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第16分节

第一五零章 不信任

    沈云非常的不信任仙符兵。但是,眼下,他却没得选择。

    也罢,权当是死马当活马医。

    “要多少银子?”

    那名守城门的仙符兵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不多,我们这里的规矩是,问路费二两银子。小兄弟,你可以去打听,我们东城门的几位弟兄都是最讲信义,从来没有过,收人银子,不给办事的。想知道小溪村在哪里啊?给了银子,就告诉你。”

    问个路就要二两银子!还最讲信义!这跟打抢有什么区别?哦,人家拦路抢劫还要把脸抹黑来着!沈云真心看不懂他,却不得不从腰包里掏银子。

    好吧,他们果然“最讲信义”,掂了掂银子,马上笑靥如花的报出答案:“你打这里,沿官道笔直走十来里,会看到一个三岔口。你走左手边的那条土路。再沿着那条土路一直走,直到走到山脚下。然后,朝着东南方向翻山。翻过三重山,山脚会出现一条小河。小溪村就在这条河的上头。你沿着小河一直往上走,走个五六十里,就能到了。”

    见沈云没有接腔,他又信誓旦旦道,“小兄弟按我说的去找,要是找不到,只管回来找我麻烦。我守这东城门也快四个年头了。早市里的老人儿没谁不认得我陈三爷。如果我没当班,是别的弟兄守在这里,你只要跟他们问我陈三爷,不管是哪个在当班,他们都会带你来找我。”

    沈云懒得跟他再多说,当即走进城门里,找最近的饭铺,买了三斤馒头和一斤酱牛肉。想了想,又找到一家酒铺子,用牛皮水囊打了满满的一囊好酒,再出城而去。

    见他走远了,懒洋洋的倚靠着城墙站立的陈三爷呵呵轻笑,掉头钻进了五步开外的城门洞里。

    那里,古老大和古老二兄弟两个,并排站着。他们的身后是一个土炕。炕上,躺着一名仙符兵。他被敲晕了,身上的衣物被扒得仅剩下一条大裤衩。

    见陈三爷进来,古老大问道:“怎么样?”

    “我亲眼看着他上的官道。”陈三爷嘿嘿笑着,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倒了一些水在手上,照脸上一抹。

    瞬间,他容颜大变,换成了另一张脸。

    原来,他是古老三易容假扮的。而守东城门的陈三爷也确有其人,就是差不多被扒光了、躺在土炕上的那只白条。

    古氏三兄弟深知沈云不好糊弄,而他们又不好现身,只好想出这么一折来,给其指路。

    沈云按照“陈三爷”的指引,沿着官道走了十来里,果真看到一个三岔口。左手边的那一条,也确实是条不到四尺宽的土路。

    看来不象是骗人的。

    好吧,就算是到了现在,沈云也没有相信“陈三爷”。无他,实在是,对仙符兵的糟糕认识和敌意已经深入骨髓,他对他们是彻底不信任。

    不过,即便是骗人的假话,他也决定去试一试。因为他早在心里做好了打算,如果真的打探不出来,就从东城门开始,沿着这边的官道找。

    当年,洪大爷他们几个没有必要骗他与九姐。所以,小溪村肯定是存在的。

    他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挨个问,就不信打探不到!

    沈云沿着土路走,途中先后看到了两个小村子。他以路过讨水喝为由,向村口的人家打听小溪村。

    结果,得到的答案仍然是“不知道”。

    沈云有些气馁。但想到,按陈三爷所言,此地离小溪村还隔着数重山、几十里地。而山里封闭,十里且不同音,所以,这一带的人们不知道小溪村,也是极有可能的。

    土路蜿蜒,再往前走,越来越窄。周边渐渐没了人烟。走了差不多三十里,傍晚时分,他真的看到前边有连绵的山线。很陡,林深草密。

    不过,据他的经验判断,要想走到那山脚下,起码还要走上十几二十来里。

    眼见着太阳就要下山了,他必须停下来,寻个地方露宿过夜。

    沈云是在野外露宿惯了的,很轻松的找到了地方,安置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他吃过早饭,将凉好的开水灌进牛皮水囊里,继续行路。

    走了一个多时辰,他到了山脚下。

    山里的情况和他估计的差不多,看不到有路上山。他只能依言,朝着东南方向翻山。

    结果,爬到山顶,他才发现,原来脚下的这座山是最矮的。山的后面,是一群更高的山。它们重重叠叠,象是一道道天然的屏障。也难怪小溪村为外面的人们所不知。

    好象当年就是从这样的山里被洪大爷他们几个带出来的。沈云总算找到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三重山,一重高过一重。沈云不熟悉山中情况,只能闷头朝着东南方向,边走边开路,很是费力。

    终于,在太阳偏西之时,他爬到了第三重山的山顶。

    往下俯看,他果然看到一条小河象细带一样,从连绵的山里流出来,绕过山脚。

    没错。接下来,我就要沿着这条小河往上走,走到群山峻岭里去。沈云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那个陈三爷说的靠谱。也许这回真的能找到小溪村。

    这样一想,身上的倦意立消,又充满了力量。他几乎是跑下了山。

    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是天擦黑的时候,才跑到山脚。因为那三座山实在是太高了,且山中地形复杂,丛林茂密,完全无路可言。

    第二晚,他折回山坡,寻了一个避风之地,又露宿了一晚。

    第三天,他又赶了个大早,朝小河上游走。

    走了差不多四十里路,小河的河面已经收窄了三分之二,不能称为河,充其量就是一条大些的溪流。沈云终于第一次碰到了人。

    好吧,确切的来说,是他被一队猎户拦了下来。

    其实,沈云隔着老远就察觉到他们藏在林子里,指尖悄然夹了三枚银针,暗中防备。

    三人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盯了沈云将近半刻钟。待到后者走到近前,方拿着长枪铁叉,还有弓箭,现身出来。

    两人从大石头背后飞窜出来,一前一后的截住沈云,第三人则是纵身跃上大石头,开弓拉箭指着他,大喝:“什么人!”

    “过路人,去小溪村。”沈云一点儿也不怯场,扬声应道。

    “你要去我们小溪村做什么?”三人脸上的防备更甚。

    沈云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谢天谢地,终于找到小溪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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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一章 见面不相识

    听沈云报出洪大爷他们五个的名号,手持铁猎叉的那位青年忍不住说道:“胡说!我洪大爷好些年没有出去……”

    话未话完,被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位拉弓的大叔一记眼刀给打断。

    后者拧眉:“你说的这五人都长什么样?”

    时隔多年,洪大爷他们的样貌、穿着打扮,十分详尽的说出来,沈云做不到了。不过,他们几个的相貌特点,大致的年纪,他还是有些印象的,每人都能捡一两样说出来。比如说,洪大爷年岁最长,是个大胡子。

    听完,拉弓的大叔明显松了一口气:“没错,他们确实是我们村子里的人。”

    说罢,他放下弓箭,从大石头上跳下来,面色凝重的跟沈云又道,“扶七哥和王二哥,他们不在了。洪大爷伤了腿,再也走不得山路,好些年都没进山打过猎了。其他人,都还好。”

    当年救沈云姐弟俩的五名猎户里,有两人是堂兄弟,姓扶。他说的扶七哥,是堂弟,被沈云姐弟两个唤为“小扶叔”。

    闻言,沈云忍不住脱口问道:“小扶叔年岁不大,怎么就没了?还有洪大爷那时的身板,我记得很硬朗呢。”

    “六年前,我们村里闹鸡瘟,喂的鸡啊鸭的,大片大片的死。老村长叫大家把死鸡死鸭都堆在一起烧了。大家怎么舍得?没几个人听,大多数人家都是煮了吃掉。吃了之后,事闹大发了起来。有的人没事,有的人开始拉稀,一个时辰里也要跑好几趟茅厕,不得安生。有些人受不住,花三个大钱去老村长家抓两副草药,煎了喝几次,慢慢的止住了。象扶七哥和王二哥他们都说自己身子壮实,不怕拉几泡稀,就没去抓草药吃。哪里知道,他们越拉越厉害,没两天就拉得脱了人形。扶七哥和王二哥的症状最重,煎草药喝也不顶事。隔两天,他们俩前后脚的去了。”

    “洪大爷也是同一年出的事。那年夏天,听说外头闹兵祸,到处杀人放火。怕祸害到村里来,老村长发动全村的老少爷们,大家一起将小围山那边进村的山路挖断。回来的时候,天有些黑了。洪大爷没留神,掉到了山沟沟里,一双腿全给摔断了。洪大爷的婆娘十来年前就死掉了。他只有一个女儿,那时也嫁到了山外头。出事后,村子里派人去给他女儿送信。外面闹兵祸,他女儿随着女婿一家子跑了,打那以后就没了音信。这些年,洪大爷的一天两顿饭都是靠村里人接济。”

    拉弓的大叔说到这里,看着沈云,又问道:“后生,你是洪大爷的什么人?找洪大爷做什么?”

