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第15分节

第一四零章 袁府乱相(末)

    袁峰冲进正房内间,抬头就看到袁大夫人盛妆打扮,穿着红衣红裙,挂在房梁上,舌头伸得老长。

    刹那间,他只觉得整个世界都象是被点着了,变得通红。

    他快要疯掉了,望着那抹火红的身影,拼命的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发出困兽般的嘶吼,

    还好,紧随而来的两位舅舅尚有理智。他们一个点了他的睡穴,另一个解开白绫,将袁大夫人僵硬的身体放下来。

    等袁峰醒来,已经是初六的傍晚时分。

    小舅舅一直寸步不离的守着他。

    “峰儿,事已至此,什么都暂且放到一边。你娘的身后事最为重要。”小舅舅按着他的两个肩膀,红着眼睛问道,“你也不想你娘死后也不得安生,是吗?”

    袁峰抱着他,嚎啕大哭:“娘是为了我才寻死的!小舅舅,我好恨我自己!我为什么不早早的带娘离开……”

    “好孩子,不说了。”小舅舅哭着说道,“你这样子,叫我怎么带你去你娘的灵前?你娘命苦,你不打起精神替她操办身后事,谁还能替她操办?”

    袁峰闻言,再也哭不下去了,如小舅舅所言,打起精神去前院灵堂。

    结果,一到灵堂,他看到叔伯们都在守灵,唯独袁大老爷和他的两个庶子不在,气又不打一处来。

    他随手抓住一名管事,问道:“你们大老爷呢?”

    管事吓得直打哆嗦:“月姨娘刚才派人来请大,大老爷,说是,该传晚饭了。大老爷,带着两位少爷,走了。”

    袁峰听完,目眦尽裂。他听到自己的脑瓜子里“嗡”的一声,象是炸开了锅。顿时,眼前的世界又变得血红。

    “那时,我完全失去了理智。”袁峰说道,“等我冷静下来,我才发现,自己提着一柄滴血的长剑,站在月姨娘的院子里。四周一片狼藉,血气冲天。”

    看了沈云一眼,他接着说道,“那人,他的俩儿子,还有月姨娘全倒在血泊里。丫头婆子们跑了个精光。小舅舅最先赶过来,见状,二话不说,便叫我快跑。他在城外有一个庄子。他叫长随英叔护着我去那里避一避。等这边,他与袁家商量妥当了,再去接我回来。”

    “但是,随后而来的一队袁府护院却拦住了我们,说是奉了袁老太爷之命拿我。那时,大舅舅正在上院与袁太老爷交涉我娘的后事。有他在,袁老太爷不可能派人来拿我。这群护卫极有可能是假冒袁老太爷之命,欲对我不利。所以,小舅舅当机立断,派英叔护着我,与我一道杀出袁府。”

    “不想,在袁府,这些人还有些顾忌。出了府之后,他们竟然招招行险,欲置我于死地。尤其是出了北城门之后,追杀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我与英叔皆多处受伤,再一次被一路追兵追上。眼见着,追兵越来越多。英叔一掌将我推出重围,叫我快走……”

    说到这里,袁峰的神情痛苦之极,浑身直打颤。

    沈云见状,连忙抓紧他的手,劝慰道:“峰哥,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袁峰终于再度平静下来。

    他恳求道:“云弟,你能去一趟我外祖家,帮我向舅舅们报个平安吗?”

    “好。”沈云应下。

    袁峰松了一口气,一直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

    沈云抓住机会,用银针刺穴,封住他的睡穴——之前,袁峰浑身绷紧,此时,若沈云强行封住他的睡穴,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伤。换在平时,袁峰身强体健,这样的损伤也无所谓。但是,眼下,他浑身是伤,跟个被缝起来的破烂娃娃一样。哪怕是一指之力,也难以承受。沈云哪怕强行封穴?只能等他身体放松了,顺势而为。

    袁峰终于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沈云又替他把了脉,确定他无事,这才起身离开屋子。

    不想,一出门,便看到古老二环抱着胳膊,倚靠在外面的一根红漆廊柱上。

    看情形,他一直是在这里光明正大的听“壁角”。

    “那晚在北郊,你为什么要救他?”他问道,“是因为他与你的交情吗?”

    “不仅仅是。”沈云没有迟疑,立即答道,“先师在世时,常常告诫我,‘医者父母心’。那晚,换作别人奄奄一息的躺在那里,我也会出手相救。”

    “好一个‘医者父母心’。”古老二翻了个怪眼,松开胳膊,上前一步,垂头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之前,我们兄弟反复跟你说过,‘缩地成寸’是我们兄弟的秘密,不能外泄。苏老三他们几个,还算合我们兄弟的眼缘。我们留住了他们的性命。但是,袁半城老奸巨滑,不能不防。所以,我们兄弟三个接了你们之后,又折回树林子里,杀光了那群死士。一共十个人,十条命。”

    抬起头来,他退后一步,质问道,“沈云,归根到底,他们都是因为你而死。袁峰的命是人命,他们的命也是人命。因为救一条命,而搭上了十条人命。请问,这也是‘医者父母心’吗?或者说,在你看来,你朋友的命才是命。旁的十条命,甚至一百命,一千条命,都是草芥。只要能救你的朋友,旁人死了也是活该?”

    沈云心头大震,不由退了一步:“啊,他,他们都死了?”

    古老二冷哼:“不杀了他们,你以为你能安心安意的在这院里替你朋友治伤?”

    “我,我当时没想到这些。”沈云心虚的垂下头。此时,他满脑子都是那十条人命。古老二的问题,他答不上来。素未平生,无冤无仇,可是,他却害死了他们!

    古老二看着他,突然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们兄弟再也不亏欠你。所以,这样的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是不是?沈兄弟!”

    沈云昏沉沉的点头:“前辈尽管放心。”

    古老二满意的抬起头,看了看天色,说道:“哦,天色不早了。我们兄弟好人做到底。袁峰有我们看着,保管连一根头发丝也少不了。你快去快回罢。那些仙符兵越来越勤快,要是拖到宵禁之后,出趟门会麻烦得很。”

    说的也是。沈云敛神,决定想不明白的问题,暂且放到一边,先去替袁峰送信。

    哪知,他赶到袁峰的外祖家所在的街口,便看到有仙府的衙役封路。有不少人围在那里,看热闹。

    余头擅长刺探情况。半年来,沈云跟他学到了不少这方面的本事。

    装成看热闹的过路人,沈云很快打探到:袁府之事闹大了,仙府的大老爷今儿亲自过来问案。一时半会儿,这路解不了封。

    看来今天是没法去找袁峰的舅舅们报信。沈云暗道倒霉,欲抽身离增。

    身边,有人在小声议论:“明明这家被逼死了出嫁女,是苦主。仙府为什么要封路查问他们?”

    “所谓,偏听则暗。”另外一位老者解释道,“人命关天的大事,仙府多问问,才是慎重,没错。”

    沈云大受启发——到目前为止,他只是听了袁峰的一面之词,不在是‘偏听则暗’吗?

    于是,他决定去袁府亲自探个明白。

    袁府大门紧闭,门口罗雀。

    沈云转了一圈,发现唯一开着的是左边角上的一道小门。

    门口有两个壮汉守着。沈云暗中观察了他们近半刻钟,发现两人虽然没有相互闲聊,却都袖着双手,一左一右的靠着门根,呵欠连连。

    那么,小爷就叫你们眯上百来息,打个盹儿吧!

    他同时弹出两颗小石子,隔空轻轻的弹中两人的睡穴。

    两人头一歪,仰头靠着门根,张着嘴,睡了过去。

    时间紧迫,沈云赶紧从藏身的暗角冲出去,探头伸进门里,察看里面的情形。

    里头是一条三尺多宽的夹道。没有看到人。

    沈云闪身入内,沿着一面墙根,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夹道。

    夹道之后,一分为三。三道小巷子分别通向三个不同的方向。沈云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该选哪一条,只能听天由命。

    他胡乱的钻进了左手边的小巷子里。

    没走多远,前面出现了一道小门。门旁有一间小小的木板小屋。屋边,一个小厮正背着他,蹲在一个红泥小炉前煮肉汤。

    沈云侧耳细听,没有听出屋子里有人。又见那小厮与自己身量相差无几,顿时计上心来——小厮完全没有防备。他直接上前用银针封住其睡穴,拖进小屋里。

    屋里堆满了柴伙。沈云心道“正好”。他扒下小厮的衣服鞋帽,给自个儿换上。然后,又将小厮藏在柴堆里。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旋即,有人在外头大叫:“小锁,旺财的肉汤热好了没有……哎哟喂,肉汤都快熬干了!臭小子又跑去偷懒了!弄坏了旺财的汤,老太爷怪罪下来,看你有几条命偷懒……”

    沈云透过门板缝儿看到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嘴里骂骂咧咧的从红泥小炉上端起肉汤,急急的折回了门里。

    莫非前面是袁老太爷的上院?

