肖恩一直生活在同一村寨,不像他们一年只有集会的时候见上几面,那个时候通常人数不菲,根本没有机会跟肖恩说上几句话。

    几年下来,多少有点生疏,没有查德那么亲近随意,这也是正常现象,人总是在不停的变化成长的。

    查德勉强扯了一个不算笑容的笑容道:“唐,不要开玩笑,这种玩笑并不好笑。”

    “我并没有开玩笑。”肖恩一脸正色道,“遭逢大难,他们是各个村寨中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他们现在是各个村寨和家庭的种子,不能再让他们有任何损失了,而且你们先前已经做的够多了,受了这波重创,没有三天两日修整,他们是没有办法继续赶路,足够我找的援兵赶到,放心,他们一个都别想走出大山。”

    安迪斯山民的这场反击虽然对肖恩他们的计划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但从大局上讲,却让事情变得简单了很多,现在只需要拖对方三天两日,这支已经完全暴露的狩奴队必死无疑,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安迪斯山民会活生生的将他们撕成碎片。

第十八章 决策

    “这种人道主义在他们的身上是行不通的,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妻儿、他们的村寨,全都没了,现在剩下的只是满腔仇恨,现在你将他们亲手复仇的机会都剥夺,这对他们来说是最残酷的事情,就算是你不带着他们,他们也会自己去复仇的。”

    一名名为伍迪的矮瘦安迪斯山民哀求道,“唐,你就带着我们做吧,有你带着,他们最起码还有三成活命几率,要是他们自己蛮干,这些一根筋的家伙,十成十的会将自己的小命搭进去,刚刚要不是我们生拉硬拽,好多人都准备回去求死。”

    “对啊,你这些家伙究竟有多死脑筋,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方法看起来非常人道,实际是害了他们,行不通的,唐,你光说我们是理想主义者,实际上,你才是那个最大理想主义者。”

    话说到这个份上,肖恩除了无奈接受,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

    当一个在另一个世界看起来充满的人道的决定,在这个世界看起来是如此不人道的时候,他还能说什么?

    这也彻底的点醒了肖恩,他一直都在装睡。

    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教出了一群理想主义者。

    殊不知,在别人的眼中,自己才是个那最大理想主义者,他们的理想和梦想也是在自己的言行潜移默化下产生的。

    至少他们的理想是高度符合本土化的,而肖恩的理想只存在于他梦想中的乌托邦。

    “不要高兴得太早,这些话都是你们自己说的,究竟做怎样的决定,还要看他们自己,愿意留下的,咱们举双手欢迎,想回去重建家园的,咱们也决不能歧视人家,集体欢送。”肖恩依旧不死心的补充了一句。

    但是残酷的现实告诉肖恩,相比起眼前的这六位年轻人,自己依旧过于飘在云端了。

    毕竟这些年他接触的安迪斯人大多数都是受他影响完了的,无论是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都同步了很多的。

    而眼下最多的则是那种最朴实的安迪斯人,虽然顶着同样面孔,两者的思维模式说是两个世界上的人有点夸张,但是巨大差异还是有的。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安迪斯山民选择离开,包括妇女儿童和那几名身负重伤,走路都快要成问题的。

    “嗨,唐,我们现在走的方向好像不对,这是回村寨的路,那些恶棍和强盗并不在这个方向。”

    “废话,你不会想带着这些伤员,用这些不顺手的家伙什去打仗吧?像先前那种仗,你们还没有打够吗?我带你们去取装备。”

    “取装备,好大的口气,咱们现在可是有七八十号人呢,他哪里来的那么多装备?这个小家伙是谁?岁数不大,口气倒是不小,他以为自己是碎颅者麦基的儿子。”

    “真是见识短,竟然连大名鼎鼎的肖恩·唐都不认识。”

    “肖恩·唐?你说的就是那个……那个肖恩·唐?”