    真是世事无常。沈云唏嘘不已,据实以对。

    拉弓的大叔听完,神色完全松懈下来,态度也明显变得亲热了起来:“难为你有心找来。”又道,“外头乱得很,我们很少出去。就算出去了,也从不报我们的名头。要是以前没听说过我们村,肯定不晓得我们。”

    另外两个青年见状,态度也齐齐转了过来,热忱的跟沈云说着:

    “我们村有一条近道去县城里。平常我们都是走那条道。你是打小围山那边绕过来的。那条道,好几年前就被挖断。没有人再走过,肯定废掉了。”

    “县里收的税好多巴多。前些年,狗官抓不到叛匪,就拿我们山里人凑数。我们一年只出去赶一次集,换些盐巴回来。”

    原来如此。沈云放心了。村子平安无事就好。

    他向三位请教了高姓大名。他们很爽快的告诉了他:大叔姓姜,因排行第六,被取名为“姜六”;两位青年,手持猎叉、看着年少些的那个是他的长子,叫“姜大毛”,另一个手持长梭枪,要略微老成一些,则是他大哥家的长子长孙,叫“姜大宝”。

    山里人最是热情。更何况是千辛万苦寻来的远客。姜六他们爷仨也不打猎了,当即收拾起东西,带沈云回村里。

    果然是有近道的。他们带着沈云在群山之间穿行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小溪村。

    好吧,这还是他们不知沈云的脚力,有力照顾他,特意走得慢一些。姜六叫姜大毛“快走几步,回村里招呼一声”。后者应了声“好咧”,提着猎叉噌噌的跑远了。等沈云他们赶到村里时,人家已经脱掉了打猎的行头,带着扶、刘等人在村口等了一会儿。

    “来了,来了!”看到沈云他们一行人,姜大毛从树上跳下来,快活的报信。

    扶、刘二人将信将疑的双双迎了上去。

    沈云一眼就认出了他们俩——山里的生活艰苦,人易老。他们俩看着比当年老了十岁还不止,但,眉眼轮廓还没有变。

    可是,他们俩却完全认不得沈云了。

    看着眼前身着青衫,红唇皓齿,长得比地里的嫩葱还要水灵的俊后生,走过来,亲切的唤“扶叔”、“刘叔”,二人有些不知所措。迟疑之后,还是扶猎户壮着胆子,问了一句:“你,你是当年的山妖男娃子?”

    好吧,事过多年,他们也记不得当年那两个娃娃叫什么名儿。提起当年的事,他们最有印象的是:两个娃娃从头到脚都糊着泥巴,冷不丁的从石头后面现身出来。他们以为撞到了山妖,吓得险些尿裤子。所以,他们回到村里后,没少拿这件事当笑话说给旁人听。说来说去,两个娃娃的真名儿早就说丢了,被用“山妖娃子”代称。男的是“山妖男娃子”,女的则是“山妖女娃子”。

    旁边的刘猎户赶紧拉了一把他的袖子:“别瞎说。娃儿姓沈。”刚刚姜大毛回来报信,说打山外来了一个后生,自称是沈云,说是当年他们俩与洪大爷他们一道从山里搭救出去的。

    “对对对,是沈家后生。”扶猎户摸着自己的嘴,连声改口。

    沈云笑了笑,跟两人抱拳,正式道了谢,末了,说道:“扶叔,刘叔,你们还是象当年一样唤我,叫我‘云娃’罢。”

    “云娃?对,是云娃!我记起来了!”刘猎户扭过头去问扶猎户,“你还记得吗?”

    “我也记起来了!”后者一个劲的点头,“你们是姐弟两个。你是弟弟,叫云娃。另一个是你姐姐,叫‘九姐’。”

    这是真记起来了。山里人一是一,二是二,不兴说假话。沈云笑得眉眼弯弯:“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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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 再见洪大爷

    在村口迎接的人,除了扶、刘两位猎户和姜大毛,还有他们的家人,以及看热闹的娃娃们。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姜六笑道,“沈公子走了老远的路,不容易。进屋里先喝口水。”

    “对对对。”扶、刘两人皆点头连声附和。

    只是,去谁家呢?他们俩都竞相邀请沈云,互不相让。

    沈云见了,主动说道:“听说洪大爷腿脚不好,我想先去看望他老人家。”

    两人不再争执,一个夸“云娃心善”,另一个则是说“一道儿去”。

    于是,一大群人簇拥着沈云,浩浩荡荡的往村里走去。

    洪大爷的家在村南头。因为多年不曾修缮,屋子破破烂烂的,有摇摇欲坠之感。

    沈云的五官甚是敏锐,在屋前的空地上,就闻到了从里头散出一股腐臭之味。

    好吧,其实,村里其他人的家里大多数只是比洪大爷家稍微好一些而已。他打那些破旧的屋子旁经过时,都或多或少的会闻到一些臭味。

    早有好事的村娃们跑进屋里去报信。

    “是云娃来了?”黑洞洞的门里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沈云有些恍惚。记忆中,洪大爷的声音亮若洪钟,中气十足。

    “是的哩,是的哩。”姜六抢先应着,“洪大爷,沈公子特意来看你了。”

    正说着,一个枯瘦的老人从门里探头出来。

    陡然一看,俨然是滚出一个灰扑扑的白色毛团——洪大爷的头发、大胡子皆白,乱蓬蓬的团在一起,将枯瘦的脸遮了大半,眼睛、鼻子都不显。

    他的腿脚废了。两只手各撑着一只又小又旧的板凳儿,撑起上半身,拖着一双废腿,在地上爬行。

    这时节,他的身上还穿着过冬的冬衣。衣服太大,跟个油光发亮的壳子一样,套在他身上。好些地方都破了,里头露出来到棉絮与衣面一样,也是黑色的。

    不过,精神头看着还好。乱发之下的那双眼睛虽饱含风霜,但依旧锐利,老猎人的余威尚在。

    看到沈云,他咧嘴笑了起来:“云娃长大了!我都不敢认了哩!”说着,欲从门里爬出来。

    沈云连忙走上前,抱拳行礼:“沈云见过洪大爷。”

    洪大爷仰头连声赞“好”:“云娃体会得很哩,说起话来文绉绉的,怪好听的。”

    扶猎户走过来,说道:“洪大伯,云娃老远过来的。连水都没喝一口,就来你屋里看你老。你老先别老拉着娃在门口说话啊。让云娃进屋喝口水,好不好?”

    不料,洪大爷却将乱蓬蓬的头摇成了货郎鼓:“不好,不好。我屋里乱得跟个猪窝一样,莫弄脏了娃的好衣衫。要麻烦你们好好招待远客了。”他抬头望着沈云,“云娃,你能找来,看小老儿一眼,小老儿真的很高兴,打心底里感激你。我们山里人没有赶客的规矩。按理说,小老儿要请你进屋上坐,好好说说话,热茶热饭的招待你一回。屋里好多年没个收拾的人,连个落座的地方也没有,小老儿没脸请你。”他本是极讲脸面的人。这番话,全是他的肺腑之言,绝非客套。

    沈云在外头孤身闯荡多年,也听出来了,他说的不是虚言,是真心不想让自己看到他过得凄惨模样。是以,有心成全他最后的骄傲,又行了一礼,说道:“洪大爷客气。”

    当年,在石秀县的东城门外,临别时,沈云姐弟曾许诺,将来会来小溪村感谢他们五个。而洪大爷也笑言,要他们记得给他带好酒。这话,沈云一直记得。这次来,他虽不信那个守东城门的仙符兵,但也抱了一丝侥幸,用牛皮水囊带了酒水。

    他解下那只盛酒的牛皮水囊,双手送到洪大爷面前:“洪大爷,我给你老带了些酒水。是从县城里的酒铺子里打到的。谢谢你老,还有四位叔伯当年搭救了我们姐弟二人。”

    “好好好。”洪大爷单手支撑着身子,接过酒囊,激动的用嘴咬开塞子,仰头“咕唧咕唧”的接连灌了好几口。

    “滋——”,饮罢,他畅快的笑了起来,又赞道:“好酒!是县城的酒铺子里的正味儿!我以前闻过!”说罢,他对扶猎户等人说道,“我喝好了。这酒你们也尝尝。”

    扶、刘等人也没客气,挨个的上前,一人一口,喝了一圈。最后,酒囊又送回到了洪大爷面前。

    这回,后者没有再接。他摆手,心满意足的笑道:“托云娃的福,我老了老了,还能喝到这样的好酒,该知足了。”冲沈云翘起大拇指,高声大赞,“云娃,你很好!前程大得很!一世不愁吃,不愁穿,过得会比神仙还要好!”