    沈云略一沉吟,悄悄的尾随而上。

    至于柴堆里的小锁,根本不用担心。这家伙美美的睡上两三个时辰,睡穴自然而然就解开了。届时,他就算是叫破喉咙,沈云也不怕。因为那时,他肯定不会还留在袁府里。

第一四一章 因为道义

    跟在管事的后面,走过一道长廊,很快,沈云看到了一道红漆绿瓦的垂花门。

    那管事端着碗,径直走了进去。

    这里是哪儿?要不要跟进去?沈云有些犹豫。

    “喂,小锁,你在这里啊!太好了!”斜里匆匆追上来一个小厮,一把拉住他,拖着就往垂花门里跑去。边跑,嘴里边飞快的说着,“好小锁,哥哥今儿闹肚子,你帮忙去前头顶半天。回头,哥哥请你吃酒。”

    沈云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冒充小锁。

    小厮带他穿过一个小花园,才跑到了一栋飞檐斗拱的大屋后面,肚子便“咕噜咕噜”的叫唤了起来。

    “哎哟,不行了!”小厮捂着肚子,掉头就往回跑,“小锁,谢谢啦……”

    沈云拉低了帽沿,深吸一口气,经抄手游廊,绕到了大屋的前面。

    “当啷”,正屋里传来摔碗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威严的老年男声喝斥:“堂堂的嫡长子娶我们家生奴才的女儿为正妻,你真是一个好父亲哪!”

    沈云心中暗喜——踏破铁鞋无觅处!不用说,这人肯定是袁半城袁太老爷!听意思,他正在骂袁大老爷。

    没有犹豫,他站在门廊下,装作当值站岗,实则是听起壁角来。

    没错,屋里的两人正是袁老太爷与袁大老爷这一对父子。

    袁大老爷的左手吊着绷带,蔫头蔫脑的站在长案前,嗡声弱弱的反驳道:“那废物……”

    “废物?”端坐在长案后面的袁老太爷嗤笑,“你倒是天纵之材。可惜喽,却被一个学武不到半年的废物打得没有还手之力!嘿嘿,我说错了。你口中的废物是以一敌三!你们三个天才联手,也没能在他手底下过十招。伤的伤,残的残。一个个的果然是‘天资过人’!”

    袁大老爷闭上嘴,不敢再吭声。

    袁老太爷站起身,慢慢的踱到长子跟前,站住身形:“哦,我忘了告诉你一个消息。刚刚从仙府那边送过来的。峰儿的第三场被判为乙等。如果没有前些天的事,明天成绩一公布,他就是初级武者了。”

    “怎么可能……”袁大老爷错愕的抬起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袁老太爷背负着双手,吐出一口浊气:“老实说,我也没有想到,朽木也能成材。”看了一眼长子,轻笑,“说起来,你比我要幸运得多。”

    “什么?”他的话跳动太快,袁大老爷完全跟不上。

    袁老太爷撇撇嘴:“我是说,你有一个可以撑门立户的好儿子!这一点,你比我不知强到哪里去了。”说着,他掰着手指头,一条一条的数了起来,“你看,第一桩,你的嫡长子学武不过半年,就一举得中;可我的嫡长子呢?初级武者考了几次来着?”

    袁大老爷羞红了老脸。

    偏偏袁老太爷根本就不打算放过他,继续掰手指,“第二桩,你的嫡长子长这么大,要你操过一点心吗?这么多年来,人家有你这个爹,还不如没有!人家不声不响的就一举得中!可我呢?为了培养你,老子简直是操碎了心,动用了多少资源?结果到头来,你除了逼死老婆,就没见你做成过一桩轰动全城的大事。”

    “还有,你的嫡长子为了给他母亲讨个公道,敢提剑弑父。你敢吗?你娘在世时,你有为她出过一次头吗?”袁老太爷冷笑,“我倒是希望你能有这份心气。你哪怕只要有一点点这样的心气劲儿,我也早就将家业交给了你。”

    “可惜啊,你一心作死,自甘下贱。门当户对的正妻不要,能撑门立户的嫡子也不要,偏要将个奴才秧子当成宝。看你舔着个脸,带着那些奴才们生的贱种到处应酬,我都不好意思跟人说,你是我儿子!”

    “父亲,我……”袁大老爷大惊失色,“扑通”跪下,用没有受伤的右手抱着袁老太爷的一条腿,大声哭道,“儿子错了……”

    “你说你错了?”袁老太爷低头看着他,脸上的神情复杂之极。

    “是的,父亲,儿子知错了。”袁大老爷连声说道,“儿子是被那贱人迷了心窍……对,就是贱人挑破离间,害得我们夫妻不和,父子反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露出狠劲,“我要杀了她!”

    袁老太爷闭上眼睛,眼角滑落两颗硕大的眼泪,哑声说道:“原来,我也错了。”

    “啊?”袁大老爷不解。

    “德儿,这些年,你一直宠爱月桂,我一直以为你是重情义,为了不辜负青梅竹马的恋人,不惜无视妻族的强大助力……这样的你,至少有情有义,比你那些斗得跟乌鸡眼一样的兄弟要强一些。创业不行,但可守成。”袁老太爷苦笑,“可惜,我看错了。”

    袁大老爷听出了话里之意,眼里全是惶恐与不安。

    果然,接下来,袁老太爷吐出来的话,一句比一句冷硬,象是瞬间将他打入了万丈深渊:

    “你分明是自私自利,自卑却又自负到了极点,利令智昏,愚不可言啊!”

    “我若大的家业要是交到你的手里,用不了几年,就会被你这个蠢物败得连渣都不剩。”

    袁老太爷说着,提起腿,将他甩在地上,“知错就要改,我……”

    “父亲!”袁大老爷趴在地上,尖叫着乞求,“再给我一次机会!求求您,我错了,我改,我一定改。请您看在峰儿的面上,饶了我这一回。”

    几十年的父子,他很懂袁老太爷的心。听到最后面这句话,袁老太爷的脸上终于现出犹豫之色。

    就在这时,一个黑衣人自门外快步进来。

    “主子。”他连个眼风也没有给袁大老爷,径直走到袁老太爷跟前,一番耳语。

    袁老太爷一边听着,一边看着仍然趴在地上的袁大老爷,目光越来越不善。

    后者不禁浑身打颤。

    黑衣人说完,退后一步,垂手而侍。

    “好,很好!”袁老太爷眯起眼睛,盯着长子,冷声问道,“初六晚,你出动了长房所有死士,是也不是?”

    “是……”袁大老爷面如土色,额头上争先恐后的冒出豆大的冷汗。

    袁老太爷又追问道:“你派他们去做什么?”

    “我……”袁大老爷不敢答。

    袁老太爷连连点头:“好一个‘生死不论’!虎毒尚不食子,那是你唯一的嫡子!这些年,你们兄弟闯下的祸事还少吗?为父什么时候派死士,‘生死不论’的追杀过你们?”

    “父亲……”袁大老爷唯有痛哭流涕,做痛悔之状。

    可惜,这回,这招失了灵,不再管用。

    “你还记得你七叔吗?”袁老太爷摆手打断他。回到长案后面,大刀金刀的坐下,望着他,突然语气又变得平和起来,“这些天,我夜里老梦见他。”

    七叔?袁大老爷满脸是泪的愣在地上,脑瓜子里转了好几圈,才猛然记起,这位是何方神圣——族谱上确实有这么一号人。他是父亲的庶弟,排行第七,十岁时,病故。

    “梦里,他老是跟我说膝下荒凉……”袁老太爷轻语。

    然而,此话对于袁大老爷来说,却无异于头顶响起一道炸雷。

    果不其然,袁老太爷接着说道:“你不是一直嫌弃他们母子二人,一心想与月桂他们长相厮守吗?罢了,如今,我成全你,今晚开祠堂,将你过继到你七叔名下。月桂也给你扶正。袁家庶七房是旁枝。月桂的娘家是良民,当个旁枝主母,也说得过去。唔,梅氏母子两个也一道跟你过去。至于峰儿母子两个,他们依然留在长房,不随你出继。这回,妻妾,嫡子庶长子,都是你的心头好,你要好好过日子……”

    “不!父亲!”袁大老爷绝望的大喊。

    袁老太爷却再也不看他一眼,低头去翻摊在面前的账册,冷冷的说道:“错了,你以后要喊我‘大伯’。七老太爷才是你的父亲。”说罢,扬声下令,“阿一,请七房的大老爷出去。这里是长房,以后没我的吩咐,不要放他们一家子进府。”

    “是!”一直垂手侍立的黑衣人领令。

    新鲜出炉的七房大老爷还想苦求,被他无情的点了哑穴,随即象拎小鸡子一样的拎出了书房。

    沈云看到他拎着人从门里出来,连忙低头站得笔直,象足了当值的小厮。

    待阿一带人离开后,屋子里许久没有动静。沈云屏住呼吸,悄悄的挪到游廊那边,见屋里的袁老太爷仍然没有发话,当即脚底抹油,从原路溜之大吉。

    守在左角门的护院换了另外两个人。

    沈云身上穿着的是上院小厮服饰,畅通无阻。

    回到古家小院时,太阳已经偏西。他急匆匆的去看袁峰。后者已然醒来。

    “不好意思,我去你外祖家送信,正好碰到仙府大老爷封路,找你的舅舅们问话。”沈云接着又说出了袁大老爷的下场。

    袁峰苦笑:“呵呵,袁老太爷为了保住我的功名,真是煞费了苦心。可惜,我杀出袁家,就再也没有想过要回去当什么长房嫡长孙。”看着沈云,他诚恳的说道,“云弟,我这条命是你救下的。以后,它就是你的了。我袁峰唯你之命是从。”

    沈云愣神,回过神来后,连连摆手:“峰哥,你我兄弟,这样的话,以后切莫再说。再说,我救你,帮你,也是因为道义。”

    没错,就是因为道义!

