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重回旧地

    飞机在十一点二十五分降落,我习惯了飞机降落时逐渐贴近的地平面,但这次没有看到。飞机在一片混沌中猛地颠簸一下,让怀着因逐渐返回旧地而复杂的心吓了一跳,当我通过遮光板看的时候,飞机已经在跑道上减速滑行。我知道那空气中黄色混沌状的东西就是雾霾,雾霾浓厚,让我一度看不到逐渐贴近的地面。

    我从新闻里得知这座城市雾霾正浓,这是我第一见到雾霾。我离开三年之久,这是一个短暂的时间,也是一段漫长的岁月,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以昨天的时间跨度保留着对它的印象。我那一年离开之前,这座城市从没出现过雾霾,仅仅三年,一切都变了样。我左脚踏出机场大厅的门口,外面仿佛世界末日,能见度不足二十米,空气中飘着一股特殊的酸味,行人戴着口罩,神情漠然,沉默寡言,整座城市死气沉沉,昏昏欲睡。

    我先坐出租到车站,再从车站坐车回到老家。阔别已久,家乡变化很大,街道铺了水泥,我临走时才种的景观树已经长高,村子远处大沟的边缘因为雨水冲刷更加的陡峭和宽阔,沟边的道路坍塌的仅能容一人通过。村里老人增多,好些人仿佛在一夜之间苍老。我离开的三年,村里有十二个孩子出生,有九个老人去世。三个发小结婚,当时他们在电话中通知过我,让我务必回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他们和我都知道,他们强调的“务必”肯定难以实现,但依然必须说出口,以示一起用尿和泥玩的情谊的不可磨灭。唯一没有改变的是雪后的场景,荒原白茫茫一片,偶尔会有野兔风驰电掣般的跑过,在雪地上留下一串串脚印;野鸡藏在没有被雪埋住的荒草里,受到惊吓扑棱棱的飞向高空,然后落在不远处的另一堆荒草里。

    几年的南方生活让我很久才重新适应家乡冬天的寒冷,南方的阳光没有让我变的黝黑,而是更加白皙,家乡的亲戚见到我都会说我更白了。头发和胡子是第一个让母亲反感的东西,她见到我被很多人说充满了艺术气息的外表,让我放下包就去理发,如果不回归正常,就别想吃饭。我去镇子上将头发理短,剃掉已经让我习惯、并且引以为傲的胡子。在我的家乡,没有人认为好男人会打扮的像个流浪汉。春节临近,我的婚事第一次被提上日程。

    “你过年就二十七了”母亲说:“该结婚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我该结婚了的话,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所谓的婚姻离我还很遥远,仿佛婚姻永远只是发生在大人身上的事情,我依然年轻,没有进入适婚年龄的圈子。但事实如此,我已经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快三岁,我有两个发小的孩子已经出生。二十七岁,在我的家乡,正是结婚的黄金年龄——也是必须结婚的年龄阶段。我对婚姻没有任何概念、没有任何感觉、没有任何期盼。仅仅是刚毕业那会儿,和海琳琳一同待在画室,背靠着暖气片聊天的过程中,脑海中出现过结婚这个词。那时候,爱情的冲动和迷醉让我一度想起结婚,也一度想不起结婚。我想过,如果跟她结婚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我们将会有怎样的生活?她只想做画家,热爱画画胜过所有东西,而我对画画无欲无求,甚至不希望毕业后再接触画画——但我毕业最初几年的确以它为生。我们共同理解的东西会让我们走向尖锐的冲突,还是进入梦幻般的甜蜜,互相成为对方不可或缺的人,所有的一切都难以确定。但这一切都只是想象,那时我甚至没有想过要对她说出我心中的想法。直到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从那一刻起,我对结婚这个词更加的陌生,仿佛它从来不曾出现在过我人生的词典当中。当母亲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觉得既陌生又恐惧。恐惧的不是我已经成为了大人,而是时间流逝的竟是如此之快,我甚至因为这个想起了我的人生,想到每个人都会有死的一天,心中默默计算着我可以活多少岁,我还有所少年可以活。

    就像所有那时候同样年龄的孩子一样,家长的催婚随时都在进行,但总是需要太多次的苦口婆心。我相信的是,母亲汲取她身边那些为人父母的教训,提早就婚姻观念灌输给我,以便让我逐渐接受我已经需要成家的事实。但我只是把它当成了一件并不需要太过于去关注的事情。

    所有的一切都在重新开始,我在我曾经上学的城市需要找一份新的工作,过去的事情总让我觉得这座城市既陌生又熟悉。车辆增多,楼层比以往更高。地铁开通,据说第一天试运营的时候,拥挤的市民将入口的扶梯踩塌。城市新组建的球队以城市名字命名,每个周末主场比赛的时候,球迷将体育场附近的路围得水泄不通。我走的时候正在建的一个全市最大的公园已经建好,公园南北长四公里,东西宽两公里。老人在里面跳舞,年轻人弹吉他。夏天的夜晚情侣隐身在茂密的树林中,以为别人看不到他们。玄鸟在公园广场低空掠过,大雨将石板铺的公园小路洗的光可鉴人,违法捕鱼者深夜打着手电沿着公园的湖边寻找目标,有个捕鱼者失足掉进湖里,第二天一早尸体才被晨跑的我发现,我打电话报警。但淹死他的那个地方水深不足一米,为什么还会被淹死成了一位永远无法解开的迷。那座公园成为了我工作空挡期最喜欢去的地方。