    在山里,人们很看重老人家的预言。据说,越是濒死的老人,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预言越是灵验。

    “托你老吉言。”沈云被他真挚的眼神感动了。

    洪大爷哈哈大笑:“人也见了,酒也喝了。云娃,你莫要再管小老儿,跟他们后生的去喝碗热茶暖暖身子吧。山里寒气重,不比外头。”又道,“小老儿每每喝了好酒,都要在屋里困上一觉的。”说罢,冲沈云扬了扬手,撑着两只小板凳儿,头也不回的进了门。

    扶猎户也相劝道:“走,云娃,先上我屋里。”

    “再去我屋里。”刘猎户慢了半拍,只好接口说。

    “谢谢。”沈云没有再拒绝。

    扶猎户大喜,按照山里的规矩,当即请了刘猎户,还有姜六作陪。到了家门口,他又派了长子姜大毛去请村长过来一道喝酒。

    四人在堂屋里刚落座,村子端着一只粗海碗,里头盛着八只鸡蛋,乐呵呵的进了门:“稀客!稀客!”小溪村的村长之位是代代相传。他是老村长的长子,三年前才接任村长之位。

    很快,一大砂罐子煮得滚烫的甜米酒,和一土钵子腊肉炒笋干被端上了桌。开吃之前,扶猎户特意分了小半碗腊肉出来,去外头招来长孙:“去,给你洪太爷端去。”

    不想,过了一会儿,大孙子又抱着碗,叭唧叭唧的跑回来了,喘着粗气说道:“洪太爷,睡下了。推不醒。”

    “这是喝醉了!”刘猎户笑了起来。

    姜六也道:“他刚刚是喝急了点。”

    扶猎户哭笑不得的伸出食指刮了一下长孙的鼻子:“那你把肉给你洪太爷放屋里就是,还抱回来作甚?”

    “哦。”大孙子抱着碗,又哒哒的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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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不想要

    甜米酒煮了一罐又一罐。太阳偏西的时候,扶猎户家的小酒坛子终于见底了。桌子上的那一土钵子腊肉炒笋干也只剩下了点汤水。

    大家都先后放下了筷子。

    这时,刘猎户又起身相请。

    于是,一行人转战刘家。

    眼下正是冬粮快吃尽,夏粮还差俩月才能收,青黄不接的时候。人们将这时节称为“五黄六月”。是以,家家户户的饭菜都差不多。刘家准备的也是甜米酒和腊肉炒笋干这两样。

    开吃之前,刘猎户也用小碗分了些腊肉出来,叫来幺儿,吩咐他给洪大爷送去,并细心的吩咐道:“你洪大爷要是还未醒,你要把他喊醒。他老睡了这么久,晌午也没吃饭。肚子空空的会磨胃里,不好。”

    “好咧。”

    没过多久,幺儿惨白着脸,慌里慌张的跑回来了:“爹,不好了。”

    刘猎户闻言,脸都挂不住了。但是,贵客当前,又不好开骂,只好飞过去一记眼刀,问道:“什么事?”

    幺儿缩着脖子吱唔道:“我,我洪大爷他,他没气了……”

    刘猎户急了,一把拉住还没自己肩膀高的幺儿,扬起巴掌:“小崽子你乱说什么!”

    沈云等人也齐齐色变,放下筷子。

    “大刘,听你老幺把话说完。”扶猎户离得最近,伸手架住刘猎户的巴掌,又低头对幺儿说,“不要怕,你洪大爷怎么了?慢慢的给大家说。”

    幺儿点点头,接着说了起来。已经十来岁的他,口齿伶俐得很:“我进屋里,看到我洪大爷侧着身子,面对着墙,躺在床上睡觉。我过去喊了他好几句‘洪大爷’。他也没有应我。爹说,要把我洪大爷喊醒来吃饭的。我就到床前,一边喊‘洪大爷’,一边去拉他的胳膊。我也没用力,带了一下。我洪大爷就往我这边倒了。没动身,也不应我,只管闭着眼睛睡觉。我就去捏他的鼻子,想捏他醒来。就发现他的鼻子凉凉的,没有出气了。”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扶、刘、姜等人都不约而同的望着村长——在小溪村,象洪大爷这样的绝户头,其身后事都是由村长出面,领着大伙儿一齐操办的。

    村长放下筷子,叹道:“洪大爷……吃了这些年的苦,解脱了,是喜事。”

    “睡梦里去的,没痛没灾,洪大爷好福气哩。”扶猎户也道。

    “是啊。临头了,还能喝到县城里的好酒。洪大爷不亏。”这是姜六的话。

    大家说着,脸上并没有多少戚容。

    “大伙和我一起先去看看,回头再招呼村里人过去帮忙。”村长起身招呼众人。

    “我也去。”沈云主动提出来。

    村长愣了一下,旋即,点头应允了:“这也是沈公子和洪大爷的缘分。”

    一行人很快回到了洪大爷的屋子前。

    此时,消息已经在村子里传开来。屋子前面的场院里站了不少人。都是大人。跑来看热闹的孩子们则被家里的大人呵斥着赶回去了。村民们站得远远的,没有人进屋。

    沈云跟在村长他们的后面,终于到了洪大爷的家里。

    屋里黑洞洞的。看得出扶、刘二人经常过来。他们俩熟门熟路的取出火石,从堂屋里拿出一根火把点燃。

    顿时,漆黑的屋子亮了起来。

    正对着门,摆着一张大木床。洪大爷仰面躺在床上,身上胡乱的盖着一角看不清底色的破布被。

    床头边上摆着一只土瓷碗,里面装着的小半碗腊肉已经冷了,结了层白色的冻油——这是上午的时候,扶猎户要他家大孙子送过来的。

    “肉没有动过,”扶猎户拿起碗,仔细的看过后,又放回原位,“洪大爷确实是睡着去的。”

    沈云觉得有些奇怪,在牛头坳村,没人会把床摆在堂屋里。因为那是快要咽气的老人停床,以及死后设置灵堂的地方。而且,刚才在扶、刘二人的堂屋里,也都没有摆床。

    他低声问刘猎户:“刘叔,洪大爷家的床一直是摆在这屋里吗?”

    刘猎户摇头:“是洪大爷的腿废了后,叫我们帮忙抬到这里的。那时,洪大爷不吃不喝,躺在堂屋里,一心只等着他闺女回来见最后一面。后来,去报信的人回来说,外面闹兵祸,他闺女一家逃难去了,没找着。洪大爷哭了一场后,又重新喝水吃饭了。大伙儿都说,他是因为怕没人送终,一直吊着一口心气。兵祸过去了的事,村里人谁也没敢跟他说。就怕他心气散了,再也熬不了。”

    沈云明白了——洪大爷年轻时在外头闯荡过,见多识广。今天看到他,定是心里猜出来,外边的兵祸早结束了,觉得闺女一家凶多吉少,父女再会无望,所以,那口心气散了。

    这时,村长过来问刘猎户:“大刘,你知道洪大爷准备了老人衣服吗?”