    “没错,就是那个肖恩·唐。”

    “难怪,要是他的话,那就再正常不过了。”

    当知道了肖恩的身份之后,无论男女老幼,没有一个人质疑他的领导地位。

    肖恩的名气远比他自己认为的还要大的多得多,甚至远远超过他的母亲。

    这一点,他带出来的失孤孩童的功劳功不可没,这个道理就像是一个人做了一百件好事,只有一百个人知道。

    另一个人做了十件好事,却有一万个人知道,后者的名气自然比前者要大的多的多。

    在肖恩的前世,对这种现象有个专门形容词——广告效益。

    ……

    “那个家伙叫肖恩·唐,安迪斯山中最近声名鹊起的后起之秀,是一名天生觉醒的火焰术士,据说天生宿慧,博学多智,虽然没有属于自己的村寨,但是从刚刚会走就开始收养孤儿,培养学生,据说他的学生就像大山中的黑乔木一样多,只要有村寨的地方,就有他的学生,影响力甚至还在那些大村寨的寨主之上,不过这个家伙像老狐狸一样谨慎,从来没有与我们正面交手过,以前只听说过名字,没想到这一次竟然亲自出手。”包裹的如同粽子的班森咬牙切齿道。

    他是少数滚下山梁的幸运儿,被山坡上的荆棘丛拦了下来,虽然没有缺胳膊少腿,但是样子却没法看了,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皮肤。

    安迪斯山脉的荆棘丛又是出了名的毒荆棘,上面的毒素虽不致命,却会让人产生一种灼烧感,就算是被刺破一点,都十分难受,更别说在里面打了好几个滚。

    因为人手不足,班森身上的荆棘刺都没完全剔干净,说话用大了劲,都疼得直打哆嗦,每疼一分,对肖恩这个罪魁祸首痛恨就深一分。

    “沽名钓誉之辈。”大骑士阿杰尔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不屑,无论是天生觉醒,还是天生宿慧,都深深的刺激了他。

    没能觉醒成为一名术士,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作为家中的次子,自己前面有一个带着百年难得一见天才等诸多光环的哥哥压着,他永远是家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永远被对方远远甩在身后,最后只能够躲的远远的,脱离对方耀眼光环的笼罩,现在又被勾起了不美好的回忆。

    “不管对方究竟是不是沽名钓誉之辈,咱们现在麻烦很大,用不了多长时间,那些野蛮人就会阴魂不散的追上来,而且数量会越来越多,活生生的将咱们淹没。”班森眼中有着浓浓的恐惧,他非常清楚安迪斯山民对狩奴人的痛恨程度,他曾在巴士底城墙上亲眼目睹过他们对狩奴人的处刑。

    用的是一种名为木桩刑的歹毒刑法,这种刑法很简单,只需要一个土坑和一根手臂粗的硬木就可以完成。

    但是残忍程度,却让班森时隔多年,想起来依旧不寒而栗,他永远忘不了受刑者那痛苦的撕心裂肺的嚎叫。

    这样的嚎叫并不是一两声,而是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直到那根插入下面的棍子从嘴中刺出来。

    他清楚的记得那些受刑者最后哀求的并不是饶命,而是杀了他。

    从那个时候起,班森对深山狩奴就极度不感冒,没想到在巴特利的怂恿下,第一次进山就碰上了翻船事故。

    现在一闭上眼睛,他想起的都是十几年前,那名受刑者临死前的痛苦模样,一切历历在目,近在眼前。

    “说点我不知道,有用的。”大骑士阿杰尔不耐烦的摆摆手道,“你们的死活与我无关,必要的时候,我会带巴特利少爷单独上路。”

    “是,大人。”班森心中暗骂一声老混蛋,若是真的像他说的这么简单,他早就带着巴特利跑路了,又怎么可能在这里与他磨牙。

    但是对方现在是他最大依仗,不敢有半丝得罪,对方一旦撒手,自己作为一个没办法动弹的重伤号,必死无疑,“阿杰尔大人,咱们队伍士气溃散,伤患太多,贸然上路绝不是最佳选择,山林可是那些野蛮人的主场,到时候他们甚至不需要出动太多的人,只需要躲在暗处不停放冷箭,就会将咱们一点点蚕食掉。”

    “接着说。”

    “固守待援。”班森强忍着疼痛,打起精神谏言,“咱们精挑几名哨探,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巴士底送信给我的父亲,他老人家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只需要两千精兵,横扫安迪斯山脉做不到,接我们出去却是绰绰有余,这些野蛮人心不齐,是不会招惹大军的。”

    大骑士阿杰尔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意味不明的笑容,“固守待援的前提是确定援兵能到,否则就是固守待死,我听说你的父亲很能生养,光儿子就有七八个,而你母亲只是一个侍女。”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班森并没与这么大的面子,让自己的父亲出动大军前来营救他。