    在回来的路上,他头一次想得如此之清楚: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袁峰为被逼死的母亲求公道,没有错。他救助袁峰,全了兄弟情谊,更是仗义行侠。

    而那十名死士是奉命杀人,为虎作伥,因此而被杀,死不足惜。

    这就是他理解的道义。

    所以,如果再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他还是会动用联络符,救下袁峰。

    在此乱世之中,我当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以后行事,也当如此。沈云如是对自己说。

第一四二章 事了

    袁峰的心事既解,状态明显松懈下来。到底是失血过多,又重伤未愈,三言两语之后,又困劲来袭,沉沉睡去。

    而沈云此时亦是心情大好。他只觉得自己的丹田处暖意融融,浑身上下更是充满了力量。

    啊,好想打拳!

    心念一动,他起身在屋子里的空处打起了劲风拳。

    呼——,呼——,拳风起,比往日里起码强健了一倍!

    沈云心中大喜,越发的投入。五打步、金刚拳一一打出,拳招有如大江之水,滔滔不绝。

    外面,古老大从门廊上路过,听到拳声,心中惊讶不已——臭小子竟功力大涨了!

    在外面听了一会儿,他更加确定,心里不免感慨万千,啧啧的跑去花厅跟古老二他们八卦,末了,叹道:“老二,你看看,这才几天哪!”

    古老三在一旁跳了起来:“这回错不了,肯定是他!沈兄弟绝对是我们要找的人!”

    “嚷什么!”古老二端起茶碗,慢条斯里的用茶盖划去上面的浮沫,尝了一口,“有什么好奇怪的。心境提升了,功力自然而然水涨船高。我们哪个不是这样?”

    “咦,你怎么知道他是心境提升?”古老大好奇的追问道。

    “因为是我推了他一把。”古老二得意的道出中午之事,猜测道,“他应该是自个儿想明白了,故而心境提升。”

    “这样就说得通了。”古老大连连点头,想了想,忍不住再问,“老二,你不是最不喜多管闲事吗?这回怎么出手助他?”

    “我哪有多管闲事?”古老二放下茶碗,翻了翻眼皮子,“他要是老这样懵懵懂懂的,能带回去交差吗?”

    “就知道二哥心里也是和我一样认定了沈兄弟。”古老三在一旁快活的叫道,“二哥,你再去骂他一顿,激一激他。”

    古老二随手给了他一起“毛栗子”:“我倒是天天都骂你,你的心境有见涨吗?”

    “就是。这事强求不得。老二也是顺势而为。”古老大难得的清醒一回。

    “我这不也是想早些回去吗?出来这么多年了,我好想我们三省观。”古老三不禁眼圈泛红。

    “我也是。”古老大也跟着说道:“尊者的腿伤也不知道好些了没有?天冷的时候,还痛不痛?”

    古老二低头复又端起茶碗,在心中轻叹。他又何尝不是日思夜想?

    到底是年轻力壮。第二天清晨,袁峰饱睡醒来,精气神大好。

    沈云细心的帮他检查了伤口,发现各处的外伤皆已经止住了血。照这样的情形,这两天,数十道伤口陆陆续续的能愈合。再养十天半月的,袁峰便能下地行走了。

    可是袁峰却是一刻也等不得了——这里毕竟不是沈云自己家里。还有,袁家的黑衣卫也不是吃素的。他担心他们迟早会找上门来。而他已经很麻烦沈云与古老前辈他们了,不想再拖累他们。

    禁不住他的再三请求,沈云吃过午饭又跑了一趟袁峰的外祖家。

    街口已经解封。沈云很小心的察看周边,确定仙府没有留“尾巴”,这才去拍门。

    大门很快打开,从里头出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厮:“你找谁?”

    沈云递过去一个信封:“有人托我给你家大老爷送封信。”说罢,将信封塞进小厮手里,掉头就走,片刻没有停留。

    身后,大门“吱呀”一声,关了。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大门洞开。袁峰的小舅舅率领一队护卫,打马自内出来,快马加鞭往东城门方向赶去。

    与此同时,后门陆陆续续的驶出一辆又一辆不显眼,且一模一样的青布小马车。它们有十来辆之多。出了后街的街口之后,分向而行,或东或西,或南或北。很快,省城的各要道之上都出现了它们的身影。

    沈云送了信之后,直接去了离得最近的那家茶楼。他在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要了一壶热茶,慢慢的喝着。

    见袁峰的舅舅们真的依信上之言而行,他终于放下心来,往桌上扔了五枚大铜,起身往外走。

    好吧,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将袁峰送到他的舅舅们手里:

    乘袁峰午睡之时,先是古老大再次出手,用“缩地成寸”之术将昏睡之中的袁峰送到东城门外的城隍庙里。

    然后,沈云出门去给袁峰的舅舅们送信。信是他写的,只有短短的两行:袁峰重伤,在东城门外的城隍庙中,速去接人。

    不过,信封里夹带了袁峰的贴身玉佩。

    显然,袁峰的舅舅们相信了。他的小舅舅就是去接人的。

    至于四散开来,到处招摇的青布小马车真的不关沈云的事。那是袁峰的舅舅们自己想出来的,想必是为了迷惑袁府的耳目。

    大功告成,沈云自然是抽身离去。他该回武馆了。

    然而,当他走到楼梯口时,掌柜的提着袍角“噔噔”的走上来,拦住他,做出一副相熟的样子,笑嘻嘻的招呼道:“沈公子,我们东家新近得了一壶新茶,请您去雅间尝尝鲜。”

    而楼梯的下面,两个魁梧的伙计冲他咧着嘴笑了笑。

    看来,这壶新茶不喝也得喝喽。沈云早有心理准备,挑眉应道:“前头带路。”

    “好咧,您请这边。”掌柜的躬身笑道。。

    沈云跟着他走到了二楼的右端头。

    掌柜的在一扇雕花门边站定,推开门,转身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云进去。

    “沈小友,来,请这边坐。”一位须发皆白的削瘦老者坐在紫檀圆桌旁,冲他招手。

    沈云没有见过他,但是,听过他的声音,笑了笑,大大方方的抱拳行了一礼:“小子沈云见过袁老太爷。”

    袁老太爷微怔,旋即,颌首赞道:“能猜出老夫的身份,沈小友很聪明!”

    沈云当然不能说是因为曾潜入袁府,偷听过他说话。是以,他上前入座,随口胡编道:“您这么夸小子,小子怪难为情的。是峰哥曾跟小子提起过您。”

    袁老太爷会现身见他一个无名小子,显然是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在这样的老人精面前,他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

    “沈小友快人快语,是性情中人。峰儿运气不错,交到了你这样的好朋友。”袁老太爷面露喜色,直接问道,“那么,老夫也不拐弯抹角了。请问沈小友,峰儿现在可好?他人在何处?家门不幸,老夫这些天寝食难安,甚是挂念他。”

    这会儿终于知道“甚是挂念”了,您这十几年都干什么去了?晚了!沈云心里直嘀咕,但面上不显,说道:“袁老太爷莫要牵挂。峰哥他很好,三天前他已经离开省城,游学去了。”

    “当真?”袁老太爷当然不信。

    当然不是真的。不过,这话可不是沈云现编的。而是袁峰有言,若是袁老太爷找来,叫他如是以对。

    他也没准备瞒着,答道:“离别之时,峰哥确实是这么跟小友说的。”

    袁老太爷听出来了,这是袁峰的意思。他长叹道:“罢了,只要他平安无事就好。”顿了顿,又恳切的相托,“他日,沈小友若是遇到我那孙儿,请转告他,老夫甚是想念他。他若是玩累了,就回家来。”象极了一位思念孙儿的祖父。

    沈云如果没有亲耳听过他与袁大老爷的那一席话,真的会被他给打动。

    “是,如果有缘再见到峰哥,小子一定将您的话带到。”他笑道。

    袁老太爷见他说话滴水不漏,笑了笑,端起茶碗:“那就有劳沈小友了。”

    这是端茶送客的意思。沈云起身抱拳告辞。

    待他离开雅间后,阿一从暗处闪身出来,问道:“主人,他在撒谎。要不要跟着他?”

    袁老太爷轻轻摇头:“峰儿现在存着一肚子的怨气,就算人找回来了,也是身在,心不在。我这把老骨头还撑得住。他在外头闯两三年,长些阅历,也是好事。”喝了一口茶,又道,“至于沈云,嗯,不错。峰儿交友有眼光,象我年轻的时候。唔,那个报信的陈家小子,处理掉了吗?”

    阿一点了点头。

    “那就好。沈云是峰儿的人脉,莫让府里的那些乌鸡眼知道他的存在。以后,你们看到他,也要装成不认识。”

    “是。”

    再说沈云,出了茶楼之后,返回武馆。途中,路过李府,看到大门前围着不少人。心中一动,他也围了过去。

    原来是李府的家丁们哭丧着脸在布置丧事。他们有的在大门上挂白布,有的则是用写有“奠”字的白灯龙换下先前的红灯笼。

    沈云暗道:李大老爷明明是除夕晚上遇的害。莫非他们一直压着,到今天才发丧?