    “早就准备好了的。”刘猎户应着,走到床边,蹲下身子,从床底拖出一口旧木箱子,“洪大爷摔断腿的时候,怕等不到他闺女,就先告诉了我,说,老人衣服全装在这箱子里,叫我帮他先拖到床底下备着。”

    “那就好。”村长松了一口气,又道,“你们先给洪大爷上三根香。我去喊人过来帮忙装敛。”

    扶、刘、姜三人皆点头应下。

    沈云走到刘猎户面前,问道:“刘叔,洪大爷的身后事是个什么章程?”

    后者长叹:“能有什么章程?洪大爷没有儿子送终,养的闺女也等于没有。也就是我们几个平时相好的过来帮忙装敛、用席子卷了抬到后山埋起来。还好,他生前料到了这一境,早早的准备好了老人衣服,不会光着身子走。”山里人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送老人走,是一笔不菲的开销,没人资助得起。更何况,象洪大爷这种绝户,给他出钱,跟打水漂没什么两样,连人情都留不下来。所以,也就是几个相好的出一把子力罢了。

    “棺木呢?没有吗?”沈云拧眉。

    “以前是有的。后来,摔伤时,拿去换钱吃药,吃光了。”刘猎户连连摇头叹气。

    沈云听罢,略作沉吟,说道:“洪大爷于我有救命之恩。我不忍看他走后,身后这般凄凉。刘叔,请问,眼下能买到现成的棺木吗?”想来这也是洪大爷的最后心愿,也是他唯一能为洪大爷做的事。

    此言一出,不但刘猎户愣住了,连正在床头忙着上香的扶、姜二人也齐齐打住。

    “有是有,不过,价钱不便宜……”

    山里的银子值钱得很哩。沈云不缺这几两丧葬银子。于是,在他的资助下,洪大爷的身后事办得体体面面、热热闹闹。

    两天后,安葬了洪大爷后,扶、刘二人以他亲友的身份,又一次的向他道谢:“托您的福,这下洪大爷生前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他能安安心心的走了。”

    连村子里的人们也交口称赞,艳羡不已:“好人有好报!”

    “洪大爷一世体体面面,好福气哟!”

    沈云不以为然。从洪大爷的身上,他再一次觉得,凡人活着,与蝼蚁没有什么两样。

    这样的人生,我不想要。

第一五四章 不原谅

    办完洪大爷的丧事,沈云私底下找到扶、刘二人,向他们道出自己的来意。

    “去当年碰到你们姐弟俩的小潭边?没问题。我们记得那地方。”两人满口应下。沈云能出手,把孤老的洪大爷体体面面的送走。他们俩对他感激得很。同时,也看出来了,沈云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替这样的人做事,是结善缘。他们能不乐意吗?

    沈云当然不会让他们俩白走一遭,道了谢后,一人给了他们一小袋碎银子。

    不多,每一小袋都只有十两。他给洪大爷办丧事,差不多是用了五两银子。按照这个标准,他又准备了四小袋碎银子,每一袋都是五两。其中的两袋,他已悄悄的给死去的小扶叔和王二叔等两位猎户的家人送去了;这两袋则是每一袋又各加了五两,分别给了扶、刘二人。多出来的五两是他们俩带路的酬劳。

    他送银子的事,瞒着了村里人,却是当着扶、刘二人的面做的。二者心知肚明。当年他们救人,并没有想过将来能得到厚报。沈云的报恩却温暖了他们的心;最主要的是,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他们俩也渐老,也都确实需要银钱伴老。象洪大爷这样体面热闹的身后事,是村里所有人都无限期望的。所以,他们俩没有推却,感激的袖了银袋。

    “还有件事,要请两位一定帮忙。”沈云又道,“当年进了县城后,没两天,我就和九姐失散了。至今仍没有她的音信……”

    “啊!九妹走丢了?”不等他说完,扶、刘二人惊呼出口。

    沈云点头:“在县城里,九姐受了伤,烧得迷迷糊糊的。我出去给她找水,结果掉进了野猪坑里。幸好被好心人及时搭救了出来。等我再回去,九姐早就不见了。这些年,九姐一直没有音信,生死不明。”

    “你们都是好娃子,老天爷会顾着你们的。九妹肯定也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

    “说不定她也在找你哩。”

    两人使劲的宽慰沈云。

    “将来如果我九姐找到村里来,烦请两位帮忙,告诉她,去省城的鸿云武馆找我。”沈云抱了抱拳,“沈云不胜感激。”

    扶、刘二人齐齐按下他的拳头:“应该的。”

    “你放心。”

    接下来,三人约好:扶、刘二人各自带上两个子弟,大伙儿以打猎为名,第二天清早动身,进野鸡岭。

    次日清晨,一行人披着晨光出发了。

    扶、刘等人显然路熟得很,中午的时候,他们又爬上了一个山头。扶猎户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线山脉,告诉沈云:“喏,那里就是野鸡岭。”

    见后者有些茫然,他又细心的解说:“这边是进野鸡岭的路。县城正好在另一过。去县城走的是出野鸡岭的路。”

    想起自己翻烂了三县的地图志,也没在三县交界的地带找到野鸡岭,沈云不禁好奇的问了一句:“真的有野鸡岭啊,我怎么在仙府印发的地图志上找不到呢?”

    众人不知“地图志”为何物。

    听明白了之后,扶猎户摇头说:“不知道。我们祖祖辈辈都去那边打猎,都管那一带叫做野鸡岭。”

    刘猎户道:“可能就我们村子里管那里叫野鸡岭吧。我曾听小围山外的村子里管那边叫凤凰山。”

    一提到“凤凰山”,沈云立即心中明了——没错,在地图志上,三县交界的地方确实有一条小山脉叫做“凤栖山”。

    怪不得他找不到野鸡岭,原来是一山多名。

    如此一来,对照记在心里的地图志,再看眼前连绵起伏的群山,沈云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眼下的方位。据此,他更加肯定了自己以前的推测:牛头坳村是在丰成县的境内。

    稍稍歇歇脚后,一行人继续赶路。

    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潭边。

    “云娃,还有印象吗?”扶猎户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大山石,“当年,你们姐弟两个就是一声不响的从那后面跑出来的。”

    “可把我们几个吓坏了,都以为是碰到了山妖娃子。我差点尿裤裆里了。”刘猎户也望着那里,摇头直笑。

    “一晃就是好些年哪。”扶猎户也笑了。

    大石头长满了青苔,静静的立在那里。沈云怔了怔,慢慢走过去,伸手去摸大石头。

    手底冰凉、湿润。好熟悉!

    刹那间,象是被封印的记忆打心底喷涌而出。

    “云娃,你看,那边有人!”

    “啊……”

    “莫出声!我们先过去看看。”

    “是山里的猎户。他们说话,不象是我们那里的。”

    ……

    记起来了!全记起来了!

    脑海里,九姐的身影渐渐的变得更加清晰、温暖,象是一团火,灼烧得沈云的眼睛滚烫。

    “九姐!”他连忙仰头,拼命止住要往外滚的泪水。

    扶、刘等人见了,悄悄的挥手,带着其他人去潭边生火做饭,准备宿营。

    当晚,他们就宿在小潭边。据扶、刘二人说,这一带很少有大野物出没,还算安全。所以,他们进入野鸡岭,通常都是在这里过夜。

    听沈云说,记起了接下来的路,不用再带路了,他们很不放心,关切的问着:“云娃,过了这一段,前头就时常有大家伙了。你真的不要我们陪你过去?”

    “没事。我这些年一直在学武,就是老虫也应付得来。”沈云胸有成竹的答道。

    “没听说过野鸡岭这边有老虫。”

    “云娃好本事!赤手空拳的能打老虫。”

    扶、刘二人放心的笑了,不再提陪同的话。

    天亮之后,沈云告诉他们几个,独自沿着小溪往上走。

    当年走的路,他是真的都记起来了。就连那几晚的临时住处,他也一一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现在的脚力不知胜过那时多少倍。记忆之中难走的地段,如今再走,如履平地。

    是以,只用了一天半,他便顺顺当当的走到了当年被表叔扔掉的地方。

    当年,他们姐弟俩坐着苦等表叔的石头依旧在。沈云又在上面歇了一回脚。一边吃干粮,一边心中好想,眨一下眼,九姐就从哪棵树背后,或者某一兜茅草后面现身出来。

    好吧,这是白日做梦。

    吃罢干粮,沈云叹了一口气,继续前行。按他的脚程,今晚应该能到姑奶奶他们所在的小镇歇息。但是,他并不打算去探望他们——他并不恨他们当年的绝情。因为他知道,这世道,他们也难,但是,不恨并不代表他原谅了他们。讲真的,在内心深处,于他们,他是有怨气的。

    因为如果他们不想收留他们姐弟俩,其实可以明言。为什么要骗他们姐弟两个,并且,将他们姐弟俩不声不响的扔到深山老林里?