    感觉整座城市什么都变了,什么都在变,唯一不变的是市民永远一致的口音,和每年九月满城飘着的桂花香味。

    刚回来时,从机场出来的那一刻,我为这座城市感到深深的同情,因为它那时所展现的气质像极了我离开这座城市时的我自身气质。我一直没有想过我刚离开这座城市时自己是一种怎样的精神状态和气质,直到重新回到这座城市时才知道,从雾霾笼罩的死气沉沉和沉默寡言中城市里,我看到的是三年前离开时的自己。

    春天到来,天气转暖,整座城市恢复元气,仿佛重生。我重新投入到对城市的熟悉当中,就像刚上大学那会儿一样。工作依然是重中之重,在海边的哪座城市我积攒多少积蓄,一部分给了家里,一部分留下帮我渡过找工作的时期,但我算了一下,那些钱最多只能够我挥霍三个月——这座城市的物价比我离开时涨了至少三分之一。

    住宿问题首当其冲,成为我重新在这座城市立足的根本,我不能每晚都住在宾馆,高昂的费用会很快让我连饭都吃不饱。友谊再次站出来帮我解决燃眉之急,作为家乡的省会城市和母校城市,这里有我很多朋友。起初,我并没有朝这方面想,也没有想到过会有多少朋友在这座城市,但当我因为住宿问题而去搜寻那些有可能被时间冲击到边边角角的朋友时,发现朋友还真不少,他们散落在各个地方,他们大部分和我同龄,除过几个结婚和有女朋友之外,其他过着自由自在的单身汉生活,无忧无虑,享受着上天赋予他们这个年龄段应该有的无拘无束,也承受着这个年龄段必然存在的生活压力。

    我在一个发小租住的城中村房子借宿了一周,那房子是在楼顶搭起来的活动板房,初春的寒气渗的我每晚都得上两次厕所。我一度怀疑就是这个时候我染上了胃寒脾虚的毛病,每到换季或者突然进入空调房,肚子就难受不已。当半年后回来看他的时候,房子里面热的又像是火山。

    之后,又在一个在高档小区买房的高中同学那儿借宿了半个月。他长相帅气迷人,仅我知道的他高中时就收到过十三封情书,我无意中看到过一封,印象深刻,看的我面红耳赤,好像那封信是写给我的一样,署名是“一个暗恋你的人”。他高二便有了第一次性经历,对方是文科班的一个女生,那女生身高足有一米七五。在我们高中那个时代,加之是比较偏远的小县城,风气保守纯良,这让好多同学都羡慕不已。但他那晚回来之后非常颓废,一言不发,逃了一天课,喝了一瓶半的白酒,躺在吐满了自己呕吐物的床上自言自语,独自流泪。隔天酒醒他说出自己难过的原因:“我第一次就那样没了,她不是第一次,我被她玩了。”虽然如此,他后面还是和那个女孩儿去外面过过几次夜。

    过年的时候,我们在县城相遇,他外表更加出众,一股稚嫩的帅气让男人也不仅要为之爱怜。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他做什么工作,他每天回来都浑身酒气,一脸憔悴,有时候身上带着淤青和伤痕。他偌大的三室一厅的房子就他一个人居住,很少跟别人往来。我们坐在他的客厅里,他总是带着一脸忧伤的表情和我像高中时一样讨论诗词歌赋。至少那段时间,他是我知道的我们高中同学中最有钱的一个,也是第一个买这么大房子的人。三年之后,他回到老家结婚,妻子非常漂亮,像电影明星,两人生活幸福。

    那段时间,我一边找工作,一边找可以借宿的地方,我不像在颍秀那儿可以住很长的时间,每个地方都只住一周到半个月左右。久而久之,我发现这样的生活颇有趣味,我重新熟悉了曾经的一个个朋友,再回想起过去的日子,深感人生无常,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有些人毫无变化,甚至连长相都同昨日一样,有些人则变化巨大,胖的或者瘦的让人认不出来,甚至性格都和以前大相庭径。好多人从事了自己从未想过,别人也永远不会想到他会从事的行业。

    一直到夏日来临,城市闷热的像是地狱,最严重的一段时间连续七天最高温度超过四十度。我觉得一直借宿不是最终办法,考虑到囊中羞涩,我也没有租房,将东西放在朋友那儿,白天在网吧上网找工作,或者坐在公园湖边的长椅上一连发几个小时的呆,晚上随便找个公园的长椅睡一宿,蚊虫叮咬,也浑不在意。直到被第二天早起晨跑的人吵醒,阳光穿过树枝洒在我的身上,我坐在长椅上清醒一下脑袋,去有水的地方草草的洗一把脸,隔两三天去朋友住的地方刷一次牙,洗一次头,换一次衣服。超然物外,浪迹于城市的街头,仿佛自己是超脱于世界的存在,比任何人都要更加明晓事理,更加看清万事的本质。每天早上看着脚步匆匆急着工作的人群,像是以上帝的身份接受着他们对生活诉苦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