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第17分节

第一六零章 钱师尊的示警

    傍晚的时候,沈云终于听到隔壁传来开门的声音。钱师尊和他的同伴回来了。

    “咦,隔壁住了人?”一个陌生的男声说道。

    接着,钱师尊应了两句:“听气息,是先前出去时,在楼下大堂看到的那个小药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他们的声音不大,而且砖石砌出来的墙壁隔音效果很不错。但是架不住沈云事先做了手脚——这又是余头教他的一个小法门——在墙上扣一个特制的听音筒。以他的耳力,那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楚。

    听了钱师尊的回答,沈云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自己的颈脖。碰到突起的喉结,方回过神来,在心里庆幸不已。哈哈,余头教的易容术实在是太强大了!在喉结上略作手脚,连气息也能够随心所欲的改变。

    隔壁,钱师尊的同伴又说话了:“钱兄,你不觉得那个小药商很是可疑吗?”

    “哦,何以见得?”钱师尊答道,“我观他气息平浅,不是习武之人。且目光清澈,不象是仙府那边的探子。”

    同伴质疑:“隔壁也是上房,一晚的房钱是多少?一个走街窜巷卖跌打损伤丸的小药商一天能赚多少钱?住得起上房?”

    沈云听了,后背上顿时汗涔涔,心道:糟糕!忘了这一茬!

    这时,钱师尊呵呵笑了:“天天住是住不起,但是住一晚还是可以的。年轻人贪图享受是难免的。我年轻的时候,也曾为了一时之享受,接连啃过大半个月的杂面馒头哩。”

    他的同伴也呵呵笑了,换了一个话题,竟然也聊起了玉溪镇的凶杀案。

    不过,他们关心的是,杀死田保生的人是不是也冲着龙气而来的。因为老李认为,田保生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相反,后者据说是“玉溪镇第一恶人”,更重要的是,后者是名从丰成县退营归家的老兵。

    末了,他总结道:“我们收到风声,说是从丰成县退营的老兵们知道找寻龙气的线索。收到风声的人,不可能只有我们两个。田保生会不会是不肯告诉那人线索,从而被杀呢?”

    是以,他提议,明天清晨动身,去玉溪镇打探一番。因为他担心被其他人捷足行登。

    对此,钱师尊表示赞同。

    沈云在隔壁听到“龙气”二字,惊得两个眼皮直跳——师父生前曾帮他分析过牛头坳村遭遇灭顶之灾的原由,便是因为“龙气”。

    他没有想到的是,时隔多年,又一次听到了“龙气”的传闻;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钱师尊他们此行的目标似乎也是田保生他们五个。并且,根据钱师尊他们两个的意思,近期内,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收到风声,赶到石平县来。

    怎么会如此巧合?这叫我怎么报仇啊!沈云顿时头大如斗。以他现在的实力,怎么可能跟高阶武者们抢人?

    当天夜里,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半夜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道黑影无声无息的立于床前!

    沈云大惊,张口欲呼。

    “别叫!”黑影用手捂住他的嘴,低声说道,“是我。”

    是钱师尊的声音!

    沈云瞪大眼睛,看着用黑帕蒙面的钱师尊,吞下了滚到嘴边的惊呼。

    钱师尊松开他的手,扯下黑帕,现出脸来。

    “钱师尊,您怎么在这儿?”沈云反应很快,故做不知,愕然问道。心里却连道“好险”——幸亏临睡之前,收起了扣在墙上的听声筒。

    钱师尊在床边侧身坐下,笑道:“我也想问你这个问题。你不是石平县人,怎么游学至此?还要易容改装?”

    听了他之前与老李的对话,沈云自然不敢实话实说,现编道:“弟子最大的心愿是走遍全省百余县市,听了您的建议,就出来游学了。出来前,我们药院杂货铺子的余掌柜说,外头凶险得很,而弟子面嫩,又是孤身一人。怕弟子上当,余掌柜用他们军中的易容之术,帮弟子易容改装成这副模样。”

    “如此甚好。”钱师尊轻轻颌首。

    沈云到底有些心虚,装难为情之状掩饰:“学艺不精,被您一眼就识破了。”

    钱师尊摇头:“非也。你的易容术很是精妙,在大堂的时候,我也没有认出你来。你的破绽在于,对于两个不相干的云游道士太过关注。我曾见识过贝大帅麾下的易容术,是以,多留了心。回来后,听到这边住进了新房客,而气息又与在大堂见到的小药商一模一样。再回想起小药商的眼神,不由想到了你。所以,过来证实一下。”

    沈云咋舌——余头也曾说过,他的易容术最大的破绽在于一双眼睛。

    看来以后要这方面多下工夫。

    “钱师尊,您的耳力真好,隔着墙也能听到我在这边的气息。”他挠了挠头,“您的同伴也是高阶武者吧?”

    钱师尊阅历丰富,自然是听出了他的潜台词,笑道:“哦,先前我与他一道夜出。我比他先回来。”说着,起身又道,“他生性多疑,沈云,这家客栈近来不是易居之地。你在这屋住一晚就好。”

    因为偷听过他们俩之前的谈话,所以,沈云明白,后面这句话,才是他今晚现身的目的。

    “是,钱师尊。弟子原本也只打算住一晚。”他垂眸应下。

    钱师尊目的达到,起身离去。

    此时,沈云才发觉,两个窗户皆关得好好的。与离开时一样,钱师尊来的时候,也是大摇大摆走的门。

    这就是强者。

    沈云暗中握了握拳头。

    没有办法,实力摆在那里。

    为了保命,他只能暂且按下报仇的心思——今晚若不是钱师尊替他遮掩,只怕老李早就找过来了;再者,听他们俩的意思,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闻风而来。在外飘泊多年,他越来越认识到,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道。所以,强者当前,他这只小虾米还是速速退让得好。

    至于报仇……看情形,钱师尊他们收到的风声里,并没有指明道姓的道出刘海他们来。

    想到这里,沈云唯有在心里给刘海等人点根蜡烛:刘海,你们千万要躲过这一劫,等到我上门寻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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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一章 再遇

    第二天,沈云背上褡裢,依然是做走街串巷的小药贩打扮,去楼下大堂结账退房。

    离开时,恰好钱师尊与老李一齐下楼来用早膳。

    师徒两个打了个照面,却都是目不斜视,装作是陌生人。

    待沈云走出大门,隐约听到老李在背后跟钱师尊说:“唔,钱兄没看错,这小子果然是图一时之享乐的。”

    钱师尊没有多说,只是轻笑。

    沈云强装镇定,继续往前走,但后背上却冷汗淋漓——老李一直都记着他!幸好钱师尊偷偷示警,不然,他再在这里多住一晚,只怕小命都要给住丢了。

    离开大五福客栈后,沈云在附近寻了个偏僻的小巷,洗掉伪装,换回了本来面目。

    接着,他将换下来的衣服,以及褡裢,一股脑儿的塞进行囊里,去了“大五福客栈”斜对面的那家叫做“兴隆客舍”的小客栈——刘海等人没有寻到,血海深仇未报,就这么离开石平县,他自然是心不甘,不情不愿的;何况,钱师尊也只是告诫他换间客栈,并没有要他离开石平县;还有就是,他很好奇,为什么钱师尊等高阶武者对“龙气”如此感兴趣。

    按师父生前所言,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仙官大人们可以通过龙气沟通天地、感悟天道。而仙庭因为名不正、言不顺,无法使用龙气,所以,对龙气忌惮得很,恨不得毁了天下所有的龙气。可是,钱师尊等高阶武者都是区区凡人,他们找寻龙气作甚?

    难道说,龙气还有其他的用处,而师父不知晓?

    到底是什么用处呢?