    “这府上是什么人刚没了?”他装成好事者,跟身边的围观者们悄声打听。

    “当家的。李大老爷。”

    “听说是中午的时候,从高处摔下来,摔断了脖子。”

    就在这时,沈云突然感觉左后侧阴测测的,甚是怪异。他悄然用的眼角余光瞥了一眼。

    结果,他看到了一个麻子脸的大婶站在那里,伸长脖子往人群里瞅,象是在找人。

    “冬子娘,我们走喽。”一个胖大嫂从人群里出来,喊道。

    “哎。”麻子脸的大婶与之一道,有说有笑的走了。

    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妥之处啊。莫非是我的错觉?罢了,李府之事,不是我能掺和得起的。沈云定了定神,转身走出人群。

第一四三章 各奔东西

    沈云回到药谷时,已到了晚饭点儿。年假早已结束。据余头说,这回武馆又开考招了一批新弟子。所以,沈云看到药谷里多了不少稚嫩的新面孔。

    他的药田被打理得很好。但是,陈龙他们几个都不在。

    三天后,洪天宝最先回归,带来了其他人的消息:

    他们五人一同参考,四人得中,只有陈虎落榜了;

    而陈虎出事了。在张榜的那天上午,他连长随也没有带,独自出了门,然后,就一直不见回去。他外祖家也没有见过他。陈龙他们几个堂兄弟带了人,分成几队,在全城撒开了找他。今天上午,其中一队在西山脚找到了他的荷包。陈龙他们得了信,都上西山那边去了。

    扶子兴一举得中,心满意足,无意再回武馆继续求学。眼下,他正忙着与两位兄长分家,等空闲下来,才会回来处理休学等事宜。

    至于袁峰,洪天宝和沈云很有默契,谁也没有提及他。

    又过了五天,陈龙独自回到了武馆——陈虎真的出事了。陈家人在西山脚找到他的尸体,七零八落,惨不忍睹。陈家请了仙府最有经验的杵作,才勉强拼起他的尸身。据后者推测,是堕崖而亡。

    为此,陈龙懊恼不已,跟沈云他们说道:“那天上午,他出门前,我碰见了他。当时,我就觉得他的神色不对,反常得很。我以为他是因为武试失败,心情不好,所以,也没有多问。哪知……早知道,我一定叫住他,好生开导他一番的。从小到大,他都很听我的话。”

    沈云与洪天宝闻言,唏嘘之余,一起劝解了他许久。

    这时,武馆里开始流传一则消息:贝大帅将率军攻打叛军的老剿。

    消息越传越盛,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说,什么仙庭无兵可用,唯有贝大帅可堪驱驶,是以,仙都那边都在传,仙帝有意封贝大帅为平南侯,令其近日率部出征,前往叛军老剿平叛。

    又有道,贝大帅盘踞省城是在休养生息。现在也养得差不多了,正积极为平叛做准备。今年仙府提前开武考,就是准备之一。因为贝大帅要下大气力招兵买马,扩充兵力。

    于是,各院弟子人心浮动。很多考中了初级武者的弟子摩拳擦掌,有意投军去闯一番功业。

    陈龙也有此意:“云弟,天宝,我们一起去投奔贝大帅,好不好?”

    沈云很坚决的摇头:“我没想过要建功立业,不去。”他的师父就是叛军里的将领。是问,他怎么可能去围剿叛军?再者,他对仙庭一点好感也没有,为什么要替其卖命?

    洪天宝也是将脑袋做蒲扇摇:“投军?那是刀尖上舔血,危险得很,我应对不来的。不去,不去。”他的家境不错,打小锦衣玉食,唯一缺的就是功名。如今功名到手,他越发的惜命,哪里肯去拿自己的小命博什么功业?

    陈龙连道两人无趣,急急的请了假,回家与家人商议从军之事。

    不过,第二天,他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他家里不同意,说叛军闹了好些年了。仙庭年年发兵下叛,然而,叛军却越闹越厉害。可见不是那么好打的。叫他安安心心在武馆学武,过两年再去武考。

    尤其是他娘,撂下话来——“你若是偷偷摸摸的去从军,我也不活了。你前脚去投军,我后脚就吊死在这屋里!”

    陈龙怂了,不敢再提投奔贝大帅之事。

    武馆诸院,有意向投军的弟子越来越多。他们整日里三三两两的集在一起,热心沸腾,畅谈投军,憧憬建功立业,再也无心学业。

    眼见着听讲的弟子越来越少,小半个月之后,武馆方面终于有了回应。这天清晨,各院都同时张榜公告:

    首先,山长大人亲自去大帅府打探,传言部分属实,贝大帅确实有计划于年内出征平叛;

    其次,战场之上,刀剑无眼。贝大帅非常欢迎武馆众师生一同参与讨逆大业。但,战场之上,刀剑无眼。贝大帅建议没有功名的弟子当以学业为重,争取早日成材,以效力仙庭;

    末了,武馆表示,很赞同贝大帅的平叛主张,举全馆之力支持,将在近期内组织门人从军。有意者,不论是武师,还是弟子,甚至仆役,只要符合贝大帅之条件,即日起,皆可去任务处报名。报名为期十天。

    也就是说,只要是武馆的人,都可以报名,但至少要是初级武者。

    看过公告,那些本次没有参考,和武考失败的弟子大多数都安分了。各院的讲课,听讲的弟子人数逐渐上升,几天之后,恢复如常。

    随后,各院的任务处接连发布了一系列的任务。其中,新增的“游学”任务,最吸引弟子们的眼球——但凡在武馆学满半年的弟子,可以向所在分院的任务处申请外出自由游学三年。在游学期间,武馆保留其弟子身份。三年期满,若游学弟子逾期半年未归,则视为弃学,武馆不再保留其弟子身份。

    洪天宝就很感兴趣。他其实对学武和学药都一点兴趣也没有。如今功名在手,更是一心只想混日子。奈何家中父母期盼他将来能在功名路上更进一步,敦促甚紧,这才不得不回武馆继续求学。没想到,他自己还没想出应对之策来,武馆就先给了他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出去游山玩水。

    “你们想不想去游学?”他热忱的话邀请沈云和陈龙,“要不我们结伴一道出去闯荡一回?”

    “我暂时不想去。”沈云笑着谢绝了。自从离开牛头坳村后,他一直在外头“闯荡”,对此无感。最主要的是,什么是道,他还没有找到答案。在过去的半年里,他潜心读书,自觉颇有收获,是以,私以为,与其出去象太师祖生前一样瞎闯,还不如静下心来,读遍武馆各院借书间的藏书。

    陈龙对从军之事,一直没有死心来着。闻言,当即满口应下:“好啊。”

    他笑嘻嘻的一把搂过洪天宝的肩膀:“等贝大帅大军出发了,我们俩就一道去游学,好不好?”

    洪天宝一听,跳了起来:“哦,你游学是假,半道上去投奔贝大帅才是真,是也不是?你这是要我跟你一起骗你的家人哩。”

    “天宝,你真聪明。”陈龙搓着手,乞求道,“帮帮忙喽。”

    “我得好好想一想……”

    “天宝,求求你了。”

    洪天宝起先是不同意的,但是,禁不住陈龙的再三恳求,最终松了口。

    他们的父母听说是武馆的任务要求,又听说是要去仙都长见识,二话不说,皆同意了。

    于是,他们俩开始各自为“游学”做准备。

    到了月底,贝大帅在省城正式张榜,招兵买马讨逆。一时之间,应者云集。

    放月假的时候,袁峰的两位舅舅亲自到武馆感谢沈云。他们带来了袁峰的最新消息:他带着伤,与他们一道扶灵回了青城。如今,身上的伤已经大好。听闻贝大帅张榜招募兵马,他也有意投军。

    “峰哥回省城了?”沈云大喜。

    袁峰的小舅舅摇头:“不,他留在青城,这次没有跟我们回来。等大军开拔后,他将直接从青城出发,去追赶大军。”

    临走之前,他们俩硬是塞了一枚玉戒指给沈云,并告诉他,他们在茂丰源钱庄存了五千两白银,他凭着这枚玉戒指,随时可以去任何一家分号支取这笔银子。

    三月初九,大吉。

    贝大帅领军出征。

    五天后,洪天宝和陈龙离开省城,开始“游学”。

    那天,沈云特意请了假,赶到东城门去送他们俩。

    没想到,扶子兴也带着两个伙计模样的人提着一个大食盒过来送行。数月不见,他长胖了一大圈,小肚子初具规模。

    听那俩伙计唤他“东家”,陈龙戏谑的伸手戳了戳他的油肚子:“我说东家,你这是在哪儿捞了一肚子油水?”

    扶子兴呵呵笑道:“我就是守屋鸡仔,能去哪里捞油水?自己吃自己呗。”

    接着,他道出了自己的近况。正月十五那天,他们三兄弟正式分了家。他有功名在身,两位兄长态度大变,没有在分家一事上为难他。他如愿以偿的拿到了自己的那份家产,带着母亲出来单过。

    “我分得了一家酒楼,重新开张没几天。”他搂着油肚子,笑道,“所有的菜式都是我亲自品尝之后,才定下来的。这不,上百道菜试下来,我不知不觉的就胖了十来斤。”又道,“兄弟几个得了空闲,上我那里吃饭喝酒,永远不要钱。”

    “你早说呀。”洪天宝冲他肩膀上轻轻打了一拳,“我这都出远门了,你才说。”

    “那你今天不要走,去我那里喝一盅?”扶子兴挑眉。

    陈龙连忙做紧张状,一手夺过大食盒,另一只手将洪天宝拖走:“天下无不散之席,哥几个,回见!”

    “哈哈哈……”沈云与扶子兴皆被他的怪模样给逗笑了。

    然而,欢声笑语还未散尽,转眼,四位少年已各奔东西。

    “多多保重,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陈龙与洪天宝打马上了官道,身影渐小,最终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今天只请了半天假,不得闲。等放假时,我一定去你那里大吃一顿。”沈云谢绝了扶子兴的热忱邀请,返回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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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四章 不如去游学

    岁月如梭,转眼,沈云已在鸿云武馆潜心读书两载有余。

    两年多来,他读完了各院借书间的各类,正如钱师尊所言,多读书确实于武学大有裨益。并且,他自我感觉心中越来越明亮,待人持物比来武馆之前明显更有条理。然而,什么是道,他还是不得其解。

    这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去大礼堂后面的静室,向钱师尊请教武学难题。

    “唔,你来了。”钱师尊招呼他进屋。

    屋里比往常更加空荡。窗前长榻上的书卷、香炉等都不见了。而地上摆着一个大竹匣子。

    “钱师尊,你忙哪?”沈云连忙说道,“弟子明天再来。”

    钱师尊指了一下他以前常坐的圆凳:“坐吧。我要离开武馆了,明天就走。”

    沈云讶然:“您也要去从军?”