    当时,他们姐弟俩才多大?一个十一岁,一个不到六岁!

    如果不是碰到好心的洪大爷他们,他们姐弟俩说不定真的死在了崇山峻岭里。而且,后来,他们姐弟俩失散,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原因。

    他沈云不是圣人,做不到以德报怨。所以,大家不如不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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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五章 回家

    世事总无常。

    沈云按照记忆,找到了回小镇的路。然而,不曾想,当年的小镇已然荒废。他站在当初小憩的那处青灰色大崖石下,远眺小镇,却只看到一片断壁残垣隐没于疯长的荒草之中。

    这是怎么了?

    惊愕之后,他疾步跑下山,去废墟之中探个究竟。

    很快,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原由:这里肯定曾发生过一场战事。乱草丛里,到处可以看到生锈的铁箭头。断壁上,也依稀可见刀剑等兵器留下来的痕迹。

    传闻,当年的兵祸,石秀县仙府曾联手相邻的永安、丰成两县仙府,布阵伏击分兵而来的叛军。因事不关己,沈云没有多打听个中详情。现在想来,小镇这一带恰好位于三县交界之地,且在去省城的官道近旁,地形又中间低、四周高,极有可能是当年那场伏击战的发生之地。

    小镇里的人们,包括姑奶奶他们一家,应该是早早的闻风而逃了。后来又听说家园沦为战场,彻底被毁,便没有再回来。

    抬眼环视四周,沈云不禁再次长叹。本来,他打算在小镇歇一晚的,如今,也不成了。见天色还早,他决定继续赶路——他在武馆里曾读到一本评论风水的杂书。关于战场遗迹,书里头也有评论,说是这一类的地方多阴气,如果周边围有群山,则阴气易聚不易散。久而久之,便成了阴煞之地。而阴煞之地是不宜久留的,过夜更是大忌。因为有损身体之正气。不知道是因为这段话的缘故,还是此地真的是阴气重,大白天的,沈云自打走进镇子里开始,后背便一直凉嗖嗖的。所以,他是真不敢孤身一人在此夜宿。

    后来,沈云才知道,那段话并非虚言。正因为他听信了那段话,才得以很幸运的逃过死劫!而后背那凉嗖嗖的感觉,并非是阴气使然。而是,他常年修炼心法,如今,感触已远远比常人敏锐——自打他一进入小镇里,就被一双藏在暗处的阴测测的眼睛盯上了。

    而小镇里不见人气,也全是拜这双眼睛的主人所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在路上宿了一晚,第二天的正午时分,沈云凭着记忆力终于回到了牛头坳村。

    只是,昔日的小山村完全不复存在。他站在村头的位置上,看到的是一个丛林茂密的山谷。

    沈云记得自己的家是在东山脚。现而今,那里长满了荆棘。他用如意刀斩开荆棘,奋力寻找,企图找到他的家曾存在过的痕迹。

    然而,他累得气喘如牛,清理出偌大的一片空地出来,仍是一无所获。

    “阿爹!阿娘!奶奶!啊——”沈云挥舞着如意刀,冲着天空大吼,眼泪再一次喷涌而出。

    什么都没有留下!他连衣冠冢也没法为家人们立一个。

    最后,沈云是在空地里,凭着记忆,估计出他家的堂屋位置。在那里,他先是点上从小溪村带来的香烛,然后,给父母和奶奶各叩了三个响头,烧了一堆钱纸。算是正式祭祀了他们一回。

    做完这些,太阳已经偏西。沈云爬上东山,找到了当年与九姐一起避祸的小山洞。

    这里显然是多年不曾有人来过。入口完全被山藤覆盖住。他差点儿找不到它了。

    用如意刀斩断山藤,他走进出,瞬间又是泪流满面——记忆里,在靠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堆枯树枝。时隔多年,它依旧在。

    回到牛头坳村,他象个疯子一样的找了大半天。这是他唯一找到的旧物。

    他用这堆旧树枝生了一堆火,在山洞里,过了一宿。

    第二天清晨,按照牛头坳村的习俗,他回到山脚的空地,叩头、烧纸钱,又祭祀了一回。

    末了,他跪在地上,对着跳跃的烛火说道:“阿爹、阿娘、奶奶,秋宝走了,去给你们报仇。等割下狗官兵的头,秋宝再回来祭拜你们。”说罢,他又“咚咚咚”的叩了三个头,这才捡起身边的行囊和如意力,起身,头也不回的出山谷而去——此时此刻,他恨意冲天,只恨不能立刻找到仇人,斩下他们的头颅,血祭亲人。

    待他走远,大约过了一刻钟。只见空地上闪过一圈白光。紧接着,古氏三兄弟现身了——这些天,他们一直与秋宝保持二十来里的距离,用法宝盯梢。

    “原来,沈云是化名。他的真名是叫秋宝。”古老三吐出一口浊气,“他原来也是姓沈么?”

    没人回答他。因为谁也不知道。

    古老大翻找着手里的地图,咕嘟道:“找不到这个山村……不好查。”

    “看样子是仙府出动仙符兵屠了村。”古老二环视四周,“仙府那边肯定不会在地图上标记它。”

    古老大抖了抖手里的地图:“这是五年前的旧地图!”

    古老二摇了摇头:“沈云今年十三岁。五年前,他七岁,已经到了郑家庄。现在看来,他是和他的姐姐一道逃出来的。而在到郑家庄之前,他曾在石秀县东安集旁的刘家拳馆呆了将近半年。所以,屠村的时间要更早一些。”

    “是哦。”古老大随手将地图折了起来,收回怀里,“我再去丰成县找找,看能不能从那些武馆的旧书堆里找到十年前的旧地图。”至于丰成县仙府衙门里,呵呵,肯定是找不到标记有这个村子的旧地图。因为据他所知,在篡改资料方面,仙庭,乃至各地的仙府,一向是很专业,也很细致的。

    “走罢,我们先去丰成县城。”古老二收回目光。昨天下午,在法宝里,他们三兄弟看得很清楚。沈云满山谷的找寻,却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他的绝望与无助,即便是透过法宝,他们也能清晰的感受到。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再浪费时间。

    古老三迫不及待的应道:“对,沈兄弟肯定是去县城找狗官报仇去了。我们去那里等他。”

    见他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古老二飞过去一记眼刀:“记住你自己说的话。只能‘等’他,不要多管闲事。”

    言下之意,他们三兄弟不插手沈云复仇之事。

    古老三收到眼刀,撇了撇嘴:“知道!我不会坏了尊人立下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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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章 叫我找得好辛苦

    盛夏的午后,太阳火辣辣的晒着。热闹的街面象是也午睡了一般,上午的嚣闹退去,只有街口的大柳树上,知了在不知疲倦的拉长了调长高叫:“知——了——,知——了——”

    对于知味楼的跑堂伙计们来说,这却是一天之中难得的空闲时光——镇里的人们大多一天只吃两餐,即朝食与晌午饭。这会儿,早就过了朝食的点儿。而吃晌午饭又早得很。店里没有生意,掌柜的也回后头睡午觉去了。

    伙计们坐在在一楼的通风口,各自趴在膝盖上打盹儿。

    “人呢?都死哪里去了!”一个敞开黑绸短衫,露出长满黑毛的胸脯子的彪形大汉,大摇大摆的自外头进来。汗涔涔的脸上,那道大伤疤跟条大蜈蚣趴在那儿似的,显得格外狰狞。

    伙计们被炸雷般的声音惊醒,嗖嗖的站了起来,满脸堆笑的迎上去招呼:

    “嗬,疤爷,您来了!”

    “今儿疤爷要用点什么?”