    这些年,沈云与钱师尊交往颇多,深知后者一心想着效仿传说中已脱凡超俗、进入仙门的那位不知名大武宗。

    是以,他不禁猜测:莫非凡人得到龙气,能脱凡超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怪不得稍微听到一点有关龙气的风声,高阶武者们就趋之若鹜。

    他越想越觉得极有可能。于是,更加不愿就此离开。

    沈云以游学的鸿云武馆弟子身份,住进了“兴隆客舍”。

    这是一间很寻常的小客舍,是个一进的小院子。全部的客房加起来,仅有十来间。沈云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点了一间西厢房的三等客房。

    房间很小,摆设也简单寻常得很。一张四尺来宽的木床,再加一桌一椅,将屋子摆得满满当当,仅余下转身的地方。房钱也便宜得很。先前他在“大五福客栈”住了一晚的那间客房,还不是那店里最好最贵的房间,一个晚上的房钱可以在这间客房里住上两个月还有多余。

    对于沈云来说,房间最合他心意的地方是:房间一共有两个窗户,从后面的那个尺把宽的小窗户往外看,恰好能看到斜对面的“大五福客栈”的大门。

    与“大五福客栈”不相同的是,“兴隆客舍”是不包伙食的。不过,客里的两名伙计都很热忱,见沈云拿着省城的路引,便告诉他,从客舍的后门出去,穿过一条不长的街巷,就能直达市集。

    “在那里,有个老字号的饭馆,叫做‘广聚兴’,饭菜干净便宜,口味也很好。这边的人们都喜欢光顾那家饭馆。客官也不妨去试一试。”

    沈云当天中午依言去了一次那家广聚兴,不由满心欢喜。这家饭馆实在是太合他的心意了。它俨然是这一带的消息交流中心。光顾这里的食客很多,且他们大多是住在周边的人们。他们来这里,除了吃饭,更多的是老街坊们一道喝茶、闲谈八卦等等。

    他头次去店里吃饭,经跑堂的伙计推荐,要了一碗店里的招牌吃食,馄饨。

    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来后,他才知道,所谓馄饨,原来就是他在省城常吃的扁食。

    当然,作为招牌吃食,广聚兴的馄饨个头大,肉馅更是鲜嫩多汁,汤头也远非省城的相比。即便是在这样的大夏天,他也愿意一边淌着大汗,一边吹气吃着滚烫的馄饨。当然,如果是冬天里,能吃上这样一碗热馄饨,那就能堪称完美了。

    因为馄饨很热,所以,沈云完全有理由坐在位置上,慢慢的吃着。一边吃,一边听,等碗底见空,他也知道了很多这一带的八卦:

    食客们聊的最多的是眼下最热门的话题,即田保生的案子。沈云在一旁听着,好几次险些被呛到——案子口口相传,传到这里,很多地方都严重失实、变形了。譬如,他被传成了身高八尺、嫉恶如仇、出手不凡的年轻侠客;田保生是玉溪镇公认的第一恶人,在他面前是丑态百出,还有各种花样作死……等等。总之,传成了这种模样,再一次告诉他,耳听为虚,眼见方为实,传言不可信也。

    除此之外,食客们还说了一些其他的事。比如说,昨天半夜的时候,那个谁谁家的二小子出来小解,看到夜空里,有条黑影嗖嗖的飞闪过去。二小子以为见到了鬼,吓得尿在了裤裆里。他娘今儿早上起来看到湿裤子,以为他又是发懒不肯起夜,尿在了身上,任他怎么解释也不听,拎着湿裤子追着他满大街打;

    又比如说,最近老是有外地人打听对面“屯兵所”。那些外地人出手都阔得很,问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闲事,却随手就打赏了一大把的大钱。还说,世代住在这里,和对面的那些家伙做邻居,从来都没有讨过好,没想到今儿却因他们发了些小财。

    沈云很喜欢这个地方,晚上又过来点了一碗馄饨,坐在不显眼的角落里,吹开热气,慢条斯里的吃着。

    结果,才吃了几只,他听到跑堂的伙计热忱的招呼声:“两位道爷,要用点什么?”

    他手里一顿,瓷调羹里的馄饨险些掉在桌面上。

    会不会是钱师尊他们?

    之前在“大五福客栈”的大堂里,他就是因为瞥了钱师尊他们俩一眼,而露出破绽。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高阶武者是如此之耳聪目明、反应迅捷,他哪里还敢乱看?

    是以,他敛心静神,强迫自己不要乱瞟乱看,继续只管吃自己的馄饨。当然,一双耳朵却只差没有直竖起来了。

    “哦,跟那位小哥一样,也来一大碗扁食。”斜前方,钱师尊的声音果真响起。

    “两碗。”这是老李的声音。

    被点名的沈云心头大震。呜呜呜,还能不能好好的吃完这碗馄饨了?

    他抬起头,冲两人笑了笑,用一口地道的省城口音说道:“两位道爷也是打省城来的吗?他们这里管扁食叫‘馄饨’,个头要比我们省城的大许多。味道也甚是鲜美。”

    老李没有理他。钱师尊呵呵轻笑:“原来是叫馄饨。小哥到是学得很快啊。”眼里的赞许不是做假。

    沈云听懂了他的话里所指,心里颇为感激,但面上却半点不显,点头致意:“您过奖了。”

    旁边,跑堂的伙计笑得见牙不见眼:“小哥原来是打省城来的呀。不愧是大地方来的,见过大世面,说话真公道。我们店里的馄饨在全县都是出了名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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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二章 必须要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果真如钱师尊和老李分析的那样,石平县出现了很多外地的车马。他们几乎都是住进了对面的“大五福客栈”。不过,他们都三五成群的出来游玩,而广聚兴是被他们光顾得最多的店铺。被这些操各地口音、南腔北调的贵客们赞不绝口,广聚兴的馄饨一时名声大显。

    石平县变得越来越热闹。

    应该也是收到了风声,仅隔着一条护沟的“屯兵所”那边却呈紧张之势:

    傍晚的时候,沈云假装去外头散步消食,看到夕阳之下,粗栅栏门的背后时有亮光闪烁。那是阳光下,刀剑的反光。也就是说,那里有伏兵。而先前,是没有的;

    另外,据他的观察,这些天,铁板桥上人迹稀少。“屯兵所”里的人们现在几乎是闭门不出了。

    可是,他还是没有听到刘海他们的消息。

    又过了三天,沈云听到传闻,“大五福客栈”房客爆满,生意好得不得了。又说,这些房客地位了得,出手都是阔绰得很。“大五福客栈”赚得钵满盆满,就连里头的伙计们,他们每天落到腰包里的赏钱都令广聚兴的食客们艳羡不已。

    一时之间,这一类的传闻,成为了广聚兴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之所以是“之一”,是因为这些贵客对田保生的案子很感兴趣,多有问及,所以,后者仍然热度不减。让人们咋舌的是,贵客们好象一个个都是闲得发慌似的。他们听完八卦,尤不过瘾,竟然还派仆从们去玉溪镇实地打探。据说,玉溪镇那边也因此而热闹起来了。

    终于,石平县的仙府被惊动了。

    这一天,上午时分,沈云看到一位穿着很体面的差爷走进了“大五福客栈”。他在里头呆了一盏茶的时间,才红光满面的出来。

    广聚兴的好几位常客都有“姑姑的表姐的三大爷的儿子、侄子”之类的远亲在“大五福客栈”做事,故而熟知后者之事。中午的时候,沈云去广聚兴吃饭,果不其然,看到这几位的身影。

    他们正在跟旁人说上午的事儿。原来,那位差爷是本县的长吏使。今天,他是奉大老爷之令,来给“大五福客栈”的大贵客下帖子的——不问不知道,一问吓死人。这些贵客里竟然还有一位仙官大人。

    大老爷怎么可能让仙官大人屈尊纡贵住外面的客栈?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派长吏使过来相请,请仙官大人移驾他的府邸。

    不过,仙官大人以“大五福客栈”很好,甚合他的心意,婉言谢绝了。

    仙官大人的身份暴露后,住在客栈里的其他贵客们齐动,争先恐后的递帖子拜会。

    而这位仙官大人很是平易近人,在大堂接见了所有帖子的人。他们聚在一起,都说了些什么,没人敢往外传一个字。但是,据可靠的消息,其他贵客们都被仙官大人深深的感动了。他们齐齐折服,以之为尊。

    沈云听了,又不禁后背上冒冷汗——好险,多亏自己听信了钱师尊的示警,早早的搬了出来。这种场合,确实不是他这种小虾米能掺和得起的。

    又过了一天,长吏使再次走进“大五福客栈”。

    很快,广聚兴那边又有相关传言流出:

    这回,长吏使是来给仙官大人送请柬的。大老爷在石平县最著名的销金窟金燕楼摆下席面,为仙官大人接风洗尘。

    仙官大人没有再推却,接了请柬。不过,他加了一个条件,叫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五福客栈”里,那些给他送了拜帖的房客们,他皆视之为友,有意借此良机,一道引荐给大老爷。

    他给的名单上有二十几号人。长吏使做不了主,只能如实跟仙官大人说,要带着名单,回去禀报。

    仙官大人提出了以三日为期。

    沈云听到这里,心里的疑惑更重——有这么请客和回应的吗?怎么听也不象是在说接风宴之事!在他看来,这情形更象是仙官大人与“大五福客栈”里的高阶武者们达成了同盟,在与石平县仙府方面谈判一般。

    只可惜,流出来的传言就只有这些,没有更详尽的内情了。而他又不敢轻举妄动,去那边找钱师尊打听详情。

    沈云再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弱小无力,变强之心更甚,也更加迫切。所以,他更不可能放弃这次的机缘——没错,事到如今,他有一种直觉,于他来说,极有可能这是一场大机缘。把握住了的话,少则,他能突破瓶颈,在武学之上更进一步;运气好的话,他兴许能找到“什么是道”的答案呢。

    没有等到三天,两天后,仙府大老爷派长吏使又来送请柬。如仙官大人之意,他将于初十晚,在金燕楼设宴,为仙官大人及他的“小友们”接风洗尘。

    这是石平县的大事件。很快,消息传开来。

    沈云听说了后,心思活络了。

    兴许是个可遇不可求的良机!初十晚,我也一定要去金燕楼!我不能错过这场宴会!

    在房间里,他亢奋的搓着手,飞快的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才能混进宴席里。

    找钱师尊?要他带我进去?

    旋即,他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首先,钱师尊身边有个老李如影相随,行事很不方便;

    再者,钱师尊如果能赴宴,本身也是沾了仙官大人的光。怎么可能再带人去呢?

    更重要的是,他怕万一席间惹出什么麻烦来,会拖累到钱师尊。

    今天是初七,离初十只有三天……沈云接连想出好几个主意,又通通被他自己推翻了。顿时,烦躁得很,小小的房间里变得跟火炉一般,好热!

    他一掌推开小窗户,扯开衣襟,站在窗前,大口大口的吐着闷气。

    对面是“大五福客栈”的大门。

    两位伙计模样的人合力扛着一筐时令小菜正要往门里走,却被守在门口的那名伙计给拦住了:“喂,你们是什么人?做什么的?”

    “我们是厨房的伙计……”那两人异口同声的应着。

    “滚滚滚!”守门的伙计大怒,“想混进我们大五福,也不事先打听清楚!什么时候,我们大五福从大门进过菜了?”

    那两人被当场识破,扔了菜,拔腿就往街头跑去,转眼逃出了沈云的视线范围。

    沈云大受启发,欢喜的拍了一下巴掌,心道:对呀,混不进赴宴的队伍里,我可以混进金燕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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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章 金燕楼(上)

    打定主意后,沈云立刻展开行动。他当然不会象“大五福客栈”大门外的那两名伙计一样,换身衣裳,拿着一筐小菜,就冒冒失失的就往大门里闯。

    按余头的话说是,得先把点儿踩熟了再说。

    金燕楼的名头很大,是石平县最大的销金窟,就是在周边几个县镇里也晓有名气。沈云早就有所耳闻,知道它位于仙府的东南面,与之相隔不过百来丈。另外,他还从广聚兴听到一些传闻,据说,销金窟真正的东家其实就是大老爷本人。又听说,里头有仙官大人坐镇。所以,沈云不敢贸然使用易容术。

    好在听人们说,金燕楼是出了名的只认钱,不认人。在那里有一句名言:哪怕你身上只有一个大钱,也能在金燕楼花销掉。

    也就是说,被金燕楼称为“金主”的人群里,即有一掷千金的达官显贵,也有省吃俭用,偶尔进去享乐一把的贩夫走卒。

    沈云决定也去当一回金主。没有易容,他只是换上一身九成新的夏衫,收拾得清清爽爽,傍晚时分,走进了金燕楼。

    金燕楼是石平县最高的楼,总共有七层,飞檐斗拱,富丽堂皇。傍晚的时候,夜幕降临,它矗立在那儿,华灯初上,流光溢彩,象极了一只翱翔九天的金凤凰。

    沈云进了金燕楼,首先到的是第一层的大堂。在这里,他和所有一道进来的“金主”们一样,都只看到一块红底金花的大帷幕。两名孔武有力的黑衣大汉一左一右的守在帷幕底下,拦住了众人的去路。

    在来之前,沈云听说过,金燕楼每天开门做生意的时间只有六个时辰,即,是从傍晚的酉时三刻,到次日的卯时三刻。

    为了能打探到最准确的情形,沈云今天特意提前赶了过来。现在离酉时三刻还差些时候,他也知道会被拦在大堂里。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会看到这么一副情形。

    呃,好吧,是他少见多怪了。因为其他的“金主”们都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大约过了半刻钟,沈云听到头顶传来“咚”的巨响。

    “啊,开门了!”等候的人群里传出一阵欢呼。

    与此同时,大帷幕从中间一分为二,刷的被拉了开来。

    金灿灿的亮光立时自内迸射出来,照亮了所有人的脸。沈云首先看到的是两纵行华美的大宫灯。金灿灿的亮光就是它们发出来的。

    “各位金主,请先去兑换金币。”有四名身着滚红边的白色长布袍的年轻伙计站成一排,大声提醒众人。

    人群涌动。沈云收回目光,随着众人一道,走到了正东面的大柜台前。

    十几个身着蓝布袍的伙计一字排开,高高的坐在朱红的柜台后面。

    原本挤成一团的人群哗哗的分成了十几队。每一位伙计的前面,都排着一个长纵队。

    “我要十个金币。”

    “五个铜币。”

    “哎呀,快点啦!”

    ……

    大堂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很快,沈云看明白了:说是兑金币,实际上,除了金币,还可以兑换到银币和铜币。三者都是薄薄的木圆片,大小、厚薄都是一样的,只有颜色各不相同。其中,铜币呈青铜色,银币与银子颜色一样,金币则被涂得金灿灿的。

    另外,它们的兑换价格也是天差地别,完全不同。以铜币最为便宜,一个大钱就能兑换到一枚;银币较贵,一枚银币要一两白花花的银子才能兑换到;金币价最高,一两真金或者十两白银只能兑换一枚金币。

    看上去外形是一样的,不怕被造假或者私自改色吗?沈云很是好奇,于是,总共花了十一两银子、一枚大钱,每样都兑换到了一枚。

    拿到手里后,他立刻明白自己先前是想多了——三枚木币看上去表面光滑,然而,用手一摸,指尖却是略觉粗糙,竟然是正反两面都刻有很细小的图纹。

    他定睛细看。三者的正面图案都是一样的,正中刻的是金燕楼的全景图,外面围着一圈“金燕楼”的草体字;背面图案不一样,分别刻的是大大的“铜”、“银”、“金”等字。也是草体。

    这样的木币,寻常人是很难仿造或者改动了。

    兑换好了后,就能去里头玩乐了。在大堂里一共有三道门。它们是紧闭着的。要想进门,金主们必须往门板中央的圆孔里塞木币。只有塞够了木币,门才能打开。在门旁有黑衣伙计守着,以确保只有塞了木币的金主本人进去。

    沈云看了一会儿,得出结论:打开每一道门所需的钱财是不相同的。其中,右边的那道门只要一枚铜币就能打开;中间的最贵,至少要塞进去一枚金币;左边的则至少要两枚银币。而塞进去的木币若是不够的话,下一息,圆口会自动将木币吐出来。这时,守在旁边的黑衣伙计会出声解说。比如说,守着左边那道门的伙计方才就建议一位被吐出五枚铜币的金主去右边的门再试试。因为他发现后者总共才兑换了五枚铜币。

    去哪道门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先试一试金币。

    他打开了中间的那道门,走了进去。

    “哗啦”,身形刚站定,背后的门便自个儿关上了。

    这是一间仅五尺见方的小屋子。他的正前面有一道金色小门,另外,屋里头仅有两样摆设:一是,屋顶挂着一盏红色的荷花状琉璃灯;另外一样就是右手边的墙角里立着一个海棠高几,上面摆着一只擦得锃亮的铜盆儿。

    另外,在铜盆儿上方的墙壁上也有一个圆形的口子。

    沈云心道:莫非我刚刚塞到门里的那枚金币会从这个口子里再被吐出来?