    班森脸上的肌肉一阵抽搐,也不知道是被人揭了伤疤气的,还是旧伤复发疼的,干巴巴的道:“光是我自己,自然不值得我父亲大动干戈,所以我才请巴特利少爷和阿杰尔大人在求援信上一起署名,到时候我父亲还想让巴士底的奴隶产业继续红火下去,就必须出兵。”

    “聪明的年轻人。”大骑士阿杰尔满意地点点头道,“若是这次你能活下去,我相信你早晚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甚至能从你的兄弟中胜出,获得你父亲的最终继承权也不一定。”

    “多谢大人夸赞。”班森依旧面无表情的道,“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我能活下去。”

    “你起草写救援信吧,等写好了,找我和巴特利少爷用章,告诉你的父亲,他只有十天,若是要是他的援兵十日不到,费伦家族第四继承人的死亡,他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我阿尔杰*克拉克也将终生视他为敌人。”大骑士大步流星的出了帐篷。

    既然决定固守待援,那么一个易守难攻的简易营寨是必不可少的,现在的营地是绝对不可以的,不仅因为这里地形不合适,还因为与昨日的战场离的太近,因为人手不足,敌我双方的尸体都在原地扔着,用不了多长时间,那里将会成为蝇虫和食腐者的天下,同样也将会变成疫病之源。

    在这个世界上,自凡是与疫病一词沾上关系的,都是生死大恐怖,由不得半点马虎。

    再就是物资补给,这是士气的最基本保证,好在他们进山的时候,就带了充足物资,虽然遗失了一部分,但是人员损失的更多,搜集一下,坚持十天半个月没有问题。

第十九章 织网

    “他们想要干什么?”看着下面正在逐渐成型的营地,查德一脸疑惑的问道。

    此刻距离乱战已经过去一天半,他们不仅将那些逃出来的安迪斯山民重新收拢到了一起,还收拢了十几名得知自己的村寨被毁,而一路追来的安迪斯山民。

    不过人数不增反少,跟在他们身边的山民只剩下八十余人。

    他们曾经回过肖恩他们的猎人小屋一趟,不仅取了新的武器,同时也将那些老弱病残强制性留下了。

    对此,查德、伍迪他们也是持赞同态度,兵贵精不贵多,太多滥竽充数的,只会拉低他们的综合战斗力,而且他们也不是没有活干,他们需要连夜的赶制更多的箭支,以便随时支援他们。

    无论是先前乱战劫后余生的,还是后来自己追上来的安迪斯猎人,手中的长弓都换了,清一色的安迪斯长弓,比肖恩先前用的那把,这些长弓要小一个型号,即便如此,尺寸依旧吓人。

    “好弓,真真的好弓,弓力最起码也得有四绞,最大射程不下于四百步。”

    “弓是好弓,就是有点携带不便,不便于山中追猎,不过用来杀人,这样的家伙什那是再过瘾不过。”

    “难怪唐这么喜欢收集黄铜樟木,感情是在这上面做准备,聪明人就是聪明人,走一步看十步,境界比咱们高出半个桑斯特峰去。”

    “料是好料,不过制弓人的水准就一般了,一看就知道是新手,黄铜樟木还有一个小缺点,那就是油性不足,在驯弓前,最好提前半个月进行浸油,棕树油最佳,牛羊油次之,浸油之后驯出来的黄铜樟木韧性张力能提升半成有余,放在这种纯粹用黄铜樟木制成的巨弓上,威力可就提升不止一成了。”

    “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弓已定型,原先的方法已经不合适了,不过若是每日用浸油麻布擦拭三遍,持续一段时间,应该有一定效果。”