    “疤爷……”

    然而,被唤做疤爷的这位大汉却一点儿也不领情。他厌烦的挥手喝斥道:“去去去,都离远儿点,热死个人了。”

    于是,伙计们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

    “先来个冰碗。”大汉抬腿往自己平常惯坐的位置走去。

    “好咧。”伙计们如获大释,引位、擦桌子、去后面叫单儿,各自忙碌起来。

    就在这时,门口一闪,一道身影抢先一步,在窗前的那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天真热!店家,有凉茶吗?”那是一个身着青衫黑裤的瘦弱少年。他一边以手当扇,扇着风儿,一边问道。

    “呃……”引位的伙计很快反应过来,偷眼去看身后侧的彪形大汉——那张桌子是这位爷惯坐的。后者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儿。

    果不其然,他在前头还没出身,大汉已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将正在抹桌子的那名伙计随手拽到一边,怒道:“起开!”

    他显然是有功夫伴身的。伙计没站稳,眼见着就要被重重的甩出去。

    还好,坐在桌边的青衫少年眼疾手快,伸手稳稳的将人扶住。

    “哟,有把力气!”大汉挑眉,怒极而笑,“小子,胆儿不小哇!”左脸颊上的伤疤一抽一抽的,越发的狰狞。

    青衫少年端坐在桌边,呵呵:“一般一般。”

    被他扶住的那名伙计回过神来,惨白着脸,小声提醒道:“小哥……”

    “滚一边儿去!”大汉瞥着他,眼里寒光闪闪。

    “是是是……”伙计不敢再多说一个字。他与负责引位的那名伙计战战兢兢的退到一边。

    大汉这才收回目光,又看向纹丝不动的青年少年,用右手的大拇指指向自己:“小子,你知道爷我是谁吗?”

    青衫少年嗤笑:“你是谁,你自己不知道吗?还要问旁人。莫非是被驴踢坏了脑袋?”

    “好小子!够胆!今儿你疤爷爷好好的教你一回规矩!”大汉狞笑着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拉出一串残影,呼的,照青年少年的脑袋拍过去。

    这一巴掌看似随意,却是他的杀手锏,叫做“翻天掌”,且用了十分之力。他也是在外头行走多年的人,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理儿。眼前的臭小子面生得很,穿着打扮也不象是镇上的人。这个年纪的小子,敢单枪匹马的出来闯,在陌生的地头撒野使横,不是自恃有两把刷子,就是个二愣子。而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还是大大的低估了青衫少年!

    当下,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旋即,右手传来一阵剧痛。

    “嗷——”大汉象杀猪般的惨叫。

    两名伙计,以及报信,匆匆打后头进来的掌柜的,都惊呆了。

    疤爷动手很快。但是,青衫少年出手更快。以至于他们还没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疤爷已经被右手反扣,被死死的按在桌面上。而他们原以为会有大苦头吃的青衫少年却依旧端坐在桌边,连姿势也不曾变换。呃,好吧,他的姿势略微有些变动。他用右手按住了疤爷。

    “这……”看到疤爷的右手被扭成了麻花状,掌柜的打心底里觉得疼,使劲的打了个寒战。心里说着“恶有恶报”,然而,这是在自家店里,他不得不壮着胆子出来打圆场,“这位公子……”

    青衫少年摆手:“这是我与这位疤爷的私事,与你等无关。烦劳掌柜的腾个地儿,我们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的好的,两位请!”掌柜的和三位伙计都如获大释,齐刷刷的躲去了后头。

    青衫少年低头冲掌下的大汉笑了笑:“你不是要教我规矩吗?”

    大汉早已疼得黑脸变作了白脸,脸上也看不到一丝一毫先前的横劲儿,只有豆大的冷汗,争先恐后的冒出来:“公子……爷,饶命!”

    他很识相。

    可惜,青衫少年却一点儿也没有要因此而饶过他的意思。只见他扯起一边嘴角笑道:“饶命?你也配说‘饶命’二字吗?田保生!”

    “你,你是谁!”听到自己的名字,田保生很快反应过来——今天的事,不是巧合。眼前的青衫少年绝对是特意来寻自己的!

    “我姓沈。”青衫少年低下头,在他的耳边轻轻答道。

    “姓沈?”田保生有些发愣。他记不得眼前这张葱嫩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人,“沈公子,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可有开罪之处?”

    “开罪?”青衫少年轻笑,“疤爷真是贵人多忘事!完全不记得丰成县下的牛头坳村吗?”

    “牛头坳村!你……”田保生的脑海里闪现过一些血淋淋的画面,顿时有如被雷轰——牛头坳村竟然还有活口?今天来寻仇了!

    青衫少年抬起头来,冲他笑了笑:“那个小山村里的人都姓沈。”又道,“这些年,疤爷倒是过得惬意得很,却叫我找得好辛苦。”

    他就是沈云。此话一点儿也不假。数月前,他离开牛头坳村后,径直去了丰成县寻找当年的屠村凶手们。

    孰料,打探后方知,这几年里,丰成县颇不太平,仙府大老爷跟走马灯似的,已然换过了四茬。而当年下令屠村的那位前大老爷估计是伤天害理的事做得太多了,走之前,竟然一把火烧掉了丰成县的典籍室。害得沈云完全无从查起当年的屠村血案,甚至于连这位大老爷姓甚名谁,卸任去了何方也打探不到。

    沈云只能改变策略,从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入手。

    然而,仙符兵的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回家。再加之,兵祸之时,丰成县曾三次抽调兵力对抗叛军。沈云又连他们的姓名也没有,要想再找出人来,其难度不亚于海底捞针。

    幸好,当年九姐亲眼目睹了这队畜牲行凶,牢牢的记住了其中两人身上的显著特征。

    而田保生又是个老兵油子,横行丰成县多年。至今县城里的人们提及这位“疤爷”,仍有如芒刺在背。

    沈云顺藤摸瓜,找寻了近仨月。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叫他找到了这位田疤爷,当年的凶手之一。

第一五七章 借你的人头一用

    果然是来寻仇的!田保生当即大叫:“沈公子,当年之事,我们也是奉命行事。我们只是小卒子,上峰有令,就是刀山火海,也不能不从啊。”

    “奉命?奉谁之命?‘我们’?呵呵!除了你,都还有哪些人?说!”沈云手下稍一用力,被拧断的手骨“喳喳”的响。

    “啊——”,田保生险些生生的痛死过去:“我说,我说!”当即报出一连串的姓名出来。

    除了田保生,沈云之前在丰成县还打听到了另外一个,是以,听完之后,他突然发问:“刘海?他的左手小指断了一截,是也不是?”

    田保生想也不想,张口应道:“是的,是的,就是他。沈公子要找他吗?他是石平县人,不住在我们镇里。”

    “说,你们为什么要屠村?”沈云又问。

    田保生使劲的摇头:“不知道,真不知道啊。我们只是小喽啰,从来都是奉命行事。上峰也从来不会告诉我们原由。”

    “真的?”

    “真的!若有半个假字,叫小的马上被雷劈死。”

    沈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伸出二指,“叭”,毫不客气的在他的骨碎之处敲了一下。

    “啊——”田保生又一次惨嚎,飞快的补充道,“小队长可能会知道。”

    沈云继续盘问:“你们的大老爷姓甚名谁,老家在哪里?”

    “不知道。大老爷的事,我们底下的人从来不敢打听。”田保生哭了,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难看之极。

    沈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好,很好。你很老实。我准你自尽。”说罢,他伸手抽出田保生别在后腰处的那柄短刀,刷的抽出来,扎在桌面上。

    不是他下不了手,而是杀这样一个人,会脏了他的手。

    “不不不!沈公子,小的都招了,你不能不讲信用。”田保生嚎叫。

    “不讲信用?我有说过,你招了,就饶你一命吗?”沈云哈哈大笑,“放过你这样的刽子手、屠夫,叫我牛头坳村的一百多条冤魂在九泉之下,如何能安生?”

    田保生急中生智,又叫:“小的、小的知道刘海他们的去处!只要公子爷饶过小的,小的带您去找他们。”

    沈云垂眸望着他,轻笑:“谢谢,不用了。一个一个的去找他们,实在是太费事。不如借你的人头一用,叫他们自己出来找我。”

    找到田保生一个,他就用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而后,为了确定其行踪,他又在镇里盯了三天的梢。

    据田保生交待,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一共有五个。再加上至今不知下落的那位大老爷……哼,他哪来那么多的闲工夫,一个一个的去找他们?