    正思量着,只听到那墙壁里头传来一阵细响,过了一会儿,“当”的一声,一枚金币果然自那口子里滚落,掉到了铜盆里。

    好精巧的机关!沈云捡起那枚金币,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句。

    接下来当如何呢?他试着去推面前的那道金色小门。

    “恭迎大驾!”门口竟然候着一位丽装美人儿!

    沈云完全没有准备,险些被她吓了一大跳。

    “公子是头次到我们三楼来吧?”美人儿冲他甜甜的笑道,“奴婢叫玉儿,公子,请随玉儿这边走。”

    除了这位玉儿,后面还排有十来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人。

    真的都是美人。

    一水的桃花面、杨柳腰,香气袭人。

    沈云看得有些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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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快乐!

    某峰祝亲们,在新的一年里,吉祥如意,幸福满满!

第一六四章 金燕楼(中)

    沈云很快明白过来:玉儿,还有她身后排着的这些年轻女子就是引路的伙计——在广聚兴,他听食客们八卦过。在金燕楼里,每一层都有引路伙计。这些伙计有男有女,但是,个个都能说会道,极会来事儿,很会讨人喜欢。因为他们的差事就是哄金主们开心,让他们在里头多多的花钱。不过,有些金主嫌他们太过聒噪,不叫引路伙计跟着。当然,也有很多金主就是冲着里头的美女伙计去的。

    “不用了。”沈云收回目光,摆手道,“我要自己先逛一逛。”

    玉儿那双水灵灵的眸子里涌起失望。

    “公子里边请。”她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垂着头,走到了队伍的最末位。站好后,又飞快的往沈云这边瞥了一眼。见后者还没有离开,大眼睛里尽是委屈与不舍。

    这样的做派……沈云不禁想起了吴家丽吴大小姐,顿时,后背生寒,全身的鸡皮疙瘩暴起。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经验告诉沈云,这样的女子,绝对是大麻烦,沾惹不得!

    再说,他今天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看美女伙计。正事要紧。

    没有犹豫,他快步走进了前面的雕花月亮门里。

    门后面,一片花团锦族,简直是十步一景。先前,沈云觉得大堂已经是富丽堂皇,令人大开眼界了。然而,与这里相比,大堂只能说是平常。

    到了里面,他才知道金燕楼其实是呈“口”字形。

    从三楼往下看,能看到一个巨大的天井。天井里绿意葱笼,中间缀有池塘、亭台,美不胜收,不下于他看到任何一座花园。

    往上看,他看到的是一片星光璀璨。然而,再细细一看,那些亮点并不是星星,而是一颗颗自巨大的圆拱形穹顶上用细铁丝悬挂下来的夜明珠、水晶球。它们大小不一,高高低低的挂着,象极了星空。

    真是奢华极了!沈云咋舌。

    接下来,他发现了一个奇怪之处:金燕楼总共有七层,然而他在三楼,扶栏而立,低头能看到下面的一楼、二楼是何情形,抬头却看不到四楼以上。

    正在疑惑之际,身侧又响起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声:“这位公子,请问,琴瑟能为您做些什么吗?”

    其声有如枝头的黄鹂鸟儿在鸣唱,清脆婉转,颇为悦耳。

    沈云回过头来,又看到了一位引位的女伙计。

    “不用。”他懒得搭理,沿着长廊随意的逛了起来。

    一圈走下来,他发现这一层楼里几乎囊括了吃喝玩乐等所有的项目:豪华酒楼、茶馆、戏园,还有雅致的博古店……外面有的,这里一样也不缺。其中,最热闹的当属赌坊。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引路的女伙计无处不在,且太缠人,见不得人在长廊上停下来。是以,为了甩开这些女伙计的视线,他决定先去赌坊里玩一会儿。

    这是沈云生平第一次进赌坊。他根本不会赌。看了一圈后,他发现自己只适合玩赌大小:一来,这一样的规则最简单,同时,也是人气旺的;二来,他的耳力不错,能清楚的听到骰子滚动的声音。并且听了几把之后,他便总结出来一些门道来。接下来的三把,他照自己的经验去猜,每一次都猜中了。

    一时间,手痒痒。他听着骰子摇动发出来的脆响,跃跃欲试。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荷官“啪”的将骰盅倒扣在桌面上,大声吆喝着。

    “我押大!”沈云再出按捺不住,将仅有的那枚银币放到了桌面的“大”字上——猜大小的桌面共有四张。每一张的最低赌资是不同的。他玩的这一桌,每一把最少要押一枚银币。

    “连出四把‘大’了,也该出一把‘小’了吧?”很多人选择了押小。

    “开!”荷官掀开骰盅,大叫,“四五六,大!”

    “见鬼!”

    “该死的!”

    “太邪门了!”

    ……

    赌桌边,咒骂声响起一片。

    沈云的一枚银币转眼间变成了两枚!

    这钱来得好容易!尝到甜头,他又押了一把。这回,他将两枚银币都押了上去。心想,莫是输了,也不过是亏了一两银子而已。

    结果,他总结出来的经验真灵验,又听对了!

    荷官用长竹棍把四枚银币拨到了他面前。

    最后一把!沈云将四枚银币又全押了出去。

    “开!”

    “三个六,豹子!”

    “哎呀,庄家大小通吃!”

    “也该出一把豹子了!”

    “真晦气,又输了……”

    桌边又是一顿大呼小叫。

    沈云输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还没摸热的四枚银币被荷官用长竹棍拨到了桌面下。

    好不甘心!

    神使鬼差的,他摸出了那枚金币……

    说好的只玩三把,最终,沈云一连玩了十几把。

    不过,他也越玩越精。最终,一枚金币变成了十枚。按旁边的那位中年汉子的话来说,叫做赢了个“钵满盆满”。

    “不玩了!”他捡起所有的金币,转身离开赌桌——能赚点银子,当然很好。但还是那句话,他今天来金燕楼,不是为了赌钱。正事要紧。

    “喂,别走。”背后,中年汉子连声唤他,“你越玩越顺,走什么呀!再玩几把啊。”今晚,他跟着沈云也赢了不少,正在兴头上呢。

    “见好就收。改天吧。”沈云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赌坊。

    不想,中年汉子也跟着出来了。他快步追上来,笑嘻嘻的拉着沈云的手:“小兄弟,今儿跟着你赢了不少。走,我做东,请你喝一盅。”

    沈云也有些饿了,准备去吃点东西。还有,他看出来了,中年汉子象是这里的常客。而他正好有好些问题想找人打听。

    “恭敬不如从命。”他笑着应下了。

    隔壁就是饭馆。这会儿,里头正热闹得很——数名浓妆艳抹,袒胸露背的女人在中间的高台上象蛇一样的扭来扭去,惹得下面的食客们尖叫连连。

    沈云没见过这种场面,不小心扫了一眼,跟碰到了红炭火一样,只觉得脸皮滚烫,不敢再看第二眼。

    “吵死了!”中年汉子显然也对台上的女人们不感兴趣,“小兄弟,我们寻个清静点的桌子。”

    “好啊。”沈云吁了一口气。

    两人在角落里寻了一张空桌子坐下。

    中年汉子点了一坛水酒和一碟酱牛肉、一碗卤鸡爪:“你想吃什么,尽管点。莫跟我客气。”

    沈云便跟跑堂的伙计说:“一斤白面馒头。”

    不想,伙计一脸便秘像:“二楼才有白面馒头。”

    沈云好不尴尬。

    “两碗鸡丝面。每碗再加个鸡腿。”中年汉子说道。待伙计离开后,他问道,“小兄弟看着面生,是头次来三楼玩?”