    不愧是从小开始玩弓的老手,一上手连箭都不用射,便能将弓的性能给估出来。

    这些老猎人都知道这是好东西,用来杀人的好东西。

    更有精通制弓之术的猎人,直接将这些长弓身上的一些瑕疵给找了出来。

    不要小看这些目不识丁,平时焉焉、八棍子打不出个屁的家伙,说不准便是制弓大师级人物。

    任何东西当你摸了一辈子,想不精通都难,更何况安迪斯山民有着属于自己传承,猎弓这种复合弓的制造工艺可比安迪斯长弓复杂十几倍,制造安迪斯长弓更是不在话下。

    之所以不流行,主要还是功能性问题,安迪斯长弓是杀人的弓,大部分狩猎场合,还是猎弓好用。

    新换的长弓虽说没猎弓顺手,也大差不差,多射几箭,就找到感觉了。

    更何况这种长弓拥有绝对射程优势,当进行远程覆盖射击的时候,射击精度已经变得无关紧要。

    一上手就能拿出装备上百人的长弓,那些山民被肖恩的大手笔震撼到了,因此对自己这位新领袖更加充满了信心。

    反倒曾经跟随在肖恩身边的那些人见怪不怪,他们使用的这些长弓里面说不定就有他们试手作品,这点数量对肖恩的库存来说,九牛一毛。

    他们认识肖恩的时候,他就已经拥有了收集特种木材的嗜好,相比起制作周期长达数年的复合猎弓,这种单体弓制造工艺十分简单,只要有合适木料,一名熟手仅用三个沙漏便能制出一把。

    制造安迪斯长弓的最佳木材当属黄桐樟,用这种阴干后木材呈现黄铜色的樟树制造出来的长弓不仅力道十足,还异常美观,特有樟香更让其虫鼠不近。

    这种树在安第斯山脉中存量只能说一般,并不是说安第斯山脉不适合他们生存,而是安迪斯山民很早就发现它是制作弓弩的好料子,制造猎弓时,也多用其作为主骨,消耗量大了,野生数量自然也就少了。

    安迪斯山民在自己村寨周围,甚至在自己的家中种植棵黄铜樟树的习惯,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尤其是生儿子时更要种上一棵,儿子长大时,黄铜樟树也正好到做弓的年龄了,所以这种树还有一个别称成年树或者迎媳树。

    其次红杉、榆木、白蜡木、橡木、黑樟木等坚硬木材都是可用的替代品,但是性能总归差了一些。

    肖恩拿出来的安迪斯长弓用的都是最好的黄铜樟木。

    收集黄铜樟木算是肖恩另一个比较出名的怪癖,大多数时候,他的出诊费就是一块优质黄铜樟木。

    其实肖恩这也是被逼的,安迪斯山民还停留在以物易物的交易水平,货币少得可怜,大多数山民连认都不认,能拿半袋小麦、几张兽皮、半边兽肉作为诊金的都算豪富之家。

    尤其是那些病患之家,早被拖累的不行,家徒四壁是常态,想下手,也没东西要,干脆要块三十、五十年都不会坏的黄铜樟木得了。

    这个大多数山民家里都有备,就算没有,也可以去山里找,只是费点力气罢了,山里人最不缺的就是那把子力气,

    这个怎么说也是战略物资,多备点将来终归有用处的。

    收的次数多了,慢慢的就变成一种惯例,所有人都以为肖恩喜欢这东西。

    不光求医的送,一些被治好的病患,觉得肖恩当初只收了一块不值钱木头,是对他们的一种帮助,总觉得亏欠他的,进山狩猎,若是看到黄铜樟树也会拖回来,送给肖恩。

    更有甚者,直接送一些树苗过来,现在他们村寨的后山早就被大大小小的黄铜樟树给填满了。

    这也是跟随过肖恩的那些孩童,总觉得肖恩将来一定是干大事的人的原因——肖恩总能将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干成超出所有人想象的大事,收养孤儿如此,收集黄铜樟木也是如此。

    很多事情放在眼前看不出什么来,但是放在十几年的时间线上,影响意义那就非凡了。

    对这一点,肖恩的回答永远不会变,他在做之前,真没想这么深远,事实上,任何一个人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下来,都会发现创造出难以想象的成绩,比如剑术、箭术、骑术等等。

    只因为他选择做的事情会对其他人造成连锁影响,所以感触更深一些罢了。

    “固守待援,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问吗?”

    “他们的援兵从哪里来?”