    更何况,田保生这种东西的话,能信么?

    “我数三下,你若不自尽,休怪我手下无情。”沈云冷笑,“我可不象你们是杀惯了人,砍头有准头。我手生得很,一刀下去,难免砍偏,到时,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休要怪我。”

    话音刚落,鼻子底下闻到一股恶臭猛的腾起。

    呃,田保生吓得大小便失禁了。

    怂包!敢做不敢当!沈云轻啐。仙庭就是豢养了这样一群没用的酒囊饭袋,踩在人们的头上,作威作福!叫人怎能心甘!

    手好痒!如果不是这颗脑壳还有它用,真想一拳砸碎它!

    等了三息,还不见田保生求饶,他很是意外,定睛细看。

    只见田保生歪嘴斜眼的趴在桌上,跟条死鱼无二。

    这是唱的哪一出?他皱眉,伸手在其颈脉上探了探。

    脉息全无。

    没用的家伙,竟然被一句狠话生生的吓死了!

    沈云好无语。

    一言不合,就将镇里的第一狠人田疤爷拧断胳膊,象条死狗一样的按在桌子上……这是哪里来的一尊煞神啊!

    好怕那尊煞神下一刻也要跟他们“好好的聊一聊”。

    掌柜的和伙计们连看热闹的心都不敢生。他们一个个跑得飞快,躲在后头自己的房间里,“砰”的关紧门。还不够!他们又搬来桌椅顶在门后头。

    好吧,事实上,他们恨不得能躲进墙里。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外面一直静悄悄的。

    感觉象是过去了大半辈子,掌柜的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从床底下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去看床头的钟漏。

    快半个时辰了!他长吁一口,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袍子上的灰尘,心道:前头的事应该了结了吧?

    据他的经验,象这样的打架斗狠,一旦有一方认了怂,只要旁人莫再生事,用不了多久就能结束。

    也不知道前头砸坏了多少家业?再一想到疤爷那横劲儿,他唯有自认倒霉——这笔损失看来又只能记在公账上了。少不得月底的时候,又要听东家一通训。

    不过,疤爷这回伤得可不轻。兴许能安生一两个月呢。

    他一边在心里嘀咕着,一边打开门,往前头去。

    哪知,才走下门廊,就听到前头传来一通杀猪般的尖叫:“杀人啦——”

    啊!发生什么事了?掌柜的头皮一紧,提起袍角,赶紧跑去前堂。

    “怎么了?”伙计们,还有先前听到风声,全躲了起来的后厨们,一个个都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快,去前头!”掌柜的挥手。

    “哎……”大伙儿呼的跟在他后头,一齐冲进了前堂。

    一道人影劈面冲过来,险些与掌柜的撞个正着。

    “哎哟哟,饶命啊!”后者反应不俗,当即抱着头蹲下。

    那道人影则是疯疯癫癫的挥舞着双手:“杀人啦,杀人啦……”

    跟在后头的伙计们看清楚了,见是常来吃饭的一位老主顾,一轰而上,七手八脚的将他按住:“没事了!”

    “醒来,醒来!”

    “这是被吓狠了!”

    掌柜的顾不得眼前的乱相,急匆匆的跑去前堂。

    尽管听到老主顾的报信,心里有了些准备,然而,看到眼前的情景,他还是被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好大的一滩血!

    一具无头男尸倒在血泊里。黑色的夏绸衣衫全被血浸湿了,紧紧的粘在尸体上。而颈根处的那个偌大的血窟窿还在“汩汩”的往外冒着血。

    啊!被杀的是田疤爷!

    在他的尸体旁边,有两行用鲜血写的大字:

    “杀人偿命!”

    “牛头坳村沈秋宝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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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坏牙20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五八章 多准备几张脸

    田保生是良民,按照仙府的规矩,他在知味楼被杀,后者必须第一时间报官。不然,与杀人者同罪。

    若是换成别的商铺,店里出了这等事,就算是依仙府的规矩,第一时间报了官,也无异于祸从天降,到头来东家和一并伙计都是家破人亡。不过,知味楼不会。因为他的东家不但是良民,而且还有初级武者功名伴身。

    这也是沈云暗中跟了田保生三天三夜,最后决定在知味楼动手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他看中的是知味楼的影响力。这里等于是玉溪镇的信息中心。在这里只要发生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快就会通过各种途径传到全镇。

    而他在丰成县打探到的情况是:那里的仙府大老爷虽然换了好几茬,但是,仙符兵营的千总大人却一直没有换人。他费了些银钱,又多方打听,得知,这位懒得很,一直以来都是按士卒的籍贯给营中的士卒分队。也就是说,在这位的兵营之中,同一个小队里的士卒,包括小队长在内,一共五人。他们即便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也是离得不远。

    除此之外,玉溪镇本身没有仙符兵驻守,并且这里也不是仙符兵的主要兵源地,田保生一家是从他爷爷那辈起,从隔壁的石平县搬迁过来的,等等。这些因素也都是沈云果断动手的原因。

    而他特意留下那行血字,也是有原因的:一是,田保生提及过,刘海是石平县人,那么,另外三个屠村凶手也极有可能是隔壁石平县人氏(因为仙符兵是世袭的,而石平县恰好就是兵源地之一)。田保生惨死的消息很快会传到那里。正所谓‘做贼心虚’,四位凶手得知牛头坳村还有活口,并且来找他们报仇了,怎么可能坐得住?他们必定会有所行动。如此一来,不用沈云刻意去找,便能将他们一一的揪出来。

    二是,他用以前的名字,是想给九姐留一条寻他的线索。在这世上,除了九姐和他,再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沈云就是沈秋宝。

    和沈云预料的一样,田保生的死很快轰动了全镇。

    “疤爷在知味楼被一个外地小子砍掉了脑壳!”

    “你知道牛头坳村吗?听说是那小子叫沈秋宝,是打那地方来的,特意来找疤爷报仇的。”

    “不知道呢。什么大的仇啊,非要砍脑壳来报复!”

    “说是尸身旁边写着‘杀人偿命’。”

    ……

    街头巷尾,人们莫不是在谈论这件事。

    案发后,知味楼不敢耽搁,东家亲自去县里报了案。

    仙府大老爷据说是“震惊”了,当即令捕头大人用最快的速度赶往玉溪镇查案。

    于是,天还没黑的时候,捕头大人已经带着一队衙役赶到了案发现场。

    因为田保生是退营的老兵,所以,次日清晨,一队仙符兵匆匆的从县里赶过来,奉命督促查案。

    两队人马会合之后,立刻封住进出小镇的两条要道,然后,铲地三尺般的在玉溪镇搜查一个叫做沈秋宝的外地小子。

    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却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顺利的通过了关卡离开玉溪镇,前往石平县。

    里头的原因,并不是知味楼的掌柜、伙计们对仙府谎报了他的身形相貌。

    相反,知味楼那边从东家到寻常的小伙计,一个个都可以说是积极配合,在捕头大人面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根据他们的描述,仙府在第二天便下了通缉令。待沈云经过关卡时,绘有沈秋宝的画像的通缉令便贴在离他不到三步远的土墙上。

    田保生家里颇有钱财,派了两名家丁,守在关卡前,一人手执沈秋宝的画像,另一人则是不停的跟过往的路人说着:“抓到这人,赏银一百两;提供这人的线索,赏银五两。”

    为什么他们一个个的都跟睁眼瞎子一般,对沈云视而不见呢?

    原因很简单。

    自打进入玉溪镇后,沈云便换装、易容。直到割下田保生的头,出了知味楼,他才躲进事先选好的偏僻之处,洗掉伪妆,又重新换过一身衣服。

    这些本事是都是余头教他的。

    得知他要外出游学,当晚,余头提了个小包袱,敲开了甲十号房的门:“外面乱得很。先生孤身一个出门在外,怎能不多准备几张脸呢?”