    沈云如实以对:“我以前没来过金燕楼。”

    中年汉子了然,撇撇嘴,抱怨起来:“这里的破规矩忒多。伙计一个个的都是见钱眼开……”

    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

    话真多……沈云心道:从他嘴里应该能打探出一些消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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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五章 金燕楼(下)

    鸡丝面最先被端上来。

    “来,沈兄弟,乘热吃。”中年汉子热忱的招呼着。

    “好的,顾大叔。”沈云真是饿了,也没跟他客气,端起面碗,吃了起来。

    这会儿,他们俩已经互相报过家门。中年汉子自称姓顾,家住相邻的青山县。平生也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赌大小。而他光顾过周边那么多的赌坊,唯独觉得金燕楼这里最为舒适,所以,只要手里有了闲钱,就会来这边玩两把。

    话虽这么说,沈云看得出来,顾大叔的家境不错,是那种衣食无忧的富裕家庭。而他本人也并非嗜赌如命的烂赌徒。

    面快吃完的时候,伙计又将酒菜也送了过来:“酒菜齐了,请慢用。”

    顾大叔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叫沈云随意,端起酒碗,“滋”的一饮而尽。

    沈云的酒量是在扶子兴那里练出来的。象这样的水酒,就这么大的一坛,他一回喝个七八坛,完全不成问题。

    是以,他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一大口后,问道:“顾大叔,我刚刚在长廊上,往下看,能看到下面的一楼和二楼,但是,往上看,却只能看到屋顶,完全看不到上面的那四层楼,这是怎么回事啊?”

    顾大叔笑道:“这里就是这么回事。从上面的楼层,能看清楚下面的楼层。反过来,却是看不清的。你去一楼的天井往上看,会发现二楼以上,都是看不到的,就只能看到一个高高的,亮光闪闪的大屋顶。”

    “真是神奇。”沈云赞了一句,顺着话,又问道,“从这里能下去一楼?要从哪儿下去呢?”方才,他沿着长廊在三楼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有楼梯。

    “哦,楼梯在这些铺子里。外面是看不到的。”顾大叔说着,指了指高台的另一侧,“看到没,这家铺子的楼梯就在台子的那一边。”

    沈云决定稍后找个机会去看一看。

    这时,顾大叔又道:“你真要去天井里玩一玩?”

    “从上面看,很有意思的。想去看看。”沈云笑了笑。

    顾大叔又喝了一碗酒:“这里的楼梯也应该是动了手脚的。每一层,都只能看到往下走的楼梯,却不能反过来,从下往上走。从三楼下去了,就再也不能回到三楼来。我填饱肚子,过会儿还想去玩两把。下面两层的赌局要小得多,无趣得很。我就不陪你去了。”

    啊,竟有这等事?沈云其实真正想去看看的是七楼。因为据传,初十那天,仙府大老爷是在金燕楼的顶楼摆宴。

    “从这里,也不能上去四楼,对吗?”他追问道。

    顾大叔点头:“对极。还有,四楼也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上去的。”

    原来,金燕楼虽然是出了名的认钱不认人,但也是很有讲究的。上面的四层楼,即,从四层到第七层,只招待仙官大人们。象他们这种凡夫俗子,再是一掷千金,也没有资格上去销费。

    故而,一楼的大堂只有三道门。用金币,或者等值的其他银币或铜币,能打开中间的那道门,直达三层;用两个银币,或等值的铜币,则能打开左边的门,抵达二楼;而用一枚铜币,只能打开右边的门,进去一楼。

    “所以,金燕楼的一层到三层又有铜楼、银楼、金楼之说。”顾大叔耸耸肩,“四楼以上,被统称为仙楼。也许从仙楼也能下来金、银、铜楼。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当啷”,沈云仿佛听到自己的算盘被无情的打碎了。

    “从一楼的大堂,也没有去仙楼的门吗?”他不甘心的问道。

    顾大叔愣了一下,旋即,笑了起来:“应该是有的吧。不然,仙官大人能飞上去,那些伙计却一个个的也都是和我们一样的凡夫俗子,他们也能飞上去?呵呵,这等事,自有这里的东家操心,不用我等小民瞎费劲儿。”

    说着,他又倒了一碗酒,仰脖,“咕唧咕唧”的又喝了个底朝天,撂下碗,用手掌擦了擦嘴巴,起身去柜台那边结账,“饱了!我要再去玩两把。沈兄弟,慢慢用,失陪了。”

    对哦,可以想办法混到后厨去看看……沈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去仙楼,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坐在这个闹哄哄的地方“慢慢用”?闻言,他连忙起身相送:“多谢顾大叔。”

    顾大叔摆摆手,洒脱的走了。

    待他走出了饭馆,沈云也撂了酒碗,往高台那边走去——他看到,伙计们都是从那边上菜的。所以,后厨应该在那边。

    事实上,他也在那里看到了一道用厚实的蓝布帘遮着的门。

    可惜,他还没走到门前,就被一名伙计笑嘻嘻的拦住了:“公子爷,雅间在那边。”

    所谓雅间,就是指茅厕。

    沈云悻悻的离开。

    接着,他换了其它的铺子,也始终没法接近这些铺子里供伙计们出入的那道门。

    担心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他决定去二楼碰碰运气。兴许那里的防范要松一些……

    却不知,口口声声说回赌坊那边再玩两把的“顾大叔”一直跟着沈云。当沈云下了楼梯时,他跟在后面,身影也消失在楼梯口。

    对此,沈云浑然不觉。

    在三楼兜了一圈,他又回到饭馆,在高台的另一侧,找到了一个被红栏目围住的楼梯口。沿着五尺来宽的木楼梯,他下到了二楼。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时,他再转身往回看。前一息他才走过的那道木楼梯不见了,他看到的是一堵空荡荡的墙壁!

    不远处,还是有一座三尺来高的四方木台子。一名身着青布长衫的年轻男子站在那台上,手执纸扇,正眉飞色舞的说书来着。

    他凝神细听,发现说的正是玉溪镇田保生被杀一案。这会儿,说书先生正在说田保生被青衫少年一顿饱揍来着。他的口才极佳,田保生的倒霉样儿被说得活灵活现。下面的听众听着精彩,喝彩声此起彼伏。

    就是沈云听了,也不禁生出一种错觉来:当时,他就是用“侠义”的拳头,一拳又一拳的砸得田保生满地找牙。

    简直不能再扯谈!

    吐出一口浊气,他走出饭馆,逛了一遍二楼。

    好吧,顾大叔没有诓他。二楼的布局与三楼基本一致,不同之处是,人比三楼要多,也更热闹。但是,摆设、布置远不及三楼。

    结果,在二楼,沈云也没能找到机会。无奈之下,他只能去一楼。

    一楼的人更多!热闹的跟外面的市集一般。尤其是饭馆里。不知不觉,这会儿已经过了后半夜。人们玩了大半夜,又累又饿,都来这里填肚子。一时间,饭馆里人声鼎沸,座无虚席。伙计们忙得两脚不沾地,无暇他顾。

    沈云等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空位置坐下来。从三楼到一楼,他转了好几个时辰,消耗不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十个油煎包,韭菜馅的。”

    伙计呵呵:“小哥,油煎包早卖完了。”

    沈云轻皱眉尖:“卖完了?叫你们后厨再做一些就是。”

    伙计也不见恼,解释道:“本来应该是卖完了,就现做的。只是,小哥你看,已经过了卯时一刻。油煎包比较费时,现做的话,要一刻多钟呢。那时,我们都要打烊了。小哥确定还要点油煎包吗?”

    “算了。你们还有什么?”

    “只剩下十几碗阳春面了。”

    “来碗阳春面。”

    “好咧。”

第一六六章 唯一的漏洞

    不一会儿,伙计笑嘻嘻的给沈云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小哥,你的运气真好。这是最后一碗。还有好几个人也点了阳春面呢。我要是手稍微慢一点点,就抢不到了。”

    “谢谢啊。”沈云高兴的给了他一把大钱当赏钱——这又是金燕楼里的规矩:打赏伙计们,不能用木币,只能用现钱。

    不过,一楼的伙计们很少能得到赏钱。

    “多谢小哥。”伙计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手捧过赏钱,“我们金燕楼的油煎包是出了名的好吃。后厨做都做不赢。小哥今晚再来啊。小的一定给您留几个。”

    沈云挑眉:“今晚我再来,随时都能找到你?”