    “当然是那座罪恶之城巴士底了。”

    “他们怎么确定对方会出援兵的?巴士底的那些守城士兵自己从不亲自进山狩奴的。”

    “这年头,大骑士都进山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肯定是这支狩奴队伍里面有了不起身份的人,山外那些人的德行你又不是不知道,将那些所谓贵族的性命比无数农夫的性命都看得重。”

    “若是他们真的大军入山,周边那些村寨就糟糕了,那些灭绝人性的家伙,绝对不介意会将周边的村寨给平了,咱们要不要派些人手通知他们一声。”

    “呸,通知他们,他们死了才干净呢!那些村寨,哪个不是不黑不白,还不知道暗中与那座罪恶之城做过多少肮脏交易,出卖过多少族人,这么大一支队伍进山,他们都是瞎子?一个都没看见的,我怎么没见他们派人通知咱们?若真有事,他们早就得信蹿进深山中。”

    “不能让他们就这么顺顺利利的接走,这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到时候动不动的便将大军开进大山里面来,咱们的日子就彻底没法过了。”

    “没错,我们必须给他们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让他们知道安迪斯山不是他们的后花园,不是想进就能进的。”

    “怎么给他们教训?就凭咱们现在这些人吗?就连对方这支狩奴队,咱们都吃不下,又拿什么给人家的大军一个教训,难道你还指望食腐者克莱顿或者碎颅者麦基出动大军跟他们硬拼一场不成?”

    查德、伍迪他们聚集在肖恩的身边,七嘴八舌的议论,论起见识,他们或多或少的有点,毕竟最短的也在肖恩身边耳濡目染了五六年。

    但是分析出来的东西都停留在表面,更深一层的东西,尤其是大局观,根本谈不上,天赋这个东西,终归是稀缺属性。

    “这是一个好机会。”眼见他们分析不出更多的东西,肖恩给出了盖棺论,“他们龟缩在城堡中,我们拿他们没办法,但是进了山林,就是我们的天下,若是再让他们横行,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巴士底的常备守军号称八千,但是从城池大小来说,这个数字很有水分,若是将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奴隶军和狩奴队都算上,能凑齐这个数就撑破天了,经过训练的常备守军也就三千到五千,他们派兵进山的话,数量绝对不会超过守军的一半,到时候顶多会招募一些狩奴队随行充数,若是超过了,巴士底的防御就会出现很大的漏洞,波顿是一个谨慎的人,不会让自己的老巢处在危险状况中。”

    “若是策划的好,他们要么不出来,一旦出来咱们就有机会给他一记狠的,拔掉这枚毒钉也不是没有可能。”

    肖恩并不是分析给他们听的,而是捋顺思路的,最后一句话已经低不可闻,根本不给他们插嘴的时间,他直接开始颁布命令。

    “费奇,杰弗里,你们分别带两个人,带着我的亲笔书信去找食腐者克莱顿和碎颅者麦基,一定要交到他们本人手中,多余的话,一句不用说,无论结果如何,你们都要第一时间赶回来。”

    “放心,唐,就算是拼了性命,我们也会完成任务。”

    “不用说的这么夸张,食腐者和碎颅者与我都颇有几分交情,就算不同意,也不会为难你们的,这只是个简单的跑腿任务,只需要你们跑得够快就成,你们若是连这件事情都做不好,你们这辈子就只能窝在村寨中当个教书先生。”

    见肖恩说的有趣,众人发出一片善意的笑声。

第二十章 巴士底

    “查德你带领一个小队,向巴士底的方向布控,发现了巴士底派兵出城立刻派人回报,若是路上碰到回去求援的狩奴士兵,千万不要动他们,不仅不要动他们,还要保护他们,确保求援信送回巴士底,你即可挑选人手出发,不得有半分钟延误。”

    “领命。”

    “剩下的人分头行动去所有能够找到的村寨,召集所有能够召集到的人手,我要让安迪斯山脉彻底变天,行动吧。”

    “遵命。”

    也许是肖恩干净利落的命令之声,也许是最后那句慷慨激昂的那句‘我要让安迪斯山脉彻底变天’,刺激到了,所有人的神情变得十分亢奋,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一辈子了。

    若是其他人说出这样的话来,他们肯定嗤之以鼻,若是这句话从肖恩的嘴中吐出来,他们则坚信不疑,这种信任并非凭空而生,而是十几年如一日累积起来的。

    随着一波波人手撒出去,肖恩编织的一张大网很快便会成型。

    事实上,这张大网从他开始会走路,就已经开始在编制了,这是用时间和实际行动一点点积攒下来的人脉之网。

    那些曾经受到肖恩和他母亲帮助的人,都是这张大网上一个小小节点,其中那些曾经的失孤儿童是作为主线一样的存在。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后面那一句用在肖恩的身上无比合适,当初他可没想着在那些失孤儿童的身上收获什么,只是本着各取所需,互相搀扶着生存下去,现在的这张关系网也是如此。