    两年前,贝大帅率部出征平叛。结果,叛军比所有人想象的更难打。贝大帅的部众与之交战,次次损兵折将,没有占到半点便宜。

    为此,贝大帅威名受损。他是仙帝亲封的“平南侯”,如今却被人们背地里戏称为“难平侯”。不过,贝大帅自己并没有平叛接连失利而受挫,反而多次扩充兵力,大有越挫越勇之状。这不,一个月前,他又一次张榜招募兵马。

    而鸿云武馆是贝大帅亲手创建的。武馆方面并没有因为平叛大业受挫而退缩,一如既往的对此表示支持,积极号召符合条件的门人应征。这一次又组织了百余人从军。他们于明天出发。

    令沈云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永安副教使竟然高调报了名。沈云听说后,特意去向其道别,以感谢他这两年多的照顾与扶助。只可惜,他两次求见,均没有见到人。第二次去的时候,永安副教使人虽不在,却给他留了一封信。

    在信里,永安副教使洋洋洒洒的写下千余字,详尽的分析了当前的局势,末了,写道,‘平叛大业已到了最关键之时刻,此乃千秋功业,我辈当全力支持之”,劝他也一道去从军,

    沈云读罢信,方知平叛之艰难。但是,这又与他何干?叛军于他无冤无仇,相反,仙符兵却是他不共戴天之血仇。如果不是师父生前对叛军失望到了绝望,几次三番的说他们“不足与谋”,他看罢这封信,指不定会去助叛军一臂之力。

    他又没有想到的是,钱师尊竟然也要从军。

    真搞不懂,这样的仙庭,有什么好效力的!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

    钱师尊摇头:“哦,聘约到期了,恰逢我有一老友有意开武馆,请我坐馆。我出来有些年头了,也想回去与家人多聚聚,便同意了。”

    原来是要回去与家人团聚。沈云连忙抱拳道贺。

    钱师尊笑了笑:“一家小武馆,教三两顽童罢了。”接着,他言归正传,问沈云碰到了什么武学难题。两年多来,他已经习惯沈云隔三岔五的过来请教武学。

    沈云据实以对。

    钱师尊细致的指点了他一番,末了,眉尖轻蹙:“我观你这半年来未有寸进,象是瓶颈之状。”

    沈云点头。确实如此。他正为此而苦恼不已。

    习武之人陷入瓶颈,是常有的事。是以,武馆的师尊们在武学讲课时,时常会提及如何克服瓶颈状态。沈云也不是头次碰到瓶颈。以往,他只要按照师尊们所教去做,少则数日,多则一月,就连冲破所谓的瓶颈。然而这一次,他用尽了法子,却发现半年来的种种努力都象是付诸了流水,一点效果也没有。

    “钱师尊,我当如何突破呢?”这也是他今天来请教的问题之一。

    钱师尊细细的问了他这半年的习武练功情况,沉吟片刻,说道:“这两年你进步很大,略有小成。然而,常言说,欲速则不达。习武也是如此。我以为,你不如暂且缓一缓,出去游学一段时间,兴许会有效。”

    “那,弟子去哪里游学好呢?”讲堂上,不只一个师尊提出过这个法门。沈云近来也有想过外出游学,只是还没有拿定主意而已。

    钱师尊笑道:“这要问你自己。比如说,你有什么心愿,或者,有什么想见之人,想做之事。理清楚了你心中所想,你自然而然就知道该去何方游学了。”

    “谢钱师尊赐教。”沈云心头大亮。

    不用多想,他一直很清楚自己心中所想——待学有所成,有两桩事必须做,一是,找到那群仙符兵,还有下令屠村之人,报仇雪恨;二是,寻访九姐。

    既然困于瓶颈不得破,那么就借着游学,去了却多年的心事吧!他很快拿定了主意。

    钱师尊见他眼中露出坚定之色,颌首轻笑,转身从书案上拿了一张自己的名帖递给他:“我是罗洲云海人氏。这一次回去后,我应该会在云海长留一段时间。你若游学到云海,可拿着这份名帖去找我。”

    “是。”沈云接过名帖,再次道谢。

    不过,眼下,他还不能外出游学。因为他种的红珠草要小半个月才到收获期——自从发现用红珠草的嫩芽炒制出来的茶对凝结真气大有裨益之后,每年的四月份,他都会种一次红珠草。摘得的嫩芽炒制出来的茶叶,恰好能够他喝满一年。

    因为他收获的红珠果每次都会被药院高价收购,从而得到一笔不菲的银钱,所以,旁人都以为他种植红珠草就是为了钱财。两年来,也无人发现红珠草茶的秘密。

    待收完红珠果,已是五月初。沈云开始办理游学手续:首先,他到任务处领取了游学的任务;然后,拿着任务牌,到药院办理了药田托管。

    按照药院的规定,托管是要按年交一笔费用的,即,不论药田之大小与优劣,每年的托管费都是一百两银子。

    不过,这一百两银子是相当的值:药院会将以任务的形式,经营托盘的药田。如此一来,不但药田不会荒废,而且托管者还能分到一成的收益。

    象沈云的水田是养珍珠贝和水鱼的熟田,每年的出产多达四五百两。光这一项的收益提成,就抵消了一半的托管费。以药院对药田的经营能力,只要不碰上灾荒之类的,再加上土田的收益提成,兴许能将托管费全赚回来呢。

    沈云交了三百两银子——他手头的线索太少了,又时隔将近七年,所以,不论是报仇,还是寻访九姐,都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三年的时间,真不算多。

第一四五章 有缘再会

    因为不知归期,游学前,沈云跟余头他们,还有扶子兴都道了别。

    余头他们都很舍不得他,围着他,七嘴八舌的要他早些回来。

    “铺子里的年账,没有先生,我们都做不来。”

    好吧,其实,跟着沈云学了两年多,他们一个个的如今都能识文断字,算盘珠子打得飞快,做账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一年一结的年终总账,主要也是余头和苏老三在做,沈云只是最后帮忙校账而已。

    “连你也要走了。”扶子兴听完,无比惆怅的捧着初具规模的油肚子。

    这两年,他的酒楼渐渐上了道,在省城有了些名气,日子越过越红火。但在名利场里打滚两年,他越来越怀念在武馆求学的那段时光,以及与沈云他们的交往,是以,也越发的珍惜与沈云等人的情义。

    只可惜,袁峰自家中剧变之后,就失了音信;洪天宝和陈龙倒是时常有写信回来。但是,他们一个去仙都游学,一去两年多,要明年才能回转;而另一个则是假借游学之名,半道上投军,从寻常小卒做起,前次写信来,说刚升了小队长。

    总之,当年,一起在武馆求学的小伙伴们,除了死去的陈龙,如今都是天南海北,各奔东西,很难再聚。

    “好了,我会常给你写信的。”沈云被他那副忧怨的样子给逗乐了。

    离开省城后,沈云准备先去郑家庄探望洪伯一家人。前次回去过年,他听洪伯说,甜妞也到了查看仙资的年岁,等仙府发了公告,就要报名去查看。省城这边,过了正月,就发了公告。想必永安县那边也是相差不了多少天。

    不知道甜妞有没有查出仙资来。沈云很是挂念。再者,过几天便是清明节,正好去给师父上坟。是以,他将郑家庄作为游学的第一站。

    孰料,短短的数月,郑家庄已是物是人非:甜妞真的被查出来有仙资,成为仙童,三天后被仙门派来的仙师们接走了。她的家人和外祖家皆因此而得到升藉。陈老爷和松哥儿作为家人,连升两级,与她一样都是仙藉,成为仙官;洪伯,以及拴子夫妇是外家,皆升一级,成为良民。

    “他们两家人都随陈仙童一道,搬去了仙人福地。”佃户们告诉沈云,“因为仙师们催得紧,洪老太爷来不及给您送信,走之前吩咐我等,以后庄子归公子管。公子说是什么章程,就是什么章程。”

    “我等日盼,夜也盼,您一直没有回来。农时耽误不得。我们就按先前的规矩,自作主张开田春种了。”

    “公子,您终于回来了,给我等说说新章程吧。”

    沈云之志不在小小的郑家庄,况且,他也不是庄子的主人。如果不是洪伯相托,而他又受了馆主大人的大恩惠,哪里肯接管郑家庄?

    他对惴惴不安的佃户们说道:“我只是回来打个转,很快就要走。洪伯一直将庄子管得很好。以后,我们一切照旧,仍然按他订的章程来。只是常年在外,未必一年能回来一次。所以,原本是一年一交的租子改成记账,等我回来再说。”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管事的。佃户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位年长者鼓起勇气上前问道:“公子,您说记账,是怎么个记法?我们种田是靠天吃饭。年景好的话,能多收几斗;要是碰上灾年,颗粒无收也是有的。到时,小老儿跟您说,前几年庄稼长了虫子,收成不好。您却道,别处都是连年丰改,没听说过长虫子。这叫小老儿如何是好?”