    “哦,我们每晚分两轮。今晚,小的是前一轮。小哥子时之前来,都能找到小的。小的保证小哥能随到随吃,不用等。”伙计拍着胸脯子承诺。

    沈云笑了:“好啊。记住给我留十个韭菜馅的。”

    “好咧。”

    这天晚上,沈云又去了金燕楼。和昨晚不同,这回,他直接去了一楼。

    赌了几十把大小后,他赢了百来个铜币,乐呵呵的去隔壁的饭馆。

    昨晚的伙计果然在。

    看到他,伙计从热闹的人堆里挤出来,热忱的迎上来:“小哥,来了。小的给你留了座,还有韭菜馅的油煎包呢。”

    “多谢。”沈云又从腰包里抓出一大把铜钱赏给他。

    伙计笑眯了眼,在前头带路:“小哥,这边走。”

    有他照料,沈云不用等,舒舒服服的坐了下来,吃上了热气腾腾的油煎包。

    “你叫什么名字?”走之前,他又赏了一把铜钱给伙计,“我今晚还要来玩。你做哪一轮?”

    “今晚是后一轮。是过了子时以后。”伙计欢喜的捧着赏钱,“小的叫丁二宝。小的单日子是做前一轮,双日子做后一轮。小哥要吃油煎包,前一晚跟小的说一声就行。”

    “好。明晚再给我留十个油煎包。”沈云看着他,刻意叮嘱道,“记住啊,要韭菜馅的。”

    “记住了。”伙计丁二宝连连点头。

    晚上的时候,沈云第三次去了金燕楼的一层。这一次,他先是去看了回杂耍、听了一出戏,然后又一头扎进赌坊里赌大小。

    接连听了两个晚上的骰子,他越发的听得精准。如今,只要他愿意,可以把把听得清楚。连豹子也能听得出来。

    不过,他不想太招人注意,中了一两把后,会故意做出犹豫不决的样子,放弃两三把,或者押错一两把,而且每次押的铜币最多不会超过五枚。如此一来,他在一众赌徒里,倒也不显得很突出。

    过了子时,他又输了一把。

    “真晦气!不玩了!”他懊恼的嘟囔着,转身挤出了闹哄哄的人堆。

    这会儿,隔壁的饭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里头不但坐满了,而且过道上也站得满满当当。丁二宝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忙得后背都汗湿了。

    沈云找到他后,分开人群挤了过去:“二宝哥,还有油煎包吗?”

    “啊,是沈小哥啊。”丁二宝取下肩头的白帕子擦了一把汗,“小的给您留了十个韭菜馅的。”说着,他四下里看着,“只是,您看,没地儿坐。”

    沈云笑道:“没事。我去外头树下吃。烦你帮我送出来。”

    “好咧。您去外头稍等一会儿。小的马上就给您取去。”丁二宝高兴的应下了。

    过了一会儿,沈云真的在外面树下等到了丁二宝。

    “你现在出来,掌柜的不会说你吧?”沈云接过他手里油纸包,歉意的问道。

    丁二宝摆手:“不会。我们本来就是可以外送的。”

    “可以送到那外面去?”沈云伸手指了指大堂方向。

    “那不行。”丁二宝摇头,“只能在这楼里。”

    “二楼也可以?”沈云又指了指上面。

    丁二宝笑了笑:“自然是可以的。我们的油煎包很有名气,就是仙楼上面的仙官大人们也时常点呢。”

    “吹牛了吧!”沈云一脸的不相信,“仙楼上的厨房连个油煎包也做不出来,要到你们一楼点?”

    “仙楼没有后厨的。整个金燕楼的饭菜都是在一楼的厨房做好的。”丁二宝解释道。

    “这样啊。”沈云点点头,又道,“听说明晚有大腕儿登台。我已经在戏园子里订了包间。明儿你开工之后,就帮我送十个油煎包到丙字九号里去。”说着,照例打赏了他一大把铜钱,“不要韭菜馅的了,我要换换口味。送猪肉馅的。”顿了顿,又加了一句,“还送一份砂粥粟米粥。“

    “好咧。”丁二宝捧着赏钱,满口应下,“一楼戏园的丙字九号房,十个猪肉馅的油煎包和一锅砂粥粟米粥,小的记下了。”

    “没错。粥要热的哦。我从来不喝凉粥。”

    “呃,热粥的话,要慢半刻钟才能送到。”

    “没事。我在包间里等着就是。”沈云不在意的拿起一只油煎包咬了一大口。

    “好咧。您吃好。”丁二宝乐呵呵的走了。

    沈云目送他离开,直到他走进了饭馆的大门,方才收回目光。他低下头来,一边慢慢的吃着油煎包,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丁二宝的身形与走路的姿态。

    好吧,他是刻意接近伙计丁二宝。要后者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去戏园的包间,也是精心计划的,并非临时起意。

    因为这几个晚上,他在底下的三楼转了许多,只找到这么一个与自己身形最为相近的年轻伙计。而且,诸多铺子里,也只有一楼的饭馆里的进进出出的人最多,同时,铺子里的防范也是最松泛的。

    也就是说,接连玩了三晚,这是他唯一能找出来的金燕楼的安防漏洞。原本,他有两手计划,从饭馆这边下手,是计划一。计划之二则是赌坊那边。不过,方才在戏园里,他偶然看到有伙计从外面送吃食进来,立马冒出来一个主意,计划一便完整了。于是,他果断的舍弃了计划二。

    第四天晚上,也就是初十晚。沈云作寻常打扮,卯时三刻,第一批涌进了金燕楼的一楼。

    和他一样的,还有很多人。今晚,名角儿筱桂兰登台唱《香囊记》,他们都是去戏园占位儿听戏的。

    沈云提前一晚就订好了包间,本不用这么急吼吼的进去。但是,谁叫他早早的跟饭馆那边订了吃食呢。人家丁二宝说得很清楚,开工后,过半刻钟就会给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过去。

    事实上,丁二宝很守信用。说慢半刻钟,就真的只慢了半刻钟,敲响了丙字九号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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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你们的运气很好

    饭馆伙计丁二宝进了丙字九号包间后,大约一刻钟之后,房门再次打开。不过,这回出来的是沈云。

    他已经换上了丁二宝的衣服,连头发也是梳成了一模一样的发髻,手里用朱漆木托盘端着一只砂锅。但是,没有易容。

    不易容,是沈云仔细考虑过后的决定:

    首先,丁二宝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伙计。金燕楼里,象他这样的小伙计,恐怕是数以百计。沈云的身形与他本来就有七分相近,再刻意模仿一下他的动作言行,就有八九分相象了;

    再说,只要混过了一楼饭馆里的掌柜和伙计们的眼,到了上面的仙楼,谁还会认得一个叫丁二宝的寻常伙计?

    而仙楼里肯定到处都有仙官大人,沈云若是易容的话,反倒象是画蛇添足,更容易露馅。

    丁二宝本人被沈云用银针在睡穴上扎了一针。这会儿,他正穿着沈云的衣服,靠坐在小包间的太师椅里,睡得正沉。只要外面不是打炸雷,或者发生楼塌了、起火了之类的剧变,没有五六个时辰,人醒不了。

    同时,为了弥补二宝,同时,也是为了封住他的口,沈云在他的怀里留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在石平县,一百两银子能够买到十亩上等的水田,也是二宝将近二十年的工钱。

    有很多人来金燕楼,是特意为了品尝这里的美食。是以,这会儿,也是一楼饭馆里人多的时间点之一。

    掌柜的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都忙得不可开交。

    “让让,劳驾让一让。热粥呢!”沈云学着丁二宝的声音招呼着,同时,半举着手里的木托盘。上面的砂锅正好遮住了他的脸。

    他穿过人群,往通往后厨的那扇门走去。

    事情比想象中的更顺利。沈云成功的穿过嚣闹的人群,走到了门前!

    厚厚的蓝布门帘,就是后厨。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掀门帘。

    哪知,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掌柜的声音:“二宝,来一下。”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沈云险些走岔了气。

    “是,掌柜的。”他定了定神,端着木托盘和砂锅转过身。

    掌柜的站在柜台后面,只有五步之遥。

    沈云当然不可能真的走过去,送上门去,叫他识破。

    所以,一转身,事故便发生了。

    “哎呀,小心!”