    肖恩只是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的做人原则,更何况多多出诊也是锻炼自己医术的好机会,没想到十几年下来,竟然形成了一个如此巨大关系网。

    至于这张网究竟有多大,连肖恩自己也说不准。

    毕竟十几年下来,受过他和他母亲恩惠的人已经多不胜数。

    有的早已不在人世,有的则是儿女成群,更有的出人头地,成为一村一寨之主也算不上罕见。

    现在网已经撒出去了,具体能够逮到多大的鱼,就不是肖恩能说了算的,他现在能做的只是耐心等待。

    等待的过程中,若是有美食相伴,时间便不再那么漫长,而制作美食同样也是肖恩擅长的事情,即便是不擅长,经过十几年的磨练,也会变得擅长的。

    秋天的安迪斯山脉,从来不缺各种各样的食材,这些食材可是纯天然、无污染的野生有机蔬菜和各种野味,只需要将他们进行合理搭配,即便是大锅也能炖出色香味俱全的绝佳美味,征服那些安迪斯山民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用了十几年功夫,肖恩总算琢磨明白一件事,同样鲜美的食材,偏偏在安迪斯山民的家庭主妇们手中做出来的味道和猪食差不多,不是他们太笨,而是她们真正精明之处——可以节省粮食啊。

    就算是这样,每个家庭都没有剩菜剩饭的习惯,无论是碗盘还是锅中,比狗舔的还要干净,连洗碗的功夫都省了。

    ……

    巴士底,它有很多别名,曼育军领的人习惯称呼它为“黄金之城”,因为它背靠着一座巨大的金矿——安迪斯山脉。

    那里不仅拥有各种珍贵药材、华美兽皮,还有那些会两条腿行走的财富,只是你有足够勇气,到深山中走上那么一趟,只要能活着回来,深山中的收获足够让你今后的十几年都过得无比逍遥自在。

    高收获伴随着高风险,在这座金矿中淘到财富的人不少,进去后,再也没有音讯的人更多,所以这座城又被称之为“勇者之城”,只有那些有勇气的人才敢来讨生活的地方。

    安迪斯山民却将这座城称之为“罪恶之城”“哭泣之城”“血泪之城”,这座城池完全是建立在安迪斯山民的尸骨上面,通过吸食安迪斯山民的血肉成长起来的,上面的每一块石头,都带着安迪斯山民的血泪。

    与其说是城池,不如说他是一座军堡更为合适,这里并没有常规居民,在这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狩奴人,另一种则是等待贩卖的奴隶。

    真正论起来,巴士底也算的上是有名有姓的老古董了,具体建立的时间已经不可考了,一二百年的历史还是有了的,不过这要分三十年前和三十年后说。

    三十年前,巴士底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军堡,常年驻扎着一支编制从来没满过的百人卫,名义上是防备安迪斯山脉的山民,实际上只是一堆放在最前面的炮灰,起到一点可有可无的警戒作用。

    一旦成规模的安迪斯山民从大山中涌出来,这座军堡要么已经成了空堡,要么会被安迪斯山民直接踏平,等到安迪斯山民肆虐完,回山之后,当地的领主重新派新的炮灰过来。

    这样的情形直到三十年前,才发生根本性转变。

    在那一年发生了一件事,出现了两个人。

    那一年当代费伦公爵博格*斯拉夫*费伦继位,这位有着沙漠雄狮美誉的年轻公爵展现出了自己高超军事素养,率领着当初还没有闻名大陆的金驼重骑在雅各布江古河道成功伏击了出山掠夺的安迪斯山民。

    那一战堪称伏击战术的典范,乱糟糟的安迪斯山民大军还没反应过来,高呼着荣耀的金驼重骑便带着雷霆之势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杀的他们溃不成军,血流成河。