    “是啊,是啊。”象是炸开了锅,其余佃户七嘴八舌的附和着。

    沈云刚才提出记账时,其实已经考虑到了这一层面。若是换在以前,他是想不到。不过,在药谷里种了三年药。药田每年的产出对天时依赖之强,他也是深有体会。

    摆摆手,他示意佃户们先安静下来。

    “所以,关于租子这一条,我们改一改。”他笑道,“以后,每年的租子定下来。你们看啊,我们郑家庄往年的年景是平年多,三五年里,总会有一个丰年。七八年里,有可能碰上一个灾年。所以,我们每年的租子就照以往平年的租子,再减两成,你们看,怎么样?”

    在去省城求学之前,洪伯请他帮忙整理过往年的旧账。是以,他很清楚郑家庄近十年的收成情况:除去起兵祸那两年,颗粒无收之外,十年里,郑家庄还闹了一次水灾,那年收成大减;余下的年份里,有两个丰年和五个平年。

    以他的心算能力,顷刻之间就算出了近十年的平均租子数。恰好就是五个平年的平均租子数,再减两成。

    他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出身,知道佃户们生活不易,完全可以用“艰难”二字来形容。如果郑家庄是他的私产,在此基础上,肯定会再减免一些租子。

    但是,他不是。庄子的主人是馆主大人。他受洪伯之托,替馆主大人照看家业,就要忠其事。

    不过,在这样的乱世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他在心里决定以十年为期。如果十年之后,还没有馆主大人的音信。那么,他会以馆主大人的名义,每十年一次,将十年里收得的租子,全散出去做善事,接济这一带的穷苦人家。

    他说完,佃户们的脸上皆是一脸茫然。

    年长者着了大急:“公子,以前,碰上年景不好,收成少,洪老太爷都是要减免租子……每年收的租子并不都一样。”

    其他人也是连连点头,给他作证:“就是呢。”

    沈云并不好糊弄:“但是,收成好,洪伯收的租子也会多一些,对吗?”

    年长者被他点破,不好意思的呵呵:“公子,从来没有这样收租子的。小老儿一大家子要糊口……要好好算一算。”说着,他垂下头,两只手笼在袖子里,算了起来。

    其他人也一样,各自算着。

    不一会儿,很多人神色焦虑,额头上开始冒大汗。估计是左算右算,都算不出个好坏来,急的。

    沈云又道:“这样吧,我会在庄子里住两晚。你们先回去,后天上午,再来回复我也不迟。”

    “好啊,好啊。”佃户们如获大释,忙点头应下。

    郑家庄是一个很小的庄子,再加之,甜妞成为了仙童,这也令仙府和周边的人忌惮得很,目前都不敢生出心思,染指郑家庄。是以,沈云检查过庄子之后,见屋舍、家具等都是好好的,便去了自己以前住的竹林小屋。

    没想到,枕头下竟然压着一封信。

    他打开信一看,是陈老爷代写,洪伯口述。

    佃户们没有说谎,洪伯确实是将庄子移交给了他打理。而以前历年的租子,他也转成银钱,连成账本一道,用箱子装着,藏在他的床底。末了,洪伯说,他们一家人随甜妞去仙山讨生活去了,有缘再见。

    看罢信,沈云不禁想起师父遗言里所写:缘起缘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于是,心中释然。

    第二天,佃户们就早早的一齐过来了。想来他们是算清楚了,新的章程是减免了一些租子,一个个喜笑颜开,迫不急待的跟沈云重新定了契。

    事成之后,他们都热忱的邀请沈云去自家吃午饭。

    沈云一一婉言谢绝。

    第三天便是清明节。清晨,太阳刚出来,他悄悄的进山,给师父上了坟。

    祭拜完林焱,郑家庄的事也已了结。沈云离开,前往永安县城。

第一四六章 确信

    计划里,沈云离开郑家庄之后,也是要去永安县的。他将在那里,租一辆马车,去石秀县。

    而眼下,他去永安县城,又多了一个目的,即,打探甜妞晋升为仙童一事。

    后者成为仙童,并带着陈老爷等举家迁往仙山,沈云是打心底里为他们感到高兴。同时,也令他再一次觉得,仙门也并不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第一次生出这样的感觉,是那次听紫瑛真君说,没有灵根的凡人也照样可以修仙。

    什么是道?太师祖穷其一生,四处寻访,没有找到答案;师祖、师父亦是;而他在武馆潜心苦读近三载,也不得知。

    也许要去仙门,才能找到答案。

    沈云以为,陈老爷他们都是凡人。既然他们能去仙山“讨生活”,那么,他应该也是去得的。

    对于凡人来说,仙门是神秘之所在。如今,好不容易有一条线索摆在他面前,岂能轻易放过?

    再者,话又说回来。师父生前常说,耳听为虚。仙童一事,太过玄乎。没有亲眼看到甜妞他们被仙师接走,单凭郑家庄的佃户们之言,以及洪伯的那一封短信,他是将信将疑,决定亲自去县城里,到陈家的粮铺周边走访一遭。

    沈云越想越心急,脚下频频加快,最后,竟然跑了起来。就这样,他只花了一个多时辰就赶到了永安县城。

    陈家粮铺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仙童博古店”。

    看到招牌上的“仙童”两字,沈云心里又多信了三分。

    铺子装璜得古朴典雅,珍宝架上摆着十几件铜鼎、玉瓶之类的。掌柜的和与伙计们全是生面孔。听沈云自称是陈家旧友,他们都呵呵笑了。

    一个小伙计抢白道:“巧了,我们东家也与陈老太爷是世交老友。这家铺子便是陈老太爷转让给我们东家的。不知这位公子是来打探仙山呢,还是……”

    他话未说完,吃了掌柜的一记眼刀,于是,缩了缩脖子,袖着手退到一旁。

    掌柜的冲沈云打了个拱:“沈公子,对不住。敝店开张一月有余,接待的陈家亲朋好友不下百人。细问之下,绝大多数都是假冒的。那些人死死纠缠,硬是想从我们嘴里探听仙山。我们与陈仙童,还有陈家都不熟。哪里知道这些?那些人也真是没脑筋。我们但凡知道一点点,岂不早就拖家带口的去仙山当神仙了?他们也是厌了,言话之中,难免有些得罪。公子大量,请海涵。”

    沈云摆手:“无妨。”

    好吧,他也是来打探仙山的。如今掌柜的话里藏针,先放话堵了他的口,叫他再也无法张口。不然,他也成了“死死纠缠”、“没脑筋”的那些人之一。

    不过,听掌柜的话里意思,甜妞的的确确成了仙童。

    也罢,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仙门,找到答案。

    既然打探不到什么,沈云便径直去车马行租了一辆青布小马车,按计划赶往石秀县。在那里,他有三桩事要做:一是,去刘家拳馆旧址,祭典刘爷爷,同时,也跟周边的街坊们打探一下馆主大人有无回来过;二是,去后山的山洞看看;第三桩事则是打听小溪村。

    最后那桩事是与报仇有关。

    当年,他不到六岁,所记之事有限得很。过了这么多年,他只记得野鸡岭,完全记不得离开小镇的路。是以,在武馆时,他查找牛头坳村的方位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从何处下手。更让他头痛的是,地图上,石秀县的周边山岭根本就没有叫做“野鸡岭”的。

    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拜访当年救他们兄妹出野鸡岭的洪大爷等猎户们。兴许他们还记得当年的事,能带他找到那个小石潭。

    记忆之中,他与九姐是沿着一条山溪水走到小石潭边的。他觉得,只要找到了小石潭,再逆流而上,就能找到姑奶奶所在的小镇。到了小镇,他兴许还能记得回牛头坳村的路。就算不记得了,也没关系。小镇与牛头坳村就只隔了那么远,搜索范围大大缩小。他方方圆圆的找,总会找到的。

    赶车的车夫看上去有四十出头,很健谈。出了城门,官道上行人、车马渐渐变得稀少。他便歪坐在车辕上,跟沈云闲扯起来:“小哥,你的官话说得真好。你不是我们永安县人吧?”

    沈云笑了笑,换了一口永安县城的话:“我住在城外的郑家庄。”

    “啊呀,郑家庄!就是出了个仙童的那个郑家庄?”车夫惊呼,立马坐正了身子。

    沈云点头:“正是。”

    “那您见过仙童喽?”车夫星星眼。

    “以前见过。”沈云答道,“我常年在外,前些天,才回到庄子里。”

    车夫甚是惋惜:“可惜喽。”甩了一记响鞭,说起八卦来,“我们永安县风水好。以前,每年都会出一两个仙童的。唉,自从兵祸过后,风水也坏掉了。前两年,一直没有出来仙童。大年初一的时候,仙府特意宰了三牲去天帝庙祭天,求天帝老爷赐下仙童。还别说,天帝庙真的很灵验,一求就灵。今年真的赐下了一个仙童。可把大老爷高兴坏了。又听说,兵祸时,仙童一直寄居在外家,是外公手把手的带着。本来按规矩,只给仙童的家人升藉的。大老爷格外开恩,给仙童的外家也升了藉。仙童也很懂得报恩,当外家和自家一样,都一道带到仙山享仙福去了。”

    说到这里,他一脸艳慕的啧啧咋舌,“大伙儿都说,这两家肯定是祖坟葬得好。后来有人透出风来,说仙童老家是在石秀县石头村。先是这周边的人都去石头村沾仙气。后来,风声越传越远,老远的人也跑来了。托仙童的福,这一两个月来,我们这些赶马车的生意格外好。”

    看了沈云一眼,又道,“小的也接了好几趟从省城来的客人。先前听小哥说的官话和他们相差不多,小的还以为小哥是省城来的远客呢。

    听了他的话,沈云完全信了,不再有任何的猜疑。

    假不了,甜妞真的当上了仙童。陈老爷和洪伯他们两家人也是真的跟着去了仙山。

    总有一天,我会寻到仙山!沈云看着前方的路,心里生出一股子豪情。

第一四七章 祭奠老刘头

    到石秀县时,已近黄昏。

    沈云在东安集外面找了个客栈投宿。待夜色深沉,他换了夜行服,背上事先准备好的香烛纸钱包裹,从窗台翻出,前往刘家拳馆旧址。

    这里依然实行宵禁,街上时常有小队的仙符兵巡逻。

    不过,今非昔比。按钱师尊的话说,沈云现在武学小成,如果去参加武试的话,考个初级武师,是三个手指拿田螺——十拿九稳。运气好的话,中级武师也是考得过的。

    石秀县仙符兵的战力远逊于省城的仙符兵。沈云现而今连后者都不放在眼里,有好几次在夜里溜出武馆,去东城区应扶子兴的饭局。更何况前者?