    沈云以为是传说中的人皮面具,惊骇不已,正要拒绝。余头已打开小包袱。

    里头是一些拳头大小的瓶瓶罐罐。

    “打半盆水过来。”

    沈云依言,去外间用洗脸的铜盆打了半盆水过来。

    余头麻利打开这些小罐子里。里头要么装的是汁液,要么是油膏。

    只见他取出一张半透明的、有两个大窟窿的圆形油纸,铺在铜盆里的水面上。然后,麻利的往上面倒那些汁液或者油膏。

    数息之后,他拿起油纸,“啪”的往自个儿脸上一拍,说道:“脸换好了。”

    话音刚落,他剥下油纸。

    沈云不由瞪大了眼睛——余头诚不欺人也。真的当着他的面换了一张脸。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余头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大婶。

    “太神奇了!”他由衷的大赞。

    “圆脸大婶”笑了笑,拿起一只白色的小罐子,往掌心倒了一滴药水,抹开来,在脸上使劲的又搓又揉。

    搓着,揉着,余头的脸又变回了原本的样子。

    “这些都是我在军营里学到的,是我们大帅的营里才有的秘技。就是在大帅营中,也是秘而不宣,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学。我也本来没有资格学习这等上乘的秘技。是因为有一次立了大功,机缘巧合,才获得了学习的资格。以前每次外出刺探敌情,我都会如此易容、换装。只要不碰到仙师,在凡胎肉眼面前,绝不会露陷。”他如是告诉沈云。

    也正因为余头的这句话,为了以防万一,沈云自得手卸掉伪装之后,就一直以本来面目示人,没有再易容、换装。

    所以,经过关卡时,不论是仙符兵,还是田保生家里的两位家丁,都没能从人群里认出他来。

    到了石平县后,沈云先是在县里转悠了大半天,然后找了个无人的偏僻处,再次易容、换装。

    这回,他易容成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身份过路的小客商。除了商客们都有的一张晒得黑黝黝的脸,身上没有任何的特色,属于那种一转身走进人群里,就再也分辨不出来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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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九章 偶遇

    沈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会在石平县碰到钱师尊。后者不是早在年初的时候,就因聘期到了,又无意再续聘,而离开了武馆吗?

    事情是这样的。

    到了石平县的第二天,沈云背着褡裢离开客栈,去市集等人群密集之处转悠。看上去,他是在兜售跌打损伤丸,实际上,是在听人们说八卦,看田保生的死讯有没有传到这边来。他的打算是,如果过一两天还没有消息,那么,他就自己在市集里散布相关消息。

    客栈的附近就有一条街市。沈云出来的不是很早,这会儿,街市里已经是人来人往,早市正值热闹之际。

    走了半条街,沈云很是欣慰:玉溪镇的人们没有令他失望。田保生的案子象风刮过一样,正在街市里迅速传开,俨然成了今天最热门的话题。

    如此一来,他可以集中精力寻找刘海他们四个。

    去哪里找人呢?

    在玉溪镇的时候,沈云曾无意之中打探到,石平县这边有一个“屯兵所”,占据了石平县近一半的面积,是仙符兵的家眷们聚居之地。

    沈云准备去那里碰运气。

    不过,据说“屯兵所”有私兵守卫。

    所谓的私兵,是“屯兵所”里的住户们自发组织起来的。其成员是每家各抽出一名退营的仙符老兵。

    这些人在军营里时,大多是混吃混喝混日子的老兵油子,然而,当私兵给自家巡逻放哨时,却俨然是另外一个人似的。“屯兵所”被他们守得跟铁桶一般。生面孔的人可以进去,但是,进去之后,据说高声嚷几句,都能招来巡逻的私兵们。

    沈云听说后,一点儿也不觉得“屯兵所”如此防范森严过于夸张——仙符兵四处为非作歹,干尽伤天害理之事,岂能不心虚?不如此这般的守卫森严,那些退了营的老兵们晚上敢闭眼睛睡觉吗?

    沈云在一个茶水摊上,从摊主那里套出“屯兵所”的方位——石平县不大,“屯兵所”就在北面,离他投宿的客栈不过相隔一两里而已。

    再多的,打探不出来了。因为摊主明显是深深的厌恶住在“屯兵所”里面的人,不想多说。

    沈云喝光土瓷碗的凉茶,付了一个大钱的茶钱,装着继续沿街兜售药丸,慢慢的转出了街市,往北而去。

    很快,他找到了“屯兵所”的所在。正如玉溪镇的人们传的那样,它确实象是一座大堡垒——青砖砌成的护墙又高又厚,完全不比石平县的城墙单薄;护墙之下,还围着一条人工开渠出来的大水沟。沈云目测之,大约有三丈多宽。在水沟之上,有一座铁板吊桥。吊桥的另一端是一道黑黝黝的粗栅栏门。它们共同构成了进出“屯兵所”的要道。

    沈云在这边的街道上转悠了近半个时辰,发现吊桥是一直架在大水沟上,没有被吊起来过。但粗栅栏门一直是关着的。隔着大水沟和海碗粗的栅栏,他看到门里至少有四个人守着。

    除此之外,门的左边还立有一座高高的哨楼。因为四面都用苇席遮住了,沈云看不出里头到底有几个人。不过,以他的目力可以看到苇席上面开了一排细孔,其中藏有铁箭头。

    至于“屯兵所”里面,隔着大水沟,沈云只能看到一片片黑压压的屋脊。

    大半个时辰里,从里头陆续出来了十几号人,有男有女,大多数人都收拾得齐齐整整,穿戴不比外头的富裕人家差。甚至有一个中年人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华丽,带了四个随从。

    而外头进去的只有一拔人。那是五个挑着满满一担时令新鲜瓜果的庄稼汉子。他们应该是经常给里头送瓜果的。因为他们才踏上铁板桥,粗栅栏门那边的小门就开了,从里头走出一名私兵,冲他们吆喝:“今天怎么才来呀?”

    走在最前面的那名庄稼汉子脚下加快,陪着笑脸,应道:“三爷莫恼,今儿天热,小的们在路上喝了碗凉茶……”

    被唤作“三爷”的私兵不爽的打断他:“你小子骗哪个?喝碗茶能晚来半个多时辰?”

    说话间,庄稼汉子们已经走过了铁板桥,来到粗栅栏下。见三爷拦在小门前,为首的换了一下肩,答道:“三爷有所不知。小的们喝茶时,听说玉溪镇那边出了桩大案子。他们说的活灵活现,就象是亲眼看到的一样。”

    “原来是听闲话去了。是桩什么大案子?进来给三爷我说说。要是不好听的话,小心你们的皮!”三爷这才让开身子。

    待五个庄稼汉子一个接一个的进了小门,三爷又“哐啷”一声,将小门关上了。

    大约过了半刻钟,五名庄稼汉又一个接一个的出来了。这时,他们挑的都是空担子。

    沈云原本打算跟上去,看是否能从这群人身上想办法,明天混进“屯兵所”里。然而,看到他们如此快就出来了,顿时没了想法。因为很显然,这些人进去后,根本就没走多远。

    到底如何是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在这边先住下来再做打算。

    这边的街道上有两家客栈,一大一小。大的叫“大五福客栈”,正对着“屯兵所”;小的叫“兴隆客舍”,与“大五福客栈”隔着一条街斜对着。

    沈云没有犹豫,直接进了“大五福客栈”:“掌柜的,这天怪热的。我要一间对着街面,又挡西晒的客房。”

    为什么要一间挡西晒的客房呢?因为他在外头看过了,这家客栈由三栋两层楼的楼房组成,其中,只有挡西晒的那几个窗户才能看到对面的情形。

    不想,掌柜的一脸为难:“不巧得很,那间客房已经住了客人。您另外选一间吧?要是怕热的话,过了正午,我叫伙计们给您送个冰盆过去。这里离水近,夜里的时候,水面那边有风刮过来,凉快得很哩。”

    沈云正要答话,这时,从木楼梯上并肩走下来两位房客。他瞥了一眼,顿时惊住——其中一人竟然是钱师尊!

    他竟然是做道士打扮。而他身边的那位中年男子也是如此。

    沈云这会儿是换了装,且易容,不论相貌,还是说话的声音和身形都有所改变。是以,钱师尊没有认出他来,与同伴低声说着话,出了客栈。

    “喏,那两位道爷就是住在那间上房的客人。”掌柜的随口说道。

    沈云回过神来,说道:“那给我一间隔壁的房间吧。就只隔了几步远,应该也不会很热。”

    钱师尊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要装扮成道士。太奇怪了!师父生前常说,事出反常即有妖,他忍不住想要打探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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