    据说那一战被消灭的安迪斯山民多达两万余人,俘获将近三万,而金驼重骑伤亡不足百人。

    那一战让安迪斯山民元气大伤,虽说伤亡数字没费伦家族宣传的那么夸张,但是两三万的折损总是有的,全都是安迪斯山民家庭中的顶梁柱。

    作为出山劫掠主导的三寨八洞的人是伤亡中的大头,从此以后他们的名声在安迪斯山民中一落千丈,加上内乱,逐渐失去了曾经领导地位,安迪斯山民内部变的混乱不堪。

    若是没有另一个人的出现,安迪斯山民经过十几年休养生息,等到下一辈成长起来,依旧会从这里出山,走上自己祖祖辈辈的老路。

    这个人的出现,彻底的改变了安迪斯山民今后三十年的生存状态,这位名为波顿*巴彻尔不是别人正是巴士底的拥有者和最高统治者。

    波顿*巴彻尔,这是一个具有传奇经历的人,能够凭借自己一手之力在短短的三十年建造起一座城市,将一个民族打压的三十年抬不起头的人,身上自然充满了传奇色彩。

    认识他的人都喜欢称呼他商人骑士,一名精通经商之道的骑士。

    波顿也曾经是金驼铁骑中的一员,当年击溃安迪斯山民的千名金驼铁骑中的一员,他从那些被俘虏的安迪斯山民身上看到了浓浓商机,战后利用自己军功,直接将自己的封地要在了巴士底。

    借着当年费伦家族强势、安迪斯山民陷入低迷的大势,开始了疯狂狩奴,无论是将他们训练成农奴还是训练成角斗士,都能够卖出不错的价钱,很快便为他赚到了第一桶金。

    在他的有意鼓吹和自身榜样下,无数人跟风而行,狩奴队像蝗虫一样开始进山。

    据说最巅峰时期,同一天进山的狩奴队多达几十支,生生的将安迪斯山民的生存范围往大山中逼了上百里,这是费伦家族以前出动数万大军耗费数年都没能做到的成绩。

    大量奴隶也带动了曼育军领贩奴产业和角斗产业的蓬勃发展,现在已经发展成了曼育军领的两大支柱产业。

    高需求自然带动狩奴持续不断的进行下去,这是典型的双赢模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巴士底发展速度自然装了轮子一样。

    一手将巴士底变成现在的模样,是老波顿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情,他一直将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比亲儿子还亲的那种,因为亲儿子从小到大他都没抱几次,但是巴士底他却每天都要巡视,从头到尾,风雨无阻。

    算算年岁,老波顿也超过六十了,但是除了头发有点发白,腰杆依旧坚挺,饭量不减当年,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目光犀利如鹰。

    箭塔上的哨探没有反应,他就已经发现了那名从安迪斯山脉中出来的狼狈身影,这让他的眉头皱成一个疙瘩,那个人身上有着他无比熟悉的服饰——巴士底神射手军服。

    “神射手校团最近有进山的训练吗?”

    “没有,老爷。”

    “那新人最后的考核呢?”

    “也没有,老爷,这一次的考核日期是定在冬季。”

    “那谁能告诉我,这个家伙身上的军服是怎么回事?神射手校团中出了叛逃者?还是巴士底神射手的军服成了小丑的衣服,谁都能穿?”老波顿的声调太高了两节,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爆发的前兆。

    难怪他的火气如此大,巴士底神射手可是他一手操练操练出来,并引以为傲的精锐兵种,是对付安迪斯山民的一大利器,关于这支部队的任何事情,都会让他上心。

    “班森少爷十天前拿着老爷的手令借调走了一个中队的神射手。”老管家提醒道,“这支小队至今还没有归队,他应该是那支中队的成员。”

    “他们还没有回来?”老波顿的眉头不仅没有舒展,反而皱的更深,当时他之所以给班森一个中队的神射手是为了应付来自索伦城的那位公子哥,这位主走犬架鹰的狩猎玩够了,为了刺激,竟然学别人玩起了狩奴。

    他真以为那些山民像驯化完了的熟奴一样,看到你过来,就乖乖的跪在地上等你拿绳子捆?

    狩奴可是一个充满了血泪的行业,里面流的可不仅仅是那些山民的,还有一半是狩奴人的,这座城池中的狩奴人每隔几年都会换一茬,能够带着丰厚身价离开的屈指可数,更多的是将自己的性命永远的留在对面的大山中,成为山林的养料。

    此刻,老波顿产生了一股不好的预感,那名神射手带回来的,只怕不是什么好消息,边转身下城墙,边吩咐道:“带他去作战室,同时请克莱斯特阁下和埃里克森将军一起过来。”

    “是,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