    很顺利的,他凭着记忆,找到了刘家拳馆的旧址。

    自打那年正月十五外出看花灯,离开这里后,时隔数年,沈云终于又回来了。

    记忆中的小巷,安宁而又温暖。在沈云走投无路,最无助之际,给他遮风挡雨,最大程度的庇护了他。如今,映入他的眼帘的,却是如水的月光下,一片荒凉的废墟。

    寒意自最后一截尾椎骨涌起,瞬间浸入全身。沈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刘家拳馆和对面的刘宅,皆不复存在。那里长满了野草藤蔓,连堵烂墙也看不到。

    巷口的铁匠铺子在大火中幸存了下来。借着月光,沈云依然能清楚的看到靠着拳馆的那一面青砖墙被烟火熏得乌黑,不见本色。

    但是,铁匠铺现而今也是荒废了。大门破破烂烂的,最窄的门缝也不下于两指宽。守门的大铁锁还在,长满铁锈。沈云高度怀疑,只要用手轻轻一碰,就能戳掉它。

    不过,他没有去碰它。因为透过大门上的窟窿和长缝,他看到院子里影影绰绰,其中的荒凉与颓废,完全不下于隔壁。所以,没有必要进院子。

    看来,铁匠铺虽然是在大火中保全了下来,却没能躲过之后的兵祸。

    沈云吹亮火折子,凭着记忆,去找拳馆的后杂院。当年,他就是和刘爷爷一起住在那院里。

    一切都被烧得精光。沈云捡了一根木棍,在半人深的荒草丛中,左探右戳。费了一些工夫,“砰”的一声,木棍戳到泥土之下有一个硬实的东西。

    他连忙蹲下身子,扒开厚厚的土石碴子察看。

    没错,是后阿杂院那口老井的一截井台石。

    他顺着长石的轮廓,很快清理出来了大半个井台。于是,以井台为参考,整个拳馆旧址的方位都能确定下来了。

    沈云先是去找当年住的柴房。

    他找得很仔细。然而,那排屋舍烧得很彻底,都在大火中化成了灰烬,什么也没有留下来。

    叹了一口气,沈云去正院方向继续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时辰,仍然是一无所获。

    难道说,刘爷爷葬身火海,连一块遗骨也不复存在了?还有可能是我来得太晚了。

    想到这里,沈云不禁喉头发堵,两行眼泪滑然而下。

    他也想早些过来,给刘爷爷收骨,立坟。然而,那时的他实在是太小,太弱,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不起,刘爷爷。”又细细的找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沈云无奈之下,只能将刘爷爷生前所住的那间柴房方位上的野草全清理干净,将刘爷爷生前赠给他的那只旧荷包埋在地里,替其立了一个坟头——他找不到刘爷爷生前穿过的衣物,只能用这个荷包,勉强为刘爷爷立一座衣冠冢。

    他听老人们说,人死之后,化为鬼魂,住在坟里。如果死后没有坟头,就会沦为孤魂野鬼,不得安宁。

    他早就不信这些鬼神之说了。但,刘爷爷生前是信的。他老人家一生无子无孙,是以,最担心的便是,死后连个坟头也没有,无所依从,沦为孤魂野鬼。

    沈云还给在坟头前给他立了一块木碑。说来好笑,他与老刘头同屋住了数月,却从头到尾都不曾听说他的名号。只知道跟着傅大哥一道,管他叫“刘爷爷”。而馆主大人则是称他为“刘叔”。是以,他只能用如意刀在木碑上刻着“刘爷爷之墓”。想了想,又在下方加了一行小字:沈云立。

    刻好后,他收起如意刀,心道:如果馆主大人或者傅大哥回来,看到我立的墓碑,就会知道我曾来过。这样一来,他们去郑家庄,就能打探到,我在鸿云武馆求学。

    接下来,沈云开始在坟前祭典刘爷爷:

    他先是在碑前点上两根白蜡,一字排开的摆上三只小碗碟,里头分别装了一小把刘爷爷生前爱吃的酱瓜子、冬瓜糖和卤猪耳朵;然后,他跪下来,扎扎实实的叩了三个响头,起身,一边烧纸钱,一边小声的说着:“刘爷爷,我给你带来了你最爱吃的酱瓜子、冬瓜糖和卤猪耳朵。隔了这些年,前面街口的那家点心铺子不在了。东安集里刚好新开了一家吃食铺子。这些都是在那里买的。我尝过了,味道也还地道。你也尝尝罢。”

    又道,“你操劳了一世,缩衣节食的,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穿。我给你多多的烧些钱。你在阴曹地府里,不要省,想吃什么,就自己买来吃。要是钱不够用了,你只管给我托梦。我再给你烧……”

    正说着,巷子外面传来一阵“叭唧叭唧”的脚步声。

    一共有五人,是巡逻的仙符兵。

    带来的纸钱也烧得差不多了。沈云看着最后几张纸钱也化成了灰,这才说道:“刘爷爷,我走了。以后若有机会,再来看你。”

    脚步声更近。

    同时,一个尖利的声音在大叫:“那边,那边有火光!”

    沈云不慌不忙的踩灭纸灰堆里的火星子,飞跑几步,呼的“旱地拔葱”,抬腿翻进了隔壁的铁匠铺子里,藏了起来。

    十几息之后,一小队仙符兵打着火把冲进了街口。

    “咦,我明明看到有火光……”那个尖利的声音又道。

    “你眼花了!”

    “莫非是鬼……我以前听说,这里烧死过人。”

    “呸呸呸,胡说八道什么!这里好些年都不曾住过人了。何时烧死过人?”

    “啊呀,大吉大利!莫再说了,快走罢!”

    五人掉转头,飞也似的又跑出了街口。

第一四八章 梦珠

    待仙符兵们逃走后,沈云从暗处现身出来,看着空荡荡的街口,摇头轻笑,心道:几只酒囊饭袋。

    此时还不到子时。沈云见月色清明,拔腿上了后山。

    儿时记忆里的山路仍在。只是,它变窄了许多,也不复印象中的崎岖。沈云很轻松的翻过后山,找到了当年与九姐藏身的小山洞。

    几年没来,洞前的那茬野山茶更高更加茂盛。它们将洞口遮得更加严实。沈云用如意刀削掉一些枝丫,方避出一条路来,得以进入洞里。

    而洞里的时光仿佛凝固住了。以至于,沈云在走进去的那一刹那,心底里生出一种错觉——九姐就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笑盈盈的冲自己招手:“秋宝,你打水回来了?”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里,他是在这样的梦里哭醒。

    脸上泛凉。沈云伸手摸了一把,手心湿漉漉的,全是泪。

    里里外外的细细检查过,沈云心底的希望一点一点的熄灭——要是九姐后来曾回来过,以她的聪明才智,一定会给他留下印记的。可是,他找不到!

    九姐不曾回来过。

    “九姐,你在哪儿呀?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沈云失望的长叹,用如意刀在石壁上刻画起来——他还要报仇,不可能守在这里死等。所以,他准备在这里留下讯息,将来九姐回来找他,至少能知道他好好的,也曾回来过。

    失散之前,九姐是不识字的。他不知道九姐是否也有他这样的好运道,接连碰到贵人,有识文断字的机会。为了保险起见,他在石壁上刻了一副画:一个背着大篓子的大女孩,牵着一个小男孩。

    想了想,他在小男孩的胸口还画了一个圆形的小陶罐。

    当年,他就是这样被九姐带出牛头坳村的。

    画完,困意袭来,他靠在峥嵘的石壁之上,准备歇一会儿。

    不想,两个眼皮有似千斤重。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就这样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有人轻轻的摇他胳膊:“秋宝,醒来,别睡了!”

    沈云睁开眼睛。太阳自外头照进来,将整个小山洞都照得透亮。光影之中,九姐蹲在他面前,嗔笑道:“小懒虫,太阳照晒屁股了!”

    “啊,九姐,你回来找我了!”沈云大喜,欲伸出手去拉她。但是,半道上又打住了。他心里生出疑惑——过了这么多年,九姐怎么还是老样子?半点也不见长大?身上穿的也依然是以前的旧衣裳?

    “不对,你不是九姐!”他尖叫着跳了起来,“你到底是谁……”

    “扑哧”,‘九姐’掩嘴轻笑,身形一晃,连同满室的太阳光一道,化成点点萤光,骤然散去。

    “啊!”沈云骤然惊醒。睁开眼睛,只见月光如水,照得洞里一片冷清。

    洞外,山风呜咽。

    好冷!沈云不由紧了紧夹衣。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被惊出了一身大汗,里衫的后背尽湿!