    店里的食客实在是太多了。他“很不小心”的撞到了一名食客。还好,他反应超快,手里一晃,托盘上的砂锅倒了,划过一道弧线,呼的往蓝布门帘那边飞甩过去。最终,“啪”的一声,砂锅砸在地上,摔成了好几块。而热气腾腾的粟米粥则是洒了一地。

    沈云的衣襟上也洒了好大一块热粥。

    “烫!好烫!”他低头,手忙脚乱的扯着粘乎乎的衣襟。

    食客身上连个粥点子也没有。但是,这位显然是个刺头,回过神来,跳手跳脚的嗷嗷大叫:“长眼了没有?故意的,是不是?想烫死老子啊!”

    “哎呀呀,怎么搞的!”掌柜的连忙提着袍角,快步走出柜台,先去安抚暴跳中的客人,“客官,对不住,真对不住。没烫着吧?”说着,冲‘二宝’训斥道,“你杵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后头拿东西来把地上收拾干净!一大锅粥糊在地上,象什么样子!”

    “是,掌柜的。”沈云如获大释,麻溜的拿着木托盘跑进了蓝布门帘里。

    那名食客不干了,冲他的后背大嚷,挥舞着拳头要追上去:“喂喂喂,怎么跑了?”

    “客官,他没跑,是去里头拿簸箕和扫帚去了。”掌柜的将人拉住,陪笑道,“您放心,他跑不了。今儿您的账都记在他头上。”

    “本来就应该这样。”食客的火熄了,咂巴着嘴巴说道,“哎哟,吓死老子了!来只八宝鸡、一盘酱猪手和一壶桂花酒,给老子压压惊。”

    “好咧。您先回座上去,酒菜马上就给您送过去。”

    食客被安抚住了,一场风波烟消云散。

    沈云如愿以偿的混进了后厨。

    他发誓,生平头次看到这么大的厨房。

    四排长灶,几十个呼呼喷火的灶眼。每个灶眼前,都站着一个忙碌的厨子。另外,还有数以百计的小工围着他们打下手,烧火、切菜……蓝布门帘的后面是一个热火朝天的世界。

    怎么才能去仙楼?沈云有些傻眼了。

    “喏,那边不是还有一个吗?”一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站在数步开外,看了一眼他,对身边的一名管事模样的男子说道,“就他了。给他换身干净的衣衫。”

    沈云暗道“糟糕”,想着见机溜走。

    “是。”那管事点头应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沈云跟前,“你,跟我来。”

    沈云无奈极了,只好指着门口那边,弱弱的问道:“小的要不要去外头跟掌柜的报备一声?掌柜的要是寻不到小的,怕……”

    管事不耐烦的打断他:“五爷亲自点了你,你怕什么。”看了他一眼,眉尖轻皱,“你脸生得很,是新近补上来的吧?叫什么名儿?”

    “丁二宝。这个月新上工。”沈云应道。这也是他选丁二宝的原因之一。

    管事点点头:“回头我跟你们掌柜说一声,你今晚借调到天楼帮忙。”

    天楼?不知道是仙楼里的哪一层!沈云心里乐开了花。今儿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刚要瞌睡就碰到了枕头!

    管事将他带到了后厨外面的小院子里。这里已经站了几十号人。他们身着白色镶红边的短袍和黑色长裤,扎着红绸腰带,个个精神抖擞,看着欢欢喜喜的样子。

    在他们的前面摆着一张长桌子。上面还堆着一些干净的短袍、长裤和红绸腰带。

    “你也去挑一身,到后面换上。”管事吩咐道。

    “是。”

    接着,又有两名管事先后带来了十几个衣饰不尽相同的年轻伙计。他们和沈云一样,也是挑了衣服,到人群的后面来换。

    等他们换好衣服,先前那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五爷也被数人簇拥着走进了院里。

    他在队伍的最前面站定,环视众人,说道:“今天,大老爷在天楼设宴。你们的运气很好,被抽调过去跑堂……”

    这一刻,沈云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第一六八章 空欢喜

    五爷的训话很简短,无非是交待众人在贵客面前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谨言慎行,莫丢了金燕楼的体统;还有,要是今晚的差事做得好,会重赏他们。

    末了,他看着众人,皮笑肉不笑的哼哼:“你们中间要是有人吃里扒外,妄想攀附贵客,呵呵,本人在这里好心奉劝一句,想踩着我们金燕楼图个好前程,那也得看你有几条命,走不走得出这座楼!”

    训完话后,他冲带沈云来的那名管事微微一点头:“金管事,你来给他们分队。”

    “是。”金管事走到队伍前,举起一只手发号施令,“从这边排起,每十人一纵队站好。动作快些!”

    这些伙计显然是经过类似的训练,当即刷刷的行动起来。沈云是头一次经历,见旁边已有五人站成一纵行,快步过去,站在队伍的最后。转眼,又有四人站在了他的身后。于是,他们这一队便成了。

    沈云用两眼的余光瞥了几眼四周。差不多同时,其他小队也都站好了。众人恰好站成八个纵队,每一队十人,一共是八十人。

    接着,金管事又发令:“每一队的队首来我这里领号牌,发下去。”

    所谓队首,就是指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伙计。

    闻言,从最左边开始,八名队首依次到金管事跟前领了一把号牌。每一把号牌都是四四方方的黑色小方块。不同的是,它们底下悬着的短流苏颜色。沈云他们这一队的队首领到的是紫色流苏。他从前面开始,沿着队伍挨个的发下号牌。沈云接过号牌,看到黑色小方块的一面用白漆写着“陆号”二字。上方有一条细细的长系绳。见身边的人拿到号牌后,都是挂在腰带的右边,他也照葫芦画瓢,将之挂上。

    五爷身边的三名年轻男子皆走到队列的前面。他们分别挥手招呼:

    “红、蓝、紫三队,跟我走。”

    “绿、白两队,这边。”

    “黄、棕、靛队,跟上!”

    啊啊啊,真的要上天楼了!沈云按捺住砰砰狂跳的心,跟着队伍又走进了后厨。

    从正中间穿过后厨,他们三列纵队在一扇朱漆小门停了下来。

    门板的中央有一个圆环状的小孔。领队的年轻男子拿出一枚悬有橙色丝绦的白玉环填进小孔里。

    “咯吱咯吱”,从门后发出一阵细碎的声音。数十息之后,声音停了。紧接着,“哗啦”一声,朱漆小门自己打开来。

    “红队,进去。”年轻男子挥手。

    沈云乘机扫了一眼门里。那是一间空荡荡的小屋子,里头的情形与一楼大堂里,那三道门后面的小屋子相差无几。

    待红队的十个人都进去了之后,年轻男子拉上朱漆小门,将之关严实了。接着,他取出白玉环。

    “咯吱咯吱”,门的后面又发出一阵细碎的声音。

    待声音停止后,年轻男子再度将白玉环塞进小孔里,并招呼道:“紫队。”

    待朱漆小门再度打开,沈云混在队伍里一道走进了小屋里。

    等门关上后,众人跟木桩子一样的站着,眼里都充满了紧张与不安。很快,从头顶传来“咯吱咯吱”的响声。跟他们在外面听到的一样,不过音量要稍微大一些。

    沈云恍然大悟:这间屋子就是一楼到天楼间的机关通道。

    这三年在武馆里,他读遍各院借书间的书,对机关术略有涉猎。是以,听得出来,从头顶传出来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是齿轮机关运转之声。

    他面上不显,心里却转得飞快:光顾金燕楼的仙官大人们不可能也和伙计们一样,走后厨的机关通道。所以,一楼肯定还有其他的机关通道……

    细碎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大家脸上的神色开始松动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量着。

    “天楼是哪里啊?”终于,有人用蚊子般的声音悄声问了一句。

    “是最高的那一层。”队首小声答道。

    “你去过?”其他人的眼睛都亮了。有好几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队首摇了摇头:“五爷刚才不是说了吗?大老爷今晚要在天楼设宴。这些天,外面都传疯了,说大老爷要在金燕楼的顶楼款待一位仙官大人。所以,天楼肯定就是顶楼。”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

    “我也是。”

    就在这时,“咯吱咯吱”的声音停止了。悄悄话立刻打住,他们脸上又恢复了木然,一个个的眼观鼻、鼻观心,站得笔直。

    “哗啦”,门开了。

    沈云飞快的瞥了一眼门口。

    一名留着小山羊胡子、管事模样的男子站在门旁,冲他们挥手:“都出来,去后面站好。”

    沈云认出来了,这人也是刚刚跟在五爷身边的那些人之一。而之前,他是跟着五爷一道离开小院的,并没有去后厨。现在,他却出现在门外,足以证明,一楼还有其他的机关通道通往天楼。

    小山羊胡子的身后,红队的那些人,一个也不少的排成一横队,站在那里。

    沈云等人依次走出去,在红队的后面,也站成一横排。

    没过多久,门再次打开。蓝队的十个人也按照小山羊胡子的要求,走到红队的后面站好。

    小山羊胡子站在队伍前,目现精光,冷声说道:“该交待的,想必五爷已经在下面交待清楚了。我再在这里强调一下。总之,一句话,闭紧你们的嘴。贵客面前,还用不着你们说话。听明白了吗?”