    再也睡不着了。沈云起身走到洞外,抬头看月。

    丑时刚过。

    罢了,回客栈罢。

    沈云裹紧身上的夹衣,匆匆走进了迷离的夜雾之中。

    殊不知,他前脚刚离开,古氏三兄弟便从旁边的茅草丛后面鱼贯而出。

    “大哥,快,我们去看看,梦珠里都记录了些什么!”古老三迫不及待的对古老大说道。

    “急什么!”后者嘴中轻斥,但是,脚下却一点儿也没有耽搁。右掌之中端着一颗鸡蛋大的白色透明圆珠子,率先步入小山洞里。

    古老二和古老三紧随其后。

    古老三端着圆珠子在山洞里慢慢的走着。当他走到刚才沈云睡着的地方时,掌中的珠子突然泛起阵阵柔和的白光。

    “就是这里!”古老大冲两位弟弟咧嘴笑了笑,招呼道,“快过来。”

    三人凑在一起,头挨着头,齐齐盯着小小的圆珠子看。

    如果沈云也在这里,看到圆珠子,肯定会惊落下巴,连道“神奇”。因为他刚刚做的梦,丝毫不差的在珠子里显现了出来。

    梦现完之后,笼着的白光随即消失。圆珠子又变回白色透明状,静静的躺在古老大的掌心。

    古老三抬头,看向古老二:“二哥,这个叫做‘九姐’的女娃娃是什么人哪?沈兄弟好象跟她很亲密哩。”

    古老二翻了个怪眼:“梦珠造出来的这个梦没头没脑,我哪里知道?”

    “梦珠不会凭空乱造梦的。如果不是臭小子日思夜想的话,梦珠哪里能将其入梦?”古老大收起梦珠,呵呵的笑了起来,“该不是臭小子的小媳妇儿?这一带有给儿子早早娶个童养媳的风俗。”

    “哈哈哈,这小子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这个小山洞里来,”古老三拍着腿巴子大笑,“原来是想媳妇儿了。”

    不料,古老二却摇头:“不象。”不等他们俩再说,他已言归正传,“从梦里,沈云说的话来看,他与这个‘九姐’应该是在这里分散的。”

    “山脚有村子,臭小子对这里非常熟悉。莫非他的路引不是做假,他原本就是住在这一带的?”古老大分析道。

    三年前,他们兄弟三个曾在石秀县查访数月,使劲浑身解数,却是一无所获。

    真的不是他们兄弟无能,而是石秀县这边的情况非常特殊:

    兵祸时,石秀县被风传为叛军的必攻目标。县里的人家,十之八九闻风逃走。近年来,陆续回来的,也占不到两成;而石秀县仙府以前的资料在兵祸之后尽数被毁。是以,仅凭着“石秀县人氏”这条线索,他们完全查不出沈云的底细。

    了解石秀县的情况之后,他们仨曾一度怀疑,沈云的路引是假的。

    还好,这些年,他们一直都是暗中盯着,没有放松。

    “应该是的。”古老二开始分派任务,“看样子,沈云极有可能很快就会离开此地。明天,我们分头行事。大哥,你继续盯着他;我去东安集附近查访;老三,你去山脚的这些村子打听。”

    “这一次,我们肯定能打探出沈兄弟的底细。”古老三搓着双手,从心底里笑了出来。

    “但愿如此。”古老二望着山下黑压压的村子,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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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四九章 我知道

    在石秀县,有在四大城门之外开早市的传统。

    在早市里,既有天还没亮,就从四面八方赶来售卖土产或山中野味的农户、山民,也有背着货匣,叫买针头线脑、零碎布料的小商贩。

    城里的人们,如果想买鲜新而又价廉的土特产,往往会清早出城,去赶早市。

    第二天清晨,沈云退掉房间,出城门,也去赶城外的早市。

    不过,他不是为了买野味,而是去打听小溪村——这估计又是一个和牛头坳村一样的小山村。他在石秀县的地图上也找不到这个名号。昨天,他在东安集里也打听了一番,没有一个人听说过它。

    想到当年带他们出野鸡岭的那几个猎户有说过,他们经常出来赶早市,他决定出来碰碰运气——不敢奢望能一步到位,碰到洪大爷他们本人,能打探到小溪村的方位,他就谢天谢地了。

    然而,他的运气真不咋的。在早市里转了将近个把时辰,碰到山民、农户穿着的人,他便上前打听。结果,被问之人皆是一脸茫然的摇头。

    “不知道。”

    “没听说过。”

    眼见着空地上的人越来越稀少,早市快要结束了,沈云不免有些心灰意冷——身逢乱世,灭顶之灾往往瞬间就会毫无兆头的降下来。莫非小溪村也和牛头坳村一样,遭了大劫?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他赶紧的呸了又呸,心道:大吉大利!不是所有的山民都跟我们牛头坳村人一样倒霉的。

    正在这时,远远的又有数人结伴,肩挑手提的,风尘仆仆往这边赶来。为首的是一名壮汉,他一边挑着担子快走,一边回头催促同伴们:“快,快走。早市要散了……”

    这也许是今天早市的最后一拔人。如果跟他们也打听不到,就得明天再来了。沈云打起精神,迎上去,拦住为首的壮汉:“这位大哥,劳烦你,听说过小溪村吗?”

    “没有哩。”壮汉挺着急的,匆匆应了一句。

    “这位小哥,我们真的不知道你说的这个地方。”跟在后面的一名大叔连忙补充了一句,“我老弟性急,你莫见怪。”

    “劳烦了。”沈云笑着摇了摇头,让到一边。

    看来小溪村不好找。

    待到早市散了,他重新回到县城里,在城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做好多打听几天的准备。

    他必须找到小溪村,找到洪大爷他们几个——说来惭愧得很,他心心念着要报仇雪恨,然而,却连回牛头坳村的路都记不得了,只能靠洪大爷他们指路。

    东安集的一间客栈里。

    古老二和古老三几乎是前后脚的回到客房里。

    两兄弟又是一无所获:

    “那条巷子听说是在兵祸以前就烧成那样了。最里头的,是一家叫做‘刘家拳馆’的老拳馆。沈云立坟祭拜的‘刘爷爷’应该就是那拳馆的老仆老刘头。据说,当年的大火就是从刘家拳馆最先烧起来的。那晚是正月十五。这里有闹花灯的习俗。大多数人都出门看花灯去了。所以,起火时,来不及召拢人手救火。起火之后,拳馆的人,包括老刘头都没有再出现过。至于沈云,我打听过的人都说,刘家拳馆在老馆主死后就败落了。新馆主只在十几年前招到了一个徒弟。他们记得那徒弟好象是姓傅。他们没有听说过沈云这个名字。在拳馆被烧的前几个月,老刘头身边带了一个小男孩帮着跑腿。听说,那是他的远房侄孙。我跟他们说了沈云的相貌,他们都说不相像。”

    “我跑遍了山脚的村子。没有一户姓沈的人家,也没有叫‘九姐’的女娃。名字里带‘九’,或者是同音的,找到两个。一个才三岁,另一个是五岁。我亲自去她们家看过了的。”

    也就是说,刚发现的两条线索,又断了。

    古老大挠头:“我这边倒是新发现了一条线索。沈云一大早就去城外赶集了。他在集市里挨个的打探一个叫做小溪村的地名。不过,他问到集市散了,也没问到。”

    “小溪村?”古老三愣了一下,“是大小的‘小’,溪水的‘溪’吗?”

    “对对对,正是。”古老大连连点头。

    “问到集市散了,也没问到!”古老三喜上眉梢,“他应该来问我呀!我知道的!”

    古老二狐疑的问道:“你从何得知的?”

    古老三如实道来:“前年,我们不是来过这里吗?那次,我出城去打探消息。正好看到守城的狗兵为难两个山民。我看不过去,帮那两个山民解了困。他们就是小溪村人。那地方在老山里,地儿挺偏的。村里的人也不太与外边往来。所以,没几个人知道。”

    古老大长吁一口气:“臭小子的运气真不错。”

    “我们的运气也不赖呀。”古老二轻笑。

    次日清晨,沈云又去赶早市,打听小溪村。

    和前一天一样,待到早市散了,还是没有打探到。

    明天再来罢。他叹了一口气,往城里走去。

    “喂,小子,那个到处打听‘小溪村’的小子,是你吗?”不想,经过城门时,守门的那名仙符兵掏着耳朵,拦住了他。

    听他提到“小溪村”三个字,沈云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但是,看到仙符兵歪戴着头盔,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是十打十的兵油子,他心中警铃大作——这家伙该不是听说我在打听小溪村,想讹我一回吧?

    不是他以貌取人,而是他碰到了太多的仙符兵为非作歹之事。

    “是的,就是我。”他是良民,在仙符兵面前可以不用谦称。

    仙符兵比他矮小半个头,闻言,翻着眼皮子瞅了瞅他:“你找小溪村,做什么?”

    “一点私事。”沈云强按住心中的不耐烦,答道。

    “哦,私事啊。我恰好知道。”顿了顿,仙符兵嘻笑着伸出两个手指头,在沈云眼皮子底下搓了搓,“小兄弟,知道那小破村子的人不多。”

    “当真?”沈云很难相信他。

    “比真金还真!前些年,小溪村那边时常有猎户过来赶早市。后来,仙府曾加收了一年多的赶集税。打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来过了。”仙符兵用两个手指头做了个乌龟爬的动作,“骗你的,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