    “是。”众人高声应道。

    小山羊胡子满意的微微颌首:“今晚,席面上共有三十六道热菜,三十六道冷菜,还有鲜果、点心各十八样。席面上自有我们天楼的人布置,你们要做的就是在长廊的一端接过各式菜品,然后将它们原封不动的送到大厅的角门那里。我给你们分一下工。红队负责热菜,紫队负责冷菜,蓝队负现鲜果、点心。”顿了顿,扬声问道,“都听清楚了吗?”

    “是。”众人又齐声应下。

    “跟我走。开席之前,我带你们去熟悉一下场地。”

    沈云跟在队伍里,心里甚是失望:原以为能混进席间,不想,竟是空欢喜一场,只能在外面跑腿送冷菜。

    不过,他倒是再一次深深的领教了金燕楼的防范之森严——明明人手不够,然而,连帮忙打下手的跑堂伙计也是在开席之前,从底下三层的伙计里临时抽调。如此一来,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根本就混不进去。<

第一六九章 这张屏风绝对有古怪

    小山羊胡子带着众人穿过一条又长又窄的通道,拐了弯,经过一扇悬有厚实的蓝布帘的窄门。

    一道长廊出现在众人面前。

    列队跟着小山羊胡子在长廊里走了一个来回后,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伙计的眼里都透出失望之神——这里与他们平时做工的下三楼,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长廊约摸有二十来丈远,呈半圆弧状,另一端也是一扇悬着厚蓝布门帘的门。

    如果不是他们刚刚是打其中一扇门里出来的,单是从这两道门来看,根本就分不清哪一道是宴会大厅的角门。

    更让他们失望的是,小山羊胡子给他们每人定了岗位:“从现在开始,你们只能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不准擅自走动。”

    所谓定岗就是仍然让他们按红、紫、蓝三队,将队列拉长,站满长廊。同一队的相邻两人之间相隔两丈多远。

    这回沈云有了排队的经验,不露痕迹的抢在其他紫队队员之前占据了角门旁边的位置。这个点本来是“拾号”的岗位。他的身形很快,小山羊胡子,以及站他后面的那四名伙计都没有反应过来。

    待站好之后,“拾号”站在离门两丈开外的地方,冲沈云直发愣——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被换了位置。

    小山羊胡子转过身,刚好看到他发怔的样子,不悦的质问道:“你发什么愣?”

    “拾号”连忙收回目光,低眉顺眼的站得笔直。

    小山羊胡子见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一边背着双手在队伍里巡视,一边训话:“都给我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等开席了,谁要是发出一点声响,或者弄乱了菜式,仔细你的皮!”

    闻言,所有伙计都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腰背。走廊上顿进鸦雀无声。

    小山羊胡子走了一个来回,从沈云身边经过,掀起蓝布门帘,走进了那门里。

    就这么一刹那的工夫,沈云瞥到了一角门后的情形——亮晃晃的,看得人眼花缭乱!

    他不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先前,他想象过很多次仙楼上的情形。然而,现在,他发现,就这一眼看到的情形,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

    之前,他认为袁府和李府都已经收拾得够花团锦簇了,但是,那两家也就是二楼的水平,连三楼都比不上。

    望着仍在晃动的蓝布帘,他忍不住在心里揣测起来:金燕楼的东家到底是什么来头?就算是在省城,怕也只有贝大帅的大帅府才能与之相比。

    呃,他没有去过大帅府。不过,论权势,在省城,谁能与贝大帅相比?所以,他以为省城最奢华的地方莫不过于大帅府。

    被抢了位置的那个“拾号”见小山羊胡子走了,再也忍不住。他站在原位,伸长了身子,压低嗓门,冲沈云“喂喂”的叫了两声。

    沈云心知肚明,自然不会搭理他。现在,他满门心思都是在想:要不要掀开门帘,看看大厅里到底是什么情形。

    “拾号”也是个胆大的,见状,声音略微提高了些:“喂,你站错了!那是我的位置!”

    话一出口,周边的几个伙计都齐刷刷的看向沈云。

    尤其是蓝队的那个“拾号”。这位真是看戏不怕台高。他伸过来一根手指,戳了戳沈云的胳膊,悄声说道:“喂,你们队的在说你呢!”

    沈云偏头,冷冷的瞥过去。

    这一眼,警告意味十足。

    蓝“拾号”收到,顿时只觉得遍体生寒,不由的使劲打了个哆嗦。人立马安分了,象只鹌鹑一样缩了回去。

    同时,包括紫“拾号”在内,周边的其他伙计也都被镇住——因位置的关系,他们没有看到刚才的那记眼刀,但是,他们清楚的感觉到了,沈云的身上突然散发出一阵迫人的威压!

    就在这时,门帘后边远远的传来一阵脚步声。

    沈云听辩得出,这是小山羊胡子的脚步声,赶紧悄悄吐了一口气——到了石平县后,他发现自己突然长了一样本事,即,屏住呼吸,攒一把气力,能放出威压来。但也就是一口气的事儿。只要吐出这口气,威压也会跟着烟消云散。

    以前,他听师父说过,在体内若是凝结出真气,便能释放出威压;真气越是纯厚,威压便越大。

    可是,沈云心里清楚得很,他的体内根本就没有凝结出真气。

    怎么也能释放出威压呢?

    这些天,他只要空闲下来,就会琢磨这个问题,却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有一种感觉,貌似自己的瓶颈将要破了。

    他不是头一次经历瓶颈。但是,只有这一次,他有如此之感觉。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很新鲜,很陌生,是生平从未有过的感觉。他无法用言语形容出来,也从未听人说过,或者在书上见过有类似的描述。

    如果一定要他形容出来,他只能用两个字来勉强概括之——玄妙!

    话又说回来。

    很快,门帘被掀了起来。

    果然是小山羊胡子。

    他没有出来,而是指了指站在门口的沈云和蓝“拾号”:“你们俩进来。”

    蓝“拾号”以为是因为刚才的事,吓得面如土色。和他一样猜测的,还有站在几步开外的紫“拾号”和其他伙计。他们勾着头,神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还好,小山羊胡子撂下一句“动作快点”,转身又进去了,没有注意到几人的异样。

    沈云倒是觉得是另外有差事。因为他看得出来,小山羊胡子走路飘浮,是没有功夫伴身的寻常人。而他从其脚步声之远近,不难判断出来,小山羊胡子是从十来丈开外走过来的。刚才蓝“拾号”他们都是用极小的声音在说话,是问,一个没有武功的寻常人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听得见?

    很快,他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他走进门里,还没来得及看清周边的情形,小山羊胡子又发号施令了。他指着门边摆放着的一张大屏风:“抬着它,跟我走。”

    沈云这才看明白,原来先前亮晃晃的,炫得他眼花缭乱的,竟是这道屏风。

    只是,他不敢定睛细看。因为他只正眼看了一眼,便觉得心如雷动,喘不过气来。

    屏风绝对有古怪!

    “扑通!”

    背后传来重重的坠地声。

    沈云回过身去。只见蓝“拾号”倒在地上,面色发青,牙关紧闭。

    心疾发作了?

    沈云愕然。

    “哎呀,两只眼睛乱看什么呀!”小山羊胡子听到动静,又转过身来,气急败坏的跺脚,“猪脑子!这里是天楼!背的规矩都喂狗去了吗?里面的宝贝是能随便看的?哎呀呀,真是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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